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查新规范20001208
科技查新工作实施细则

一、科技查新工作实施细则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技术创新,发展高科技,实现产业化的决定》中“大力发展科技中介服务机构,尽快制定和完善关于科技中介服务组织的法规,规范其行为,加强管理”的精神,为加强对科技查新(以下简称查新)的管理,规范查新活动,保证查新的公正性、准确性和独立性,以及维护查新有关各方的合法权益,使科技查新工作逐步步入法制化的轨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发布的《科技查新规范》,特制定以下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查新宗旨查新是以通过检出文献的客观事实来对项目的新颖性作出结论,提供给专家评审的主要依据,查新工作的宗旨是严格遵守科技查新的严肃性、公正性、准确性、独立性、客观性及权威性的原则。
第二条查新站的性质和任务“查新站”是经国家教育部认定的查新认证机构,在获准的专业范围内受理科技查新业务。
并通过手工检索和计算机检索等手段,运用综合分析和对比分析方法,为评价科研立项、成果等的新颖性提供事实依据的一种公众性信息咨询服务工作。
主要任务包括:科技立项查新、成果鉴定查新、科技奖励查新等。
其作用主要在于:1.为科研立项提供客观依据;2.为科技成果的鉴定、评估、验收、转化、奖励等提供客观依据;3.为科技人员进行研究开发提供可靠而丰富的信息。
第三条查新站的管理查新站由国家教育部管理,负责查新站从事科技查新的业务资质认定或授权认定、复查、年检。
学校科技信息研究所具体负责对查新站的业务指导、条件保障及日常管理。
确保查新站按《科技查新规范》操作,在获准的专业范围内开展科技查新业务。
查新站必须遵循《科技查新规范》的回避原则,独立、客观、公正地代表国家教育部行使查新职责。
第四条查新站的人员条件查新站配备专职查新人员,并以学校科技信息研究所情报研究人员为依托,全面保证查新业务正常进行所需的专业知识水平,专职查新人员必须具有国家科技查新资格证书。
查新审核员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其他查新人员都需接受科技查新的业务培训。
科技查新原则

科技查新原则《科技查新机构管理办法》第三条规定:“科技查新应当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保证查新活动的独立性和查新结论的准确性。
”《科技查新规范》对查新原则作出了详细而明确的规定。
一、查新的基本原则《科技查新规范》第二部分规定:查新委托人在处理查新委托事务过程中;查新机构在从事查新活动中;查新咨询专家在提供查新咨询服务过程中应当遵循以下基本原则:(一)自愿原则所谓自愿原则是指:(1)在遵守《科技查新规范》的前提下,查新委托人有权选择查新机构;查新机构有权接受或者拒绝查新委托。
(2)在遵守《科技查新规范》的前提下,查新机构有权选择查新咨询专家;专家有权接受或者拒绝担任查新咨询专家。
只有在双方自愿和合法的基础上,双方的聘任关系才能真正确立。
(二)依法查新原则依法查新是开展查新业务的一项重要原则,它包含如下几个方面的涵义:(1)从事查新的机构应当是具有查新业务资质的信息咨询机构,未经科学技术部认定或者授权认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面向社会服务的查新活动;(2)查新机构承办的一切查新业务都要以法律、法规为准绳,其所有活动都应当在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进行;(3)涉及查新有关各方的行为活动应当遵循《科技查新机构管理办法》和《科技查新规范》;(4)对于因违法违纪不适宜继续执业的查新人员,查新机构应当按照法律、法规、规章和机构章程予以解聘或除名。
(三)独立、客观、公正原则1.独立原则独立原则包含以下几个内容:(1)查新机构、查新员、查新审核员、查新咨询专家应当是与查新项目无利害关系的第三者;(2)查新机构应当严格按照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科技查新机构管理办法》和《科技查新规范》等的规定,独立处理查新业务;查新咨询专家应当严格按照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和《科技查新规范》等的规定,独立地向查新机构提供查新咨询意见;(3)查新机构、查新咨询专家从事的具体查新、查新咨询活动不受任何行政部门控制,也不受其他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个人、查新委托人等的非法干预;查新咨询专家提供查新咨询意见时不受查新机构的非法干预。
国家科委关于科学技术研究成果管理的规定(试行)

国家科委关于科学技术研究成果管理的规定(试行) 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科学技术委员会(已撤销)•【公布日期】1984.02.22•【文号】[84]国科发管字141号•【施行日期】1984.02.22•【效力等级】部门规章•【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科技奖励正文*注:本篇法规已被《科技成果登记办法》(发布日期:2000年12月30日实施日期:2001年1月1日)废止国家科委关于科学技术研究成果管理的规定(试行)(1984年2月22日(84)国科发管字141号)第一条为了加强科学技术研究成果(以下简称科技成果)的管理,组织好科技成果的交流、应用和推广,推动科学技术进步,促进经济建设的发展,加速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管理的科技成果范围是:(一)为解决某一科学技术问题而取得的具有一定新颖性、先进性和实用价值的应用技术成果;(二)在重大科学技术项目研究进程中取得的有一定新颖性、先进性和独立应用价值或学术意义的阶段性科技成果;(三)消化、吸收引进技术取得的科技成果;(四)科技成果应用推广过程中取得的新的科技成果;(五)为阐明自然的现象,特性或规律而取得的具有一定学术意义的科学理论成果。
第三条科技成果的报送程序规定如下:(一)对科技成果实行分级管理。
国家科委负责管理国家级重大科技成果;国务院各有关部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科委负责管理本部门、本地方的重大科技成果;各基层单位负责管理本单位的全部科技成果。
(二)各级科技管理机构均必须负责做好本部门、本地方、本单位科技成果的鉴定、登记、建档、申报、奖励、保密、交流和应用推广等工作。
(三)科技成果一般应按其完成单位的行政隶属关系上报,报送的每项科技成果,均应附送如下材料:(1)《科学技术研究成果报告表》(格式见附件);(2)《技术鉴定证书》(或《评审证书》等);(3)研究试验报告,或调查考察报告、学术论文(科学论著)等有关技术资料(其中不能对外公开的材料,须注明);(4)成果应用、推广方案。
科技查新规范(6)

科技查新规范(6)科技查新规范人出具查新报告(格式见附件二)。
9.1基本内容(1)查新报告编号,查新项目名称,查新委托人名称,查新委托日期,查新机构的名称、地址、邮政编码、电话、传真和电子信箱,查新员和审核员姓名,查新完成日期。
(2)查新目的、查新项目的科学技术要点、查新点与查新要求、文献检索范围及检索策略、检索结果、查新结论、查新员与审核员声明、附件清单。
(3)查新委托人要求提供的其他内容。
9.2 基本要求(1)查新报告应当采用科学技术部规定的格式;内容符合查新合同的要求;提交的时间和方式符合查新合同双方的约定。
(2)查新报告应当采用描述性写法,使用规范化术语,文字、符号、计量单位应当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和规范要求;不得使用含意不清、模棱两可的词句;应当包含足够的信息,使得查新报告的使用者能够正确理解。
(3)查新报告中的任何分析、科学技术特点描述、每一个结论,都应以客观事实和文献为依据,完全符合实际,不包含任何个人偏见。
(4)"文献检索范围及检索策略"应当列出查新员对查新项目进行分析后所确定的手工检索的工具书、年限、主题词、分类号和计算机检索系统、数据库、文档、年限、检索词等。
(5)"检索结果"应当反映出通过对所检数据库和工具书命中的相关文献情况及对相关文献的主要论点进行对比分析的客观情况。
检索结果应当包括下列内容:①对所检数据库和工具书命中的相关文献情况进行简单描述;②依据检出文献的相关程度分国内、国外两种情况分别依次列出;③对所列主要相关文献逐篇进行简要描述(一般可用原文中的摘要或者利用原文中的摘要进行抽提),对于密切相关文献,可节录部分原文并提供原文的复印件作为附录。
(6)查新结论应当客观、公正、准确、清晰地反映查新项目的真实情况,不得误导。
查新结论应当包括下列内容:①相关文献检出情况;②检索结果与查新项目的科学技术要点的比较分析;③对查新项目新颖性的判断结论。
实验室开展标准查新和变更确认的主要要求

实验室开展标准查新和变更确认的主要要求
一、建立程序文件,形成标准查新和变更确认的文件化管理制度,并明确专人负责追踪标准变化情况。
二、通过权威机构、网络等信息渠道,动态掌握标准变化情况。
三、若出现标准变化,实验室参照以下程序实施变更确认工作:
一是负责标准查新工作的人员应及时将相关信息通报给相关负责人或检验检测人员;
二是相关负责人或检验检测人员应及时购买新版标准,对新旧版标准进行差异性分析,尤其是分析新版标准在人、机、料、法、环等方面提出的新要求,确认实验室现有技术条件是否持续满足新版标准的要求,并提出变更确认的初步意见报本单位的技术管理者;
三是实验室技术管理者会同有关专家(优先考虑具有资质认定评审员资格的技术专家)对新版标准进行变更确认,并保存变更确认记录;
四是完成变更确认后,实验室技术管理者或相关负责人应组织相关检验检测人员进行新版标准培训,组织实作考核评价,并保存相关培训和评价记录。
四、若新版标准涉及新增项目、参数、方法,实验室应按照扩项程序向质监部门提交资质认定扩项申请。
国科发计字[2000]544号本办法由国务院科学技术行政部门负
![国科发计字[2000]544号本办法由国务院科学技术行政部门负](https://img.taocdn.com/s3/m/b6c78e5531b765ce04081407.png)
国科发计字[2000]544号科技查新规范2000-12-08发布2001-01-01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 发 布为了加强对科技查新 (以下简称查新) 的管理, 规范查新活动, 保证查新的公正性、 准确性和独立性,维护查新有关各方的合法权益,制定本规范。
本规范由13部分组成: 第1部分——基本术语,对查新活动中所使用的基本术语进行了定义。
第2部分——基本原则,规定了查新活动应当遵循“自愿” 、 “依法查新”和“独立、 客观、公正”的基本原则。
第3部分——查新委托人,规定了查新委托人的义务、行为规范、权利和法律责任。
第4部分——查新机构,规定了查新机构的受理、行为规范、查新收费以及法律责 任。
第5部分——查新合同,规定了订立和履行查新合同的基本原则,查新合同的基本 内容、形式与要求。
第6部分——查新人员,规定了查新机构在委派查新员和审核员时应当遵循的回避 原则,查新员和审核员应当具备的条件,查新员、审核员的职责和查新人员的责任。
第7部分——查新咨询专家,规定了查新咨询专家应当具备的条件,选择查新咨询 专家的原则,查新咨询专家的行为规范、职责与责任。
第8部分——检索,规定了检索年限;介绍了检索方法的选择、检索策略的制定、 检索结果的检验和调整。
第9部分——查新报告,规定了查新报告应当包括的内容及要求。
第10部分——查新争议,规定了解决查新合同争议的原则和方法。
第11部分——档案,规定了查新档案应当包括的基本内容;给出了查新档案管理的 基本要求。
第12部分——查新程序, 规定了处理查新业务的程序: 查新委托和受理、 检索准备、 选择检索工具、确定检索方法和途径、查找、完成查新报告、提交查新报告、文件归档。
第13部分——附则。
建议不了解查新业务流程的读者,先阅读第12部分,再从第1部分开始阅读;熟悉 查新工作的读者,可从第2部分开始阅读;对于关注查新机构责任的机构负责人,可重点 阅读第4、5、10部分;对于查新委托人,可重点阅读第3、5、10部分;对于从事查新业 务的人员,可重点阅读第2、4、5、6、9、12部分;对于查新咨询专家,可重点阅读第7 部分;对于查新档案管理人员,可重点阅读第11部分。
对GB/T22080—2008的几点理解

要 求 中 条款4 . 1 、4 . 2 . 1 、4 . 2 . 2 a ) b ) e )d) 、4 . 3 . 1 、5 . 1 a )~ f )、5 . 2 . 1
保持 和 改进 信 息安 全 管理 体 系
( I SM S) 提 供 模 型 。 一 含 组 织 的
一
策 划过 程 是 信 公 正 地 去 证 实 组 织 的 信 息 安 全 管 理 D实 施 过 程 规 划 。 P 体 系 具 备 了符 合 性 、 充 分 性 和 有 效 息 安 全 管 理 体 系 的 启 动 建 立 阶 段 , 性 。 认 证 风 险 是 认 证 机 构 没 有 取 得 是 后 续 各 阶 段 的 基 础 ,是 整 个 体 系 组 织 真 实 可 靠 的 体 系 运 行 证 据 ,却 成 败 的 关 键 , 组 织 和 认 证 机 构 都
P D C A四个过程的重要性
安 全 管 理 体 系 实 施 控 制 措 施 、 规 程
标 准 原 文 : 本 标 准 采 用一 种 过 等一 系列 活动 ,主 要要 求包 括条 款
程 方 法 来 建 立 、 实 施 、 运 行 、 监 4 . 2 . 2 c )、4 . 3 . 2 、4 . 3 . 3 ,控制 措施
等 ,及 控 制 措 施 A5 、A6 、A7 、
l S M S的 设 计 和 实 施 受 其 需 要 和 目
标 、 安 全 要 求 、 所 采 用 的 过 程 以 及
组 织 的 规 模 和 结 构 的 影 响 , 上 述 因
二 、0 . 2 过程 方 法 —— 强 调
A8、A1 5 部 分 。 D实 施 过 程 指 信 息
科学技术部关于印发《科技查新机构管理办法》、《科技查新规范》的通知

科学技术部关于印发《科技查新机构管理办法》、《科技查新规范》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科学技术部•【公布日期】2000.12.07•【文号】国科发计字[2000]544号•【施行日期】2001.01.0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部分失效•【主题分类】科学技术综合规定正文*注:本篇法规中的“科技查新机构管理办法”已被《科学技术部关于废止部分规章与规范性文件的决定》(发布日期:2008年1月25日实施日期:2008年1月25日)废止科学技术部关于印发《科技查新机构管理办法》、《科技查新规范》的通知(国科发计字〔2000〕544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科技厅(科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委,国务院各有关部委、直属机构、直属事业单位科技司(局),各有关单位:为了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技术创新,发展高科技,实现产业化的决定》中“大力发展科技中介服务机构,尽快制定和完善关于科技中介服务组织的法规,规范其行业行为,加强管理”的精神,科学技术部2000年第12次部务会议讨论通过《科技查新机构管理办法》、《科技查新规范》,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000年十二月七日科技查新机构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面向社会服务的科技查新机构的行为,维护科技查新有关各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科技查新机构(以下简称查新机构)是指具有科技查新业务资质,根据委托人提供需要查证其新颖性的科学技术内容,按照科技查新规范操作,有偿提供科技查新服务的信息咨询机构。
第三条科技查新应当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保证查新活动的独立性和查新结论的准确性。
第四条科学技术部管理指导全国的查新机构。
省、自治区、直辖市科学技术行政部门管理本地区的查新机构;国务院有关部门、直属机构、直属事业单位管理本部门的查新机构,对所辖行业的查新机构在业务上给予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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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形式与要求…………………………………………………………………..……………15
6.查新人员……………………………………………………………………………...16
6.1回避原则……………………………………………………………………………….16
3.查新委托人……………………………………………………………………………………10
3.1义务………………………..……………………………………………………………10
3.2行为规范…………………………………………………………………………..……….10
3.3权利………………………………………………………………………………………10
第6部分——查新人员,规定了查新机构在委派查新员和审核员时应当遵循的回避原则,查新员和审核员应当具备的条件,查新员、审核员的职责和查新人员的责任。
第7部分——查新咨询专家,规定了查新咨询专家应当具备的条件,选择查新咨询专家的原则,查新咨询专家的行为规范、职责与责任。
第8部分——检索,规定了检索年限;介绍了检索方法的选择、检索策略的制定、检索结果的检验和调整。
3.4法律责任…………………………………………………………………………………11
4.查新机构…………………………………………………………………………………...12
4.1受理..……………………………….…………………………………………………12
4.2行为规范..……………………………………………………………………………….12
9.2基本要求…………..………………………………………………………………….22
9.3查新员、审核员声明…………………………………………………………………23
10.查新争议………………………………………………………………………………..24
10.1解决查新争议的原则……………………………………………………………….24
7.4法律责任……………………………………………………………………………..19
8.检索…………………………………………………………………………………………...20
8.1检索年限…………………………………………………………………………….20
8.2检索方法的选择………………………………………………………………………….20
12.8提交查新报告…………………………………………………………………………29
12.9文件归档………………………………………………………………………………29
13.附则……………………………………………………………………………………………30
附件一……………………………………………………………………………………………31
1.1.7查新委托人是指提出查新需求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1.1.8查新人员是指参与查新工作的人员,包括查新员、审核员及其他工作人员。
1.1.9查新员是指具有中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和查新资格,负责查新全部过程的查新人员。
1.1.10审核员是查新审核员的简称,是指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和查新资格,负责审核查新员所做的查新工作是否规范,并向查新员提出审核意见的查新人员。
1.2.10手工检索简称手检,是指主要利用手工检索工具来获取信息的检索方法。
1.2.11计算机检索简称机检,是指利用计算机来获取信息的检索方法。
1.3.1文献根据中国国家标准《文献著录总则》(GB/T 3792.1—1983),文献是指记录有知识的一切载体;根据《文献情报术语国际标准(草案)》(ISO/DIS5127),文献是指在存贮、检索、利用或者传递记录信息的过程中,可作为一种单元处理的,在载体内、载体上或者依附载体而存贮有信息或数据的载体。
1.1.3 查新项目是指被查证(待查证)的科学技术项目。
1.1.4 查新点是指需要查证的内容要点。
1.1.5新颖性是指在查新委托日以前查新项目的科学技术内容部分或者全部没有在国内外出版物上公开发表过。
1.1.6查新要求是指查新委托人对查新所提出的具体愿望。一般分为以下四种情况:(1)希望查新机构通过查新,证明在所查范围内国内外有无相同或者类似研究;(2)希望查新机构对查新项目分别或者综合进行国内外对比分析;(3)希望查新机构根据分析对查新项目的新颖性作出判断;(4)查新委托人提出的其他愿望。
8.3检索策略的制定…………………………………………………………………………. 20
8.4检索结果的检验和调整……………………………………………………………….21
9.查新报告……………………………………………………………………………………..22
9.1基本内容………………………………………………………………………………22
1.2.7检索策略是指为实现检索目标而制定的全盘计划,是对整个检索过程的谋划和指导。
1.2.8检索提问式简称检索式,是指计算机检索中表达用户检索提问的逻辑表达式,由检索词和各种布尔逻辑算符、位置算符以及系统规定的其他连接组配符号组成。
1.2.9检索方法是指查找文献信息的具体方法,分为手工检索献标题、文摘、正文中,对表征文献主题内容具有实质意义的语词,对揭示和描述文献主题内容是重要的、关键性的语词。
1.2.5参考检索词是指查新委托人提供的、仅供查新机构在处理查新事务中参考,而不作为查新合同双方约定的检索词。
1.2.6检索工具是指用以报导、存贮和查找文献线索的工具。
附件二……………………………………………………………………………………………37
以下给出的基本术语释义仅适合于查新这一特定领域,特此声明。
1.1.1查新是科技查新的简称,是指查新机构根据查新委托人提供的需要查证其新颖性的科学技术内容,按照本规范操作,并作出结论。
1.1.2 查新机构是指具有查新业务资质的信息咨询机构。
2.基本原则…..……………………………………………………………………………………8
2.1自愿原则…………………………………………………………………………….8
2.2依法查新原则……………………………………………………………………………8
2.3独立、客观、公正原则……………………………………………………………………8
第9部分——查新报告,规定了查新报告应当包括的内容及要求。
第10部分——查新争议,规定了解决查新合同争议的原则和方法。
第11部分——档案,规定了查新档案应当包括的基本内容;给出了查新档案管理的基本要求。
第12部分——查新程序,规定了处理查新业务的程序:查新委托和受理、检索准备、选择检索工具、确定检索方法和途径、查找、完成查新报告、提交查新报告、文件归档。
10.2解决查新争议的方法………………………………………………………………..25
11.档案……………………………………………………………………………………....26
11.1基本内容………………………………………………………………………..26
11.2基本要求…………………………………………………………………………….26
第13部分——附则。
建议不了解查新业务流程的读者,先阅读第12部分,再从第1部分开始阅读;熟悉查新工作的读者,可从第2部分开始阅读;对于关注查新机构责任的机构负责人,可重点阅读第4、5、10部分;对于查新委托人,可重点阅读第3、5、10部分;对于从事查新业务的人员,可重点阅读第2、4、5、6、9、12部分;对于查新咨询专家,可重点阅读第7部分;对于查新档案管理人员,可重点阅读第11部分。
12.查新程序…………………………………………………………………………………….27
12.1查新委托……………………………………………………………………………27
12.2查新受理………………………………………………………………………………27
12.3检索准备………………………………………………………………………………27
12.4选择检索工具……………………………………………………………………………28
12.5确定检索方法和途径…………………………………………………………………28
12.6查找…………………………………………………………………………………….28
12.7完成查新报告………………………………………………………………………28
7.查新咨询专家…………………………………..…………………………………………...18
7.1应当具备的条件……………….…………………………………………………18
7.2选择原则………………….…………………………………………………………………18
7.3行为规范…………………………………………………………………………………18
1.4科学技术…………………………………………………………………………………….3
1.5成果…………………………………………………………………………………..…4
1.6法律………………………………………………………………………………………4
1.7其他………………………………………………………………………………………6
1.基本术语……………………………………………………………………………………….1
1.1查新…………………………………………………………………………………………1
1.2检索…………………………………………………………………………………………2
1.3文献……………………………………………………………………………………….2
国科发计字[2000]544号
科技查新规范
2000-12-08发布 2001-01-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发 布
为了加强对科技查新(以下简称查新)的管理,规范查新活动,保证查新的公正性、准确性和独立性,维护查新有关各方的合法权益,制定本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