督促程序 公示催告程序
经济法基础 公示催告

经济法基础中的公示催告
经济法基础中的公示催告是指票据丧失后,由失票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请求人民法院以公告方式通知不确定的利害关系人限期申报权利,逾期未申报者,则权利失效,而由法院通过除权判决宣告所丧失的票据无效的一种制度或程序。
公示催告是民事诉讼法中的一种特别程序,主要用于解决票据等特殊动产物权的丧失、灭失或被盗等情况。
在经济法基础框架下,公示催告主要涉及的是票据(如支票、汇票、本票等)的遗失或者被盗窃后,失主为了维护自身权益而采取的一种法律手段。
具体流程如下:
1. 申请公示催告:票据权利人在发现票据丢失、被盗或其他无法行使票据权利的情况时,可以向票据支付地或者被告住所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
2. 受理并公告:法院在收到申请后,经审查认为符合法定条件的,会立即通知支付人停止支付,并发出公告,催促利害关系人在一定期限内申报权利。
3. 申报权利:如果在规定的期间内,有人申报其为该票据的权利人,那么公示催告程序终止,转为普通诉讼程序处理。
4. 作出判决:若规定期限届满无人申报权利或者申报被驳回的,申请人可以申请除权判决。
法院经过审查确认无误后,会做出宣告该票据无效的除权判决,自判决公告之日起,原票据权利人有权请求支付
人重新签发票据或者支付票据金额。
通过公示催告制度,既保护了真正票据权利人的利益,也保障了交易安全和票据流通秩序。
国家司法考试卷三(督促程序和公示催告程序)模拟试卷1(题后含答

国家司法考试卷三(督促程序和公示催告程序)模拟试卷1(题后含答案及解析)题型有:1. 单项选择题 2. 多项选择题 3. 不定项选择题单项选择题每题所给的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
本部分1-50题,每题1分,共50分。
1.河北某经营干货的公司向贵州某土产公司购买价值10万元的干辣椒,河北公司拒绝付款。
为此贵州公司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要求河北公司支付货款。
河北公司认为贵州公司用不好的辣椒充当特等椒,因此收到支付令后,河北公司既不提出异议又不履行义务,而是向另一个法院提起诉讼,要求退货。
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A.河北公司的行为使支付令失去效力B.河北公司的行为不能阻止支付令的效力C.如果河北公司在收到支付令后立即提出口头异议的,产生债务人异议的法律后果D.受理支付令申请的法院应裁定终结督促程序正确答案:B解析:考查支付令异议的提出,依据《民诉意见》第223条的规定,债务人在收到支付令后,不在法定期间提出书面异议,而向其他人民法院起诉的,不影响支付令的效力。
知识模块:督促程序2.下列哪种情况下甲可以向法院要求进行督促程序?( )A.甲公司使用乙公司的产品,乙公司拒绝提供合同中的售后服务B.乙拖欠甲20万元现金至今未还,乙在国内,但下落不明C.乙拖欠甲价值200万元的汇票两张D.乙拖欠甲的50万元现金尚未到期,但甲担心乙会抵赖欠款不还正确答案:C解析:考查督促程序的适用范围,督促程序适用于债权人请求债务人给付金钱、有价证券的案件,属于非诉程序。
本题中的A项不属于给付金钱、有价证券,因此A项不符合题意;依据《民诉意见》第218条可知,B项不符合题意;《民诉意见》第215条规定请求给付的金钱数额确定,所以D项也不符合题意。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督促程序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督促程序规定》)第1条规定,基层人民法院受理债权人依法申请支付令的案件,不受争议金额的限制。
所以C项正确。
知识模块:督促程序3.下列有关督促程序中期间的说法错误的是:( )A.债权人提出支付令申请后,法院应当在5日内通知债权人是否受理B.法院受理支付令申请后,应当在债权人提出申请之日起的15日内发出支付令C.债务人应当在收到支付令之日起的15日内清偿债务或者向法院提出异议D.支付令生效的,除非申请支付令的一方当事人不同意提起诉讼的以外,督促程序立即转为诉讼程序正确答案:B解析:考查督促程序中期间的规定,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16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应当在受理之日起15日内向债务人发出支付令。
民事诉讼法第十七章督促程序

民事诉讼法第十七章督促程序第一节督促程序的概念和特点一、督促程序的概念督促程序,又称支付令程序,是指法院根据债权人的申请,向债务人发出支付令,催促债务人限期履行给付金钱或者有价证券的义务,债务人在法定期间未提出异议又不履行义务时,支付令发生强制执行效力的一种特别程序。
二、督促程序的特点(一)适用范围特定只适用于请求给付金钱和有价证券的案件,并以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没有其他债务纠纷和支付令能够送达债务人为适用条件。
(二)审查过程简捷——形式审查(三)程序适用可选择(四)与诉讼程序衔接支付令失效后,法院经债权人同意,可以将案件转入诉讼程序审理。
(五)程序终结附期限法院向债务人发出支付令后,如果债务人在法定期限内不提出异议,支付令则发生强制执行的效力,督促程序即告终结;如果债务人在法定期限内提出支付令异议,经法院审查,异议成立的,裁定终结督促程序,支付令自行失效。
第二节支付令的申请与受理一、支付令的申请(一)申请支付令的条件1、请求给付的是金钱或有价证券,其中,有价证券包括汇票、本票、支票、股票、债券、国库券、可转让的存款单等;2、请求给付的金钱或者有价证券已到期并且数额确定,并写明了请求所根据的事实、证据;3、债权人没有对待给付义务;4、债务人在我国境内且未下落不明;5、支付令能够送达债务人;6、收到申请书的法院有管辖权;7、债权人未向法院申请诉前保全。
(二)申请支付令的形式(申请书+债权文书)(三)管辖法院:债务人住所地的基层法院,不受争议金额的限制。
二、支付令的受理1名审判员进行形式审查对驳回债权人支付令申请的裁定,债权人不得上诉或申请复议,但可以就该债权债务纠纷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三节支付令的发出和效力一、支付令的发出支付令,是法院根据债权人的申请,督促债务人履行义务或提出书面异议的命令,是一种司法文书,也是督促程序的核心内容。
法院应当在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向债务人发出支付令。
法院向债务人本人送达支付令时,债务人拒绝接收的,可以留置送达。
民事诉讼法分类模拟试题及答案解析(3)

民事诉讼法分类模拟试题及答案解析(3)(1/30)单项选择题第1题从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来看,以下不属于督促程序和公示催告程序共同特点的是:______A.程序的启动是基于权利人的申请,无答辩程序B.程序设计上无开庭审理阶段C.都设置了义务人或利害关系人中报权利的程序D.对法院的处理结果不服者,均不能提出上诉,也不能申请再审下一题(2/30)单项选择题第2题公示催告判决宣告票据无效的案件应当如何审理?______A.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理B.可以独任也可以合议审理C.应当组成合议庭审理D.由院长决定审理方式上一题下一题(3/30)单项选择题第3题甲声称自己的一张支票丢失,票面金额20万,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法院受理申请后,进行公告,公告期满无人申报权利,法院根据甲的申请作出判决宣告该支票无效。
判决作出后,该支票的持有人周某从国外访学归来,他可以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判决公告之日起几日内向法院起诉:______A.2年内向作出判决的法院起诉B.3个月内向作出判决的法院起诉C.1年内向作出判决的法院起诉D.任何时间向作出判决的法院起诉上一题下一题(4/30)单项选择题第4题根据民事诉讼法和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以下关于公示催告程序的说法,哪一项是错误的:______A.利害关系人可以申报权利B.仅适用于各种票据的公示催告C.除权判决应当宣告票据无效D.法院不得调解上一题下一题(5/30)单项选择题第5题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公众可以查阅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书、裁定书,以下说法正确的是:______A.公众无权向法院申请查阅民事调解书B.公众有权向法院申请查阅民事调解书C.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定书,公众均有权申请查阅D.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书,公众均有权申请查阅上一题下一题(6/30)单项选择题第6题以下哪种情形可以适用民事裁定?______A.对妨害民事诉讼的人采取强制措施的B.不予执行公证机关债权文书C.当事人提出顺延诉讼期限申请处理的D.对当事人申请诉讼费用的减、免、缓上一题下一题(7/30)单项选择题第7题根据民事诉讼相关理论,下列关于判决的表述哪个是正确的?______A.各级人民法院适用第一审普通程序作出的判决,只有当事人在法定上诉期内未提出上诉,判决才发生法律效力B.甲公司与乙公司合同纠纷一案,A区法院经过审理后作出判决并于2006年4月12日送达双方当事人,如果甲公司14日提出上诉后,于17日因双方和解申请撤诉并获得法院许可,则该A区法院的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C.基层人民法院适用公示催告程序作出的宣告票据无效的判决是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D.丙公司与丁公司信用证纠纷一案,市中级人民法院经过审理后作出判决,双方当事人未上诉。
法律中督促程序

法律中督促程序第一节督促程序概述一、督促程序的概念督促程序,又称债务催偿程序,是指人民法院根据债权人的申请,向债务人发出支付令,催促债务人在法定期限内向债权人清偿债务的法律程序。
现实生活中,债的纠纷种类多、数量大,其中有许多属债权债务关系明确,当事人之间并不存在争议。
对于此类案件,债权人可不通过通常的诉讼程序,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以支付令的方式使债权人取得执行根据,以简便方式及时实现其债权。
由于人民法院适用督促程序是直接以支付令的方式催促债务人及时偿还债务,但并不经过审理解决当事人之间的债务纠纷,所以它应当属于一种非讼的特别程序。
二、督促程序的适用范围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189条及最高人民法院有关司法解释,督促程序适用于债权人请求债务人给付金钱、有价证券的案件。
金钱是指货币,有价证券是指设立并证明持券人有权取得一定财产权利的书面凭证,包括汇票、本票、支票以及股票、债券、国库券、可转让的存款单等。
三、督促程序的特点督促程序与民事诉讼法中其他程序相比较,主要有以下特点:1.督促程序的适用范围仅限于特定的债权债务关系,即债务人给付标的限于金钱和有价证券,债权人和债务人之间没有其他债权债务纠纷。
2.督促程序是一种非讼程序,它不解决当事人之间债权债务关系争议,它是依债权人申请而开始,请求人民法院直接发出支付命令,不需经过法庭审理,而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
在整个程序过程中,没有双方当事人对质,不存在对债权债务关系本身争议。
所以,它不同于一般的审判程序。
如果债务人对债务提出异议,人民法院就不再适用督促程序,债权人应另行起诉,适用审判程序处理。
3.督促程序是一种简便、快捷的处理案件的程序。
人民法院适用督促程序时,无须开庭审理,只需审查债权人请求的内容和所根据的事实、证据是否符合法定申请条件,即可决定是否签发支付令。
适用督促程序审理的案件,只由审判员一人审理,并实行一审终审制,既减轻了人民法院工作负担,又减轻了当事人讼累。
法考知识—民事诉讼法

法考知识—民事诉讼法一、民事诉讼法的渊源1.狭义:《民事诉讼法》2.广义:宪法、其他法律、法规的有关规范,最高院司法解释。
包括《民诉解释》、《民诉证据若干规定》、《审判监督程序的若干解释》和专门批复等。
二、民事诉讼中规定的三大类程序1.诉讼程序(解决当事人之间的民事权利义务纠纷)包括一审普通程序、简易程序(传统型简易程序+小额诉讼简易程序)、二审程序、审判监督程序。
2.非诉程序(不解决纠纷、由法院确认某种事实状态)包括特别程序(6种案件:5种属于非讼,选民资格案件不属于非讼程序但规则一致)、督促程序、公示催告程序。
3.执行程序审理时程序分为两种,民事案件的审理程序=诉讼案件的审理程序+非讼案件的审理程序,但是执行时只有一种,即执行程序相当于将前两者的具体内容强制执行到位。
三、民事诉讼法的效力问题1.对人效力凡在中国参加民事诉讼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包括外国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必须适用中国的《民事诉讼2.时间效力2017年7月1日生效,具有溯及力。
3.空间效力包括中国的领土、领空、领海及领土延伸部分,还包括使领馆和航空器。
4.对事效力(5类案件)平等主体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而引发的纠纷。
(1)因《民法典》等实体法产生的民事案件。
(2)因经济法、劳动法等产生的民事争议,如劳动合同纠纷。
(3)适用特别程序审理的选民资格案件和宣告公民失踪死亡等5种非讼案件。
(4)按照督促程序解决的债务案件。
(5)按照公示催告程序解决的宣告票据和有关事项无效的案件。
四、总结与对比【总结】民诉理论体系民诉理论体系(1)基本理论诉的理论、基本原则、基本制度、当事人、管辖、证据。
(2)诉讼保障制度保全、先予执行、强制措施、期间与送达。
(3)诉讼程序一审(简易程序、普通程序、小额程序)、二审、再审程序。
(4)非讼程序特别程序、督促程序、公示催告程序。
(5)执行程序执行开始、执行措施、执行终止(6)涉外程序涉外民事诉讼、涉外民事仲裁仲裁理论体系(1)仲裁启动仲裁范围、当事人、仲裁协议。
国家司法考试民事诉讼法模拟题(二)

第十四章普通程序一、单项选择题2、钢铁公司诉机械公司拖欠货款纠纷一案,在人民法院审理过程中,被告机械公司被其他债权人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并且人民法院受理了机械公司的破产案件。
此时,对钢铁公司与机械公司货款纠纷一案,人民法院在程序上可以作出以下哪种处理?()A、可以裁定中止诉讼B、可以裁定终结诉讼C、可以缺席判决D、可以通知钢铁公司撤诉4、陈风向甲区人民法院起诉,要求其儿子陈亮支付赡养费,甲区人民法院经审理后判决陈亮每月向陈风支付300元赡养费,一审判决后双方均未上诉。
2年后,因经常生病,陈风认为300元难以维持正常生活,又向甲区人民法院起诉,要求增加赡养费。
对陈风的这一诉讼请求,甲区人民法院从程序上如何处理?()A、作为新案件,予以受理B、按申请再审处理C、根据一事不再理原则,不予以受理D、不予以受理,并告知陈风应与陈亮协商解决二、多项选择题6、按照我国法律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过程中,在下列哪些情况下可以缺席判决?()A、原告申请撤诉未获得准许,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B、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被告提出反诉的C、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中途退庭的D、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经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第十五章简易程序一、单项选择题2、下列关于简易程序的审理和判决,哪些是正确的?()A、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当事人同时到庭的,可以直接开庭进行调解,调解前不必询问当事人是否同意B、适用简易程序时,人民法庭制作的判决书,可以加盖基层人民法院的印章,也可以加盖人民法庭的印章C、如果发现案情复杂,需要转化为普通程序审理的,可以转为普通程序,此时,审理期限仍应当从转化为普通审理之日起计算D、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3个月内审结二、多项选择题1、依照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人民法院在审理下列()时,不得适用简易程序。
A 张某诉新科开发公司侵犯其专利权的纠纷案件B 齐立诉蔡强借款纠纷案件发回重审时的案件C 李红诉陈辉因损害其自行车应当赔偿150元的侵权纠纷案件D 赵键诉下落不明的刘庆返还所借的1000元钱的案件第十四章普通程序答案:一、单项选择题2、参考答案:A本题考查一审程序中特殊情形的运用。
经济师考试初级经济基础知识重要考点汇总1

经济师考试《初级经济基础知识》重要考点汇总(一)经济诉讼法律制度经济诉讼法律制度考试内容和目的:本章的内容较多, 教材共分为七小节来介绍。
依次介绍了经济诉讼概述. 第一审一般程序和简易程序. 第二审程序. 审判监督程序. 督促程序. 公示催告程序和执行程序。
通过本章的考试, 检验考生对经济诉讼法律制度的基本原理和基本内容的了解. 熟识和驾驭的程度, 以提高考生应用经济诉讼法律制度解决经济纠纷的实力。
2004年考试试卷本章考查了4道单选题和2道多选题;2005年考查了1道单选和2道多选。
本章是考试的重点, 在历年考题中分值较多, 主要考查考生对法条的精确记忆和敏捷运用, 难点主要在人民法院对经济案件的管辖, 第二审程序, 审判监督程序, 督促程序以及执行程序的整体把握和其中重点法条的精确记忆。
须要驾驭的内容:1. 人民法院对经济案件的地域管辖. 级别管辖以及专属管辖等内容2. 上诉和两审终审制的含义3. 对上诉案件的处理方式4. 对支付令提出异议的条件和程序5. 公示催告程序适用的范围6. 申请公示催告的条件7. 权利申报的条件和内容8. 申请执行的条件9. 执行中止和终结的适用条件须要熟识的内容:1. 经济诉讼的概念2. 起诉和受理的条件和程序3. 开庭的程序4. 第二审的程序5. 提起审批监督程序的条件和途径6. 督促程序的概念7. 申请支付令的条件8. 支付令生效的条件和效力须要了解的内容:1. 经济审判机关及其审理经济纠纷案件的范围2. 审判庭的组成方式3. 简易程序的概念. 适用范围及特点4. 第二审程序的概念5. 审判监督程序的概念6. 公示催告程序的概念. 公示催告公告的内容7. 解除判决的概念和意义8. 执行程序的概念. 执行措施的种类重点难点及典型例题分析:(一)经济诉讼概述1.熟识经济诉讼的概念经济诉讼是指审判机关在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参与下, 以审理. 判决. 执行等方式解决经济纠纷的活动, 以及由这些活动产生的各种诉讼关系的总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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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无效判决的法律效力 1、票据失去效力。 2、 失票人恢复权利。即持有判决人向付 款人请求付款的,付款人不得拒绝。 (三)审判组织 公示催告程序分为审理阶段和除权判决阶 段,在审理阶段,可由审判员独任进行,但 是在除权判决阶段,则应当组成合议庭进行
六、对利害关系人的救济 无效判决本质上是人民法院依法定程序作 出的推定。因此,无效判决可能与事实有误 。为了维护利害关系人的合法权利,规定了 对利害关系人的救济方式。 即,利害关系人因正当理由不能在规定时 间内向法院申报权利的,自知道或应当知道 判决公告之日起1年内,可以向作出除权判 决的法院起诉。 注意:此处的1年为除斥期间,不得因任 何理由中断、中止或延长。
四、支付令的异议和督促程序的终结 (一)支付令的异议 1、支付令异议的条件 (1)异议须由债务人提出 (2)异议须在收到支付令之日起15日内提出 (3)异议须向发出支付令的法院并以书面形式提出 (4)异议须针对债权人的请求 注意:1、债务人对债权债务关系没有异议,对针对履行能力 、清偿期限、清偿方式等提出不同意见和主张不构成异议; 2、支付令的可分性:就同一个债权债务关系提出多项支付 请求、或向多个可分债务人提出支付请求,其中针对一项或多 项请求、或其中一人或多人提出支付令异议的,不影响其他支 付令的效力; 3、债务人的口头异议无效; 4、债务人在收到支付令后,不在法定期间提出书面异议, 而是向其他法院提起诉讼,不影响支付令的效力。
公示催告程序
一、公示催告程序的概念 公示催告程序,是指人民法院根据申 请人的申请,以公示的方法,告知并 催促不明确的利害关系人在一定期限 内申报权利,到期无人申报权利的, 则根据申请人的申请依法作出除权判 决的程序。
二、公示催告程序的特征 (一)程序的非讼性 该程序不是因为票据上的权利与他人发生争议,因 此没有确定的对方当事人 (二)适用范围的特定性 主要适用于可以背书转让的票据被盗、遗失、灭 失的案件 (票据主要包括:本票、支票、汇票) (三)程序制度的独特性 1、该程序由公示催告和除权判决两个阶段构成 2、实行一审终审。无论是判决结案还是裁定结案 的,当事人均不得上诉,也不得申请再审
督促程序 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示催告程序
督促程序
一、督促程序的概念 督促程序,是指人民法院根据债权人 的申请,以支付令的方式,催促债务 人在法定期间内向债权人履行给付金 钱和有价证券义务,如果债务人在法 定期间内未履行义务又不提出书面异 议,债权人可以根据支付令向人民法 院申请强制执行的程序。
二、 督促程序的特点 督促程序作为一种简便程序,与其 他民事审判程序相比较,具有以下特 点: (一)督促程序的非讼性 (二)督促程序适用范围的特定性 (三)督促程序的可选择性 (四)督促程序审理的简捷性 (五)支付令生效的附条件性
例题:甲公司向乙公司购买了5万元的苹果,甲公 司以乙公司提供的苹果不符合约定为由拒绝付款。 为此,乙公司向法院申请支付令,要求甲公司支付 货款。在支付令异议期间,甲公司既不提出异议又 不履行义务,而是向另一个法院提起诉讼,要求退 货。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甲公司的起诉行为使支付令失效 B、甲公司的起诉行为不能阻止支付令的效力 C、甲公司的起诉行为产生债务人异议的法律效力 D、甲公司起诉后,受理支付令申请的法院应当裁定 终结督促程序
五、除权判决 (一)判决的作出 除权判决就是人民法院作出的宣告票据无 效的判决, 公告期满,无人申报权利或者申报被驳回 ,申请人在公示催告期满后1个月内申请人 民法院作出无效判决;期限届满无人申请作 出无效判决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终结公示 催告程序。 可见,除权判决不是法院依职权主动作出 的,而是根据申请人的申请作出的
(二)对支付令的审查和处理 对支付令的审查由审判员一人进行, 分为形式和实质审查 1、形式审查。债权人提出申请后,人 民法院应当在5日内通知债权人是否受 理 2、实质审查。在受理申请后,15日 内作出处理:符合支付令条件的,应 当向债务人发出支付令;不符合条件 的,应当裁定驳回债权人申请。 注意:对于该裁定,债权人不得上诉
支付令的法律效力 支付令的法律效力不同于一般法律文 书的效力。它的法律效力主要体现在 督促效力和强制执行效力。但是二者 不是同时产生的,支付令自制作并送 达债务人即产生督促效力;而支付令 的强制执行力却具有附期限性和附条 件性,即债务人在接到支付令后15日 内如果不提出书面异议,则该支付令 才产生强制执行力。
三、 支付令的申请和审查 (一)申请支付令的条件 1、债权人请求债务人给付的标的只能是金钱或者有价证券( 包括金钱支付、劳动报酬、汇票、本票、支票、股票、债券、 国库券、可以转让的存单等) 2、请求支付的金钱或有价证券已经到期并且数额确定 3、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没有对待给付 4、支付令必须能够送达债务人 下列两种人员不能适用督促程序:第一不在中国境内的;第 二下落不明的人 (问:支付令能不能留置送达?) 5、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出书面申请 有管辖权的法院是指债务人住所地基层法院(基层法院受理支 付令案件不受争议金额的限制)
(二)支付令异议的法律后果 1、法院无须审查,应当裁定终结督促 程序 2、支付令自行失效 3、债权人可以起诉
五、督促程序的终结情形 1、债务人在法定期限内履行债务 2、债务人在法定期限内提出异议 3、自付令无法送达债务人 4、人民法院院长发现本院作支付令确 有错误的,应当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 决定后,裁定撤销支付令
(二)受理 经过审查认为符合条件的,应当受理 ,并通知申请人;认为不符合条件的 ,应当在7日内裁定驳回申请
四、公示催告程序的审理 (一)发出止付通知与公告 人民法院应当在受理案件的3日内发出公示催告的 公告;支付人在收到止付通知后至公示催告程序终 结前不得支付;公告期一般不少于60日。 (二)申报权利及其处理 申报权利是指公示催告的利害关系人在公示催告 期间内,或者在公示催告期满后人民法院作出除权 判决前,向法院主张票据权利的行为。 如果申报无理由,法院应驳回申报;如果申报有 理由,法院应当裁定终结公示催告程序。 公示催告程序因利害关系人申报权利而终结后, 利害关系人(申请人或申报人)向人民法院起诉的 ,人民法院按照票据纠纷适用普通程序进行审理。
其他规定 1、公示催告期间,转让票据权利的行 为无效; 2、人民法院收到利害关系人的申报后, 应当裁定终结公示催告程序,并通知 申请人和支付人。
例题:关于公示催告程序的特点下列 说法正确的是() A、公示催告程序仅适用于基层法院 B、公示催告程序实行一审终审 C、公示催告程序中没有答辩程序 D、公示催告程序中没有开庭审理程序
三、公示催告程序的申请和受理 (一)公示催告程序的申请条件 1、申请人应当是可以背书转让的票据的最 后持有人 2、该程序只能适用于可以背书转让的票据 以及法律规定允许公示催告的其他事项 3、必须向票据支付地基层人民法院提出书 面申请(票据支付地是指:票据上载明的付 款机构所在地或付款人住所地) 4、申请人必须要书面申请 5、利害关系人处于不明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