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下防爆电气设备及小型电器防爆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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井下防爆标准

井下防爆标准

井下防爆电气设备检查标准一.总则1、为了进一步贯彻执行《煤矿安全规程》及有关防爆电气的标准和规定,提高机电职工对防爆电气防爆性能的认识,载实际工作中便于掌握运用标准,从而加强对煤矿井下防爆电气的科学管理,提高维修质量,消灭电气失爆,实现电气设备安全运行,特制定本标准。

2、所有井下电气设备(包括小型电器)的选用,都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7条和第444条的要求。

(详细内容见附注)3、专职防爆检查员必须经过上级主管部门培训考试,并取得合格证。

兼职防爆检查员必须经过矿级培训考试并取得合格证。

4、防爆电器设备,在入井前必须经专职防爆检查员检查其“产品合格证”、“防爆合格证”、“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及安全性能;检查合格并签发合格证后,方可准许入井。

5、井下防爆电气设备的运行、维护和管理工作,都必须符合防爆性能的各项技术要求。

防爆性能受到破坏的电气设备,必须立即处理或更换,严禁继续使用。

7、加强对井下使用中的防爆电气性能检查:(1)、防爆电气的维修工(兼职防爆检查员),对自己所管辖的防爆电气设备每班至少检查一次。

(2)、专职防爆检查员对高瓦斯矿井或低瓦斯矿井的高瓦斯区域的防爆电气每周至少检查两次。

对低瓦斯矿井的防爆电气每周至少检查一次。

(3)、专职和兼职防爆检查员人员配备必须满足防爆检查工作的需要。

(4)、必须对设备周围的环境状况进行安全检查,确认安全后方可进行工作。

(5)、防爆检查工在井下检查电气设备时,应与所在区域负责人或维护人员一起检查,不得单独一人作业。

(6)、安装地点是否有良好的通风散热条件,外壳有无缺损。

(7)、安装是否牢固可靠,有无歪斜及震动现象。

(8)、需停电检查时,首先确认在无负荷的情况下将控制开关打至零位确认无误后,再进行检查。

(9)、需打开隔爆外壳检查时,必须先测瓦斯浓度。

瓦斯浓度在1%以下方可打开隔爆外壳,经验电,放电后方可进行检查。

(10)、检查设备的完好情况是否符合防爆性能和要求须做到以下三条:a、电源电缆、控制线和信号线电缆接线规范、牢固、无锈蚀,引出引入密封良好,不用的喇叭口应用挡板封堵严密,无失爆现象。

井下防爆电气设备检查标准、三大保护标准、杂散电流防治规范

井下防爆电气设备检查标准、三大保护标准、杂散电流防治规范

井下防爆电气设备检查标准一、隔爆结合面1、隔爆结合面〔Ⅰ类〕的最大间隙、直径差或最小有效长度〔宽度〕必须符合表Ⅰ的,但快动式门或盖的隔爆接合面的最小有效长度须不小于25mm。

附表Ⅰ:Ⅰ类外壳隔爆结合面的最小宽度和最大间隙⑴、关于操纵杆、轴和转轴,其间隙是指最大的直径差;⑵、要是操纵杆或轴的直径超过了表Ⅰ所的隔爆接合面的最小宽度,其接合面宽度应不小于操纵杆或轴直径,但不必大于25mm;⑶、要是转轴的直径大于表Ⅰ所的隔爆接合面的最小宽度,带有滑动轴承的隔爆轴承盖的火焰通路长度,当转轴直径不大于25mm 时,应不小于转轴直径;当转轴直径大于25mm时,应不小于25mm。

2、要是接合面被紧固螺栓孔或类似物的孔分隔,那么孔与外壳内外侧间的距离最大值满足:①、当L<12.5mm时,I≥6mm;〔L为接合面宽度〕;②≤L≤25mm时,I≥8mm;③、当L≥25mm时,I≥9mm。

3、隔爆电动机轴与轴孔的隔爆接合面在正常工作状态不应产生摩擦。

用圆筒隔爆接合面时,•轴与轴孔配合的最小单边间隙许多于0.075mm;用滚动轴承结构时,轴与轴孔的最大单边间隙须不大于表Ⅰ所的轴承盖准许的最大间隙的2/3。

μμm。

5、隔爆结合面的法兰减薄厚度,应不大于原设计的维修余量。

6、隔爆结合面的缺陷或机机械伤痕,将其伤痕两侧高于无伤外表的凸起局部磨平后,不得超过以下:①、隔爆面上对局部出现的直径不大于1mm,深度不大于2mm 的砂眼,在40、25、15mm宽的隔爆面上,每1cm2范围内不超过5个;10mm宽的隔爆面上不得超过2个。

②、•产生的机械伤痕,宽度与深度不大于0.5mm,其长度应保证剩余无伤隔爆面有效长度不小于长度的2/3。

7、隔爆接合面不得有锈蚀及油漆,应涂防锈油或磷化处理。

如有锈迹,用棉纱擦干净后,留有青褐色氧化亚铁云状痕迹,用手摸无感受者仍算合格,对无意造成的油漆,其痕迹不超过隔爆面宽度的1/8仍算合格。

•涂防锈油时,应在隔爆面上形成一层薄膜为宜,涂油过多为不完好;油不得干硬,油中不得有机械性杂物或其它颗粒状杂物。

井下电气防爆检查标准及规定

井下电气防爆检查标准及规定

井下电气防爆检查标准及规定
是确保井下电气设备和设施符合安全要求的一套标准和规定。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井下电气防爆检查标准及规定:
1. 国家标准GB 3836《爆炸性环境用电气设备》:这是中国官方颁布的关于爆炸性环境用电气设备的标准,规定了井下电气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使用、维护和检修的要求。

2. 工矿部《井下电气设备和电气工作安全规程》:这是中国煤矿行业专门制定的井下电气设备和电气工作的安全规程,包括电气设备的选用、安装、防护、维护和管理等方面的要求。

3. ISO 80079系列标准:这是国际电工委员会(IEC)制定的关于防爆电气设备的标准,包括ISO 80079-36:____《非电或非电子设备的安全要求-割线方法》和ISO 80079-37:____《非电或非电子设备的安全要求-非割线方法》等。

4. 美国矿物管理局(MSHA)标准:这是美国矿山工业所使用的井下电气设备和设施的标准,包括电气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使用和维护等方面的要求。

此外,不同国家和地区可能还有一些其他的井下电气防爆检查标准和规定,具体情况需要根据当地的法律法规和标准来确定。

在进行井下电气防爆检查时,需要严格按照相应的标准和规定进行操作,确保井下电气设备和设施的安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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井下防爆电气管理规定

井下防爆电气管理规定

井下防爆电气管理规定
是为了确保井下作业场所的安全,防止电气设备因为火花或电弧引发爆炸事故,保障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

以下是常见的井下防爆电气管理规定:
1. 电气设备选择:井下电气设备必须符合防爆要求,必要时应进行防爆改造或更换。

2. 防爆等级:根据井下作业场所的爆炸危险性,确定电气设备的防爆等级和防水等级。

3. 安装与维护:电气设备必须按照规定进行正确安装和定期维护,确保其正常运行和安全可靠。

4. 接地保护:对井下电气设备必须进行有效的接地保护,防止静电积聚和电气设备漏电。

5. 进阶隔爆:对于高危作业区域,应采用进阶隔爆措施,如防爆电缆、隔爆箱等。

6. 密封性:入井点、电气接头处等必须保持良好的密封,防止火花或电弧引发爆炸。

7. 定期检测:井下电气设备必须定期进行检测,确保防爆措施的有效性。

8. 紧急停电:在发现电气设备出现故障或异常时,必须及时进行紧急停电处理。

9. 专业人员:井下电气设备的维护和检修应由专业人员进行,并定期进行培训和考核。

10. 隔离措施:在井下作业时,电气设备必须与易燃易爆物隔离,防止发生火灾或爆炸事故。

以上是井下防爆电气管理的一些主要规定,具体的管理措施和要求可能会因国家、行业等不同而有所差异。

在实际操作中,必须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操作和管理,确保井下作业的安全。

煤矿井下电气设备防爆及完好标准规定

煤矿井下电气设备防爆及完好标准规定

第五部分 隔爆结合面类

第五部分 隔爆结合面类

第五部分 隔爆结合面类

第五部分 隔爆结合面类

第五部分 隔爆结合面类
➢ 凡有电缆压线板的电器,引入、引出电缆必须用压线 板压紧。压线板未压紧电缆,属于失爆;但不得把电 缆压扁,如压紧后电缆的直径比原直径减少10%, 属不完好。

第三部分 橡套电缆与接线装置类

第三部分 橡套电缆与接线装置类
3.隔爆外壳太脏的电气设备,属于不完好。

第六部分 隔爆外壳类
4.隔爆外壳内外有绣皮脱落为失爆,油漆脱落,锈蚀 严重为不完好。
5.隔爆电气设备的隔爆腔之间严禁直接贯通,必须保 持原始设计的防爆性能,否则为失爆。
6.隔爆外壳焊口开焊,或者壳体出现裂纹者,均为失 爆。
10.隔爆外壳上的观察窗内密封衬垫必须采用具有一定 强度的金属或金属包覆的不燃性材料制成,衬垫的 厚度不得小于2mm。当外壳净容积不大于100cm³时, 衬垫宽度不得小于9.5mm,否则为失爆。

第五部分 隔爆结合面类

第五部分 隔爆结合面类
第二部分 接线装置类

第二部分 接线装置类

第三部分 橡套电缆与接线装置类

第三部分 橡套电缆与接线装置类
❖橡套电缆与接线装置类基本要求
➢ 橡套电缆的护套伸入接线腔器壁内要符合5-15mm的 要求,小于5mm为失爆;大于15mm为不完好。当 粗电缆穿不进接线嘴时,可将伸入器壁部分的护套适 当挫细。

第一部分 紧固件类

第一部分 紧固件类

第一部分 紧固件类

第一部分 紧固件类

第一部分 紧固件类

煤矿井下防爆电气设备失爆判定标准及常见失爆现象

煤矿井下防爆电气设备失爆判定标准及常见失爆现象

煤矿井下防爆电⽓设备失爆判定标准及常见失爆现象问:我是煤矿⼯⼈,怎么加⼊组织?答:点击上⽅蓝⾊“煤矿安全规程”关注即可!防爆电⽓设备的运⾏、维护和修理必须符合防爆性能的各项技术要求,防爆性能受到破坏的电⽓设备必须⽴即处理或更换,严禁继续使⽤。

井下电⽓设备正常运⾏和故障状态下都有可能出现电⽕花、电弧、热表⾯和灼热颗粒等,它们都具有⼀定的能量,可能成为点燃矿井⽡斯、煤尘的点⽕源和热源。

因此煤矿井下使⽤的电⽓设备必须是防爆型的,以防⽌⽡斯、煤尘爆炸事故的发⽣。

如果电⽓设备失爆,设备内部发⽣爆炸的⽕焰会传到壳外,并且与井下可燃,可爆性混合⽓体直接接触,会引起矿井⽕灾及⽡斯或煤尘爆炸造成重⼤恶性事故。

煤矿井下使⽤的各种类型的隔爆电⽓(含防爆⼩型电器)都必须符合国家标准“GB3836—2000”,爆炸性环境⽤防爆电⽓设备的有关规定,凡是不符合以下规定的⼀律判为失爆:1.矿⽤电⽓设备的隔爆外壳失去了耐爆性或隔爆性。

2.防爆电⽓设备(含⼩型防爆电⽓)的外壳应⽆严重变形和锈蚀、裂纹、孔及砂眼等缺陷;凹凸超过了规定5毫⽶及有开焊的;外壳厚度低于原设计85%以下的;未取得防爆设备检查合格证的单位,对外壳进⾏切割、焊补者;使⽤未经防爆部门指定检验单位发证的⼯⼚所⽣产的防爆零部件者:(指易失爆关键件),外壳⼤修后⽆承修单位出产铭牌者,隔爆外壳内不经批准随便增加元件或部件,使外壳烧穿⽽失爆;3.防爆⾯:(1)防爆结合⾯的紧固螺栓:同⼀部位、同⼀规格且完整齐全。

使⽤的弹簧垫圈与螺栓相同规格,紧固程度以压平为合格,若发现质量不好、弹簧垫圈断裂或失去弹性,同⼀防爆⾯使⽤的螺栓规格不⼀致即判为失爆。

(2)静⽌式转盖、插盖式防爆⾯的光洁度不⾼于0.3um,操作杆或转轴的粗糙度⾼于3.2um否则失爆,轴的隔爆⾯低于1.6um为失爆。

(3)静⽌式部分的隔爆结合⾯和操作杆与孔的隔爆结合⾯,zui⼤间隙或直径差,隔爆结合⾯zui⼩有效长度及隔爆结合⾯边缘⾄螺孔边缘的zui⼩有效长度达不到规定的为失爆;防爆⾯缺防锈油的、防爆⾯有杂物的均判为失爆。

电器设备防爆检查标准

电器设备防爆检查标准

电气防爆检查标准一、总则第一条本标准适用于公司矿井井下合地面具有瓦斯、煤尘爆炸环境中使用的防爆电气设备及连线电缆。

第二条防爆电气设备、小型电器必须有永久性的防爆标志(Exdi)、煤安标志(MA)、产品“铭牌”,无“防爆标志”,“煤安标志”为失爆,无“铭牌”为不完好。

第三条防爆电气设备、小型电器下井前必须经专职防爆检查员检查,粘贴“防爆检查合格证”,并签发“入井许可证”才能下井,现场检查无“防爆检查合格证”为失爆。

二、壳体第四条凡是转轴穿过隔爆外壳壁的地方应有隔爆轴承盖,否则为失爆。

第五条隔爆壳变形长度超过50mm,凸凹深度超过5mm为失爆。

第六条隔爆外壳开焊为失爆,锈蚀严重、有锈皮脱落为失爆;油漆皮脱落较多为不完好。

第七条穿越隔爆腔的接线座有裂缝或晃动为失爆。

第八条隔爆外壳上的观察窗内密封衬垫必须采用具有一定强度的金属或金属包覆的不燃性材料制成,衬垫的厚度不能小于2mm。

当外壳净容积不大于100cm3时,衬垫宽度不得小于9.5 mm。

否则为失爆。

观察窗玻璃表面伤痕深度小于1mm为不完好,否则为失爆。

三、防爆面第九条隔爆接合面间隙合宽度不得小于表1、表2的规定,快开式门或盖的隔爆接合面的最小有效宽度不小于25毫米,否则为失爆。

1、静止隔爆面的间隙与接合面宽度:表1隔爆空腔净容积(升)≤0.5 0.5~2 >2 间隙(毫米)≤0.3 ≤0.4 ≤0.5 接合面宽度(毫米)≥8 ≥12.5 ≥25 2、活动部分(操纵杆及电机轴)隔爆接合面间隙与接合面宽度:表2隔爆空腔净容积(升)>0.5 ≥0.5 备注接合面宽度(毫米)≥12.5 ≥25间隙(毫米)操纵杆及控≤0.3 ≤0.5 电机轴及孔≤0.4 ≤0.6第十条隔爆面划伤为不完好,其深度与宽度大于0.5mm,或无伤隔爆面有效宽度小于表1、表2规定值的2/3,为失爆。

无伤隔爆面的有效宽度计算见图1。

L1——无伤隔爆面有效宽度;L ——隔爆面规定宽度;L1——螺孔边缘至隔爆面边缘最短有效宽度。

防爆电气设备失爆的判别标准

防爆电气设备失爆的判别标准

防爆电气设备失爆的判别标准煤矿井下在生产过程中存在着瓦斯、煤尘等具有爆炸性的物质,为了安全生产,防止瓦斯、煤尘发生爆炸事故,一方面要控制瓦斯、煤尘在井下空气中的含量;另一方面要杜绝一切能够点燃矿井瓦斯、煤尘的点火源和高温热源。

井下电气设备正常运行和故障状态下都有可能出现电火花、电弧、热表面和灼热颗粒等,它们都具有一定的能量,可以成为点燃矿井瓦斯、煤尘的点火源和热源。

因此煤矿井下使用的电气设备必须杜绝失爆,防止瓦斯、煤尘爆炸事故的发生。

一、电气设备防爆知识(一)防爆电气设备的类型1、矿用防爆电气设备共分为以下9类:① GB 3836.2 爆炸性气体环境用防爆电气设备隔爆型电气设备“ d”;② GB 3836.3 爆炸性气体环境用防爆电气设备增安型电气设备“ e”;③ GB 3836.4 爆炸性气体环境用防爆电气设备本质安全型电路和电气设备“ ia 、ib ”;④ GB 3836.5 爆炸性气体环境用防爆电气设备正压型电气设备“ p”;⑤ GB 3836.6 爆炸性气体环境用防爆电气设备充油型电气设备“ o”;⑥ GB 3836.7 爆炸性气体环境用防爆电气设备充砂型电气设备“ q”;⑦ GB 3836.8 爆炸性气体环境用防爆电气设备无火花型电气设备“ n”;1⑧GB 3836.9 爆炸性气体环境用防爆电气设备浇封型电气设备“ m”;⑨GB 3836.10 爆炸性气体环境用防爆电气设备气密型电气设备“ h”;⑩由行业主管部门制定暂行规定,经国家认可的质量监督检验部门检验合格后,作为特殊型电气设备“s” ,并报国家技术监督局备案。

(二)防爆电气设备的类别及其标志:1、防爆电气设备分为两类:Ⅰ类:煤矿用防爆电气设备;Ⅱ类:工厂用防爆电气设备。

2、防爆电气设备的标志:①防爆电气设备的总标志为“Ex”②防爆电气设备的标志:防爆电气设备外壳的明显处,须设置清晰的永久性凸纹标志。

Ⅰ类电气设备须标出标志Ex和防爆型式、类别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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井下防爆电气设备及小型电器完好标准一、什么是隔爆?答:当电气设备外壳内导电部件产生的电火花使外壳内燃性气体发生爆炸时,决不能引起设备外壳外部周围可燃性气体混合物发生爆炸和燃烧,这种性能称为隔爆。

凡具有这种性能的电气设备就称为隔爆型电气设备。

隔爆型电气设备之所以能够隔爆,主要在于它的外壳具有耐爆性和不传爆性(也称隔爆性)。

耐爆性是指设备外壳有足够的机械强度,当设备外壳内发生可燃性气体爆炸时,其压力不会使外壳变形和破坏。

不传爆性指设备外壳内发生爆炸时所发生的火焰和高温气体,通过外壳各部件之间的接合面处的间隙向壳外喷出时,决不会引爆壳外可燃性混合物。

二、什么是防爆设备的失爆?答:电气设备的隔爆外壳失去了耐爆性或隔爆性能的隔爆外壳均叫隔爆外壳的失爆。

三、外壳隔爆外壳应清洁、完整无损,并有清晰的防爆标志。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为失爆:1、外壳有裂纹、开焊、严重变形的为失爆;严重变形指变形长度超过50mm 者,同时凸凹深度超过5mm者。

2、使用未经部指定的检验单位发证的工厂所生产的防爆部件(指受压传爆关键件)为失爆。

3、防爆壳内、外有锈皮脱落为失爆。

4、闭锁装置不全,变形损坏起不到机械闭锁作用为失爆。

5、隔爆腔(室)的观察窗(孔)的透明板松动、破裂或使用普通玻璃为失爆。

6、隔爆设备隔爆腔之间严禁直接贯通,去掉防爆电机接线盒及内隔爆绝缘座为失爆。

7、改变隔爆外壳原设计安装形状,造成电气间隙或爬电距离不符合规定的为失爆。

8、隔爆型灯具外罩破裂及闭锁装置失灵者为失爆。

四、接合面隔爆接合面应保持光洁、完整,须有防锈措施,如电镀、磷化、涂防锈油等。

凡不符合规定之一者为失爆。

1、隔爆接合面(Ⅰ类)的间隙、直径差或最小有效长度(宽度)必须符合表1的规定。

表中L—静止隔爆接合面的最小有效长度;L1—螺栓通孔边缘至隔爆接合面边缘的最小有效长度;W—静止隔爆接合面及操纵杆与杆孔隔爆接合面最大间隙或直径差;转轴与轴孔隔爆接合面最大直径差。

2、操纵杆直径与隔爆接合面长度应符合;当操纵杆直径不大于6.0mm时;隔爆接合面不小于6mm,操纵杆直径不大于25.00mm时,长度须不小于操纵杆直径;操纵杆直径大于25.00mm时,长度须不小于25.0mm。

3、隔爆电动机轴与轴孔的隔爆结合面在正常工作状态下不应产生摩擦。

用圆筒隔爆接合面时,轴与轴孔配合最小单边间隙须不小于0.075mm;用滚动轴承结构时,轴与轴孔的最大单边间隙须不大于表1规定W值的2/3。

4、螺纹隔爆结构、螺纹精度不低于3级,螺距不小于啮合扣数、最小拧入深度应符合表2的规定。

6、隔爆接合面的缺陷或机构伤痕不得超过下列规定:1)、隔爆面上对局部出现的直径不大于1mm、深度不大于2mm的砂眼,在40、25、15mm的隔爆面,每1cm2不得超过5个;10mm宽的隔爆面上,不得超过2个。

2)、产生的机械伤痕,宽度与深度不大于0.5mm ;其长度应保证剩余无伤隔爆面有效长度不小于规定长度的2/3。

7、隔爆接合面不得有锈蚀及油漆,应涂防锈油及磷化处理。

无意造成油漆痕迹,当场擦掉,不为失爆。

如有锈蚀,用棉纱擦净后,留有呈青褐色氧化亚铁云状痕迹,用手摸无感觉者仍算合格。

8、用螺栓固定的隔爆面,不得缺螺栓或弹簧垫圈(或备帽),紧固程度应以压平弹簧不松动为合格。

偶尔出现弹簧垫圈断裂或失去弹性时,检查该处防爆间隙,若不超限,更换合格弹簧垫圈后不算失爆。

五、零部件1、紧固用的的螺栓、螺母、垫圈等要齐全、紧固、无锈蚀。

2、同一部件的螺母、螺栓规格一致。

平垫、弹垫的规格应与螺栓直径相符合。

紧固用的螺栓、螺母应有防松装置。

3、用螺栓紧固的不透眼螺孔的部件,紧固后螺孔须留有大于2倍防松垫圈的厚度的螺纹余量。

螺栓拧入螺孔长度应不小于螺栓直径,但铸铁、铜、铝件不应小于螺栓直径的1.5倍。

4、紧固后,螺栓螺纹应露出螺母1—3扣螺距,不得在螺母下面加多余垫圈减少螺栓的伸出长度。

5、使用螺母式的进线咀必须有密封圈、金属垫圈。

6、对闲置的进线咀必须封堵压紧,其顺序由内向外为:密封圈、挡板、金属垫圈;挡板直径与进线咀内径之差不大于2mm,挡板厚度不小于2mm。

六、电缆引入装置电缆引入装置即进出线咀应完整、齐全、紧固、密封良好。

不符合下列情况之一者为失爆;1、密封圈有破损、老化、失去弹性、变质、变形、有效尺寸配合间隙达不到要求起不到密封作用的为失爆。

2、进线嘴压紧后没有余量或进线嘴内缘压不紧密封圈,或密封圈端面与器壁接触不严,或密封圈能活动的。

进线嘴与密封圈之间没加金属垫圈的为失爆。

3、压叠式的进线嘴压紧电缆后的压扁量不超过电缆直径的10%。

4、密封圈内径与电缆外径间隙不超过1mm,密封圈的外径与腔室的内径间隙不大于2mm;密封圈外径与进线装置内径差应符合表3规定;密封圈宽度应大于电缆外径的0.7倍,但必须大于10mm;厚度应大于电缆外径的0.3倍,但必须大于4mm(70mm2的橡套电缆例外)。

密封圈无破损,不得割开使用。

电缆与密封圈之间不得包扎其它物体。

6、低压隔爆开关引入电缆时,密封圈应全部套在电缆护套上的;7、一个进线咀内用多个密封圈的为失爆;8、电缆护套(铅皮)穿入进线嘴长度一般为5—15mm。

如电缆粗穿不进时,可将穿入部分锉细(但护套与密封圈结合部位不得锉细)。

9、挡板放在密封圈里边的,压盘式进线咀或螺母式进线咀、金属圈放在挡板与密封圈之内的为失爆;10、进线咀压紧后,没有余量或线咀内缘压不紧密封圈,或密封圈端面与器壁接触不严或密封圈能活动的为失爆;11、压盘式进线咀缺压紧螺栓或压紧螺栓未上紧的为失爆;12、使用的压紧螺母式进线咀在螺母与密封圈之间缺少金属垫圈的为失爆;13、压紧螺母式引入装置因乱扣、锈蚀等原因紧不到位或用一只手指能使压紧螺母旋进超过半圈的为失爆。

14、低压隔爆开关空间的接线嘴应用密封圈及厚度不小于2mm的钢垫板封堵压紧。

其紧固程度:螺旋线嘴用手拧紧为合格;压叠式线嘴用手晃不动为合格。

钢垫板应置于密封圈的外面,其直径与进线装置内径差应符合表3的规定。

15、高压隔爆开关空间的接线嘴应用与线嘴法兰厚度、直径相符的钢垫板堵封压紧,其隔爆结合面的间隙应符合表1的规定。

16、高压铠装电缆引入装置与防爆电气设备联接时,必须用高压绝缘胶或其它同性质材料浇灌至三叉口以上,绝缘胶不能有裂纹而使其相对活动;17、电缆在引入装置处能轻易来回抽动的为失爆(注:电缆紧固程度的判别方法:顺着电缆方向以用手不能将电缆推进接线室为合格。

)七、接线凡不符合下列规定之一者为失爆:1、接线装置完整齐全,绝缘座、绝缘套管完整无裂纹未使用的孔要严密封堵;2、接线螺栓和螺母的螺纹无损伤,无放电痕迹,接线零齐全,有卡爪、弹垫、背帽等。

3、两防爆腔之间的导电杆的固定要有防松装置,使用弹簧垫圈的要压平;4、隔爆型插肖的电源侧应接插座,负荷侧接插肖,严禁反接;5、低压隔爆开关接线室不允许电源侧进出线接成负荷侧进出线或负荷侧进出线接成电源侧进出线,磁力起动器的小喇叭咀严禁引入引出动力线;6、接线整齐,无毛刺,卡爪不能压绝缘胶皮或其它绝缘物,也不得压或接触屏蔽层。

7、电源低于1140伏的隔爆插接装置,必须有防止突然拔脱的徐动装置,电源高于1140伏的必须有电气联锁装置;8、电缆不合格接头:鸡爪子、羊尾巴、明接头和电缆破口均称为不合格接头,是电气安全隐患点与电器失爆同等对待。

(1)鸡爪子A橡套电缆的连接不采用硫化热补或同等效能的冷补者;B电缆(包括通讯、照明、信号、控制电缆)不采用接线盒的接头;C铠装电缆的连接不采用接线盒或不灌注绝缘充填物或充填不严密漏出芯线的接头。

(2)羊尾巴电缆的末端不接装防爆电气设备或防爆元件者称之为羊尾巴;电气设备接线咀(包括小型电器)2米内的不合格接头或明线破口者均为羊尾巴。

(3)明接头电气设备与电缆有裸露的导体或明火操作者均属明接头(4)破口A橡套电缆的护套损坏,露出芯线或露出屏蔽层者;B橡套电缆护套损坏伤痕深度最薄处二分之一以上,长度达20mm或沿围长三分之一以上者。

电缆吊挂标准1、电缆的敷设路径应在《煤矿安全规程》允许的条件下,按长度最短、易于敷设、便于维护、巷道支护良好,有利于安全的原则下进行。

2、巷道内电缆应用吊钩(卡)吊挂,橡套电缆严禁用铁丝悬挂。

原则上在工作面材料巷电缆钩位于近工作面侧,运输巷电缆钩位于人行道侧。

电缆钩必须进行防腐处理。

3、电缆吊挂整齐、不交叉、不落地,应有适当的弛度,弛度保持在电缆直径一倍左右,均匀统一,并能在意外受力时自由坠落。

4、电缆钩间距在水平巷道或倾斜井巷内不得超过3m,特殊地段可根据实际情况增设电缆钩。

电缆钩应按装牢固、横平竖直、高度一致,不得缺钩,电缆钩的下端距轨面1.2m,电缆钩两端须固定牢固,当钩数超过6钩时,需三点固定,预埋Ф12*120mm的螺栓,埋深100mm,外露20mm。

5、过路或横过巷道的电缆一律采用电缆支架与相应电缆卡或电缆钩固定,应从巷道顶部通过,悬挂间距不大于0.5m。

6、电缆不应悬挂在风管或水管上,不得遭受淋水。

当受条件限制,电缆与风管、水管在巷道同一侧敷设时,必须敷设在管子上方,并保持0.3m以上的距离。

在有瓦斯抽放管路的巷道内,电缆(包括通信、信号电缆)必须与瓦斯抽放管路分挂在巷道两侧。

7、巷道内的通信和信号电缆应与电力电缆分挂在巷道的两侧,如果受条件限制,应敷设在电力电缆上方0.1m以上的地方。

8、高、低压电力电缆敷设在巷道在同一侧时,高、低压电缆之间的距离应大于0.1m。

高压电缆之间、低压电缆之间的距离不得小于50mm。

9、巷道照明电缆吊挂,应预先于巷道顶中央拉8#铁丝,间隔1.5m固定一处,然后将照明电缆平直固定在铁丝上,每0.5m固定一处,照明电缆不得多余下垂,照明灯与照明电缆垂直吊挂,成线成排。

10、电缆上不得悬挂任何物件,缆线上不得有喷浆料与粉尘,必须清理干净。

11、运行中的电缆不应盘成圈或倒8字型,屏蔽电缆、采煤机电缆车内的电缆除外。

12、电缆穿过墙壁部分应用套管保护,并用黄泥严密严密封堵管口。

13、综采工作面的电缆应放在电缆槽内,工作面超前支护电缆应用吊梁配合废皮带绑扎吊挂,不得与油管、风管、水管混吊。

14、巷道内的电缆,沿线每隔一定距离、拐弯或分支点以及连接不同直径电缆的接线盒两端、穿墙的两边都应设置电缆标志牌。

移动变电站完好标准一、外观检查:1、各部零部件齐全、完整、紧固,观察窗无损坏现象。

2、箱体及散热器无变形,无锈蚀。

3、拖撬小车无无变形,轮组转动灵活,不松矿、旷。

4、箱体内、外无积尘,无积水,无水珠。

5、变压器运行声音正常。

6、变压器试验记录本要完好,记录填写及时。

二、接线:1、在井下下使用时,应采用监视型屏蔽橡套电缆,电缆接线符合电气完好标准规定。

2、电缆连接器接触良好,接线盒不发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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