老年人照顾问题案例
最高法院 赡养纠纷十大典型案例

最高法院  赡养纠纷十大典型案例一、张某诉郭甲、郭乙、郭丙赡养纠纷案(一)基本案情张某与其丈夫郭某共育有三个子女,即:长子郭甲,次子郭乙,小女儿郭丙。
1985年4月25日,郭某与长子郭甲、次子郭乙签订了分家协议,就赡养问题做了如下约定:“1.长子郭甲扶养母亲,次子郭乙扶养父亲。
2.父母在60岁以前,哥俩每人每月给零花钱5元,60岁以后每人每月给10元。
”郭某于2010年8月去世后,次子郭乙对郭某进行了安葬,此后母亲张某独自生活。
2014年10月14日,张某将三名子女起诉至北京市怀柔区人民法院,要求随次子郭乙生活,长子郭甲给付赡养费1000元,其他二子女给付赡养费各500元。
医药费由三子女共同承担。
法庭审理过程中,长子郭甲称自己一直以来赡养母亲,并承担过高赡养费;次子郭乙称分家时约定母亲由长子郭甲扶养,父亲由自己扶养,自己已经按照约定赡养了父亲,并对父亲进行了安葬,无法接受再与长子郭甲承担同样的责任;小女儿郭丙称自己并未在赡养协议里载明有责任。
(二)判决结果北京市怀柔区人民法院法院经审理认为,张某的长子郭甲和次子郭乙虽然于1985年签订了分家协议,两人也按照分家协议履行着各自的义务,但是并不能完全免除次子郭乙、小女儿郭丙对母亲的赡养义务。
原告张某自己每月有1200元收入,并愿意由次子郭乙照顾,故判决原告张某随次子郭乙生活,长子郭甲每月给付赡养费300元,长子郭甲承担原告张某医药费的二分之一,次子郭乙、小女儿郭丙各负担医药费的四分之一。
(三)典型意义我国《婚姻法》第二十一条第三款规定:“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原告现已年迈,且体弱多病,丧失了劳动能力,确实需要子女赡养,其子女均有赡养原告的义务。
诚然,在多子女的家庭,在父母不反对的情况下,签订赡养协议分工赡养父母是合理合法的,法律上也是允许的。
我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二十条规定:“经老年人同意,赡养人之间可以就履行赡养义务签订协议。
人民法院老年人权益保护十大典型案例

人民法院老年人权益保护十大典型案例文章属性•【公布机关】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公布日期】2021.02.24•【分类】新闻发布会正文人民法院老年人权益保护十大典型案例目录一、唐某三人诉俞某某返还原物纠纷案(关键词:居住权保护、老有所居)二、王某诉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某支行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案(关键词:老年人理财、金融机构提示说明义务)三、高某诉刘某、龙某确认合同无效纠纷案(关键词:以房养老、打击“套路贷”)四、陈某某赡养费纠纷案(关键词:“常回家看看”、精神赡养)五、刘某芽赡养纠纷案(关键词:子女赡养义务、检察院支持起诉)六、郗某某、周某四人与凌海市某老人之家、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某分公司服务合同纠纷案(关键词:人口老龄化、养老机构的合理注意义务)七、贾某诉李某某继承纠纷案(关键词:分配遗产中照顾老年人利益、优良家风家教、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八、于某某诉北京某旅行社及其分公司旅游合同纠纷案(关键词:老年人旅游、团体性维权)九、周某诉龚某侵权责任纠纷案(关键词:“强行啃老”、保护老年人合法财产权益)十、柳州市社会福利院申请作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指定监护人案(关键词:社会福利机构、老年人监护)人民法院老年人权益保护十大典型案例案例一唐某三人诉俞某某返还原物纠纷案关键词:居住权保护;老有所居一、基本案情案涉房屋原系唐某三人的父亲唐某某与母亲韩某某的夫妻共同财产。
2007年,韩某某去世。
2008年,唐某三人通过继承遗产及唐某某的房屋产权赠与,取得案涉房屋所有权,并出具承诺书,承诺:父亲唐某某及其续弦未离世前,有终身无偿居住该房屋的权利,但此房只能由唐某某及其续弦居住,其无权处置(出租、出售、出借等),唐某三人无权自行处置该房产。
后俞某某与唐某某登记结婚,共同居住案涉房屋。
2016年1月,唐某某去世,64岁的俞某某仍居住在内。
同年6月,唐某离婚,其以无房居住为由要求入住该房屋,遭俞某某拒绝。
养老护理的法律案例分析(3篇)

第1篇一、案情简介张某,男,65岁,因患有慢性病,长期卧床,生活无法自理。
为了照顾张某,张某的妻子李某辞去了工作,全职照顾张某。
然而,随着张某病情的加重,李某逐渐感到力不从心,于是决定聘请专业的养老护理机构为张某提供护理服务。
经过多方考察,李某选择了某养老护理机构,并与该机构签订了养老护理服务合同。
合同约定,养老护理机构为张某提供24小时的护理服务,每月护理费用为8000元。
合同还约定,如因护理人员的过错导致张某受到伤害,养老护理机构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然而,在张某入住养老护理机构不久,却因护理人员的疏忽导致张某意外受伤,李某遂将养老护理机构告上法庭,要求赔偿医疗费、护理费等损失。
二、争议焦点本案的争议焦点在于:养老护理机构是否应承担因护理人员过错导致张某受伤的法律责任?三、案例分析1.养老护理合同的法律性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养老护理合同属于服务合同的一种,是指养老护理机构与被护理人或者其代理人之间,就养老护理服务事项达成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协议。
本案中,张某与养老护理机构签订的养老护理服务合同,符合服务合同的法律特征。
2.养老护理机构的责任承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服务合同的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
本案中,养老护理机构与张某签订的养老护理服务合同中明确约定,养老护理机构为张某提供24小时的护理服务。
然而,因护理人员的疏忽导致张某受伤,养老护理机构未能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构成违约。
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的规定,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
本案中,护理人员的疏忽行为属于执行工作任务,养老护理机构作为用人单位,应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
3.赔偿范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的规定,侵权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赔偿被侵权人的损失。
本案中,张某因护理人员的疏忽受伤,其损失包括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等。
老年护理优秀案例范文

老年护理优秀案例范文简介老年护理是一门重要的学科,涉及到对老年人身心健康的综合照顾。
随着人口老龄化的不断加剧,老年护理的重要性越来越凸显出来。
本文将介绍一个优秀的老年护理案例,从多个层面对老年护理进行探讨。
优秀案例一:家庭老年护理1. 案例背景患者是一位70岁的老年人,生活自理能力较差,需要家庭护理。
2. 问题分析患者需要每天定时服药,并且需要进行生活照料、心理支持和社交陪伴等方面的帮助。
3. 解决方案•家庭护理人员定期为患者翻身、进行康复运动等,保证其身体健康。
•定期为患者购买药品,保证其按时服药。
•家庭护理人员与患者保持沟通,关心其心理健康。
•家庭护理人员陪伴患者参加社交活动,丰富其日常生活。
4. 效果评估患者的生活质量得到明显提高,身心健康状况稳定。
优秀案例二:养老院老年护理1. 案例背景患者是一位80岁的老人,生活自理能力较差,需要养老院护理。
2. 问题分析患者需要每天定时服药,并且需要进行生活照料、心理支持和社交陪伴等方面的帮助。
3. 解决方案•养老院护理人员制定详细的护理计划,保证患者按时服药。
•提供全方位的生活照料,包括饮食、卫生等方面的帮助。
•为患者提供心理咨询和支持,关心其内心需求。
•组织社交活动,增加患者的社交互动。
4. 效果评估患者在养老院得到了良好的护理,生活质量得到提升,身心健康状况稳定。
结语通过以上两个优秀的老年护理案例,我们可以看到,无论是家庭护理还是养老院护理,都需要综合性的护理方案,包括生活照料、药物管理、心理支持、社交陪伴等多个方面。
老年护理的目标是提高老年人的生活质量,促进其身心健康的稳定。
我们应当重视老年护理的重要性,为老年人提供优质的护理服务。
老年人服务案例

老年人服务案例案例1: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背景:一个社区面临着老龄化的问题,许多居民已经步入老年,并需要照顾和关怀。
为了满足老年人的需求,社区决定开设一家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
服务内容:该日间照料中心为老年人提供日间照料服务,包括每日三餐、医疗护理、康复治疗、娱乐活动等。
中心还设有文化交流室、休闲区和健身房等设施,方便老年人进行学习、娱乐和锻炼。
服务特点:该服务特点为:- 社区定期组织义工为老年人提供社交支持和陪伴服务,帮助老年人缓解孤独和无聊的问题。
- 日间照料中心提供专业的医疗团队,包括医生、护士和康复师等,为老年人提供全方位的健康管理和护理服务。
- 定期组织丰富多样的娱乐活动和文化交流活动,让老年人保持积极向上的心态,并促进社交和智力交流。
- 中心设有健身房和康复治疗室,为老年人提供锻炼和康复训练的机会,保持身体的健康和活力。
案例2:老年人家庭护理服务背景:一位老年人因身体不便无法独立生活,但希望能够在家中得到照顾和关怀。
为了满足老人的需求,一家家庭护理服务公司提供了老年人家庭护理服务。
服务内容:该家庭护理服务包括提供上门护理、日常照料和家庭支持等。
具体服务内容包括:- 上门护理:定期上门进行身体检查和医疗护理,如测量血压、为老人注射药物、更换伤口敷料等。
- 日常照料:协助老人完成日常生活起居,如洗漱、穿衣、进食等。
提供饮食搭配和营养方案,确保老人的饮食健康。
- 家庭支持:为老人提供心理支持和陪伴,帮助老人调整心态、缓解心理压力。
还提供家居修缮、电器维修和家居清洁等服务。
服务特点:该服务特点为:- 提供个性化的护理计划,根据老人的具体需求和健康状况,制定专属的护理方案,确保老人得到最适合的照料和护理。
- 护理人员具有专业护理知识和经验,能够为老人提供专业、安全的护理服务。
- 家庭护理服务公司还与社区医院和医生建立了合作关系,当老人需要医疗服务时,可以快速调派医生上门。
- 公司还定期举办护理知识培训和活动,提升护理人员的专业水平和服务质量。
民政部工作人员的养老护理服务案例

民政部工作人员的养老护理服务案例随着我国人口老龄化进程的加速,养老护理服务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
为了更好地满足广大老年人的养老需求,民政部工作人员积极开展养老护理服务工作,为老年人提供全方位、个性化的关怀和照料。
以下是一则民政部工作人员的养老护理服务案例,展示了他们的敬业精神和专业水平。
本案例中的民政部工作人员姓张,一位50岁的男性护理师。
他自2005年开始从事养老护理服务工作,并在多家养老机构中积累了丰富的经验。
张师傅的职责包括提供日常护理、协助老年人进行康复训练以及提供情感支持等。
在一家位于北京市的养老院中,有一位80岁的老人叫王奶奶,患有轻度认知障碍和行动不便的问题。
王奶奶的家人无法全天候照顾她,于是将她送入该养老院。
张师傅得知了王奶奶的情况后,主动要求负责她的康复训练和日常照料工作。
作为一名专业护理师,张师傅每天按时给王奶奶进行康复训练,包括使用康复器械进行肢体运动训练和进行口语和记忆力训练等。
尽管王奶奶的病情不容乐观,但张师傅从不放弃,他耐心、细心地引导和激励王奶奶,帮助她恢复和保持身体功能。
除了康复训练,张师傅还负责为王奶奶提供日常照料。
他每天帮助王奶奶洗漱、更换衣物,并给予必要的营养饮食指导。
由于王奶奶存在轻度认知障碍,张师傅耐心地与她进行交流,帮助她解决生活中的疑惑和困惑。
在与王奶奶相处的过程中,张师傅温暖、亲切的态度赢得了王奶奶的信任和依赖。
在与王奶奶建立了良好的关系后,张师傅意识到她需要更多的心理支持。
他主动邀请王奶奶参加院内的养老活动,如唱歌、跳舞和手工制作等。
这些活动不仅为王奶奶提供了娱乐和消遣,还帮助她与其他老人建立了友谊,增强了她的自信心和幸福感。
张师傅的养老护理服务案例不仅是一次个例,更体现了民政部工作人员的整体工作水平。
他们通过耐心、细致地照顾老年人的身心健康,为他们的晚年生活带来了温暖和关怀。
他们不仅注重提供日常护理和康复训练,还关注老人的心理需求,鼓励他们积极参与社交和文化活动。
老年护理老年人案例

老年护理老年人案例我在老年护理中心工作的时候,遇到了一位特别有趣的李奶奶。
李奶奶今年已经85岁啦,身子骨还算硬朗,就是有点小毛病。
她呀,是个超级爱美的老太太,每天早上起来都要对着镜子摆弄自己那一头银发,还总说:“我年轻的时候啊,那头发可是乌黑亮丽的,村里的小伙子都多看我几眼呢。
”刚到护理中心的时候,李奶奶有点不适应。
她习惯了自己的小院子,突然住进这个陌生的地方,心里就像堵了个小疙瘩。
有一次,我们护理员小张给她送早餐,她就皱着眉头说:“这粥啊,可没有我自己熬的香。
”小张就笑着说:“李奶奶,您先尝尝,这可是我们专门按照您的口味做的呢。
”李奶奶哼了一声,尝了一口,虽然没再说啥,但表情还是有点小傲娇。
李奶奶的腿脚不太方便,这是我们重点要护理的地方。
每天我们都要陪她在走廊里慢慢走几圈,就像陪着一个老小孩散步。
她走得慢,还一边走一边给我们讲她年轻时候的故事。
有一回,走着走着,她突然停下来,神秘兮兮地说:“我跟你们讲啊,我以前还跳过河呢。
”我们都吓了一跳,以为发生了什么大事。
结果她笑着说:“那时候啊,为了抓一条大鱼,不小心滑下去了,不过最后鱼也抓到了。
”说完自己就哈哈大笑起来。
为了让李奶奶的腿脚能更灵活些,我们还安排了一些简单的康复训练。
刚开始的时候,她可不愿意配合了,像个倔强的小毛驴。
我们的康复师小王哄着她说:“李奶奶,您做了这个训练啊,以后就能像小姑娘一样蹦蹦跳跳啦。
”李奶奶白了他一眼说:“我这把老骨头还蹦蹦跳跳呢,你就会哄我。
”但是小王很有耐心,每次都陪着李奶奶一点一点地做动作。
慢慢地,李奶奶也觉得自己的腿好像真的有点力气了,就开始主动配合起来。
在饮食方面,我们也得特别注意。
李奶奶有糖尿病,不能吃太甜的东西。
可是她又特别爱吃甜食,这可把我们愁坏了。
有一次,厨房给她做了无糖的南瓜饼,想给她解解馋。
李奶奶吃了一口就说:“这南瓜饼怎么没味儿啊,肯定是少放糖了。
”我们就跟她解释说这是为了她的身体好。
她想了想,叹了口气说:“唉,人老了,连吃个甜的都不行喽。
老年社会工作个案案例

老年社会工作个案案例老年社会工作是指为了帮助老年人解决老龄化带来的各种问题而进行的一系列工作。
下面将通过一个老年社会工作个案案例来介绍相关参考内容。
案例:李奶奶是一位80岁的老人,她的子女都已经搬到了其他城市工作,生活上无法给予她太多的照顾。
李奶奶最近身体一直不太好,行动不便,也感到孤独无助。
社区工作者决定对她进行社会工作介入。
1. 综合评估:社区工作者首先对李奶奶进行综合评估,了解她的生活状态、身体状况、社会关系等。
通过评估,可以确定她的主要需求和问题,为后续工作提供指导。
2. 确认需求:在评估的基础上,社区工作者确认了李奶奶的主要需求是生活照料和社交需求。
老年人常常面临着生活照料、情感支持、社交参与等方面的问题,这些需求对于提高老人的生活质量至关重要。
3. 制定计划:社区工作者与李奶奶及其家人一起制定了一份个人计划。
计划包括每天上门帮助李奶奶做家务、购物等生活照料工作,并且定期组织老年人活动,帮助李奶奶扩大社交圈子。
4. 行动实施:社区工作者开始按照制定的计划行动,每天按时上门给李奶奶提供帮助,做家务、购物等。
此外,社区工作者还联系了附近的老年活动中心,帮助李奶奶参加活动,结识其他老年人,增加社交。
5. 监督和跟进:社区工作者定期与李奶奶和家人见面,了解居民对服务的满意度,并根据需要调整服务计划。
同时,社区工作者与其他机构合作,提供必要的康复和医疗服务,确保李奶奶的健康状况得到关注。
6. 资源整合:社区工作者会协调社区内外的资源,包括志愿者、老年服务机构、医疗机构等,为老人提供全面的支持和帮助。
这些资源可以包括提供心理咨询、法律援助、临时庇护等。
7. 长期计划:除了当前的需求,社区工作者还要与老人及其家人讨论长期计划。
这可能涉及到老人的住房问题、养老院选择、护理等重大决策。
社区工作者可以帮助老人和家人了解各种选项,并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建议。
通过以上个案案例,我们可以发现老年社会工作不仅仅是满足老人的基本生活需求,而且还关注老人的心理和社交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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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年人照顾问题案例:1、李奶奶今年已82岁了,老伴去年去世。
李奶奶共生有二子一女,均已成家立业。
大儿子15年前留学美国,一家人现在美国定居;二儿子1969年到江西插队落户,早在1978年就上调县城工厂,娶妻生子,现在夫妻俩都被选拔在县政府当干部;小女儿从戏剧学院毕业当了演员,结婚后住在婆家,经常出外景拍戏。
李奶奶的三个儿女都很少回来看望她,现在老房子里就李奶奶一人“留守”着。
前几年李奶奶身体还算硬朗,这两年每况愈下,特别是老伴撒手人寰后,李奶奶总感觉到“下一个该轮到我了”。
问题分析1.个人问题(1)年龄方面,案主82岁高龄,其智力逐渐衰退和吸收新事物的能力下降,传统思想不能及时地转变过来,接受新思想的能力下降,保留着过去联合家庭的观念,认为自己是一个被抛弃的人,在一定程度上导致社会参与变少,从而越来越封闭,越来越消极。
(2)从身体方面,案主这两年身体每况愈下,客观的生理机能衰退,身体素质的下降使其产生消极情绪,变得敏感,猜忌多疑。
(3)在精神方面,案主自老伴去世后,长期独居,精神感到空虚,在身心的影响下,她过分关注自己的健康,总觉得下一个就轮到自己。
2.家庭问题案主自老伴去世后,独守空房,而子女不在身边,案主的两个儿子远在美国、江西,女儿住在婆家,平时工作又忙,自然很少回家探望,再加上各自有自己的家庭,在时间精力上自然很少顾及到案主。
案主与子女间缺乏亲情的交流,隔阂逐渐加深。
正是这样长期缺乏子女的生理照顾和心理的关怀,案主觉得自己被冷落,在情绪上很容易产生孤单、无聊的感觉和消极的情绪。
并且,老伴的去世给案主带来了一种死亡将轮到自己的心理恐惧。
3.社会问题(1)社会环境对案主也造成一定影响。
社会的快速发展让老年人在社会化的过程落后于他人,而且社会没有充分提供老年人社会化的机会和服务,社会政策通常注重于为老年人提供基本的身体物质保障,并没有满足其心理需求和社会需求,这在一定程度上加剧了案主的消极行为。
(2)传统的中国文化重视天伦之乐,认为有儿孙跟随左右,是人生莫大的幸福。
可是随着中国的社会文化变迁,大家庭解体,社会结构变成以核心家庭为基础,人们的家庭观念淡薄,还有工作调动,人口流动,住房紧张,年轻人追求自己的自由与生活方式等问题,都造成年轻人不能或不愿与父母住在一起的原因。
老人晚年盼望的理想落空,孤独、空虚、寂寞、伤感、精神萎靡、顾影自怜,再加上体弱多病,上述消极原因而会更加加重。
(3)就目前中国社区的情况而言,一般社区没有充分利用社区资源与服务,没有关注到空巢老人,没能很好地为空巢老人提供多彩的老年生活,因而案主不能很好地融入社会的活动。
这在一定程度造成案主心理上的孤单、寂寞。
评估问题1.收集资料:(1)与案主谈话,了解她的情况和想法,尽量了解案主个性,并向案主介绍社会工作的性质和宗旨,介绍社会工作者的工作实务和目标,让案主尽快接受社工,与社工建立良好的关系。
(2)与案主的邻居和朋友谈话,收集案主个人性格,生活,人际关系等方面的资料。
(3)与案主的家人交谈,了解案主的家庭情况,家庭生活状况。
附注:需了解的情况:(1)案主以前的生活习惯和现在的生活习惯(2)案主平时的活动和交际(3)案主对儿女离家的看法,对自身情况的想法2.理论分析(1).老年社会工作的基本定义:老年社会工作就是因老年问题产生而产生的一种专业服务活动。
它是指受专业训练的社会工作者在专业的价值理念的指导下,充分运用社会工作的理论和方法,为在生活中遭受各种困难而暂时丧失社会功能的老人解决问题、摆脱困境并同时推动更多的老人晚年获得进一步发展的专业服务活动。
这个定义明确地指出了以下几点:•一,为老人服务是一种有价值理念支配下的活动,在开展老年社会工作的过程中时刻坚持社会工作对人的信念以及专业的基本原则;•二,为老年提供社会工作服务需要在理论的指导下运用许多专业的方法,以提高服务的有效性和针对性;•三,老年社会工作的最终目标挖掘老人的潜能,提高老人的能力和促进老人的发展。
在案例中,案主因丧偶,子女不在身边,由于孤单寂寞、缺乏精神慰藉,空巢老人便会产生“老年空巢综合症”。
因而我们社工要加强案主与家人、外界的联系,增强案主的生活积极性,帮助案主找回积极的人生。
(2).目前,对于老年人问题主要有以下四种分类:按照老年人群的差异性分类,即按照生命阶段把老年人划分为低龄老年人(60-70岁)、中龄老年人(70-80岁)、高龄老年人(80岁以上),这样,老年人问题的内容就被表述为低龄老年人问题,中龄老年人问题、高龄老年人问题。
例如,低龄老年人的突出问题是社会参与问题,高龄老年人问题主要是日常生活照料和精神孤独问题。
按照老年人需求的层次分类,即把老年人的需求按层次划分为经济需求、医疗需求、社会服务(日常生活照料、法律援助等)需求、精神文化(包括教育、文化娱乐等)需求、社会参与(包括参与社会发展、经济发展和政治参与等)需求等。
在案例中,案主82岁,是属于高龄老年人,因而我们社工要更注意案主的身体健康和精神方面的给予,因而我们在建设案主精神世界的同时,不忘对案主身体的调理。
(3).社会角色是指与人们的某种社会地位、身份相一致的一整套权利义务的规范与行为模式,它是人们以具有特定的人的行为期望,构成社会群体或组织的基础。
而社会角色的失调会对人们造成打击和压力,使行为人无所适从。
案例中,案主原本生活在正常家庭,到后来子女成家立业离开自己,老伴与世长辞。
在这较急剧的变化中,案主一时间不知道自己该干什么,生活亦似乎失去了意义。
因而我们社工应该注意给予案主这方面的帮助,解决社会失调问题。
(4).从理论上认为一个人适应的良好与不好,是常以个体与环境中是否能取得和谐的关系而定,同时也与自我评价密切相关。
根据马斯洛的需要层次说,人的主要动机有安全的需要,归属和爱的需要等,当这些基本需要得不到满足则会产生挫败感等不良情绪。
其中安全的需要包括生理需要和心理的需要。
在案例中,案主这两年身体每况愈下,身体素质的下降使其产生消极情绪,变得敏感,猜忌多疑。
案主自老伴去世后,长期独居,精神感到空虚。
在身心的影响下,她过分关注自己的健康,总觉得下一个就轮到自己。
案主自老伴去世后,独守空房,子女不在身边,长期缺乏子女的生理及心理的关怀,让她觉得自己被冷落,容易产生消极情绪。
社工应帮助案主把身体调理好,增加其与家人的接触交流,使老人精神愉快,心理上获得安慰,走出心理问题的困境。
(5).伯吉斯、哈维格斯特等人的活动理论强调,社会互动对每一个人都有同等价值。
个人的角色建立在工作、婚姻和与社会联系及社团参与的基础上。
如果老年人失去工作和社交活动,又不能在其他地方找到替代角色或建立新角色,就会成为“没有角色的角色”。
这种情况无论是自愿还是所迫,最终将导致其放弃身份,社会价值及自我形象也会变得模糊。
因此,老年人在精神上和心理上与社会保持接触,有活跃的社交生活,积极开辟新的生活形式,才能获得和维持开朗的心境,获得快乐与健康。
在本案例中,案主其智力逐渐衰退和吸收新事物的能力下降,社会参与变少,从而越来越封闭,越来越消极。
因而我们社工注意让案主多参加社会活动,广交朋友,拓展兴趣爱好,把案主闲逸的生活时间安排的饶有乐趣,丰富多彩。
(6).归因理论认为,归因就是根据人的外部表现特征来推测其内在的意图和动机,对其心理活动状态做出解释和推论的过程。
归因理论对于科学地认识个体的行为和心理活动规律,改进个体的行为有很好的作用。
归因的类型可以外归因和内归因。
在本案例中,外归因是案主长期受社会传统文化的影响,传统文化对思维活动、实践活动具有一定的负面作用。
再加上子女成家立业离己而去,老伴去世,自己身体状况每况愈下的外界环境影响,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案主的行为。
而内归因则是案主主观心理因素的作用,案主缺乏积极的生活态度,在某种程度上亦造就了案主消极的行为。
(7).ABC理论是理性情绪行为疗法的核心理论,其主要观点就是情绪或不良行为并非外部诱发事件的看法解析评价,而是由于个体对这些事件的评价和解析造成的。
在ABC理论中,A 代表诱发事件,B代表个体对这一事件的看法解析及评价,即信念;C代表继这一事件后,个体的情绪反应和行为结果。
在案例中,A 是指案主的老伴去世,子女不在身边,身体虚弱多病。
B是指案主在这些情况下,特别是老伴去世后,总感觉“下一个轮到我了”。
C是指案主所表现出来的情绪:消极、孤独、敏感。
正是由于案主在A事件的客观世界和B事件的主观世界的相互作用影响,因而案主的个体的情绪反应和行为表现为异常消极、悲观。
借鉴于此,我们社会工作者对其情绪行为进行调理,开展心理咨询,心理活动,上门心理陪聊,帮助案主转变为正确的生活价值观。
(8).社会网是人与人之间相互联系所形成的一个整体结构,两个互动主体之间的关系或社会联系构成社会网的纽带。
社会纽带既可以形成社会结构也可以破坏社会结构。
个人社会网的结构特征决定了二人关系的作用,而个人的社会结构决定了二人关系发挥作用的环境。
当一种关系建立以后,它就为其成员提供了直接接近其他人或其他资源的机会。
在案例中,案主原来与丈夫,儿女,邻居等建立的社会纽带。
老伴的去世,儿女的离开,都相继断裂或变弱,案主得不到社会网络支持,会影响到案主身心健康和其对生活的热忱和信心。
社工应该帮助案主改善其与子女之间的关系,鼓励案主多与外界接触,重建案主的社会网。
(三)计划及合约1.制定目标(1)短期目标:帮助案主把身体调理好,解决其“老年空巢综合症”,增加老人与家人的接触交流,使老人精神愉快,心理上获得安慰,走出心理问题的困境。
(2)长期目标:让老人树立积极的生存意识,即正确对待人生,科学看待生命。
通过对人生和自我价值的合理认定提高对生命意义的领悟,健康快乐地活下去。
2.具体行动方案: (1)个案会谈。
与案主进行个案会谈,时间约为每个星两次(具体次数要根据实际情况而调整),以便了解和掌握案主各个方面的适应情况,并帮助案主及时解决她所面对的困难与问题。
个案会谈中注意运用归因理论,ABC理论,个人行为与社会环境的原理等理论引导案主思考自己现在出现的行为想法的原因,和其可能造成的影响,以及如何去克服这些心理问题,帮助案主解决她所面对的困难或问题,帮助案主树立正确的生命价值观念。
个案会谈中需要了解和掌握的情况有:案主是否能独立照顾自己的日常生活,与子女关系是否和谐,与邻里、同龄人是否常有交流,平时有什么业余爱好,以及在计划实施过程中案主的情绪变化。
个案会谈需要讨论到的话题:1.对于老伴已故的态度2.对于自己身体健康状况的看法3.对于子女成家立业后,自己独立生活的看法4.对于邻里人关系的态度5.对于天伦之乐的看法,以及自己与子女的关系,对子女的看法6.对于生命价值以及死亡的看法(2)社区访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