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泳救生员管理细则
游泳馆救生安全员制度

一、总则为了确保游泳馆内游泳者的安全,预防和减少游泳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游泳者的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游泳场所卫生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游泳馆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职责1. 救生安全员应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较强的救生技能,熟悉游泳馆内各项安全规定和应急预案。
2. 救生安全员负责游泳馆内的安全巡视、监控和救援工作,确保游泳者的人身安全。
3. 救生安全员负责对游泳馆内的设施设备进行检查,确保其安全可靠。
4. 救生安全员负责对游泳者进行安全教育和指导,提高游泳者的安全意识。
5. 救生安全员负责处理游泳馆内的突发事件,配合相关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和处理。
三、工作流程1. 日常巡视救生安全员应在游泳馆开放期间,对游泳馆内的游泳区域、设施设备、安全通道等进行全面巡视,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或报告相关部门。
2. 安全监控救生安全员应通过监控设备对游泳馆内的游泳区域进行实时监控,发现问题及时制止或处理。
3. 救援当发生游泳安全事故时,救生安全员应立即采取以下措施:(1)判断事故原因,判断是否需要救援。
(2)根据事故情况,采取相应的救援措施,如:施救、报警等。
(3)协助医护人员进行现场急救。
4. 安全教育救生安全员应在游泳馆内开展安全教育活动,包括:(1)游泳安全知识宣传。
(2)游泳技能培训。
(3)游泳者行为规范教育。
四、培训与考核1. 救生安全员应接受专业培训,具备救生员资格证书。
2. 游泳馆应定期对救生安全员进行考核,确保其具备救生技能和安全意识。
3. 救生安全员应参加游泳馆组织的各项安全培训和演练,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五、奖惩措施1. 对认真履行职责、成绩显著的救生安全员,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违反规定、玩忽职守、造成安全事故的救生安全员,给予通报批评、罚款、降职或辞退等处理。
3. 对救生安全员在救援过程中表现突出的,给予表扬和奖励。
六、附则1. 本制度由游泳馆安全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游泳馆救生员管理制度范本

一、总则1. 为确保游泳馆安全,保障游泳者的人身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2. 本制度适用于游泳馆所有救生员。
3. 救生员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认真履行岗位职责,确保游泳馆安全有序。
二、救生员职责1. 救生员应具备救生技能、急救知识和安全防范意识,熟悉游泳馆环境及设施。
2. 救生员应严格遵守游泳馆开放时间,按时到岗,不得擅自离岗。
3. 救生员应负责巡视游泳馆,发现游泳者违规行为,及时制止并予以纠正。
4. 救生员应密切观察游泳者情况,发现溺水、抽筋、晕厥等情况,立即采取救援措施。
5. 救生员应做好救生器材的检查、保养和维护工作,确保救生器材的正常使用。
6. 救生员应与游泳馆其他工作人员保持良好沟通,共同维护游泳馆安全。
三、救生员上岗要求1. 救生员须持有国家认可的职业资格证书,具备救生技能。
2. 救生员应身体健康,无心脏病、高血压等疾病。
3. 救生员应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4. 救生员应接受游泳馆组织的专业培训,掌握救生技能和急救知识。
四、救生员培训与考核1. 游泳馆应定期对救生员进行专业培训,提高救生员综合素质。
2. 救生员培训内容包括:救生技能、急救知识、游泳馆安全知识等。
3. 救生员培训结束后,应进行考核,合格者方可上岗。
五、救生员值班制度1. 救生员值班应实行24小时制,确保游泳馆安全。
2. 救生员值班期间,应严格遵守值班纪律,不得擅自离岗。
3. 救生员值班期间,应保持通讯畅通,确保及时处理突发事件。
六、奖惩制度1. 对表现优秀的救生员,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违反本制度,造成安全事故的救生员,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罚款、解聘等处罚。
3. 对救生员在工作中出现的失误,应进行批评教育,提高其业务水平。
七、附则1. 本制度由游泳馆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通过以上游泳馆救生员管理制度范本,旨在规范游泳馆救生员的管理,提高救生员的专业素质,确保游泳馆安全有序,为广大游泳者提供安全、舒适的游泳环境。
学校救生员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学校游泳馆的救生工作,保障师生人身安全,提高救生员的专业素质和应急处理能力,特制定本制度。
二、救生员职责1. 救生员必须具备救生员资格证书,熟悉救生技能和急救知识。
2. 救生员负责在游泳馆内巡视,确保游泳安全。
3. 救生员应掌握游泳馆的设备、设施,了解游泳馆的布局和结构。
4. 救生员负责监督游泳者遵守游泳规则,对违反规定的行为进行制止。
5. 救生员应熟练掌握心肺复苏、创伤急救等技能,遇有紧急情况时,能够迅速、有效地进行救援。
6. 救生员应做好游泳馆的卫生清洁工作,保持游泳馆的整洁。
三、救生员管理1. 救生员上岗前需接受专业培训,通过考核后方可上岗。
2. 救生员应定期参加救生技能和急救知识的培训,提高自身素质。
3. 救生员需按时参加例会,了解游泳馆的各项工作安排。
4. 救生员应严格遵守工作纪律,不得擅自离岗、脱岗。
5. 救生员在值班期间,不得进行与救生工作无关的活动。
6. 救生员需做好值班记录,及时汇报值班情况。
四、救生员考核1. 救生员每季度进行一次考核,考核内容包括救生技能、急救知识、工作态度等。
2. 考核不合格的救生员,应接受补考,补考不合格者,取消救生员资格。
3. 救生员考核结果作为其工资、奖金、晋升的重要依据。
五、奖惩1. 对表现优秀的救生员,给予表扬和奖励。
2. 对违反工作纪律、造成安全事故的救生员,给予批评、处罚。
3. 对因工作失误造成严重后果的救生员,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六、附则1. 本制度由学校游泳馆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通过以上制度,旨在加强学校游泳馆的救生工作,提高救生员的专业素质和应急处理能力,确保师生人身安全,营造良好的游泳环境。
游泳救生员管理细则

游泳救生员管理细则游泳救生员是维护游泳池安全的重要一环。
为了确保游泳池的安全,游泳救生员需要遵守一定的管理细则。
本文将介绍游泳救生员应该具备的素质和技能,以及游泳救生员管理的具体细则。
游泳救生员的职责游泳救生员在游泳池内的职责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监督游泳池内游客的安全;2.及时发现游客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3.成功地进行紧急救援措施,确保游客的生命安全;4.监督游泳池设备的安全和是否处于正常的工作状态;游泳救生员的素质和技能游泳救生员需要具备以下技能和素质:1.具备较高的游泳技能,达到国家游泳三级等级或以上;2.具备良好的健康状况,没有重大疾病;3.具备高度的责任心和使命感,对工作保持高度的警觉和敏感性;4.具有良好的人际沟通和协作能力,善于处理意外事件;5.具有救援技能和急救技能,能够有效地控制紧急情况并进行有效的救助。
游泳救生员管理细则1.游泳救生员应当穿着救生衣和标识性的帽子,以方便游客及时寻找救援;2.游泳救生员必须保持专注,全程监管游泳池,眼不离开游泳池,耳不离开游泳池,如需要离开需要交接班,确保游泳池内的任何情况都不会被遗漏;3.游泳救生员必须熟练掌握游泳池设备的操作方法,发现异常情况,需及时发出报警信号,并迅速停止设备运行;4.游泳救生员必须熟悉游泳池的紧急预案,掌握急救技能和救援技能,随时待命,一旦发现安全事故,应立即采取救援措施;5.游泳救生员必须与游客保持良好的沟通和交流,及时疏导和协助游客,保障游客的安全和服务质量;6.游泳救生员必须堵塞游泳池水口,防止游客在水里乱扔杂物造成危险;7.游泳救生员必须做好游泳池清洁工作,帮助清理游泳池及其周边环境;8.游泳救生员必须定期接受技能培训和考核,保持技能的更新和提升。
总之,游泳救生员是游泳池安全的守卫者,具有重要的职责和使命。
游泳救生员管理细则可以保障游泳池的安全和服务质量,提高游客的安全感和满意度,加强游泳池与游客之间的交流和沟通,切实维护游泳池的良好形象和社会信誉。
救生员管理制度

救生员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管理救生员队伍,保障游泳者的安全,维护游泳场所的秩序,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需要配备救生员的游泳场所,包括但不限于游泳池、海滩、水上乐园等。
第三条救生员是游泳场所的重要管理人员,负责游泳者的安全和秩序维护工作。
第四条救生员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保护游泳者的人身财产安全,维护游泳场所的正常秩序。
第五条游泳场所应当配备足够数量的合格救生员,确保游泳者的安全。
第六条救生员管理工作由游泳场所管理者负责,必须积极做好救生员队伍的管理工作。
第二章救生员的条件和资格第七条救生员须年满18周岁,身体健康,没有患有心脏病等严重疾病。
第八条救生员必须具备相关职业资格证书,经过专业的培训和考核合格方可从事救生员工作。
第九条救生员必须具备良好的游泳技能和救生技能,能够熟练操作救生设备。
第十条救生员必须具备责任心和爱心,有良好的沟通能力和团队协作精神。
第三章救生员的权利和义务第十一条救生员有权接受规范的培训和考核,提升自身的救生技能和知识水平。
第十二条救生员有权利根据规定使用救生设备,保障游泳者的生命安全。
第十三条救生员有权对游泳场所内不遵守规定的游泳者进行劝阻和制止,并有权将情况上报给管理者。
第十四条救生员有义务遵守游泳场所的各项规章制度,维护良好的工作纪律和职业操守。
第十五条救生员有义务向游泳场所管理者汇报工作情况,积极参与应急演练和事故处理工作。
第四章救生员的管理第十六条游泳场所管理者应当建立健全救生员管理制度,确保救生员队伍的正常运转和管理。
第十七条游泳场所应当每年组织救生员进行一定时长的培训和技能考核,保持其救生技能和知识的更新。
第十八条游泳场所需建立救生员轮班制度,保证每个时间段都有足够数量的救生员在岗。
第十九条游泳场所需配备必要的救生设备,保证救生员的救援工作能够及时有效进行。
第二十条游泳场所管理者应当对救生员的工作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和评价,及时表扬和奖励优秀救生员,对不合格救生员进行督促和整改。
游泳馆救生员规章制度范本

游泳馆救生员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游泳馆救生员的管理,保障游泳馆的安全运营,预防溺水等安全事故的发生,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各类公共游泳馆、私人游泳馆以及其他游泳场所的救生员。
第三条救生员应当具备专业的救生技能、高度的责任心和良好的职业素养,严格遵守本制度和游泳馆的相关规定。
第二章职责与要求第四条救生员的职责:(一)负责游泳馆内的水质安全,确保水质达到规定标准;(二)负责游泳馆内的安全保障,预防溺水、抽筋等安全事故的发生;(三)负责游泳馆内的秩序维护,对违规行为进行制止和处理;(四)负责游泳馆内的救生设备设施的检查、维护和保管;(五)参与游泳馆的安全培训和演练。
第五条救生员应当具备以下要求:(一)持有国家认可的救生员资格证书;(二)年龄在18周岁以上,身体健康,具备良好的游泳技能;(三)具备高度的责任心和敬业精神,能够承担救生工作压力;(四)具备良好的沟通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五)遵守职业道德,保护游泳者的隐私。
第三章工作流程第六条救生员在工作前,应进行场地、水质、救生设备设施的检查,确保各项设施正常运行。
第七条救生员应按照游泳馆的规定,穿着整齐、佩戴救生标志,持证上岗。
第八条救生员应每半小时进行一次泳池巡查,观察游泳者的状态,发现异常情况立即采取措施。
第九条救生员在发现溺水、抽筋等紧急情况时,应立即跃入水中进行救援,同时通知其他救生员和工作人员。
第十条救生员在进行救援时,应采取科学、迅速、有效的救援方法,确保游泳者的安全。
第四章培训与考核第十一条救生员应定期参加由游泳馆组织的安全生产培训和演练,提高自身的安全生产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第十二条游泳馆应定期对救生员进行业务考核,确保救生员具备合格的救生技能和职业素养。
第五章奖惩制度第十三条救生员在工作中表现突出,防止或挽回重大安全事故的,游泳馆应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十四条救生员违反本制度或游泳馆相关规定,造成安全事故的,游泳馆应依法予以处罚,并根据情节严重程度,给予警告、停职、解聘等处理。
游泳馆救生员规章制度范本
游泳馆救生员规章制度范本一、总则为了保障游泳馆内顾客的生命安全,维护游泳馆的正常经营秩序,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游泳馆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章制度。
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游泳馆内所有救生员。
二、救生员职责1. 救生员必须是持有国家相关部门颁发的救生员资格证书的专业救生员,并具备良好的游泳技能和救生技巧。
2. 救生员应严格遵守工作时间,提前15分钟到达工作岗位,做好准备工作,下班前应向负责人报告工作情况。
3. 救生员应在游泳池边全程监控游泳池内的情况,注意观察顾客的安全状况,发现危险情况及时采取措施。
4. 救生员应熟悉游泳池的设施和急救设备的使用方法,并保持设备完好,发现问题及时报告负责人。
5. 救生员应保持游泳池区域的清洁卫生,及时清理垃圾,保持游泳池水质卫生。
6. 救生员应遵守游泳池的门票制度,不得私自减免或增加顾客的门票费用。
7. 救生员应遵守游泳池的消费规定,不得向顾客推销商品或服务。
8. 救生员应积极参与游泳池的各项活动,为顾客提供优质的服务。
9. 救生员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游泳池的各项规章制度。
三、救生员培训与管理1. 游泳馆应定期组织救生员进行专业培训,提高救生员的专业技能和服务水平。
2. 游泳馆应建立救生员档案,记录救生员的个人信息、资格证书、培训记录等。
3. 游泳馆应对救生员的工作情况进行定期考核,对不符合要求的救生员应予以调整。
4. 游泳馆应制定救生员的工作计划和排班表,确保救生员的工作时间合理分配。
四、救生员应急处理1. 救生员应熟知应急预案,遇紧急情况时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有效措施保障顾客的生命安全。
2. 救生员应立即通知负责人和其他救生员,共同处理紧急情况。
3. 救生员应根据紧急情况的具体情况,采取相应的急救措施,如心肺复苏、止血、消毒等。
4. 救生员应在处理紧急情况后,对事件进行记录和报告,总结经验教训,防止类似事件的再次发生。
五、救生员纪律要求1. 救生员应遵守职业道德,不得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
深圳市游泳救生员管理办法
深圳市游泳救生员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游泳救生员的管理,提高游泳救生服务质量,保障游泳者的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游泳救生员的培训、考核、注册、使用和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市体育行政部门负责全市游泳救生员的管理工作,区体育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游泳救生员的管理工作。
第二章培训与考核第四条游泳救生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并取得相应的资格证书。
第五条培训内容应包括游泳救生理论知识、实际操作技能、急救知识等。
第六条考核分为理论知识考核和实际操作技能考核两部分,考核合格者,颁发游泳救生员资格证书。
第三章注册与管理第七条取得游泳救生员资格证书的人员,应当向市体育行政部门申请注册。
第八条注册游泳救生员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二)身体健康,符合游泳救生工作的身体条件;(三)无不良行为记录。
第九条市体育行政部门应当建立游泳救生员档案,记录注册、培训、考核、使用和奖惩等情况。
第四章职责与义务第十条游泳救生员应当遵守职业道德,认真履行职责,确保游泳者的安全。
第十一条游泳救生员在工作期间应当穿着统一的救生服装,携带必要的救生设备。
第十二条发现游泳者遇险时,游泳救生员应当立即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救援。
第五章奖惩第十三条对于在游泳救生工作中表现突出的游泳救生员,由市体育行政部门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十四条游泳救生员违反本办法规定,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六章附则第十五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请注意,以上内容是根据您的要求虚构的,实际的《深圳市游泳救生员管理办法》可能与此不同,具体内容应以深圳市相关部门发布的正式文件为准。
泳池救生员的规章制度
泳池救生员的规章制度第一条泳池救生员是负责监督泳池安全、救助溺水者、维护泳池秩序的专业人员,必须具备相关资质和技能。
第二条泳池救生员必须严格遵守以下规章制度:1.坚守职责,维护泳池秩序,保障泳池安全;2.每天到岗前必须进行健康状况检查,并穿着统一的救生员服装;3.每周进行模拟救生演练,掌握正确的救生技能;4.每月进行安全知识培训,提高自身安全意识;5.对人员密集地区、水深处、水温高的区域进行加强巡视,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处理;6.对游客进行安全宣传教育,提高游客的安全意识;7.遇到紧急情况时,必须冷静应对,正确实施救援,禁止擅自冲动行动;8.依法对违规游客进行劝阻,必要时可以采取拦阻措施;9.不得接受游客的礼物或贿赂;10.对泳池设施进行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
第三条泳池救生员的权利和义务:1.享有培训和学习的权利,提高自身救生能力和技能;2.有权向管理部门提出合理的改进建议;3.有权保护自身合法权益,如遇不公正待遇可以向上级部门申诉;4.有义务遵守规章制度,保障泳池安全,维护游客安全;5.有义务在紧急情况下冷静应对,正确实施救援措施;6.有义务接受安全知识培训,提高自身安全意识;7.有义务积极配合上级管理部门对泳池设施进行检查和维护。
第四条泳池救生员的违规处罚:1.违规穿着救生员服装的,将扣除当天工资;2.出勤率低于规定标准的,将减少绩效奖金;3.擅离岗位、擅自降低警惕、对游客态度恶劣等违规行为的,将取消当天工资,并被停职处理;4.发生意外事故导致伤亡或者泳池安全事故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第五条泳池救生员在上班期间需保持清醒状态,不得饮酒、吸烟;需保持良好的身体素质,不得患有传染性疾病,如感冒、流感等;不得携带手机、耳机等影响工作的物品。
第六条泳池救生员必须具备相关的证书和技能,并每年定期进行续证学习。
第七条对于表现突出的泳池救生员,将及时进行表彰,并给予相应的奖励。
第八条对于不遵守规章制度、不负责任、服务态度不好的泳池救生员,将进行相应处罚,并在严重情况下终止其工作合同。
救生员管理员工手册
救生员管理员工手册救生员管理员工手册(篇1)一、严格执行游泳规定,礼貌劝阻游客勿在池边跳水、追逐、打闹或非泳客进入游泳池范围休息、拍照。
二、坚守岗位,人不离池,思想集中,不得与无关人员闲谈,救生台不得空岗;三、密切注意池内泳客的那个框,发现险情及时抢救。
四、勤在泳池边观察,注意游泳者动向,防止发生意外,保证业户的安全。
对不会游泳者可作技术指导。
五、负责业户游泳的绝对安全、勤巡视池内游泳者的动态,克服麻痹思想,落实安全措施,发现溺水者要迅速冷静处理,做好抢救工作并及时向有关领导报告。
六、有熟练的水中救生和陆地人工呼吸抢救等技术,对本人的工作职责应有高度的认识。
七、熟悉池水净化工作,熟练掌握水质处理过滤循环机械设备的性能及操作规范,并负责日常保养与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报修,以确保运转正常。
八、每日做好水质处理和水样分析化验,保证池水清澈、透明、无杂物、无沉淀物、无青苔,水质符合国际卫生标准。
九、负责游泳池机房、桑拿机房、工具房的清洁卫生和净化物品、净化工具的保管。
十、负责制定净化药物和其他物资采购的计划并上报公司。
十一、认真做好每天的清场工作。
十二、负责游泳池水质的检验和过滤循环系统的日常保养及游泳池场地的环境卫生。
十三、负责更衣室设备保修工作,定时检查更衣室、杜绝隐患。
十四、如遇雷雨天气,要迅速安排泳客上岸,确保客人安全。
救生员管理员工手册(篇2)一、救生员的工作职责;1、遵纪守法,严守岗位,服从指挥,互助协作;2、认真观察,不放过任何可能产生事故的疑点;3、上岗前要检查所须救生物品,不带与救生无关的一切赘物;4、具有不怕脏,不怕累,不推卸,不拖延,不随意终止的“五不精神”;5、值岗时不接电话,不会亲友,不兼任游泳教练,不擅自离岗(换岗)、串岗,不做有碍于救生观察质量的一切其它工作;6、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充分利用一切救生器材,减少和溺者直接接触;7、值岗时精神饱满,仪表端正,穿着救生协会统一制作的救生服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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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泳救生员管理细则
游泳救生员是确保各位游泳时安全的人。
下文是游泳救生员管理细则,欢迎阅读!
游泳救生员管理细则一
1、按时上班,穿着工作服,佩戴工牌,保持良好外表;
2、上班期间不得擅离工作岗位,不得串岗,若有事情须上级主管批准后方可进行;每天班前班后须打扫工作环境卫生,包括男女更衣室卫生以及外围桌椅、台面卫生;
3、必须每天班前投放消毒药品,确保泳客安全卫生;
4、遇有泳客不遵守泳池规则进行跳水、潜水等危险动作,必须坚决制止;
5、注意仪容仪表、个人卫生、不得污言移语、礼貌待客;
6、每天班前须进行泳池水质监测,以确保泳池卫生标准符合卫生要求;
7、遇有不懂游泳的泳客到深水区游泳,必须立刻制止,并礼貌规劝到浅水区域游泳,以确保安全;
8、遇有遇溺情况发生,必须积极及时抢救,凡坐视不理者,一经发现即刻解雇,并追究相关刑事责任;
9、每星期一、三、五为体能及救生技能培训;
10、遇有暴雨或打雷天气应即时规劝疏导泳客离场以免意外发生;
11、每天的早上、下午各投放氯片4包、每星期一、三、五凌晨开展吸池沉淀工作,於清场后投放沉淀剂20斤左右。
游泳救生员管理细则二
为搞好游泳池开放工作,确保游泳者安全,杜绝重大事故发生,特制定本岗位职责,具体如下:
1、执行上级领导的有关指示,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及有关规定,听取泳客意见,工作务实,确立为泳客服务的思想。
2、按时上岗,坚守工作岗位,有事必须事先请假,不得擅离职守,不得私自串岗、找人顶岗、不得空岗、漏岗。
3、救生员上岗必须穿统一救生衣裤,上岗做到六不准:不准会亲友、不准接听电话、不准抽烟、不准随意与别人谈话、不准打瞌睡、不准当教练、必须全神贯注地认真观察水、泳客的情况。
4、值岗时,严禁下水游泳,做与值岗无关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