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采购供应管理制度.doc
药品采购管理制度(4篇)

药品采购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药品采购工作,保障药品的质量和供应,提高采购效率,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本单位的具体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涉及药品采购的部门和人员。
第三条药品采购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依法合规进行。
第四条药品采购应按照需求计划和采购预算进行,确保药品的申报、采购、入库等环节的统一管理和控制。
第五条药品采购应严格执行药品质量管理相关法规,保证所采购的药品符合国家相关要求,确保用药安全。
第二章采购需求计划第六条各部门应根据临床需求和药品库存情况,提前进行采购需求计划的制定。
第七条采购需求计划应包括药品名称、规格、数量、用途等信息,并按照采购预算进行控制。
第八条采购需求计划应根据实际情况,科学合理地确定采购周期、采购方式和采购数量。
第九条采购需求计划应提交给采购管理部门进行审核和审批,并在一定的时间内反馈结果。
第十条采购需求计划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但必须经过相关部门的审批。
第三章供应商评估和选择第十一条采购管理部门应建立供应商库,并对供应商进行评估和筛选。
第十二条供应商评估应包括供应商的信誉、资质、服务水平等方面的考察。
第十三条供应商评估结果应按照一定的比例和权重进行综合评定,确定供应商的优劣等级。
第十四条供应商选择应根据评估结果和实际情况,综合考虑供应商的价格、品质、交货期等因素。
第十五条供应商选择应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进行,不得参与任何形式的腐败行为。
第四章采购合同签订第十六条采购管理部门应与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并明确药品的名称、规格、数量、价格、交货期等具体要求。
第十七条采购合同的签订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保证合同的法律效力和履行能力。
第十八条采购合同的履行过程中,采购管理部门应及时跟踪供应商的交货情况,并进行相应的监督和检验。
第十九条采购合同的变更应经过采购管理部门的审批,并按照相关程序进行。
第二十条若采购合同因不可抗力等原因无法履行,应及时通知采购管理部门,并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处理。
药品采购供应管理制度

药品采购供应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药品采购供应管理工作,提高药品供应链的质量和效率,保障患者用药安全和医疗服务质量,本制度制定之目的是明确药品采购供应管理的程序规范和工作职责,加强对药品采购供应环节的管理和监督,确保药品采供应链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医疗机构(包括各类医院、卫生院、诊所等)内的药品采购供应管理工作。
三、药品采购管理(一)采购计划的编制1.根据医疗机构的药品使用量、患者需求和药品的品种、规格等,负责编制年度、季度、月度的药品采购计划,确保药品的供应能够满足患者用药需求。
2.采购计划应当综合考虑医疗机构的经济实力和药品的供应情况,确保采购计划的合理性和可行性。
3.编制采购计划应当充分听取医疗机构内部各相关科室的意见和建议,形成统一的采购计划。
(二)招标采购1.对于大额采购药品,医疗机构应当通过招标的方式进行采购,确保采购的药品品质良好、价格合理。
2.招标采购的程序应当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确保招标的公开、公平和公正。
3.医疗机构应当成立专门的招标小组,负责招标文件的编制、招标公告的发布、投标人的资格审核、投标报价的评审、中标结果的公布等工作。
4.医疗机构应当对招标的药品进行严格的质量监督和验收,确保所采购的药品符合规定的质量标准。
(三)现场调拨1.医疗机构内各临床科室和药房之间的药品调拨应当符合患者需求和药品的使用量,避免造成过多的库存和过期药品的浪费。
2.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健全的现场调拨管理制度,明确药品调拨的程序和责任人,加强对现场调拨过程的监督和管理。
3.对于急需用药的情况,医疗机构内部可以采取紧急调拨的方式,但必须经过临床医生的审批和相关科室的协调。
(四)药品库存管理1.医疗机构应当加强对药品的库存管理,合理控制药品的进货数量和使用数量,避免药品的过多积压和浪费。
2.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健全的库存盘点制度,定期对药品库存进行盘点和清点,及时发现和处理过期、损坏和变质的药品。
医院药品采购供应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保障医院药品供应的及时、安全、合理,规范药品采购供应行为,提高药品使用效益,确保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院所有药品的采购、储存、供应和使用过程。
三、组织机构及职责1. 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负责制定、修订和监督实施本制度,对药品采购供应工作进行全面管理和监督。
2. 药剂科:在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的领导下,负责药品的采购、储存、供应和调剂工作。
3. 药库:负责药品的储存、保管、出库和盘点工作。
4. 采购办:负责药品采购计划的制定、招标采购、合同签订等工作。
5. 临床科室:负责提出药品使用需求,配合药剂科做好药品采购和使用工作。
四、药品采购1. 采购原则:坚持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严格执行国家药品采购政策。
2. 采购渠道:通过药品集中采购平台进行采购,严禁网下采购。
3. 采购流程:(1)临床科室提出药品使用需求,药剂科进行审核,制定采购计划。
(2)采购办根据采购计划,组织招标采购,签订采购合同。
(3)药剂科根据采购合同,安排药品采购。
(4)药库负责药品验收、入库、储存等工作。
五、药品储存1. 药库应具备符合国家药品储存要求的设施,确保药品储存安全。
2. 药库管理人员应具备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专业技术知识,严格执行药品储存管理制度。
3. 药品储存应按照药品说明书要求,分类、分区、分垛存放。
4. 定期对药品储存情况进行盘点,确保药品数量准确。
六、药品供应1. 药剂科根据临床科室用药需求,及时供应药品。
2. 药剂科应建立药品供应台账,记录药品供应情况。
3. 临床科室应按需领用药品,避免浪费。
七、药品使用1. 临床科室应严格执行药品使用规范,合理用药。
2. 药剂科对临床科室药品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3. 定期对药品使用情况进行统计分析,为药品采购提供依据。
八、监督管理1. 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对药品采购供应工作进行定期检查、考核。
医院药品采购供应管理制度

医院药品采购供应管理制度一、目的和依据1.1目的:为了确保医院药品采购供应的科学性、规范性和安全性,提高药品采购工作的管理水平和效率,制定本制度。
1.2依据:本制度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医院管理制度以及医院药品采购供应的实际情况制定。
二、适用范围2.1本制度适用于医院所有部门和相关人员药品采购供应活动。
2.2医院药品采购供应活动包括公开招标采购、定点采购、零散采购等。
三、采购计划编制3.1采购计划的编制应根据医院的临床需求、病患数量和药品种类等因素进行综合考虑,确保药品的及时供应和科学配备。
3.2采购计划应征求临床科室、药学部门等相关部门的意见,根据医院药物使用评估结果进行调整。
3.3采购计划应向医药采购管理部门提报,并在预算范围内完成。
四、供应商选择4.1供应商的选择应根据医院的需求和具体情况进行综合评估,包括供应商的信誉、产品质量、价格、供应能力等。
4.2供应商的选择应以公开、透明、公平的原则进行,遵循法律法规和采购程序的要求。
4.3供应商的合格评估和审批应由医药采购管理部门负责,评估结果应按照医院的规定进行记录和保存。
五、采购合同签订5.1采购合同签订前,供应商应提供相关的资格证明和产品质量证书等证明材料,确保供应商的合法资质和产品质量。
5.2采购合同应明确药品的品种、规格、数量、价格、交货地点、质量要求和验收标准等内容。
5.3采购合同的签订应双方自愿、平等的原则下进行,并按照法律法规和医院的采购程序完成。
5.4医院药品采购管理部门负责合同的审批、签订、备案和管理。
六、药品采购监督6.1药品采购的执行应由医院药学部门负责监督和检查,确保采购程序的合法合规。
6.2药品采购存在问题时,医院药学部门应及时跟进处理,协调解决,确保药品采购的质量和供应的及时性。
6.3医院药学部门应定期对采购活动进行评估和总结,及时调整采购计划和供应商选择的策略。
七、药品采购记录和归档7.1医院药品采购管理部门应做好药品采购活动的记录和归档工作,包括采购计划、供应商选定的依据、合同档案等。
药品采购供应管理制度

药品采购供应管理制度
为规范药品采购供应,保障患者用药安全、及时有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山东省药品使用条例》、《医疗机构药品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医院实际,制定本制度。
1、医院建立《基本用药供应目录》,基本用药供应目录内的药品为常规采购药品,基本用药供应目录由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制定。
2、药品保管员依据医院《基本用药供应目录》内所列药品,结合各药房药品实际销售情况制定科学合理的药品采购计划,交药品采购员,报分管领导审核后,由采购员按照药品采购计划每周进行采购。
3、药品采购及药库工作人员要严格自律,严禁以任何形式索取、收受各种形式的回扣。
4、药品采购员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山东省药品使用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通过医院确定的正规药品供应单位采购药品。
药品的供应单位要求相对固定。
5、药品采购员认真执行采购计划,及时将采购计划通知供应商。
遇有医院必需的紧缺药品,应积极组织货源保证药品供应。
6、药品保管员按照《药品入库检查验收制度》进行验收,要求货到票到,验收合格的药品方可入库。
7、对医院近效期药品、滞销药品、破损药品应及时报告采购员通知供应商解决,并做好记录。
8、对药事管理委员会批准的新引进药品、临时采购药品、缺货药品应及时通知相关工作人员和相关临床科室领用。
9、特殊管理药品的采购必须严格按照相关法规执行。
10、临床特需或急救的一次性购入药品,应由临床科主任写出书面申请,经药剂科主任审核,经分管院长批准后,由药剂科一次性购入。
药品采购与供应管理规范

药品采购与供应管理规范一、前言本规章制度的目的是为了规范医院药品采购与供应管理的程序,确保药品的采购、储存和使用符合法律法规,并保证医院药物的质量、安全和有效性。
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医院内全部与药品采购与供应管理相关的部门和人员。
二、药品采购流程2.1 采购需求确认1.医院各临床科室依据临床需要,提出药品采购需求计划。
2.采购部门负责对各科室的需求进行审核和确认,并订立药品采购计划。
2.2 供应商选择1.采购部门负责对潜在的供应商进行调查和评估。
2.采购部门依据供应商的信誉、价格、质量等因素,选择合适的供应商。
3.采购部门与供应商签订合同,并明确供货的时间、数量和质量要求。
2.3 采购订单1.采购部门依据药品采购计划,向供应商下达正式的采购订单。
2.采购订单应包含药品名称、规格、数量、价格以及采购方和供应商的联系方式等信息。
3.采购订单应经过相关部门审核和签字确认后方可生效。
2.4 药品验收1.采购部门负责组织对送货的药品进行验收。
2.依据采购订单和药品的规格要求,核对药品的数量、包装、质量等。
3.发现问题药品时,采购部门应及时与供应商联系并提出处理要求。
2.5 药品入库1.采购部门将验收合格的药品送至药库进行入库。
2.药库负责对药品进行分类、标识和储存,确保药品不受污染和损坏。
3.药品入库应依照先进先出的原则进行管理,保证药品的有效期限。
2.6 药品发放和使用1.临床科室依据患者需要,向药库提出药品发放申请。
2.药库依据患者需要和医嘱,在合理范围内发放药品给临床科室。
3.临床科室依照医嘱要求使用药品,并及时记录药品的使用情况和反馈信息。
三、药品供应管理3.1 库存管理1.药库负责对药品的库存进行实时监测和管理,确保库存充分。
2.药库应建立科学的库存警戒值,并及时采购增补库存。
3.2 药品质量掌控1.药品采购部门应向供应商索取药品的质量证明和相关检验报告。
2.药库负责对药品进行质量检验,并及时向采购部门和供应商反馈结果。
药品采购供应供应商管理制度

药品采购供应供应商管理制度1. 简介本制度主要旨在规范药品采购供应过程中的供应商管理,确保药品采购的质量和安全。
2. 供应商评估2.1 评估标准2.1.1 供应商的资质:供应商必须具备合法的经营资质和生产许可证。
2.1.2 供应商的质量管理:供应商必须有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和标准操作规程。
2.1.3 供应商的交货能力:供应商必须能够按时交付药品,并确保供应的货物符合规定的质量要求。
2.2 评估流程2.2.1 初步筛选:根据供应商的资质和信誉度进行初步筛选。
2.2.2 供应商评估:通过现场考察、调查问卷、质检报告等方式,对供应商进行全面评估。
2.2.3 供应商审批:根据评估结果,决定是否批准供应商成为正式供应商。
3. 供应商合作管理3.1 合同签订3.1.1 供应合同:与供应商签订标准的供应合同,明确双方的权责和质量要求。
3.1.2 保密协议:对于涉及商业机密和知识产权的情况,与供应商签订保密协议,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
3.2 供应商绩效评估3.2.1 绩效指标:制定供应商绩效评估的指标体系,包括交货准时率、产品质量等。
3.2.2 绩效评估周期:按照约定的周期对供应商的绩效进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相应措施。
3.3 反馈和改进3.3.1 反馈机制:建立供应商投诉反馈机制,及时处理供应商的投诉和问题。
3.3.2 改进措施:根据供应商的反馈和绩效评估结果,确定改进措施,并与供应商共同推进改进。
4. 供应商风险管理4.1 风险识别:识别潜在的供应商风险,包括质量风险、交货风险等。
4.2 风险评估:对供应商的风险进行评估,确定风险的程度和影响。
4.3 风险控制措施:采取相应的控制措施,减少和控制供应商风险。
5. 监督与培训5.1 监督检查:定期进行对供应商的监督检查,确保其遵守规定和合同要求。
5.2 培训计划:制定供应商培训计划,提升供应商的质量管理水平和交货能力。
6. 执业行为规范6.1 遵守法律法规:供应商应遵守相关的药品管理法律法规,确保合法经营。
药品采购供应管理制度与流程.doc

药品采购供应管理制度与流程一、引言药品采购供应管理是医院或医疗机构中非常重要的一项管理工作。
准确、及时地采购和供应药品对于保障医院临床工作的正常进行具有关键性作用。
为了规范药品采购供应活动,提高采购效率和合理利用药品资源,本文档将详细介绍药品采购供应管理制度与流程。
二、管理制度2.1 采购计划制度2.1.1 目的采购计划制度旨在根据医院的临床需求和药品库存情况,合理规划药品采购计划,确保药品供应与需求的匹配。
2.1.2 流程1.不同科室提供药品需求清单;2.采购部门根据清单制定药品采购计划;3.采购计划经过审批后通知供应商。
2.2 供应商管理制度2.2.1 目的供应商管理制度旨在规范与供应商的合作关系,确保供应商提供的药品质量和价格符合医院要求。
2.2.2 流程1.采购部门评估并筛选合格的供应商;2.与供应商签订供货协议;3.定期或不定期对供应商进行评估和考核。
2.3 采购合同管理制度2.3.1 目的采购合同管理制度旨在明确药品采购合同的签订和履行流程,保障双方权益。
2.3.2 流程1.采购部门与供应商沟通并确定药品采购合同的细节;2.双方签订采购合同;3.对采购合同的履行进行监督和评估。
三、采购流程3.1 药品需求提交1.不同科室根据临床工作需要提出药品需求;2.将需求清单提交给采购部门。
3.2 采购计划制定1.采购部门根据药品需求清单和库存情况制定采购计划;2.药品采购计划经过相关部门审批。
3.3 供应商选择1.采购部门根据采购计划,筛选合格的供应商;2.与供应商洽谈采购细节,包括价格、质量等。
3.4 采购合同签订1.采购部门与供应商协商并签订采购合同;2.合同内容包括采购数量、价格、交付时间等约定。
3.5 药品采购1.采购部门根据采购合同要求,向供应商下达采购订单;2.供应商按照订单要求进行药品供应。
3.6 药品验收与入库1.采购部门对收到的药品进行验收;2.合格的药品进行入库。
3.7 药品供应和使用1.药库按需向各科室供应药品;2.各科室按照医疗工作需要使用药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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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采购供应管理制度1
药品采购供应管理制度
一、目的
规范医院医疗工作中的药品采购供应管理,加强药品在采购供应环节的质量监管,保证药品引进的安全性,保证患者用药安全、有效、经济。
二、标准
(一)药品采购供应
1、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根据《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工作职责》,依据国家《基本药品目录》、浙江省《医疗保险用药目录》,制定我院医疗用药品目录。
2、药械科在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的指导下,编写和定期修订《医院药品目录》。
3、发生罕见的病情或意外事故时需要使用、通常情况下医院很少使用的药品,可由药械科药库及时采购。
4、新药的遴选与引进须经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会议通过。
执行《新药引进制度》。
5、药械科药库负责药品采购,并负责采购药品的存储、养护、下送工作。
执行《药品采购工作制度》、《药品保存管理制度》。
6、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毒性医疗用药品的采购、存储管理由药械科药库按照上级管理部门的规定执行。
7、放射性药品的采购、存储管理由核医学科负责。
(二)药品质量监管
1、在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下设药品质量管理小组,监督药品采购、供应、使用各个环节。
(1)人员组成:药品质量管理小组受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领导。
组长由主管业务副院长担任,副组长由医务处、药械科、护理部主任担任,小组成员由临床医学、药学、护理等部门资深专家,医务处等相关人员。
2、了解和掌握国家关于药品质量管理的相关法规和政策,组织相关人员有关法律法规、专业知识的教育和培训。
3、定期检查药品使用各环节中药品质量问题,讲评检查情况并分析原因,追踪改进落实结果。
4、监督全院药品采购、供应、使用各个环节药品质量制度的落实。
5、讨论和处理涉及药品质量问题的相关事宜。
6、建立各药品经销企业的有效资质档案材料。
(1)开设新的药品经销单位必须备齐其各项资质材料并说明新增理由同时上报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讨论通过。
(2)建立各药品经销企业的有效资质档案材料。
(3)要求各药品经销企业递交所经营药品的质量保证书。
(4)考核药品经销单位及药品企业的诚信度及品质。
符合要求后保持长期稳定合作。
(5)加强与药品经销单位及药品企业的沟通,遇有药品质量问题须及时通知对方并办理退药手续,同时记录在案。
(6)要求药品经销单位的进口药品送货的同时须附带同批次药品有效的质量检验合格报告、药品进口许可证。
7、加强药品质量管理。
(1)加强药品入库及发放的审核验收工作。
发现问题及时登记、反馈及处理。
(2)保证药品储存的适宜条件,定时检查药品储存条件,并建立登记本。
(3)加强药品效期管理,建立近效期药品提示制度。
(4)保持药品定期盘点,帐物相符。
(三)新药引进管理
为充分体现公开、透明、严格、规范的原则,更好地满足临床科室用药需要,根据国家卫生部《药品管理法》的有关规定,我院新药引进审批实行分级管理、多环节把关、集体决策的办法进行。
1、新药的引进原则
(1)保证主渠道进药;
(2)保证药品质量和病人安全;
(3)保证临床用药需求;
(4)争取医院利益最大化;
(5)医疗保险目录内的药品品种优先;
(6)参加过医院新药临床研究或进行过临床验证疗效可靠的品种优先。
2、新药的引进程序
(1)新药资料的申报投递:
由临床科室主任申请,按要求填写《新药申请表》,连同该药品的相关资料交到药械科;药械科指定专人负责收集、汇总,待评审。
(2)药械科初审:
药械科对资料进行逐一核对,结合《药品管理法》、《处方管理办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省市药品集中采购的有关规定,将符合新药规定的品种予以登记确认,不符合新药规定的不予以登记。
将得到确认登记的新药品种目录制表打印,递交新药评审专家库专家讨论。
(3)抽取新药评审专家库专家进行讨论,根据新药品种的药理作用特点和临床治疗需要等情况,对新药品种进行筛选比较,提出初选意见,采取投票方式,按一定比例(30%-50%)决定新药的初选品种,提交医院的药事委员会评审。
(4)医院药事管理和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在每次新药初选后,召开一次新药评审会,研究决定引进新药品种。
(5)新药评审会由药事管理和药物治疗学委员会成员参加,经与会人员讨论后,投票决定引进品种,投赞成票超过半数以上的品种为引进品种。
3、新药的采购
(1)药事管理和药物治疗学委员会评审通过的新药,由药械科负责采购,药械科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从中标的药品生产或经营企业以中标价格采购。
(2)新药获准进入临床后,药械科应将有关资料备案,做好资料归档工作,并做好用药管理。
4、临时(急需)采购药品的管理
(1)临时(急需)采购的药品包括:急诊抢救病人的特殊用药;院外专家会诊指定的必须用药;外院转入我院病人继续治疗用药;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特殊人群;特殊病种用药(移植、肿瘤特殊用药、甲类传染病及按甲类管理乙类传染病)。
(2)临时购药申请单由经治医师填写,科主任签名后送医务处主任初审(征求药械科主任意见),然后交药械科采购。
(3)临时购买的新药只供申请科室临时使用,当次有效,不作为常规供应品种。
5、新药试用和监测
(1)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讨论通过的药品,交主任委员审批后交药品库房集中采购。
申请引进该药的临床科室有责任组织对该药临床疗效进行客观评价。
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办公室也可对该药使用情况进行调研,并将调研意见提交下一次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讨论,决定是否继续留用。
药库应在该药购进时通知相应科室。
(2)新药经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讨论确定引进后,如发现药商有给予回扣的行为,将立即停止该药在医院的使用,终止与该药商的所有业务往
来。
(3)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办公室应定期对药品使用情况进行监控。
(四)药品停用与淘汰
1、药品的停用规定:
(1)非正常使用的药品品种:
举报且经调查可基本确定该药存在违规促销等行为的药品;用量异常增长现象明显,统计期内收入累计金额排名我院药品收入前10位的药。
耐药率超标的抗菌药物:
(2)对主要治疗细菌耐药率超过75%的抗菌药物,暂停使用该类抗菌药物的临床使用(具体操作细节参照卫生部48号文件及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执行)
(3)卫生行政部门或药监部门规定停用或限制使用的药品品种。
(4)院内发生严重或群体药物不良反应事件的药品。
(5)因医保政策改变或是落标的药品品种。
(6)厂家停用,货源紧缺或无法筹措的药品品种。
以上前两种情况先由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下属相关小组将相关意见上报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办公室,再通过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审议同意后方可停用。
其余情况可由我院药械科根据实际情况先予处理,事后上报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
2、药品的淘汰规定:
(1)临床疗效不确定的药品;
(2)不良反应发生率高的药品;
(3)临床使用操作不方便的药品;
(4)临床长期不使用的药品(滞销超过六个月);
(5)市场已有更有效、安全、经济或是易于筹措的替代药品。
三、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实施条例》
3、《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