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交通规划设计所涉及的标准规范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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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城市道路设计规范CJJ37-90.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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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委(建设厅),计划单列市建委,国务院有关部门:根据原国家城建总局(80)城发科字第207号文的要求,由北京市市政设计研究院主编的《城市道路设计规范》,业经审查,现批准为行业标准,编CJJ 37—90,自一九九一年八月一日起施行。

本标准由建设部城镇道路桥梁标准技术归口单位北京市市政设计研究院归口管理。

其具体解释等工作由北京市市政设计研究院负责。

本标准由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出版。

第一章总则第1.0.1条为使城市道路设计达到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安全适用,保证质量,特制定本规范。

第1.0.2条本规范适用于大、中、小城市以及大城市的卫星城等规划区内的道路、广场、停车场设计。

街坊内部道路与县镇道路不属本规范范围。

新建道路必须按照本规范进行设计。

在旧城市道路改建设计中,个别指标受特殊条件限制,达不到本规范规定标准时,经过技术经济比较,近期工程可做合理变动,待逐步改造后达到规范要求。

城市道路与公路以城市规划区的边线分界。

城市与卫星城等规划区以外的进出口道路可参照本规范与公路等有关规范选用适当标准进行设计。

进出口道路以外部分应按公路等有关规范执行。

第1.0.3条应按照城市总体规划确定的道路类别、级别、红线宽度、横断面类型、地面控制标高、地下杆线与地下管线布置等进行道路设计。

应按交通量大小、交通特性、主要构筑物的技术要求进行道路设计,并应符合环境保护的要求。

在道路设计中应处理好近期与远期、新建与改建、局部与整体的关系,重视经济效益、社会效益与环境效益。

在道路设计中应妥善处理地下管线与地上设施的矛盾,贯彻先地下后地上的原则、避免造成反复开挖修复的浪费。

在道路设计中应综合考虑道路的建设投资、运输效益与养护费用等关系,正确运用技术标准,不宜单纯为节约建设投资而不适当地采用技术指标中的低限值。

道路设计应根据交通工程要求,处理好人、车、路、环境之间的关系。

道路的平面、纵断面、横断面应相互协调。

道路标高应与地面排水、地下管线、两侧建筑物等配合。

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2012

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2012

目次目录2基本规定 (4)2.1道路分级 (4)3.2设计速度 (4)3.3设计车辆 (5)3.4 道路建筑限界 (7)3.5 设计年限 (9)3.6 荷载标准 (10)3.7 防灾标准 (10)4 通行能力和服务水平 (12)4.1 一般规定 (12)4.2 快速路 (12)4.4 自行车道 (16)4.5 人行设施 (18)5 横断面 (20)5.1 一般规定 (20)5.2 横断面布置 (20)5.3 横断面组成及宽度 (22)5.4 路拱与横坡 (27)5.5 缘石 (27)6 平面和纵断面 (29)6.1 一般规定 (29)6.2 平面设计 (29)6.3 纵断面设计 (32)6.4 线形组合设计 (35)7 道路与道路交叉 (36)7.1 一般规定 (36)7.2 平面交叉 (36)7.3 立体交叉 (38)8 道路与轨道交通线路交叉 (43)8.1 一般规定 (43)8.2 立体交叉 (43)8.3 平面交叉 (44)9 行人和非机动车交通 (48)9.1 一般规定 (48)9.2 行人交通 (48)9.3 非机动车交通 (50)10 公共交通设施 (51)10.1 一般规定 (51)10.2 公共交通专用车道 (51)10.3 公共交通车站 (52)11 公共停车场和城市广场 (54)11.1 一般规定 (54)11.2 公共停车场 (54)11.3 城市广场 (56)12 路基和路面 (57)12.1 一般规定 (57)12.2路基 (57)12.3 路面 (60)12.4 旧路面补强和改建 (63)13 桥梁和隧道 (66)13.1 一般规定 (66)13.2桥梁 (66)13.3隧道 (68)14 交通安全和管理设施 (72)14.1 一般规定 (72)14.2 交通安全设施 (72)14.3 交通管理设施 (74)14.4 配套管网 (75)15 管线、排水和照明 (77)15.1 一般规定 (77)15.2 管线 (77)15.3 排水 (78)15.4 照明 (79)16 绿化和景观 (81)16.1 一般规定 (81)16.2 绿化 (81)16.3 景观 (82)本规范用词说明 (84)引用标准名录 (85)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 (86)2基本规定2.1道路分级3.1.1城市道路应按道路在道路网中的地位、交通功能以及对沿线的服务功能等,分为快速路、主干路、次干路和支路四个等级,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快速路应中央分隔、全部控制出入、控制出入口间距及形式,应实现交通连续通行,单向设置不应少于两条车道,并应设有配套的交通安全与管理设施。

《城市道路交通组织设计规范》国家标准解读

《城市道路交通组织设计规范》国家标准解读

《城市道路交通组织设计规范》国家标准解读♦公安部交通管理科学研究所顾金刚祖永昶顾金刚.公安部交通管理科学研究所副研究员,长期从事城市交通组织优化、交通设施设置、交通信号控制等方面的研究和实践,负责或参与编制多项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是国家标准GB/T36670-2018《城市道路交通组纟只设计规范》的主要编写人国家标准GB/T36670-2018《城市道路交通组织设计规范》于2018年10月10日发布,并将于2019年5月1日起正式实施。

该标准主要规定了城市道路交通组织设计的原则、内容、流程、主要方法和实施要求,是城市道路交通组织技术规范方面的首个较为全面、系统的国家标准。

该标准的发布实施将为城市道路交通管理工作提供有力的支撑,推动城市道路交通组织设计工作向更加科学、更加规范的方向发展。

一、标准制定的目的在现有道路条件的基础上,对交通流的通行权、通行方式等进行组织和优化,是改善道路通行秩序、保障道路交通安全、提高道路通行效率的重要手段和方法。

近20年来,在“畅通工程”“城市道路交通文明畅通提升行动计划”等一系列交通发展政策的指导和推动下,城市道路交通组织技术得到了广泛应用和多样化发展,对城市道路交通堵点乱点的治理、道路承载能力的提高发挥了重要作用,为人民群众的出行提供了积极有效的保障。

但是长期以来,道路交通组织设计工作缺乏相关技术标准,各地交通组织设计工作的专业性、规范性和统一性还存在问题,导致各地采取实施的交通组织措施有很大的差异性,给群众出行以及执法管理等带来不便。

因此,经公安部道路交通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提出,国家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批准下达了《城市道路交通组织设计规范》国家标准的制定任务,以期通过国家标准层面来指导和规范城市道路交通组织设计工作。

由于交通组织技术涉及的内容较为繁杂,相关标准应按照循序渐进的思路制定并不断完善。

本标准的制定重点围绕3个目标:一是为道路交通组织设计工作的幵展提供标准支撑,解决了当前无标准可依的问题,有利于推动交通组织技术的推广应用和科学发展;二是成体系地规范交通组织设计工作,规定了交通组织设计内容、工作流程、技术要点、实施要求等,明确了工作任务和技术要求,有利于促进交通组织设计工作从经验型向规范化、科学化转变;三是契合当前城市道路交通精细化治理的需要,通过标准可以提供成熟的技术方法和方案,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各地城市07道路交通治理水平、缓解城市交通问题。

《城市道路设计规范》

《城市道路设计规范》

城市道路设计规范作者:北京市市… 文章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点击数:1319 更新时间:2006-6-20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城市道路设计规范CJJ 37—90主编单位:北京市市政设计研究院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实施日期:1991年8月1日关于发布行业标准《城市道路设计规范》的通知建标[1991] 12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委(建设厅),计划单列市建委,国务院有关部门:根据原国家城建总局(80)城发科字第207号文的要求,由北京市市政设计研究院主编的《城市道路设计规范》,业经审查,现批准为行业标准,编CJJ 37—90,自一九九一年八月一日起施行。

本标准由建设部城镇道路桥梁标准技术归口单位北京市市政设计研究院归口管理。

其具体解释等工作由北京市市政设计研究院负责。

本标准由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出版。

1991年3月4日第一章总则第1.0.1条为使城市道路设计达到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安全适用,保证质量,特制定本规范。

第1.0.2条本规范适用于大、中、小城市以及大城市的卫星城等规划区内的道路、广场、停车场设计。

街坊内部道路与县镇道路不属本规范范围。

新建道路必须按照本规范进行设计。

在旧城市道路改建设计中,个别指标受特殊条件限制,达不到本规范规定标准时,经过技术经济比较,近期工程可做合理变动,待逐步改造后达到规范要求。

城市道路与公路以城市规划区的边线分界。

城市与卫星城等规划区以外的进出口道路可参照本规范与公路等有关规范选用适当标准进行设计。

进出口道路以外部分应按公路等有关规范执行。

第1.0.3条应按照城市总体规划确定的道路类别、级别、红线宽度、横断面类型、地面控制标高、地下杆线与地下管线布置等进行道路设计。

应按交通量大小、交通特性、主要构筑物的技术要求进行道路设计,并应符合环境保护的要求。

在道路设计中应处理好近期与远期、新建与改建、局部与整体的关系,重视经济效益、社会效益与环境效益。

在道路设计中应妥善处理地下管线与地上设施的矛盾,贯彻先地下后地上的原则、避免造成反复开挖修复的浪费。

城市道路交通规划设计规范 2015

城市道路交通规划设计规范 2015

城市道路交通规划设计规范2015城市道路交通规划设计规范主要包括:(1)一般规定(2)自行车交通(3)步行交通(4)城市货运交通等相关规定,其中具体通综合网络规划情况如下:1)确定城市公共交通系统、各种交通的衔接方式、大型公共换乘枢纽和公共交通场站设施的分布和用地范围;2)确定各级城市道路红线宽度、横断面形式、主要交叉口的形式和用地范围,以及广场、公共停车场、桥梁、渡口的位置和用地范围;3)平衡各种交通方式的运输能力和运量;4)对网络规划方案作技术经济评估;5)提出分期建设与交通建设项目排序的建议。

城市客运交通应按照市场经济的规律,优先发展公共交通,组成公共交通、个体交通优势互补的多种方式客运网络,减少市民出行时耗。

城市货运交通宜向社会化、专业化、集装化的联合运输方式发展。

城市道路交通规划设计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3)城市公共交通。

城市公共交通规划,应根据城市发展规模、用地布局和道路网规划,在客流预测的基础上,确定公共交通方式、车辆数、线路网、换乘枢纽和场站设施用地等,并应使公共交通的客运能力满足高峰客流的需求。

大、中城市应优先发展公共交通,逐步取代远距离出行的自行车;小城市应完善市区至郊区的公共交通线路网。

城市公共汽车和电车的规划拥有量,大城市应每800~1000人一辆标准车,中、小城市应每1200~1500人一辆标准车。

人口超过200万人的城市,应控制预留设置快速轨道交通的用地。

在市中心区规划的公共交通路网的密度,应达到3~4km/km2;在城市边缘地区应达到242.5km/km2。

市区公共汽车与电车主要线路的长度宜为8~12km;快速轨道交通的线路长度不宜大于40min的行程。

公共交通车站服务面积以300m半径计算,不得小于城市用地面积的50%,以500m半径计算不得小于90%。

在路段上,同向换乘距离不应大于50m,异向换乘距离不应大于l00m。

长途客运汽车站、火车站、客运码头主要出入口50m范围内应设公共交通车站。

《城市综合交通体系规划标准》(10-15章)-杭州20190401

《城市综合交通体系规划标准》(10-15章)-杭州20190401

• 新版规范编制时,自行车作为独立的交通方式、其交通出行量已急剧下降,全球正兴起 自行车交通复兴的浪潮。自行车交通作为绿色交通的重要组成部分,由原来的“问题制 造者”转变为解决问题的“手段”。因此,新版规范删除了控制城市自行车出行量的相 关条款,强调优先保障步行、自行车交通的资源分配。
《城市综合交通体系规划标准》宣贯材料
中国大城市自行车出行比例演《化城市综合交通体系规划标准》宣贯材料
3
10. 步行与非机动车0.1 本章总体说明
• 大背景对本章影响:职住平衡模式打破,城市出行距离扩张,非机动交 通工具助力化、多样化
滑板
旱冰鞋
助动车
电平衡车
独轮车
电动自行车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行人不得在道路上使用滑板、旱冰鞋等滑行工具
加强自行车道和步行道系统建设,倡导绿色出行。
《国务院关于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意见》(国发 树立行人优先理念,倡导绿色出行,切实转变过度依赖小
〔2013〕36号)
汽车出行的交通发展模式。
《国务院关于印发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 (国发〔2013〕37号) 《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中共中央 国务院,2014年)
二、标准条文 的解读
• 10.1 本章的总体说明
• 与95规范的差异:7、步行交通从注重环境设计转变为注重网络整体与系统 综合
95规范着重对步行交通的交通环境设计进行了规定,关键指标包括:人行道宽度、 通行能力、过街间距,并专门给出了商业步行区的交通设计要求。
新标准从综合交通体系规划的角度,对城市道路上人行道的设置、步行设施网络密 度、步行道宽度等方面给出设施规划控制指标/要求。更加注重服务便利性

城市交通规划设计标准

城市交通规划设计标准

城市交通规划设计标准一、引言城市交通规划设计是城市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城市的发展和居民的出行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从城市交通规划设计的整体规范、道路规划与设计、交通信号灯与标线、公共交通规划、非机动车交通规划和交通安全等方面进行探讨,旨在为城市交通规划设计提供一定的指导和参考。

二、城市交通规划设计的整体规范1. 城市交通规划设计流程城市交通规划设计应按照确定交通需求、数据采集与分析、目标规划、方案设计、评估与优化、实施与监测等流程进行,确保规划的科学性和可行性。

2. 城市交通功能分区根据城市的发展需要和交通需求,将城市划分为核心区、新区、居住区、商业区、工业区、教育区等不同的交通功能分区,合理规划各个功能区的交通布局和交通网络。

三、道路规划与设计1. 道路网密度和道路等级划分根据城市的人口密度、交通需求和土地利用特点,合理划分道路等级和道路网密度,确保道路网络的通畅性和高效性。

2. 交通需求预测与容量计算通过交通需求预测和道路容量计算,合理确定道路的设计参数,如车道数、交叉口间距、交叉口类型等,以满足未来交通的需求和流量。

3. 城市道路景观设计在道路设计中注重城市的人文环境和景观特色,通过合理的植被配置、艺术装置和道路绿化设计,提升城市形象和居民的生活品质。

四、交通信号灯与标线1. 交通信号灯设置合理设置交通信号灯,依据交通流量和行人需求,确保交通信号灯的准确性和有效性,提高道路通行能力和交通安全。

2. 道路标线和标牌设置在道路设计中合理设置道路标线和标牌,标明车行道、人行道、公交车道、非机动车道等,提高驾驶员的交通识别能力和交通安全。

五、公共交通规划1. 公交线路设置根据城市的人口分布和交通需求,合理规划公交线路的走向和站点设置,提高公共交通的服务范围和便捷性,鼓励市民使用公共交通出行。

2. 公交站点设计在公交站点的设计中注重乘客的舒适性和便利性,设置遮阳设施、座椅、候车信息系统等,提高公交站点的服务水平和用户体验。

2019城市道路设计规范CJJ37-90

2019城市道路设计规范CJJ37-90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委(建设厅),计划单列市建委,国务院有关部门:根据原国家城建总局(80)城发科字第207号文的要求,由北京市市政设计研究院主编的《城市道路设计规范》,业经审查,现批准为行业标准,编CJJ 37—90,自一九九一年八月一日起施行。

本标准由建设部城镇道路桥梁标准技术归口单位北京市市政设计研究院归口管理。

其具体解释等工作由北京市市政设计研究院负责。

本标准由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出版。

1991年3月4日第一章总则第1.0.1条为使城市道路设计达到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安全适用,保证质量,特制定本规范。

第1.0.2条本规范适用于大、中、小城市以及大城市的卫星城等规划区内的道路、广场、停车场设计。

街坊内部道路与县镇道路不属本规范范围。

新建道路必须按照本规范进行设计。

在旧城市道路改建设计中,个别指标受特殊条件限制,达不到本规范规定标准时,经过技术经济比较,近期工程可做合理变动,待逐步改造后达到规范要求。

城市道路与公路以城市规划区的边线分界。

城市与卫星城等规划区以外的进出口道路可参照本规范与公路等有关规范选用适当标准进行设计。

进出口道路以外部分应按公路等有关规范执行。

第1.0.3条应按照城市总体规划确定的道路类别、级别、红线宽度、横断面类型、地面控制标高、地下杆线与地下管线布置等进行道路设计。

应按交通量大小、交通特性、主要构筑物的技术要求进行道路设计,并应符合环境保护的要求。

在道路设计中应处理好近期与远期、新建与改建、局部与整体的关系,重视经济效益、社会效益与环境效益。

在道路设计中应妥善处理地下管线与地上设施的矛盾,贯彻先地下后地上的原则、避免造成反复开挖修复的浪费。

在道路设计中应综合考虑道路的建设投资、运输效益与养护费用等关系,正确运用技术标准,不宜单纯为节约建设投资而不适当地采用技术指标中的低限值。

道路设计应根据交通工程要求,处理好人、车、路、环境之间的关系。

道路的平面、纵断面、横断面应相互协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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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交通规划设计涉及的标准规范等
1、城市综合交通体系规划编制办法,住建部,2010.2;
2、城市综合交通体系规划编制导则,住建部,2010.5;
3、CJJ152-2010 城市道路交叉口设计规程,住建部,2011.3;
4、GB50647-2011 城市道路交叉口规划规范,住建部,2012.1;
5、GB50925-2013 城市对外交通规划规范,住建部,2014.6;
6、即将发布的国标城市停车规划规范,住建部,2014;
7、城市步行和自行车交通系统规划设计导则,住建部,
2013.12;
8、城市公共交通规划编制指南(征求意见稿),交通运输部,
2014.7;
9、城市综合交通调查导则(征求意见稿),住建部,2014.4;
10、CJJ/T141-2010 建设项目交通影响评价技术标准,住建部,
2010.9;
11、建标128-2010 城市公共停车场工程项目建设标准,住建
部,2010.7;
12、CJJ/T15-2011 城市道路公共交通站、场、厂工程设计规范,
住建部,2012.6;
13、CJJ37-2012 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住建部,2012.5;
14、GB50688-2011 城市道路交通设施设计规范,住建部,
2012.5;
15、即将发布的国标城市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设置规范,住建
部,2014;
16、GB5768-2009 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总则、道路交通标志、
道路交通标线、作业区、限制速度、铁路平交口、非机动
车和行人控制、学校区域),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发布,2009.7;
17、CJJ193-2012 城市道路路线设计规范,住建部,2013.3;
18、CJJ129-2009 城市快速路设计规程,住建部,2009.10;
19、GB50763-2012 无障碍设计规范,住建部,2012.9;
20、CJJ136-2010 快速公共汽车交通系统设计规范,住建部,
2010.9;
21、GB/T50546-2009 城市轨道交通线网规划编制标准,住建
部,2010.4;
22、城市轨道交通客流预测规范(送审稿),住建部,2014.4;
23、北京市地方标准DB11/T785-2011 城市道路交通运行评价
指标体系,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2011.8;
24、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安全行业标准GA/T900-2010 城市道
路施工作业交通组织规范,公安部,2011.1;
25、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安全行业标准GA/T486-2004 城市道
路单向交通组织原则,公安部,2011.1;
26、GB50220-1995 城市道路交通规划设计规范,建设部,
199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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