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我国家庭暴力的现状
2023年家庭暴力现状调查报告

2023年家庭暴力现状调查报告背景介绍:家庭暴力作为一种社会问题,对受害者的身心健康造成了巨大的伤害。
为了解家庭暴力的现状,我们进行了一项调查,调查覆盖了全国范围内的家庭暴力情况。
以下是我们对调查结果的总结和分析。
调查方法:我们采取了问卷调查的方式,共有1000名被调查者,调查对象包括受害者、加害者以及证人。
调查内容涵盖了家庭暴力的类型、频率、原因、影响等方面。
通过统计分析,我们得出了以下结果。
调查结果:一、家庭暴力类型根据调查结果显示,家庭暴力的类型多种多样,包括身体暴力、心理暴力、经济控制等。
其中,身体暴力居多,占比达到60%;心理暴力和经济控制分别占比30%和10%。
二、家庭暴力频率调查结果显示,绝大部分家庭暴力发生的频率较高,超过三分之一的调查对象曾经遭受过一年内超过五次的家庭暴力。
此外,调查还发现,近三分之一的调查对象表示遭受家庭暴力的频率在年内超过十次以上。
三、家庭暴力原因在调查对象中,有超过70%的人认为家庭暴力的发生原因主要是由于家庭关系不和谐、沟通困难,以及情绪管理能力不强等。
此外,经济压力、婚姻不幸福、心理疾病等也是导致家庭暴力的重要原因。
四、家庭暴力影响家庭暴力对受害者的身心健康造成了严重的影响。
根据调查结果,超过80%的受害者表示曾经遭受家庭暴力后出现了心理问题,如焦虑、抑郁等。
此外,近半数的受害者表示他们在社交圈子中受到了排斥和孤立,对工作和学习也产生了不良的影响。
五、家庭暴力应对措施为了减少家庭暴力的发生和保护受害者的权益,我们建议以下措施的实施:1. 加强公众宣传,提高家庭暴力问题的认知度。
通过媒体、学校等渠道普及相关知识,让更多人了解家庭暴力的危害性,并引导大家积极参与到防治工作中来。
2. 完善法律法规,严惩家庭暴力犯罪行为。
建立健全的法律体系,对家庭暴力行为加强处罚力度,同时提供法律援助和保护措施,为受害者提供更多的支持和帮助。
3. 加强教育培训,提高社会各界对家庭暴力的认知。
家庭暴力现状调查报告中国家庭暴力现状调查

家庭暴力现状调查报告中国家庭暴力现状调查家庭暴力现状调查报告调查情况如下:一、家庭暴力的表现形式和现状(一)表现形式家庭暴力中,遭受侵害的90%为女性,在调查中,发现其形式主要有以下几种:(1)丈夫有外遇,用暴力逼迫妻子离婚;(2)因生育女孩,心怀不满而实施家庭暴力;(3)夫妻下岗,经济压力大,殴妻发泄苦闷;(4)丈夫赌博、酗酒引起家庭暴力;(5)丈夫自私、多疑。
(二)家庭暴力现状1、家庭暴力呈上升趋势由于家庭暴力具有一定程度的隐蔽性,遭受暴力的女性因种种原因,不愿为外人所知,因此,在实际上,家庭暴力发生率远远比调查要高。
2、家庭暴力情节日趋严重根据对暴力典型案(事)例进行的调查看,受害者均为妇女,施暴形式多样,手段残忍,轻者语言伤害,拳打脚踢,重者则用棍棒、匕首、铁器、剪刀等残害妇女,使受害者在肉体和精神上造成了难以抚平的创伤,人身权利遭到严重侵害。
3、施暴者的年龄、文化、职业构成(重点剖析20个家庭暴力典型案(事)件)从年龄构成看,施暴者大多为28__50岁,其中年龄最大的为57岁。
从文化构成看,施暴者大多数文化素质较低,但也有大学本科毕业的干部、科技人员和教师。
从职业构成看,施暴者中农民居多,其次是工人和个体经营者,但是也有国家领导干部等。
二、家庭暴力产生的原因(一)历史原因由于我国几千年的封建社会,封建传统思想尤其是封建的婚姻道德观流敝甚远。
1、夫权思想。
中国几千年的封建社会,“夫为妻纲”的古训在一些人的观念中根深蒂固。
虽然新中国的法律规定了男女平等的原则,但“夫权”观念却不是短期内就能改变的。
2、大男子主义。
“男主外,女主内”的千古遗训一直控制着某些人的思想,在这种观念下,女性的全面发展受到抑制,自然要依附男性;男性自身也认为自己是家庭的主宰,要担起养家的重担,这种思想注定了男性在家庭中说一不二的局面。
3、重男轻女思想。
在遭到丈夫的虐待案例中,由于妻子没有生育男婴或女方丧失生育能力的占相当比例。
当前我国家庭暴力的现状,原因和对策有哪些

当前我国家庭暴⼒的现状,原因和对策有哪些家庭是社会成员的重要组成部分和细胞组织,家庭的和睦与稳定关系着社会的稳定与安宁,然⽽家庭暴⼒在世界范围内都是较为普遍存在的社会问题。
⽇益严重的家庭暴⼒危害了受害者的⾝⼼健康,侵犯了受害者的合法权益,破坏了社会稳定和谐,应引起全社会的⼴泛关注。
接下来就跟店铺⼩编来了解⼀下家庭暴⼒及解决对策吧。
当前我国家庭暴⼒的现状,原因和对策有哪些⼀、家庭暴⼒的现状家庭暴⼒是⼀个值得认真关注的社会问题,是不同年龄、⼈种、社会阶层都会严重影响社会公共健康的问题。
家庭暴⼒的概念和现状2001年12⽉24⽇通过的最⾼⼈民法院《关于适⽤〈中华⼈民共和国婚姻法〉若⼲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明确规定,家庭暴⼒即⾏为⼈以殴打、捆绑、残害、强⾏限制⼈⾝⾃由或者其他⼿段,给其家庭成员的⾝体、精神等⽅⾯造成⼀定伤害后果的⾏为。
⽬前,我国家庭暴⼒的现象较多。
据调查显⽰,中国有30%的家庭存在家庭暴⼒,上世纪90年代家庭暴⼒现象⽐80年代上升了25.4%。
在⼆亿七千万个中国家庭中,每年约有⼗万个家庭因家庭暴⼒⽽解体。
家庭暴⼒受害者中绝⼤多数为家庭妇⼥,约占72%,16周岁以下⼉童约占15%,⽼⼈约占11%,家庭妇⼥受损害程度较男性受害者来说要严重得多;施暴者绝⼤部分为家庭成年男性,约占96%。
此外,原先家庭暴⼒多发⽣在⼀些知识⽔平、职业层次、社会地位较低的家庭中,但根据近期抽样调查显⽰,每10个施暴者中,就有⼀个受过⾼等教育。
家庭暴⼒的范围正从农村向城市、从低⽂化素质向⾼⽂化素质⼈群蔓延。
家庭暴⼒不仅发⽣在农民、个体私营者家庭,在⼲部、教师和法制⼯作者家庭也是屡见不鲜。
并呈⾝份特定、时间连续、⾏为隐蔽、⼿段多样等特点。
⼆、家庭暴⼒的原因(⼀)传统⽂化影响中国⼏千年男尊⼥卑、重男轻⼥的思想根深蒂固,在中国⼤多数男⼈的眼⾥,⼥⼈的存在就是传宗接代,相夫教⼦。
衡量⼀个⼥⼈是否是好⼥⼈的标准不是⼥⼈⾃⾝能⼒有多⼤,事业有多成功,⽽主要是家庭经营的如何。
反家暴的工作总结范文(3篇)

第1篇一、前言近年来,随着社会的发展和进步,家庭暴力问题日益凸显,严重危害了家庭成员的身心健康,破坏了家庭和谐稳定,影响了社会和谐发展。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切实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我单位紧紧围绕反家暴工作,积极开展各项工作,现将工作总结如下:二、工作目标与原则1. 工作目标:通过开展反家暴工作,提高全社会对家庭暴力的认识,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保护家庭成员的合法权益,构建和谐家庭、和谐社会。
2. 工作原则:坚持以人为本、依法行政、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充分发挥政府、社会、家庭和个人在反家暴工作中的积极作用。
三、工作内容与措施1. 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全社会反家暴意识(1)开展反家暴宣传活动,通过发放宣传资料、举办讲座、悬挂横幅等形式,广泛宣传反家暴法律法规、家庭暴力危害等知识。
(2)利用网络、电视、广播等媒体,加大对反家暴工作的宣传力度,提高全社会对家庭暴力的认识。
(3)组织开展反家暴志愿者培训,提高志愿者服务能力,扩大反家暴宣传覆盖面。
2. 建立健全反家暴工作机制(1)成立反家暴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各部门职责,形成工作合力。
(2)建立健全反家暴投诉举报机制,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及时受理和处理反家暴案件。
(3)加强与公安、司法、民政等部门的协作,形成反家暴工作合力。
3. 加强家庭暴力案件处理(1)依法打击家庭暴力违法行为,对施暴者依法予以处罚,保护受害者合法权益。
(2)开展家庭暴力案件调解工作,化解矛盾,促进家庭和谐。
(3)对家庭暴力案件进行回访,跟踪了解案件处理效果,确保受害者权益得到保障。
4. 加强对家庭暴力受害者的救助和保护(1)设立家庭暴力庇护所,为受害者提供临时庇护。
(2)为受害者提供心理咨询、法律援助等服务,帮助其走出困境。
(3)加强对受害者的隐私保护,确保其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四、工作成效与亮点1. 全社会反家暴意识明显提高,家庭暴力案件数量逐年下降。
2. 反家暴工作机制逐步完善,形成了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反家暴工作格局。
反家暴法宣传范文

反家暴法宣传范文
一、家庭暴力现状
家庭暴力是威胁社会安全、损害和谐家庭的一种恶劣现象,也是目前
社会上十分普遍的一种社会问题。
据相关统计显示,我国近年来报告的家
庭暴力案件呈现出持续上升的态势,家庭暴力的性质也正在发生着变化,
有时甚至不仅限于传统的家庭暴力模式。
二、反家暴法的重要性
家庭暴力无处不在,林林总总的例子说明它对家庭和社会都会造成巨
大的危害。
家庭暴力的发生,会产生深远的影响,破坏社会的稳定,社会
负担上升,人民生活更加艰难,发展更加困难。
因此,社会必须采取行动,加强家庭暴力法的宣传,及时出台反家暴法,维护家庭和谐稳定,保护家
庭成员的身心健康。
三、宣传反家暴法的方法
(1)从政府的方式宣传。
政府可以以多种形式,如通过社会文宣、
媒体宣传等,向社会宣传反家暴法,从而更好地解决家庭暴力问题。
(2)进行有效的反家暴宣传活动。
主要包括讲座、报纸等形式,传
播反家暴法的知识。
举办学校反暴力宣传活动,把反家暴法的精神通过各
种形式传播给学生;各地促进反家暴法宣传活动,营造反家暴的文化氛围。
(3)加强社会的反家暴意识。
法律论文家庭暴力犯罪法律研究

法律论文家庭暴力犯罪法律研究《家庭暴力犯罪法律研究》在当今社会,家庭暴力已成为一个不容忽视的问题。
它不仅对受害者的身心健康造成了严重的伤害,也破坏了家庭的和谐与稳定,甚至对社会的安定产生了负面影响。
因此,对家庭暴力犯罪进行深入的法律研究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家庭暴力犯罪的概念与特征家庭暴力犯罪,是指发生在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方面的侵害行为。
其特征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主体的特定性家庭暴力犯罪的主体通常是具有亲属关系或共同生活关系的家庭成员,如夫妻、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等。
2、行为的隐蔽性家庭暴力往往发生在家庭内部,外人难以知晓,受害者可能出于种种原因选择隐忍,导致犯罪行为不易被发现。
3、手段的多样性除了常见的身体暴力,如殴打、伤害等,还包括精神暴力,如侮辱、诽谤、威胁等,以及性暴力和经济控制等。
4、后果的严重性长期的家庭暴力不仅会导致受害者身体受伤,还可能引发心理问题,如抑郁、焦虑、自卑等,甚至会使受害者失去生活的勇气和信心。
二、我国家庭暴力犯罪的现状近年来,随着社会的发展和人们法律意识的提高,家庭暴力问题逐渐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
然而,实际情况仍然不容乐观。
从相关数据来看,家庭暴力的发生率依然较高,且受害者多为女性。
许多受害者在遭受暴力后,由于缺乏有效的救助渠道和法律保护,往往无法及时摆脱困境。
同时,一些家庭暴力犯罪行为由于证据难以收集、执法力度不够等原因,未能得到应有的惩处,这在一定程度上助长了施暴者的气焰。
三、家庭暴力犯罪的成因1、传统观念的影响在一些人的观念中,认为家庭事务属于内部问题,外人不应干涉,这种观念使得家庭暴力在一定程度上被容忍和忽视。
2、经济压力生活中的经济困难、失业等问题可能导致家庭成员之间的矛盾加剧,从而引发家庭暴力。
3、心理问题施暴者可能存在心理障碍,如控制欲过强、情绪不稳定等,导致他们通过暴力手段来发泄自己的不满。
家庭暴力现状及其预防研究

家庭暴力现状及其预防研究现今社会家庭暴力已经成为了一个不容忽视的严重问题,它不仅仅给受害者的身心健康带来严重的影响,也对整个社会的稳定和和谐造成了威胁。
近年来,有关家庭暴力的报道越来越多,社会对于家暴的重视程度也越来越高,但是还有很多人对于如何预防和处理家庭暴力这个问题还不太了解,本文将从家庭暴力的现状,预防和处理等方面进行综合探讨。
一、家庭暴力的现状国内外的研究显示,家庭暴力在全球范围内都是一个严重的社会问题,无论是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都难以幸免于此。
而在我国的实际情况中,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社会文明程度的提高,家庭暴力的发生率也在不断上升。
近些年来,国内家庭暴力的报道屡见不鲜,而且其发生率也呈上升趋势,而这些数据只是冰山一角。
家庭暴力种类十分丰富,有身体暴力、心理暴力、经济暴力等,其中忍受最久且影响最大的就是心理暴力。
心理暴力是一种言语和精神上的攻击,常常带有威胁、吓唬和恐吓成分,让受害者感到绝望和无助。
而身体暴力是人们最容易想到的一种,但其实家庭暴力不止如此,需要我们认真对待。
二、如何预防家庭暴力?家庭暴力首先需要预防。
下面就家庭暴力的预防进行探讨:1. 紧盯家庭教育。
在家庭教育过程中,父母要牢记自己的责任和义务,尊重子女的人格尊严,倡导“和谐家庭”文化,加强感情交流,注重孩子的心理健康和成长。
2. 加强法律法规。
加强对于家庭暴力的立法,使其明确入刑,保护受害人的权益,让法律的威慑力产生作用。
3. 加强社会宣传。
通过各种渠道,大力宣传家庭暴力是犯罪,对受害人的影响等问题,增强公众的宣传和效果,以提高社会对家庭暴力问题的认识和关注。
三、处理家庭暴力的方法当家庭暴力已经发生,我们应该如何去处理?首先,我们应该让受害人知道自己是受害者,并且知道自己的权利和法律保护措施,同时我们也应该积极帮助受害人获得法律援助和精神支持。
具体的处理方法包括:1. 立即报警。
家庭暴力是犯罪行为,受害者应该及时报警,不要忍气吞声,同时应该积极配合警方的调查。
性别与家庭暴力中国社会的现状与反思

性别与家庭暴力中国社会的现状与反思性别与家庭暴力:中国社会的现状与反思随着社会的发展,性别与家庭暴力问题愈发凸显,已成为中国社会的一大隐患。
本文将从性别与家庭暴力的定义、背景、现状以及反思等方面进行探讨与分析,希望引起社会各界的重视和关注。
一、性别与家庭暴力的定义与背景性别与家庭暴力是指在家庭、婚姻和亲密关系中,一方(通常是男性)对另一方(通常是女性)进行各种形式的身体、心理和性上的虐待。
这种暴力行为可以包括言语威胁、殴打、侵犯个人自由、强暴等。
性别与家庭暴力的背后往往存在着男权意识、不平等的社会地位、家庭矛盾等因素。
二、性别与家庭暴力的现状中国社会的性别与家庭暴力问题日益严重,以下是一些关键的现状:1. 高发地区集中:性别与家庭暴力问题在农村地区尤为突出。
由于农村的封闭性和传统观念影响,女性面临更多的暴力威胁和压力。
2. 受害者的沉默:受害者往往因为文化束缚、经济依赖、缺乏意识等原因选择保持沉默,很少有机会站出来寻求帮助或报警。
这加剧了暴力问题的恶性循环。
3. 法律保护不足:尽管中国已经立法保护妇女权益,但法律执行不到位和缺少完善的制度保障使得很多受害者难以获得有效的司法援助,对施暴者起到了一定的威慑效果。
4. 教育与意识问题:传统的性别角色观念和社会价值观使得很多人对性别与家庭暴力问题缺乏足够的认识和教育。
在学校和社会层面,需要加强相关教育,强调和普及性别平等的观念。
三、反思与建议性别与家庭暴力问题的解决需要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和参与,以下是一些建议:1. 提高意识和教育水平:加强性别平等和反家庭暴力的教育,推动全社会形成对性别与家庭暴力问题的共识。
2. 完善法律体系:进一步完善性别与家庭暴力相关法律,确保执行力度和效果,同时建立更加完善的司法系统,保障受害者的权益。
3. 加强社会支持机构:建立更多的妇女保护机构和社会支持机构,提供咨询、教育和庇护等服务,鼓励受害者勇敢面对和寻求帮助。
4. 引导健康家庭观念:倡导男女平等和尊重的家庭观念,通过舆论宣传和文艺作品塑造良好的家庭形象和社会价值观,从根本上预防和减少家庭暴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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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我国家庭暴力的现状、原因及对策
【论文摘要】
家庭是社会成员的重要组成部分和细胞组织,家庭的和睦与稳定关系着社会的稳定与安宁,然而家庭暴力在世界范围内都是较为普遍存在的社会问题。
日益严重的家庭暴力危害了受害者的身心健康,侵犯了受害者的合法权益,破坏了社会稳定和谐,应引起全社会的广泛关注。
本文对我国家庭暴力的概念和现状进行概括,并从历史原因、社会原因和法律原因三方面对家庭暴力的成因进行分析,最后从以下四个方面对家庭暴力的相关对策提出肤浅的认识:一是进一步完善立法和加强执法力度;二是广泛开展反家庭暴力的宣传教育;三是建立专门的家庭暴力法律援助机构;四是建立多层次的家庭暴力救助渠道。
【关键词】家庭暴力现状原因对策
【正文】
一直以来,家庭暴力是一个值得认真关注的社会问题,是不同年龄、人种、社会阶层都会严重影响社会公共健康的问题。
因此,笔者就当前我国家庭暴力的现状、成因及对策提出一孔之见,以达抛砖引玉之效果。
一、家庭暴力的概念和现状
2001年12月24日通过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明确规定,家庭暴力即行为人以殴打、捆绑、残害、强行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其他手段,给其家庭成员的身体、精神等方面造成一定伤害后果的行为。
目前,我国家庭暴力的现象较多。
原先家庭暴力多发生在一些知识水平、职业层次、社会地位较低的家庭中,但根据近期抽样调查显示,每10个施暴者中,就有一个受过高等教育。
家庭暴力的范围正从农村向城市、从低文化素质向高文化素质人群蔓延。
家庭暴力不仅发生在农民、个体私营者家庭,在干部、教师和法制工作者家庭也是屡见不鲜。
并呈身份特定、时间连续、行为隐蔽、手段多样等特点。
二、家庭暴力的原因
“家和万事兴”,家庭是社会的细胞,它的和谐安定关系到整个社会的稳定团结。
随着家庭暴力成为一种普遍的社会问题,它引起的社会危害也就越来越深广了。
为什么在社会文明高度发达的21世纪仍然会存在家庭暴力?就我国家庭暴力的现状,笔者认为既有历史和社会原因,还有相关法律制度等原因:
(一)历史原因
男权思想的封建伦理观念根深蒂固。
男尊女卑、夫为妻纲、父为子纲、男人是天然的统治者、妇女和儿童应以服从为美德等三纲五常三从四德的一系列封建伦理观念由来已久,根深蒂固。
毛泽东在《湖南农民运动考察报告》中指出,中国妇女受四种权力的压迫,这就是政权、族权、神权、夫权。
在家庭中丈夫对妻子拥有权利,这种权利大到女人是男人的私有财产或奴隶,丈夫可以对妻子为所欲为,而妻子对丈夫只负有顺从的义务。
“夫者,妻之天也”的男权思想虽然在新中国受到男女平等思想的校正,但男权思想的影响还很深。
在男权思想支配下,很难把妻子和小孩作为具有独立人格的平等主体看待。
同时受害人对家庭暴力的容忍和麻木,助长了施暴者的威风,也成为施暴者恶劣行为滋生、蔓延的温床。
(二)社会原因
维权意识不高使施暴者有恃无恐。
长期以来,家庭暴力的案件中受害者往往缺乏维护自身权益的意识,加上相当部分司法人员认为家庭暴力是家庭私事,不属于司法管辖范围,致使家庭暴力的施暴者很少得到制裁,从而助长了家庭暴力事件的增长和施暴者有恃无恐的气焰。
在实践中,根据《刑法》、和《我国刑事诉讼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家庭暴力
行为除杀人和重伤外,司法机关大多作为自诉案件处理,采取“不告不理”的做法,使其成了相关部门不管不问的真空地带。
(三)法律原因
反家庭暴力立法相对滞后。
我国目前尚未制定反家庭暴力方面的法律、法规,司法实践中,我国《宪法》、《刑法》、《婚姻法》、《妇女权益保障法》、《未成年人保护法》、《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关于惩处侵害妇女、儿童、老人人身权利的家庭暴力行为都有禁止性规定,但缺乏明确的认定和具体的制裁办法,可操作性不强。
同时我国法律在反家庭暴力方面还处于消极被动的状态,家庭暴力未达到触犯刑法的程度,司法机关就不会主动介入干预。
(四)其他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
这些因素包括经济收入水平差别、教育水平差异、法制宣传力度不够以及施暴者自身有精神疾病、心理疾病或性格缺陷原因等等。
三、预防、制止家庭暴力的对策
家庭暴力现象的发生,既有历史的因素,也有现实社会的因素;既有思想意识方面的原因,也有物质利益方面的原因。
(一)进一步完善立法和加强执法力度
1.制定《反家庭暴力法》。
目前,国外对家庭暴力已从研究阶段步入法制化进程,已有40 多个国家采取了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法律措施。
譬如,在英国,1996年《家庭法案》规定了“互不妨害令”、“附加挽留权”来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在美国,许多州的地方法院创立了专门的家庭暴力法院,主要审理民事案件和轻微刑事案件中涉及家庭暴力的案件,由经过专门训练的一组法官办案;我国台湾地区也于1998 年通过了家庭暴力防治法,从刑事、民事、家事和防治服务多种角度,治理家庭暴力问题。
鉴于我国在此方面的立法薄弱以及《婚姻法》对此规范得过于笼统,再加上家庭暴力涉及行政法规、刑法以及民事法律各个领域,更适合以单行法规的形式单独立法。
因此,我国应当尽早颁布《防止家庭暴力法》,遏制家庭暴力现象,使家庭真正成为社会稳定的细胞。
2.订立实施《婚姻法》的实施细则或地方性法规。
新修改的《婚姻法》虽然增加了禁止家庭暴力的内容,但都缺乏制裁性条款和可操作性。
如第四十三条规定了家庭暴力的救助措施,主要是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的劝阻、调解,公安机关的制止及行政处罚,其目的是保障家庭成员人身权利不受非法侵犯,对于防止矛盾激化以及纠正受害人自救无力、求助无门的不正常现象具有实际意义。
3.加强执法力度,维护法律法规的权威。
控制家庭暴力事态应多渠道和多角度地运用司法机关和社会团体的职能,充分发挥他们的威慑与教育作用。
加拿大政府出台过一项“容忍度为零”的政策,规定对家庭暴力不分轻重必须立案,警察也有权入室制止;而离婚时,用作家庭生活的房屋全归被殴妇女所有。
我国也可借鉴国外的做法,对施暴者的制裁应从重从严,让其付出沉重代价,以训诫那些用强制力满足占有欲的愚昧、野蛮行为,使家庭暴力无法作为“家务事”躲藏在不受控制的空间。
【结语】
总之,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任重而道远。
随着家庭暴力的日趋增多和手段的逐步升级,整治家庭暴力、为受害者伸张正义、讨回公道,应成为全社会的共同责任。
必须把家庭暴力问题纳入社会综合治理的范畴,通过道德教育、舆论宣传、社会救助、法律规范等一系列系统工程,才能达到预防、制止、消灭家庭暴力现象的目的,使家庭暴力在新世纪成为历史性话题,真正实现社会和谐。
参考文献:
1.刘国奎.家庭暴力存在原因及对策探析.政法论丛.2004(1).
2.李明舜.制定反家庭暴力法的几个思考.中华女子学院学报.2003(2).
3.杨淑鸿张爱军论我国家庭暴力的危害、成因及对策甘肃农业2004 年第5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