腐败文化根源及其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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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谈当代我国腐败现象的原因及对策

谈谈当代我国腐败现象的原因及对策

谈谈当代我国腐败现象的原因及对策第一篇:谈谈当代我国腐败现象的原因及对策谈谈当代我国腐败现象的原因及对策摘要:众所周知,腐败现象由来已久。

在我国当今的社会中, 存在着各种各样的腐败现象,对社会产生了恶劣的影响,在社会中也引起了广泛关注与谈论。

久而久之,腐败将逐步蚕食并摧毁人们心中的法律和道德长城,法律和道德长城一旦垮塌,就会在某一特定时期,在特定思潮的引导下突然释放,从而贻害于社会。

正确分析腐败现象产生、存在和发展的主要原因, 探讨腐败现象的根源、实质,对于深入进行反腐败斗争, 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关键词:腐败现象原因对策腐败现象是国家公职人员滥用公共职权谋取私利的一种不正常的社会现象。

凡违反公认的道德准则与行为规范、滥用权力和公共资源等谋取私利的行为,都可以称为腐败。

在社会主义的中国,腐败其实并不是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性质和社会主义制度造成的,而恰恰是社会主义制度体现不够充分、社会主义体制还不完善造成的。

腐败问题从古到今,从中国到世界各国,从社会主义国家到资本主义强国均普遍存在,根治腐败现象并不是一朝一夕的事情。

正如胡锦涛同志所说的那样:“要充分认识反腐败斗争的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毫不动摇地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新成效取信于民,为改革发展稳定提供坚强保证”。

1只有这样,我们才能更加认真的对待腐败问题,才能一步一个脚印,持之以恒的去解决腐败问题。

腐败现象如此严重,而且几乎在各个国家都存在腐败现象,那么到底腐败现象出现的原因是什么呢?享乐主义思想的存在。

享乐主义在思想文化和生活方式上强调个人欲望的极度扩张,反对欲望的适度控制;在行为方式上会有奢侈挥霍、腐化堕落、全盘西化、追求享乐、自私狭隘等私欲极度的膨胀。

腐败是既有成本又有收益的,官员对腐败与否的选择首先要考虑成本和收益:如果他认为前途重要,他会放弃金钱;而如果他认为金钱对他更重要,他又会放弃前途。

论腐败的政治文化根源

论腐败的政治文化根源
其三 , 人治观念和权力观念的影响 。传统 中国是德治基础上的人治国家 , 整个国家的管 理有赖于权力的运行 , 而权力的运行有赖于当 权者的意志 。新中国建立后 , 理应进行社会主 义法制建设 , 走依法治国的道路 。但由于传统 文化的深层影响 , 事实上的人治而非法治的社 会管理模式一直持续到改革开放前 , 导致人们 法治意识普遍的缺乏以及权力意识的强化 。改 革开放后 ,我国一直致力于法治建设 ,至今已取 得了阶段性成果 。但现实生活中权大于法 、有 法不依 、执法不严 ,甚至执法犯法的现象仍屡屡 发生 , 成为当前反腐败的难点问题 。如果不能 树立法律的尊严 ,以事实上的法治取代人治 ,任 何反腐的努力都将落空 。
(一) 公共权力的行使不当和制约不力 。腐 施 ,行政工作中缺乏相应严格的规范 ,给掌管人
败的本质是以权谋私 ,是
财物的实权部门和个人
权力异化的结果 。因此 ,
留下了很大的自由裁量
腐败总是与公共权力结
的空间 ;一些制衡措施或
合在一起 ,腐败分子总是 把公共权力视为特殊商 品用以换取私人利益 。

是过于原则不便操作 ,或 是自相矛盾 ,相互抵消 。 这就使得腐败分子能够
《岭南学刊》2002 年第 4 期
研究生论坛
在官本位的笼罩下 , 无职无权或职权卑微 的人会出自对个人生活的安全和前途考虑 , 向 有权者寻求保护 、支持和照顾 。这种需要是多 方面的 :政治上期望地位得到稳固和升迁 ;经济 上期望资金 、原料 、商品 、批件等得到保障 ;社会 生活中人们希望办事能够顺利畅通等等 。为了 达到自己的目的 , 人们便自觉地或被迫地用金 钱 、礼品 、人身服务等换取 。于是行贿受贿 、权 钱交易 ,权色交易大行其道 ,一些人还不惜卖身 投靠 ,为虎作伥 ,共同犯罪 。官本位是腐败的重 要原因 ,是民主法制不健全的重要表现 。

浅析中国政治腐败现象的滋生和对策

浅析中国政治腐败现象的滋生和对策

腐败问题牵连到全国人民的根本利益,贪官腐败,必然导致民不聊生。

作为当代的大学生,我对腐败问题尤其关注。

社会的黑暗和腐败令如今大学生不敢进入社会,不敢面对未来生活的挑战。

政坛的腐败令我们的正义感和社会公平感受到了威胁。

所以,我们很有必要对腐败问题作进一步的分析,寻求根治腐败问题的方法。

一、腐败现象的产生纵观中国历史,历代封建政权之所以“人亡政息”、政权更迭、江山易人,政治腐败是根源。

数千年专制制度下的中国,一直在和官僚体制的腐败进行斗争,斗争的结果就是不断的惩治,又不断的滋生,百屠不灭,百清不尽,人民对于腐败是切齿痛恨的。

今天的中国,“封建制度”已经消亡,“共和国”已经建立,但是人民仍旧不能和摆脱腐败政治的困扰,随着社会的快速发展,腐败也以更快的速度发展和蔓延,似乎比以前历代封建王朝来的还更迅猛,更严重。

我们每年查处的省部级领导干部10多名,对腐败分子的惩处也很严厉。

腐败不但威胁着国家的政治和社会稳定,而且还会严重削弱国家能力,激化社会矛盾,从而时刻影响着国家的长治久安。

二、腐败现象产生的各种原因(一)、制度原因国家政治制度的制约机制不健全——官员掌握着管理和分配稀缺资源权力,而责任制度、监督制度、人事制度、法律制度本身的弹性过大。

由于适应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的管理体制、监督制约机制、行政行为、企业行为和市场行为等一些教育制度、监督管理机制尚未建立或完善,使现阶段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增加难度。

由于没有一套切实可行的监督管理制度,一些领导干部放任自流,高高在上,一手遮天,不以身作则,坏了自己,也带坏了一个地区或部门的风气,引发许多腐败问题。

(二)、社会原因公民的态度和行为、社会的价值观念。

腐败与反腐败本身就是对立的、矛盾的、相互排斥的。

当这种抵制腐败的力量比较强大的时候,腐败现象的发展就比较缓慢而微弱。

而当这种抵制的力量有所削弱的时候,则腐败现象的发展就会变得非常迅猛。

所以反腐败的斗争是一个需要不断地、持久地进行的过程,公民应把握好主流方向,要不断加大打击力度。

内容提要:腐败产生的原因、危害及惩治腐败的对策

内容提要:腐败产生的原因、危害及惩治腐败的对策

内容提要:腐败产生的原因、危害及惩治腐败的对策一、腐败现象产生的主要根源:1.初始形态商品经济。

市场经济与原有的经济形态相交汇。

是产生腐败想象的客观原因。

2.政府官员经不起腐败思想的侵蚀和金钱物质的引诱是产生腐败现象的主要原因。

3.缺乏有效的制衡机制,是产生腐败现象的重要条件。

二、腐败现象的主要表现:1.利用不正当手段,谋取私利,非法致富。

2.一些党员干部拿原则,拿权利做交易。

3.歪曲按劳分配原则,搞金钱至上,个人至上。

三、腐败现象产生的主要危害:1.腐蚀了干部,破坏了干部形象,降低了党和政府在群众中的威信。

2.败坏了改革开放的声誉,妨碍了改革开放和四化建设的大局。

3.使经济建设遭到了破坏,使国家和人民利益受到了重大损失。

四、清除腐败现象,搞好廉政建设的对策:1.提高干部素质,增强干部队伍抗拒腐败能力,从源头上预防腐败现象。

2.完善制度,堵塞漏洞。

从机制的建立健全入手,不给腐败分子可乘之机。

3.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从提拔干部着手。

防止品质不良的坏分子钻进党内和政府内。

4.依法从严治党治国,是保证廉洁政治的关键。

5.领导带头,率先垂范,做廉政的带头人,是搞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重要条件。

五、对风清气正社会环境的展望。

腐败产生的原因、危害及惩治腐败的对策既要繁荣市场经济,又要实行廉政,这是建设具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根本标志之一。

目前党内、政府及其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中存在的腐败现象破坏了党和政府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人们都在思索这个问题,本文试对这个关系人心向背、国家生死存亡的问题,从根源、表现、危害及采取对策诸方面进行一次探讨。

一、腐败产生的主要根源第一,初始形态商品经济、市场经济与原有的经济形态相交汇,是产生腐败现象的客观原因。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逐步从计划经济过渡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

但建立和完善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体制、机制、法制和管理机制还需要一个过程,这中间不可避免地会出现一些空隙和漏洞,客观上给消极腐败现象的产生和蔓延以可乘之机。

腐败文化根源及其危害

腐败文化根源及其危害

中国文化腐败的根源及其危害腐败是一种历史现象,自从生产力发展到人类进入阶级社会开始,就有了腐败。

我国漫长的奴隶社会广泛存在自不必说,而纵观中国封建社会两千多年的政治史,可以说是一部封建官僚的贪污史;历史发展到今天,就在我国社会主义各项改革不断深化之时,腐败也较为猖獗、泛滥。

正如英国学者保罗•哈里森谈到:腐败是大多数第三世界国家的恶性肿瘤,它吞食着人民与统治者之间相互信任的基础,使国家无力实施自己的法律和法规,改革即使在法律上通过了也很难实施。

中国的腐败,制度不够完善是一个重要原因,但是,中国文化本身才是腐败的根源,所以,要杜绝或减少腐败现象,如果不在中国文化自身上动手术,一切都是徒劳的。

我国的腐败现象近些年成了政治、社会学界关注的热点、焦点。

自然要研究、解决腐败问题,探求腐败根源成了第一要务。

政治学者们有许多理论研究成果,较多的是在政治、经济以及体制等方面寻找根源,而对于文化方面的根源,重视程度还似乎不够。

应该说,共产党和社会主义制度,是同任何腐败现象根本不相容的,只有共产党和社会主义才能从根本上抑制和清除腐败;然而事实上,在我国腐败现象并没有随着社会主义的建设、巩固和发展而销声匿迹,而且近一个时期在不少方面呈滋长、蔓延和发展的趋势。

也许有人要问,为什么?我们回答,仍要在剥削阶级和剥削制度中去找原因。

这并非阶级的偏见,而是存在的事实。

列宁也说过:旧社会在灭亡的时候,它的尸体是不会被装进棺材,埋进坟墓的,它在人们中间腐烂发臭,继续发生作用。

所以从历史的角度,特别是从传统文化的角度探讨腐败的根源,对我们认识、解决腐败问题有着积极的意义。

我国的社会主义从漫长的封建社会脱胎而来,长期的专制集权统治,儒、佛、道思想、小农经济的长期存在等等,都对我们有着深远的影响。

一、关于腐败的定义腐败的定义颇多,但归结起来可以分为广义和狭义两种。

狭义的腐败指公共权利的非公共运用,是掌握公共权利的机关或工职人员利用职务和权利,谋取私人目的的而滥用公共权利的行为。

腐败现象原因及其影响

腐败现象原因及其影响

腐败现象原因及其影响[提要]本文基于国内外学者关于腐败现象研究现状,进而归纳总结,从经济学、政治学、制度学、社会及历史文化等视角,阐述腐败现象产生的原因,并说明腐败行为的影响。

关键词:腐败;原因;影响在我国经济迅速发展的今天,遗留下来的腐败问题远未解决,也未能控制到令人满意的局面,现今各种腐败形式“与时俱进”,新的腐败问题也层出不穷,腐败风气和危害波及范围极广,治理难度也在不断加大。

因此,研究腐败的成因和影响意义重大。

一、腐败的原因(一)经济学视角。

主要基于理性经济人假设,涉及到成本——收益理论、委托代理理论等。

现代经济学理论认为,政府官员也同市场经济条件下的个体一样,追求自身利益的最大化,拥有理性经济人的特性,前提是经济人假设。

道格拉斯·诺斯与罗杰乐·米勒认为,人们可以像分析经济活动那样分析犯罪行为。

加里·贝克尔和斯蒂格勒(Gary Becker and G. Stigler, 1974)认为,无论是否在经济领域,渎职犯罪的主体都在进行成本-收益的计算,都理性地追求自身利益的最大化。

苏珊·罗斯-阿克曼(Susan Rose-Ackerman)将腐败等同于贿赂,并运用委托-代理理论解释腐败为什么发生。

她指出,腐败是“一个第三方(相对于委托人和代理人而言)试图以额外支付来影响代理人决策,而且这笔支付代理人及第三方均未上报委托人”。

从宏观经济学视角看待腐败原因的学者,主要观点争端在于腐败的根源是否来自于有无市场经济体制,市场经济体制的成熟程度,公权的范围过大以及公权与私权之间的界限等问题。

我国学者张维迎将腐败现象的原因界定为,公权占领了本该归属为私权运作的范畴。

张曙光认为,在公有制体制中,产生腐败和贿赂行为的客观基础相对光大。

郑也夫也认为,过多的政府权力干涉是腐败产生的原因。

(二)政治权力视角。

阿克顿勋爵曾经认为权力必然导致腐败,不加限制的权力导致绝对的腐败。

腐败之文化根源探析

腐败之文化根源探析

腐败之文化根源探析反腐败是一场严肃的政治斗争,不仅表现在经济领域,也表现在思想文化领域。

尤其是我们正处在历史的转折时期,各种思潮纷繁陈杂,异常活跃,不同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不同的意识形态进行着激烈的较量,使反腐败面临各种文化危机,同时也加大了我国反腐败的难度。

因此从文化视角深入分析腐败根源,对于有效遏制腐败具有现实意义。

本文试从历史、外来、现实三个视角探析不良文化对腐败产生的影响。

一、中国历史文化糟粕与腐朽没落思想对腐败产生的影响历史文化是以往社会中所产生的,能对当时及以后的社会产生很大影响的观念,理论、价值规范、思维方式等在中国的历史文化中,有许多积极向上的文化为培养后人高尚的道{奢清操和无私奉献的精神提供了健康的精神沃土,但也有不少糟粕和腐朽思想制约着民族素质的提高,成为滋生腐败的养分。

一是民不与官贵争讼的思想.在封建专制时代,官和民的关系,是主人和奴仆的关系,许多朝代都有关于司法机构不得擅自逮捕和审问贵族与官吏的规定。

官吏和平民之间的这种不同的政治待遇,又在长期的封建等级制度的强化下,使民众形成了一种对官吏的敬畏意识,逐渐内化成为平民百姓人格的一部分。

“民不与官贵争讼”就是这种思维方式的生动写照所以、在封建王朝延续二千多年的历史长河中,很少有真正与已无关,为了伸张正义而去状告贪官的人这种民不与官贵争讼的传统政治心态,助长了许多官吏的骄横跋馗观念,致使他们敢于明目张胆地玩弄权术。

现在,我国民众的民主意识有了空前的提高,人们已敢起来揭露官员的劣迹,群众的检举控告已成为执纪执法机关查办案件的主要线索来源。

但是,不能否认明知官有劣迹面心存疑虑,不敢或不愿举报,甚至不敢或不愿作证的也大有人在。

究其原因,主要是少数领导干部中还在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容忍心态。

由于一些群众默许了滥用权力者的丑恶行径,导致少数为官者在搞腐败时无所顾忌,瓷意妄为,致使腐败之风愈演愈烈。

二是封建社会私有制的腐朽观念。

江泽民同志曾指出:“腐败这种现象,从本质上说是剥削制度、剥削阶级的产物”。

反腐产生的根源及其解决措施

反腐产生的根源及其解决措施

反腐产生的根源及其解决措施近年来,反腐败成为各国社会关注的焦点。

腐败行为既严重破坏了社会公平正义,也阻碍了经济发展和国家治理的效能。

为了根治腐败问题,我们不仅需要关注反腐的具体手段和措施,更应该深入探讨腐败产生的根源,并从根本上采取解决措施。

本文将分析腐败的产生原因,并探讨可行的解决措施,以期提供参考和借鉴。

一、腐败产生的根源1.权力失控权力乃是腐败产生的温床。

当权力未受到有效约束和监督时,容易滋生腐败行为。

这主要表现在权力运行不透明、决策过程缺乏公正及政府行为缺乏问责等方面。

权力失控是腐败产生的重要根源。

2.道德沦丧缺乏道德约束和道德意识的弱化也是腐败产生的原因之一。

当个体和社会的道德观念淡漠,价值取向扭曲时,各类不正之风便会滋生蔓延。

3.监管不力监管机构存在疏于履职、纵容腐败的现象。

监管环境不健全,职责、权限不清晰,容易让腐败分子逃脱惩罚,给予腐败行为可乘之机。

4.贪婪欲望个人贪婪欲望是腐败产生的重要因素。

当个体追逐金钱、权力等物质利益的欲望超过道义和法律底线时,就容易陷入腐败的泥潭。

二、解决腐败问题的措施1.加强法治建设通过法治建设,确立健全的法律体系和法规制度,对腐败行为进行严厉打击和制裁。

加大对腐败行为的查处力度,提高司法公正性和透明度,加强刑事责任追究制度,以法律手段有效遏制腐败的产生。

2.加强监督机制建立健全监督机制,加强对政府及其公职人员的监督和约束。

加大对权力运行的监管力度,确保政府决策透明化、公正化和合法化。

同时,加强公众对权力运行的监督与参与,推动社会各界共同参与反腐的努力。

3.倡导廉洁文化推动社会廉洁文化的建设,提高全民的道德观念和道德水平。

加强公民教育,培养正确的价值观和道德意识,建立健全道德评价体系,让廉洁成为一种时尚、一种精神追求,形成良好的社会风尚。

4.加强国际合作腐败无国界,跨国反腐合作势在必行。

各国应加强合作,分享反腐经验,打击跨国腐败行为。

同时,国际组织和国际社会应加大对腐败问题的关注和援助力度,为腐败问题的解决提供支持和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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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文化腐败的根源及其危害腐败是一种历史现象,自从生产力发展到人类进入阶级社会开始,就有了腐败。

我国漫长的奴隶社会广泛存在自不必说,而纵观中国封建社会两千多年的政治史,可以说是一部封建官僚的贪污史;历史发展到今天,就在我国社会主义各项改革不断深化之时,腐败也较为猖獗、泛滥。

正如英国学者保罗•哈里森谈到:腐败是大多数第三世界国家的恶性肿瘤,它吞食着人民与统治者之间相互信任的基础,使国家无力实施自己的法律和法规,改革即使在法律上通过了也很难实施。

中国的腐败,制度不够完善是一个重要原因,但是,中国文化本身才是腐败的根源,所以,要杜绝或减少腐败现象,如果不在中国文化自身上动手术,一切都是徒劳的。

我国的腐败现象近些年成了政治、社会学界关注的热点、焦点。

自然要研究、解决腐败问题,探求腐败根源成了第一要务。

政治学者们有许多理论研究成果,较多的是在政治、经济以及体制等方面寻找根源,而对于文化方面的根源,重视程度还似乎不够。

应该说,共产党和社会主义制度,是同任何腐败现象根本不相容的,只有共产党和社会主义才能从根本上抑制和清除腐败;然而事实上,在我国腐败现象并没有随着社会主义的建设、巩固和发展而销声匿迹,而且近一个时期在不少方面呈滋长、蔓延和发展的趋势。

也许有人要问,为什么?我们回答,仍要在剥削阶级和剥削制度中去找原因。

这并非阶级的偏见,而是存在的事实。

列宁也说过:旧社会在灭亡的时候,它的尸体是不会被装进棺材,埋进坟墓的,它在人们中间腐烂发臭,继续发生作用。

所以从历史的角度,特别是从传统文化的角度探讨腐败的根源,对我们认识、解决腐败问题有着积极的意义。

我国的社会主义从漫长的封建社会脱胎而来,长期的专制集权统治,儒、佛、道思想、小农经济的长期存在等等,都对我们有着深远的影响。

一、关于腐败的定义
腐败的定义颇多,但归结起来可以分为广义和狭义两种。

狭义的腐败指公共权利的非公共运用,是掌握公共权利的机关或工职人员利用职务和权利,谋取私人目的的而滥用公共权利的行为。

实际上,腐败并不仅限于此。

广义的理解,现实的腐败大致有三种表现:一是由于机关或领导干部的决策错误,导致国家和集体的大量损失,这种腐败危害最大,但不好找到元凶,因为他们也许好心办了坏
事,并非为私人之目的;二是国家干部得腐败,也就是所谓狭义的腐败,这种腐败最明显,也是人们最痛恨的;三是社会上不正之风,为干部腐败提供土壤,加油打气,并源源不断输送腐败人才,这种腐败的危害是隐性的,但它却是深深直根于社会中的毒瘤。

惩治腐败如果不把以上几种情况考虑进去,必然难以收到预期效果。

二、专制集权对我国的长期影响
封建专制在我国统治了两千多年,其影响异常深远。

邓小平曾指出:“权利过分集中于个人或少数人手里,多数办事的人无权决定,少数有权的人负担过重,必然造成官僚主义,必然要犯错误,必然要损害各级政府的民主生活、集体领导、民主集中制,个人分负责制等。

这种现象,同我国历史上封建专制主义的影响有关,也同共产国际实行的各国的工作中领导者个人高度集权的统治有关。

”专制主义的遗毒被历史带到了新中国,成了闻起来臭,吃起来香的“臭豆腐”。

我国目前出现的大多数腐败现象,正是钻了权利集中且又少受制约的结构漏洞。

我们在比较长的时间里,不适当地夸大了自己的权利,自以为意见正确,应该畅行无阻,不管是否合乎国家人民的利益,以权谋私更不在话下。

三、传统儒家文化的长期影响
中国自汉武帝“摆墨儒家,独尊儒术”以后,儒学一直是中国封建社会意识形态的正宗,在历史上甚至在现实中都产生着巨大而深远的影响。

从童蒙读物的《三字经》、《神童诗》、《增广贤文》,到科举考试四书五经,无不是对国民以封建纲常伦理道德的熏染。

对中国历史上愈演愈烈的腐败现象,儒家文化不啻为催化剂----通过不断地对官僚政治体制、社会价值标准和人们的观念施加影响,衍化出愈来愈精巧繁密的腐败行为。

儒家义利观的偏差在儒家的价值观中,历来是极端贵义贱利的,他要求人们“见利思义”、“舍生取义”。

这种义利观,重视义的社会调节作用,以普遍的道德规范制约人们对功利的追求,但由于过分强调道义的至上性,因而导致对功利意识的过度压抑。

可是现实生活总离不开物质利益,每个人都不得不关心他,这样往往就造成人格分裂或人格的两重性,内心追求的东西却是难以启齿并竭力否定的东西。

这显然不合情理,不解决基本的物质生活问题,清谈仁义礼善,这连儒家自己也办不到。

实际上,人们看到,秉承儒家文化传统的士大夫们是义利
兼得的,所以社会必然向他们看齐。

受这种价值影响,我们一般时间过分强调一个人的价值在于对社会的奉献,而不应该从社会索取,不能不说是腐败猖獗的根源之一。

中庸之道与以“和”为贵的偏差中庸一直是儒家的最高道德行为规范和价值标准。

它要求人们“居上不骄,为下不倍”、“中立不倚”,以此达到人际关系和社会的“和谐”。

这种以人际和谐为目的的追求的行为方式,使古代中国人没有决斗,不走极端,并形成一种雍容、驯服、和气、温良的和平性格。

强调对现实现世的执着把握,做什么事情“适可而止”,不必追根究底。

民众中拔尖、冒险者寡;而贪生混世、随波逐流、老于世故者多。

于是中庸与“知足常乐”,“安分守己”相吻合,不可避免地产生道德压抑,使部分中国人产生外宽而内刻薄,外雍容而内吝啬,外知足而内贪婪,外诚恳而内奸诈,外柔弱而内刚愎,外大众而内大私等相互对立的双重性格。

这种人知道“和气生财”,“吃亏是福”,遇到各种矛盾纠纷仍然不喜欢或不习惯上法院通过法律裁决,而宁愿通过亲朋好友或长者、尊者出面调和,以期待“大事化小,小事化了”。

他们也知道“天时地利”不如“人和”,对人一团和气,不得罪人,人人为我所用,其他的都好说。

这就导致有些人从中获得暴利而不被制裁,并能“传宗接代”。

如是,腐败岂有不“深入”之理?
四、法制观念的淡薄
中国有法的历史不可谓不长,战国时以韩非为首的法家就推行法治主义。

但法家的法治主义是仅仅把民众当成被支配、操纵、宰割的对象,把法律强加给民众而不管你知不知,懂不懂,心服不服。

这显然与儒家强调的“仁”存在矛盾,但因什么中国“内法外儒”的统治能够形成并延续呢?这就是如朱熹所说:“自秦始皇变法之后,后世人君....….皆不能易之,何也?曰,秦变法,尽是尊君碑臣之法,所以后世不肯变。

”儒家固然主张以德治、人治的方式来推行礼,但如借法律的力量来推行礼,自无损于礼之精神及其存在,其目的仍可同样达到。

这样,“礼”腐蚀了“法”,“法”强化了“礼”,礼法融合,法以礼为内容。

由于儒家是尊重人的,所以法治的实现就依托于人治之上,强调人的权力因素在实现法治中的重要作用,所以有“权势不可以借人,上失其一,臣以为百”之说(《外储说.右下》)因而这种法治必然是暴力为特征的严刑峻罚,带有“以刑去刑”、
“重狱轻讼”的色彩。

这样对于一般百姓来说分不清官与法有何不同,也就无能形成正确的法制观念,往往“屈死不打官司”,因而使不法行为屡屡得逞。

并且由于统治者“深于用法,果于杀人”,使全社会处于一种惊恐的气氛中,人人唯恐触犯了法律而被施以重型,结果中国人便主动扼杀了自我权利,按统治着的规定生活,宁肯茫茫碌碌无为,“难得糊涂”,也不明辨是非,于是社会公正之心消弥于无形。

由于法制依托于人治,往往会权大于法。

而今我们有些干部自己意见与法律规定不符时,也往往认为法律规定“有问题”,经常说的一句话就是:“法律也是人制定的嘛!”实际上也是有许多同志按权大于法在办事,当首长的指示与法律规定性勃时,宁肯不执行法律,而要不折不扣地执行首长指示。

“从事实看,一个个贪官‘绝对权力’的产生,都伴随着其他个人和组织的放弃权力和让与权力的过程。

......有人宁愿违背组织原则,背离法律规定也不原意对领导的意思说个‘不’字,怕什么?无非是怕丢了头上的‘乌纱帽’。

因而,所谓‘无人控制’兵不是没有人可以控制,而是没有人愿意冒丢官的危险去控制。

”看来违背法律而不得罪上级是不会丢官的;而违背领导意志就只有“下课”。

当官的都不相信法律,老百姓就更谈不上法制观念了,这种情况下,腐败不趁机蔓延就不正常了。

五、结束语
官员的腐败既是自身素质问题,也是社会风气问题。

自然经济占绝对统治地位的中国,商品经济从未得到过充分的发展,因而导致法律特别是私法不发达,法律观念淡薄和不普及,未能深入民间;长期不能摆脱父家长制和以家族或家庭为本位的法律体系,广大社会成员处于无权地位;君主专制下长期缺乏民主传统;农民的平均主义和迷信权威和皇权思想本身就属于封建思想体系;朋党政治的长期影响;因扼杀了竞争机制而形成了个人迷信和个人独裁的温床。

尽管新思潮竞相引入,但除去部分知识阶层,大众心理的变化并不显著,中国传统的依赖的权威人格并未改变。

在政治领域,人情关系、地域、派系、权谋仍是具有强大生命力的因素,构成了政治行为与社会人际交往怎么会不产生?反腐败是多么的困难。

我们只有在广大农村进行长期的深刻的政治经济大变革,用商品经济打破传统的小农经济,提高国民的整体思想觉悟,才能逐步铲除腐败生存的土壤,迎接黎明的曙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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