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辨析题和案例分析题的做题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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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证辨析题_答题技巧

教师资格证辨析题_答题技巧

辨析题的答题技巧
辨析题无外乎就有三种分类:
1.正确型;解题思路:判断——深入剖析——总结【例】
2.错误型(不正确)解题思路:判断——指犯错误并改正——总结【例】
3.片面型(不正确)在这里提示大家,凡是题干说的不全面的都将判断为错误。

解题思路:增补遗漏之处——指明正确之处——总结
— 16 题、— 25 题:负加强等同于处罚。

【答案分析】 1. 错误。

(进行判断)
2.负加强是经过憎恶刺激的清除来增添反响在未来发生的概率,而处罚则是经过憎恶刺激的体现来降低反响在未来发生的概率。

(指犯错误)
3.所以,说负加强等同于处罚是错误的,他们操作的过程和目的都不一样。

(总结)。

辨析题答题技巧及例题示范

辨析题答题技巧及例题示范

辨析题答题技巧及例题示范摘要:一、辨析题概述二、答题技巧1.分析题干2.确定解题思路3.构建答题框架4.结合实例论证三、例题示范与解析1.例题12.例题23.例题3四、总结与建议正文:一、辨析题概述辨析题作为各类考试中的常见题型,旨在考察考生对知识点的理解、分析和应用能力。

它要求考生在理解题干的基础上,运用已掌握的知识对给定的观点或说法进行辨析,从而展现出自己的思辨能力和综合素质。

二、答题技巧1.分析题干在解答辨析题时,首先要做的是认真阅读题干,把握题干中的关键信息。

通过分析题干,明确题目所要考察的知识点,为后续的答题奠定基础。

2.确定解题思路在分析题干的基础上,要迅速找到解题思路。

辨析题通常有两大类:一是观点正确与否的辨析,二是现象正确与否的辨析。

针对不同类型的题目,要选用不同的解题方法。

3.构建答题框架在确定解题思路后,要构建答题框架。

答题框架应包括开头部分、正文部分和结尾部分。

开头部分简要概括题干,表明自己的观点;正文部分详细阐述自己的观点,结合实例进行论证;结尾部分对全文进行总结,呼应开头。

4.结合实例论证在正文部分,要结合实例来论证自己的观点。

实例可以是自己在学习、工作中遇到的实际情况,也可以是国内外相关的典型案例。

通过实例论证,使自己的观点更具说服力。

三、例题示范与解析1.例题1题干:合作是解决问题的关键。

解析:首先,分析题干,确定题目考察的知识点为“合作的重要性”。

其次,构建答题框架,开头部分表明观点(合作是解决问题的关键),正文部分阐述合作的原因和实例,结尾部分总结全文。

2.例题2题干:创新是推动社会发展的动力。

解析:同样,先分析题干,确定题目考察的知识点为“创新的重要性”。

然后,构建答题框架,开头部分表明观点(创新是推动社会发展的动力),正文部分阐述创新的原因和实例,结尾部分总结全文。

3.例题3题干:终身学习理念是过时的心态。

解析:分析题干,发现题目考察的知识点为“终身学习理念的价值”。

高考辨析题解答“三招”

高考辨析题解答“三招”

高考辨析题解答“三招”高考辨析题在各科目的考试中都占据着重要的地位,尤其是语文和数学科目。

在这类题型中,考生需要准确分辨各种概念、词义或者规律,进而给出正确的答案。

在解答这类题目时,可以采用以下“三招”来帮助自己更好地应对高考辨析题。

第一招:仔细阅读题目在解答高考辨析题时,首先要仔细阅读题目,理解题目所涉及到的概念、词义或规律。

只有全面了解题目的内容,才能准确把握题目的要求,从而给出正确的答案。

在阅读题目的过程中,考生可以逐字逐句地理解题目的意思,同时可以结合自己的知识储备和经验,来思考题目的解决方法。

还应该关注题目中的关键词或信息,这些都是解答题目时需要重点关注的部分。

通过仔细阅读题目,可以帮助考生更好地把握题目的要求,从而更准确地解答问题。

第二招:对比选项内容在阅读题目后,考生需要对比选项内容,准确定位问题的关键点。

有时候,不同选项之间的差异可以帮助考生更好地理解和把握题目的要求。

通过对比选项内容,可以帮助考生更好地理解题目要求,从而更准确地给出答案。

在对比选项内容时,还可以排除错误选项,从而缩小正确选项的范围,提高解题的准确性。

第三招:运用逻辑推理在解答高考辨析题时,考生可以运用逻辑推理的方法,帮助自己更好地分析和理解题目的内容。

通过逻辑推理,可以帮助考生把握题目的逻辑结构和关键点,从而更好地理解题目的要求,给出正确的答案。

在运用逻辑推理时,考生可以借助逻辑思维和知识储备,自觉地把握题目的逻辑关系,分析每个选项的逻辑结构,从而辨析选项内容的差异,进而给出符合题目意思的答案。

总结:高考辨析题在考试中占据着重要的地位,对考生的语文理解能力和逻辑思维能力都有一定的要求。

通过采用上述“三招”,可以帮助考生更好地理解和把握题目的要求,提高解题的准确性。

在备考高考时,考生可以多加练习和积累,培养自己的语文理解能力和逻辑推理能力,从而更好地应对高考辨析题。

高三复习阶段如何进行辨析题的答题技巧训练

高三复习阶段如何进行辨析题的答题技巧训练

高三复习阶段如何进行辨析题的答题技巧训练随着高三学业的进入复习阶段,辨析题成为了许多学生头疼的问题。

辨析题是高考中常见的题型,要求学生通过对比、分析,选择最符合语境要求的选项。

在备战高考,提高辨析题答题技巧是至关重要的。

本文将介绍一些有助于提高辨析题答题技巧的训练方法,帮助学生更好地应对这类题型。

一、扎实的基础知识扎实的基础知识是解决辨析题的关键。

在高三复习阶段,学生应该重点复习和巩固基础知识,包括词汇、语法、句子结构等。

只有对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了如指掌,才能准确理解和分析辨析题中的内容,从而选出正确答案。

二、多读题,寻找关键词解答辨析题的第一步是仔细阅读题干和选项,并找出其中的关键词。

关键词往往是解题的突破口,通过对关键词的分析和对比,可以帮助我们正确理解题意,排除干扰选项。

因此,学生在训练答题技巧时应该多读题,并尝试在短时间内找出问题的关键词。

三、辨别词义和语法差异辨析题常常涉及同义词、反义词、近义词以及语法差异。

对于这类题目,学生需要在理解问题意思的基础上,准确地辨别选项之间的差异。

可以通过查阅词典,学习同义词和反义词的用法,加深对语法规则的理解,从而更好地进行选择。

四、联系上下文进行推理有些辨析题需要学生根据上下文进行推理和判断。

在做这类题目时,学生需要仔细阅读题干中的句子,理解其语境,并联系上下文进行分析。

学生可以通过读文学类书籍、写作练习、刷真题等方式,培养对语境的敏感度和理解力,提高推理辨别的能力。

五、刻意练习为了提高辨析题答题技巧,刻意练习是非常必要的。

学生可以选择一些辨析题题库进行训练,分析解题思路和答题技巧。

在练习过程中,要注意总结经验,记录易错项,加强对自己答题能力的反思。

通过大量的练习,加深对辨析题的认识和理解,提高解题速度和准确度。

六、重视错题分析在训练答题技巧的过程中,及时进行错题分析是非常重要的。

学生要对做错的辨析题进行深入分析,找出自己解题的漏洞和不足,并逐一加以改进。

关于辨析题和案例分析题的做题方法

关于辨析题和案例分析题的做题方法

一、关于辨析题〔每道题4分或5分〕:就是分析题目正确与否,错误的话要给出理由。

举例:"法律原则和法律规则没有区别。

〞答案:错误。

具体分析:法律规则是规定法律上的权利、义务、责任的准则、标准或赋予*种事实状态以法律意义的指示、规定。

法律原则是法律的根底性真理、原理或是为其他法律要素提供根底或根源的综合性原理或出发点。

法律原则与法律规则同为法的要素,二者的区别是相对的,是程度问题,二者存在共性。

在规则与原则间有一个不明晰的边缘地带,甚至有些法律要素终究属于规则还是原则是难以定位的。

二者区别:①对事及对人覆盖面方面:法律原则较宽,更大宏观指导性,又称"超级规则〞;法律规则较窄。

二、对于案例分析题,答案只是提供一个思路,大家在论述时一般只要不偏离大的方向〔比方本来是原则不能答成规则这样的〕,则即使你的个别观点有问题,但论述得很有道理,很充分,很清楚,论证有理有据,则就容易得高分。

如果对一个大题,你只答几句话,那肯定是不够充分的;或者前后观点矛盾,没有自己的立场,也不好。

所以一般应先说明你的观点是什么,以总分总的方式来进展论述,同时结合案例自身的情况,将理论与案例材料熔合,这样就比拟好。

期末考试案例分析也是3个题目,根本每个题都是10分左右。

在期中考试题目后面我附上了关于论述和材料分析题一般的答题方法的总结.(当然我们的考试没有具体要求写"文章标题〞等,还有这次也没有字数的要求)期中考试案例分析题〔共30分,每题10分〕〔一〕省市*公司职工黄*和*1963年结婚,但是妻子*一直没有生育,后来只得抱养了一个儿子。

由此原因给家庭笼罩上了一层阴影。

1994年,黄*认识了一个姓的女子,并且在与认识后的第二年同居。

黄的妻子发现这一事实以后,进展劝告但无效。

1996年底,黄和租房公开同居,以"夫妻〞名义生活,依靠黄的工资〔退休金〕及奖金生活,并曾经共同经营。

2001年2月,黄到医院检查,确认自己已经是肝癌晚期。

【全文】中考政治解题方法:辨析题答题技巧和方法

【全文】中考政治解题方法:辨析题答题技巧和方法

三、辨析题类型及其答题技巧:
5.材料式辨析题:
这类辨析题的特点是取材广泛,设计新颖,形 式活泼,知识覆盖面广,思维容量大,比较能 真实地反映学生对知识的再认再现能力、阅读 理解能力、辨别是非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和理 论联系实际的能力,可以看作是观察与思考题 的一种变形。 解答这类问题要做到:①读懂 材料、吃透题意、层次清晰、归纳中心,②明 确试题题型,找出关键词语,确定答题角度, 选择相关知识,构思答题步骤,③答题时要语 言简练、层次分明。
例1.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最根本的是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
【解析】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最主要的也是最根本的就是 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但是仅仅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是不可能建成 和谐社会的。因此,回答此问题,既要回答出以经济建设为重的原 因,又要回答出如何才能构建和谐社会。
【参考答案】(1)全面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坚持以经济建设 为中心;(2)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是兴国之要,是我们党和国家兴旺发达 和长治久安的根本要求;(3)全面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需要经济、政 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建设一起抓,但是经济建设是最根本的。
【参考答案】(1)我国公民享有言论自由,这也是法律赋予公民 的一项重要的政治自由。(2)我国公民享有言论自由,并不是无限 制的绝对的自由。公民滥用言论自由损害国家的、社会的利益和他人 的合法权益是法律所不允许的;谁发表了有损于国家、社会的利益和 他人的言论,就要对言论后果负责。(3)这种观点在认识上是错误 的,在行动上是有害的。我们要正确行使自己的政治权利和自由。
政治辨析题答题技巧
一、题型特点:
辨析题是中考试题中难度最大的一个主观试题(权重10/100)。辨 析题是对基本事实、基本理论进行判断辨别分析的一种题型,要求 学生既要“辨”,又要“析”,主要考察学生的辨别分析能力。最 近几年我省的辨析题考试逐渐变得与社会热点相结合,两种观点相 互混淆来考查学生的综合分析能力。回答此类问题时要求辨别准确、 原理完整、观点正确,论点扼要、表达清晰。

中考政治辨析题答题技巧有哪些

中考政治辨析题答题技巧有哪些

中考政治辨析题答题技巧有哪些中考政治辨析题答题技巧1、辨析题的四个类型:A、完全肯定型解题方法:(1)指出观点的正确或科学性。

(2)说明理由。

(3)作出结论。

B、完全否定型解题方法:(1)首先指出观点的不科学之处或作出判断。

(2)说明理由和危害、本质,并提出正确的观点。

C、命题片面型常见的形式是"只有--------就--------"。

命题内容总体上正确但其中包含有欠妥的因素或者总体上错误但其中包含有若干合理的成分。

解答此类题目不能简单地全面地否定或者肯定。

解答步骤可以按照"肯定什么--否定什么-补充什么"的思路进行。

解题方法:(1)错对原因都要分析。

(2)除了题目的给的方法外,还要作出补充。

(3)下结论。

D、正误混杂型这种题型的辨析题有三种形式:(1)命题内容总体上正确,但其中包含有错误或不合理的因素。

(2)命题内容总体上错误,但其中包含有合理的因素。

(3)命题的前提正确,但结论却错误,或前提错误,但结论正确。

解题关键是:分清观点的正误部分,并且能分别说明理由。

解题步骤:(1)指出题目中观点正确或合理的部分,并说明理由。

(2)指出题目中观点错误或不合理的部分,说明理由。

(3)提出正确的观点或补充完整观点,进行总结。

(解答的步骤可以按照"对--为什么对?错--为什么错?小结--对的意义和错的危害。

)2、做辨析题可按以下几个步骤:(1)、找辩点(即认真审题后确定题目要辨别分析的观点)。

(2)、作分析(即结合课本知识对观点进行逐层分析)。

正确-----肯定并说明原因或合理之处;错误------指出错在哪里,为什么错并补充正确的是什么。

(3)、下结论(结论必须是在分析完一个层次或一个辩题之后加上)。

3、注意事项:(1)、一般不表态,不判断。

有理有据地具体分析题目的观点为什么正确、为什么错误或在具体分析题目中的问题时加以肯定或者否定。

(2)、审准辨点,根据辨点分条做答。

教资辨析题的答题格式

教资辨析题的答题格式

教资辨析题的答题格式
教资辨析题的答题格式一般可以分为三个步骤:
1.找切入点:关注程度副词、关联词、关键词等,可考虑题干表述是否狭隘。

2.判断对错并详细分析:分析时按照"表明观点——分析观点——总结观点"的方案进行作答。

3.指明观点提出的背景:确定分析题干所处的环境、解释概念、理论阐述。

例如:
理论点错误理解型:是指理论点说的错误,理解偏差的,要求区分某一教育相关理论的细节,考察考生的知识理解能力和掌握能力。

例:学习动机越强,学习效率越好。

答题思路是认真审题,判断所考理论正误,对于正确理论观点是什么,进行分析正确的表现、原因、意义等;对于错误的理论观点首先改正错误,写全正确完整的观点,其次,解释题干中错误的原因。

之后是因此,题干中......说法正确或不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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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关于辨析题(每道题4分或5分):就是分析题目正确与否,错误的话要给出理由。

举例:“法律原则和法律规则没有区别。

”答案:错误。

具体分析:法律规则是规定法律上的权利、义务、责任的准则、标准或赋予某种事实状态以法律意义的指示、规定。

法律原则是法律的基础性真理、原理或是为其他法律要素提供基础或本源的综合性原理或出发点。

法律原则与法律规则同为法的要素,二者的区别是相对的,是程度问题,二者存在共性。

在规则与原则间有一个不明晰的边缘地带,甚至有些法律要素究竟属于规则还是原则是难以定位的。

二者区别:①对事及对人覆盖面方面:法律原则较宽,更大宏观指导性,又称“超级规则”;法律规则较窄。

二、对于案例分析题,答案只是提供一个思路,大家在论述时一般只要不偏离大的方向(比如本来是原则不能答成规则这样的),那么即使你的个别观点有问题,但论述得很有道理,很充分,很清楚,论证有理有据,那么就容易得高分。

如果对一个大题,你只答几句话,那肯定是不够充分的;或者前后观点矛盾,没有自己的立场,也不好。

所以一般应先表明你的观点是什么,以总分总的方式来进行论述,同时结合案例自身的情况,将理论与案例材料熔合,这样就比较好。

期末考试案例分析也是3个题目,基本每个题都是10分左右。

在期中考试题目后面我附上了关于论述和材料分析题一般的答题方法的总结.(当然我们的考试没有具体要求写“文章标题”等,还有这次也没有字数的要求)期中考试案例分析题(共30分,每题10分)(一)四川省泸州市某公司职工黄某和蒋某1963年结婚,但是妻子蒋某一直没有生育,后来只得抱养了一个儿子。

由此原因给家庭笼罩上了一层阴影。

1994年,黄某认识了一个张姓的女子,并且在与张认识后的第二年同居。

黄的妻子蒋发现这一事实以后,进行劝告但无效。

1996年底,黄和张租房公开同居,以“夫妻”名义生活,依靠黄的工资(退休金)及奖金生活,并曾经共同经营。

2001年2月,黄到医院检查,确认自己已经是肝癌晚期。

在黄即将离开人世的这段日子里,张面对旁人的嘲讽,以妻子的身份守候在黄的病床边。

黄在2001年4月18日立下遗嘱:“我决定,将依法所得的住房补贴金、公积金、抚恤金和卖泸州市江阳区一套住房售价的一半(即4万元),以及手机一部遗留给我的朋友张某一人所有。

我去世后骨灰盒由张负责安葬。

”4月20日黄的这份遗嘱在泸州市纳溪区公证处得到公证。

4月22日,黄去世,张根据遗嘱向蒋索要财产和骨灰盒,但遭到蒋的拒绝。

张遂向纳溪区人民法院起诉,请求依据继承法的有关规定,判令被告蒋某按遗嘱履行,同时对遗产申请诉前保全。

从5月17日起,法院经过4次开庭之后(其间曾一度中止,2001年7月13日,纳溪区司法局对该公证遗嘱的“遗赠抚恤金”部分予以撤销,依然维持了住房补贴和公积金中属于黄永彬部分的公证。

此后审理恢复),于10月11日纳溪区人民法院公开宣判,认为:尽管继承法中有明确的法律条文,而且本案中的遗赠也是真实的,但是黄将遗产赠送给“第三者”的这种民事行为违反了民法通则第七条“民事活动应当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破坏国家经济计划,扰乱社会经济秩序”,因此法院驳回原告张某的诉讼请求。

根据所学法理学知识,对上述案例进行分析。

答案——思考提示:1、本案主要反映的是法律规则与法律原则、特别法与一般法之间的关系。

本案中,办案法官在考虑了司法判决的社会后果的前提下,越过了《继承法》的相关规定,直接适用民法通则中的“公序良俗”原则,这里所涉及的问题是:法官是否正确运用了司法自由裁量权。

从法理上说,在法律的司法适用上,特别法优先于一般法,而且,有明确规则时应当适用规则,而不是运用自由裁量权越过规则适用原则。

《继承法》相对于《民法通则》是特别法,《继承法》第五条和第十六条作为“规则”已经对遗赠行为已经作出了明确的法律规定,所以,按照法理,本案法官应当适用《继承法》中的规则认定黄某赠与行为的合法效力。

2、本案的特殊性(考虑个案的正义性问题)本案的特殊性在于,如果僵硬地按照特别法优于一般法的精神办案,就有可能造成不正义,而对于适用特别法中的明确规则会产生明显不正义的后果时,法官是否应当适用一般法中的原则判案的问题,这在我国法律理论中和司法实务上都还存在着分歧。

3、本案中需要平衡的主要是两种利益和权利,即个人的遗嘱自由和合法婚姻家庭的保护。

黄与张从1996年到2001年租房以“夫妻”名义生活,已经构成了事实婚姻和重婚行为,这种行为已经触犯了我国《刑法》,如果让张因这种违《刑法》的行为而顺理成章地得到遗产,就会在保护公民的财产处分自由权和遗产继承权的同时,势必出现了与我国《宪法》和《刑法》,以及《婚姻法》所保护的合法的婚姻家庭关系相冲突的情形。

对于重婚行为,即使检察院没有提起公诉,被害人也没有提起自诉,而如果民事判决出现了因为这种违法行为而获利的判决,那么,这种判决的精神就会和《宪法》和《刑法》,以及《婚姻法》对婚姻家庭的保护精神相冲突。

4、对本案中法官自由裁量权运用之评价。

本案中,法官的利益衡量尺度掌握是适宜的。

法官在平衡利益时应该将其个人的好恶置之度外,而必须以社会大多数人的福利为标准。

法律的目的在此就是维护社会实质的公平和公正。

在本案中,人们坚信公正在合法妻子一边,这并不是对她个人有什么偏爱,而是每个人都将之视为同他们的婚姻家庭一样的一种秩序,一种关系。

法官的判决可能决定着他们每一个人今后对法律的评价和对自己生活方式的选择。

近年来的社会现实无情地表明,由于“包二奶”现象愈演愈烈,合法婚姻家庭已经变得如此脆弱,道德舆论的支持已经不足以抵御金钱和利益的力量,如果法官此时再拒不对合法配偶援之以手,其社会良知安在?毋庸置疑,通过这样一个判决并不能杜绝类似的法律规避行为,但法官至少表明了他们的立场,对于公众而言,这就是法律的态度。

通过这样的信息,或许可以预见到破坏合法婚姻家庭应付出的成本和代价,促使当事人三思而后行。

本案判决是法官在法律出现明显的漏洞时,运用其自由裁量权,适用民法通则原则,依据公序良俗和法律的整体精神,解释法律、适用法律的结果。

通过这一判决,合理地协调了社会公德、法律原则与具体法律规则的关系。

判决并未超越法官的权限,符合法律推理和解释的基本原则和逻辑;在解决纠纷的同时维护了法律的统一性和合理性,并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尽管对于本案的处理可能存在其他合理选择,然而,本案判决不失为一种通过法官的论理解释填补法律漏洞的积极努力,也是适用法律原则衡平利益的一种努力。

(二)2006年8月15日,一名县教委的办事科员,一名5岁男孩的父亲,一名曾当过中学教师的文学系毕业生,一名爱好舞文弄墨的瘦弱文人,一名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普通公民,8月15日,在茶余饭后、闲暇之余,用手机编发了一首有关时事的打油诗《沁园春·彭水》:“马儿跑远,伟哥滋阴,华仔脓胞。

看今日彭水,满眼瘴气,官民冲突,不可开交。

城建打人,公安辱尸,竟向百姓放空炮。

更哪堪,痛移民难移,徒增苦恼。

”写好《沁园春·彭水》后,秦中飞把诗词输入手机,在接下来的十几天里,他发了10-15条短信,并在QQ上发给了4-6个网友。

他万万没想到,半个月后,警察找上门来,这条让自己小有得意的短信竟招来牢狱之灾——彭水县公安局以涉嫌“诽谤罪”把他送进看守所关押了一个月。

其间,公安机关还传讯了接收短信的10多个人,以及这些短信的二次甚至三次传播和接收者,“至少有40多人受到牵连”,一位收到短信而被两次问话的中学老师称。

公安机关相信,在这首词里,隐喻了彭水县委县政府三个领导——前任彭水县委书记马平,现任县长周伟,县委书记蓝庆华。

词中所“隐射”的三个主角之一,彭水县前任书记马平,2001年调任重庆铜梁县委书记,今年8月30日,因涉嫌职务犯罪,多次非法收受他人贿赂,数额巨大,已被检察机关逮捕。

检方的起诉意见书称,秦中飞捏造了一首引起群众公愤的词,利用QQ和短信方式进行发送,严重危害该县社会秩序和破坏了蓝庆华、周伟的名誉,触犯刑法246条之规定,涉嫌诽谤罪。

律师李纲认为,“从秦中飞的《沁园春·彭水》来看,并不构成诽谤罪”。

李纲认为,词里面所写的并非捕风捉影。

“你可以从字面理解到任何意思,但不能因此认定诽谤了谁。

缺乏了主观意图,诗词中没有指名道姓,也没说什么坏话,只是描述了彭水的现状和事实。

”阅读以上材料,运用所学法理学知识对此案件进行评析。

(要求结构完整、论述清楚、观点明确、理由充分、中心突出。

)(本题10分)思考提示:首先,马克思主义法学指出法律是调整人们行为或社会关系的规范。

作为法的调整对象的行为是指人的外在行为。

法与道德、社会舆论等社会调整手段的重要区别在于,法仅仅调整和约束人的外在行为,而不调整和约束人的内心思想、情感。

不过,我们应当看到,法通过约束和规范人的行为,可以影响人的思想、观念。

1.法只能针对行为,而不能针对思想。

法不针对思想,并不等于它毫不关注行为人的主观心理状态。

法律上主观心理状态的判断是建立在行为基础之上的推定。

2.法针对的是社会关系之中的行为(关系行为、涉他行为或交互行为),而非纯粹个人意义上的个体行为(自涉行为)。

即法律调整的是人们之间具有社会意义的行为。

3.法所针对的关系行为,不仅包括作为,而且也包括不作为。

现代法律与古代法律的不同之处在于,法律是调整人的行为的规范,不直接调整人的思想,不直接对人的意识和观念发生影响,并且法律也不调整单纯表达思想的行为。

现代社会不存在类似古代社会的思想犯。

其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101 条规定:“公民、法人享有名誉权,公民的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禁止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公民、法人的名誉。

”名誉侵权主要有下列几种方式:侮辱,诽谤,泄露他人隐私等。

侮辱是指用语言(包括书面和口头)或行动,公然损害他人人格、毁坏他人名誉的行为。

诽谤是指捏造并散布某些虚假的事实,破坏他人名誉的行为。

最后,就彭水案中的秦中飞短信事件来说,秦中飞短信所反映的是彭水的现状和事实,是用具有讽刺意味的文字来发泄对社会现实的不满,并没有侵犯相关人的名誉权。

也就是说,一方面秦中飞对彭水现状的描述并非散布虚假事实,不构成诽谤罪;另一方面秦中飞在短信中并未使用侮辱性文字,只是运用隐喻的方式进行讽刺。

因此,秦中飞的短信事件不是法律调整的对象,它反映的是人的思想和观念。

(三)在法学领域,包括民法学、刑法学、诉讼法学、国际法学在内的各种部门法学,甚至是那些边缘性的交叉学科,譬如犯罪心理学、法医学等等,大体上都包含了一个相对确定的知识体系。

也就是说,这些部门法学或交叉学科的知识边界,基本上是清晰的。

相比之下,法理学或“法学理论”则构成了一个明显的例外,它就像一个大大的筐,似乎什么东西都可以往里面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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