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唐代广州的海外交易_市舶制度与财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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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朝至明朝中国海外贸易的发展

宋朝至明朝中国海外贸易的发展

宋朝至明朝中国海外贸易的发展唐代仅在广州一地设市舶司,负责外贸事务。

除广州外,又在杭州、明州、泉州、密州五地设市舶司,使外贸规模成倍扩大。

北宋中期,每年的市舶收入达六十三万贯,成为政府的一项重要财政收入。

北宋出口的商品主要是丝织品、瓷器、金属等,进口的商品主要是香料、药材、象牙、珠宝等。

元朝的海外贸易也很发达。

元朝政府在消灭南宋后,原在南宋任泉州市舶使多年的阿拉伯商人蒲寿庚降元。

元即任他为福建行省左丞,管理泉州一带的海外贸易。

当时管理海外贸易的机构叫作市舶提举司,简称市舶司。

元朝先后在泉州、庆元(今浙江宁波)、上海、故浦(今海盐县南)、温州、广州、杭州设立了七个市舶司。

泉州是对外贸易的最大商港,由此出口的商品有瓷器、丝绸等,由此进口的商品有丁香、豆蔻、胡椒、钻石、珠宝等。

明初实行海禁,严禁民间私人贸易。

在明朝开国以后一个很长的时期内,中外贸易基本上限定在“朝贡贸易”的框架之内进行。

中期以后,朝贡贸易的政治色彩有所减弱,外番货品免税政策渐改为按例抽分。

这一改革一般被看作明代对外贸易政策的一个进步,问题是实行不久就又迎来了嘉靖时期的海禁,使正常的中外贸易受到极大影响。

隆、万开海以后,外国商船来华已不限于有朝贡关系的国家,贡期、船只数量等等限制也已放松,基本是来船都可以进口,照例抽分纳税后便可入市交易。

但这在任何意义上都不是自由贸易。

来华外商必须通过官牙行的中介才能进行买卖,而不能与民间商人直接交易。

明后期,市舶太监和地方官吏在口岸贸意中恣意抽分和掠夺,极大地损害了中外贸易正常发展的环境。

民间私人海外贸易的开放只是在不能有效禁止情况下的无可奈何之举,并且仍有诸多限制,管、卡和防范的色彩浓重,完全谈不上主动推动、大力支持。

唐代市舶制度论文

唐代市舶制度论文

唐代市舶制度研究综述摘要市舶制度作为我国古代管理海外贸易的重要制度之一,始创于唐代,本文通过对历史文献及相关研究成果的梳理,分别从市舶使的始置时间、市舶制度相关名称、市舶使的人选、职责及唐代已设市舶使的港口五个方面,对唐代市舶制度相关问题进行探讨。

关键词市舶使始置时间名称人选职责港口市舶制度是我国古代管理海外贸易的重要制度之一,唐代是市舶制度的创始期,学术界对其探讨已取得了一定的成就,但仍存在不少分歧。

本文拟对目前有关唐代市舶制度的研究状况作一综述,寥表议论,以就教于方家。

一、市舶使的始置时间目前所见有关唐时最早出现“市舶使”的文献如下:《旧唐书》卷八《玄宗本纪上》:[开元二年]“右威卫中郎将周庆立为安南市舶使,与波斯僧广造奇巧,将以进内。

监选使、殿中侍御史柳泽上书谏,上嘉纳之。

”[1]《新唐书》卷一一二《柳泽传》:“开元中,转殿中侍御史,监岭南选。

时市舶使、右威卫中郎将周庆立造奇器以进。

”[2] 《册府元龟》卷五四六《谏诤部·直谏》:“柳泽,开元二年为殿中侍御史、岭南监选史,会市舶使、右威卫中郎将周庆立、波斯僧及烈等,广造奇器异巧以进。

”[3]《唐会要》卷六二《御史台下﹒谏诤》:“开元二年十二月,岭南市舶司、右威卫中郎将周庆立,波斯僧及烈等,广造奇器异巧以进。

监选司、殿中侍御史柳泽上书谏曰:……”[4]《天下郡国利病书》卷百二十《海外诸蕃》:“唐始置市舶使,以岭南帅臣监领之,设市区,令蛮夷来贡者为市,稍收利入官。

”[5]据上述史料,目前学术界有几种关于唐于何时始设市舶使的不同观点,如下:第一,贞观十七年(643)说,持此种说法之学者当来源于顾炎武《天下郡国利病书》所载,后代史书《广东通志》、《粤海关志》等亦沿用之,对此,日本学者桑原骘藏通过比对宋代史料指出顾炎武此说乃杜撰自《宋史》及《宋会要》,绝不可信。

[6] 第二,高宗显庆六年(661)说,持此说的学者多以该年发布的《定夷舶市物例敕》为据,认为敕文所云“所司”应即是唐政府管理市舶贸易的机构——广州市舶使院,并认为到显庆六年或稍前的时候,广州市舶使之职即已创置。

市舶制度演变的基本轨迹

市舶制度演变的基本轨迹

市舶制度演变的基本轨迹一、前言市舶制度是中国古代至近代对海上贸易的管理制度。

随着历史的演变,市舶制度经历了多个时期的变革和发展。

本文将对市舶制度演变的基本轨迹进行详细阐述。

二、秦汉时期秦汉时期,随着统一国家的形成,海上贸易逐渐兴起。

秦始皇曾下令修筑万里长城,防止北方游牧民族的侵扰,同时也促进了与外界的交往。

汉武帝时期,派遣张骞出使西域,开通了“丝绸之路”,使得陆上贸易日益繁荣。

然而,这一时期的市舶制度尚未形成,海上贸易仍处于自然发展的状态。

三、唐朝时期唐朝时期,市舶制度开始逐渐形成。

唐朝设立了市舶司专门管理海上贸易事务,制定了相关的法规和制度,如《唐六典》、《大唐律疏义》等,对海上贸易进行规范和管理。

同时,唐朝还采取了一系列鼓励外贸的措施,如设立商行、招商引资等,促进了海上贸易的发展。

四、宋朝时期宋朝时期,市舶制度得到了进一步的发展和完善。

宋朝继承了唐朝的市舶司制度,并在其基础上进行了改革和创新。

宋朝实行了商行制度和市舶抽解制度,对进出口商品进行征税和监管。

此外,宋朝还加强了对海外贸易的宣传和推广,鼓励更多的商人从事海上贸易活动。

五、元朝时期元朝时期,市舶制度发生了较大的变化。

元朝实行了对外贸易的垄断政策,由官府直接控制海上贸易活动。

元朝设立了泉州市舶司等机构,对进出口商品进行管理和征税。

同时,元朝还加强了对商人的管理和监管,以保证对外贸易的稳定和安全。

这一时期的市舶制度呈现出官府主导的特点。

六、明朝时期明朝时期,市舶制度得到了进一步的发展和完善。

明朝继承了元朝的市舶制度,并在其基础上进行了改革和创新。

明朝实行了海禁政策,限制私人从事海上贸易活动,由官府垄断对外贸易。

明朝设立了市舶司等机构,对进出口商品进行管理和征税。

同时,明朝还加强了对商人的管理和监管,以保证对外贸易的稳定和安全。

这一时期的市舶制度呈现出官府主导、商人参与的特点。

七、清朝时期清朝时期,市舶制度发生了较大的变化。

清朝实行了闭关锁国政策,限制对外贸易活动,仅开放广州一处作为对外通商口岸。

中国古代海外贸易知识点总结

中国古代海外贸易知识点总结

中国古代海外贸易知识点总结中国古代海外贸易作为经济文化交流的一部分,具有丰富的历史背景和重要的影响。

以下是对中国古代海外贸易的知识点进行总结。

一、背景与开端中国古代海外贸易起源于商周时期,但真正兴盛起来是在汉代。

在此之前,中国通过陆上丝绸之路与西方进行贸易往来,但汉武帝时期开始海上贸易,打通了东西方之间的贸易通道。

对外贸易的推动力来自于中国独特的农业经济,中国的丝绸、瓷器、茶叶等商品在世界市场有较高的需求。

二、主要贸易港口中国古代海外贸易主要以沿海港口为基地,其中以广州、泉州、杭州等城市最为繁荣。

这些港口城市成为贸易中心,吸引了众多商人和外国使节前来贸易。

此外,借助丝绸之路的陆上贸易,西安、洛阳等内陆城市也参与了中国古代的海外贸易。

三、主要贸易商品中国古代海外贸易的主要商品包括丝绸、瓷器、茶叶、铜器等。

丝绸是中国的特产,在国际市场上享有盛誉,成为贸易的重要商品。

瓷器也以其精美的工艺和独特的艺术风格而闻名。

茶叶则是中国古代贸易的一大亮点,中国茶叶以其独特的风味征服了世界各地。

此外,铜器等金属制品也是中国的出口商品之一。

四、贸易路线和行会中国古代海外贸易的主要路线包括南海航线和东海航线。

南海航线贯穿了南海诸岛,链接了中国和东南亚、印度尼西亚等地;东海航线经由杭州湾进入太平洋,连接了中国和日本、朝鲜半岛等地。

这些贸易路线为中国与世界各地的贸易提供了便利。

在贸易活动中,商人们组织成行会,例如广州的百货公司和泉州的泉州会馆,以便更好地管理和发展贸易。

五、对内对外影响中国古代海外贸易不仅丰富了中国的商品结构和经济发展,也对中国社会和文化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从商品交换中,中国引进了许多外国物品和技术,促进了中国的工艺技术和生产水平的提高。

同时,中国的商品也通过海外贸易传播到世界各地,丰富了世界各国的商品市场。

贸易往来也带动了中国与其他国家之间的交流,推动了文化的交融与发展。

总结起来,中国古代海外贸易是中国经济文化交流的重要组成部分。

广州,那些关于外贸的往事

广州,那些关于外贸的往事

倾都 市, 象齿文 犀错 绮 筵; 合浦 明珠 连乘 照 , 日南 火布 经宵
燃 … …” 诗 出自明 末天 启 年 间韩 上桂 的 《 此 广州 厅呈 方 伯 胡公 》 此 “ , 方伯 胡 公”即为 时任 两广总 督 的胡 应 台。 从这
由此也带 来 了对 外贸易 态度 的 巨穴 转 变。 约 于洪 武 四年 大 (3 1 ) 后 , 朝政 府开 始了 前所 未 见 的海 禁 政 策 。 17年 前 明
90
在这个过 程 中, 贡铅而 来的商 人可 以在怀远驿 交 易, 随 并交 纳关税 。 广州就 是在 这种特 殊 的贸易形式 中, 逐渐 确立了其 在中 国对外 口岸 中拙一 无二 的 地 『 并 开始 汲取 垄 断贸 易 立,
中的巨额红利 。
垄断 的力量
广 州 为 么能 够 在 众 多的中 国古 港 中脱 颖而 出, 住 抓 r l 力史的 机 遇1I m 成为帝 王的 首逸 ? 其 中, 这 历 、 治和 地理 政 等诸 多因 素驳 杂在 起 , 成全了 广州存 中 国封 建 吐会 晚期 绝无仅有 的贸 易地 位 。 r 为南 中国的一 个 政 治 中心 , E 广州 有着 相对 连续 的 历 史相对固 边地 区 的强 大辐 射 力。 自秦始 皇于 元前2 4 1 年平 定 南越 之 ,“ 发诸尝 通 亡人、 婿、 人 , 赘 贾 略取 陆梁 地 , 为 桂 林 、象部 、 海 。 南 ”南 海 郡 即覆 盖 今天 广 东 的 火部 分地 区 , 部冶 ( 孵) 禺县 ( 设 首 番 广州 ) 始 , 开 除了元代 隶属 江浙
史”和 “ 广州 结好 使 ”。 如此 重要 的一 项 制度 创新把 广州推
在, 就是朝 贡贸 易, 耶 而商舶 贸易则是被 视为 走私而 严格禁

浅谈宋明市舶制度

浅谈宋明市舶制度

浅谈宋明市舶制度摘要市舶制度是中国古代海外贸易管理制度。

市舶制度创始于唐朝,到宋朝已建立起一整套比较完备的市舶制度,至明朝又有了较大的变化。

宋明两朝市舶制度虽在设置市舶司的目的、市舶司的职责、市舶司的官员配备等方面有所不同,但它们对于海外贸易都存在或多或少的消极作用,两朝统治者都试图通过设立市舶司,来加强对海外贸易的控制,以满足各自统治的需要。

【关键词】市舶制度;宋朝;明朝;市舶司;海外贸易引言市舶制度是中国古代海外贸易管理制度。

自唐朝开元初年在广州设立“市舶使”始,至清朝康熙二十三年废“提举市舶司”止,管理海上对外贸易的市舶制度在中国历史上推行了一千多年,对海外贸易产生了重要影响。

其中宋明两朝的市舶制度尤为引人关注。

一、宋朝市舶制度宋朝虽然没有实现政治上的完全统一,但却是市舶贸易发展的全盛时期,宋朝建立了一整套比较完备的市舶制度。

(一)对海舶和外商的管理制度宋代对海舶和外商的管理,已较唐代完善,已形成一整套制约机制。

宋政府规定海舶进出口要持有市舶司发的“官券”,即“公凭”,“商人出海外蕃国贩易者,应至市舶司请给官券,违者没人其宝货”。

《宋会要·市舶部》亦记载了颁发公凭引目,查处漏舶的有关内容,说明宋代通过使用“公凭”的管理办法,加强了对商舶的监督管理,而且有了查私的内容(“查处漏舶”)。

宋朝在外商管理方面采取了优待和保护政策。

宋朝除在外商集中的城市,仿效唐设“蕃坊”外,又在通商口岸创办了招待馆舍。

对来中国贸易不归、或长期居留中国的外商,宋朝允许他们与中国女子通婚。

同时,宋政府在保护外商合法权益方面作了明确的规定和措施。

宋时规定对遭风害的外国舶船,官方要先收录他们的物资,然后允许他们的亲属来招认领回。

宋政府还制定了防守、盗纵、诈昌断罪法,以保护外商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对侵犯外商权益的宋官员,则给予制裁。

从以上可以看出,宋代对海舶和外商这种管理体制,总体上讲是给内、外商人一个安定、自由、合法的经商环境,有利于吸引外商到大宋来投资、贸易,有利于中外经济、文化的交流。

古代市舶制度的特点

古代市舶制度的特点

古代市舶制度的特点古代市舶制度是指古代国家在开展海外贸易过程中,形成的一套航运组织模式和管理制度。

古代市舶制度的特点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国家垄断贸易在古代,海上贸易是富国强兵的重要途径。

为了掌控海上贸易,各国家实行了国家垄断贸易的政策。

古代市舶制度中,国家通常通过官方船只和专门设立的商团等渠道,独占市场,控制海外贸易。

以明代为例,明朝设立了官方的“钦差大臣”,负责对海外贸易进行监管,掌控船只出发的港口。

明代还设置了海禁,禁止民间船只海外贸易,使得明朝对海外贸易的掌控达到了极致。

二、权力分散、功能互补在海上贸易活动中,各职能部门具备各自的职责,在古代市舶制度中,这些部门比较独立,相互配合,实现工作的分工合作。

在唐代时期,中国的市舶制度形成了较为完整的制度体系,具备了比较明确的职能分工。

唐代设立了东西二京市(今天的洛阳和长安),作为中国对外贸易的门户。

在这两个城市周边设立了专门的置重镇,普遍设立了四个办事处,分别是对外贸易的海舶司、对内贸易的市舶司、财务管理的税舶司和安全管理的卫舶司。

这些机构各司其职,络绎不绝。

三、海上保障体系完备古代市舶制度中,海上保障体系是十分完备的。

各国家为保障海上贸易的安全,设置了多种保障措施,包括海关、海事、港口管理等。

尤其是在明清时代,中国海上贸易的保障体系更是完备。

明代时,中国各级海关遍布全国,负责对进出口商品的监督和管理。

各级海关之间相互联系,形成了一条完整的贸易保障体系。

四、互惠互利、合作共赢在古代市舶制度中,各国家之间的海上贸易关系表现出互惠互利、合作共赢的特点。

古代网罗世界各国在航运中形成的贸易历史,其实质是一种国家互动、区域交流的历史。

商人们在追逐商业利益的同时,也深入探索到传播人类智慧的过程中。

在中世纪时,中国和印度洋一带的港口城市非常发达,这些城市成为文化交流和人才薪火相传的重要场所。

中国古代海外贸易在带动开拓国际市场、传播文化方面也起到了极其重要的作用。

浅论我国古代市舶制度

浅论我国古代市舶制度

浅论我国古代市舶制度作者:刘可欣来源:《卷宗》2018年第16期摘要:市舶制度,实际上就是海上对外贸易管理制度,市舶制度问题一直是中国古代海外贸易研究的一个重要论题,。

从唐到明几百年的时间里,市舶制度从萌芽到发展,臻于完善。

伴随着历代封建统治意识的摇摆,经济、政治的变迁,几经跌宕,市舶内容也深深地打上时代的烙印。

研究古代的市舶制度对于我们加深认识和继续研究中国古代海外贸易管理制度,乃至中国古代海外贸易史具有启发意义。

关键词:市舶制度;唐;宋;元;明1 唐代市舶制度1.1 市舶制度的初置我国的市舶制度始于唐代。

唐代以前既无监管海路贸易的机构,又无专门监管海路贸易的官员,而是由州吏刺史兼管。

在唐玄宗开元以前,曾设立市监,专司大食诸蕃(今阿拉伯诸国)和中国往来通商之事。

开元二年(714)才于广州设置市舶使。

其后才在沿海一带,首先在广州设置管理市舶贸易的官方机构市舶司,凡南海以外诸国以商船运宝货来中国者,每年到广州上岸,必须往市舶司登记,市舶司要查验各项必要的文书证物,然后课以关税,征以舶价。

此外,并立有禁条,珍异货品在所必禁,私运的货物,也要受到监禁与处罚。

由此看来,唐代的市舶司相当于近代的海关,而市舶使则相当于近代的海关监督与关长。

1.2 唐代市舶制度对外贸易的影响唐代海上贸易,在中国对外贸易史上是一个新时代的开端。

当时经常来华贸易的有日本、新罗、南海诸国、印度、波斯、大食等,尤以阿拉伯为最,盖彼时阿拉伯人正崛起海上,继波斯掌握了东方海上的霸权。

西自摩洛哥,东至日本、朝鲜,都是他们的贸易范围,到中国来通商的也很多。

他们大都航海而来,由波斯湾经印度,绕马来半岛,以抵今之广州,然后再由此分散于岭南之交州、江南之扬州、福建之泉州;此外若福州、明州、温州以及苏州之松江等地,也都是当时的重要贸易港。

外商来者既多,且复多散居沿海口岸或内地,朝廷为搜罗珍奇和抽取商税起见,开元初乃设置市舶使以掌之。

其后贸易日盛,而市舶之利,遂成为国家一大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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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经济史研究2005年第1期论唐代广州的海外交易、市舶制度与财政陈明光 靳小龙(厦门大学历史系 361005)内容提要:以往有不少论著把唐朝以广州为中心的海外交易视为国家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这种论断值得重新考虑。

本文区分帝室财政、国家财政、地方财政三个层面,结合其它财政制度,从海外进口商品构成、 收市 的财政意义、 进奉 的不同财政内涵、商税制度等方面,详加探讨,认为广州海外交易、市舶制度与唐朝财政的关系,最基本或最主要的关系是为帝室财政采购进口珍异,这对于国家财政是一笔不菲的财政支出;无论是国家财政收入或是地方财政收入,从广州海外贸易的受益均微乎其微。

广州海外贸易、市舶制度在唐朝财政中的这种地位,除了受当时进口商品构成及帝室奢侈性消费需求的制约,还与在商品经济有待发展的社会经济背景之下,唐朝君臣利用商品交换手段理财的自觉性不高有关。

关键词:唐代 海外贸易 市舶制度在中国古代海外贸易史上,唐朝是一个重要的发展时期。

20世纪以来的研究已经指明,唐朝以广州为中心的海外交易的重要性大大超过前代,特别是在广州设置市舶使,押蕃舶使之类的官员管理海外交易,是意义重大的历史事件,因而近年来对唐朝市舶制度的研究继续深入。

!在现有研究中,广州的海外交易、市舶制度与唐朝财政收入的关系,是一个较受关注的问题,不少论著均有论及,并且多给予较高的评价。

例如,有的认为: 朝廷之所以特设市舶使专官,以经营此项交易,其目的之一是为了给皇帝后妃搜求珍宝,以满足其奢侈需要;其目的之二是为了抽取∀舶脚#∃∃∃商税,以裕财政收入。

由于是公私两利,故最初市舶使多以宦官充任,搜括所得,多入皇帝私库,同时又获得一大笔税收。

%有的认为: (唐朝)市舶贸易是在广州市舶使主持下的另一种官方贸易形式,以禁榷(即专卖制度)为核心,征抽∀舶脚#,收取∀上供#,以充内庭,以裕财政。

唐中后期,这一形式在官方贸易中居主导地位,为国家带来越来越多的财政收入 ;广州的对外交易的作用在于 为国家提供重要的财政来源 。

&有的认为: 广州的海外贸易,对于唐朝的财政收入影响极大 。

∋有的认为: 随着对市舶贸易进行管理的内容增多,特别是征收重税和进奉聚敛,使得市舶收入在唐国家财政中的地位日趋重要。

甚至是处于(107(!%&∋李金明、廖大珂著:)中国古代海外贸易史∗,广西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35页。

李庆新:)论唐代广州的对外交易∗,)中国史研究∗1992年第4期。

傅筑夫:)中国封建社会经济史∗第4卷,人民出版社1986年版,第454页。

最近的新作,如宁志新:)试论唐代市舶使的职能及其任职特点∗()中国社会经济史研究∗1996年第1期)、)唐代市舶制度若干问题研究∗()中国经济史研究∗1997年第1期);黎虎:)唐代市舶使与市舶管理∗()历史研究∗1998年第3期);王川:)论市舶太监在唐代岭南之产生∗()中山大学学报∗2000年第2期)。

举足轻重的地位 。

!不过,我认为对这些论断仍有继续探讨的必要。

因为,要论述唐代广州海外交易、市舶制度与唐朝财政的关系,必须了解唐朝财政管理体制的各个层面及其变化,同时结合其它财政制度,才可望对有关史实作出比较正确的阐释。

对此,本文拟从帝室财政、国家财政和地方财政三个层面,对有关史料详加辩析,以助讨论。

一、广州海外交易、市舶制度与帝室财政唐朝帝室财政与国家财政的关系,从总体上看,没有象西汉前期那样采取二者划分收支的相对独立的管理体制,而是作为国家财政计划的一个财政支出单位,其钱财物品由度支优先安排供给(对度支而言此称 供御 ),其消费由少府监、内库等专门机构负责安排和管理,由此形成帝室财政的收支管理体制。

正因为如此,在唐朝国家财政计划以及时人的眼中, 供御 与 供国 不是可以截然分开的两个部分,唐人因此时或把供给帝室财政也称为 军国所须 ,这既是对帝室财政奢侈消费的委婉指代,也与上述财政管理体制有关。

认识唐朝帝室财政与国家财政之间的这种关系,是研究广州海外交易、市舶制度与唐朝财政关系的一个前提。

从史料看来,有唐一代,广州海外交易、市舶制度与财政最主要或者说最基本的关系,是与帝室财政的关系,即经由国家财政拨款采购以及地方政府购买 贡献 两种合法途径,为帝室财政提供进口的珍宝奇货,以满足皇帝妃嫔等的奢侈性消费。

对此,可以从几个方面加以论证。

(一)从广州进口商品的构成来看历来谈论唐朝广州海外贸易即所谓 海舶之利 、 蕃舶之利 或 市舶之利 与财政之关系者,实际上主要是指唐朝财政如何从进口商品获利。

而唐朝广州海外贸易的进口商品几乎都是奢侈品,对此唐人已经说得很清楚,如称: 广州地际南海,每岁有昆仑乘船,以珍货与中国交市 %; 南海有蛮舶之利,珍货辐凑 &; 广州有海舶之利,货贝狎至 ∋; 瑰宝山积 +。

至于 珍货 为何物,稍具体的说法,有 香药、珍宝,积载如山 ,; 外国之货日至,珠、香、象、犀、玳瑁,稀世之珍,溢于中国。

−; 外蕃岁以珠、玳瑁、异香、文犀浮海至 .,等等。

显然,这些 珍货 的输入,针对的正是帝室财政的奢侈性需求,而非军国的日常财政需求。

如此的海外进口商品构成,从物资方面决定了广州 市舶之利 必然是主要与唐朝的帝室财政有关。

(二)从对蕃舶的 收市 制度来看唐朝度支安排财政支出的原则之一是: 凡物之精者,与地之近者以供御。

供御 包括 支纳司农、太府、将作、少府等物 /。

度支的 供御 形式,除了从赋税收入调拨,也采用采购的手段。

对广州蕃舶进口商品的 收市 即其中的一项内容。

高宗显庆六年(661)二月十六日敕曰:(108(!%&∋+,−./)大唐六典∗卷3)度支郎中员外郎∗。

)新唐书∗卷143)徐申传∗。

)昌黎先生集∗卷21)送郑尚书序∗。

元开:)唐大和尚东征传∗。

)旧唐书∗卷98)卢怀慎传附子奂传∗。

)旧唐书∗卷163)胡证传∗。

)旧唐书∗卷177)卢钧传∗。

)旧唐书∗卷89)王方庆传∗。

刘玉峰:)试论唐代海外贸易的管理∗,)山东大学学报∗2000年第6期。

南中有诸国舶,宜令所司,每年四月以前,预支应须市物,委本道长史,舶至十日内,依数交付价值,市了任百姓交易。

其官市物送少府监,简择进内。

!这就是 收市 制度的基本内容。

敕文所谓所司,指国家财政有关管理部门,如负责 支度国用 、 支纳 少府物品的度支, 掌库藏出纳之节、金宝财货之用 的金部%, 凡四方贡赋,百官之俸秩,谨其出纳而为之节制 的太府寺&等。

按该份敕文规定,这些财政管理部门必须制订采购计划,调拨所需资金,交给岭南道长史(后来或为市舶使)向外国商船购买,然后把所购商品送交少府监收管,再由少府监根据需要挑选供给宫廷消费。

显然,这一针对广州海外进口商品制度的 收市 制度,完全是为帝室财政服务的。

高宗、武则天时期,桂州都督府法曹参军杨志本充任 岭南市0珠玉使 , 握水衡之钱,权御府之产11散国财,市蛮宝 ∋。

开元年间,韦某因 典御府之藏,列内官之秩11事因绩著,官以课迁,录充市舶使,至于广府,赆纳贡,宝贝委积,上甚嘉之。

+这二人出使广府虽然在身份上有外官、内官之分,但都是在履行用国家财政资金为帝室财政采购进口珍宝的职责。

收市 制度在唐后期仍在实行。

如德宗时,市舶使王虔休在)进岭南王馆市舶使院图表∗中有 御府珍贡,归臣所司 ; 除供进备物之外,并任蕃商列肆而市 ,等语,说的也是属于国家财政计划之内的为帝室消费而在广州对蕃舶珍货的 收市 。

再如下面要引述的陆贽奏书、文宗)大和八年疾愈德音∗及阿拉伯商人苏烈曼(Suleiman)游记等资料,都明确提到 收市 制度,仍继续由市舶使或岭南地方长官负责执行。

不过, 收市 制度是否一直象高宗敕令所规定的那样有严格的预算计划,值得怀疑。

这主要是因为广州海外进口交易的盛衰在很大程度上要受吏治状况的影响。

如代宗大历年间,李勉任广州刺史,兼岭南节度观察使, 前后西域舶泛海至者,岁才四五,勉性廉洁,舶来都不检阅,故末年至者四十余。

−类似记载不少。

显然,当外国商船大大减少时, 收市 就会相应减少。

另外,起码到德宗时,市舶使还是 拱手监临大略而已,素无簿书,不恒其所 .,说明他负责监管的 收市 具有一定的随意性。

同时,帝室财政对外国珍奇的消费需求也具有可伸缩性, 收市 的或多或少不会造成太大影响。

不管具体如何执行, 收市 制度反映出 市舶之利 主要与唐朝的帝室财政有关是无疑的。

(三) 进奉 辨析现有研究都提到唐朝广州市舶使的职责之一是 进奉 ,依据的典型史料是文宗)大和八年疾愈德音∗中的这一段话: 其岭南、福建、扬州蕃客,宜委节度观察使,除舶脚、收市、进奉外,任其来往,自为交易,不得重加率税。

/对文中 进奉 之意,现有两种不同的解释。

一种解释为 蕃商向皇帝进贡珍奇物品 。

我认为这是错误的。

众所周知,唐朝经海路(109(!%&∋+,−./黎虎:)唐代的市舶使与市舶管理∗,)历史研究∗1998年第3期。

)唐大诏令集∗卷10。

)全唐文∗卷515,王虔休:)进岭南王馆市舶使院图∗。

)旧唐书∗卷131)李勉传∗。

)全唐文∗卷515。

)全唐文∗卷371,于肃:)内给事谏议大夫韦公神道碑∗。

)全唐文∗卷267,严识元:)潭州都督杨志本碑∗。

)大唐六典∗卷20)太府寺∗。

)大唐六典∗卷3。

)唐会要∗卷66)少府监∗。

的外国朝贡是以某国而非商人的名义上达长安朝廷,而且唐朝设有专门的管理制度,即)新唐书∗卷48)百官志三(鸿胪寺∗所述的: 海外诸蕃朝贺进贡使有下从,留其半于境;由海路朝者,广州择首领一人、左右二人入朝;所献之物,先上其数于鸿胪。

如果说 进奉 是海外商人以个人名义向唐朝皇帝进贡进口珍奇物品,迄今似未有史料可证。

而且,揆之情理,远在天涯海角的蕃商也没有必要以个人名义却又是假手市舶官员或岭南地方长官去向长安的皇帝进贡珍宝。

另一种是笼统地解释为 向皇帝进贡 。

!较多人认同这一种解释。

但是,这一解释其实还不明确,没有能回答 向皇帝进贡 是市舶使或岭南地方长官的个人行为,或者仍是代表国家财政的官方采购供进这样的问题?之所以要提出这一疑问,是因为在唐朝, 进奉 对于国家财政而言有两种不同性质的内容。

一种是指经由国家财政制度安排的向帝室财政调拨。

奉送或进贡财物,我们可称之为合法进奉。

如)唐会要∗卷66)少府监∗记载少府监的属官, 开元已来,别置中尚使,以检校进奉杂作。

多以少府监及诸司高品为之。

)新唐书∗卷47)百官志二∗载,尚服局的属官有 司衣、典衣、掌衣各二人,掌宫内御服、首饰整比,以时进奉。

德宗时,江南漕运税粮的船纲有时也被称为 进奉船 。

%另一种是指中央或地方的官员以个人名义向皇帝进贡钱财物品。

这是在国家财政管理之外的行为,本属非法的进奉。

所以在当时就受到不少朝臣的批评&,有些皇帝也曾多次下令禁止,如中宗神龙三年(706)四月二十七日制: 自今应是诸节日及生日,并不得辄有进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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