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 双体系考核制度-责任考核
“两个体系”建设考核奖惩制度

“两个体系”建设考核奖惩制度第一章目的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进一步落实“一岗双责”“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强化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与生产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各项激励措施,防止发生生产事故,确保安全生产,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完善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2016〕36号)的通知精神,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及所有人员。
第三章考核方式(一)、每年年底由总经理及各单位负责人组成考核组,对公司进行“双体系”建设综合性检查,根据检查结果对各单位及人员进行考核;(二)、每半年由安全生产办公室对各单位及所属岗位人员进行考核,采用对岗位员工进行提问及闭卷式考试的方法进行,作为年终考核的依据。
第四章考核标准(一)、检查考核按照公司制定的《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体系》、《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以及《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制度》等。
(二)、应熟悉自己岗位的风险点和管控级别、管控措施,及时对本岗位隐患排查;对本岗位的隐患排查仔细、认真;整改工作落实到位同时在安全监管群中报出具体的排查时间及整改情况;双体系安全知识考试员工达到70分,班组长以上人员达85分以上。
第五章奖惩办法(一)、考核:1、违反公司《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基础管理考核细则》以及《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制度》,每项次考核50元。
2、对本岗位风险点和管控级别、管控措施回答不清楚,掌握不熟练、考试不达标,每人、每项次考核50元。
3、公司安全科对各岗位进行安全隐患排查,排查出的隐患且岗位、车间未排查出或者排查出未在公司安全监管群中公布的,对岗位责任人考核50元,车间主要负责人考核50元。
(二)奖励1、认真贯彻和执行《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基础管理考核细则》以及《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制度》的,本年度未出现安全事故的车间、班组,被评为优秀管理单位、和谐班组。
双体系建设运行考核奖惩制度

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及运行考核制度1.目的为保障公司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以下简称双重预防体系),在建设及运行过程中,各项工作的规范化、科学化、制度化、标准化,确保体系建设成功并有效运行,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所有部门和人员。
3.职能职责3.1 公司主要负责人负责组织建立、修订、批准并不断完善本制度,负责监督本制度的有效执行。
3.2 公司安全管理人员参与制定、解释本制度,并对相关部门、人员进行教育培训,对各部门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及运行情况进行监督,提出考核意见,经总经理批准后实施。
3.4 其他各部门负责本部门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及运行具体各项工作,并保证双重预防体系在本部门有效实施运行。
4.0 考核标准4.1 奖惩原则及方式方法4.1.1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实事求是进行奖惩,并接受全员监督,任何员工有异议均可提出,考核方式方法主要通过现金激励或负激励。
4.4.2 考核方式方法:管理层主要由公司总经理每月组织开展;操作员工主要由车间主任组织开展,每月实施一次,报公司集中给予兑现。
4.2 奖惩标准4.2 风险分级管控考核奖惩4.2.1对危险点排查不细致、不全面,存在应付现象或提交不积极,未按要求建立清单,扣罚责任部门或相关人员50-100元。
4.2.2危险源辨识分析未逐个进行,辨识分析不具体、不全面,岗位人员不熟知危险源辨识和分析情况,存在应付现象或提交不积极,未按要求建立清单,扣罚责任部门或相关人员100-200元。
4.2.3风险评价未结合部门实际,评价不合理、评价级别不准确,未掌握重大风险内容、不熟知风险评价规则,存在应付现象或提交不积极,未按要求建立清单,扣罚责任部门或相关人员100-200元。
4.2.4风险控制措施与实际不符、可操作性差、未得到有效落实或遗漏,岗位人员未参与控制措施制定、未掌握自身岗位相关控制措施,存在应付现象或提交不积极,未按要求建立清单,扣罚责任部门或相关人员100元。
双重预防体系运行管理考核制度

双重预防体系运行管理考核制度双重预防体系是指在企业管理中,建立从管理环节到运营环节的全程控制和防范机制,以确保企业在运营过程中能够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从而降低风险和提高管理效率。
而双重预防体系的运行管理考核制度则是为了有效地实施双重预防体系,在企业内部建立一套科学、合理的考核制度,从而确保双重预防体系的有效运行。
下面将从制度建设、考核内容、考核方法、考核结果和改进措施等方面来介绍双重预防体系运行管理考核制度。
一、制度建设双重预防体系运行管理考核制度的制定需要充分考虑企业的实际情况和管理需要,确保其科学性和适用性。
在制定制度之前,需要明确考核的目标和原则,并确定规章制度和具体的考核指标。
制定过程中还需要广泛征求各级员工的意见和建议,确保制度的公平公正性。
二、考核内容1.组织架构:考核企业组织架构是否合理、岗位职责是否明确等。
2.制度规范:考核企业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是否科学合理、是否得到有效执行等。
3.工作流程:考核企业各项工作流程是否科学合理、是否健全等。
4.操作规范:考核企业各项操作规范是否规范、是否得到很好地执行等。
5.信息管理:考核企业信息的收集、分析和应用是否符合双重预防体系的要求等。
6.风险控制:考核企业对可能发生的风险进行预防、控制、监督和处理的能力等。
7.持续改进:考核企业对双重预防体系的持续改进和创新的能力等。
三、考核方法1.文件审查:对企业内部的各项规章制度进行评审,检查是否符合要求。
2.现场检查:对企业的实际操作进行现场检查,评估其情况是否符合要求。
3.访谈调查:对企业员工进行访谈了解其对双重预防体系运行管理的认知和实践情况。
4.数据分析:对企业相关数据进行分析,评估企业在双重预防体系的运行管理方面的表现。
四、考核结果双重预防体系运行管理考核制度的考核结果应具有可操作性,即能够对问题的具体情况进行准确的描述和分析。
同时,考核结果需要具有科学性和实用性,能够为企业提供有针对性的改进建议。
安全双体系考核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加强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提高企业安全管理水平,确保企业安全生产形势稳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各区队、各班组及全体员工。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安全生产方针,以安全生产责任制为核心,以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体系(以下简称“双体系”)为抓手,强化考核奖惩,确保企业安全生产。
第二章考核内容第四条考核内容主要包括以下方面:(一)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二)安全风险分级管控情况;(三)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四)安全教育培训情况;(五)安全投入与使用情况;(六)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情况;(七)事故报告、调查、处理和统计分析情况;(八)其他应当考核的内容。
第五条考核内容的具体指标和评分标准由公司安全管理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制定。
第三章考核程序第六条考核工作由公司安全管理部门组织实施,其他部门、区队、班组及员工积极配合。
第七条考核工作分为年度考核和日常考核。
(一)年度考核:每年底进行一次,考核结果作为企业领导班子和员工年度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
(二)日常考核:每月进行一次,考核结果作为月度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
第八条考核程序如下:(一)各部门、区队、班组及员工按照考核内容进行自查自评;(二)公司安全管理部门对自查自评结果进行审核;(三)公司安全管理部门组织专家对考核结果进行评审;(四)公司领导审批考核结果。
第四章奖惩第九条对在安全生产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一)对年度考核优秀单位和个人,给予物质奖励和荣誉称号;(二)对在隐患排查治理、安全风险分级管控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十条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造成安全事故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依规追究责任,给予通报批评、经济处罚等处理。
第五章附则第十一条本制度由公司安全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双体系建设考核奖惩管理制度》

《双体系建设考核奖惩管理制度》双体系建设是指在企业中同时建立职能型管理体系和项目型管理体系,以提高企业的综合管理水平和效能。
而考核奖惩管理制度是指为了激励员工的工作表现和努力,以及约束员工不良行为而制定的一系列规章制度。
下面是一份《双体系建设考核奖惩管理制度》的范例,供参考:一、考核制度的目的和原则1.目的:通过考核奖惩管理制度,激励员工提升工作表现,推动双体系建设,提高企业的竞争力。
2.原则:公平公正、激励优先、约束严格、结果导向。
二、考核指标和权重1.双体系建设指标:包括职能型管理体系建设和项目型管理体系建设,权重分别为50%。
2.职能型管理体系建设指标:(1)制度建设:包括制度完善度、流程规范化等,权重为30%。
(2)人员培训:包括培训计划、培训执行等,权重为20%。
3.项目型管理体系建设指标:(1)项目计划:包括项目计划合理性、可行性分析等,权重为20%。
(2)项目执行:包括项目进度、质量控制等,权重为30%。
三、考核周期和方式1.考核周期:每年进行一次全员考核。
2.考核方式:综合评价法,通过定期考核、自评、上级评价、同事评价等多方面评估。
四、奖惩制度1.考核奖励:(1)针对优秀表现:由公司设立奖金、奖状、荣誉称号等形式进行表彰,并记入个人档案和个人评价中。
(2)针对团队成果:公司通过集体奖励、团队建设活动等方式进行表彰。
2.考核惩罚:(1)针对不良表现:通过降薪、停职、辞退等方式进行惩罚。
(2)针对不良行为:通过扣减年终奖金、警告、降职等方式进行惩罚。
五、评估和改进1.评估:每年对考核奖惩管理制度进行评估,确保其有效性和公正性。
2.改进:根据评估结果,及时调整和改进考核指标和方式,提高管理制度的科学性和灵活性。
六、注重激励与约束的平衡1.激励与约束平衡原则:在考核中既要激励员工为企业做出更大贡献,也要约束员工不良行为,保持组织的稳定和合规性。
2.激励措施:通过薪酬激励、晋升机会、培训机会等激励措施,激发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力。
“两个体系”考核奖惩管理制度重点

“双重预防体系”考核奖惩管理制度1. 目的为贯彻执行“双重预防体系”建设方针、目标,落实”双重预防体系”建设责任制,确保生产安全顺利进行,将”双重预防体系”建设考核与奖励、惩罚有机地结合起来,促进”双重预防体系”建设管理水平的全面提高,使”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工作规范化、科学化、制度化、标准化,特制定本制度。
2.法律依据2.1鲁安办发(2016 10号《加快推进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两个体系建设工作方案》)2.2《关于深化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快整治严执法集中行动推进企业安全风险管控工作的通知》(鲁安办发2016 16号)2.3《关于建立完善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的通知》(鲁政办字2016 36号)2.4《关于实施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指南构建双重预防机制的意见》(国务院安委办2016 11号文)2.5《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中发办2016 32号文)2.6 GB/T2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规范》2.7 GB/T13861《生产过程危险和有害因素分类与代码》2.8《关于危险化学品企业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治理暂行办法》的实施意见》(安监总管三2010 186号)2.9《山东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省政府令第303号,2016年修订版)2.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所有部门和人员的”双重预防体系”建设考核奖惩管理。
3.考核依据3.1双重预防体系建设考核结合公司安全管理及绩效考核情况。
双重预防体系考核要和责任制考核并行,考核结果与员工工资薪酬相挂钩。
3.2安环部定期进行”双重预防体系”建设绩效考核。
3.3安环部执行公司级安全考核与奖惩,重大安全责任事项的考核报总经理审批。
3.4各部门负责本部门”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工作的绩效考核,部门负责人负责监督。
4.“双重预防体系”考核的范围及标准:4.1范围:公司各部门及全员4.2标准:由安环部制定双重预防体系考核评分表,总分100分进行月度考核。
双重预防体系奖惩考核规章制度

双重预防体系奖惩考核规章制度一、总则二、考核对象所有公司员工均适用本考核制度。
三、考核内容1.绩效考核:根据员工岗位工作职责和目标任务,对员工的工作成绩、工作态度、工作能力、团队合作等进行评估,将员工绩效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
2.考勤考核:对员工的出勤情况、迟到早退、请假等进行考核,将员工考勤分为勤勉、正常、偶尔迟到早退、频繁迟到早退四个等级。
四、考核标准1.绩效考核标准:根据员工岗位工作职责和目标任务,制定具体的考核指标和标准,对各项工作进行评估,员工需达到或超过标准,方可获得相应级别的绩效评价。
2.考勤考核标准:公司规定的正常工作时间为每天上午9:00至下午6:00,员工需按时到岗并完成工作。
迟到早退、请假等情况会影响考勤评分。
五、奖惩措施1.绩效奖励:对绩效考核优秀和良好的员工给予奖励,包括薪资调整、奖金、晋升等。
2.考勤奖励:对考勤勤勉和正常的员工给予奖励,包括通报表扬、加薪、调整工作时间等。
3.绩效惩罚:对绩效考核合格和不合格的员工进行相应的惩罚,包括降薪、取消奖金、降职等。
4.考勤惩罚:对频繁迟到早退和偶尔迟到早退的员工进行相应的惩罚,包括扣减工资、通报批评等。
六、考核周期和频次1.考核周期:每年为一个考核周期。
2.考核频次:绩效考核和考勤考核每年各进行两次,分别在上半年和下半年进行。
七、评估程序1.绩效考核:由员工的直接上级负责进行绩效评估,评估结果由员工的直接上级和部门经理共同确认。
2.考勤考核:由人力资源部门负责进行考勤评估,根据员工的考勤记录和请假情况进行评估。
八、监督和申诉1.考核结果及时公布并告知员工,并且员工有权了解本人考核得分和绩效评价等信息。
2.公司设立监督机构,接收员工的申诉和投诉,对考核过程中的不公正现象进行调查和处理。
九、修订和生效1.本规章制度的修订和解释权归公司的人力资源部门所有。
2.本规章制度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以上为双重预防体系奖惩考核规章制度,如有违反规定的行为将会受到相应的处罚。
双重体系考核奖惩制度

双重体系考核奖惩制度“双重体系”奖惩考核制度1目的为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目标,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XXX(以下简称本公司)“双重体系”建设的顺利进行,将“双重体系”建设培训考核与奖励、惩罚有机地结合起来,促进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的全面提高,使安全生产工作规范化、科学化、制度化、标准化,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所有员工的“双重体系”建设考核奖惩管理。
3考核依据3.1“双重体系”领导小组按照“双重体系”建设培训计划对相关人员进行培训教育。
3.2“双重体系”领导小组按照隐患排查计划定期对相关部门及人员进行检查。
3.3“双重体系”领导小组负责对公司级进行“双重体系”建设考核与奖惩,重大安全责任事项的考核报总经理审批。
3.4各部门卖力本部门“两重体系”建设的绩效考核,平安员卖力监督。
4实施细则4.1普通规定4.1.1公司年终总结时,由各部门按照考核情况推荐,安全管理办公室按照奖惩细则审核,提出奖励建议,报总经理批准,给予奖励。
4.1.2对“两重体系”建设有特殊进献者,由部门推荐,公司平安生产领导小组审议,总经理批准给予奖励。
4.1.3发生安全事故后,由公司“双重体系”领导小组明确责任,确定责任人,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处理,对责任部门、责任人、相关人员进行处罚。
4.1.4所罚款子由被罚部门或个人按公司有关规定到财务部门缴纳,不得摊入生产成本。
4.1.5保持公平、公正、公布的原则,实事求是进行赏罚,并接受全员监督。
4.1.6安全管理办公室负责编制、修订本制度,公司“双重体系”领导小组审核,总经理批准后实施。
4.2奖励凡具有以下情况之一者,按其功绩大小,分别给予精神表扬或物质奖励。
4.2.1认真执行“双重体系”建设管理方针、政策、法律和规定,在“双重体系”建设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年终总结被评为优秀的部门和个人,各奖励1000元和800元。
4.2.2对“双重体系”建设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的部门和个人,每半年至少汇总一次,经相关职能部门评估后,根据综合评审等级给予50-1000元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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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S-CARE-01
社会责任及EHS手册
(1.0版)
制订:
审批:
2020-1-1发布2020-1-1实施
“双重预防体系”建设考核奖惩制度
1目的
为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目标,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双重预防体系”建设的顺利进行,将“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培训考核与奖励、惩罚有效地结合起来,促进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的全面提高,使安全生产工作规范化、科学化、制度化、标准化,特制定本制度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所有员工的“双重预防体系”建设考核奖惩管理3考核依据
3.1“双重预防体系”领导小组按照“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培训计划对相关人员进行培训教育
3.2“双重预防体系”领导小组按照隐患排査计划定期对相关部门及人员进行检査。
3.3“双重预防体系”领导小组负责对公司级进行“双重预防体系”建设考核与奖惩,重大安全责任事项的考核报总经理审批。
3.4各部门负责本部门“双重预防体系”建设的绩效考核,安全员负责监督
4实施细则
4.1一般规定
4.11公司年终总结时,由各部门按照考核情况推荐,安全管理办公室按照奖惩细则审核,提出奖励建议,报总经理批准,给予奖励。
4.1.2对“双重预防体系”建设有特殊贡献者,由部门推荐,公司
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审议,总经理批准给予奖励。
4.13发生安全事故后,由公司“双重预防体系”领导小组明确责任确定责任人,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处理,对责任部门、责任人相关人员进行处罚。
4.1.4所罚款项由被罚部门或个人按公司有关规定到财务部门缴纳,不得推入生产成本。
4.15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实事求是进行奖惩,并接受全员监督。
4.1.6安全管理办公室负责编制、修订本制度,公司“双重预防体系”领导小组审核,总经理批准后实施。
4.2奖励
凡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按其功绩大小,分别给予精神表扬或物质奖励。
4.2.1认真执行“双重预防体系”建设管理方针、政策、法律和规定,在“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年终总结被评为优秀的部门和个人,各奖励1000元和800元。
4.2.2对“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的部门和个人,每半年至少汇总一次,经相关职能部门评估后,根据综合评审等级给50-1000元奖励。
4.2.3由于认真检查,及时发现重大事故隐患,采取有效措施积极参与抢险救灾,避免重大火灾、爆炸、人身伤亡、装置停产、主要设备损坏以及有其它显著成绩者,奖励500元
4.2.4为保证安全生产,积极提出合理化建议,经有关部门审查确有较大价值,列为安全技术措施项目,实施后,经实践考核有效者,奖励50元到500元。
4.2.5对改善劳动条件,消除尘、毒和噪音危害,预防职业病发生,对环境保护贡献较大的技术改进项目的主要成员,奖励50-500元
4.2.6在发生重大火灾、爆炸事故中,临危不惧,奋勇抢救,保护公司财产和人身安全,避免事故扩大,措施得力,成绩突出者,奖励200元到5000元。
4.2.7及时制止违章和误操作并转危为安者,奖励100元到500元
4.2.8举报事故经确认属实者,奖励50元
4.3处罚安全生产处罚分为经济处罚、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
经济处罚:公司扣罚安全生产责任者的奖金收入行政处罚:警告、通报批评、责令检讨、停职检査、解除劳动合同等。
刑事处罚: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按照照国家法律,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4.3.1发生因工伤亡事故的处罚
4.3.1.1发生死亡或重伤伤事故,处以500元到20000元的罚款对责任部门进行通报批评,部门经理予以责令检讨,责任人予以停职检査、解除劳动合同。
4.3.1.2发生轻伤事故,要对责任部门和责任者给予警告,责任人予以责令检讨,并分别处以50元到200元的罚款
4.3.1.3对于较大、重大未遂事故,要对责任部门和责任者给予
警告、通报批评
4.3.2违章违纪处罚
4.3.2.1对在生产作业中,不按规定穿戴好劳动防护用品的职工和管理人员,给予警告、通报批评、责令检讨,并处以20元的罚款
4.3.2.1对在生产作业中,不按规定穿戴好劳动防护用品的职工和管理人员,给予警告、通报批评、责令检讨,并处以20元的罚款。
4.3.2.2在生产作业中,未按本岗位操作规程操作,给予责令检讨、停职检查、解解除劳动合同,并分别处以200元到1000元的罚款。
4.3.2.3对生产区内机动车辆超速行驶,违章驾驶或违章乘车者未造成事故者,给予警告、通报批评,并处以50元的罚款
4.3.2.4对车间内安全通道不畅通的责任部门,给予警告处分并处以100元的罚款.
4.3.2.5对不按安全生产各项管理制度进行工作的部门和个人,给予责令检讨、停职检查,并处处以50元到1000元的罚款。
4.3.2.6除上述情况外,对其它违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可参照奖惩细则酌情处罚。
4.3.3存在事故隐患的处罚对存在事故隐患的部门,有下列情况之一者,酌情给予处罚。
4.3.3.1各种生产设备、仪器、仪表和生产场地的防护装置、安全装置、指示信号装置要齐全、有效、可靠,对不符合要求的相关部门给予警告、通报批评处分。
4.3.3.2经检査认定为事故隐患,在接到《隐患整改通知书》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