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报损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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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设备报损制度

工程设备报损制度

工程设备报损制度一、目的与适用范围本制度旨在明确工程设备发生故障或损坏时的报损流程和责任划分,确保设备能够尽快得到修复或更换,减少对项目进度的影响。

适用于所有参与工程项目的设备管理人员、操作人员和维护人员。

二、报损流程1. 发现问题:操作人员在发现设备存在异常或损坏时,应立即停止使用,并进行检查确认。

2. 初步判断:操作人员需对设备进行初步判断,确定是否为可自行解决的轻微问题。

3. 填写报损单:若判断为无法自行解决的问题,操作人员应填写报损单,详细记录设备名称、型号、故障现象、发生时间等信息。

4. 报损审批:将报损单提交给项目设备管理部门,由相关负责人进行审批。

5. 专业评估:设备管理部门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对报损设备进行评估,确定维修方案或更换需求。

6. 执行维修:根据评估结果,安排维修人员进行修理或联系供应商更换设备。

7. 记录归档:维修完成后,将维修情况记录在案,并将相关文件资料归档保存。

三、责任划分- 操作人员:负责日常的设备检查和使用,发现问题及时上报。

- 设备管理部门:负责报损审批和组织专业评估,协调维修或更换工作。

- 维修人员:负责具体的维修工作,确保设备恢复正常运行。

- 供应商:在设备需要更换时,负责提供相应的新设备或配件。

四、监督与考核设备管理部门应定期对报损情况进行统计和分析,对于频繁出现故障的设备或操作不当导致设备损坏的情况,应进行原因分析,并提出改进措施。

同时,将设备报损情况纳入相关人员的绩效考核中,以此激励大家共同维护好设备的正常运行。

五、附则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项目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如有变更,需经过项目管理部门的审核批准后方能生效。

报损报废管理制度

报损报废管理制度

报损报废管理制度第一节总则一、为规范和加强物资管理工作,做到合理使用、精打细算,提高物资利用率,保障国家和单位经济效益,特制订本制度。

二、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各部门和有关人员,凡违反本制度规定者,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第二节报损报废的范围一、报损:指因各种原因,物资在管理流程中受到损坏、丢失等情况,影响使用的情况。

二、报废:指因年限、技术性能、需求变化等原因,物资无法继续使用,需予以处理的情况。

第三节报损的管理一、各部门对发生的报损情况应及时认真核实、填制《物资报损单》,并报相关负责人审批。

二、经过审批后,应按照报损物资的情况分别进行处理:1.可修复的,应送至维修单位进行修复;2.无法修复的,应填制《废品申请报废单》,报请相关领导审批后由专人统一处理。

三、对于报损情况,要及时进行登记、统计和汇总,及时向上级单位汇报。

第四节报废的管理一、对于需要报废的物资,应经过相关部门认真评估和审核,填制《废品申请报废单》,报请领导审批。

二、经过审批后,应按照废品的具体情况分别进行处理:1.可回收的,应交由专门单位进行回收处理;2.不可回收的,应依法依规进行无害化处理。

三、对于报废情况,要及时进行登记、统计和汇总,及时向上级单位汇报。

第五节监督检查一、对于报损和报废情况,各部门应定期进行抽查和核实,并建立相关档案和台账,做到清晰可查。

二、对于发生较大数额、较严重情况的报损和报废情况,应立即组织调查,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第六节附则一、本制度由本单位物资管理部门负责解释和修订。

二、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以上为本单位的报损报废管理制度,希望各部门严格执行,确保物资的合理使用和管理,提高单位的经济效益。

学院固定资产报废报损捐赠处置管理办法

学院固定资产报废报损捐赠处置管理办法

学院固定资产报废、报损、捐赠处置管理办法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我院固定资产报废、报损、捐赠的处置程序,根据《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暂行办法》和《学院固定资产管理办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全院固定资产的报废、报损、捐赠的处置。

第三条学院固定资产的处置,各二级院、各部门要按照”先申请、再报批、后处置”的原则,严格履行审批手续,严禁未经批准自行拆除、改建、处置国有资产。

第四条固定资产的处置权限1.处置资产价值(原值,下同)单价10万元(含10万元)以上或批量价值20万元(含20万元)以上的,由学院党委会会议研究,报财政厅审批;2.处置资产价值单价10万元以下或批量价值20万元以下的,由院务会议研究,报教育厅审批。

3.报废资产,根据审批部门批复文件,部门资产管理员核对账物填写《固定资产报废处置申报表》,并将资料移交学院国资处。

对外捐赠资产,经相关部门审批同意后,应由资产管理、使用部门联合与接收单位签署赠予协议。

第五条凡符合下列标准之一的资产,可申请办理报废处置。

1.仪器设备(1)使用期满或年久失修,主要部件或结构已经损坏,不能达到最低使用要求,且无法修复的。

(2)因国家修订技术标准或规范,不符合技术标准,且在实验使用中,不能达到最低使用要求的。

(3)由于意外灾害或突发事故,受到严重破坏且不能修复的。

(4)主要部件遗失,无法使用,且不能修配的。

(5)修复的费用超过或接近新购价值的。

(6)型号过时,已停止生产,市场不能提供所需零配件,且不能改作它用的。

(7)因教学或生产更新淘汰的。

2.家具(1)使用过程中严重损坏,已失去使用价值的。

(2)使用年限已久,不适宜改变再使用,且不宜调配它用的。

3.车辆已超过使用年限规定或车况极差不能保证行驶安全,或因事故严重损毁的汽车、摩托车等机动车辆。

4.房屋及构筑物(1)危房。

(2)根据学院发展规划需拆迁、改变的。

第六条固定资产被盗、丢失,应先报告保卫处,并视具体情况报公安到现场勘察,保管人员(或当事人)同时提交事故报告,经部门负责人和保卫处签字盖章后,交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统一申请,按报损处置。

员工损坏物品规章制度范本

员工损坏物品规章制度范本

员工损坏物品规章制度范本为了维护公司财产安全和保障员工的劳动权益,特制定本规章制度,规范员工在工作中处理公司物品的行为,减少损坏事件的发生。

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在执行工作任务和使用公司物品时必须严格遵守,违反规定的员工将受到相应的惩罚。

一、损坏物品的定义损坏物品指的是公司所有的设备、设施、工具和其他物品,在员工工作中因疏忽、过失或故意造成破坏、磨损或失效的行为。

损坏物品包括但不限于计算机、打印机、办公家具、固定资产、产品、仪器仪表等。

二、损坏物品的原因1. 疏忽造成的损坏:员工在使用公司物品时未按操作规程和要求操作,导致物品受损。

2. 过失造成的损坏:员工在工作中因操作不当、粗心大意等原因造成物品损坏。

3. 故意造成的损坏:员工故意破坏公司物品,损害公司利益。

三、员工责任1. 员工在使用公司物品时必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和要求,做到细心、认真、爱惜。

2. 如需使用公司物品进行操作或维修保养,必须经过培训和授权。

3. 发现公司物品存在问题或损坏情况,应立即上报相关部门或主管领导。

4. 禁止擅自私吞、私用公司物品,更不允许把公司物品带离企业使用。

5. 禁止私自修改、拆卸、翻新公司物品,避免对物品造成损坏。

6. 对公司提供的设备、工具和其他物品要保持整洁、安全、完好。

7. 禁止将公司物品用作非正常用途,以免引起损坏。

8. 禁止私自调整物品参数或性能,给公司带来风险和损失。

四、损坏物品处理流程1. 发现公司物品损坏或受损时,员工应及时向主管领导汇报,并共同查清事故原因。

2. 经确认为疏忽、过失或故意损坏时,员工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和惩罚。

3. 如果有人发现有物品损坏而不报或隐瞒情况,一经查实,将追究相应责任。

4. 主管领导应及时进行损坏物品的鉴定和评估,并将处理结果通知员工。

5. 对于无法修复的物品,应按公司规定进行报废处理或赔偿。

六、违规处罚1. 对于发生疏忽、过失或故意损坏物品的员工,将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警告、罚款、扣除工资或解雇等处罚。

药品报损、销毁制度

药品报损、销毁制度

药品报损、销毁制度
1、凡破损变色发霉虫蛀过期失效等质量不合格药品,一律按报废处理。

2、原包装缺损的药品,应由供货商负责调换补货。

发生在各药房的原包装破损的药品,由药房凭残损包装向药库索补.药库将残损包装集中后统一向供货商索补。

原包装短缺的药品,不管是发生在药房或药库,均需二人以上证明,经药剂科主任签字后向供货商索补。

3、破损、霉变、过期失效药品,药库及各药房汇总填写报废单,报废单须写明药品名称、规格、单价、金额及报损总金额,报损原因等,经质量管理小组查验签字,报药剂科主任审核签字,上报主管院长审批。

4、待批报废药品,应单独集中存放,并有明确标示。

5、经审批报废后的药品,一律集中存放在报废库中,待药监部门年底组织统一销毁。

6、报废药品应严格管理,及时监督销毁.防止流入社会,危害人民群众健康。

7、对已过期或其它原因不能继续使用的药品,由保管员、药品会计填写药品销毁单,科主任同意后上报医院相关部门及院长同意后方可销毁.
8、销毁的药品要进行登记,记录内容为:药品名称、规格、批号、销毁数量、销毁原因、经手人、销毁时间、地点、方式。

9、在进行药品销毁时,必须至少有两人在场,及时在药品销毁登记本做记录并有两人签字。

10、对毒、麻、精神药品等特殊药品的销毁,要上报安乡县卫生局,在其监督下进行销毁,并对销毁情况进行登记。

设备报损管理制度

设备报损管理制度

设备报损管理制度
一、设备的定义:
本制度规定的设备指单价在200元以上物品,从原有使用范围退出需要履行的管理制度。

二.设备报损条件
1.设备严重损坏无法修复。

2.设备已到使用使用年限,且严重老化,已不能达到正常技术指
标。

3.严重污染环境或不能安全运转,可能危害人身安全,又无改造
价值。

4.经反复维修仍不能达到正常使用要求,继续维修费用过高,经
济上不合算。

三.设备报损程序
1.一般设备报损,须使用部门提出申请,填写《设备报损申请单》。

2.动力维修部门接受《申请单》后,即派维修人员上门进行查验
确认。

并在《申请单》上签署意见。

同时由动力部门负责人审
核签字认可。

3.维修人员遇无法维修设备,须报维修主管汇诊。

经反复试验确
认无法修复,方可通知使用部门说明情况建议报损、更新。

4.报损申请经维修部门负责人同意后,交财务审核,方可进行设
备报损、更新。

工程部物品损坏管理制度

工程部物品损坏管理制度

工程部物品损坏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为了规范工程部物品损坏的管理工作,提高管理效率和工作质量,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工程部所有工作人员。

第三章物品分类和责任划分1. 工程部的物品包括但不限于办公设备、办公用品、工具、仪器等。

2. 负责管物品的人员包括财务部门、物资管理部门、工程部门负责人等,有明确的责任划分。

第四章物品管理要求1. 所有工作人员都应按照规定使用工程部的物品,不得私自挪用或私自破坏。

2. 每个部门都应建立健全的物品管理制度,保障物品的安全和完整。

3. 工作人员在使用物品时,应注意维护和保养,及时进行维修和更换。

第五章物品损坏的处理流程1. 发现物品损坏后,应立即报告财务部门或物资管理部门。

2. 财务部门或物资管理部门应立即进行核实,并根据情况进行处理。

3. 若物品损坏是由工作人员故意或过失造成的,应按照公司规定进行处罚,并要求赔偿损失。

4. 对于频繁损坏物品的工作人员,公司可根据情况进行调整或解雇。

第六章监督检查1. 财务部门或物资管理部门应定期对工程部的物品进行检查,确保物品的完整性和安全。

2. 工作人员对于自身使用的物品应定期进行检查和保养,发现问题及时报告。

3. 公司领导对于物品管理工作定期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第七章处罚措施1. 对于故意或过失损坏物品的工作人员,公司可给予警告、记过、罚款等处罚。

2. 对于频繁损坏物品的工作人员,公司可进行警告、调整或解雇等处理。

3. 累计超过三次损坏物品的工作人员,公司可调整或解雇。

第八章审核本制度由公司领导审核并下发施行,必须定期进行评估和修改。

第九章附则本制度中的特殊情况经公司领导讨论决定后,可进行适当调整。

以上为工程部物品损坏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和提高工程部物品管理效率和质量,减少损失,确保公司正常运转。

希望各位工作人员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共同维护公司形象和发展。

一中实验、电教室仪器设备报损制度

一中实验、电教室仪器设备报损制度

一中实验、电教室仪器设备报损制度为了规范实验室和电教室仪器设备的使用,保护设备的正常运转和延长使用寿命,我校制定了一套完善的仪器设备报损制度。

以下是具体内容:一、报损范围1. 实验室和电教室内所有的仪器设备均适用此报损制度。

2. 报损范围包括设备的物理损坏、损坏程度严重影响正常使用、丢失以及其他严重质量问题等。

二、报损流程1. 发现设备问题:任何发现仪器设备问题的人员,包括学生和教职员工,都应及时向相关负责人报告。

2. 负责人登记:相关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将设备问题记录在仪器设备报损登记表上,并登记报损日期、设备信息、问题描述等。

3. 报损审批:负责人将报损登记表交给上级主管部门审批。

4. 维修或更换:经过审批通过后,负责人将设备送至专业维修机构进行维修,或者基于实际情况决定是否更换设备。

5. 维修记录:经过维修或更换后,负责人将维修或更换的记录填写在仪器设备报损登记表上,包括维修日期、维修情况、费用等。

6. 审定报损:经过维修记录的填写后,负责人将仪器设备报损登记表重新提交给上级主管部门审定。

三、报损责任追究1. 仪器设备损坏的责任由使用者承担。

2. 使用者在使用仪器设备时应按照操作规程正确操作,并负有保管责任。

3. 若发生设备损坏,使用者应向负责人如实报告,并按照负责人的要求配合做好相关记录和报损手续。

4. 若故意破坏设备、私自擅自动用设备或不按规定进行维修保养而导致设备报废或加大维修费用的,将追究相应的法律和纪律责任。

四、设备维修费用1. 设备维修费用由使用者承担,若设备问题是由于使用者不当操作或保管不善导致的,维修费用将由使用者全额承担。

2. 若设备问题是由于设备本身的质量问题或普通磨损导致的,则由学校承担部分或全部维修费用。

五、设备更换1. 若设备损坏严重且无法修复,经过审批通过后,学校将会及时进行更换。

2. 设备更换的费用将由学校承担,但若设备是由于使用者的不当操作或保管不善导致的,则可能部分或全部费用由使用者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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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各门店物流中心管理的洁具商品如出现非人 为破损,由库存管理部门根据破损情况填写
《收货异常报告》,写明异常原因,经库存 管理部门负责人审核后传真物流中心,门店 做系统移仓至待处理仓。物流中心在联系厂 家到公司处理破损商品前,将各门店异常商 品收集到物流中心。厂家到公司对破损商品 进行确认后,属厂家质量问题的商品由厂家 承担,做供应商退货处理;如厂家确认不属 质量问题的商品,由物流中心将商品返回相 应门店,经监察部审核后,门店方可对商品 进行报损处理。
一个库存部门有“一类”或“二类”范围的商 品,
另一个库存部门有批量库存,由小色号库存部 门调拨交批量库存部门做库存商品管理。
3、为满足顾客补货需求或等待有顾客退货后 一起处理,小色号商品要求2个月以上没有 发生销售记录方可进行报损处理。
三、顾客退货商品报损 各门店退货处员工每天清理所有顾客退货 商品,将破损或刮花等严重影响二次销售 的商品填写《商品报损单待监察部人员审核 确认后方可办理系统报损处理。
抛光砖,在1-5片之间(含5片);800*800的抛光 砖,在1-4片之间(含4片);瓷片类的墙砖不分 规格,5m2以下(含5m2);瓷片类的地砖、阳台 砖不分规格,2m2以下(含2m2);该范围内的小 色号商品经监察部审核后做报损处理,经防损 确认后由门店管理部统一进行处理。 二类:报损做加工地脚线处理的数量范围: 600*600的抛光砖,在6-25片之间(含25 片);800*800的抛光砖,在5-35片之间(含35 片);该范围内的小色号商品经监察部审核 后做报损处理,经防损确认后加工成地脚线, 由门店管理部定价销售。
四、商品报损后的处理 所有报损商品要按商品破损情况进行分
类处理,破损严重的直接废弃处理;如商 品破角或是小色号报损商品则在指定区域 进行存放,积累至一定数量后由门店管理 部确认售价,门店人员联系买家按堆进行 非库存销售。
商品报损管理规定
商品报损分正常库存商品报损、小色号 商品报损和顾客退货商品报损。由于提货、 送货、人为破损等可明确赔偿责任人的和 每天处理负库存必须进行报损的可由库存 管理部门先按公司规定报损,监察部人员 再事后复审。除此以外的任何报损处理, 必须经监察部人员审核确认后方可做报损 处理。
一、正常库存商品报损 1、正常库存商品如出现人为破损,在明确赔偿
各库存部门合计数量,经查,如: 只有一个库存部门有“一类”范围的商品,由库 存 部门就地报损处理; 两个以上库存部门有“一类”范围的商品,但合 计 数量仍在“一类”范围的,由各库存部门就地报 损 处理; 两个以上库存部门有“一类”范围的商品,但合 计 数量在“二类”范围的,由各库存部门报损后转 移 交物流中心做加工地脚线处理; 两个以上库存部门有“一类”或“二类”范围的 商品, 但合计数量超出“二类”范围的,由各库存部门
4、过期商品需要报损的,由门店申请并做系统 移仓至待处理仓,经监察部审核后做报损处 理,经防损确认后商品交行政仓或废弃处理。
5、正常库存商品的盘点报损由监察部做调帐建 议后,由库存管理部门做报损处理。
二、小色号瓷砖商品的报损处理 1、报损的数量范围: 一类:报损做非库存处理的数量范围:600*600的
责任人后,库存管理部门可直接做系统报损 处理并督促责任人按公司规定承担相应赔偿 责任,监察部事后复核并落实责任人是否缴 纳赔偿金。 2、正常库存商品如出现非人为破损,由库存管理 部门填写《商品报损单》,将商品在在指定 区域进行存放,做系统移仓至待处理仓,待 监察部人员签名确认后方可办理系统报损手 续,经门店防损部人员验货后再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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