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国家生态园林城市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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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国家生态园林城市标准

新国家生态园林城市标准

附件1
国家园林城市系列考核标准一、生态园林城市(城区)标准
(一)生态园林城市(城区)标准指标体系
注:
1.表格“备注”栏中标注有“*”的指标,其解释、计算方法和数据来源等参照《城市园林绿化评价标准》(GB/T50563-2010)。

2.表格“备注”栏中标注有“▼”的指标,表示为否决项。

3.表格“备注”栏中未对考核范围作特殊说明的,考核范围为建成区。

(二)生态园林城市否决项
1.尚未编制(或修编)完成城市绿地系统规划;
2.未按照《城市绿线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12号)要求划定绿线,并在至少两种以上的公开媒体上向社会公布;
3.建成区绿地率未达标;
4.公园绿地服务半径覆盖率未达标;
5.城市各城区人均公园绿地面积最低值未达标;
6.城市污水处理率未达标;
7.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未达标;
8.林荫路推广率未达标。

生态园林城市分级考核标准

生态园林城市分级考核标准

生态园林城市分级考核标准附件2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分级考核标准类型序号基础指标备注考核要求计分方式6城市蓝线管理划定城市蓝线,蓝线的管理和实施符合《城市蓝线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45号)的规定。

不满足-1分7城审园林绿化制度建设绿线管理、园林绿化工程管理、养护管理、公示制度、^绿色图章”及控制大树移栽、防止外来物种入侵、古树名木保护等各项管理制度健全*—项不足-1分8城市园林绿化管理倩息技术应用①已建立城市园林绿化数字化管理系统、信息发布与社会服务信息共享平台*②豪市园林绿化建设和管理实施动态监管;6保障k众參与和社会监螫"一项不足_1弈9 公众对城市园林绿化的满意率(%)^90%不达标T分绿地建设1建成区绿化覆盖率(%)3=40%每少1%,1分2建成区绿地率(紀▼鼻39*否决项3建咸区绿化覆盖面积中乔、灌木所占比率(%)^70%不达标-1 4载市各城区绿地率最低值(%)$25%不达标T分5城市各城区人均公园绿地面积最低值Z人)耳工00就/人否决项6万人拥有综合公园指数凯07不达标-1分7城市道路绿化普及寧(%)100%不达标-1分8城市新建.改建居住区绿地达标率(%)100%不达标T分9城市公共设施嫌地达标率(%)^95%不达标-1分10 ' 苗木生产①编制并按照《区域植物及引种育种规划》*合理规划.生产苗木.保证出圃苗木种类、规格、质量等满足城市园林绿化工程建设需要;②生产绿地占建成区面积比率32札—项不足_1分、分级考核指标注:1.表格“备注”栏中标注有“ *”的指标,其解释、计算方法和数据来源等参照《城市园林绿化评价标准》(GB/T50563-2010)。

2.表格“备注”栏中标注有“▼”的指标,表示为否决项。

3.表格“备注”栏中标注有“☆”的指标,表示为加分项。

4.表格“备注”栏中未对考核范围作特殊说明的,考核范围为建成区。

5.基础指标和分级考核指标累计加、扣分合计分值w -10分,不纳入生态园林城市评选范围。

国家生态园林城市标准

国家生态园林城市标准

国家生态园林城市标准国家生态园林城市标准是指为了促进城市生态环境建设而制定的一套标准,旨在提高城市生态环境质量,保护生态资源,建设宜居城市。

该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一、城市绿地面积标准城市绿地是城市生态环境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城市居民休闲、娱乐、健身的重要场所。

国家生态园林城市标准规定,城市绿地面积应达到城市总面积的35%以上,其中公园绿地面积应达到城市总面积的15%以上。

此外,城市绿地应按照不同功能进行规划和建设,如休闲娱乐、生态保护、文化教育等。

二、城市绿化率标准城市绿化是城市生态环境建设的重要内容,是改善城市空气质量、降低城市温度、减轻城市噪音的重要手段。

国家生态园林城市标准规定,城市绿化率应达到城市总面积的40%以上,其中行道树绿化率应达到城市道路总长度的80%以上。

三、城市水系标准城市水系是城市生态环境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城市景观的重要元素。

国家生态园林城市标准规定,城市水系应占城市总面积的5%以上,其中河流、湖泊、水库等自然水系应保持原有水体的自然状态,人工水系应按照生态要求进行规划和建设。

四、城市空气质量标准城市空气质量是城市生态环境建设的重要内容,是保障居民身体健康的重要保障。

国家生态园林城市标准规定,城市空气质量应达到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空气中PM2.5、PM10等污染物浓度应控制在规定范围内。

五、城市噪音标准城市噪音是城市生态环境建设的重要问题,是影响居民身心健康的重要因素。

国家生态园林城市标准规定,城市噪音应控制在规定范围内,居住区、商业区、工业区等不同区域的噪音标准应有所不同。

以上就是国家生态园林城市标准的主要内容,这些标准的制定和实施,有助于促进城市生态环境建设,提高城市居民的生活质量,推动城市可持续发展。

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创建标准

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创建标准

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创建标准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创建标准是国家对于城市生态建设的要求和指导,旨在保护和改善城市环境,提升居民生活质量,实现可持续发展。

以下是一些相关参考内容:1. 自然生态保护:生态园林城市创建标准鼓励城市在规划和建设过程中保护和恢复自然生态系统。

标准要求城市保留现有的湿地、森林、山川和其他自然景观,同时合理规划和利用自然资源,确保城市生态系统的健康发展。

2. 城市绿化建设:标准要求城市建设公园、绿地和植被覆盖面积,以提供休闲和绿色空间,增强城市生态功能。

同时,标准还要求城市栽植本地植物,减少外来物种的引入,保护和增加生物多样性。

3. 环境质量管理:标准要求城市建立健全的城市环境管理体系,加强环境监测和评估,并且制定和执行相关政策和措施,以确保城市环境质量的良好。

城市应该控制大气污染、水体污染和噪声等环境问题,提升居民的生活质量。

4. 生态交通和节能减排:标准要求城市实施生态交通规划,鼓励非机动交通,推动低碳出行,减少对环境的影响。

同时,标准还要求城市减少能源消耗和碳排放,推广可再生能源的使用,加强节能减排工作。

5. 水资源和水生态保护:标准要求城市合理利用和管理水资源,保护水生态系统的完整性和稳定性。

城市应该建立水资源管理和保护体系,推广水的循环利用,减少水污染和过度提取水资源的问题。

6. 废弃物管理和循环利用:标准要求城市建立废弃物管理和循环利用体系,推动废弃物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处理。

城市应该制定废弃物分类和回收政策,建设垃圾处理设施,提升废弃物处理和利用的效率。

7. 灾害风险管理:标准要求城市制定灾害风险管理规划,预防和减轻自然灾害的影响。

城市应该建立和完善防灾减灾体系,加强城市抗灾能力,确保居民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

8. 居民参与和社区建设:标准要求城市促进居民参与生态治理和城市规划建设的过程。

城市应该建立有效的居民参与机制,鼓励社区自治和绿色环保意识的培养,形成社区共治的良好局面。

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分级考核标准一

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分级考核标准一
②立体绿化面积逐年递增且效果良好。
一项不足
-1分
7
城市“其他绿地”控制
①依据《城市绿地系统规划》要求,建立城乡一体的绿地系统;
②城市郊野公园、风景林地、城市绿化隔离带等“其他绿地”得到有效保护和合理利用,郊野公园规划建设合理、管理到位,并与建成区内公园绿地相得益彰;
③“其它绿地”(包括改建绿地、生态修复等)建设需统一规划、统一指导建设、统一监督管理,园林绿化主管部门负责全过程指导服务与跟踪监督,水利、交通、市政等各有关部门负责按规划和规范要求建设和管理。
不达标-1分
3
本地木本植物指数
*
≥0.90
不达标-1分
4
城市湿地资源保护
考核规划区内有湿地资源的
城市
①已完成城市规划区内的湿地资源普查;
②已制定《城市湿地资源保护规划》和实施措施;
③城市湿地资源保护已见成效。
一项不足
-1分
5
城市自然生态保护
考核范围为市域范围
①城市原有自然生态系统得到较好保护,确保其原貌性、完整性;
100%
不达标-1分
2
无障碍设施建设
主要道路、公园、公共建筑等公共场所设有无障碍设施,其管理、使用情况良好。
不满足-1分
3
社会保险基金征缴率(%)
≥90%
不达标-1分
4
城市最低生活保障
最低生活保障线高于本省(自治区)同类城市平均水平,实现应保尽保,正常发放。
不满足-1分
否决项
4
水环境质量达标率(%)
100%
不达标-1分
5
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

100%
否决项
6
城市道路完好率(%)

新国家园林城市标准

新国家园林城市标准

国家园林城市标准(一)国家园林城市标准指标体系
注:
1.表格“备注”栏中标注有“*”的指标,其解释、计算方法和数据来源等
参照《城市园林绿化评价标准》(GB/T50563-2010)。

2.表格“备注”栏中标注有“▼”的指标,表示为否决项。

3.表格“备注”栏中未对考核范围作特殊说明的,考核范围为建成区。

(二)国家园林城市否决项
1.尚未编制(或修编)完成城市绿地系统规划;
2.未按照《城市绿线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12号)要求划定绿线,并在至少两种以上的公开媒体上向社会公布;
3.建成区绿地率未达标;
4.公园绿地服务半径覆盖率未达标;
5.城市各城区人均公园绿地面积最低值未达标;
6.城市污水处理率未达标;
7.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未达标。

园林城市评判标准

园林城市评判标准

园林城市评判标准
园林城市的评判标准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城市绿地率:指建成区内各类绿地面积占建成区面积的百分比。

2. 城市绿化覆盖率:指建成区内所有植被的垂直投影面积占建成区面积的百分比。

3. 人均公园绿地面积:指建成区内城区人口人均拥有的公园绿地面积(城区人口包括户籍人口和暂住人口)。

4. 公园绿化活动场地服务半径覆盖率:指公园绿化活动场地服务半径覆盖的居住用地面积占居住用地总面积的百分比。

5. 城市绿道服务半径覆盖率:指建成区内绿道两侧1公里服务范围(步行15分钟或骑行5分钟)覆盖的居住用地面积占总居住用地面积的百分比。

6. 10万人拥有综合公园个数:指建成区内城区人口每10万人拥有的综合公园个数。

7. 城市生态廊道达标率:指建成区内组团之间净宽度不小于100米的生态廊道长度与城市组团间应设置的净宽度不小于100米且连续贯通的生态廊道长度的比率。

8. 城市生物多样性保护达标率。

此外,园林城市的评判还涉及到城市大环境绿化、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污水处理率、城市大气污染指数、水体沿岸绿化效果、市政设施等多个方面。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可以查阅园林城市评选标准相关文件,了解具体评判标准及内容。

园林城市标准

园林城市标准

园林城市标准园林城市标准是指为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提供指导的一系列准则和要求。

这些标准旨在确保城市的绿化水平、景观质量和生态环境达到一定水平,提高城市居民的生活质量和幸福感。

下面是一些关于园林城市标准的参考内容。

一、绿地指标标准1. 绿地覆盖率:规定城区、社区、居住区和商业区等不同区域的绿地覆盖率要求,以保证城市的绿化水平和生态环境;2. 绿地类型和功能:明确不同地区和用途的绿地应具备的功能,如公园、游憩区、生态保护区等;3. 绿地面积配比:规定不同功能绿地的面积配比,以满足城市居民的需求,如儿童游乐区、健身区、休闲区等;4. 绿地可达性:规定居民到达最近的绿地所需的步行时间和距离范围,以便提高城市居民的绿地利用率和生活质量;5. 绿地保护:明确对于重要的历史遗迹、自然景观和地方特色等特殊绿地的保护要求。

二、景观设计标准1. 建筑与绿化的协调:规定建筑物与绿化的比例、布局和色彩搭配等,以保证城市的整体景观效果;2. 空间布局和组织:规定景观元素的布置和组织原则,如路径系统、视觉引导、空间层次等;3. 植物选择和配置:明确适宜种植的植物种类、数量和密度,以保证景观的四季景色和生态环境;4. 材料和硬质设施:规定景观硬质设施的选材、处理和使用要求,如铺地材料、景观家具等;5. 水体和水景设计:规定水体和水景的设计原则、比例和处理方式,如喷泉、水池、溪流等。

三、生态环境保护标准1. 生态廊道和连接:规定生态廊道和生态连接的数量、布局和要求,以促进生态系统的连续性和稳定性;2. 噪声和空气污染控制:明确对于不同区域和用途的噪声和空气污染控制要求,以保护居民的健康和生活质量;3. 水资源保护:规定水资源的合理利用和保护措施,如雨水收集系统、雨水花园等;4. 自然灾害防治:明确对于自然灾害的预防和应对措施,如防洪、防风、防火等;5. 生态建筑和技术:推广和规范生态建筑和技术的应用,如屋顶花园、垂直绿化等。

园林城市标准的制定是为了提高城市的可持续发展和居民的生活品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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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国家生态园林城市标准
近年来,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我国城市环境面临着严峻
的挑战,包括空气污染、水质污染、土壤污染等问题日益突出。

为了改善城市环境质量,提高居民的生活品质,国家探索了一种
新的城市发展模式,即生态园林城市。

生态园林城市的概念是指将生
态理念与城市规划相结合,通过合理规划设计、科学管理运作,实现
城市的生态功能与居民的幸福感统一。

为了推动生态园林城市的建设,国家于2023年制定了一系列生态
园林城市标准,以指导各地的城市建设和规划。

首先,2023年国家生态园林城市标准强调了绿地建设。

根据标准,每个城市的绿地覆盖率要达到30%以上,同时要保留和修复自然湿地、湖泊、河流等水体。

这样可以有效改善城市的空气质量,减少热岛效应,提升居民的生活舒适度。

其次,标准还提出了建设生态廊道的要求。

生态廊道是指城市内
部的一条连接自然生态系统的走廊,用于改善城市生态环境、增加城
市生态系统的连通性。

根据标准,每个城市要划定出生态廊道的规划
区域,并制定相应的保护和管理措施,以实现生态系统的复壮和重建。

此外,标准还规定了城市建筑的绿化要求。

在标准中,要求城市
建筑的绿化率达到30%以上,绿化面积要充分利用外墙、屋顶、庭院等空间,采用多层次、多种类的绿植搭配,形成独具特色的城市景观。

在交通规划方面,标准要求将人行道、自行车道和绿道相结合,
通过建设骑行系统和步行系统,鼓励居民减少对机动车的依赖,提倡
步行和骑行,从而减少空气污染和交通拥堵。

同时,标准还要求城市
交通规划中要留出足够的空间用于公共交通和非机动交通设施的建设,以提高城市交通的便利性和效率。

最后,标准还提出了生态园林城市的管理要求。

标准要求各地建
立健全的生态园林城市管理机构,并加强市政设施建设和维护,完善
生态园林城市管理的各项制度和规范,确保生态园林城市建设的可持
续性和效果。

总的来说,2023年国家生态园林城市标准的制定是为了推动城市
发展模式的转变,实现城市与生态的和谐统一。

这一标准的实施将有
助于改善城市环境质量,提高居民的生活品质,打造宜居、宜业、宜
游的城市。

各地应积极贯彻落实这一标准,不断探索创新,共同推动我国城市建设迈向更高水平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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