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采购供应管理制度(2015年修订)

合集下载

药品采购供应管理制度

药品采购供应管理制度

药品采购供应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药品采购供应管理工作,提高药品供应链的质量和效率,保障患者用药安全和医疗服务质量,本制度制定之目的是明确药品采购供应管理的程序规范和工作职责,加强对药品采购供应环节的管理和监督,确保药品采供应链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医疗机构(包括各类医院、卫生院、诊所等)内的药品采购供应管理工作。

三、药品采购管理(一)采购计划的编制1.根据医疗机构的药品使用量、患者需求和药品的品种、规格等,负责编制年度、季度、月度的药品采购计划,确保药品的供应能够满足患者用药需求。

2.采购计划应当综合考虑医疗机构的经济实力和药品的供应情况,确保采购计划的合理性和可行性。

3.编制采购计划应当充分听取医疗机构内部各相关科室的意见和建议,形成统一的采购计划。

(二)招标采购1.对于大额采购药品,医疗机构应当通过招标的方式进行采购,确保采购的药品品质良好、价格合理。

2.招标采购的程序应当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确保招标的公开、公平和公正。

3.医疗机构应当成立专门的招标小组,负责招标文件的编制、招标公告的发布、投标人的资格审核、投标报价的评审、中标结果的公布等工作。

4.医疗机构应当对招标的药品进行严格的质量监督和验收,确保所采购的药品符合规定的质量标准。

(三)现场调拨1.医疗机构内各临床科室和药房之间的药品调拨应当符合患者需求和药品的使用量,避免造成过多的库存和过期药品的浪费。

2.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健全的现场调拨管理制度,明确药品调拨的程序和责任人,加强对现场调拨过程的监督和管理。

3.对于急需用药的情况,医疗机构内部可以采取紧急调拨的方式,但必须经过临床医生的审批和相关科室的协调。

(四)药品库存管理1.医疗机构应当加强对药品的库存管理,合理控制药品的进货数量和使用数量,避免药品的过多积压和浪费。

2.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健全的库存盘点制度,定期对药品库存进行盘点和清点,及时发现和处理过期、损坏和变质的药品。

药品采购供应管理制度与流程

药品采购供应管理制度与流程

药品采购供应管理制度与流程一、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药品采购供应行为,保障医疗机构药品供应质量和安全,根据《药品管理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疗机构药品的采购、储存、配送、使用等环节的管理。

第三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健全药品采购供应管理制度,明确各环节的职责、权限和操作规程,保证药品采购供应的合法、合规、合理和质量安全。

第四条医疗机构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采购质量可靠、价格合理的药品,确保患者用药需求得到满足。

第五条医疗机构应当加强对药品采购供应人员的培训和考核,提高其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防止药品采购供应中出现违法行为。

二、药品采购第六条医疗机构应当设立药品采购部门,负责药品的采购工作。

药品采购部门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有熟悉药品采购业务、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经验的专职人员;(二)有完善的药品采购流程和内部管理制度;(三)有合法的药品采购渠道。

第七条医疗机构采购药品,应当选择具有药品生产许可证或者药品经营许可证的企业作为供应商。

第八条医疗机构采购药品,应当根据临床需求、药品质量和价格等因素,选择合适的药品。

第九条医疗机构采购药品,应当签订书面合同,明确药品的品种、规格、数量、价格、交货时间等内容。

第十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健全药品验收制度,对采购的药品进行验收,确保药品的质量和安全。

三、药品储存第十一条医疗机构应当设立药品仓库,对采购的药品进行储存。

药品仓库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有合法的药品储存设施和设备;(二)有符合药品储存要求的温湿度控制设施;(三)有药品储存管理的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第十二条医疗机构应当对药品进行分类储存,遵循“先进先出”的原则,确保药品的有效期和质量。

第十三条医疗机构应当定期对药品进行质量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保证药品的质量和安全。

四、药品配送第十四条医疗机构应当选择具有药品配送资质的企业进行药品配送。

第十五条医疗机构应当与药品配送企业签订书面合同,明确药品的配送范围、时间、质量要求等内容。

药品采购管理制度

药品采购管理制度

药品采购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药品采购管理,规范采购行为,确保药品质量,降低药品采购成本,提高医疗服务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药品的采购活动。

第三条药品采购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确保药品的质量和供应。

第四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健全药品采购管理制度,明确采购流程、采购要求、采购责任,确保药品采购活动的合规性。

第二章药品采购机构与人员第五条医疗机构应当设立药品采购部门,负责药品的采购工作。

第六条药品采购部门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有专门的药品采购人员和药品采购职责;(二)有药品采购的相关知识和技能;(三)有健全的药品采购管理制度和内部控制制度;(四)有药品采购的计算机管理系统。

第七条药品采购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具有药学专业学历或者具有药品采购相关工作经验;(二)熟悉药品的采购流程和药品管理相关法律法规;(三)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业务能力;(四)经过药品采购培训并合格。

第三章药品采购流程与要求第八条药品采购应当根据医疗机构的临床需求和用药计划,制定药品采购计划。

第九条药品采购应当通过药品采购平台进行,遵循药品采购平台的相关规定。

第十条药品采购人员在采购药品时,应当选择具有药品生产或者经营资格的企业,并审核企业的法定资格、质量信誉、履约能力等。

第十一条药品采购人员应当与药品企业签订采购合同,明确药品的品种、规格、数量、质量、价格、交货时间等条款。

第十二条药品采购人员应当对采购的药品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的药品方可入库。

第十三条药品采购人员应当建立药品采购记录,记录药品的采购品种、规格、数量、价格、供应商等信息。

第四章药品采购管理与监督第十四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健全药品采购管理制度,明确药品采购的责任、流程、要求等。

第十五条医疗机构应当加强对药品采购活动的监督,确保药品采购的合规性和药品的质量。

药品采购供应管理制度

药品采购供应管理制度

药品采购供应管理制度
为规范药品采购供应,保障患者用药安全、及时有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山东省药品使用条例》、《医疗机构药品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医院实际,制定本制度。

1、医院建立《基本用药供应目录》,基本用药供应目录内的药品为常规采购药品,基本用药供应目录由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制定。

2、药品保管员依据医院《基本用药供应目录》内所列药品,结合各药房药品实际销售情况制定科学合理的药品采购计划,交药品采购员,报分管领导审核后,由采购员按照药品采购计划每周进行采购。

3、药品采购及药库工作人员要严格自律,严禁以任何形式索取、收受各种形式的回扣。

4、药品采购员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山东省药品使用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通过医院确定的正规药品供应单位采购药品。

药品的供应单位要求相对固定。

5、药品采购员认真执行采购计划,及时将采购计划通知供应商。

遇有医院必需的紧缺药品,应积极组织货源保证药品供应。

6、药品保管员按照《药品入库检查验收制度》进行验收,要求货到票到,验收合格的药品方可入库。

7、对医院近效期药品、滞销药品、破损药品应及时报告采购员通知供应商解决,并做好记录。

8、对药事管理委员会批准的新引进药品、临时采购药品、缺货药品应及时通知相关工作人员和相关临床科室领用。

9、特殊管理药品的采购必须严格按照相关法规执行。

10、临床特需或急救的一次性购入药品,应由临床科主任写出书面申请,经药剂科主任审核,经分管院长批准后,由药剂科一次性购入。

药品采购供应管理制度

药品采购供应管理制度

药品采购供应管理制度药品采购和库房管理人员在院药事管理和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和药剂科主任的领导下进行全院临床用药的采购工作,其工作应符合《药品招标采购管理规定》、《中药饮片采购制度》等要求。

1、药品保管员制定药品采购计划,其原则是:按照医院基本用药目录和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目录,根据临床用药需要以销定进。

2、严格把握进货渠道关,凡在我院经营药品,其经营企业必须通过GSP认证,药品必须有正式批准文号。

药品采购合同签约前,经营者必须提供以下证件,以留存备查。

(1)、加盖本企业公章药品经营企业的GSP证书的复印件;(2)、加盖本企业公章的药品生产、经营企业许可证,营业执照的复印件;(3)、加盖本企业公章和企业法定代表人印章或签字的企业法定代表人的委托授权书原件;授权书原件应当载明授权销售的品种、地域、期限,注明销售人员的身份证号码,并加盖本企业原印章和企业法定代表人印章(或者签名)。

销售人员应当出示授权书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供药品采购方核实。

(4)、与供货企业签订质量保证协议书。

(5)、经营进口药品的,必须提供《进口药品检验报告书》或者注明“已抽样”并加盖公章的《进口药品通关单》复印件;(6)、经营按照批签发管理的生物制品时,必须提供加盖本企业印章的该批生物制品《生物制品批签发合格证》复印件。

3、药品计划由药品保管制定,交药剂科主任复核,院长审批后,由药品采购按药品招标合同购进药品。

4、新增药品需由临床科室提出申请、院药事委员会讨论批准后方可购进。

5、因药品质量、供应等问题需要更换配送公司时和药品生产厂家时,应该上报科主任和院药事委员会批准后方可采购。

6、采购麻醉、精神药品要严格执行《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管理条例》的规定,办理《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购用印鉴卡》,凭印鉴卡在指定的药品批发企业购买。

8、对验收不合格或近失效期的药品要及时通知药品配送公司更换或退货。

9、药库管理人员要严格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不得以药谋私,未经批准,不得向任何个人和单位提供用药信息,维护医院的合法利益,保守各种商业机密。

药品采购供应管理制度

药品采购供应管理制度

药品采购供应管理制度药品采购供应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规范药品采购供应管理工作,保证医疗机构药品供应的及时性和质量安全性,制定本制度。

二、药品采购管理1. 药品采购需根据医疗机构的实际需要,由药品采购管理人员制定采购计划。

2. 药品采购计划需经审核通过后,向上级药品供应机构提交申请采购药品。

3. 采购药品应选择正规、合法的药品供应机构,并签订合同。

4. 药品采购应按照合理、公正、公平、透明的原则进行。

5. 药品采购需定期进行价格调查,确保采购价格合理。

三、药品供应管理1. 药品供应机构应保证药品的质量安全,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规进行操作。

2. 药品供应机构应确保采购的药品能按时到达医疗机构。

3. 药品供应机构应及时向医疗机构反馈药品的库存和有效期信息。

4. 医疗机构在接收药品时,应对药品进行验收,确保药品的质量安全。

四、药品库存管理1. 医疗机构应建立药品库存管理制度,对药品的存放、采购、使用等过程进行规范管理。

2. 医疗机构应定期进行库存盘点,确保药品库存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3. 医疗机构应及时处理过期、损坏等不合格药品,并做好相应记录。

五、药品使用管理1. 医疗机构应建立药品使用管理制度,对医生和护士等相关人员的药品使用行为进行监管。

2. 医疗机构应加强对医生的药品处方行为的审核,确保药品使用的合理性。

3. 药品使用应按照相关法规和临床指南进行,严禁滥用和浪费药品。

六、药品退货管理1. 医疗机构应建立药品退货管理制度,对退货的程序和要求进行规范。

2. 药品退货应超过有效期或出现质量问题时进行,需及时向上级药品供应机构沟通处理。

七、药品采购供应管理的监督和评估1. 药品采购供应管理工作需定期进行监督和评估,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及时整改。

2. 监督和评估可通过内部审计、外部评估等方式进行。

制度的制定和执行需要全体药品采购管理人员的共同努力,只有以规范的制度来引导和规范工作,才能保证药品的供应质量和安全性。

医院药品采购供应管理制度

医院药品采购供应管理制度

医院药品采购供应管理制度1. 引言医院药品采购供应管理制度是为了规范医院内部药品采购供应工作,保障药品采购的合法性、安全性和有效性而制定的。

本制度适用于医院所有药品采购供应相关工作。

2. 药品采购流程2.1 采购需求确认医院各科室在提出采购需求前,应经过科室主任审批,并填写采购需求表。

采购需求表应包括药品名称、规格、数量、用途等信息。

2.2 询价比价医院采购部门收到采购需求后,将向多家合作药品供应商发送询价函。

供应商需按要求提交正式的报价,并在规定时间内回复。

医院采购部门要对供应商的报价进行比较,综合考虑价格、药品质量等因素,选择最合适的供应商。

2.3 签订采购合同医院采购部门与选定供应商进行谈判,并在达成一致意见后,签订正式的采购合同。

合同应明确药品的名称、规格、数量、价格、交付时间等细节。

2.4 药品验收与入库医院采购部门在药品送达医院后,应立即进行验收工作。

验收应按照合同规定的要求进行,确认药品的完好性和符合性。

通过验收合格的药品将被送至医院药房,并经过药房管理员的入库操作,确保药品的安全保管。

3. 药品供应管理3.1 药品库存管理医院药房应建立有效的库存管理制度,定期对库存进行盘点,确保药品的数量准确无误。

药房应根据库存情况,及时向采购部门提出药品补充需求,以保证药品的正常供应。

3.2 药品质量监控医院药房应建立药品质量监控制度,对每批进货药品进行检验,并留存相关记录。

如发现药品存在质量问题,应立即停止使用,并向采购部门提出退换货要求。

同时,药品供应商也应负起相应的责任。

3.3 供应商绩效评估医院采购部门应定期对供应商进行绩效评估,包括供货及时性、产品质量、售后服务等方面。

评估结果将被用作供应商合作续签、终止或调整的依据。

4. 药品采购与供应管理记录医院采购部门应建立健全的药品采购与供应管理记录系统,并按要求进行记录和归档。

相关记录包括采购需求表、报价比较表、采购合同、药品验收记录、库存盘点表、供应商绩效评估等。

药品采购和供应管理制度

药品采购和供应管理制度

药品采购和供应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了规范医院药品采购和供应管理的工作,确保药品的安全性、有效性和合理使用,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医院管理制度,订立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内全部涉及药品采购和供应管理的部门、人员,包含药品采购、入库管理、出库管理、配送管理等。

第三条药品采购要求医院对药品采购的要求包含:药品质量、药品价格、药品供货周期、采购渠道、采购方式等。

第二章药品采购管理第四条药品采购计划1.医院药品采购由采购部门负责订立采购计划,采购计划应考虑医疗业务需求、药品库存情况等因素。

2.采购计划应提前统计并报送医院管理部门审核,确定后需按计划执行采购工作。

第五条供应商资质管理1.采购部门应建立供应商库,定期对供应商资质进行审查。

2.供应商资质审查重要包含: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等。

3.合格的供应商应通过招标、比选等方式进入采购供应商库,供应商库应定期更新。

第六条采购方式1.药品采购可通过公开招标、邀请招标、单一来源等方式进行。

2.采购部门应依据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采购方式,并确保采购过程的公平、公正、透亮。

第七条采购合同管理1.采购部门与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明确药品的品种、数量、价格、交货期限等相关条款。

2.采购合同应经双方签字盖章,并妥当保管,确保双方权益。

第八条药品质量管理1.医院严格依照国家药品管理法规执行,确保采购的药品符合药品质量要求。

2.采购的药品应有合格的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明及药品说明书等。

3.采购部门应定期对供应商供应的药品进行抽样检验,确保符合标准。

第三章药品供应管理第九条药品入库管理1.药品入库由仓库管理部门负责,对采购的药品进行验收、登记及存放。

2.药品入库时应与采购合同、送货单等核对,确保药品数量、规格、生产日期等信息全都。

3.药品应依照规定存放于指定的仓库区域,保持干燥、通风、温度适合。

第十条药品出库管理1.药品出库应依照医疗业务需求进行,由医疗部门提出申请并经仓库管理部门审核后方可出库。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XX县人民医院
药品采购管理办法
(2016年修订)
为进一步加强药品采购管理,规范药品采购工作秩序,建立健全管理制度,杜绝医药购销活动中的不正之风,保证临床用药安全、有效、经济,促进医院健康有序的发展,根据《药品管理法》及省、市两级药品集中招标采购有关规定,并结合我院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在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领导下,根据《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工作规范》等规范性文件之规定,对纳入集中招标采购范围的药品在中标药品目录范围内选择采购使用药品。

第二条原则上不得购买药品集中采购入围药品目录外的药品。

有特殊需要的,须经省级药品集中采购工作管理机构审批同意。

第三条严格执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和国家药品价格政策。

第二章新药的申请和审批
第四条新药申请
(一)、各临床科室医师均有向各自科室提出新药采购申请的资格,各临床科室经过缜密调查、认真研究后,慎重填写《医院新药采购申请表》,并由科室主任签字同意。

(二)、各临床科室根据专科需要提交专科用药申请。

中成药一般由中医科提出申请。

西医科室申请中药注射剂、中成药品应听取中医科专家意见。

(三)、《新药采购申请表》可以在内网药剂科专栏下载填写。

表格填写应认真,填写后交该科室主任签字,再由提出采购申请的临床医师(或科室主任)送交到药品采购办公室。

《新药采购申请表》不允许药品推销人员或其他人员代取、代写、代送。

经药事会审核对《新药采购申请表》填写内容不符合要求、内容不全等形象的申请表作为无效申请表。

(四)、每个临床专科原则上每次新药申请提数量由药事会会前讨论决定,如有特殊需要增加申请品种数量需说明理由。

(五)、药品采购办公室对上述新药申请,应进行新药品种分类整理审核并汇总打印,提交药事预备会讨论。

第五条新药审批
(一)、药品评选原则:(1)、确认最终采购的每一个品种,必须遵循公平、公开、公正和诚信原则,集体决定。

(2)、评选品种时,质量优先,充分考虑用药差异,满足不同人群用药的需要,特别是基本医疗保险药品要满足患者需要。

按照原装进口药品、合资企业生产的专利(或过期专利)药品和国产药品两个质量层次进行采购,并遵循“一品两规”原则。

同一个通用名(即相同成份)、同一质量层次药品的同种剂型和规格,原则上采购一个中标品种供临床使用。

(二)、新药引进以专家投票表决的方式来决定择选。

在召开药事会新药引进前,首先召开一次药事预备会,会议应对该次申请的新药进行初审,根据药品评选原则原则决定入围品种(说明规格、剂量、剂型等,对申请新药的规格、剂量、剂型等可以进行讨论调整),提交评审专家组投票。

投票方法:投票前申
请人向专家组说明申请品种理由或由药事委员会相关人员介绍申请品种相关信息。

分两轮投票,第一轮投票为确定新药品种通用品,专家组队对预备会讨论入围的品种进行投票,专家组到会人员三分之二以上票通过,如果通过品种数量多于预备会决定需要通过的数量时由高票到低票选取。

第二轮投票为确定的新品种的厂家,药剂科整理对通过的通用名在浙江省集中采购招标网中标相同规格、层次的所有厂家提供给专家投票,专家组投票结果以高票产地入选我院新药品种。

(三)、评审专家组由院药事会委员中6名固定委员和医院中级(含中级)以上职称医师的专家库中随机抽取9名专家组成。

随机抽取专家过程中,应在院纪检监督下进行,由院支部书记、办公室主任来进行(抽取),在会议前二小时通知参会人员。

(四)、评审专家组成员,应抱着对医院临床用药认真负责的态度,并按药事会制定的有关规则(具体由药事会根据每次会前讨论结果制定),对药事预备会讨论入围的新药品种进行投票表决。

(五)、新药引进经评审专家组投票表决后,在院纪检监督下,当场进行公开统票(设有监票人和计票人),并按照药事预备会原拟定择取新药,如计票出现同票数等特殊情况下,最后由药事小组会讨论作决定。

(六)、对经确定通过入选的新药品种,需打印出新药清单(说明产地、规格、剂量、剂型等),由院分管院长签名后生效,交药品采购办公室执行购进。

(七)、药品购进入库后,药剂科应在医院局域网通知各临床科室。

(八)、专家库人员名单见附件三。

第三章一次性药品采购管理
第六条一次性药品采购(范围)主要适用于以下几种情况:
(一)、抢救车必备药品。

(二)、患者在院治疗抢救急需,医院无替代品种的药品。

(三)、肿瘤化疗药物。

(四)、医技科室有关的诊断用药。

(五)、医院科技研究需要药品。

(六)、患者经上级医院诊治后,确需继续用药到规定疗程或者是慢性病长期服用的药品。

第七条本办法第六条第(一)项至第(五)项规定的一次性购用药品,由临床科室主任提出申请,并填写一次性药品购买申请单。

本办法第六条第(六)项规定的一次性购用药品,由病人向临床科室提出申请,最好由相关专科医师申请填写一次性药品购买申请单,由临床科室主任签名后提交药剂科。

上述申请单由药剂科审核把关批准后,通知药品采购办公室购进即可。

对反复多事进行一次性采购的专科药品,药剂科建议专科医师填写申请单进入新药采购程序。

第八条上级医院医生来我院工作,开展的新技术和新治疗项目急需用药,由所在科室的科主任填写新药申请表,经药剂科审核,再报分管院长批准同意后,交药品采购办公室临时购进。

第四章药品淘汰
第九条
(一)、实行“优胜劣汰”机制,定期淘汰临床疗效不好、副作用大,并
易造成药库积压的药品。

淘汰疗效差、副作用大的药品,由临床医生提出意见经集体讨论后,提出书面意见,经药剂科审核后,报院药事会讨论决定后实施。

(二)、药剂科每月对药品使用数量进行监控,如发现使用异常(如病人数量未增,药品用量剧增等)应及时向主管院领导汇报,由医务科、药剂科提出异常依据及处理依据,报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批准停止采购该药品。

第五章监督检查
第十条药品采购供应以医院药事会已通过的药品用药目录为准,满足率≥96%,药品质量合格率达100%。

第十一条新药采购按照药事会研究并通过的品种、规格、剂型、产地执行,严禁采购其他任何药品品种。

第十二条药品采购办公室应确保药品价格信息的准确性,密切关注药品价格信息动态,准时调整药品价格。

因药品价格确认或输入有误,造成医院的经济损失或被市、县有关纠风部门查处,应追究其当事人所发生的责任。

第十三条药剂科应定期检查西药库房内药品的采购情况,做好监督检查有关工作,发现药品从非中标配送公司或其他非正常渠道购进的,视情节轻重分别予以处理。

第十四条院领导和院药事管理委员会应每季度听取药剂科对药品采购渠道、品种、临床疗效、药品质量及情况汇报,监督检查药品采购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

第十五条定期征求供货单位意见,接受院内外群众监督,发现药品采购或其他有关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向生产厂家、经营配送公司收取“红包”或回扣者,将按《浙江省医疗卫生机构及其工作人员索要、收受红包、回扣责
任追究暂行办法》处理。

第六章附则
第十六条本办法由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十七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2016年1月23日
XX县人民医院附件一
医院新药采购申请表
申请日期:
申请人科室职称电话
新药基本信息
通用名层次
规格用法用量
药理分类
药理作用和适应症:
申请新药理由(药品的安全性、经济学、依从性、政策性、引进的必要性以、预期的使用情况和同类药品使用情况等)
中医科专家意见:
临床科室主任签字:
备注:1、该表格必须提交两份,,一份以电子版填写通过助训通提交到甘艳艳账号,另一份打印并由科室主任签名送药剂科甘主任处。

2、层次分进口、原研和国产两个质量层次,填写必须注明,也可填写不要求。

附件二
医院患者急需用药一次性采购审批表
患者姓名:住院号:门诊号:
详细地址:
联系电话:
药品名称剂型规格单位数量
申请理由:
申请科室:申请医生:科室主任:日期:药剂科意见:
主任(签名):日期:备注:①限于10个工作日来院取药。

②中标配送公司缺货,电话联系告知患者。

附件三
专家库人员名单。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