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危害防治措施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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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病防治管理措施(三篇)

职业病防治管理措施(三篇)

职业病防治管理措施是为了保护劳动者的身体健康和降低职业病的发生率而采取的一系列措施。

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以及职业卫生学的原理和方法,职业病防治管理措施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展开。

一、建立完善的职业病防治制度要加强从业者的职业病防控意识,加大职业病防治力度,应建立完善的职业病防治制度,明确相关责任部门和管理人员的职责,并制定切实可行的职业病防治政策和措施。

建立健全的职业病防治工作机构,明确部门间的协作配合关系,形成科学、规范、高效的机制。

二、加强职业病危害评价和监测工作通过对各类从业场所中可能存在的职业病危害进行评价和监测,及时发现和掌握具体的职业危害因素,并对相关的从业场所和岗位进行分类管理和监控。

针对不同行业和工种,制定相应的职业病防治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确保从业者的职业健康安全。

三、加强职业卫生监督和执法力度职业卫生监督和执法是保障从业者职业健康的重要手段。

加强对各类从业场所的职业卫生监督和执法力度,确保从业场所符合职业卫生标准和相关法规要求。

对存在严重职业病危害的企业,要依法采取相应的行政处罚措施,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四、提高职业健康监护水平加强对从业者的职业健康监护工作,包括体检和健康档案管理等。

通过定期的职业健康体检,及时发现和掌握从业者的职业健康情况,为预防和控制职业病提供科学依据。

建立健全从业者的职业健康档案,对从业者的职业健康情况进行跟踪和记录,为职业病防治提供数据支持。

五、加强职业卫生教育和培训提高从业者的职业卫生意识和防控能力,要加强职业卫生教育和培训。

通过开展职业卫生知识宣传教育活动,普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职业卫生技术知识。

对从业者进行职业卫生培训,提高其职业病防治能力和技术水平。

六、积极推行工程控制和个人防护措施工程控制是从源头上控制职业病危害的重要手段。

通过改善工作环境、优化工艺流程、提高设备设施的安全性和可靠性等措施,减少或消除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产生和传播。

公司职业危害防治措施(3篇)

公司职业危害防治措施(3篇)

公司职业危害防治措施涉及一系列措施和管理策略,旨在保障员工的身体健康和工作环境的安全。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公司职业危害防治措施:1. 职业病防护:制定职业病防护方案,包括对职业病危害的评估和监测、职业病预防培训、工作场所环境监测等。

2. 安全教育和培训:为员工提供必要的安全教育和培训,包括安全操作规程、事故预防知识、防护装备使用方法等。

3. 职业防护设备:根据工作场所的具体危害特点,配备并指导员工正确使用个人防护装备,如安全帽、口罩、耳塞、防护眼镜等。

4. 良好的工作环境:保持工作场所的清洁整洁,合理布局工作区域,控制噪音、震动、光照等危害因素。

5. 危险品管理:建立危险品管理制度,对危险化学物品进行分类、标识、存储和使用,并提供相应的急救设备和应急预案。

6. 职业健康监护:定期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及时发现和处理职业病症状,进行干预和治疗。

7. 安全管理体系:建立科学的安全管理体系,明确责任和权限,强化安全监督和检查,及时整改隐患。

8. 应急预案:制定科学合理的应急预案,明确员工在紧急情况下的应对方式和逃生路线,并定期组织演练。

9. 环境监测和改善:定期进行工作环境监测,及时发现和处理存在的危害因素,并采取相应的改善措施。

以上措施仅供参考,具体的公司职业危害防治措施应根据企业的具体情况和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制定和执行。

公司职业危害防治措施(二)一、前言公司为了保护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制定了全面的职业危害防治措施。

本文将详细介绍公司在职业危害防治方面所采取的措施,并对该措施的执行情况进行评估。

二、职业危害防治措施1. 职业危害评估公司在开展各项工作前,都会对可能存在的职业危害进行评估,包括物理性、化学性、生物性、人为性等各种危害因素。

评估过程中,首先是明确危害因素的种类和可能对员工造成的伤害,其次是评估员工受到危害的可能性和程度。

根据评估结果,制定相应的防治措施。

2. 职业危害防护设施公司在各个工作区域设立了相应的职业危害防护设施,包括通风设备、防护网、安全防护栏等。

职业危害防治措施

职业危害防治措施

职业危害防治措施为了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保护劳动者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在职业病防治工作上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实行分类管理、综合治理;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加强对职业病防治的管理。

在有职业危害的施工作业前后,均对劳动者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建立职业健康档案,同时加强职业病防治安全教育,采用有效的安全技术措施,提供符合职业病要求的职业防护设施和个人使用职业病防护用品,改善劳动条件,以确保劳动者的身体健康及安全。

一、粉尘危害的预防措施1、凿岩必须采取湿式作业。

2、加强通风,保证矿井有足够的风量。

3、采取综合防尘措施,进、回风巷道设置水幕;每季清洗一次巷道壁,防止二次扬尘;转载点、装矿漏斗口处,设置喷雾装置,作业时进行洒水降尘;凿岩出渣前清洗工作面10米内的巷壁;爆破后和装卸矿石前必须进行喷雾洒水一次(10分钟);防尘水池容量不少于一个班的耗水量,且其PH值在6.5—8.5之间。

4、井下接尘人员配戴防尘口罩。

5、每周进行一次防尘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6、凿岩工作面每月测尘两次,其它产尘点每月测尘一次;并有记录可查。

7、井上接触粉尘作业的作业人员,在施工中应尽量降低粉尘的浓度,在施工中采取不断喷水的措施降低扬尘,作业人员正确佩带防尘口罩。

二、有毒、有害气体窒息中毒危害的预防1、矿井安装主扇,采用机械通风。

2、独头作业工作面和通风不良的采场、硐室采用局扇通风。

3、各采掘工作面之间不得采用不符合卫生标准要求的风量进行串连通风。

4、杜绝无风、微风、循环风和不合理的扩散通风作业。

5、矿井有害气体浓度,每月测定一次,井下空气成份的取样分析半年进行一次,进行大爆破和更换炸药时应在爆破前后进行空气成份测定。

三、高温的危害和控制1、作业对人体健康的影响在高气温或同时存在高湿度或热辐射的不良气象条件下进行的生产劳动,通称为高温作业。

施工现场的高温作业主要是夏季露天作业,高温和热辐射主要来源是太阳辐射。

控制职业危害因素的途径及措施

控制职业危害因素的途径及措施

控制职业危害因素的途径及措施
控制职业危害因素是保护职工健康和安全的重要措施之一。


下是控制职业危害因素的途径及措施。

一、控制职业危害因素的途径
1.技术控制:通过技术手段改变职业环境,从而达到控制危害
因素的目的。

2.管理控制:通过管理方法控制职业危害因素的接触量和接触
时间,降低职业病的风险。

3.个人防护:职业危害因素无法完全消除,职工需要戴上对应
的防护装备,降低职业危害因素的危害程度。

二、控制职业危害因素的措施
1.技术措施
(1)改进生产工艺和设备,减少职工接触危化物的机会。

(2)采用封闭式操作和隔离式操作,防止危害物质外泄。

(3)安装通风设备,保持职业环境的通风。

(4)使用替代品,降低职业危害因素的危害程度。

2.管理措施
(1)制定职业健康安全管理规定,加强职业健康安全管理。

(2)加强职业危害因素检测和监控,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

1。

建筑施工职业危害防治措施

建筑施工职业危害防治措施

建筑施工职业危害防治措施建筑施工的职业危害对劳动者的健康和劳动能力存在许多有害因素。

因此,企业必须采取相应的预防措施,保护劳动者的健康,履行安全生产的责任。

一、预防职业中毒的措施1、加强管理。

领导重视,建立防毒组织机构,抓好防毒工作。

2、遵守相关法规,严格执行劳动保护条例规定和工业卫生标准等相关规定,针对企业实际搞好防治工作。

3、建立环境管理体系,开展认证工作,对施工产生的“三废”和噪音按规定排放,有处理措施,监测手段,杜绝污染。

4、改革施工工艺,采用无毒或低毒的新工艺,新材料替代有毒、高毒作业方式,防止职业中毒发生。

5、积极采用低毒无毒环保产品,不使用国家、行业明令禁止的含毒产品。

6、加强作业通风,改善作业环境,减少有害残留,减少环境和空气污染。

7、进入通风很差或长期封闭的罐、窖井、窑池、管道、舱室、矿井、地下室,应先有检测或安全防护措施。

8、加强培训和宣传教育,进行岗前安全和卫生知识教育。

9、认真执行操作规程,严防错误操作。

10、使用个人防护用具,建立作业互控、互保机制,编制现场应急救援预案。

二、防暑降温措施1、合理安排劳动时间,采用小换班制度,调整作业时间。

2、改革工艺,改善作业条件尽量减少露天作业。

3、做好卫生保健工作,按季节发放清凉饮料和防暑药品,定期进行体格检查,排查职业禁忌人员。

三、预防锰中毒的防护措施1、在通风不良的电焊作业场所采取措施,使空气中锰烟浓度降低至0.2mg/m3以下。

2、加强机械通风,或安装锰烟抽风装置,以降低现场浓度。

3、建议使用低尘、低毒或无锰焊条,尽量采用自动焊代替手工焊接。

对于在密闭狭窄环境下进行电焊作业的工人,应戴送风式头盔或使用移动式抽风机,以便及时排出烟尘。

流动电焊作业应在通风良好的场所进行,选择上风方向进行操作。

4、为预防苯中毒,施工前应采取综合性预防措施,使苯在空气中的浓度下降到国家标准40mg/m3以下。

可使用无毒或低毒材料代替含苯材料,采用先进工艺替代手工操作。

职业危害的防治措施

职业危害的防治措施

职业危害的防治措施
职业危害是指工作过程中可能对工作者的身体健康、心理健康和社会适应能力造成的负面影响。

为了保护工作者的安全和健康,以下是一些常见的职业危害防治措施:
1. 防止物理危害:对于存在物理危害的工作环境,应采取相应的防护设施和措施,如戴安全帽、防护手套和眼镜等。

2. 防止化学危害:对于接触有害化学物质的工作,应使用适当的个人防护装备,如化学面罩、防护服、手套等。

同时,要加强通风和排放,确保工作环境中有害物质的浓度低于安全标准。

3. 预防生物危害:提供必要的慰藉发,汽灯止幡、随风扑蝶摘王帘, 酱凉竹萧,项阀附司如露含; - 茨菰甘,千蕃蓼薄,茱菀满,重叠见青丝墨....
4. 防止职业性肌肉骨骼疾病:提供适当的工作设备和工作环境,以减少重复动作、不良姿势和力量过度施加对肌肉和骨骼的负荷。

同时,提供必要的培训,使员工了解正确的工作姿势和动作。

5. 管理职业性精神危害:建立良好的工作环境和文化,鼓励员工以积极健康的态度面对工作压力。

提供心理健康咨询和支持服务,帮助员工处理工作带来的压力和焦虑。

6. 掌握应急处理方法:受伤或事故发生时,要掌握正确的急救方法,并及时采取措施减少进一步的伤害。

7. 健康监护:定期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及时发现和处理职业病早期症状,减少工作对健康的潜在危害。

总之,职业危害的防治措施需要从工作环境、工作设备、个人防护和员工培训等方面全方位考虑,以确保员工的安全和健康。

各种措施的重要性根据不同工作场所和岗位需要进行具体的定制。

2024年职业危害的防治措施

2024年职业危害的防治措施

2024年职业危害的防治措施____年,随着科技的进步和社会的发展,职业危害问题将面临新的挑战。

为了确保员工的安全和健康,采取有效的防治措施至关重要。

以下是一些可能的措施,以应对____年可能出现的职业危害。

1. 制定全面的职业危害评估计划:在职业危害防治方面,一项全面的评估计划至关重要。

根据工作场所的特点,逐一评估不同危害源的潜在风险,并确定其对员工的影响程度。

评估结果将用于制定相应的防治措施和政策。

2. 强化职业危害监测体系:建立健全的职业危害监测体系,及时收集和分析有关职业危害的数据和信息。

借助新技术,如物联网、人工智能等,实现职业危害的实时监测和快速预警。

监测结果将用于指导防治工作的开展和决策。

3. 加强职业危害教育培训:职业危害教育培训是预防和控制职业危害的基础。

加强教育培训力度,提高员工对职业危害的认识和防范意识。

利用虚拟现实、增强现实等新技术手段,提供更直观、生动的培训内容,提高培训效果。

4. 推动职业危害信息共享:建立职业危害信息共享平台,各类企业、研究机构、政府部门可以分享职业危害相关的数据和研究成果。

通过共享信息,可以更好地识别和应对新出现的职业危害情况,及时采取措施保护员工。

5. 提升职业危害防护装备:随着科技的发展,职业危害防护装备也在不断创新。

在____年,应注重研发和推广更先进、更高效的防护装备,如智能防护面具、抗菌防护服等。

同时,应加强对防护装备的监管,确保其质量和有效性。

6. 制定完善的职业危害管理制度:建立健全的职业危害管理制度,明确各方责任。

政府部门应强化监管力度,加大对企业的检查和评估力度,确保其职业危害防治措施的落实。

企业应制定相应的管理规范和操作规程,做好职业危害的防治工作。

7. 加强法律法规的制定和执行:制定和完善相关的职业危害防治法律法规,对违反规定的企业和个人给予相应的处罚,以提高违法成本。

同时,加强对法律法规的宣传和培训,提高员工的法律意识和遵法意识。

职业危害的防治措施

职业危害的防治措施

职业危害的防治措施
可以分为以下几个方面:
1. 安全防护措施:包括佩戴个人防护装备,如安全帽、防护眼镜、防尘口罩、防护手套、耳塞等,根据不同的职业危害情况选择合适的防护装备。

2. 工作环境控制:采取合理的通风措施,保持良好的工作环境,避免职业危害物质的积聚;使用防护设备,如机械手臂、机器围栏等,确保员工的安全。

3. 岗位轮换与休息:避免员工长期亲密接触职业危害物质,对于需要长时间进行特定工作的员工,应进行岗位轮换,确保身体得到充分休息。

4. 健康监测与定期体检:对于需要接触职业危害物质的职业,应定期进行健康监测和体检,及早发现职业病的迹象,采取相应的防治措施。

5. 健康教育与培训:提供相关的职业健康教育和培训,提高员工对职业危害的认识和防护意识,学习正确使用防护装备和掌握应急措施。

6. 管理制度和监督:建立健全的职业危害防治管理制度,加强对职业危害防治措施的监督与检查,确保措施的有效实施和绩效评估。

综上所述,职业危害的防治措施需要从个人防护、工作环境控制、岗位轮换与休息、健康监测与定期体检、健康教育与培训以及管理制度和监督等多个方面进行综合考虑和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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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危害防治措施为了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保护劳动者健康,促进经济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的精神,特制定职业危害防治措施。

1、职业病防治工作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实行分类管理、综合治理;2、公司职工、临时工、民工都依法享有职业卫生保护的权利;3、前期预防公司下属单位提供给职工的工作场所环境应当符合下列职业卫生要求:(1)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强度或者浓度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2)有与职业病危害防护相适应的设施;(3)生产布局合理,符合有害与无害作业分开的原则;(4)有配套的更衣间、洗浴间、休息间等卫生设施;(5)设备、工具、用具等设施符合保护劳动者生理、心理健康的要求;(6)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关于保护劳动者健康的其他要求。

4、劳动过程中的防护与管理公司下属单位应当采取下列职业病防治管理措施:(1)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职业卫生专业人员,负责本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2)制定职业病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3)建立、健全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5、公司下属单位必须采用有效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并为劳动者提供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公司下属单位为劳动者个人提供的职业病防护用品必须符合防治职业病的要求;不符合要求的,不得使用;6、公司下属单位应当优先采用有利于防治职业病和保护劳动者健康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逐步替代职业病危害严重的技术、工艺、材料;7、如果产生职业病危害的施工场所,应当在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公布有关职业病防治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措施和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

对产生严重职业病危害的作业岗位,应当在其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

警示说明应当载明产生职业病危害的种类、后果、预防以及应急救治措施等内容;8、对可能发生急性职业损伤的有毒、有害工作场所,公司下属单位(项目部)应当设置报警装置,配置现场急救用品、冲洗设备、应急撤离通道和必要的泄险区;对职业病防护设备、应急救援设施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应当进行经常性的维护、检修,定期检测其性能和效果,确保其处于正常状态,不得擅自拆除或者停止使用;9、公司下属单位应当实施由专人负责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日常监测,并确保监测系统处于正常运行状态;10、公司下属单位应当定期对工作场所进行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

检测、评价结果存入公司职业卫生档案;11、发现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不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时,应当立即采取相应治理措施,仍然达不到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必须停止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作业;职业病危害因素经治理后,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方可重新作业;12、公司下属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作业转移给不具备职业病防护条件的单位和个人。

不具备职业病防护条件的单位和个人不得接受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作业。

13、对采用的技术、工艺、材料,应当知悉其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公司下属任何单位和个人对有职业病危害的技术、工艺、材料隐瞒其危害而采用的,对所造成的职业病危害后果承担责任。

14、项目部应当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等如实告知施工人员,并实行交底签字后方可上岗,不得隐瞒或者15项目部对施工人员进行上岗前的职业卫生培训和在岗期间的定期职业卫生培训,普及职业卫生知识,督促劳动者遵守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规章和操作规程,指导施工人员正确使用职业病防护设备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16、项目部不得安排未成年工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不得安排孕期、哺乳期的女职工从事对本人和胎儿、婴儿有危害的作业。

17、施工人员应当学习和掌握相关的职业卫生知识,遵守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规章和操作规程,正确使用、维护职业病防护设备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发现职业病危害事故隐患应当及时报告;18、项目部组织施工人员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如实告知施工人员。

职业健康检查费用由项目部承担;项目部不得安排未经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的施工人员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不得安排有职业禁忌的施工人员从事其所禁忌的作业;对在职业健康检查中发现有与所从事的职业相关的健康损害的施工人员,应当调离原工作岗位,并妥善安置;19、发生或者可能发生急性职业病危害事故时,项目部应当立即采取应急救援和控制措施,并及时报告公司领导,启动应急预案;20、遭受或者可能遭受急性职业病危害的劳动者,项目部应当及时组织救治、进行健康检查和医学观察;(4)建立、健全职业卫生档案和劳动者健康监护档案;(5)建立、健全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及评价制度;(6)建立、健全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职业卫生制度为认真贯彻执行《职业病防治法》,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危害,防治职业病,保护劳动者健康及其相关权益。

特制定本制度:一、公司成立以生产主管经理为首,行政部、生产部、医务室、总工会和各子公司生产厂相关领导组成的职业卫生管理机构,各子公司、部门、车间设立以主管领导为主的专(兼)职职业卫生管理组织,负责本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

各部门的安全员为职业卫生的专(兼)职监督员,负责本单位的职业卫生监督工作。

二、建立健全本单位职工的职业卫生档案和健康监护档案,并妥善保存;做好新职工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体检。

三、定期或不定期地对职工进行职业卫生健康教育和培训,使职工了解熟悉本公司、本岗位的职业危害因素,并掌握职业卫生的防治方法和注意事项,杜绝和减少职业性危害。

四、按规定向职工提供符合防治职业病防护要求的设施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

积极采用新工艺,选用新设备,改善工作条件,杜绝“跑、冒、滴、漏”,实行清洁化生产,从源头控制职业病危害因素。

五、经常对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监测,定期请由依法取得卫生行政部门资质认证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对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检测、评价,其结果定期向职工公布职业卫生管理制度1) 新职工入厂后,应进行健康检查,要妥善安排好职业禁忌证和过敏症患者的工作。

2) 对接触有毒、有害物质的在册职工,应定期进行健康检查,并建立健康监护档案。

3) 对从事有毒、有害物质作业的人员,可逐步实行轮换、短期脱离、缩短工时、进行预防性治疗或职业性疗养等措施。

对患职业禁忌证和过敏症者,应及时调离。

4) 职业病的范围和诊断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对已确诊的职业病患者应进行积极治疗。

5) 当定期对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职业中毒危害因素进行检测、评价。

6)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佩戴、使用。

职业卫生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保护职工健康及其相关权益,促进安全生产,走可持续发展道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中国石化集团公司所属各企事业单位(以下简称企业)。

第三条职业卫生工作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分类管理,综合治理”的方针,实行“总部监督、企业负责、分级管理,定期考核”的管理体制。

企业内部相关部门各负其责相互协作,做好职业卫生工作。

第四条企业职业卫生工作实行一把手负总责,企业对产生的职业病危害承担责任。

职业卫生管理部门对本企业职业卫生工作的监督管理与考核负责。

第五条职业卫生工作是企业安全、健康、环境(HSE)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企业在执行HSE管理体系过程中,必须按本规定做好职业卫生有关工作。

第六条各级工会组织应依法维护职工享有的职业卫生保护权利,组织实施对本单位职业病防治工作的民主管理和群众监督。

第七条企业对在职业卫生工作中成绩突出的个人或单位给予奖励。

第二章机构与管理第八条集团公司安全环保局在集团公司安全生产监督委员会的领导下,主管职业卫生工作。

集团公司职业病防治中心在安全环保局领导下,负责职业卫生日常管理的具体工作。

第九条企业安全生产监督委员会负责指导职业卫生工作,企业应有领导分管职业卫生工作,各企业的安全(环保)部门是本企业职业卫生工作的主管机构。

第十条在将医疗卫生机构交地方的过程中,企业现有的职业病防治专职技术服务机构应予以保留。

第十一条企业内部应建立职业卫生“管理网络”,负责各级职业卫生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十二条建立职业卫生工作例会制度。

制定计划,研究工作,布置任务,通报企业有毒有害作业场所监测、职业健康监护、职业卫生宣传教育及劳动防护检查考核、职业卫生隐患检查及治理等情况。

第十三条企业应按国家有关规定,依法参加工伤社会保险,确保职工能依法享受工伤社会保险的有关待遇。

第十四条职业卫生和职业病防治工作所需经费(包括健康监护费、职业病诊疗康复伤残费、尘毒监测仪器设备购置费、监测费、职业卫生宣传教育费、培训费、管理费、职业病危害治理费、职业病危害调查费、职防科研费等)应列入企业年度资金计划,专款专用,其经费支出在生产成本中据实列支。

第十五条企业工会、人事、劳资、生产、技术和设备等管理部门,在其岗位责任制中应列入相关的职业卫生责任条款,协助作好职业卫生工作。

第三章职业病危害前期预防第十六条企业应加强新建及改、扩建工程建设项目的职业卫生“三同时”监督管理工作。

应建立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管理审批程序,企业职业卫生管理部门应参加建设项目的设计审查。

第十七条按照国家有关法规的要求,建设项目在可行性论证阶段,应开展职业病危害预评价的有关工作,并按有关规定报批。

建设项目在设计阶段,设计单位应充分考虑和落实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中提出的有关建议和措施,企业应同时建立相应的职业病危害评价等档案。

第十八条建设项目在竣工验收前,应进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工作,并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职业卫生验收手续,对不符合职业安全卫生标准和职业病防护要求的职业卫生防护设施,必须整改直至达标,否则不得投入生产。

第十九条建立健全企业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应急救援模拟演练,同时进行讲评并持续改进。

第二十条建立职业病危害事故报告制度。

发生严重职业病危害情况和中毒事故时,应及时报告集团公司和地方主管部门,准确提供有关情况,并配合做好救援救护及调查工作。

第二十一条做好防尘、毒、射线、噪声以及防氮气窒息等防护设施的管理、使用、维护和检查,确保其处于完好状态,未经主管部门允许,不得擅自拆除或停止使用;企业应根据作业人员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具体情况,为职工提供有效的个体职业卫生防护用品。

企业应建立职业卫生防护设施及个体防护用品管理台账。

第二十二条企业不得将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作业转移给不具备职业卫生防护条件的单位和个人。

不具备职业卫生防护条件的单位和个人亦不得接受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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