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宗物资采购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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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大宗物资采购及管理制度

学校大宗物资采购及管理制度

学校大宗物资采购及管理制度1. 引言本制度旨在规范学校大宗物资的采购和管理流程,确保采购过程的透明、公正和高效。

合理、规范的采购和管理制度对于学校的运营和发展至关重要。

2. 采购范围和标准2.1 采购范围:大宗物资的采购包括但不限于教学用品、办公设备、实验器材等。

2.2 采购标准:采购的大宗物资应符合学校的需求,并且应符合相关的质量标准和安全标准。

采购的物资应保证其质量和性能能够满足学校的教育教学和管理需求。

3. 采购程序3.1 采购需求确认:相关部门根据实际需要提出采购申请,并明确所需物资的数量、规格和质量要求等。

3.2 制定采购计划:采购部门根据采购需求确认的物资信息,制定相应的采购计划,并拟定采购方案。

3.3 发布采购公告:根据采购计划,采购部门发布采购公告,并通过适当的媒体渠道广泛传播公告信息,以确保供应商的公平参与。

3.4 供应商资格审查:采购部门根据相关要求,对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查,评估其能力和信誉情况,以筛选合适的供应商。

3.5 投标和评审:采购部门组织供应商进行投标,并按照事先确定的评审标准对投标进行评审。

评审结果应予以公示。

3.6 签订合同:采购部门根据评审结果,选择中标供应商并与其签订采购合同。

合同应明确双方的权责、物资的规格和数量、价格、交付时间等。

3.7 交付和验收:供应商按照合同的要求进行货物的交付,学校进行验收,确认物资的质量和数量是否符合合同约定。

3.8 记录和归档:采购部门应妥善保管采购文档和合同等相关资料,并进行记录和归档,以备查档和跟踪。

4. 供应商管理4.1 供应商评估:学校应定期对供应商的履约情况进行评估,并进行供应商绩效考核。

评估结果将作为更换供应商或调整合作关系的依据。

4.2 管理监督:学校应加强对供应商的管理和监督,确保供应商依法经营,遵守合同约定,并及时履行售后服务等义务。

4.3 供应商培训:学校可邀请供应商进行培训,提升其服务意识和专业水平,以满足学校的需求。

大宗物资采购制度范本

大宗物资采购制度范本

大宗物资采购制度范本一、总则第一条为确保公司及各产业采购过程高效、透明,采购物资优质、价廉,切实降低采购成本,提高企业经济效益,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大宗物资采购,是指一次性采购价值较大或年累计采购量较大的物资采购行为。

第三条大宗物资采购工作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实行总体控制分级管理,采取比价与招投标相结合的工作方法。

第四条招投标工作应按照《招投标管理细则》执行。

二、采购范围第五条大宗物资采购范围包括:1. 股份公司参与比价范围:(1)公司总部:一次性采购价值超过两千元或一次性采购低于两千元但全年累计采购超过三万元的采购行为。

(2)各产业:基本建设、设备及技术改造、固定资产购置、海运和整车运输,以及一次性采购价值超过一万元或一次性采购低于一万元但全年累计采购超过十万元的采购行为。

(3)果蔬公司采购果品原料、石材公司外协荒料及板材可以先不履行比价手续,但应报备股份公司,由股份公司采购比价员进行事后监督、检查。

2. 各产业自行比价范围:(1)各产业一次性采购价值高于五百元但低于一万元的。

(2)各产业一次性采购低于五百元,但全年累计采购超过一万元低于十万元的。

三、采购程序第六条大宗物资采购程序分为:采购计划编制、采购预算审批、采购方式确定、采购实施、验收与付款、采购后评估等环节。

第七条采购计划编制:各部门根据业务需求,编制采购计划,明确采购物资的名称、规格、数量、质量要求等。

第八条采购预算审批:各部门将采购计划提交财务部门进行预算审批,确保采购活动符合公司财务规定。

第九条采购方式确定:根据采购物资的特点、需求量和市场情况,选择比价、招投标或其他采购方式。

第十条采购实施:1. 比价采购:由采购部门组织,邀请多家供应商参与,比较报价,选择优质、价廉的供应商进行采购。

2. 招投标采购:按照《招投标管理细则》组织招投标活动,选择中标供应商进行采购。

第十一条验收与付款:采购部门对采购物资进行验收,确保物资质量、数量符合合同要求。

国企大宗采购管理制度范本

国企大宗采购管理制度范本

国企大宗采购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国有企业(以下简称企业)大宗采购行为,加强对物资、工程和服务采购的管理与监督,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全国各类国有企业。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大宗采购,是指企业以合同方式有偿取得物资、工程(含信息化项目)和服务的行为,包括购买、租赁、委托、雇用等;所称物资,是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主要包括原材料、燃料、运输工具、办公、劳保、生活、五金、设备等其它产品。

所称工程,是指建设工程,包括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新建、改建、扩建及其装修、拆除、修缮,以及与建设工程相关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

信息化项目还包括软件、硬件及信息系统采购。

第四条采购工作要遵循公开透明原则、公平竞争原则、公正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

第五条企业董事会是本级采购管理的决策机构,资产管理部是董事会的咨询和执行机构。

属于职代会审议范畴的还要经过职代会审议通过。

第六条企业应当建立健全采购管理制度,明确采购部门职责,规范采购程序,保证采购质量,提高采购效益。

第二章采购组织和职责第七条企业应当设立采购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和监督采购活动。

第八条采购部门的主要职责:(一)制定采购计划和采购方案;(二)组织采购活动,包括招标、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等;(三)负责供应商的筛选、评价和管理;(四)监督采购合同的履行;(五)负责采购文件的归档和采购信息的统计分析;(六)配合审计、监察等部门的监督检查。

第三章采购程序第九条采购部门应根据企业需求,编制采购计划和采购方案,报企业领导班子审批。

第十条采购方案应包括采购方式、采购范围、采购预算、采购周期、供应商资格条件、评审标准等内容。

第十一条采购部门应按照采购方案组织采购活动,确保采购过程公开、公平、公正。

第十二条采购部门在采购活动中应严格执行采购方案,不得擅自变更采购内容、采购方式和评审标准。

学校大宗物资采购监督管理制度

学校大宗物资采购监督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学校大宗物资采购行为,确保采购过程公开、公平、公正,提高采购资金使用效益,维护学校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学校大宗物资采购的全过程,包括采购计划、采购程序、采购合同签订、合同履行、验收、付款等环节。

第二章采购计划第三条学校大宗物资采购实行年度计划管理,由各部门根据教学、科研、后勤保障等需求,编制年度采购计划。

第四条年度采购计划应包括物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预算金额、采购方式、采购时间等内容。

第五条各部门应于每年十月底前将年度采购计划报送至后勤处,由后勤处汇总审核后报学校领导审批。

第三章采购程序第六条学校大宗物资采购应按照以下程序进行:1. 提出采购申请:各部门根据年度采购计划,提出采购申请,并填写《学校大宗物资采购申请表》。

2. 审核批准:后勤处对采购申请进行审核,报学校领导审批。

3. 确定采购方式:根据采购物资的性质、规格、数量等因素,确定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采购等采购方式。

4. 组织采购:后勤处根据审批结果,组织采购工作,包括发布招标公告、组织投标、评标、定标等。

5. 签订合同:采购结束后,由后勤处与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

6. 合同履行:合同签订后,双方应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各自的权利和义务。

第四章监督管理第七条学校成立大宗物资采购监督管理小组,负责对大宗物资采购工作进行监督管理。

第八条监督管理小组的主要职责:1. 审查采购计划的编制、审批和执行情况;2. 监督采购程序的合法合规性;3. 审查采购合同签订、履行情况;4. 审查采购物品的质量、数量、价格等是否符合要求;5. 对采购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调查和处理。

第九条采购人员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不得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

第五章信息化管理第十条学校应建立健全大宗物资采购信息化管理系统,实现采购过程全流程信息化管理。

学校大宗物资采购管理制度

学校大宗物资采购管理制度

学校大宗物资采购管理制度1. 引言学校大宗物资采购是指学校为满足教育教学及各项工作需要,采购数量较大、金额较高的物品。

为了规范学校的大宗物资采购行为,提高采购效率和质量,保证资金使用的公开透明和合理合法,学校制定了本管理制度。

2. 采购主体及范围2.1 本制度适用于学校全体教职工参与的大宗物资采购活动。

2.2 大宗物资采购包括但不限于:办公设备、实验仪器、图书资料、体育器材等。

3. 采购流程及程序3.1 采购需求确认 3.1.1 各部门根据工作需要,提出大宗物资采购需求。

3.1.2采购部门确认采购需求的合理性和优先级。

3.1.3 采购部门将需求提交给采购管理委员会审批。

3.2 采购计划编制 3.2.1 采购管理委员会根据采购需求,编制大宗物资采购计划。

3.2.2 采购计划包括采购物品、数量、预算金额、采购方式等信息。

3.2.3 采购计划经过采购管理委员会审批后,交由采购部门执行。

3.3 供应商选择 3.3.1 采购部门根据采购计划,制定供应商选择标准和流程。

3.3.2 采购部门通过公开招标、询价、竞争性谈判等方式筛选供应商。

3.3.3 采购部门根据供应商的价格、质量、服务等方面综合考虑,选定供应商。

3.4 合同签订 3.4.1 采购部门与选定的供应商协商商定合同条款,并签订合同。

3.4.2 合同应明确采购物品的规格、数量、价格、交付时间等关键信息。

3.4.3 合同签订后,双方各自保留一份合同副本。

3.5 采购执行 3.5.1 供应商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数量,向学校交付采购物品。

3.5.2 采购部门对交付的物品进行验收,并填写验收记录。

3.5.3 如发现物品有质量问题或不符合合同约定,采购部门应及时与供应商协商解决。

3.6 结算与支付 3.6.1 采购部门根据供应商提供的发票和验收记录,进行结算审核。

3.6.2 审核无误后,采购部门将款项支付给供应商。

3.6.3 结算和支付过程应严格按照财务制度和相关规定执行。

国有企业大宗物资采购制度

国有企业大宗物资采购制度

国有企业大宗物资采购制度国有企业大宗物资采购制度是指国有企业在进行大规模物资采购时所需要遵守的一系列规定和流程。

这些规定和流程旨在确保公平、透明和高效的采购过程,促进国有企业合理使用资金,获得最佳的物资采购结果。

1. 采购目标与原则:国有企业大宗物资采购的目标是满足企业生产经营的需求,确保企业承担的各项工程或业务的顺利进行。

采购原则包括公开、公平、公正、公信,遵循市场化原则和经济效益优先原则。

2. 采购组织机构和职责:国有企业应设置专门的采购管理部门或委托外部机构进行采购工作。

该部门或机构应组织采购需求的分析和确定、编制招标文件、发布公告、组织评审和谈判、签订采购合同等。

同时,要加强对采购合同履行的监督与管理。

3. 采购方式:国有企业可以采用招标、询价和竞争性磋商等多种采购方式进行大宗物资采购。

其中,最常用的方式是招标,需编制招标文件并公开发布,根据投标人的资格与报价进行评审,最终确定中标商。

4. 采购流程:(1)采购需求的分析与确定:企业应根据生产经营需要,确定采购需求的类别、数量、质量要求和交付时间等。

(2)编制招标文件:根据采购需求,制定招标文件,包括采购公告、招标文件、投标函等。

(3)发布公告:通过媒体等渠道公开发布采购公告,邀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投标。

(4)投标评审与谈判:收到投标后,组织专业人员进行评审,通过技术、价格等综合评估,确定中标人。

对于价格较高或技术指标不满足要求的投标人,可以进行谈判。

(5)签订合同:确定中标商后,与中标商进行合同谈判,最终签订采购合同。

(6)合同履行与监督:进入合同履行阶段,国有企业应加强对供应商的监督与管理,确保供应商按合同约定交付物资。

(7)验收与支付:企业在收到物资后进行验收,确认符合质量要求后进行支付。

5. 采购过程的监督:国有企业应建立健全的监督机制,加强对采购过程的监督和审计,确保采购程序的合规性,发现和纠正违规行为,提高采购工作的透明度和公正性。

大宗物资采购管理监督制度

大宗物资采购管理监督制度

大宗物资采购管理监督制度1. 引言大宗物资采购是企业运营中不可或缺的一环。

为了确保采购过程的透明、公正和合规,本文档旨在建立和规范大宗物资采购管理监督制度,以确保企业的利益最大化,并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2. 监督机构和责任2.1 监督机构•采购监督委员会•内审部门2.2 责任•采购监督委员会负责制定和审批监督制度,并监督大宗物资采购过程的执行情况。

•内审部门负责对大宗物资采购流程进行内部审计,保障整个采购过程的合规性。

3. 采购流程3.1 采购需求确认•由采购部门或相关业务部门提出采购需求。

•采购需求经过审核后,由采购部门发起采购申请。

3.2 采购方案制定•采购部门根据采购需求制定采购方案。

•采购方案应包括招标方式、招标文件、评标办法等内容。

3.3 招标公告和投标•采购部门在合适的媒体上发布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内容包括采购要求、投标截止时间等信息。

3.4 评标和中标•采购监督委员会成员组成评标委员会,负责评审投标文件。

•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要求进行评标,并最终确定中标供应商。

3.5 合同签订•采购部门与中标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

•采购合同应明确物资规格、数量、价格、交付期限等关键条款。

3.6 供应商管理和物资验收•采购部门对中标供应商的履约情况进行监督和管理。

•物资验收应按照采购合同要求进行,确保物资质量和数量与合同相符。

4. 采购管理监督制度4.1 监督流程•采购监督委员会负责制定监督流程,并定期对采购过程进行监督。

•内审部门负责对采购过程进行内部审计,并报告监督委员会。

4.2 监督内容•监督各环节是否符合公司和法律法规的规定。

•监督采购过程中是否存在失职、渎职等行为。

4.3 监督结果处理•若发现违反公司制度或法律法规的行为,将按照公司相关规定进行处理,例如警告、罚款、解除合同等。

5. 监督结果报告和改进5.1 监督结果报告•监督委员会对监督结果进行汇总和分析,并形成监督结果报告。

•监督结果报告应包括监督发现、处理结果和改进意见。

大宗物资采购招标管理制度方案

大宗物资采购招标管理制度方案

大宗物资采购招标管理制度方案一、制度目的本制度旨在规范大宗物资采购招标管理,确保招标、评标、中标过程的公开、公正、透明,保障企业采购资金安全,提高物资采购质量、节约采购成本,促进企业经济效益的提高,规范企业物资采购管理。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合作伙伴等在企业大宗物资采购招标及后续管理工作中的行为规范。

三、重要术语1、大宗物资:指单位成本较高、采购量大、需求频繁的物资,如机械设备、原材料、大型营建物资等。

2、采购招标:指企业为获取大宗物资的供应商,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和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组织供应商进行公开、公正、透明的竞争的过程。

3、招标公告:为向竞争者公告采购招标的事宜,并使供应商了解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目标和条件,明确标的物、要求、报价及投标有效期等。

4、招标文件:采购人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制定的有关竞争性招标的文件,其中包括了标的物的技术规格、技术要求、质量保证要求、合同履行时间、采购人采购流程等。

5、投标文件:供应商向采购人提交的书面或电子文档,用于表明竞标人有能力供应标的物、符合采购人要求以及愿意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条件签订合同的文件。

6、评标:采购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对投标人资格、投标单价以及其他投标条件进行综合评定的过程。

7、中标:采购人依照采购文件所赋予的权利,经过评标后决定以中标人为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的过程。

四、制度内容1、采购招标制度(1)采购招标范围公司对涉及大宗物资采购,需进行公开竞标的采购活动,应由公司专门制定招标管理计划,并于规定时间向社会公开公告。

(2)招标文件制定公司应根据实际采购需要,制定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的要求,招标文件内容应当包括:标的物的名称、品种、数量、技术性能、质量标准、供货期限、价格、支付方式、供应商资格要求、投标文件的编写和提交要求等。

(3)招标公告发布公司应当在适当媒体上发布《采购招标公告》并在公司公告栏内公示招标文件,招标公告应明确招标要求、标的物情况、投标截止时间等与采购有关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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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宗物资采购管理制度大宗物资采购管理制度篇一《大宗物资采购工作制度》大宗物资采购工作制度1、总则:1.1为保证公司及各产业采购过程高效、透明,采购的物资优质、价廉,切实降低采购成本。

1.2大宗物资采购工作按照总体控制分级管理的原则,采取股份公司与产业两级控制的模式。

1.3大宗物资采购工作采用比价与招投标相结合的工作方法。

1.4招投标工作办法详见《招投标管理细则》。

2、范围:大宗物资采购主要指采购物资一次性支付金额较大或年累计采购量较大,需谨慎对待的采购行为。

具体范围的确认如下:2.1股份公司参与比价范围:2.1.1公司总部:一次性采购价值超过两千元或一次性采购低于两千元但全年累计采购超过三万元的采购行为。

2.1.2各产业:基本建设、设备及技术改造、固定资产购置、海运和整车运输,以及一次性采购价值超过一万元或一次性采购低于一万元但全年累计采购超过十万元的采购行为。

2.1.3果蔬公司采购果品原料、石材公司外协荒料及板材可以先不履行比价手续,但应报备股份公司,由股份公司采购比价员进行事后监督、检查。

2.2各产业自行比价范围:2.2.1各产业一次性采购价值高于五百元但低于一万元的。

2.2.2各产业一次性采购低于五百元,但全年累计采购超过一万元低于十万元的。

2.3上述范围内符合招标条件的,按照《招投标管理细则》实行招标。

3、组织机构:3.1股份公司成立招投标工作小组和采购比价工作小组。

3.2招投标工作小组,直接参与股份公司及产业的招投标工作。

3.3采购比价工作小组由股份公司采购比价员和产业比价员组成,股份公司采购比价员,负责股份公司及各产业的大额采购比价工作;产业比价员由各产业财务人员兼任,对股份公司管理范围以外的本产业物资采购进行比价和监督。

4、工作方式:4.1比价:电话询价、网络询价、市场调查4.2招投标:公开招标(竞标)、邀请招标(竞标)5、职责:5.1采购人员必须严格履行自己的职责,牢固树立企业主人翁思想,经常自觉学习业务知识,提高商务工作的能力。

做到廉洁自律,秉公办事,不谋私利,保证及时、保质、保量地做好物资采购工作。

5.2股份公司在采购工作中的职责:5.2.1股份公司比价员审核采购部门上报的采购计划,确定比价方式。

5.2.2 充分利用各种渠道,了解市场行情,协助购部门寻找合格的供应商。

5.2.3在充分听取采购部门和技术人员的意见后,最终确定采购厂家和采购价格。

5.2.4负责招投标规则的制定,参与招标采购的全过程。

大宗物资采购管理制度。

5.2.5对各产业采购工作进行必要的采购指导。

5.2.6对各产业采购过程和结果进行监督、检查。

5.3各产业采购比价员在采购工作中职责:5.3.1审核各部门上报的采购计划,确定比价方式。

5.3.2充分利用各种渠道,了解市场行情,确定采购厂家和价格。

5.3.3对各部门采购工作有采购指导的责任。

5.3.4发现采购中的问题及时上报公司。

5.3.5、保管公司及产业签批的大宗物资采购申请单。

5.4各产业采购部门在采购工作中职责:大宗物资采购管理制度。

5.4.1根据年初预算制定年度大宗物资采购计划。

5.4.2负责本单位物资采购供应商的信息收集、评价和选择,建立供应商信息档案。

5.4.3广泛搜集商品信息,建立采购商品信息档案,及时掌握最新市场行情。

5.4.4及时、准确的向比价人员提供采购商品信息和供应商信息。

5.4.5负责采购工作的招标、谈判等具体运作。

5.4.6严格自律,努力降低采购成本。

6、工作程序:6.1工作时效:6.1.1一般性大宗物资采购各部门及产业应提前三天上报,采购比价员应在两个工作日内给予回复。

6.1.2符合招标条件的大宗物资采购应提前十天上报,采购比价员应在两个工作日内给予回复,并上报招标工作小组进入招投标工作程序。

6.1.3紧急或临时性采购随时上报,采购比价员应在0.5个工作日内回复。

6.2大宗物资采购要在合格供应商的范围内选定,具备招标采购条件的,应尽量实行招标采购。

6.3采购人员在采购时应至少两人以上共同操作,做到采购过程公开化、透明化。

对合格供应商需要赴厂考察的,采购比价员可以单独考察,也可以会同有关单位的采购人员共同考察。

6.4采购比价工作程序:6.4.1采购部门根据年度生产计划做出物资批量采购计划,并广泛寻找供应商,对供应商按《质量手册》等相关采购控制程序进行综合评价,建立合格供应商名录。

6.4.2采购部门提报采购计划报总经理批准,附合格供应商的详细资料和价格情况等说明报送采购比价员,如采购比价员认为采购部门提供的合格厂商不能完全说明市场情况时,可自行搜寻并增加供应商。

6.4.3采购比价员根据年度预算审核采购计划,在预算内的进入比价程序,预算外的需报经总裁批准方可执行。

6.4.4采购比价员根据采购物品的性质确定比价方式,即比价或招投标,同时协助采购部门寻找合格供应商。

6.4.5采用比价方式的,采购部门应向比价员报送三家以上合格供应商的详细资料和价格情况等说明,比价员通过网络、电话、市场调查等手段进行寻价,最终本着质优、价廉、实用的原则确定厂家及价格。

6.4.6特殊情况下(如仅有唯一供应商或企业生产经营有特殊要求),价格谈判超过最高限价,需报总裁批准后方可执行。

6.4.7通知采购部门根据比价或招投标结果与厂商签订合同。

6.4.8采购和财务部门依据合同执行。

6.5产业比价员工作程序:(工作程序同股份公司比价程序)7、结算制度:7.1大宗物资采购必须经过采购比价员签批,未经采购比价员签批的采购计划,各单位不得擅自实施,财务部门不得结算货款。

7.2大宗物资采购必须签订采购合同,采购人员签订合同应本着权利主动的原则。

7.3采购部门要求财务付款时,在报送付款申请单时应同时将比价员签字的采购申请单报财务部门留存,财务部门应妥善保管,并注明对应的付款凭证号码以备检查。

7.4大宗物资采购付款方式需经财务中心同意,财务部门付款要大宗物资采购管理制度篇二《大宗物资采购制度》山西煤炭进出口集团朔州有限公司大宗物资采购管理制度大宗物资采购管理制度。

为加强山西煤炭进出口集团朔州有限公司大宗物资采购管理,本着控制成本、堵塞漏洞、提高效益的原则,制定大宗物资采购管理制度。

第一条公司大宗物资采购监督范围:(一)一次购进超过五万元的材料、设备等物资。

(二)每年累计采购数量较大的同类物资、材料等。

第二条大宗物资采购原则上采取招标的形式进行。

确因市场情况或工作需要,拟不采用招标形式采购的,经公司主管监督的副经理审核后,报经理批准。

第三条在招标开始前,负责采购物资的各部门,应按财务审批手续列出采购计划,填写采购计划书,报公司批准后实施。

在招标之前和招标过程中,应组织必要的市场调查或考察。

第四条招标由负责采购该物资的部门成立招标小组负责组织实施。

采购部门要认真制定招标计划,填写招标计划书,招标计划经公司主管监督的副经理批准后实施。

招标小组一般由5-7人组成,成员一般包括:公司领导、部门负责人、专(兼)职采购工作人员、有关技术人员、财务人员,重大项目的采购招标应邀请纪委(审计)部门人员参加,招标小组组长由采购部门明确一名负责人担任。

采购物资额度在五万元以下的,经公司同意,招标小组可简化至3-5人组成(其中由公司指定公司办公室或财务科1人参加)。

第五条参加竞标的单位一般应保证在两个以上,竞标单位数量较多的可酌情由招标小组组织初审。

招标可从中确定一至两个供货厂家(商家)。

招标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财务科,由财务科在报销时进行审核。

需签订合同的,将合同内容报经理批准。

第六条各部门应加强采购工作的计划性。

同类物资累计采购数量较大,需要确定定点供应商家(厂家)的,每年进行一次招标。

其它材料、设备等大宗物资采购要在不影响招标和物资使用的前提下,提前安排。

第七条各部门在采购过程中(含各类物资采购)要做到采购经手人员、验收保管人员、审批人员分离制衡。

对采购到位的大宗物资,各部门要制定相应制度,组织人员进行验收和妥善保管。

第八条在招标采购过程中,所有参与物资招标与采购的人员要综合考虑所采购物资的质量、价格、性能和供货方信誉等,要对招标与采购过程负责,要廉洁自律,秉公办事。

各部门要严格执行本规定,对违反本规定或采购人员违规违纪的,要追究该部门负责人和有关人员的责任。

大宗物资采购管理制度篇三《物资采购管理制度》第一条为了加强内部管理和控制,规范采购行为,保障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进行,以最大限度地降低采购成本,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对本公司所有材料物资的采购均适用,公司控股子公司参照执行。

第三条采购流程及职责分工一、采购流程:1、生产部根据设备状况滚动编制月度、季度、年度生产计划包括主要材料(玻璃、铝框、接线盒、背板等)月度、季度消耗总量、单位产品材料消耗量及原辅材料安全库存量,经分管副总经理、总经理批准后实施。

2、采购部门根据生产计划、单位消耗量、安全库存量、实时库存量、采购周期及供求状况定期编制原辅材料采购计划,经分管生产的副总经理审核、总经理审批、董事长核准后进行询价;办公用品由需求部门申请,综合管理部门负责统一采购,其余物资采购包括修理用备件、机器设备及工具、办公设备、家具、低值易耗品等由需求部门申请,采购部门负责采购。

物资采购管理制度。

3、采购审批权限:公司原辅材料采购计划,由分管生产的副总经理审核、总经理审批、董事长核准;其余物品采购计划或采购申请由需求部门申请,经财务总监审核、总经理审批、董事长核准后执行;大宗机器设备等巨额采购还需呈报公司董事会决议通过后执行。

4、采购人员进行询价、议价、比较分析报审,原辅材料、修理用备件、机器设备及工具、办公设备、家具、低值易耗品等定价须经公司物资价格监查组审议通过后执行采购。

5、成立物资采购监查组。

物资监查组的工作职责:参与公司供应商的选择;负责公司采购物资价格的审定等,监查组由董事长任组长,大宗物资采购管理制度篇四《公司采购管理制度》一、总则(一)、为规范本集团及下属生产企业的采购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及集团下属各生产企业的采购活动。

二、采购原则(一)、严格执行询议价程序凡未通过招标确定供应商价格的物品的采购,每次采购金额在2000元以上,必须有三家以上供应商提供报价,在权衡质量、价格、交货时间、售后服务、资信、客户群等因素的基础上进行综合评估,并与供应商进一步议定最终价格,临时性应急购买的物品除外。

(二)、合同会签制度固定资产的采购合同,必须经过有关部门如生产管理部、质量部、财务部、审计部、生产企业总经办、设备维修部共同参与,调研汇总各方意见,经公司分管领导审核,总经理批准签约。

公司采购管理制度。

属集团采购的项目,应报总裁批准。

(三)、职责分离采购人员不得参与物资和服务的验收,采购物资质量、数量、交货等问题的解决,应由采购部根据合同要求及有关标准与供应商协商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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