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隐患治理挂牌督办制度
生产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及挂牌督办制度

生产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及挂牌督办制度生产安全是企业和社会发展的重要环节,为了确保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与稳定,各级政府和企业必须建立起一套完善的生产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及挂牌督办制度。
本文将从制度的意义、建立的原则和实施的措施三个方面来详细阐述。
一、制度的意义建立生产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及挂牌督办制度的意义主要有以下几点:1. 提高安全生产意识:制度的建立可以使企业和相关部门对生产安全的重要性有更深刻的认识,并吸引更多的人参与到安全管理中来。
2. 保护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通过建立制度,可以及时识别和解决生产过程中存在的隐患,从而最大限度地保护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
3. 减少事故发生频率:制度的建立可以及时排查和治理各类生产安全隐患,有效地减少事故的发生频率,降低事故给企业和社会带来的损失。
二、建立的原则建立生产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及挂牌督办制度应遵循以下原则:1. 依法依规:制度的制定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确保企业和相关部门的行为合法合规。
2. 预防为主:制度应重点关注预防工作,加强事前防范,减少事故的发生。
同时,也要强调事中事后的处理和整改工作。
3. 全员参与:制度的建立需要全员参与,各级管理人员要发挥好领导作用,员工要积极参与排查工作,共同营造安全稳定的生产环境。
4. 周期性评估:制度应定期进行评估和调整,根据实际情况对制度进行优化和完善,不断提高治理效果。
三、实施的措施为了有效地实施生产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及挂牌督办制度,可以采取以下措施:1. 建立机构和责任体系:建立专门的机构和责任体系,明确各级管理人员的职责和工作内容,确保制度的执行和监督。
2. 制定明确的排查标准和方法:制定明确的排查标准和方法,对各类生产安全隐患进行分类和识别,为治理提供指导和依据。
3. 加强隐患排查和整改:加强对隐患的排查和整改工作,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确保安全生产的顺利进行。
4. 建立挂牌督办制度:对于重大隐患和问题,要及时挂牌督办,追踪和监督整改过程,确保问题得到解决。
生产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及挂牌督办制度

生产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及挂牌督办制度一、目的和依据为了保障企业的生产安全,防备事故的发生,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订立本制度。
本制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订立。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公司全部部门和岗位。
三、责任分工1.总经理:负责全面领导和总体协调生产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及挂牌督办工作,确保制度的有效实施。
2.安全生产部门:负责订立和组织实施隐患排查整治计划,引导各部门进行排查整治工作。
3.各部门负责人:负责本部门的生产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确保定时完成任务,并搭配安全生产部门的引导和监督。
四、生产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流程1.订立隐患排查整治计划:安全生产部门依据法律法规和企业实际情况,订立年度隐患排查整治计划,并报总经理批准。
2.隐患排查:各部门依照计划,对本部门的生产设备、生产工艺、劳动防护、消防安全等方面进行全面排查,发现问题及时记录并报告安全生产部门。
3.隐患整改:安全生产部门收到隐患报告后,组织专业人员进行评估,并订立整改方案。
隐患整治责任人应依照要求订立的整改方案,进行整改并报告安全生产部门。
4.整治验收:安全生产部门对隐患的整改情况进行验收,并出具验收看法。
5.挂牌督办:对于重点隐患或整改未完成的隐患,安全生产部门将其列入挂牌督办名单,并通知相关部门负责人。
督办期限依据隐患的严重程度进行确定,期满后必需完成整改。
五、挂牌督办制度1.挂牌督办名单:安全生产部门依据整改优先级和隐患的严重程度,订立挂牌督办名单,并在明显的位置张贴。
2.督办要求:相关部门负责人收到挂牌督办通知后,必需立刻成立整改小组,并订立整改方案。
同时,必需将整改情况及时报告给安全生产部门,包含整改计划、进展情况等。
3.督办期限:督办期限依据隐患的严重程度而定,但不得超出规定的整改期限。
4.督办记录:安全生产部门应对挂牌督办的隐患进行记录,包含督办事项、整改计划、进展情况等,并定期进行督办检查。
生产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及挂牌督办制度范本(3篇)

生产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及挂牌督办制度范本一、引言生产安全隐患是指在各类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的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潜在危险因素。
为了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提高企业的安全生产水平,排查和治理生产安全隐患已成为企业安全管理的重要任务。
为此,建立生产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及挂牌督办制度势在必行。
本文以某企业为例,通过对生产安全隐患的排查治理及挂牌督办制度,分析了具体的实施步骤和效果,并提出了相关建议。
二、生产安全隐患排查治理1. 排查对象范围生产安全隐患的排查对象包括企业的生产设备、工艺流程、环境条件以及员工的操作行为等方面。
首先,要对企业的各类生产设备进行全面检查,确保其安全可靠;其次,要对工艺流程进行分析,发现其中可能存在的潜在危险;同时,还要关注生产环境的安全条件,比如通风、消防等设施的功能是否完善;最后,要对员工的操作行为进行监督和管理,加强培训教育,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
2. 排查方法与工具为了高效地排查生产安全隐患,可以采用多种方法和工具。
首先,可以组织专业人员对企业进行现场巡查,仔细观察和检查各个环节是否存在潜在危险。
其次,可以利用现代化设备,如红外线摄像头、测量仪器等,对设备和工艺进行精确测量和分析,并及时发现问题。
此外,还可以运用信息技术手段,如建立安全隐患信息管理系统,方便隐患的登记、跟踪和治理。
3. 隐患排查结果的处理隐患排查完成后,需要对检查结果进行合理的处理。
首先,要对隐患进行分类和评估,区分出重大、较大和一般隐患,并制定相应的整改方案。
其次,在整改过程中,要制定详细的计划和时间表,并明确责任人和任务分工。
最后,在整改完成后,要进行验收和复查,确保隐患得到有效治理。
三、挂牌督办制度的实施1. 挂牌督办的目的和意义挂牌督办制度是对生产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的一种监督和管理方式。
通过将隐患挂牌公示,可以增加监督的透明度,提高治理的效果。
同时,挂牌督办还可以强化责任意识,推动隐患的整改工作。
此外,挂牌督办还可以起到震慑作用,使其他企业引以为戒,加强自身的安全管理。
生产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及挂牌督办制度(3篇)

生产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及挂牌督办制度一、生产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1.制定生产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明确组织、责任、程序和要求。
2.建立生产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机制,明确相关部门和人员的职责和权限。
3.组织开展生产安全隐患排查,对存在的隐患进行分类、标记和记录。
4.制定针对各类隐患的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责任部门和时限。
5.定期进行隐患排查治理的督导检查,确保整改工作的落实和效果。
二、挂牌督办制度:1.建立生产安全隐患挂牌督办制度,明确挂牌督办的原则、范围和程序。
2.挂牌督办应包括隐患整改目标、责任单位、督办要求和整改期限等内容。
3.明确挂牌督办的反馈和监督机制,确保督办工作的及时跟进和有效实施。
4.建立挂牌督办的信息公开制度,向社会公布督办情况和整改进展。
5.对未按要求完成整改的单位,依法依规进行处理,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通过建立生产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及挂牌督办制度,能够及时发现和解决生产安全隐患,确保安全生产的顺利进行,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
生产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及挂牌督办制度(2)生产安全是指在生产活动中,针对可能引发事故的因素进行预防和控制的一系列措施和管理制度。
为了确保生产安全,各国普遍实行了生产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及挂牌督办制度。
本文将从以下几个方面介绍这一制度的内容和作用。
一、生产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1.排查对象:生产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主要针对各类企事业单位的生产活动中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排查和治理。
包括但不限于生产设备、场所、工艺流程、人员行为等方面的安全隐患。
2.排查方式:生产安全隐患排查可以通过定期检查、突击检查、随机抽查等方式进行。
检查人员可以是企业内部的安全管理人员,也可以是政府相关部门的执法人员。
3.排查内容:在排查过程中,需重点关注各类可能存在的生产安全隐患,如工艺流程不合理、设备老化、消防设施不完善、人员操作不规范等问题。
同时还需要认真记录和整理排查结果,制定相应的整改措施。
安全隐患治理挂牌督办制度

安全隐患治理挂牌督办制度
是指对于发现的各类安全隐患,必须进行立案挂牌督办,确保安全隐患得到及时的治理和解决。
该制度的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立案挂牌:任何单位或个人发现安全隐患时,应立即向相关单位报告,并由相关单位立案挂牌。
挂牌的内容包括隐患的具体情况、责任单位、整改措施和期限等。
2. 责任追究:相关单位必须按照挂牌的要求,严格执行整改措施,并按期完成整改任务。
如未能按期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将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并给予相应的惩罚。
3. 进度督办:相关单位要建立健全隐患治理督办机制,及时跟进整改进展情况。
督办的方式可以包括定期开会、制定整改计划和进度报告、实地检查等。
4. 风险评估:针对各类安全隐患,要进行风险评估,确定治理的优先级和措施。
对于高风险隐患,要给予特别关注和优先治理。
5. 信息公开:对于挂牌督办的安全隐患,相关单位要及时向社会公开相关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同时,要将整改情况和结果及时通报相关单位和个人,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向挂牌立案单位提交整改报告。
通过安全隐患治理挂牌督办制度,可以有效监督和推动安全隐患的治理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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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隐患治理挂牌督办制度(五篇)

安全隐患治理挂牌督办制度为加强安全管理,促进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深入开展,全面排查治理事故隐患和薄弱环节,杜绝事故发生,特制定此制度。
1、矿长是隐患排查治理的责任主体,对安全生产隐患的排查和治理负直接责任。
必须认真组织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应当每月至少组织一次由各级安全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和部门负责人等参加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
2、组织认真查找安全生产工作和隐患排查治理中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注重用事故教训推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要认真分析近年来的典型事故案例,掌握事故发生的部位、环节、原因、特点及规律,举一反三,制定并落实措施,预防和杜绝类似事故的重复发生。
对查出的隐患要制定整改方案,确定整改项目、整改目标、整改时限、整改作业范围、从事整改的作业人员,落实整改责任人、资金,安全技术措施、复查人员及应急预案。
3、在主井口设置隐患公示牌,安质部对排查出的隐患及时填写在隐患公示牌上进行公告和提示。
4、各部门、作业队在接到下发的隐患整改通知书后,要及时整改。
对检查出的隐患进行跟踪排查,落实责任,对隐患的挂牌督办、监控,实现闭环管理。
5、安检科具体负责日常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经常性的组织各部门人员分工排查治理隐患。
查出的隐患要登记建档,分级进行挂牌督办,限期整改消号。
安检科负责下发整改通知书并予以追踪督促认真整改,对经复查确认整改完备的隐患要进行及时消号,整改一个,消号一个,对隐患排查工作不力的,要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6、现场各级管理人员要加强现场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查处违章指挥、违单作业和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
发现存在重大隐患,要立即停止生产,并立即向分管领导报告。
7、一般隐患由分管领导指定隐患整改责任人,责成立即整改或限期整改。
对限期整改的隐患,由整改责任人负责监督检查和整改验收,验收合格后报主管领导审核签字备案。
8、重大隐患由矿长组织制定隐患整改方案、安全保障措施,落实整改的内容、资金、期限、整改作业范围、整改措施等,并组织实施。
重大安全隐患挂牌督办制度(6篇)

重大安全隐患挂牌督办制度为有效防范和遏制重大事故发生,及时消除高发、多发和重大安全隐患,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现制定五分公司高发、多发和重大安全隐患挂牌督办制度。
一、高发、多发和重大安全事故隐患(以下简称事故隐患),是指生产经营单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着因其他因素再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重大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事故隐患分为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
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可能造成有人员伤害,且整改难度较大,需局部或全部停工,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
二、凡列重大隐患,一律实行重大安全隐患整改挂牌督办制度。
三、凡排查出的重大隐患,认定后,上报分公司经理,同时相关部门下达局部或全部停工整顿,明确要求,限期整改,抓好整改跟踪落实。
四、凡被挂牌的重大隐患醒目,要认真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确保事故隐患及时按期消除。
在整改期限内,要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做到防范于未然。
分公司对重大安全隐患项目加强对隐患整改的协调和日常督查,帮助解决一些实际问题,促其尽快落实整改工作。
五、隐患整改完毕,由重大隐患项目书面提出整改验收申请,职能部门在接到申请后,及时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检查验收,验收确认合格后,提出申请予以摘牌六、对整改期限内仍未整改到位或确实有困难又未提出书面理由的由分公司统一管理整改,其费用从项目安全生产专项资金中支出。
并对该项目根据集团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浙江省长城建设第五分公司____.01.15重大安全隐患挂牌督办制度(二)一、质量安全部门确认的重大安全隐患,报项目领导确认后,实行挂牌督办,项目部按照确定时间、确定任务、确定人员、确定目标“五定”原则,已发落实整改。
质量安全部门应及时将存在的重大隐患所在区域向所有职工公告,并定期向员工公布重大隐患治理情况。
安全生产隐患挂牌督办制度(5篇)

安全生产隐患挂牌督办制度一、为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消除安全生产事故隐患,防止和减少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等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所称安全生产隐患,是指生产经营单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事故隐患分为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
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
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三、生产经营单位是隐患排查、治理和防控的责任主体,应当建立健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建档监控等制度,定期或者不定期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四、处安委会负责辖区重大事故隐患挂牌督办工作,对重大事故隐患治理组织实施挂牌督办,并根据隐患治理结果情况,作出是否销号决定。
五、处安委会应当加强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监督检查和指导,规范监督检查的方法和程序,采取督查、巡检、抽检等方式,全面排查和消除事故隐患。
六、建立登记、督办、销号制度,各有关科室对查出的安全隐患,应及时上报。
安委会设立“隐患排查整改登记”台帐。
对已完成整改的重大事故隐患随时予以销号处理。
七、辖区各水运企业等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及时向处安委会报告安全隐患。
重大事故隐患报告内容应当包括:隐患的现状及其产生原因;隐患的危害程度和整改难易程度分析;隐患的治理方案。
八、处安委会应对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单位,要及时下达整改指令书,依法督促隐患单位彻底消除隐患。
九、存有安全隐患的单位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过程中防止事故发生的措施。
隐患排除前或者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当责令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责令暂时停产、停业或者停止使用;事故隐患排除后,经审查同意,方可恢复生产经营和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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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隐患治理挂牌督办制度
编制: _________
复核: _________
审批: _________
O一六年八月十八日
安全隐患治理挂牌督办制度
为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促进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深入开展,全面排查治理事故隐患和施工的薄弱环节,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此制度。
第一条经理是隐患排查治理的责任主体,对安全生产隐患的排查和治理负直接责任。
必须认真组织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应当每月至少组织一次由各级安全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和部门负责人等参加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
第二条组织认真查找安全生产工作和隐患排查治理中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注重用事故教训推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要认真分析近年来的典型事故案例,掌握事故发生的部位、环节、原因、特点及规律,举一反三,制定并落实措施,预防和杜绝类似事故的重复发生。
对查出的隐患要制定整改方案,确定整改项目、整改目标、整改时限、整改作业范围、从事整改的作业人员,落实整改责任人、资金,安全技术措施、复查人员及应急预案。
第三条在隧道现场设置隐患公示牌,安全部对排查出的隐患及时填写在隐患公示牌上进行公告和提示。
第四条各部门、作业队在接到安全部下发的隐患整改通知书后,要及时整改。
安全部对隐患进行跟踪排查,落实责任,对隐患的挂牌督办、监控,实现闭环管理。
第五条安全部具体负责日常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经常性、阶段性、季节性、特殊时期的组织各部门人员分工排查治理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