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判决书(公示催告程序除权用)
民事诉讼文书种类主要有哪些?

民事诉讼文书种类主要有哪些?民事诉讼文书种类主要有:(一)起诉和受理文书(二)审理前的准备阶段文书(三)管辖文书(四)财产保全和先予执行文书(五)对妨害民事诉讼的强制措旋(六)开庭审理文书(七)一审裁判文书(八)第二审程序文书(九)审判监督程序文书(十)督促程序文书(十一)公示催告程序文书。
大家都知道,我国有很多法律,常见的有民法、刑法、安全生产法等等,自然,由于案件的需求不同,也设置了不同的法律文书。
每一种法律文书都有着不同的作用及意义。
值得注意的是,所有的法律文书都具有法律效力。
那么,在我国,民事诉讼文书种类主要有哪些呢?下面,小编就此带来详细解答。
一、民事诉讼民事诉讼,是指人民法院在当事人和全体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依法审理和解决民事纠纷的活动,以及由这些活动所发生的诉讼关系。
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诉讼。
或者说,民事诉讼是指人民法院、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在审理民事案件的过程中,所进行的各种诉讼活动,以及由这些活动所产生得各种关系的总和。
二、民事诉讼文书是什么?民事诉讼文书,是指人民法院、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在审理民事案件的过程中,依法制作的,具有法律效力或法律意义的文书的总称。
三、民事诉讼文书种类主要有:(一)起诉和受理文书1、公民起诉状2、法人或其他组织起诉状3、立案审批表4、不予受理裁定书5、不予受理的上诉案件民事裁定书6、驳回起诉裁定书7、驳回起诉的上诉案件民事裁定书8、公民当事人的授权委托书9、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授权委托书10、共同诉讼代表人身份证明书1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12、其他组织代表人身份证明书(二)审理前的准备阶段文书1、送达民事诉状副本公告2、对公民起诉的受理案件通知书3、对法人或其他组织起诉的受理案件通知书4、被诉公民应诉通知书5、法人、其他组织应诉通知书6、公民民事答辩状7、法人或其他组织民事答辩状8、反诉状9、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10、参加诉讼通知书11、退出诉讼通知书12、调查工商登记情况函13、调查笔录14、院外单位鉴定委托书15、法医技术鉴定委托书16、勘验笔录17、委托调查函(三)管辖文书1、诉讼管辖协议书2、管辖权异议书3、对管辖权异议的裁定书4、管辖权异议上诉案件民事裁定书5、案件移送函6、调卷函7、送卷函8、退卷函(四)财产保全和先予执行文书1、公民财产保全申请书2、法人或其他组织财产保全申请书3、提供担保通知书4、诉讼财产保全裁定书5、诉前财产保全裁定书6、解除财产保全民事裁定书7、先予执行申请书8、先予执行裁定书9、申请复议书(五)对妨害民事诉讼的强制措旋1、拘传票2、罚款决定书3、拘留决定书4、执行拘留通知书5、提前解除拘留决定书6、提前解除拘留通知书7、对不服拘留、罚款等决定的复议决定书8、民事制裁决定书9、司法建议书(六)开庭审理文书1、不公开审理申请书2、回避申请书3、对回避申请的决定书4、增加诉讼请求申请书5、参加诉讼申请书6、公民民事撤诉状7、法人或其他组织民事撤诉状8、准许或不准许撤诉民事裁定书9、按撤诉处理民事裁定书10、延期审理申请书11、缓、减、免交诉讼费申请书12、证据保全申请书13、传票14、出庭通知书15、开庭公告16、阅卷笔录17、调解笔录18、法庭笔录19、代理词20、合议庭评议笔录21、审判委员会讨论案件笔录22、向本院院长申请延长案件审理期限的报告23、延长审限民事案件情况表24、向上级人民法院申请延长案件审理期限的报告25、对申请延长一审审限报告的批复26、送达回证(七)一审裁判文书1、中止或终结诉讼裁定书3、一审民事判决书4、委托宣判函5、宣判笔录6、补正裁判文书中的笔误裁定书7、送达民事裁判文书公告(八)第二审程序文书1、公民民事上诉状2、法人或其他组织民事上诉状3、报送上诉案件函4、送交上诉状副本通知书5、公民撤回上诉状6、法人或其他组织撤回上诉状7、准许或不准许撤回上诉民事裁定书8、二审维持原判或者改判民事判决书9、二审发回重审裁业书(九)审判监督程序文书1、申诉状2、本院决定再审裁定书3、指令下级法院再审或决定提审裁定书4、再审申请书5、驳回再审申请通知书6、人民检察院抗诉书7、对当事人申请再审、人民检察院抗诉决定再审裁定书8、人民法院决定再审案件民事判决书9、当事人申请再审案件民事判决书10、人民检察院抗诉案件民事判决书11、提审案件的再审判决书12、上级法院指令再审案件民事判决书13、再审案件民事调解书(十)督促程序文书1、支付令申请书2、受理支付令申请通知书3、不予受理支付令申请通知书4、驳回支付令申请裁定书5、支付令6、支付令异议书7、终结督促程序裁定书(十一)公示催告程序文书1、公示催告申请书2、停止支付通知书3、公示催告公告4、终结公示催告程序裁定书5、公示催告程序除权判决书6、公示催告程序判决公告综上所述,民事诉讼文书种类多达十一种。
第二十章 公示催告

(二).申报权利
1.申报权利的条件 (1)权利申报人必须是被公示催告票据的持票人。 (2)权利申报人必须在公示催告期间或在法院作出除 权判决前申报权利。 2.对权利申报的审查 (1)要求利害关系人提出票据。 (2)对票据进行形式审查。 3.权利申报的法律后果 利害关系人申报权利成立以后,公示催告便没有继续的 必要而应当终结程序。人民法院裁定终结公示催告程序 后,公示催告申请人或者申报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 法院提起诉讼,按照通常的审理程序解决票据纠纷。
本章思考题 1.公示催告的概念和特点各是什么? 2.公示催告的适用范围是怎样的? 3.简述公示催告的审理程序。 4.简述除权判决的条件和效力。
参考案例
1996年8月29日,重庆毛纺织染工业公 司原料供应站工作人员陈立出差途径广 州时,被他人盗走汇往江门采购原料的 银行承兑汇票一张,汇票金额为30万元, 出票人是中国银行重庆九龙坡区支行, 持票人是重庆毛纺织染工业公司原料供 应站,支付人是中国银行江门分行,承 兑协议编号9-2-2,交易合同号码91-105, 未向任何单位背书转让。供应站于1996 年9月7日向广东省江门市城区人民法院 申请公示催告。
江门市城区法院受理了申请,并于接到申请的第二天, 分别向申请人发出受理通知书和向支付行发出止付通 知,并在三日内公告,要求利害关系人在60日内申请 权利。在公告期间,一公司向法院申报权利并提交了 被催告的票据。经审查,该票据与被催告票据完全吻 合。但申请人对申报人取得该票据的合法性提出了质 疑,法院遂要求申报人提供证据说明其获得票据的合 法性。因申报人未能提供相关证据,而被法院驳回了 申报。 问题:本案审理是否正确?
(三)除权判决
1.除权判决的概念 除权判决,是指人民法院根据公示催告申请人的 申请所作出宣告失票无效的判决。 2.除权判决的作出 人民法院作出除权判决应当符合以下三个条件: (1)公示催告期满无人申报权利或者申报被人 民法院裁定驳回。 (2)必须由公示催告申请人提出申请。 (3)公示催告申请人必须在公示催告期满后一 个月内提出申请。
最高院《人民法院民事裁判文书制作规范》(全文)发布!快来学学怎么写判决书~

最高院《人民法院民事裁判文书制作规范》(全文)发布!快来学学怎么写判决书~活着的法律2016年7月5日上午,最高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人民法院民事裁判文书制作规范》和《民事诉讼文书样式》。
本次发布的一共568个,其中包括法院用的文书样式463个,当事人所用的文书样式105个,其中亮点众多。
据悉,这两份文件将2016年8月1日正式施行。
本期推文为大家呈现《人民法院民事裁判文书制作规范》的部分。
人民法院民事裁判文书制作规范为指导全国法院民事裁判文书的制作,确保文书撰写做到格式统一、要素齐全、结构完整、繁简得当、逻辑严密、用语准确,提高文书质量,制定本规范。
一基本要素▎文书由标题、正文、落款三部分组成。
▎标题包括法院名称、文书名称和案号。
▎正文包括首部、事实、理由、裁判依据、裁判主文、尾部。
首部包括诉讼参加人及其基本情况,案件由来和审理经过等;事实包括当事人的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人民法院认定的证据及事实;理由是根据认定的案件事实和法律依据,对当事人的诉讼请求是否成立进行分析评述,阐明理由;裁判依据是人民法院作出裁判所依据的实体法和程序法条文;裁判主文是人民法院对案件实体、程序问题作出的明确、具体、完整的处理决定;尾部包括诉讼费用负担和告知事项。
▎落款包括署名和日期。
二标题标题由法院名称、文书名称和案号构成,例如:“××××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民事调解书、民事裁定书)+案号”。
(一)法院名称法院名称一般应与院印的文字一致。
基层人民法院、中级人民法院名称前应冠以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名称,但军事法院、海事法院、铁路运输法院、知识产权法院等专门人民法院除外。
涉外裁判文书,法院名称前一般应冠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名;案件当事人中如果没有外国人、无国籍人、外国企业或组织的,地方人民法院、专门人民法院制作的裁判文书标题中的法院名称无需冠以“中华人民共和国”。
(二)案号案号由收案年度、法院代字、类型代字、案件编号组成。
民事诉讼法名词解释86482

判决:人民法院在诉讼中作出裁判的一种类型。
补充判决:法院对于应当裁判的事项没有判决,而在一部分判决宣告或送达之后予以补充的判决。
判决更正:法院已经存在裁判的意思表示,但是判决书存在误写、误算以及遗漏的情形。
用裁定的方式。
判决的事实效力:判决的证明效力,法院在前诉判决中认定的事实在后诉中具有类似证明的作用,无需当事人举证证明。
判决的既判力:法院作出的终局判决一旦生效,当事人和法院都应当受该判决内容的拘束,当事人不得在以后的诉讼中主张与该判决相反的内容,法院也不得在以后的诉讼中作出与该判决冲突的判断。
民事裁定:人民法院对民事诉讼和执行程序中的程序问题以及个别实体问题作出的权威性判定。
民事决定:人民法院对诉讼中某些特殊的问题作出的权威性判定。
特别程序:人民法院审理某些非民事权益争议案件所使用的特别程序。
选民资格案件:公民对选举委员会所公布的选民资格名单有不同意见,向选举委员会提出申诉,不服选举委员会的处理决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案件。
宣告公民失踪案件:公民离开自己住所下落不明,经过法律规定的期限仍然没有音讯,人民法院根据利害关系人的申请,依法宣告该公民失踪的案件。
宣告公民死亡案件:公民下落不明满法定期限,人民法院根据利害关系人的申请,依法宣告该公民死亡的案件。
认定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案件:人民法院根据利害关系人的申请,对不能正确辨认自己行为或者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按照法定程序,认定并宣告该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案件认定财产无主案件:人民法院根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依照法定程序,将某项归属不明的财产认定为无主财产,并将其判归国家或者集体所有的案件。
督促程序:人民法院根据债权人提出的给付金钱或者有价证券的申请,不经过开庭就直接向债务人发出支付令,如果债务人不在法定期间内提出异议,则该支付令就具有强制执行力的程序。
支付令:在督促程序中由人民法院发布的限令债务人履行支付义务或者提出书面异议的法律文书。
自学考试《民事诉讼法》课堂笔记(第二十一章)

自学考试《民事诉讼法》课堂笔记(第二十一章)第二十一章公示催告程序1、公示催告程序:指可以背书转让的票据最后持有人等,因其票据被盗、遗失或者灭失等,而向法院提出申请,请求法院以公示方法,催促该票据的不明利害关系人在必然期限内申报该票据权利,如不申报或申报无效的,法院按照票据最后持有人等申请,作出宣告票据无效的判决(除权判决)程序。
2、程序包罗两个阶段:(1)公示催告阶段,由法官一人主持;(2)作出除权判决阶段,由合议庭主持。
3、不作出除权判决的情况:(1)无人申报或申报无效时,原申请人没有依法申请法院作出除权判决的(2)可能申报权利有效。
4、特征:⑴专门性:公示催告程序审理的案件,仅适用于因可以背书转让的票据被盗、遗失或灭失引起的非讼事件以及法律无规定的其他事项。
(2)非诉性:①只有申请人,没有明确的被告②因丧失票据的最后持有人等的申请而开始,并非以起诉开始③原则上不开庭审理,无需法庭辩说,即法院仅依据申请人提供的事实证据,作书面上的审理;⑶简捷性:①实行独任制,无需法庭辩说,仅作书面审查②实行一审终审。
5、申请公示催告的条件:⑴适用范围:仅限于被盗、遗失或者灭失的可以背书转让的票据以及依照法律规定可以申请公示催告的其他事项(记名股票、提单等提货凭证);⑵法定事由:可以背书转让的票据被盗、遗失或者灭失以及法定的其他事由,且相对人或利害关系人不明;⑶申请人须适格:最后持有人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人(4)须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票据支付地)提出书面申请。
6、对不符合和不具备申请适用范围、事由和申请人不适格的,法院应在7日内裁定驳回申请。
符合条件的,则裁定受理。
除通知申请人以外,还应当通知支付人停止支付。
并应在裁定受理后3日后发出公告催告利害关系人申报权利,期间不得少于60日,从公告之日起计算。
7、利害关系人申报权利:(1)申报报酬已经丧失的票据的实际持有人,即债权人;(2)在公示催告期间申报;(3)以书面形式申报;(4)向发布的法院申报。
公示催告程序完结后拿到判决书的如何领钱

公示催告程序完结后拿到判决书的如何领钱如果自己的票据遗失的,是可以向票据支付地所在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程序,在有效期内,如果没有他人提出异议的,票据就失效了。
那么,公示催告程序完结后拿到判决书的如何领钱呢?今天,我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答疑解惑,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公示催告程序完结后拿到判决书的如何领钱每个银行要求不一样,除权判决书下来以后电话联系银行,先听他要求,有些银行要求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开户许可证等等证件,有些要求看原件,有些只要求复印件,然后有些要求本人去,有些可以邮寄,有些要到开户行去开托收凭证,有些不需要,有些银行有支付申请书要填,有些不用。
公示催告程序流程:1、失票人提出申请失票人应当向票据支付地的基层法院提出书面的公示催告申请书。
申请书中应填明票据金额、出票人、付款人、背书人等票据主要内容以及申请公示催告的事实和理由。
2、法院受理法院对失票人的申请进行必要的审查后,对符合条件的申请准许公示催告,否则,法院必须在申请之日起7日内裁定驳回申请。
法院受理申请后,须做如下工作:(1)在受理当日通知付款人或者代理付款人停止付款。
(2)在受理之日起3日内发出公告,催促利害关系人来申报权利。
公告应当写明下列事项:公示催告申请人的姓名或名称;票据的种类、票面金额、发票人、持票人、背书人等;申报权利的期间;在公示催告期间转让票据权利、利害关系人不申报的法律后果。
公告应张贴于人民法院公告栏内,并在有关报纸或其他宣传媒介上刊登;人民法院所在地有证券交易所的,还应张贴于该交易所。
公示催告的期间为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涉外票据可适当延长,但不得超过90日。
3、有利害关系人申报权利的处置(1)利害关系人在公示催告期间向人民法院申报权利的,或者在申报期届满后,判决作出之前申报权利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终结公示催告程序。
(2)利害关系人申报权利,人民法院应通知其向法院出示票据,并通知公示催告申请人在指定的期间察看该票据。
论公示催告程序中的除权判决撤销制度

论公示催告程序中的除权判决撤销制度近年来,我国发展迅速,经济实力逐步提升。
随着公司数量的增加,股权交易变得日益频繁。
但是,股权交易中也不可避免地会出现一些纠纷。
为了解决这些纠纷,最高人民法院借鉴外国先进经验,制定了公示催告程序。
公示催告程序是在催告债务人履行义务的基础上,向社会公示的一种法律程序。
然而,在这个程序中,有一个非常重要的制度——除权判决撤销制度。
它可以有效地保护股东的合法权益。
本文将从三个案例切入,分析除权判决撤销制度的意义和作用。
一、案例一:方某与A公司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但股权转让未经A公司投资者大会或董事会审核,导致A公司的除权程序不合法。
方某与A公司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但是这一过程没有经过A公司的投资者大会或董事会审核。
为此,A公司启动了公示催告程序,即将方某的名字公示在法院门口,要求方某履行义务。
然而,方某并不同意,认为催告程序是不合法的。
于是,A公司提出了除权程序。
最高人民法院经过审理后,认为A公司的除权程序不合法,因为A公司的程序没有经过投资者大会或董事会审核,所以撤销了A公司除权判决。
二、案例二:B公司擅自处置母公司名下的股权,导致催告程序不合法。
B公司在母公司的名下有股权,但是他们私自处置了这些股权。
母公司因此启动了公示催告程序。
然而,因为B公司的行为导致股权不在母公司名下,所以公示催告程序不合法。
母公司为此提出了除权程序。
最高人民法院认为B公司私自处置股权违反了法律,所以撤销了公示催告程序。
三、案例三:C公司非法收购股权,导致D公司的催告程序不合法。
C公司非法收购D公司的股权,导致D公司启动了公示催告程序。
然而,因为C公司非法收购了股权,所以催告程序不合法。
D公司为此提出了除权程序。
最高人民法院认为C公司的行为是非法的,所以撤销了公示催告程序。
综上所述,除权判决撤销制度在公示催告程序中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
它可以有效地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避免因不合法程序而导致的不公平。
试论公示催告程序中的除权判决撤销制度的诉讼法理

票据 ,是一种 以无条件支付一定金额为基本效 能的凭证 。票据 的丧失 即票据 的持有人丧失对票据 的占有 ,包括票据的灭失 ,如被焚 、毁损 ,此为绝 对 的丧 失 ; 和 因 遗 失 、被 窃 等 非 因 自 己意 愿 的 丧 失 ,此为相对 的丧失。一般情况下 ,票据丧失 ,票 据上所体现的权利并没有消失 。但因持票人行使权 利必 须 持 有票 据 、出示 票 据并 交 回票 据 ,所 以票 据 丧失后 ,权利人就无法行使票据权利 ,而且票据有 被人 冒用 的 可能 。 因此 ,为 了消 除票 据 权 利 的不确 定状态 , 保护 当事人 的合法权益 ,维护交易的一般 安全 ,立 法上 需 要规 定 一种 补 救 方式 以作 为对 意外 情 况 发生 的矫 正 。 根据我国现行新修订的 《 民事诉讼法》以及相 关 司法 解 释 的规 定 ,可 背 书转 让 的票 据 在被 盗 、遗 失或 者 灭失 后 ,票 据 的权 利 人 有 两种 救 济方 式 :其 向人民法院提起普通 民事诉讼 ;其二 ,申请公 示催告程序 。公示催告程序 ,属于一种非讼特别程 序 ,是 由当事 人 向人 民法 院提 出 申请 ,法 院依 据其 申请 ,采取公示的方法 ,催促告知不明的票据利害 关系人或者不特定 的票据利害关系人及时申报一定 权利 ,如不及时申报 ,不作为行为将致使法律上对 其产生不利效果 。通常的情况之下 ,公示催告这一 阶段只能算是公示催告程序中的第一个阶段 ,公示 催告程序 的申请人假如想要让票据利害关系人最终 丧失对票据的权利 ,还需要 申请进行除权判决。只 有经 由人 民法院作 出除权判决之后 ,才能宣告公示 催 告程 序 的完 成 。 除权判决 , “ 指的是在公示催告案件 中,公示 催 告期 间届满 无 人 申报 权 利 ,或 者 申报 权 利被 驳 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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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判决书(公示催告程序除权用)
××××人民法院
民事判决书
(公示催告程序除权用)
(××××)×民催字第××号申请人……(写明姓名或名称等基本情况)。
申请人×××申请宣告票据无效一案,本院受理后依法于××××年××月××日发出公告,催促利害关系人在××日内申报权利。
现公示催告期间已满,无人向本院提出申报。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的规定,判决如下:
一、宣告……(写明票据名称、票面金额、发票人、持票人、支付人等)无效;
二、自本判决公告之日起,申请人×××有权向支付人请求支付。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审判员×××
××××年××月××日
(院印)本件与原本核对无异
书记员×××
民事判决书(公示催告除权用)
××××人民法院
民事判决书
(××××)……民催……号
申请人:×××,……。
……
(以上写明申请人及其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等基本信息)
申请人×××申请公示催告一案,本院于××××年××月××日立案后,依法于××××年××月××日发出公告,催促利害关系人在六十日内申报权利。
现公示催告期间已满,无人向本院提出申报(或者×××向本院申报被驳回)。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二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百五十二条规定,判决如下:
一、宣告申请人×××持有的号码……、票面金额……元……的×票无效;
二、自本判决公告之日起,申请人×××有权向支付人请求支付。
申请费……元、公告费……元,由申请人×××负担。
审判长×××
审判员×××
审判员×××
××××年××月××日
(院印)
本件与原本核对无异
书记员×××
【说明】
1.本样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二条以及《最
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百五十二条制定,供票据支付地基层人民法院在公示催告期间届满没有人申报或申报被驳回的,根据申请人申请,判决宣告票据无效用。
2.案号类型代字为“民催”。
3.落款中的审判组织为合议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