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后煤矿复工复产验收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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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春节后复工复产验收实施方案范文

2024春节后复工复产验收实施方案范文

2024春节后复工复产验收实施方案范文2024年春节后复工复产验收实施方案如下:一、验收组织及责任分工为有效推动企业复工复产工作,确保生产安全稳定有序进行,特制定本次复工复产验收实施方案。

验收工作由企业主要负责人牵头组织,并指定相关部门负责具体实施。

各部门需密切配合,做好各项准备工作,确保验收顺利进行。

二、验收范围和内容1. 生产设施设备:检查各生产设备是否正常运转,是否存在安全隐患。

2. 生产人员:查看员工复工情况,确保人员到岗情况和身体健康状况。

3. 生产物资:核实生产所需原材料、半成品、成品等物资是否充足。

4. 安全生产:检查企业安全生产措施是否完善、是否符合法规标准。

5. 防疫措施:检查企业是否做好新冠病毒防控工作。

三、验收流程1. 到岗验收:对员工到岗情况进行核实,检查员工是否经过健康排查。

2. 设备验收:对生产设备进行检查,确保设备正常运转。

3. 物资验收:核实企业生产物资是否充足。

4. 安全验收:检查企业安全生产设施和措施是否符合标准。

5. 防疫验收:检查企业是否做好新冠病毒防控工作。

四、验收要求和标准1. 生产设备设施要齐全完好。

2. 员工到岗率达到规定要求。

3. 安全生产措施符合相关标准。

4. 防疫措施符合疫情防控要求。

五、验收结果处理根据实际验收情况,对企业复工复产情况进行评估,及时进行整改和指导。

对于达到验收标准的企业,可正常进行生产经营;对于未达标的企业,需限期整改,直至符合要求为止。

六、验收结束及报告验收结束后,组织编制验收报告,上报相关部门和领导,以供参考。

验收报告应包括验收范围、结果、建议等内容,为今后工作提供参考依据。

以上为2024年春节后复工复产验收实施方案,希望各部门和企业能够认真贯彻执行,确保顺利复工复产,为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作出贡献。

2024年矿山企业《春节节后》复工复产方案 (合计4份)

2024年矿山企业《春节节后》复工复产方案 (合计4份)

2024年春节节后复工复产方案根据《XX》文件的要求,为确保我矿复产复工安全有序开展,结合本矿实际情况,特制定2024年复产复工工作方案。

一、成立煤矿复产复工领导小组组长:XXX副组长:XXX成员:XXX、XXX、XXX、XXX领导小组下设复产复工办公室,由XXX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复产复工具体工作。

验收办公室下设专业组:二、工作开展程序1.通知人员返矿:由办公室通知全矿职工在2024年2月19日返矿进行培训。

2.召开培训会:由矿长组织开好培训会,落实分工到各科室重新学习煤矿岗位责任制和管理制度及各作业头面的作业规程。

进行为期三天上岗前全员安全培训,培训工作由安全副矿长XX负责,培训地点设在矿办公大楼四楼会议室,培训人员为全矿井下整改作业人员。

培训内容为煤矿基本培训教材,煤矿安全知识,煤矿管理制度,《煤矿矿长保护矿工生产安全七条规定》《煤矿安全规程》《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岗位责任制及技术操作规程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等内容,培训时间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3:30至17:30o培训组织工作由各队队长负责,严格考勤。

培训结束后由安全科统一组织,培训合格后方可入井,考试不合格者不得上岗。

3.开展地面系统检查。

地面主要系统安全检查,主要包括供电系统备用电源地面变配电设备供电线路防雷电设施主要通风机风井主控风门和瓦斯监控系统人员定位系统等进行全面检查并及时检修,保证供电系统瓦斯监控系统人员定位系统正常运行。

4.排查隐患和制定隐患整改方案。

根据复产前的自查情况,立即制定《煤矿隐患整改方案》,向县煤矿复产复工验收办公室提交隐患整改申请。

5.进行隐患整改。

煤矿根据批复的整改方案落实好整改资6.金材料设备工具人员等,组织全体参与隐患整改的人员学习隐患整改方案措施,并严格按整改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进行隐患整改。

7.复产复工验收申请。

煤矿按照批准的整改方案完成全部整改内容经企业自查合格后,向县煤矿复产复工验收领导小组提出复产复工验收和采掘头面核定申请。

煤矿复工验收管理制度

煤矿复工验收管理制度

煤矿复工验收管理制度煤矿复工验收管理制度一、目的为规范煤矿复工验收工作、保障人员生命财产安全,加强安全风险管控,明确各级领导和相关人员的责任和义务,制定本制度。

二、范围本制度适用于企业内部所有煤矿复工验收活动。

三、制度制定程序本制度由企业聘请相关专业人员编写草案,并提交公司领导审阅后,通过公司内部审核、煤矿安全监察部门审批后正式启用。

制度修订由公司煤矿安全监察部门负责,审批程序与本制度的制定程序相同。

四、煤矿复工验收制度1.名称本制度的名称为《煤矿复工验收管理制度》。

2.范围本制度适用于企业内部所有煤矿复工验收活动。

3.目的为规范煤矿复工验收工作、保障人员生命财产安全,加强安全风险管控,明确各级领导和相关人员的责任和义务。

4.内容(1)验收申请在复工前,煤矿应向上级行政主管部门递交申请,列明预复工时间、原因、所属煤矿名称、安全准备情况、领导和员工安全教育的情况等内容。

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审核,并下发《煤矿复工安全验收通知书》。

(2)验收内容煤矿复工验收主要内容包括: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矿山采空区治理、煤矿通风、防灾减灾、人员安全、特种设备、矿井监测等方面。

(3)验收程序煤矿复工验收程序包括:煤矿内部验收、技术监督部门验收、地方政府主管部门验收,并最终通过总公司领导同意、煤矿安监部门审核、安委会批准后正式复工。

(4)责任主体煤矿负责人、总工程师、专职安全员、生产领班等相关人员,应严格遵守本制度相关规定。

(5)执行程序本制度要求各级领导和各岗位人员必须严格按照规定履行职责,确保煤矿复工验收工作的程序合理、操作规范。

(6)责任追究对于违反本制度规定的人员,将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必要时还要追究法律责任。

五、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需要充分考虑到符合中国法律要求,相关法律法规包括《劳动合同法》、《劳动法》、《劳动保障监察条例》、《行政管理法》等。

本制度应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的要求,确保煤矿复工验收工作的规范化、科学化和合法化。

复工复产验收方案及验收标准

复工复产验收方案及验收标准
生产技术处
56
矿井主要巷道布置、断面和支护方式与设计相符或高于设计要求,否则,必须有整改计划。
生产技术处
57
矿井巷道必须取消木支护,主要运输巷、主要通风巷道净高不低于于2米,断面不得小于8m2。采区巷道净高不低于1.8米,净断面不小于5m2,否则,应制定整改计划和专项整改措施。
生产技术处
58
资料、台帐、报表符合郑新公司相关要求。
机电运输处
21
地测防治水
矿井有地测防治水档案专柜,图纸、制度、技术资料档案规范齐全。
地测防治水处
22
矿井防治水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1人。
地测防治水处
23
矿井成立由探放水队伍,不少于两台专用探放水钻机。
地测防治水处
24
有已批复的水文地质类型划分报告。
地测防治水处
25
复工前的水害隐患排查记录及整改措施。
地测防治水处
政工管理
公司派驻五职矿长及管理团队要按照春节请假要求,准时到矿上班。
政工处
63
建立健全生产、经营等管理制度,作为复工复产验收和执行力建设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
政工处
64
企业环境
矿井是否存在股权纠纷。
综合协调处
65
矿井工农关系是否妥善处理。
综合协调处
验收组组长:年 月 日
郑新公司2012年节后矿井复工验收标准
通风防突处
32
采掘工作面存在不合理的串联通风、共用回风现象,是否严格执行集团公司相关规定。
通风防突处
33
局部通风机安设位置是否符合规定、是否吸循环风,是否实现双风机、双电源,是否实现自动倒台,进、回风是否隔开。
通风防突处
34
副井兼作回风井的矿井必须同时满足初步设计、安全专篇中明文规定副井作为回风井和主井能够提升人员两个条件,否则必须有改造方案。

山西省煤矿复产复建验收管理办法

山西省煤矿复产复建验收管理办法

山西省煤矿复产复建验收管理办法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全省煤矿复产复建验收工作,切实加强煤矿安全生产监督和管理,维护煤矿生产建设秩序,确保安全生产,根据《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国务院令第446号)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99号)等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证照手续(包括生产煤矿完成生产能力登记公告、建设煤矿办理开工报告的批准)齐全有效的生产煤矿在停止生产后恢复生产和建设煤矿在停止建设后恢复建设的验收工作,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复产复建验收工作,主要针对以下停产停建煤矿进行: (一)由于节假日放假(双休日除外)、正常检修维护,以及企业排查出重大事故隐患等原因自行安排停产停建的煤矿.(二)在监督检查中发现存在重大事故隐患、违法违规行为,或者发生事故等被煤矿安全监管监察部门责令停产停建的煤矿。

第四条各级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和办矿主体企业要坚持程序从简、验收从严的工作原则,采取分级负责、分类实施的验收方式,开展煤矿复产复建验收工作。

第五条本办法所称分级负责,是指省、市、县(市、区)煤炭管理部门承担安全监管职责的煤矿的验收工作,由省、市、县(市、区)分级负责,其中:省属国有重点煤炭企业(包括焦煤集团、同煤集团、阳煤集团、潞安集团和晋煤集团)煤矿的验收工作,按照《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晋政办发〔2014〕26号)的相关规定执行;中央企业煤矿、市属煤矿的验收工作由市级负责,县级参加;其他煤矿的验收工作由县级负责,市级抽查。

第六条本办法所称分类实施,是指市、县(市、区)煤炭管理部门承担安全监管职责的煤矿(以下简称地方监管煤矿)的验收工作,在市、县(市、区)分级负责的基础上,针对煤矿不同的停产停建情形,由当地人民政府、煤炭管理部门、办矿主体企业分类实施。

(一)联合验收.对于企业自行安排停产停建(不包括企业排查出重大事故隐患并按规定停产停建的情形,下同)超过10天的煤矿,或者因发生事故被责令停产停建的煤矿,由当地煤炭管理部门(指定为牵头部门)、驻地煤矿安全监察机构组织进行联合验收.验收合格后,由当地政府主要负责人审核签字。

煤矿复工验收管理制度

煤矿复工验收管理制度

煤矿复工验收管理制度
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 验收管理的目的和任务:明确煤矿复工验收的目标和任务,包括确保煤矿生产环境符合安全生产要求,保障职工安全和健康,防止事故发生。

2. 验收程序:确立煤矿复工验收的程序,包括申请、资料准备、实地勘察、现场检查、验收报告编制和批准等环节。

3. 验收指标和标准:明确煤矿复工验收的指标和标准,包括生产设备设施是否完好、是否配备了必要的安全设备、生产环境是否符合相关的安全要求等内容。

4. 验收机构和人员:确定煤矿复工验收的机构和人员组成,包括由安全监管部门派出的验收人员、煤矿自身的安全管理人员等。

5. 验收要求:明确煤矿复工验收的要求,包括煤矿应提供的相关资料和证明文件、验收时需要注意的事项、验收结果的处理等。

6. 验收记录和报告:规定煤矿复工验收的记录和报告的编制要求,包括实地勘察记录、检查记录、验收报告等。

7. 验收结果和处理:根据验收的结果,对未达到要求的煤矿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包括整改要求、限期整改、暂停生产等。

8. 监督和考核:明确煤矿复工验收的监督和考核机制,包括安全监管部门的定期检查和抽查,以及对煤矿复工验收工作的考核评价等。

关于规范煤矿复工复产验收工作的实施方案

关于规范煤矿复工复产验收工作的实施方案

关于规范煤矿复工复产验收工作的实施方案随着新冠肺炎疫情持续稳定,煤矿企业面临复工复产的重要时期。

为确保煤矿生产安全和经济效益,保障广大劳动者的身体健康,必须严格规范煤矿复工复产验收工作。

本文以实施方案的形式探讨具体的规范措施。

一、基本原则1.科学防控,精准施策。

煤矿企业必须严格执行政府颁布的疫情防控措施,做好煤矿区域内的疫情防控工作。

根据疫情情况和煤矿复工复产的实际情况,制定科学、合理的工作方案,严格按照方案实施。

2.科学验收,严格把关。

煤矿复工复产检查验收工作必须严格按照要求进行,要注重检查现场环境、设备和劳动者的健康状况,确保达到复工复产条件。

3.统筹兼顾,因地制宜。

针对不同地区、不同类型的煤矿企业,制定具体的复工复产方案和验收标准,实现统筹兼顾,因地制宜。

二、复工复产前准备工作1.煤矿企业必须明确复工复产的时间节点和复工复产目标。

根据疫情防控情况和实际生产需要,科学合理安排复工复产计划。

2.煤矿企业必须做好防疫措施,配备防护用品和设备,提供必要的防疫培训和知识普及。

3.煤矿企业必须对场内设备、安全生产设施和劳动者进行全面检查,确保设备符合要求,安全生产设施齐全,劳动者身体健康。

4.煤矿企业要保证生产原材料、设备和防疫用品的供应,确保复工复产期间不缺货、不缺料。

三、验收标准1.现场环境。

煤矿企业的生产场地要确保环境卫生,清洗消毒设施、通风换气设施和卫生间都要进行彻底的清洁体检。

现场环境要做到干燥、通风,要指定专人负责巡查。

要保持场内环境卫生干燥、通风,以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

2.设备和安全生产设施。

煤矿企业的主要生产设备和安全生产设施必须经过严格检查,确保设备完好无损、安全生产设施齐备,以保障生产安全。

3.员工健康状况。

煤矿企业应向员工发放防疫用品,如口罩、消毒液等,员工必须佩戴口罩、勤洗手,定期测量体温。

煤矿企业要对员工的身体健康状况进行检查,如果有发热、咳嗽等病症,应立即隔离并向相关部门报告。

春节后有限空间作业复工安全验收要求

春节后有限空间作业复工安全验收要求

春节后有限空间作业复工安全验收要求随着春节的结束,有限空间作业即将重新开始。

为了确保工作场所的安全,特此制定了一系列的复工安全验收要求。

以下是具体的要求:1. 安全设施完备:在有限空间作业场所进行复工前,必须确保安全设施的完备性。

包括但不限于通风设备、防护网、安全标志等。

这些设施应该经过检查并保证能正常使用。

2. 检查作业区域:在复工前,必须对有限空间作业区域进行全面检查。

主要包括:作业场所是否有积水或漏水现象,地面是否平整、无坑洼,以及是否有其他危险物品存在等。

3. 员工健康检查:在复工前,所有参与有限空间作业的员工必须进行健康检查。

这包括体温检测、呼吸道症状的询问等。

任何有疑似病症的员工都不能参与作业,必须接受医学检查并得到医生的允许后方可复工。

4. 作业人员培训:所有参与有限空间作业的人员必须接受相关培训,以确保他们了解有限空间作业的风险和安全操作规程。

培训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有限空间作业的危害、逃生和自救方法、紧急救援流程等。

5. 作业许可证:在有限空间作业前,必须获得相关的作业许可证。

该许可证应由负责人签署,并包括作业时间、作业人员名单、安全措施等信息。

6. 安全监控:在有限空间作业进行期间,必须进行实时的安全监控。

这可以通过视频监控、安全巡查等方式实现。

任何异常情况都应及时报告并采取必要的措施。

7. 安全装备使用:在有限空间作业进行期间,必须正确使用安全装备。

例如,佩戴适当的防护服、安全帽、防护面具等。

同时,必须确保这些安全装备的有效性,避免使用已损坏或过期的装备。

8. 紧急救援计划:在有限空间作业进行期间,必须制定详细的紧急救援计划。

该计划应包括逃生路线、紧急联系人、呼救方法等。

所有作业人员都应熟悉并掌握这些信息。

9. 安全交底与记录:在有限空间作业进行期间,必须进行安全交底并做好相关记录。

安全交底包括告知作业人员有关风险、应急措施等信息。

记录包括作业人员的签字确认、安全问题的整改情况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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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监控系统配备有备用电源、备用主机、防雷装置,对井下各监控地点实现实时监控;
2、按规定安设各类传感器,传感器种类、数量及安设位置符合规定要求;
3、监控参数报警值、断电值及复电值符合规定要求;
4、监控系实现与县监控中心联网且正常传输数据。
六、防治煤与瓦斯突出
1、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必须成立专职防突机构,配备防突设备,配齐防突专业技术人员;
2、已建成并投入使用的系统必须达到“系统可靠、设施完善、管理到位、运转有效”;
3、突出煤层掘进必须按规定构筑临时避难硐室,并实现防爆、防火、密闭隔离、氧气供给、供水施救和通信联络六项功能。
2、健全瓦斯治理、防突、防治水、防治职业危害等机构,并按规定配齐专业技术人员,配备相关仪器仪表、设施设备;
3、《规程》、《措施》齐全完善,且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4、配齐各类特种作人员,并持有效证照上岗作业;
5、从业人员经安全教育和培训合格后上岗。
三、责任制落实
1、建立健全矿长、副矿长、区队长、班组长及员工的安全生产责任制,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
十、应急救援
1、按规定建立矿山救护队或与威宁县矿山救护队签订救护协议,并开展应急演练;
2、编制矿井年度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
十一、职业健康
1、经有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并建立完善的职业卫生档案。
十二、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
1、生产矿井中的国有煤矿、煤与瓦斯突出及水害严重煤矿必须建成紧急避险系并通过验收合格;
2、层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
3、建立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的监督机制;
4、严格执行煤矿领导带班下井制度。
四、通风系统
1、矿井主要通风机供风量满足全矿井需要;
2、在用主要通风机与备用主要通风机功率匹配,备用主要通风机能在10分钟内启动;
3、矿井有专用回风井;
4、采区实行分区通风;
5、采、掘工作面具有独立回风系统;
7、必须做到保护层开采、瓦斯治理工程与矿井采掘部署、工程接替等统一安排;
8、必须建立区域防突措施执行的过程控制以及打钻、封孔、效果检验等关键环节过程控制和评估监督制度,确保钻孔到位、抽采达标、消突真实、措施有效。
七、瓦斯抽采
1、矿井必须编制瓦斯抽采专项设计,并报上级煤矿企业技放泵、抽放管路、放水器等符合要求;
4、探放水安全技术措施符合实际。
项 目
内 容
验收结论
验收人员签名
备注
九、安全质量标准化
1、生产矿井2017年度安全质量标准化是否按规定达标(煤与瓦斯突出矿井、水害严重矿井、国有及国有控股煤矿达二级以上,其他矿井达三级以上);
2、试运转矿井进入试运转时是否按规定达标;
3、建设矿井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是否与矿井建设同步推进。
4、瓦斯抽采半径、封孔深度、单孔负压满足瓦斯抽采规定要求;
5、瓦斯抽采计量自动检测系统安装到位,能够实现瓦斯抽采自动计量管理。
八、防治水
1、建立专门的防治水机构,配齐专业技术队伍、专职探放水人员和专门的探放水设备;
2、建立可靠的排水系统,水泵数量、排水管路规格、水
仓容积及排水管理等符要求;
3、井田范围内的水文地质资料、采空区范围清楚可靠;
附件2
2018年春节后煤矿复工复产验收标准
项 目
内 容
验收结论
验收人员签名
备注
一、证照、手续
1、生产矿井证照齐全有效;
2、建设矿井具备相关证照(手续),严榕按照批复的《开采方案设计》和《安全专篇》进行施工;
3、进入新水平、新采区的矿井,必须按批复的设计和专篇进行施工。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配置
1、按规定配齐“五职矿长”,所有入井带班领导必须持有效《安全资格证》;
2、必须编制防突专项设计,完善规章制度;
3、必须落实保护层开采或布置专用瓦斯抽采巷穿层钻孔预抽煤层瓦斯的区域防突措施;
4、综合防突措施有效后,必须采取局部防突措施;
5、通过地质构造带的必须编制专门的安全技术措施;
6、按规定测定煤层突出参数,确保消除突出危险后方可开展采掘作业,做到不掘突出头、不采突出面;
6、按规定定期测风,加强风量计算和分配,确保用风地点风量充足,杜绝微风、无风和串联通风作业;
7、巷道、风机、风门、风简、风墙等通风设施设备保持完好无损;
8、掘进工作面局部通风机安设符合规定要求,实行“双风机、双电源”通风,双风机能自动切换,杜绝循环通风。
项 目
内 容
验收结论
验收人员签名
备注
五、安全监控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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