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保安工作管理制度
医院保安管理制度

医院保安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医院保安工作,保障医院内部的安全秩序,维护医院的正常运营秩序,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医院保安工作的目标是:保护医院患者、医务人员和财产的安全,维护医院内部的安全秩序,为医院提供安全的服务环境,确保医院高效、稳定运行。
第三条医院保安工作的原则是:依法管理、科学管理、公平管理、全员参与。
第四条医院保安工作的基本职责是:维护医院内部的安全秩序,防止治安事件和火灾事故的发生,协助医院管理人员处理突发事件,维护医院对外形象,保障医院正常运营。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五条医院设立保卫部门,负责医院保安工作。
第六条保卫部门的职责包括:制定和修订医院保安管理制度,组织开展保安培训和演练活动,建立健全医院保安防控系统,协助医院管理人员处理突发事件,协调医院内外部安全资源。
第七条保卫部门的组织架构包括:部门主任、副主任和保安员。
保卫部门依法设立专职保安岗位,保安员按照医院人员管理制度录用、管理和培训。
第八条保卫部门由部门主任负责具体工作,副主任协助主任完成工作任务。
第三章保安工作内容第十条保安员应遵守工作纪律,保守工作秘密,不得泄露医院保密信息,不得在工作过程中接受或索贿赂。
第十一条保安员应按照工作需求,穿着自己的保安制服,佩戴工作证件,工作期间不得擅离岗位。
第十二条保安员应熟悉医院内部的应急处理措施,熟悉医院内部各个区域的安全风险和应对措施。
第十三条保安员应定期进行安全培训和演练,提高工作技能,及时掌握新的安全防范知识和技术。
第四章工作制度第十四条医院保安工作实行24小时值班制,保障医院全天候的安全。
第十五条保安员上岗前应按照工作要求,梳洗整齐,按时到岗。
第十六条保安员上岗前应按照工作要求,检查工作工具和通讯设备是否正常,并保持通讯畅通。
第十七条保安员值班期间应保持警觉,随时关注医院内部的安全状况。
第十八条保安员应主动发现和处理医院内部的安全隐患,并及时向医院管理人员报告。
第十九条保安员应及时处置突发事件,如火灾、抢劫等,保护患者和医务人员的安全。
医院治安保安管理制度

一、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医院治安管理,保障医院正常医疗秩序,确保患者、医护人员及医院财产安全,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院全体保安人员、医护人员、患者及其家属等。
第三条医院治安保安管理工作应遵循“预防为主、防治结合、保障安全”的原则。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第四条医院成立治安保卫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院治安保卫工作的领导、组织、协调和监督。
第五条治安保卫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治安保卫办公室,负责具体实施治安保卫工作。
第六条治安保卫办公室主要职责:(1)制定、修订和完善医院治安保卫管理制度;(2)组织开展治安保卫宣传教育活动;(3)负责治安保卫设施的维护和管理;(4)负责对医院内部及周边环境进行巡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整改;(5)处理各类治安案件和突发事件;(6)配合公安机关开展侦查、破案工作。
三、保安人员职责第七条保安人员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医院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履行职责。
第八条保安人员主要职责:(1)负责医院出入口、停车场、重要部门等区域的安全巡逻,确保安全;(2)对进入医院的人员、车辆进行查验,防止可疑人员、车辆进入;(3)维护医院内部秩序,制止扰乱医院秩序的行为;(4)对医院内部设施进行巡查,发现损坏、盗窃等情况及时报告;(5)配合公安机关开展侦查、破案工作;(6)完成医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四、治安保卫宣传教育第九条医院应定期开展治安保卫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全院员工的治安保卫意识。
第十条宣传教育内容包括:(1)国家法律法规、医院规章制度;(2)治安保卫知识、安全防范技能;(3)案例分析、警示教育;(4)应急处理、救援知识。
五、奖惩措施第十一条对在治安保卫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个人和集体,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十二条对违反治安保卫规定的个人和集体,按照医院规章制度予以处理。
六、附则第十三条本制度由医院治安保卫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医院保安制度

1、保安人员每天上班前必须做好一切准备工作,准时到岗到位,工作时必须着警服并保持警容严整。
2、严格交接班制度,交班人员及时交待清晰处理或者待处理的事情。
3、上班时不许迟到,不许串岗,不许聊天,不许抽烟,不许睡觉,不许看书看报。
4、及时接听好报警电话,对报警求助的必须及时赶赴现场,认真调查处理,处理结果要及时向科领导汇报。
5、服从分配,有事调休或者调班一定要报请允许。
6、要注意个人卫生和公共场所卫生,特殊是办公室卫生,要始终保持清洁整齐。
7、同志之间要团结友爱,相互尊重,不做不利于工作、团结的事,不讲不利于工作、团结的话,大家团结一致共同努力做好工作。
一、在分管院长领导及上级公安机关的指导下,维护医院治安秩序,保障医疗、教学、科研工作的正常运行。
二、严格各项安全保卫措施,确保重点部门的安全,发现重大问题及时向分管院长和公安部门请示,报告。
三、负责全院集体户口的户籍管理和外来人口暂时户口的申报、管理。
四、加强对保安和门卫工作的领导,维护院内治安秩序,积极查破普通刑事案件,协助公安机关侦破重大案件。
五、领导全院义务消防组织,加强防火、防盗、防破坏、防事故灾害的“四防”教育。
消除不安全的隐患,落实整改措施。
六、积极做好医院的`安全防范工作,重大节日进行安全大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七、加强院内车辆管理及保管工作,非停车地方严禁停车。
八、、做好接待保卫工作,确保外宾和首长的安全。
九、承办院领导和有关部门布置的任务。
一、重要部门及库房要按照公安部门的有关规定安装“防撬锁、防护棂”。
无关人员不得进入库房。
库房内不许吸烟,不许生火取暖。
仓库要配备灭火器,定期检查消防器材。
危(wei)险品要妥善放置,并定期检查。
做到防火,防爆。
二、财务部门现金要按规定及时存入银行,不得超过规定数额,现金、有价票证一律放入保险柜。
三、住院患者和陪护人员携带物品出院时(凭出院证),门卫要进行检查。
发现可疑问题,要及时通知保卫人员协同处理。
医院保安管理制度手册

医院保安管理制度手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医院保安管理工作,维护医院秩序,保障医院患者和工作人员的人身和财产安全,制订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医院保安管理制度适用于医院内所有保安人员的管理工作。
第三条医院保安管理制度必须严格执行,工作中不得违反法律法规。
第四条医院保安管理制度由医院保安管理部门负责制定、颁发和解释。
第五条医院保安管理制度的修订、补充及解释,由医院保安管理部门负责,经医院领导审批后执行。
第六条医院保安管理制度与医院其他管理制度相互协调,相互配合,不得相互矛盾。
第七条保安管理人员应当接受保安管理部门的培训,熟悉各项工作规定及紧急处理预案。
第八条保安人员应当积极投入工作,服从领导,严格执行执勤制度。
第二章保安管理岗位设置及职责第一条医院保安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医院的实际情况设立相应的保安管理岗位,明确各岗位的职责。
第二条保安队长应当是本院专职的安全管理领导者,负责全院的安全管理工作,指导、协调保安队员工作,负责制定和颁发安全管理制度及工作计划。
第三条保安队员应当认真履行执勤职责,全面维护医院内部秩序,保障医院人员、设施和财产的安全。
第四条保安部门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督查制度,定期对医院内部人员、设施和设备进行安全检查,并报告发现的问题。
第五条保安管理部门应当配备必要的安全设施和设备,保证保安人员的日常工作需要。
第六条保安人员应当建立健全档案管理制度,对每位保安人员的工作表现进行记录,并及时总结和评估。
第三章保安工作流程及规范第一条保安人员应当严格遵守保安工作的各项规范和流程,保证医院内部的安全秩序。
第二条保安人员应当密切配合医院其他部门的工作,及时协助处理突发事件。
第三条保安人员应当做好每日巡逻工作,确保医院内部的各项设施和设备的正常运行。
第四条保安人员应当加强对医院内人员的安全防范工作,特别是对重点病人、贵重物品的保护。
第五条保安人员应当加强对医院外来人员的管理,包括访客的登记、证件核查等。
第六条保安人员应当在发生火灾、盗窃、伤害等突发事件时,迅速报警并采取相应的处置措施。
医院保安管理制度(4篇)

医院保安管理制度1.总则1.1 为维护医院的治安秩序,保护医院内患者、医务人员和财产的安全,确保医疗工作的正常运行,制定本制度。
1.2 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内所有的保安人员,他们必须遵守本制度的各项规定。
1.3 保安人员应当履行保护医院内安全的职责,同时也要积极配合医院工作人员的工作。
2.保安队伍的组织与管理2.1 医院保安队伍由医院安全保卫部门统一组织在编的保安人员组成。
2.2 保安队伍按照岗位安排,分为门岗、内岗、外围岗和特殊岗位。
2.3 进行岗位分工时,应根据保安人员的特长和素质等进行合理的安排,确保各岗位配备合适的人员。
2.4 医院保安队伍应当定期进行培训,提高保安队伍的整体素质和业务水平。
3.保安工作的职责3.1 门岗保安要严格执行医院出入管理制度,对出入人员进行身份核查,及时发现冒名顶替、违禁物品等情况进行阻止。
3.2 内岗保安要确保医院内部的秩序与安全,加强巡逻巡视,对发生的异常情况进行及时处置,并向上级报告。
3.3 外围岗保安要对医院外围的安全进行监控和巡逻,及时发现异常情况,并采取对应措施,确保医院的安全。
3.4 特殊岗位保安要根据岗位特点,做好安全防范工作,确保医院重点部位的安全。
4.保安工作的措施4.1 医院应配备完善的安全设备,包括视频监控、报警系统和消防设备等,确保医院的安全管理工作。
4.2 医院应建立健全治安防范体系,提供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加强对陌生人员和可疑人员的查验与排查。
4.3 医院应制定应急预案,做好突发事件的应对工作,保障人员的安全。
4.4 医院要建立保安人员日常工作记录制度,及时发现问题,做到问题发现、问题解决。
4.5 医院应建立保安人员奖惩制度,保安人员在工作中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将成为评定其优秀与否的重要标准。
5.保安工作的考核与监督5.1 医院的安全保卫部门负责对保安队伍的工作进行考核与监督。
5.2 医院应定期对保安队伍的工作进行评估,评选优秀保安人员,并对表现不佳的人员进行警告和处罚。
医院保安考勤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医院保安队伍的管理,确保医院安全稳定,提高保安人员的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全体保安人员。
第三条本制度旨在规范保安人员的考勤管理,保障医院的安全秩序。
第二章考勤制度第四条保安人员应按时上下班,遵守医院规定的作息时间。
第五条保安人员应佩戴工牌,每日打卡上下班,不得使用他人工牌代打卡。
第六条保安人员请假需提前向部门负责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离岗。
请假时间不得超过三天,超过三天需办理请假手续。
第七条请假未批准擅自离岗者,按旷工处理,每次旷工扣除当日工资。
第八条请假批准后,保安人员应按时返回工作岗位,如因特殊情况无法按时返回,应及时与部门负责人联系。
第九条保安人员因公事需要离岗,需经部门负责人批准,并办理相关手续。
第十条保安人员加班需经部门负责人批准,加班工资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保安人员上下班打卡,如有迟到、早退现象,按照以下规定处理:(一)迟到:迟到超过5分钟,扣除当天工资的10%。
(二)早退:早退超过5分钟,扣除当天工资的10%。
第十二条保安人员一个月内迟到、早退累计超过3次,给予警告处分;超过5次,给予记过处分。
第三章交接班制度第十三条保安人员应严格按照交接班制度执行,确保工作的连续性和完整性。
第十四条交接班时,交班人员应向接班人员详细说明当班期间的工作情况,接班人员应认真听取。
第十五条交接班过程中,如发生意外情况,交班人员应立即向接班人员说明,并协助处理。
第十六条交接班结束后,接班人员应在交班记录上签字确认。
第四章奖励与处罚第十七条保安人员工作表现突出,对医院安全稳定作出贡献的,给予奖励。
第十八条保安人员违反本制度,情节严重的,给予警告、记过、降职等处分。
第十九条保安人员被辞退或辞职后,如有违反保密规定等行为,医院有权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五章附则第二十条本制度由医院保安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一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二十二条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由医院保安部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补充和修改。
医院保安值班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医院安全管理,确保医院正常诊疗秩序,保障患者、医护人员及医院财产的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医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全体保安人员,以及其他参与医院安保工作的人员。
第三条保安值班管理制度应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责任到人的原则。
第二章值班安排第四条保安值班实行24小时制,分为三个班次:早班(7:00-15:00)、中班(15:00-23:00)、夜班(23:00-7:00)。
第五条保安人员根据医院实际情况和人员配置,合理分配值班任务,确保每班次至少有两名保安人员值班。
第六条保安人员应严格按照值班安排执行,不得擅自离岗、脱岗或替岗。
第七条保安人员应熟悉医院各个区域,掌握医院安全通道、消防设施、监控设备等,以便在紧急情况下能够迅速采取应对措施。
第三章值班职责第八条保安人员应认真履行以下职责:1. 维护医院内部治安秩序,预防和制止各类违法犯罪行为;2. 指导、协助医院内部人员遵守医院规章制度,维护医院正常诊疗秩序;3. 监督医院消防设施、安全通道等设施设备的使用和维护;4. 对医院内外的可疑人员进行询问、检查,确保医院内部安全;5. 对医院内发生的各类突发事件,及时报告并协助处理;6. 接待来访人员,做好来访登记工作;7. 执行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第九条保安人员应遵守以下纪律:1. 佩戴统一制服,保持仪容整洁;2. 严格执行值班纪律,不得饮酒、赌博、打架斗殴;3. 不得利用工作之便谋取私利;4. 不得泄露医院内部秘密;5. 不得擅自对外发布医院信息。
第四章值班交接第十条值班人员交接班时,应做好以下工作:1. 交接班人员应提前5分钟到达指定位置,交接班手续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2. 交接班人员应认真听取接班人员对前一班次情况的汇报,了解医院内部安全状况;3. 交接班人员应检查接班人员是否熟悉医院安全设施、监控设备等;4. 交接班人员应共同检查医院内各个区域的安全状况,确保安全无隐患;5. 交接班结束后,双方应在交接班记录上签字确认。
医院门卫保安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医院门卫保安管理,确保医院安全、有序、和谐,保障患者、医护人员及医院资产的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所有门卫保安人员及其工作。
第三条门卫保安人员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医院规章制度,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医院正常秩序。
第二章职责与权限第四条门卫保安人员职责:1. 严格执行医院门卫制度,做好门卫值班工作;2. 严密监控医院出入口,防止非法人员、物品进入;3. 负责对医院内部车辆、人员进行检查、登记;4. 维护医院内部秩序,确保患者、医护人员及医院资产的安全;5. 配合医院相关部门处理突发事件;6. 完成医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第五条门卫保安人员权限:1. 对进入医院的人员、车辆进行必要检查,必要时有权拒绝其进入;2. 对违反医院规定的人员、车辆进行劝离或报告相关部门;3. 对可疑人员、物品进行盘查,必要时报告公安机关;4. 在确保自身安全的前提下,有权对违反医院规定的行为进行制止;5. 对违反门卫规定的人员进行处罚。
第三章工作要求第六条门卫保安人员应着装整齐、仪容端庄,佩戴工牌,保持良好的形象。
第七条门卫保安人员应坚守岗位,不得擅自离岗、脱岗、串岗,如因特殊情况需离岗,应提前向值班领导报告。
第八条门卫保安人员应严格执行来访人员登记制度,对无合法证件、手续的人员有权拒绝其进入。
第九条门卫保安人员应熟悉医院内部布局、消防设施、应急通道等,确保在紧急情况下能迅速疏散人员。
第十条门卫保安人员应掌握常用法律法规、医院规章制度及应急处置措施,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第四章奖励与处罚第十一条对工作认真负责、表现突出的门卫保安人员,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十二条对违反本制度,造成不良后果的门卫保安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记过、降职、解聘等处罚。
第五章附则第十三条本制度由医院保卫处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