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核发行政审批系统企业用户操作手册V1.4.5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核发办事指南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核发办事指南建筑施工企业是一种特殊的企业类型,其施工过程中涉及到许多高风险作业,对安全生产的要求尤为严格。
因此,建筑施工企业必须获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方可正式开展工作。
为了帮助建筑施工企业顺利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下面将提供一份办事指南。
一、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依据和程序1.依据:建筑施工企业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办理依据主要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办法》。
2.办理程序:(1)企业申请:建筑施工企业首先需向所在地安全生产监管机关提出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申请。
(2)审核备案:安全生产监管机关将对企业申请进行审核,包括企业资质、现有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以及现场设施等方面的评估,并将审核结果进行备案。
(3)现场核查:审核备案通过后,安全生产监管机关将进行现场核查,检查企业的安全生产设施、操作流程、员工培训及应急预案等方面是否符合要求。
(4)初审:现场核查通过后,安全生产监管机关将进行初审,形成初审意见,待审核结果确认无误后,签署初审意见,并移交给审批机关。
(5)审批:审批机关将对企业的初审意见进行审批,并进行最终的评估和决定。
(6)颁发证书:审批通过后,安全生产许可证将由审批机关颁发给企业。
二、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所需材料2.企业所在地产权登记证明文件复印件;3.企业资质证明文件复印件,包括建筑施工企业的相关资质证书;4.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责任制及应急预案等相关文件;5.企业的安全生产设施和现场照片;6.企业的员工培训记录及相关证书;7.公司注册证书及税务登记证明文件复印件。
三、注意事项1.办理时限:建筑施工企业在开展施工前必须获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因此务必在实际施工前足够的时间提前办理。
2.合规性检查:企业在办理前需自行进行合规性检查,确保自身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相关设施符合要求,以免在审核过程中出现问题。
3.协同配合:企业在办理过程中应与安全生产监管机关及审批机关保持密切沟通,配合提供所需文件和信息,并积极协助相关的现场检查和评估工作。
山西省省外建设工程企业入晋信息登记系统申报流程说明书

4【预览、打印】企业需打印出系统提供的材料。
5【上报】企业打印完材料后即可上报.企业可对已上报的申请材料和审批情况进行查看。
审核通过后的信息可在在线查询平台查询,审核不通过的企业可重新上报。
上报完成后需携带申请表和已上传附件材料的原件到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政务大厅进行登记。
6 审核通过后企业需填报执业注册人员信息(建筑业企业还包括特种作业人员和三类人员),人员信息省厅不做考核,可随时填报。
7 企业可修改登录系统时的密码。
山西省建筑业企业主要指标网络快报指导手册

山西省建筑业企业主要指标网络快报指导手册山西省建筑业协会二〇一三年三月法律规定本报表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有关规定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地六条规定: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依照本法规定独立行使统计调查、统计报告、统计监督的权利,不受侵犯。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政府统计机构和有关部门以及各单位的负责人,不得自行修改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依法搜集、整理的统计资料,不得以任何方式要求统计机构、统计人员及其他机构、人员伪造、篡改统计资料,不得对依法履行职责或者拒绝、抵制统计违法行为的统计人员打击报复。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七条规定: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及个体工商户和个人等统计调查对象,必须依照本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提供调查所需要的资料,不得提供不真实或者不完整的统计资料,不得迟报、拒报统计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九条规定: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对在统计工作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信息,应当予以保密。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等统计调查对象,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原始记录、统计台账,建立健全统计资料的审核、签署、交接、归档等的管理制度。
统计资料的审核、签署人员应当对其审核、签署的统计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
第四十一条作为统计调查对象的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可以予以通报;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由任免机关或者监察机关依法给予处分:(一)拒绝提供统计资料或者经催报后仍未按时提供统计资料的;(二)提供不真实或者不完整的统计资料的;(三)拒绝答复或者不如实答复统计检查查询书的;(四)拒绝、阻碍统计调查、统计检查的;(五)转移、隐匿、篡改、毁弃或者拒绝提供原始记录和凭证、统计台帐、统计调查表及其他相关证明和资料的。
行政审批系统使用手册

行政审批系统使用手册:驱动安装注:登录前确认证书已被识别,且确认证书在有效期限内。
密钥插入后,电脑右下角应出现如下图标:如果没有出现,打开“我的电脑”,找到紫色光盘“山西”显示如下:如果电脑上安装了“新毒霸”或“金山卫士”等杀毒软件,激活驱动时会弹出发现病毒的窗口,此时点击页面上“添加信任”,或者退出杀毒软件后,重新操作。
驱动安装成功后显示的图标右击打开双击后即可激活驱动(及以上系统,右击以管理员身份运行)驱动激活后,双击打开,点击证书管理,显示如下页面:注:登录前确认证书已被识别,且确认证书在有效期限内。
有效期在此显示:登录网上行政审批系统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上行政审批系统项系统都需要使用数字证书进行系统登录操作。
系统登录相关说明如下:、在信息栏中输入:后回车,或查找“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打开如下的页面。
、下拉网页,出现如下的页面。
点击“在线申报”。
3、在行政审批框内选择本单位对应的资质申报系统。
、选择本单位对应的资质申报系统、点击“登录”点击登录出现以下界面注:若页面上方出现以下情况请点击右键运行加载项。
出现以下情况请右击“为此计算机上的所有用户安装此加载项”注:有的网页下方出现提示是否允许在此电脑上运行,点击允许。
、插入数字证书,点击“请插入证书,点击此处登录”,弹出“选择私钥证书”对话框,选择“自己单位名称的证书”,点击确定,之后弹出“输入用户口令”对话框,输入密码(密码默认为:),点击确定即可登录。
登录后,就可以进行资质的申报(在申报操作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咨询系统后台电话)。
注意:登录前查看一下当前的浏览器模式,必须为兼容模式才可以登录。
如果为极速模式,需先将极速模式切换成兼容模式。
(如下图所示)、点击“请插入证书,点击此处登录”点击登录没有反应或者网页错误,请点击“数字证书使用手册”网页控件安装说明如果点击系统登录时没有任何反应或网页错误,请采取以下解决办法。
、在“数字证书使用手册”页面点击下载“点击登录没有反应的解决办法”。
建筑业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办理指南

建筑业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办理指南
一、建筑业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是什么
建筑业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是建筑业企业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在具备一定的安全生产条件后,由应急管理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书。
持有该许可证书的企业方可开展建筑业项目的建设工作。
二、申请条件
申请建筑业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需要符合以下条件:
1. 具备相应的企业法人资格。
2. 装备必要的安全生产设施设施和设备,如安全帽、安全绳等生产使用设施。
3. 具备符合规定的安全管理制度。
4. 员工中应当设置完善的安全技术人员配备。
5. 在建企业无重大安全生产事故记录。
三、申请手续
1. 准备完整的申请材料,包括企业资质证明等。
2. 到当地应急管理部门或其指定机构办理申请。
3. 经检查通过后,办理有效期为2年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 须每两年进行续期手续。
以上内容仅为建筑业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办理的一个参考指南,具体要按照最新法规和当地政策执行。
企业在申请前应多加核查,以便正确办理手续。
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2012年度全省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动态考核工作的通知

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2012年度全省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动态考核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布日期】2012.11.08•【字号】晋建质函[2012]996号•【施行日期】2012.11.0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建筑市场监管正文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2012年度全省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动态考核工作的通知(晋建质函〔2012〕996号)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委),大同市市政管委,省直有关厅(局),山西建筑工程(集团)总公司,中央驻晋建筑施工企业:为加强我省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诚信制度建设,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动态监管暂行办法》(建质〔2008〕121号)、《山西省〈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实施意见的通知》(晋建建字〔2004〕288号)等有关规定,决定开展2012年度全省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动态考核。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考核范围凡取得我省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施工企业(以下简称“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或者在山西省行政区域内从事建筑工程施工活动的企业(含省外入晋企业)原则上均要参加安全生产许可证动态考核。
其中,2012年度取得我省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包括新取得和延期),且期间未发生过一般等级以上质量安全事故的建筑施工企业,不参加2012年度的动态考核。
二、考核内容主要对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条件进行动态考核。
建筑施工企业需要提供以下资料:(一)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动态考核申请表;(二)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正副本及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三)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正副本和动态考核合格证明;(四)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三类人员”)的身份证、任职文件、毕业证和专业技术职称证;(五)企业“三类人员”的本年度社会养老保险和工伤保险证明;(六)本企业特种人员身份证、操作资格证和意外伤害保险证明;(七)企业安全生产部门及人员配置情况;(八)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规章制度;(九)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核发办事指南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核发办事指南(浙江省)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核发(核准)一、办事流程企业自主选择一般认定程序或告知承诺认定程序申报,并根据所选方式的具体办事流程办理。
(一)一般认定程序1.信息入库:根据要求,企业需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完成企业三类人员信息入库。
2.政务服务网申报:企业注册登录政务服务网法人账号(已拥有法人账号的企业直接登录)→选择法人服务→按部门→选择省建设厅→选择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核发(核准)→选择在线办理→填写基本信息栏→选择在线填表→选择申报方式为一般认定程序→在线填表→确认各页面提取到的信息无误后逐一点击保存→点击提交(在线表单)→点击提交(办件提交)→系统自动受理审核→核准的企业自动生成安全生产许可证电子证书(自行打印),不予核准企业告知具体理由。
(二)告知承诺认定程序根据《关于印发<浙江省深化住房城乡建设领域“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浙建〔2020〕11号)文件要求办理,企业在政务服务网上发起申请后系统自动审核通过。
我厅在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后3个月内,对被许可人的承诺内容是否属实进行检查。
对于申请企业不符合相应标准要求的,我厅将责令其限期整改,整改期限15个工作日;逾期仍未达到标准的,撤销该项行政许可,并将被撤销许可的信息作为不良信息记入企业不良信用档案,在该不良信息的保存和披露期限届满或者信用修复前,该企业不再适用行政许可告知承诺制。
其基于本次行政许可取得的利益不受保护,并承担因此引发的相应法律责任。
1.信息入库:根据要求,企业需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完成企业三类人员信息入库,供后续核查。
2.政务服务网申报:企业注册登录政务服务网法人账号(已拥有法人账号的企业直接登录)→选择法人服务→按部门→选择省建设厅→选择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核发(核准)→选择在线办理→填写基本信息栏→选择在线填表→选择申报方式为告知承诺认定程序→在线填表→确认各页面提取到的信息无误后逐一点击保存→点击提交(在线表单)→点击提交(办件提交)→系统自动受理并核准,自动生成安全生产许可证电子证书(自行打印)。
山西省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核发行政审批系统企业用户操作手册V1.4.5

山西省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证核发行政审批系统—企业用户操作手册—主管单位: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软件开发单位:山西省建设信息中心山西索易科技有限公司编写时间:2013年3月版本号:V1.4.5目录1.引言 (4)1.1系统简介 (4)1.2功能说明 (5)1.2.1主要业务功能 (5)1.2.2其他辅助功能 (6)1.3系统运行环境 (6)2.系统登录 (7)2.1登录网址 (7)2.2登录界面 (8)2.3登录首页 (9)3.系统操作 (9)3.1无证书备案 (10)3.1.1安全生产许可证信息 (10)3.1.2安全生产许可证信息上报 (11)3.2已有证书备案 (12)3.2.1安全生产许可证信息 (12)3.2.2安全生产许可证信息上报 (13)3.3已批证书登记 (14)3.3.1安全生产许可证信息 (14)3.3.2已批安全生产许可证信息上报 (15)3.4首次申请 (16)3.4.1申请信息填写 (17)3.4.2申请信息预览、打印 (23)3.4.3申请材料上报 (24)3.4.4申述意见填报 (25)3.5延续申请 (26)3.6证书变更申请 (26)3.6.1申请信息 (26)3.6.2申请信息预览、打印 (27)3.6.3申请材料上报 (28)3.7证书增补申请 (29)3.7.1申请信息 (29)3.7.2申请信息预览、打印 (30)3.7.3申请材料上报 (31)4.查看和提醒功能 (32)4.1企业信息查看 (32)4.2审批情况查看 (33)4.3信息提醒 (34)5.其他辅助功能 (34)5.1系统通知 (34)5.2帮助信息 (35)5.3修改密码 (35)5.4退出系统 (35)1.引言1.1系统简介山西省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核发行政审批系统,供省、市、县行政主管部门以及建筑业企业共同使用,可为企业用户提供资质证书的网上业务申请,以及审批进度和审批意见的查看;并为行政主管部门提供网上受理、网上批件的审批流转模式。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山西省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证核发行政审批系统—企业用户操作手册—主管单位: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软件开发单位:山西省建设信息中心山西索易科技有限公司编写时间:2013年3月版本号:V1.4.5目录1. .................................................................................................................................................. 引言51.1系统简介 (5)1.2功能说明 (6)1.2.1主要业务功能 (6)1.2.2其他辅助功能 (7)1.3系统运行环境 (8)2.系统登录 (8)2.1登录网址 (8)2.2登录界面 (9)2.3登录首页 (10)3.系统操作 (11)3.1无证书备案 (12)3.1.1安全生产许可证信息 (12)3.1.2安全生产许可证信息上报 (13)3.2已有证书备案 (14)3.2.1安全生产许可证信息 (14)3.2.2安全生产许可证信息上报 (15)3.3已批证书登记 (16)3.3.1安全生产许可证信息 (16)3.3.2已批安全生产许可证信息上报 (17)3.4首次申请 (18)3.4.1申请信息填写 (19)3.4.2申请信息预览、打印 (26)3.4.3申请材料上报 (27)3.4.4申述意见填报 (28)3.5延续申请 (29)3.6证书变更申请 (29)3.6.1申请信息 (29)3.6.2申请信息预览、打印 (31)3.6.3申请材料上报 (32)3.7证书增补申请 (32)3.7.1申请信息 (32)3.7.2申请信息预览、打印 (33)3.7.3申请材料上报 (34)4.查看和提醒功能 (35)4.1企业信息查看 (35)4.2审批情况查看 (36)4.3信息提醒 (37)5.其他辅助功能 (37)5.1系统通知 (37)5.2帮助信息 (38)5.3修改密码 (38)5.4退出系统 (38)1.引言1.1系统简介山西省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核发行政审批系统,供省、市、县行政主管部门以及建筑业企业共同使用,可为企业用户提供资质证书的网上业务申请,以及审批进度和审批意见的查看;并为行政主管部门提供网上受理、网上批件的审批流转模式。
安全生产系统的整体审批流程,如下图:1)企业按照指定的格式填写申请表,预览和打印申请资料。
2)将申请表上报初审部门。
3)初审部门对提交的申请,填写审查意见,决定是否审查通过。
如果审查不通过,则将申请材料退回给企业,企业可重新申报。
如果审查通过,汇总上报至省厅。
4)省厅综合处对初审部门上报的申请材料进行受理,如果材料符合受理要求,则填写意见后受理通过,如不符合受理条件则在填写意见后退回初审部门。
5)对于省厅不予受理的申请材料,在退回初审部门后,由初审部门填写意见后退回申请企业。
6)内网发布公示时,会将对企业申请材料的意见显示到系统中,申请企业可进行查看。
在公示结束前,填写申述意见,并将申述意见上报初审部门。
7)初审部门查看企业上报的申述意见,在公示期结束前填写意见,并上报给省厅。
如果审查不通过,则退回给企业,企业可以重新上报。
8)内网审批结束后,把审批结果返回给外网。
【注】:a)首次申请、延续申请项目可进行申述意见的填报;证书变更和增补审批环节不可进行申述意见填报。
b)如果上报信息不符要求,在任何环节都可能被退回,企业用户需要更正信息或补齐资料后重新申请。
1.2功能说明1.2.1主要业务功能企业可以通过系统办理资质备案、首次申请、延续申请、证书变更申请、证书增补申请业务。
企业登录系统后,首先填写企业资质信息,申请资质为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三级或劳务资质的建筑业企业,已有资质证书填写已批证书登记,没有证书的企业可以进行资质核发备案。
申请主项资质为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二级及二级以上的资质的建筑业企业、所有资质等级的设计与施工企业、工程项目管理企业、工程勘察企业,已有资质企业进行已批资质登记,没有资质的企业需要进行首次申请。
查看企业基本信息,如果在系统中没有本企业的有效资质证书,企业可以进行资质备案或首次申请,如果在系统中有本企业有效的资质证书信息,企业可以申请其他业务。
【注】:a)资质备案业务只适用于对申请资质为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三级或劳务资质的建筑业企业。
b)首次申请业务只适用于主项资质为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二级及二级以上的资质的建筑业企业、所有资质等级的设计与施工企业、工程项目管理企业、工程勘察企业。
c)企业用户通过首次申请或资质备案办结完成并通过后,在系统中可办理延续申请、证书变更申请和证书增补申请业务。
d)企业已有资质证书,但没有在系统中登记,可以通过资质备案进行申报。
e)在同一时间段,企业只能申报一种业务,在一种业务未办理完成前,不能办理其他业务1.2.2其他辅助功能系统包含的其他功能有:“查看和提醒”和“辅助功能”【注】:a)处于公示阶段的审批,企业才可进行意见申述操作。
b)企业可随时进入系统,进行查看信息提醒、企业信息、审批情况等。
1.3系统运行环境操作系统:支持Windows 2000/XP/2003及以上;浏览器:支持Mircosoft Internet Explore 6.0及以上版本,支持maxthon、Firefox等常用浏览器;显示器最佳分辨率: 1024 * 768及以上。
2.系统登录企业用户需首先办理登陆系统所需要的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可参见《系统登录密钥办理方式》。
申请数字证书并分配用户名后,即可登录本系统,进行资质证书的申报和其他相关业务操作。
2.1登录网址通过浏览器访问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门户网站(),进入网站首页,点击【在线申报】。
如图2-1。
图2- 1点击【网上办事大厅】,如图2-2。
图2- 2点击【在线申报】,打开页面后点击“山西省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核发行政审批系统”进入系统登录界面。
2.2登录界面进入系统登录界面,企业用户需使用“数字证书用户登录”进行登录。
如图2-3。
第二步:插入证书,输入用户名、密码登录第一步:下载并安装数字图2- 3首次登录系统时需要点击【点击下载,数字证书驱动】,下载数字驱动证书。
安装证书驱动成功后,需要在电脑上插入数字证书,然后点击【插入证书,点击此处登录】。
输入正确的密码,点击【登录】即可成功登录系统。
【注】:a)为了您的信息安全,建议在登录系统后修改密码。
修改密码的方法参照5.3节;b)用户再次登录系统时,若电脑上证书驱动已安装,可直接插入证书进行登录;c)如需离席,或切换管理系统,首先请退出系统,方法参见5.4节。
2.3登录首页用户成功登录系统后所显示的界面如图2-4所示。
图2- 4 3. 系统操作1) 企业成功登陆系统后,弹出企业资质信息填写框,企业首先填写将要申请或者已有的信息。
进入想对应的功能界面2) 主项资质为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三级或劳务资质的建筑业企业,没有资质的企业需进行无证书备案申请。
已有资质的企业要进行已有证书备案。
3) 主项资质为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二级或二级以上(不分等级)的建筑业企业,以及设计与施工企业、工程项目管理企业、工程勘察企业所有资质等级的企业,没有资质的企业需要办理【首次申请】业务;已有证书的企业要进行已批证书登记。
办理完毕后,如需办理延续、证书变更、证书增补等申请,在相应功能进行业务申请即可。
4) 企业填写信息并进行上报,在等待审批结果的过程中,可以随时登录系统查看审批状态,并在公示期间可进行申述操作(只有公示期间可以申述)。
5) 审核通过后企业可在“企业信息查看”中,查看本企业证书信息。
6) 如果上报信息不符要求,在任何环节都可能被退回,企业用户需要改正信息或补齐资料后重新申请。
系统标识 区业务功能 区 功能菜单 区资质信息填写3.1无证书备案对首次申请主项资质为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三级或劳务资质的建筑业企业,由企业填写安全生产许可证信息进行上报。
【注】:a)该申请业务只适用于对申请资质为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三级或劳务资质的建筑业企业。
b)如需办理延续、证书变更、证书增补等申请,需在【无证书备案】填写信息并上报审核后,向初审部门递交申请材料后,由初审部门完成。
3.1.1安全生产许可证信息点击菜单【无证书备案】下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信息】,如图3-1。
图3- 1【注】:a)带“*”的为必填项。
b)企业首次登录系统,需要填写证书上的所有信息,企业名称可以进行修改。
3.1.2安全生产许可证信息上报点击菜单【无证书备案】下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信息上报】,如图3-2。
图3-2点击【上报】,可将填写的申请信息上报给初审部门。
【注】:a)上报后信息不可进行修改,用户在上报前请核对好信息;b)初审部门查看证书信息不符合实际情况或信息有误时,将企业的申请信息退回,企业需重新修改后进行上报。
3.2已有证书备案对已有主项资质为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三级或劳务资质的建筑业企业,由企业填写安全生产许可证信息进行上报。
【注】:a)该申请业务只适用于对申请资质为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三级或劳务资质的建筑业企业。
b)如需办理延续、证书变更、证书增补等申请,需在【无证书备案】填写信息并上报审核后,向初审部门递交申请材料后,由初审部门完成。
3.2.1安全生产许可证信息点击菜单【已有证书备案】下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信息】,如图3-3。
图3-3【注】:a)带“*”的为必填项。
b)企业首次登录系统,需要填写证书上的所有信息,信息必须和证书相符合,必须是最后的证书信息。
3.2.2安全生产许可证信息上报点击菜单【已有证书备案】下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信息上报】,如图3-4。
图3- 4点击【上报】,可将填写的申请信息上报给初审部门。
【注】:a)上报后信息不可进行修改,用户在上报前请核对好信息;b)初审部门查看证书信息不符合实际情况或信息有误时,将企业的申请信息退回,企业需重新修改后进行上报。
3.3已批证书登记主项资质为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二级或二级以上(不分等级)的建筑业企业,以及设计与施工企业、工程项目管理企业、工程勘察企业所有资质等级的企业,已有安全生产许可证资质证书时,由企业填写已批安全生产许可证信息进行上报。
【注】:a)该业务只适用于对主项资质为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二级或二级以上(不分等级)的建筑业企业,以及设计与施工企业、工程项目管理企业、工程勘察企业所有资质等级的企业。
b)如需办理延续、证书变更、证书增补等申请,需在【已批证书登记】填写信息上报初审部门并审核后进行。
3.3.1安全生产许可证信息点击菜单【已批证书等级】下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信息】,如图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