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强约束激励机制 推进绿色金融发展
中国银监会关于提升银行业服务实体经济质效的指导意见

中国银监会关于提升银行业服务实体经济质效的指导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已撤销)•【公布日期】2017.04.07•【文号】银监发〔2017〕4号•【施行日期】2017.04.07•【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银行业监督管理正文中国银监会关于提升银行业服务实体经济质效的指导意见银监发〔2017〕4号各银监局,机关各部门,各政策性银行、大型银行、股份制银行,邮储银行,外资银行,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其他会管金融机构,各协会:根据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决策部署,银行业要按照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原则,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深化改革、积极创新、回归本源、专注主业,进一步提高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和水平。
现就提升银行业服务实体经济质效提出以下具体指导意见。
一、围绕“三去一降一补”,提升银行业服务实体经济水平(一)深入实施差异化信贷政策和债权人委员会制度。
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切实提升经营管理的精细化程度,进一步完善区别对待、有保有控的差别化信贷政策,细化分类名单制管理。
对于长期亏损、失去清偿能力和市场竞争力的“僵尸企业”,以及包括落后产能在内的所有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产能,坚决压缩退出相关贷款,稳妥有序实现市场出清。
对于产能过剩行业中技术设备先进、产品有竞争力、有市场、虽暂遇困难但经过深化改革和加强内部管理仍能恢复市场竞争力的优质骨干企业,继续给予信贷支持。
要继续推广债权人委员会制度,进一步完善债权银行信息共享、客户评价、联合授信等机制,确保一致行动,加强与企业、地方政府之间的沟通协作。
(二)多种渠道盘活信贷资源,加快处置不良资产。
在深入推进去产能过程中,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增强主动服务意识,加强与地方政府协作,拓宽企业兼并重组融资渠道,积极运用重组、追偿、核销、转让等多种手段,加快处置不良资产。
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支持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展资产证券化、信贷资产流转等业务盘活信贷资源,鼓励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地方资产管理公司等积极参与不良资产处置。
“双碳”目标下区域绿色金融发展的机遇和挑战

“双碳”目标下区域绿色金融发展的机遇和挑战摘要:随着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提出,我国经济社会将全面进入绿色转型发展的关键时期。
本文通过梳理L区绿色金融发展现状,分析当前制约绿色金融深化发展的主要原因,提出金融机构应积极把握“双碳”目标下区域绿色金融发展的机遇和挑战,从制度架构、体制机制、产品服务、人才队伍等方面共同发力,以期提升绿色金融发展水平,助力”双碳“目标如期实现。
关键词:双碳绿色金融发展一、引言2020年9月,我国明确提出了2030年“碳达峰”与2060 年“碳中和”目标(以下简称“双碳”目标),这展现了我国为应对气候环境变化,全方位实施经济转型的重大决心。
“双碳”目标下,我国经济结构和经济社会运转方式势必会发生深刻变革。
绿色金融作为连接金融产业绿色经济的桥梁和纽带,在实现“双碳”目标过程中发挥着极为重要的作用。
L区作为海东市的核心区,踏着时代的铿锵步伐,以深入贯彻落实“四个扎扎实实”、“一优两高”等一系列重大战略部署的实际行动,通过坚持走“绿色、高端、品牌、质量”的兴农富民之路,产业绿色转型发展步伐不断加快,生态绿色底色更加鲜明,全区上下高质量发展正在迈上新的台阶。
二、L区绿色金融发展现状(一)坚持走绿色高质量发展道路,全区经济社会综合实力显著增强。
L区,位于Q省东北部湟水河中下游,区域总面积3050平方公里。
全区辖7镇12乡354个行政村14个居民委员会,常住人口为24.09万人。
截至2021年末,全区地区生产总值(GDP)120.26亿元,同比增长7%。
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17.9亿元,同比增长4.8%。
第二产业增加值43.03亿元,同比增长9.3%。
第三产业增加值59.33亿元,同比增长6%。
2021年,全区累计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26.05亿元,同比增长7.5%。
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5874元,同比增长 6.6%。
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4169元,同比增长10.1%。
数字技术助力绿色金融发展

数字技术助力绿色金融发展作者:樊月月来源:《今日财富》2022年第13期中共中央总体部署,以实现“碳达峰、碳中和”为目标,全面贯彻绿色发展理念,进行金融活动的系统性变革,数字技术成为实现双碳战略目标的有效途径。
文章通过探究绿色金融当前的发展现状,指出绿色金融在绿色融资、碳排放监测、普惠群体服务以及内部监管等方面存在着诸多问题,研究数字技术如何助力破解当前存在的难题,并从市场体系建设、低碳技术突破、风险防控标准、数字化生态等方面提出有建设性的对策建议,有助于促进我国绿色金融的稳定发展,打造数字绿色金融,促进绿色低碳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一、绿色金融的发展现状中国的绿色金融在实践和探索中取得了初步的成效,绿色金融市场参与主体日趋多元,绿色产品种类推陈出新,绿色金融市场快速发展,当前中国绿色金融发展跻身世界前列,主要涵盖了绿色信贷、绿色债券和绿色保险三个方面的发展。
绿色信贷是绿色金融的主体。
中国绿色信贷起步较晚,2017-2020年间,中国绿色信贷发展速度较快,绿色信贷政策日趋完善,绿色信贷规模呈现持续增长的态势,根据银保监会的公开数据显露,截至2021年末,国内21家主要银行绿色信贷余额达到15.1万亿元。
与此同时,在双碳战略驱动下,绿色债券的发行规模创下新高,市场潜力实现进一步释放。
绿色保险规模持续上涨,服务体系逐渐形成,保险产品不断加快绿色转型步伐,绿色保险在绿色金融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二、绿色金融当前存在的难题(一)绿色金融面临着信息不对称当前,绿色金融存在着信息不对称的问题,环保部门、銀行信贷部门以及企业三者之间的信息沟通不畅严重制约绿色金融的发展,企业的环境违法信息披露不及时、积极性不高,使得银行信贷部门无法有针对性地进行信贷投放,绿色金融投资失去了准确性和有效性,这可能促使企业的绿色资产断裂,影响企业绿色项目的发展。
同时,环保部门无法掌握全面的绿色环境信息,绿色环境信息披露不足,也进一步加剧了银行与企业间的信息不对称。
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发展的政策支持与激励机制

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发展的政策支持与激励机制随着全球对环境保护的关注不断提高,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发展政策支持与激励机制已成为各国关注的重要议题。
本文将探讨如何建立这样的机制,从而促进经济可持续发展和减少碳排放。
一、引言绿色低碳发展旨在通过减少温室气体排放和资源消耗,实现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双赢局面。
为了实现这一目标,政府需要制定相应的政策支持与激励机制,鼓励企业和个人投资于绿色低碳产业并采取相应的行动。
二、政策支持与激励机制的重要性建立健全的政策支持与激励机制对绿色低碳发展至关重要。
首先,它可以引导企业和个人转变行为方式,减少对环境的负面影响。
其次,政策的支持和激励可以促进技术创新和资源优化,推动绿色低碳经济的发展。
最后,政府在政策层面的支持与激励机制可以帮助企业降低成本,提高竞争力。
三、政策支持与激励机制的核心内容1. 绿色低碳标准与指标的制定为了引导企业和个人进行绿色低碳发展,政府可以制定绿色低碳标准与指标,例如能源效率标准、碳排放配额等。
通过设定合理的标准和指标,政府可以引导企业进行技术改造和行为调整,从而达到减少碳排放和资源消耗的目的。
2. 财税政策的优惠支持政府可以通过财税政策的优惠支持来鼓励绿色低碳发展。
例如,对于符合绿色低碳标准的企业和个人可以给予税收减免或者财政补贴。
此外,政府还可以设立绿色低碳专项基金,用于支持相关项目的研发和实施。
3. 制度建设与市场机制为了促进绿色低碳发展,政府需要建立健全的制度和市场机制。
例如,建立碳排放权交易市场,鼓励企业进行碳排放降低和碳资产交易。
此外,政府还可以建立绿色低碳金融体系,提供优惠的融资和债券支持,推动绿色低碳产业的发展。
4. 科技创新与人才支持绿色低碳发展需要科技创新和人才支持。
政府可以加大对绿色低碳技术研发的投入,并鼓励企业和高校开展合作研究。
此外,政府还可以提供相关领域的人才培训和奖励,吸引更多的人才参与绿色低碳产业的发展。
四、绿色低碳发展政策的效果与影响评估为了确保绿色低碳发展政策的有效实施,政府需要对其效果与影响进行评估。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鼓励和支持社会资本参与生态保护修复的实施意见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鼓励和支持社会资本参与生态保护修复的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22.10.23•【字号】青政办〔2022〕90号•【施行日期】2022.10.2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自然生态保护正文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鼓励和支持社会资本参与生态保护修复的实施意见青政办〔2022〕90号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委、办、厅、局: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鼓励和支持社会资本参与生态保护修复的意见》(国办发〔2021〕40号),充分调动全社会力量参与生态文明建设,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冰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经省政府同意,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冰天雪地也是金山银山理念,围绕坚定不移打造生态文明高地,坚持“保护优先、系统修复、规划引领、规范运作、改革创新”原则,激活释放政策红利,构建“谁修复、谁受益”市场机制,推动生态保护修复高质量发展,增强生态产品供给能力,为筑牢生态安全屏障、推动美丽青海建设作出积极贡献。
二、参与机制(一)参与内容。
鼓励和支持社会资本参与重点领域生态保护修复项目的投资、设计、修复、管护等全过程,开展区域生态保护修复的全生命周期运营管理,围绕生态保护修复开展生态产品开发、技术服务、产业发展、科技创新等活动。
社会资本主要参与政府为支出责任主体的生态保护修复,对有明确责任人的生态保护修复,由其依法履行责任义务。
(二)参与方式。
1.自主投资。
社会资本单独或以产业联盟、联合体等形式,出资开展单独生态保护修复项目或流域(区域)整体生态保护修复。
2.与政府合作。
社会资本可按照市场化原则设立生态修复基金,可以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等模式,投资生态保护修复项目。
3.公益参与。
鼓励个人、公益组织等与政府及其部门合作开展生态保护修复,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如何推动绿色金融体系的建立

如何推动绿色金融体系的建立在当今世界,环境问题日益严峻,气候变化、资源短缺、生态破坏等挑战不断威胁着人类的可持续发展。
在这样的背景下,绿色金融作为一种创新的金融模式应运而生,旨在引导资金流向环保、节能、清洁能源等绿色产业,促进经济的绿色转型。
然而,绿色金融体系的建立并非一蹴而就,需要政府、金融机构、企业和社会各方的共同努力。
政府在推动绿色金融体系建立中起着引领和规范的关键作用。
首先,政府应制定明确的绿色金融政策和战略。
通过出台相关法律法规,明确绿色金融的定义、标准和范围,为绿色金融的发展提供法律保障。
例如,制定关于绿色项目的认定标准,明确哪些项目属于绿色范畴,哪些不符合要求,避免模糊不清导致的市场混乱。
其次,政府要建立有效的激励机制。
可以通过财政补贴、税收优惠等政策手段,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绿色项目的支持力度。
比如,对开展绿色金融业务的金融机构给予税收减免,或者对绿色贷款给予贴息支持,降低绿色项目的融资成本,提高其市场竞争力。
再者,政府应加强监管。
建立健全绿色金融监管体系,对金融机构的绿色金融业务进行监督和评估,确保资金真正流向绿色领域,防止“漂绿”等现象的发生。
同时,加大对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维护绿色金融市场的秩序和公信力。
金融机构是绿色金融体系的核心参与者,应积极创新和优化金融产品与服务。
一方面,开发多样化的绿色金融产品。
除了传统的绿色信贷,还应推出绿色债券、绿色基金、绿色保险等多元化的金融工具,满足不同绿色项目的融资需求和投资者的风险偏好。
另一方面,金融机构要加强风险管理。
由于绿色项目往往具有较长的投资回收期和较高的不确定性,金融机构需要建立完善的风险评估和管理体系,准确评估绿色项目的风险和收益,合理定价,保障自身的稳健运营。
同时,金融机构还应加强内部能力建设,培养专业的绿色金融人才队伍。
提高员工对绿色金融的认识和理解,提升业务水平和服务质量,为绿色金融的发展提供有力的人才支持。
企业作为资金的需求方,在绿色金融体系中也扮演着重要角色。
我国绿色金融发展建议

绿色金融发展建议绿色金融:是指为支持环境改善、应对气候变化和资源节约高效利用的经济活动,所提供的金融服务。
以下是一些倡导绿色金融发展的建议:1.强化政策引导和激励机制:相关部门应出台相关政策,鼓励金融机构增加对绿色、低碳、循环经济的支持,如给予税收优惠、财政补贴等。
同时,建立绿色金融评价体系和奖惩机制,引导金融机构将更多资源投向绿色产业。
2.加强绿色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金融机构应加大绿色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的力度,开发符合绿色产业特点的金融产品和服务,如绿色信贷、绿色债券、绿色基金等,满足绿色产业的多元化融资需求。
3.提升绿色金融风险管理能力:金融机构应加强对绿色产业的风险评估和管理,建立完善的风险管理体系,有效防范和化解潜在风险。
同时,加强与环保、能源等相关部门的沟通协作,共同推动绿色金融的健康发展。
4.推动绿色金融国际合作与交流:加强与国际绿色金融组织、机构和企业的合作与交流,学习借鉴国际先进经验和做法,推动我国绿色金融与国际接轨,提升我国在全球绿色金融领域的影响力和话语权。
5.增强公众绿色金融意识:通过各种渠道和方式,普及绿色金融知识,提高公众对绿色金融的认知度和参与度。
鼓励企业和个人积极参与绿色金融活动,共同推动绿色低碳发展。
6.建立完善的信息披露和共享机制:加强绿色金融信息披露和共享机制建设,提高信息透明度和可比性。
建立跨部门、跨行业的信息共享平台,促进绿色金融相关信息的交流与共享。
7.加强绿色金融人才培养和引进:加大对绿色金融人才的培养和引进力度,建立完善的人才培养和激励机制。
通过专业培训、国际交流等方式,提高绿色金融从业人员的专业素质和综合能力。
倡导绿色金融发展需要相关部门、金融机构、企业和公众等多方面的共同努力和协作,共同推动绿色低碳发展,实现经济可持续发展目标。
舟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金融支持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系列行动方案的通知

舟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金融支持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系列行动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舟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1.05.10•【字号】舟政办发〔2021〕43号•【施行日期】2021.05.2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宏观调控和经济管理正文舟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金融支持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系列行动方案的通知舟政办发〔2021〕43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功能区管委会,市政府直属各单位:《金融支持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系列行动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金融支持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系列行动重点任务清单舟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1年5月10日金融支持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系列行动方案为深入贯彻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金融工作的决策部署,发挥金融支持我市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作用,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一)加强金融服务保障。
2021年,贷款余额增长15%以上。
直接融资超120亿元,推动1家企业报会,力争1家企业实现IPO;力争保险业增长5%以上。
(二)降低企业融资综合成本。
2021年,新增普惠小微首贷户2000户,信用贷款和无还本续贷业务量不低于上年;贷款平均利率低于全省平均水平,政府性融资担保费率力争下调至1.2%以内。
(三)推动自贸区金融改革。
2021年,力争大宗商品交易额8000亿元,油品交易额6000亿元,跨境人民币结算1100亿元,融资租赁业务规模450亿元。
(四)推动金融风险加速出清。
2021年,力争年末不良率控制在2%左右;严厉打击逃废债行为,保持打击非法金融活动高压态势。
二、重点工作措施(一)开展提升金融服务专项行动。
1.保持融资总量合理增长。
贯彻稳健货币政策,贷款余额增长15%以上。
普惠小微企业贷款延期还本付息、信用贷款支持政策延至2021年底。
推进“双保”应急融资常态化。
2.建立重点领域金融支持机制。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Management经管空间0702012年7月 增强约束激励机制 推进绿色金融发展浙江商业职业技术学院 牟惠萍摘 要:绿色金融是金融可持续发展的内在需求,我国目前在这方面已经取得一些进步。
但是,由于缺乏相应的法律政策措施,企业缺乏足够的约束激励机制,污染企业未能承担足够的成本和风险,环保企业不能获得相应收益,相应地也导致了金融机构从事“绿色金融”的动力不足,而金融监管当局又缺乏足够的激励措施,未能激发金融机构的积极性。
本文针对这一问题,提出了增强约束激励机制,从政府相关制度改革,金融监管机构自觉推进及建立完善相关市场几个方面推进绿色金融发展。
关键词:绿色金融 约束激励机制 企业 金融机构中图分类号:F83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5800(2012)07(b)-070-021 我国绿色金融发展状况2009年12月,中国银监会主席刘明康在“2009中国金融论坛”上指出,银行业要成为低碳理念推广的“践行者”,要成为低碳金融服务的“创新者”。
旗帜鲜明地支持低碳金融服务创新。
在2010年银监会出台的《关于进一步做好支持节能减排和淘汰落后产能金融服务工作的意见》中,要求严格审核高耗能、高排放企业的融资申请,对产能过剩、落后产能以及节能减排控制行业,要合理上收授信权限,特别是涉及扩大产能的融资,授信权限应一律上收到总行。
对不符合国家节能减排政策规定和国家明确要求淘汰的落后产能的违规在建项目,不得提供任何形式的新增授信支持。
近几年,银行业金融机构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履行金融业社会责任,致力于创新信贷服务机制,发展“绿色信贷”业务,减少高耗能、高排放产业信贷投放,支持产业结构的调整、优化和升级。
根据银监会统计部数据,目前我国主要商业银行在高耗能产业中的贷款增速已经大大低于同期贷款平均增速,信贷结构调整成效明显。
具体从各大银行来看,2008年10月31日兴业银行宣布采纳赤道原则,2009年12月其首个“原则运用项目”启动,该行还与IFC(国际金融公司)联合在国内首创推出能源效率融资项目,支持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实施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项目的融资需求,截至2009年上半年共贷款42亿元。
2010年,浦发银行发布了“建设低碳银行倡议书”,中国光大银行4月与北京环境交易所签订了《中国光大银行碳中和服务协议》,主动实施低碳战略。
在贷款方面,民生银行创新推出了基于CDM(清洁开发机制)的节能减排融资项目。
在理财产品方面,中国银行和深圳发展银行率先推出挂钩排放权交易的理财产品。
从市场来看,2008年,中国相继成立了上海环境能源交易所、北京环境交易所、天津排放权交易所,迈出了构建碳交易市场的第一步。
另外,作为试点,浙江省目前在10个市的25个县正式开展了排污权交易,已累计开展交易882笔,交易金额2.9亿元,各商业银行开办了排污权抵押贷款,截止2010年8月底,此类贷款余额达1.93亿。
据估算,我国在“十一五”期间的节能投资总额累计达6000亿元人民币以上,而这无疑对于金融业来说是一个巨大的机遇。
从长期来看,国家产业政策加大了对节能环保型行业的支持,自然资源的不可再生性决定了节能环保型企业才能得到长期发展。
金融行业要获得长远利益,必须加大对符合环保要求行业的投入,从而保证其长远盈利。
总的看来,虽然我国金融业在“绿色信贷”方面已经开展了一些工作,但是我们必须清醒地认识到,从“绿色信贷”到“绿色金融”其间还存在很大的差距。
2 影响我国绿色金融发展的主要原因2.1 政府方面首先,绿色金融的法律法规保障体系尚未建立。
我国在绿色金融方面的法律法规的制定和实施相对落后,缺乏有效的,具有实际可操作性的相关环保法律,惩处力度不够,从而造成对企业约束的无力。
其次,产业体系改革及地方政绩考核改革有待完善。
哥本哈根会议上,我国政府在此前提出的减排40%~45%“效率目标”的基础上,进一步公布了中国碳排放的峰值年份“2030年~2040年”。
也就是说,随着GDP 的增长,今后排放量还会增长。
可见,正是由于我国的产业结构状况,造成了以重化学工业信贷为主导的产业信贷结构。
也正是目前的产业结构,造成一些地方的财政收入主要来源于污染企业,在当前的体制下,地方政府和企业之间存在着密切的利益关系,对于重要财政收入来源的企业,很容易出现地方保护主义。
另外,目前对地方官员政绩的考核主要是看其在任期间地方GDP 的增长情况,以此作为其升迁的依据。
由于很多“绿色项目”往往建设周期长,初期投入大,前期经济效益不明显,难以在官员在任期间“出彩”,而一些重化工企业却往往能够在短期内创造出明显的经济效益,致使现在仍在一些地方引进或保护污染企业,对环保部门的查处进行干预,从而由政府承担了企业的污染风险。
当然,现在国家也将节能减排指标的完成情况作为对地方考核的一项指标,但是这种只重量不重质的考核,是很容易通过一些暂时性的做法完成的,并不能对地方的产业结构产生明显影响。
2.2 企业方面对企业的约束和激励主要都是与成本—收益和资金相关的。
从成本来看,企业污染问题是典型的“外部负效应”,即污染企业承担的成本小于社会成本。
在现行法律制度框架内,污染企业承担了很少的治污成本,没有完全承担企业的污染风险,甚至由于和地方政府间的经济利益关系,不存在由于严重污染而被关闭的风险。
污染企业由于少了风险和治污成本,经营状况甚至可能反而好于普通企业。
而一些环保型项目由于缺少鼓励性经济扶持政策,短期经济效益难以显现。
作者简介:牟惠萍(1975-),女,浙江三门人,浙江商业职业技术学院副教授,上海财经大学经济学硕士,主要从事金融监管研究。
Management经管空间 2012年7月071从收益来看,企业主要受市场需求的约束。
市场需求者往往会为追求价廉物美的产品而不得不放松对生产企业在环保方面的约束。
污染企业由于没有承担其全部成本,使得其在价格方面具有竞争力,从而为企业带来可观的效益。
从资金来看,无论是直接融资还是间接融资,资金提供者都需要充分考虑风险,环境风险因素在目前也应纳入投资回报的考虑中,而投资者对环境风险的了解主要来自于相关信息的披露。
虽然我国早在2001年,国家环保局就联合证监会公布了《上市公司环境审计公告》。
2003年,又公布了《上市公司或股票再融资进一步环境审计公告》,以及《上市公司环境信息披露的建议》,但从实际情况看,相关信息的披露仍不够及时和充分。
另外,作为企业间接融资的主要资金供给者的银行,在贷款的审查过程中,仍未能对企业的生态信用等级形成有效的评定,从而未能有效影响污染企业的资金链。
2.3 金融机构方面商业银行作为一种特殊的金融企业,确实要承担一定的社会职责,但是它首先是企业,“安全性,流动性,效益性”是其最基本的经营原则,追求利润是它最大的动力。
如果由于产业结构原因,地方存在大量污染企业,而污染企业又承担了较低成本,其经济效益反而好于环保企业甚至好于普通企业,那么迫于市场份额和赢利的压力,其发展“绿色金融”的动力就会不足。
另外,目前的金融监管主要着眼于对严重污染企业信贷的遏止方面,并没有对“绿色金融”进行单独的统计考核和相应的激励措施。
综合以上几方面的分析,可以看出:我国的产业结构使得在一定时期内污染企业仍然存在,而由于污染企业承担的成本和风险较少,其效益不受明显影响,因此所受约束较少,其投资冲动难以遏止,基于利益考虑的银行,其“绿色金融”的动力也就不足。
因此,要推进“绿色金融”发展的关键在于增强对污染企业的约束机制和环保企业的激励机制,影响企业的成本和收益和风险,进而增强与企业经济利益密切相关的银行的约束机制,同时进一步增强对金融机构的激励机制,以进一步推进“绿色金融”的发展。
3 推进绿色金融发展的建议3.1 政府加快改革步伐,制定完善相关法律政策(1)加快经济改革。
从世界范围来看,经济结构变迁和经济发展模式变革成为了各国的普遍共识。
在国际经济往来中,温室气体排放、能源消耗和环境污染也逐渐成为发达国家对我国设置新型贸易壁垒的重要依据。
在国内,作为我国经济结构转型的重要突破口,可持续发展思路、科学发展观、生态文明、包容性增长方式等理念已经构成了我国经济发展范式的主要基调,为此,我们应该沿着这个方向,加快制度安排和观念转换,加快对产业体系、行业体系与投融资体系进行的改革,为绿色金融创造良好的经济环境。
(2)同时改革地方政绩考核办法。
除了建立环境污染问责制,更应该着眼于地方经济的长远发展,组织专家对地方官员在任期间的作为对地方未来发展的影响作科学评估,以此作为依据,建立动态追踪制。
只有减少地方对污染企业的保护,才有可能使这些企业真正承担污染风险,从而能够形成企业的自我约束,也能够约束金融机构在金融活动中的行为。
(3)尽快建立相关法律制度。
1980年,美国“超级基金法案”要求企业必须为其引起的环境污染承担责任,使得银行不得不高度关注和认真防范因放贷可能引起的潜在环境风险。
我国应该加快相关环境保护的立法进程,加大惩处力度,通过法律形式使污染企业承担更多的成本,从而促使企业在对比成本的情况下,投入更多的治污成本。
在财政税收政策上对绿色金融予以支持。
一方面,改革资源税,影响污染企业的成本,对企业形成约束,同时,加大对企业环保技改项目的支持力度,鼓励企业减少污染。
另一方面,可以考虑降低金融机构在绿色金融项目中的营业税税率以及相关的所得税税率,允许相关贷款拨备税前列支,以此激励金融机构开展“绿色金融”业务。
3.2 金融监管机构应自觉推进“绿色金融”(1)形成相关激励措施。
“绿色金融”是金融可持续发展的内在要求,这已经在业内达成共识。
金融企业面向市场,其行为除考虑社会责任外,更多受市场利益的驱使。
从目前金融监管机构出台的相关措施来看,以约束措施居多,为此,建议金融监管机构增强激励机制,促使金融机构自觉开展相关业务。
监管部门可对绿色金融贷款进行单列统计,分类考核,鼓励银行资金投入到绿色、低碳、环境友好的项目中。
监管部门区别对待“两高一资”项目信贷。
对一些在地方经济占重要地位的重污染的钢铁、水泥、化工等项目,可以通过鼓励、扶持节能减排等方式,帮助企业以对环境、社会负责任的方式发展。
(2)形成相关指导制度。
金融监管机构出台绿色金融的认证规则、机制,为金融机构介入低碳项目提供指导。
各地方金融监管机构可集中编制绿色信贷等相关指导目录,为地区金融机构开展绿色金融提供方向。
形成国内金融业的行业基准,这有利于统一市场标准,促进市场各利益相关方的可持续发展。
深化绿色信贷机制,引入生态信用决策机制,将企业的生态环境影响引入其信用记录,并形成资源共享,并鼓励金融机构在对企业项目融资中启动利益相关者互动机制。
3.3 建立并完善相关配套市场在市场经济体制里,市场是最好的约束者和激励者,只有在市场里有收益,无论是一般的企业还是金融机构,才会有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