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法》第一百零范本
法律案例裁判文书范本(3篇)

第1篇民事判决书(2021)XX民初字第001号原告:张三,男,1980年2月15日出生,汉族,住XX省XX市XX区XX街道XX 号,联系电话:138XXXX1234。
委托诉讼代理人:李四,XX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李五,男,1975年5月10日出生,汉族,住XX省XX市XX区XX街道XX 号,联系电话:139XXXX5678。
委托诉讼代理人:王六,XX律师事务所律师。
案由:合同纠纷一、基本事实原告张三与被告李五于2020年6月1日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约定张三将其位于XX省XX市XX区XX街道XX号的房产出售给李五,总价款为人民币300万元。
合同签订后,李五于当日支付了首付款100万元,剩余款项约定在办理过户手续后支付。
然而,在办理过户手续的过程中,双方因房屋质量问题产生争议,李五拒绝支付剩余款项。
张三遂诉至法院,请求判令李五支付剩余房款200万元及逾期付款利息。
经审理查明:1. 2020年6月1日,原告张三与被告李五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约定张三将其房屋出售给李五,总价款为人民币300万元。
2. 合同签订后,被告李五于当日支付了首付款100万元。
3. 双方约定在办理过户手续后支付剩余款项。
4. 在办理过户手续的过程中,双方发现房屋存在质量问题,被告李五认为房屋质量问题严重,拒绝支付剩余款项。
5. 原告张三认为房屋质量问题不影响居住,要求被告李五支付剩余款项。
二、争议焦点1. 房屋是否存在质量问题,是否影响居住。
2. 被告李五是否应当支付剩余房款及逾期付款利息。
三、判决理由1. 关于房屋质量问题。
经法院委托鉴定机构对涉案房屋进行鉴定,鉴定意见为:涉案房屋存在结构性裂缝,影响居住安全。
根据鉴定意见,可以认定涉案房屋存在质量问题,且影响居住安全。
2. 关于被告李五是否应当支付剩余房款及逾期付款利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起诉状(范本)6篇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起诉状(范本)6篇全文共6篇示例,供读者参考篇1金融借款合同纠纷起诉状原告:XXX(姓名)、XXX(身份证号码)、XXX(联系地址)被告:XXX(金融机构名称)、XXX(法定代表人姓名)、XXX(联系地址)诉讼请求:请求法院判决被告承担金融借款合同违约责任,并赔偿原告因此遭受的经济损失。
案由: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由事实和理由:一、原告与被告签订了一份金融借款合同,借款金额为XXX元,借款期限为XXX月,约定借款利率为XXXXX。
合同约定被告应按时向原告支付利息和本金。
二、据原告提供的银行对账单证明,被告在XXX年XXX月XXX 日未按约定时间向原告支付利息和本金,造成原告经济损失XXX元。
三、原告多次向被告催要借款款项,被告未予支付,严重影响了原告的正常生活和工作。
四、原告在合法催告被告后,被告仍不履行还款义务,构成明显违约,损害了原告的合法权益。
五、原告在本诉讼请求中,请求法院判决被告承担金融借款合同违约责任,并赔偿原告因此遭受的经济损失。
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相关法律规定,本案纠纷应当依法予以处理。
证据:1、借款合同正本及复印件一份。
2、银行对账单证明一份。
3、交往信函和通话记录一份。
请求:1、判决被告立即向原告支付未偿还的借款本金及利息共计XXX 元。
2、判决被告赔偿原告由于被告违约造成的经济损失XXX元。
3、法院支持原告的其他合法请求。
申请人:XXX代理人:XXXXXX年XX月XX日(此为模板文档,请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和完善)篇2金融借款合同纠纷起诉状原告:XXX被告:XXX一、原告XXX系XX省XX市X市X区XXX路XXX号XX大厦X 楼X室,现住址XXX省XXX市XXX区XXX路XXX号XXX小区X栋X单元X号,身份证号码XXXXXX,手机号码XXXXXX。
二、被告XXX系XX省XX市X市X区XXX路XXX号XX大厦X 楼X室,现住址XXX省XXX市XXX区XXX路XXX号XXX小区X栋X单元X号,身份证号码XXXXXX,手机号码XXXXXX。
法律服务案例范本(3篇)

第1篇一、案例背景某市A公司成立于2005年,主要从事房地产开发与销售业务。
近年来,随着公司业务的不断扩大,A公司在项目开发过程中涉及的法律问题也日益增多。
为了确保公司合法权益,A公司决定聘请专业律师团队提供法律服务。
二、案件概述2023年5月,A公司在开发一住宅项目时,与B房地产开发公司(以下简称“B公司”)签订了一份《联合开发协议》。
协议约定,A公司与B公司共同开发该住宅项目,A公司负责提供土地,B公司负责开发建设。
双方约定,项目建成后,按照约定的比例进行收益分配。
协议签订后,A公司按约定将土地交付给B公司。
然而,在项目开发过程中,B公司因资金链断裂,导致工程进度严重滞后,无法按期交付房屋。
A公司多次与B公司协商,要求其履行协议,但B公司以各种理由推脱。
三、法律分析1. 合同效力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当事人订立、履行合同,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
A公司与B公司签订的《联合开发协议》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且内容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因此该协议合法有效。
2. 违约责任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B公司未能按期交付房屋,已构成违约。
根据协议约定,B公司应承担违约责任,包括但不限于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等。
3. 侵权责任问题:B公司未能按期交付房屋,导致A公司无法按期收回投资,可能侵犯A公司的财产权益。
A公司可依法要求B公司承担侵权责任。
四、解决方案1. 协商解决:律师团队首先建议A公司与B公司进行友好协商,争取双方达成一致意见,解决争议。
2. 诉讼解决:若协商不成,律师团队将代表A公司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B公司承担违约责任,包括但不限于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等。
3. 仲裁解决:A公司也可选择仲裁方式解决争议,仲裁裁决具有法律效力,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五、案件结果经过律师团队的积极努力,A公司与B公司最终达成和解。
破产债务抵消申请书范本

破产债务抵消申请书范本申请人:(基本情况)申请事项:破产债务抵消。
事实与理由:申请人:(债务人名称),因经营不善,截至目前,已严重资不抵债,特提出破产之申请。
在破产清算过程中,申请人发现存在以下债务抵消情况,现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向贵院提出破产债务抵消申请。
一、债务抵消基本情况1. 申请人欠债权人:(债权人名称)借款人民币XX万元,借款期限为XX年,借款利率为XX%。
2. 债权人:(债权人名称)欠申请人货款人民币XX万元,货物为XX。
二、债务抵消依据1.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一条规定:“当事人互负债务,标的物种类、品质不相同的,经双方协商一致,也可以抵消。
”2.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破产财产的分配,按照下列顺序进行:(一)破产费用;(二)共益债务;(三)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三、债务抵消过程1. 在破产清算过程中,申请人发现申请人欠债权人:(债权人名称)的借款与债权人:(债权人名称)欠申请人的货款存在互负债务的情况。
2. 申请人与债权人:(债权人名称)就债务抵消进行了协商,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同意将申请人欠债权人:(债权人名称)的借款与债权人:(债权人名称)欠申请人的货款相互抵消。
3. 申请人已将债务抵消情况报告给破产管理人,并取得了破产管理人的同意。
四、债务抵消结果1. 申请人欠债权人:(债权人名称)的借款人民币XX万元与债权人:(债权人名称)欠申请人的货款人民币XX万元相互抵消。
2. 抵消后,申请人对债权人:(债权人名称)的债务已全部清偿完毕。
五、申请请求1. 请贵院审查申请人提出的破产债务抵消申请,确认债务抵消的合法性、有效性。
2. 请贵院在破产清算过程中,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将申请人欠债权人:(债权人名称)的借款与债权人:(债权人名称)欠申请人的货款相互抵消。
3. 请贵院出具相关法律文书,确认债务抵消的完成。
此致人民法院申请人:(债务人名称)住所地: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年月日。
所涉案件法律文书范本(3篇)

第1篇原告:(姓名),男/女,××××年××月××日出生,××族,××省××市××县人,住××省××市××区××街道××号,联系电话:××××××××××。
被告:(姓名),男/女,××××年××月××日出生,××族,××省××市××县人,住××省××市××区××街道××号,联系电话:××××××××××。
案由:民事纠纷诉讼请求:1. 判令被告支付原告人民币××××元及相应利息(自××××年××月××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止,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2. 判令被告赔偿原告因本案诉讼产生的合理费用人民币××××元;3. 判令被告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
事实与理由:一、基本事实原告与被告于××××年××月××日签订《××合同》,约定由被告向原告购买××产品,总价款为人民币××××元。
买卖合同法全文

买卖合同法全文合同范本专家。
标题,买卖合同法全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八条规定,买卖合同是指买方支付货款,卖方交付货物的合同。
以下是买卖合同法全文的范本: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法调整的买卖合同,是指买方支付货款,卖方交付货物的合同。
第二条买卖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合理的原则,维护社会公共利益,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第三条当事人订立买卖合同,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
第四条国家保护农民、个体工商户和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鼓励和支持他们依法订立买卖合同。
第五条国家鼓励和支持合作社依法订立买卖合同,保护合作社的合法权益。
第六条国家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鼓励和支持消费者组织依法订立买卖合同,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第七条国家保护环境,鼓励和支持当事人依法订立买卖合同,保护环境。
第二章成立和履行。
第八条买卖合同成立,当事人应当就货物的名称、数量、质量、价款、交付方式、交付地点、交付时间等内容达成协议。
第九条买卖合同的履行方式,应当根据货物的性质、交易习惯、当事人的意愿等确定。
第十条买卖合同的履行,应当符合国家有关的质量标准和其他标准。
第十一条买卖合同的履行,应当符合国家有关的进出口管理规定。
第十二条买卖合同的履行,应当符合国家有关的税收规定。
第十三条买卖合同的履行,应当符合国家有关的外汇管理规定。
第十四条买卖合同的履行,应当符合国家有关的检验检疫规定。
第十五条买卖合同的履行,应当符合国家有关的标识标志规定。
第十六条买卖合同的履行,应当符合国家有关的广告宣传规定。
第十七条买卖合同的履行,应当符合国家有关的知识产权规定。
第十八条买卖合同的履行,应当符合国家有关的产品质量监督管理规定。
第十九条买卖合同的履行,应当符合国家有关的价格管理规定。
第二十条买卖合同的履行,应当符合国家有关的合同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的规定。
第三章保险和担保。
第二十一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保险和担保的事项。
催款律师函范本

催款律师函范本***先生:我们依法接受***先生的全权委托,现就你拖欠***先生款项的相关事实和法律问题,正式函告于你:我们收到并审查了***先生提交的下列材料:1、***先生书写的欠***先生人民币***万元的欠条一张;2、欠条形成的原因的证明;依据***先生的陈述及我们对上述材料的审查,我们初步认定如下事实:1、***某于200x年xx月xx日亲笔书写的欠***某人民币***万元整的欠条一张。
2、截止目前为止,***某并没有按照“欠条”的承诺向***某偿还拖欠的人民币***万元整。
根据前述认定的事实,我们提出如下法律意见:1、***先生与您之间的债权债务法律关系明确,您应按照承诺的期限向***先生履行所欠债务。
2、***先生逾期偿还欠款的行为已经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先生逾期未向***先生履行债务的行为,已经违反我国《民法通则》第一百零六条和《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的规定,***先生依法应当承担继续履行支付欠款人民币***万元整的义务。
我们提出如下要求:1、希望您在收到本律师函之后,立即与我们取得联系。
并将所欠人民币***万元直接(或通过我们)支付给***先生;2、如***先生仍拒绝履行付款义务,我们将依据法律追究您的法律责任;鉴于***先生与***先生的关系以及***先生不再主张违约责任也同意我们以调解结案,我们认为***先生还是本着以和为贵的精神来解决此事。
为避免诉累,减少成本,继续保持良好的关系,我们希望***先生也本着这样的精神在收到本律师函后,能将所欠款项立即支付。
有任何问题,不吝联系。
谨此顺颂商祺!*********律师事务所***律师。
规范合同范本(通用6篇)

规范合同范本(通用6篇)规范合同范本第1篇甲方:乙方: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玉石采购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产品明细、简介。
1. 乙方所购产品(品名、产地、材质、数量、单价)2. 简介:新疆和田玉白玉籽玉玉牌,牌型规整,质地温婉,莹润光泽,成色均匀。
正面雕江南山水,亭台楼宇,依水而立,三五好友,结伴而行,泛舟湖面,悠然闲适。
雕刻写意精细,有山水画之气韵,高雅脱俗,畅怀隽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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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中情趣,值得细细品味。
新疆和田玉白玉籽玉,玉质温婉,细腻缜密,油亮光洁,莹润色泽,手感舒适,推荐把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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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为“玉跪人”,取其谐音,意为遇贵人,预示生活上会有贵人相助,从此吉顺如意,事事通达。
新疆和田玉墨玉作品,玉质凝聚,油润丰盈,光洁滋蕴。
随形雕梨形茶壶,壶身呈圆形,口小腹大,圆润饱满,温婉而秀丽;壶嘴和壶把呈方形,棱线凹凸分明,有棱有廓,权衡比例,秀丽可爱。
整体构思巧妙,自然和谐,典雅大方,庄重大气,适合收藏。
第二条产品质量要求产品质量标准,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双方约定标准中标准执行。
第三条产品包装1.包装要求:在外包装上应注明产品名称、尺寸、价格、件数等。
2.包装物由甲方提供,费用由甲方自行方承担。
第四条交提货方式甲方送货:产品运输由甲方负责办理,运费由甲方承担。
第五条验收方法1.甲方提供的每一批产品都须附随根据双方确认的质量标准进行检验的合格报告。
2.乙方根据合同规定或要货通知单及甲方送货单做好收货工作,并及时验收产品。
第六条付款方式1. 签署本合同时,乙方支付货款全部的 5 %,计人民币 10500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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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法》第一百零范本The 100th model of Contract Law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签订日期:____ 年 ____ 月 ____ 日合同编号:XX-2020-01《合同法》第一百零范本前言:合同是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
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
本文档根据合同内容要求和特点展开说明,具有实践指导意义,便于学习和使用,本文档下载后内容可按需编辑修改及打印。
法条原文第一百零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法条文义解释本条规定了违约的基本形态和承担违约责任的种类。
一、违约责任的概述违约责任,也称为违反合同的民事责任,是指在合同当事人因违反合同义务所承担的责任。
违约责任的产生是以合同的有效存在为前提的。
合同一旦生效以后,将在当事人之间产生法律拘束力,当事人应按照合同的约定全面的、严格的履行合同义务,任何一方当事人因违反有效合同所规定的义务均应承担违约责任,所以违约责任是违反有效合同所规定的义务的后果。
违约责任具有如下特征:第一,违约责任的产生是以合同当事人不履行合同义务为条件的。
合同义务又称为合同债务,合同债务是违约责任发生的前提,合同能够债务是因,违约责任是果,无债务即无责任,责任是债务不履行的核果。
违约责任是合同当事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所产生的责任。
如果当事人违反的不是合同义务,而是法律规定的其他义务,则应负其他责任。
第二,违约责任具有相对性。
违约责任只能在特定的当事人之间即合同关系的当事人之间发生,合同关系以外的人,不负违约责任,合同当事人也不对其承担违约责任。
第三,违约责任具有补偿性。
违约责任旨在弥补或补偿因违约行为造成的损害后果。
这一特点从根本上讲是平等、等价有偿原则的体现,也是商品交易关系在法律上的内在要求。
第四,违约责任具有强制性。
违约责任和其他责任一样都具有一定的强制性,此种强制性也体现了一定程度的制裁性。
在债务人不履行合同时,强迫其承担不利的后果,本身就体现了对违约行为的制裁。
因此违约责任的强制性和制裁性使得这种责任能够有效的促使债务人履行债务,保证债权实现。
第五,违约责任可以由当事人约定。
违约责任尽管具有明显的强制性特点,但是仍有一定的任意性,当事人可以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对一方的违约责任作出事先安排。
首先根据《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其次当事人还可以设定免责条款以限制和免除其在将来可能发生的责任。
对违约责任的事先约定从根本上说是由合同自由原则决定的。
承认违约责任具有一定的任意性,并不意味着否定和减少违约责任的强制性。
为了保障当事人设定违约责任条款的公证和合理,法律也要对其约定予以干预。
第六,违约责任是民事责任的一种形式,仅限于民事责任,而不包括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等方式。
二、违约的基本形态在履行期限到来以后,当事人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义务,都将构成实际违约。
根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实际违约行为有以下各种类型:1、拒绝履行。
违约行为的形态之一,指合同期限到来以后,一方当事人无正当理由拒绝履行合同规定的全部义务。
理解拒绝履行的概念应当明确两个方面的内容,第一是一方当事人无正当理由拒绝履行合同义务。
第二是拒绝履行合同规定的全部义务。
一般如果合同当事人没有履行合同的主要义务,但是构成根本违约的情况,也属于拒绝履行。
在符合拒绝履行的情况下,另一方有权要求其继续履行其合同。
也有权要求其承担违约金和损害赔偿责任。
同时根据《合同法》第94条的精神,另一方当事人还应当有权解除合同。
2、迟延履行。
违约行为的形态之一,指合同当事人的履行违反了合同履行期限的规定,迟延履行从广义上包括债务人的给付迟延和债权人的受领迟延。
迟延履行不同于拒绝履行。
因为在迟延履行情况下,违约当事人已经作出了履行并且愿意履行,只是履行不符合期限的规定。
在迟延履行的情况下,关键是要确定合同中的履行期限。
如果合同明确规定了履行期限,则应当依据合同的规定履行。
如果合同没有规定履行期限,则应当根据《民法通则》第88条规定,债务人可随时向债权人履行义务,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务,但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
在迟延履行的情况下,非违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支付迟延履行的违约金,如果违约金不足以弥补非违约方所遭受的损失,非违约方还有权要求赔偿损失。
而迟延履行能否解除合同,应当按照《合同法》第94条的规定处理。
即在两种情况下非违约方可以解除合同:一是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二是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
3、不适当履行不适当履行指当事人交付的标的物不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也就是说履行有瑕疵。
《合同法》没有采取大陆法系的瑕疵担保责任,而认为不适当履行是一种独立的违约行为,违约方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而非违约方则可以选择各种违约的补救方式维护其权利。
根据《合同法》第111条规定,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对违约责任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61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受损害方根据标的性质的性质以及损失的大小,可以合理选择要求对方承担修理、更换、退货、减少价款或者报酬等违约责任。
因此在不适当履行的情况下,如果合同对责任形式和补救方式已经作出了明确规定,则应当按照合同的规定确定责任。
如果合同没有作出明确规定或者规定不明确,受害人可以根据具体情况,选择各种不同的补救方式和责任形式。
4、部分履行所谓部分履行指合同虽然已经履行,但履行不符合数量的规定,或者说履行在数量上存在着不足。
在部分履行的情况下,非违约方首先有权要求违约方依据合同规定的数量条款继续履行,交付尚未交付的货物、金钱以及提供未提供的服务。
非违约方也有权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
对于部分履行,如果债权人不能证明已构成根本违约,导致其订约目的不能实现,则不能要求解除合同。
三、承担违约责任的种类1、实际履行。
实际履行也称强制实际履行、依约履行、继续履行。
作为一种违约后的补救方式,实际履行指一方违反合同时,另一方有权要求其依据合同的规定继续履行。
要适用实际履行的责任,应当符合下列条件:第一,有违约行为存在。
第二,必须由非违约方在合理期限内提出继续履行的请求。
第三,必须依据法律和合同的性质能够履行。
第四,实际履行在事实上是可能的和在经济上是合理的。
2、采取补救措施。
采取补救措施,是指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而违约时,应当采取措施避免损失的进一步扩大;当事人一方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采取补救措施,使履行符合合同的约定。
3、损害赔偿。
又称为违约损害赔偿,指违约方因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义务而给对方造成损失,依法和依据合同的规定应承担损害赔偿的'责任。
关于损害赔偿,将在接下来的具体条文中予以解释。
此外,根据合同法和担保法,承担违约责任的种类还有:4、违约金。
违约金指由当事人通过协商预先确定的,在违约生效后作出的独立于履行行为以外的给付。
违约金是由当事人协商确定的。
当事人约定违约金权利是合同自由原则的体现。
违约金是一种违约后生效的责任方式。
违约金条款在合同订立时并不生效,只是在一方发生违约后才能产生法律效力。
5、定金。
定金指合同当事人为了确保合同的履行,依据法律和合同的规定由一方按合同标的额的一定比例,预先给付对方的金钱或其他代替物。
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
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拓展阅读:简析《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关于严格责任原则的规定【2】严格责任原则有利于维护守约方的利益和合同的严肃性,也有利于加强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契约意识和法律意识。
《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正是体现了严格责任归责原则。
一、《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关于严格责任原则的规定《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一百零七条规定的是“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不适当履行”这两种违约形态,体现的是严格责任归责原则,这一原则的确立符合合同法发展的趋势。
在严格责任原则下,除非存在免责事由,否则只要有违约行为违约方即应承担责任; 在过错责任原则下,多强调事实的违约行为,其免责事由的举证一般较为困难。
同时,我国合同法的一些违约制度规定对过错责任归责原则也有体现。
在合同违约责任问题上,实践中究竟应适用过错责任归责原则,还是严格责任原则,需依合同性质和约定及违约事实来确定适用。
契约自由和意思自治是合同法的重要原则,且诚信守约是法律的底线,如无不可抗力等法定的免责条件或合同对方的原因,一旦发生失信不履约情况,违约人理应依法承担违约责任。
二、严格责任原则的特点在于1、它不同于过错责任原则,即违约行为发生后,违约方即应承担违约责任,而不以违约方的主观过错作为其承担违约责任的依据,非违约方无需就违约方是否有过错承担举证责任;相反违约方则需要就自己没有过错或者出现法定免责是由承担举证责任,方可免除违约责任。
而过错责任原则要求受害人就对方的过错承担举证责任。
2、它不同于过错推定责任原则,即只有法定的抗辩事由可以作为免责事由,违约方没有过错不能作为免责的依据。
而过错责任原则承认“无过错即无责任”。
严格责任作为与过错责任相对立的一种归责形式,其不仅在理论方面具有合理性,同时在实务操作方面也有其优势。
因此,在我国的民事责任领域,严格责任的适用范围在逐渐的扩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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