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权责任法归责原则论文

合集下载

论《侵权责任法》归责原则的法律适用

论《侵权责任法》归责原则的法律适用

论《侵权责任法》归责原则的法律适用论文提要:《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于2010年7月1日起正式实施,它是一部私权保障法,它的颁布实施是我国强化私权保护的一项重要举措。

《侵权责任法》规定了系统的归责原则理论,这是侵权责任法能够正确适用的前提和依据。

我国侵权法的归责原则包括过错责任原则、过错推定原则、严格责任原则和公平责任原则。

其中过错责任原则是一般的、最常用的归责原则;过错推定原则和严格责任原则是特殊的归责原则,只有在法律条文有明确规定的情况下才能适用;公平原则是一项辅助性的原则,是在前三种原则都无法适用的情况下起补充性的原则。

四项归责原则在侵权法的法律适用问题上起到了指导性的作用,它们是法官在审理侵权案件时首先要考虑的问题,只有正确运用了归责原则才能使侵权责任明晰,才能正确适用具体的法律条文。

本文首先对归责原则的概念和分类作了具体的介绍,接着分别对四项原则的内涵与具体的法律适用问题作了详细的阐述。

在过错责任原则的适用中,过错是确定行为人责任的主观因素,过错的程度决定了责任的大小;而在严格责任的适用中,行为人无论主观上是否存在过错都应承担责任,即使存在免责事由,也是被严格限制适用的;在过错推定原则的适用中,采用的是举证责任倒置的方式,行为人不能证明自己无过错,法官就推定行为人存在过错,应承担责任。

笔者希望通过对我国《侵权责任法》各项归责原则的介绍,能够对该法的法律适用起到一定的帮助。

全文共8441字。

正文:2009年12月26日,备受社会各界广泛关注的《侵权责任法》经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于2010年7月1日起正式实施。

《侵权责任法》通过构建科学合理的多元归责原则体系,既对私权利形成了更加周密的保护,又为《侵权责任法》未来的发展留下了足够的空间。

我国《侵权责任法》明确地规定了过错责任、过错推定责任及严格责任等多重归责原则,形成了一个严密的逻辑体系。

时至今日,《侵权责任法》已实施了将近一年的时间,关于侵权法的具体适用仍存在着一定的争议。

侵权责任法的归责原则王利明

侵权责任法的归责原则王利明

侵权责任法的归责原则王利明侵权责任法是我国民法中的一个重要分支,旨在保护人身、财产等合法权益,并规定了侵权行为产生的民事责任。

侵权责任法中的归责原则主要指侵权行为所导致的损害应由谁承担责任的原则,是侵权责任法的核心原则之一、在侵权责任法中,归责原则主要包括了过失责任原则、无过错责任原则和举证责任原则。

下面,我将对这些归责原则进行详细探讨。

过失责任原则是最为常见的归责原则,它规定了当侵权责任发生时,需要判断是否存在过失行为,并将责任归于过失方。

根据侵权法相关规定,过失是指当事人在一定义务和注意义务下,未尽到应有的注意义务,从而导致了损害行为的发生。

对于具有过失行为的侵权人,他应负有损害赔偿的责任。

例如,如果乙方在驾驶车辆时,未能谨慎驾驶,突然转弯撞击了正在过马路的甲方造成了伤害,那么乙方就应承担过失责任,需要承担甲方的医疗费用和精神损失赔偿等责任。

无过错责任原则是归责原则中的一种特殊情况,指当侵权责任产生时,并无过错行为存在,但又确实存在侵权行为。

根据这一原则,无过错方需要承担产生的损害责任。

依据侵权责任法相关规定,无过错行为是指在承担其中一风险时,既未能充分履行相应的注意义务,也未能尽到必要的合理预见义务,从而导致了损害的发生。

例如,在建筑工地上,施工方采取了合理的安全措施,但由于其中一种原因,导致被动方受伤,这时施工方需要承担无过错责任,承担被动方的损害赔偿责任。

举证责任原则是归责原则中的一种特殊情况,它规定了当侵权责任产生时,需要侵权方举证证明其无过错行为,否则将负起有过错行为的责任。

根据侵权责任法相关规定,举证责任是指当事人在确实存在损害情况时,如果要求追究对方侵权责任的,那么需要对方举证证明其无过错行为。

如果对方不能提供相关证据来证明其无过错行为,那么就应承担有过错责任。

例如,在交通事故中,甲方希望追究乙方的过失责任时,乙方需要提供相关证据证明自己在事故中没有过失行为,否则就需要承担有过错责任。

探究我国侵权责任法的归责原则

探究我国侵权责任法的归责原则

探究我国侵权责任法的归责原则探究我国侵权责任法的归责原则摘要:探究我国侵权责任法的归责原则以及各归责原则的具体内容。

首先,介绍归责原则的含义,及确立归责原则在实践中拥有着积极的意义。

其次,分析学界对归责原则体系界定的各种学说,得出归责原则体系即过错责任原则、过错推定原则和无过错责任原则的三元归责原则体系。

再者,具体介绍各归责原则的含义、构成要件、实际运用中的注意点。

最后,对归责原则的实施效果进行总结。

关键词:归责原则过错责任原则过错推定原则无过错责任原则一、侵权责任法的归责原则概述所谓归责原则是指据以确定侵权民事责任应由行为人承担的理由、标准或者说最终责任归属决定性的根本要素。

而侵权的归责原则,实际上是归责的规则,它是确定行为人的侵权民事责任的依据和标准,也是贯穿整个侵权行为法之中,对规范各个侵权法起着统帅作用的立法指导方针。

一定的归责原则直接体现了统治阶级对侵权立法的政策,同时也集中表现了侵权法的规范功能。

在司法实践当中,对一个案件适用不同的归责原则,就要适用不同的具体规则,法官在审理具体的侵权案件的时候,他必须要首先确定这个案件要适用什么样的归责原则,只有确定了这个案件要适用什么样的归责原则,他才可以按照所选择的归责原则指向的具体法律适用规则办理案件。

如果在对一个案件适用法律时,选择归责原则出现错误的话,那么这个案件就会出现根本性的错误。

所以,归责原则是侵权责任法的一个核心问题,侵权责任法必须规定清楚。

在现阶段,由于侵权法规范对象的复杂性和多层次性,世界各国的侵权法的归责原则都呈现多元化的趋势。

二、我国侵权责任法的归责原则体系归责原则体系应该具有内在逻辑联系,其体系内各归责原则应是既相互区别,各有功能,又是相互补充的,而不是截然对立的。

所以确立合理的归责原则体系是侵权责任立法的重要课题。

关于侵权的归责原则体系,主要有四种观点:(1)一元论即单一的过错责任归责原则说,这种主张将过错延展为侵权责任之唯一归责原因。

论归责原则与侵权责任方式的关系

论归责原则与侵权责任方式的关系

论归责原则与侵权责任方式的关系论归责原则与侵权责任方式的关系引言:归责原则和侵权责任方式是法律领域中两个重要的概念。

归责原则是指在法律领域中,对于违法行为的犯罪者或责任者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而侵权责任方式则是指在侵权行为中,侵权人需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本文将探讨归责原则与侵权责任方式之间的关系,并分析它们对于法律领域的影响。

一、归责原则的意义归责原则是法律领域的基本原则之一,它是保证法律公正和维护社会秩序的基础。

归责原则是通过制定相应的法律法规,明确规定违法行为的责任者及其应承担的法律责任,从而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的安定和谐。

二、侵权责任方式的分类侵权责任方式是民事法律领域中的重要内容。

按照侵权责任的不同情况,可以将侵权责任方式分为无过错责任、有过错责任和严格责任三种方式。

1. 无过错责任无过错责任是指在某些特定情况下,侵权人无须证明其有过错,只需证明侵权事实及与其之间的因果关系。

比如,交通事故中的机动车驾驶员无需证明他的过错,只需证明造成事故的因果关系即可。

2. 有过错责任有过错责任是指侵权人需证明其有过错行为,即违反了法律、合同或其他法律关系的规定。

有过错责任是常见的侵权责任方式,适用于大多数侵权行为。

3. 严格责任严格责任是指在某些特定情况下,侵权人无论有无过错,都要承担侵权责任。

这种方式适用于某些特定行业和领域,如危险性行业和产品领域。

比如,当生产商制造的产品有缺陷并导致消费者受伤时,制造商无论有无过错,都要承担侵权责任。

三、归责原则与侵权责任方式的关系归责原则是侵权责任方式形成的基础。

在法律领域中,归责原则通过明确规定责任人和责任方式,确保侵权行为的责任得到适当的承担。

首先,归责原则对侵权责任方式的选择起到了指导作用。

根据归责原则,侵权责任应当由实施侵权行为的责任人承担,同时要求侵权责任方式要与侵权行为的性质相适应。

例如,在交通事故中,由于交通事故是一种常见的侵权行为,因此适用于有过错责任方式。

侵权责任法——论归责原则

侵权责任法——论归责原则

侵权责任法——论归责原则归责原则是指,在侵权责任法中,法律对违反侵权规定的行为进行归责,即通过确定违法者承担责任,维护受害人的合法权益。

归责原则体现了法律正义和公平的要求,构建了承担责任和补偿义务的基础。

首先,归责原则维护了受害人的合法权益。

在侵权行为中,受害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了侵害,归责原则保证了受害人的权益能够得到合理的补偿。

侵权行为可能给受害人造成经济损失、身体伤害、精神痛苦等,通过归责原则,迫使侵权者承担相应的责任,使受害人能够得到合理的补偿和救济。

其次,归责原则强调了侵权者的违法行为应承担责任。

侵权行为是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违法者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归责原则将侵权者与受害人的法律关系明确化,便于责任的确定和维权的实施。

通过归责原则,可以有效地制止违法行为的发生,保护社会公共利益和个人合法权益。

第三,归责原则推动了社会公平与正义。

在侵权责任法的适用中,依据归责原则,要求侵权者根据其过错程度承担相应责任。

这体现了公平与正义的原则,使侵权责任的承担更加公正合理。

归责原则迫使侵权者对自己的违法行为负起责任,确保了法律对违法行为的惩治,并为社会公众树立了正确的行为准则。

然而,归责原则在实际应用中也存在一定的争议。

一方面,在具体的侵权案件中,确定违法行为与责任承担之间的关系并不总是简单明了的。

根据归责原则,侵权责任应由违法行为者承担,但对于责任的量化和补偿标准的确定,仍然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综合判断。

另一方面,归责原则也可能导致责任的过重或轻微,对于一些轻微违法行为是否需要承担相应责任,以及责任的大小如何确定等问题,也需要权衡利弊,避免不必要的法律压力和不公平现象的产生。

总之,侵权责任法中的归责原则是维护公平正义、保护受害人权益的重要原则。

它通过确定侵权者的违法行为与责任承担之间的关系,实现了法律的作用和价值。

但在具体应用中,也需要考虑到个案差异和情况特殊性,综合判断违法行为和责任的大小,以确保法律的公正性和合理性。

试析我国侵权责任法的归责原则体系

试析我国侵权责任法的归责原则体系

试析我国侵权责任法的归责原则体系试析我国侵权责任法的归责原则体系[摘要]侵权责任的归责原则是侵权法的精髓。

我国2010年7月生效的“侵权责任法”的归责原则是过错责任和无过错责任等两个原则。

本文试从各项原则的本质及社会价值出发,对我国现存的归责原则进行分析,提出侵权责任法的归责原则应以过错责任原则为主,兼采过错推定责任原则、无过错责任原则的建议。

[关键词]侵权责任法;归责原则;建议“侵权责任法”的精髓是侵权责任的归责原则。

归责原则决定着侵权法的逻辑结构和内容,即一定的归责原则统帅着侵权行为的分类与责任构成要件、举证责任的分配、减轻责任乃至免责的事由、赔偿的方式和方法等。

因此,确定侵权法的归责原则在立法、理论和实践中都有重要意义。

本文就有关侵权责任立法的归责原则体系问题谈些个人见解。

一、侵权责任归责任归责原则及其意义所谓侵权责任的归责原则,即在致害人(或其监护人等)使他人遭受的损害事实已经发生的情况下,确定致害人(或其监护人等)是否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根据;它贯穿整个侵权行为法之中、对各个侵权法规范起着统帅作用的立法指导方针,同时也是司法机关处理侵权纠纷所应遵循的基本准则。

侵权责任法的几乎所有问题都是围绕归责原则这个核心问题而展开,如责任构成要件、举证责任的分配、减轻责任乃至免责的事由、赔偿的方式和方法等。

因此,确定合理的归责原则,建立统一的归责原则体系,实际上就是构建整个侵权责任法的内容和体系。

二、我国侵权法关于归责原则的体系(一)“侵权责任法”出台前我国侵权法的归责原则在“侵权责任法”出台前,我国法律学者对归责原则体系的主张,有着一元论、二元论、多元论等三种主张。

1.一元归责论。

承认过错责任这一个归责原则,否定在过错责任之外存在任何其他的归责原则,主张扩大过错责任来解决侵权责任法领域中的一切问题。

2.二元归责原则说。

持二元说学者认为,我国的过错责任和无过错责任构成了二元民事侵权责任。

对于一般侵权行为适用过错责任原则;对于特殊侵权行为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且需要法律做出特别规定。

“侵权责任法”的归责原则论

“侵权责任法”的归责原则论
( ) 侵 权 责任 法 ” 出 台前 我 国侵 权 一 “
责原则决定 着侵权法 的逻辑结构 和 内容 , 即一定 的归责原则统 帅着侵权行 为的分类
为法是指对侵 害他人财产 、人 身以及 知识
产 权 等 绝 对 权 的行 为 予 以 制 裁 ,以 及 对 其
与责任构成要件 、举证责任 的分配 、减轻
备受关注的素有“ 民维权指南” 公 之称 的 “ 侵权责任法” ,已于 2 1 7月 1日 0 0年
起 实 施 。这 部 在 社 会 主 义 法 律 体 系 中 起 支
视 为个人的不幸或宿命 还是采取 “ 以眼
还眼、以牙还牙”的同态复仇来实施报复性 惩罚;还是通过侵权法或保险等其他方式 , 阻止个人伤害他人 、 为已经发生的损害提供
召回 、惩罚性赔偿 、精神损害赔偿等 。而
“ 侵权责任法” 的精髓是侵权 责任 的归责原 则。个人一旦理解归责原则 , 她便能准 他/
确 、轻 松 地 把 握 和运 用 “ 权 责 任 法 ” 侵 。归
于他人的原因和标准的中心问题。
我 国 侵 权 法 关 予 归 责 原 则 的 外 延
护 :受法律保 护个人权益 涵盖 网络 时代个 人隐私权等人身、财产 的广 泛领域 ,维护 权益的路径设计更加坚 实、有力 ,如产 品
Lw o a 侵权 责任 法 , 是指规定在通常没有
合 同 的情 形 下何 种 行 为属 于 侵 害 他 人 的人
人、为已经发生的损害提供救济 , 那么 , 人 们面对的问题是 , 在什么条件下应该由他人
侵 权 行 为法 之 中 、并 对 各 个侵 权 法规 范起
关键词 :侵权 责任 法 归责 原 则 过错 责任 无过 错 责任 法律价 值 理 念

论侵权责任的归责原则及其适用

论侵权责任的归责原则及其适用
l 论纵横 - 理
二、过错责任原则 ( 一)过错责任原则的含义 过 错责任原则 (a l l a i i y f u t ib 1 t )又称 “ 过错原则 ”或 定过错行为人赔偿责任的归责原则 。 值得注意的是 ,过错推定是对传统过错责任原则的发展和
修正。根据传统 的过错责任原则 , “ 无过失即无责任 ”,受害
( 四)过错推定责任原则 1 、过错推定责任原 则的含义 所 谓过 错推定 责任原则 ,是指 在适用 过错责任 原则 的前
提 下 ,在某 些特殊 的场合 , 由损害事 实本身推 定行为人 有过
错 ,从而减 轻或者 免除受害 人对过 失的证 明责任 ,并据 此确
2 1 年第1 卷第1 02 1 期 一 5 — 3
形 ,它 仍然 以侵权 人一方 的过错 为责任 的根据 或标准 ,因此
不可将 其与过错 责任原则相提 并论 ,更不 可将 其作为我 国侵 权责任法的归责原则之一 。”
2 、过错推 定责任原则的适用
4 、受害人的过错可 以免 除或减轻加害人赔偿责 任 。如果 受害人 是故意导致损害发生的,则加害人虽然 客观 上造成 了受
则 ,任 何人无权 突破、超越法 律的规 定。根据我 国 《 权责 侵 任法 》的规定 ,大体说来 ,下列情况适用 这一原则 :一是在
关于责 任主体 的特 殊规定 中,监护人责任 、雇主责任 、无 民事行 为能力人在 教育机 构受 到损害 的责任 ,适用过错 推定责任原 则;二是在 医疗损 害责任 中 ,医疗 机构的侵权行 为适用过错 推定责任 原则 :三 是在饲 养动物致 人损害责任 中,违反管理 规定未对动物 采取 安全措 施造成损 害的 以及动 物园 的动物造 成损害 的,适 用过 错推定 责任原则 ;四是在物件致 人损 害、建筑物 以及建 筑物 上 的搁 置物 、悬 挂物致人损 害、堆放物致 人损害 、林木 致人 损害 、公共场所危险施工致人损害责任中都适用这一 原则。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浅谈侵权责任法的归责原则
[摘要]:《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于2010年7月1日起正式实施,标志着我国民商事法律体系的进一步完善,是中国法制化进程中的又一块里程碑。

侵权责任法的归责原则作为整部侵权责任法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法学界对其体系构造亦有较大分歧。

笔者赞同由过错责任原则、无过错责任原则和公平责任原则相结合的模式构成的三元论学说。

[关键词]:侵权责任法归贡原则
2010年7月1日,经第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以下简称《侵权责任法》)在跨两届人大、历经4次审议后终于正式实施。

他在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等方面规定的许多内容都是第一次在法律上加以明确,其中包括对隐私权、生命权、健康权等一系列私权利的保护。

作为以保障私权为核心的《侵权责任法》,在我国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起着支架的作用。

纵观《侵权责任法》,主要回答了两个问题:即侵权是否构成?责任如何承担?这决定了侵权责任法律制度的基本内容和基本规范就是由归责原则和责任方式构成的。

笔者主要探讨侵权责任法的归责原则。

我国的一些学者认为,归责是确认和追究侵权行为人的民事责任。

归责原则,即以何种根据确认和追究侵权行为人的民事责任,它所解决的是侵权的民事责任的基础问题。

可以说,侵权责任法的
归责原则就是侵权责任法的核心,是侵权责任法适用过程中所要遵循的指导思想,对侵权行为进行分类、确定侵权责任的构成、明确举证责任的分担、减轻责任的事由和免责条件以及侵权责任的承担方式都有一定的制约。

只有确定了合理的归责原则,才能建立更加完善的侵权责任法的体系。

由于确立侵权行为归责原则的标准不同,法学界对归责原则的体系构造亦有较大分歧,目前对侵权行为归责原则的分类的主流观点主要有以下三种:即一元论说,该学说不承认其他归责原则,认为侵权责任法只有一个归责原则,即过错责任原则:二元论说则将侵权责任法的归责原则分为过错责任原则和无过错责任原则,认为公平责任不是归责原则,而是赔偿标准问题;三元论说本身又存在分歧,其共同之处在于都承认过错责任原则和公平责任原则,只是在过错推定原则和无过错责任原则上有所争议。

笔者认为过错推定原则应该属于过错责任原则的一种,比较认同三元论学说中将侵权责任的归责原则分为过错责任原则、无过错责任原则和公平责任原则的说法。

一、过错责任原则
该原则是指加害人主观上对于侵害行为存在过错,即有满意或者过失的,才能成立侵权责任。

决定加害人行动的故意或过失的主观心理状态,即过错是构成侵权行为的必备要件,且第三人或受害人的过错对责任承担亦有重要影响。

在第三人对损害结果也有过错时,应该根据过错的大小按照比例原则分担民事责任,此时构成共
同过错,应承担连带责任。

而如果受害人也有过错的,则构成混合过错,此事可能满足减轻加害人的民事责任的事由。

作为侵权责任法的一般归责原则,过错责任原则主要适用于一般侵权行为,其适用方法即常说的“谁主张谁举证”。

即在一般侵权中,只要行为人尽到了合理的应有的注意义务,即使发生损害结果亦不承担赔偿责任。

只有在存在过错责任下,才会承担相应责任。

而该过错一般由受害人负责举证。

而过错推定原则则是由加害人证明自己没有过错,即此时的举证责任由被告承担,如果加害人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则不成立侵权责任,如果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则推定其有过错,而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可见,过错推定原则承担侵权责任的前提仍是加害人存在过错,其特殊之处只是实行举证责任倒置原则。

而举证责任倒置,即受害人只要能证明加害人实施了加害行为,并且造成了损害后果,而且行为和结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而无需对加害人的主观情况进行证明,就可以此推定加害人主观上有过错,使其承担相应责任,而加害人为免除其责任,只能由其自己证明主观上无过错。

二、无过错责任原则
该原则是指加害人即使主观上对于侵害行为没有过错,仍要根据法律规定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

其特点在于确定侵权责任时,无需考虑亦不必推定行为人是否有过错,受害人与加害人均不对过错承担举证责任,但对原告承担损害结果及其之间的因果关系的举证责任并不免除。

作为侵权责任法的特殊归责原则,必须是法律明确
规定的情况下方可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

严格来讲,《侵权责任法》中又将无过错责任原则去分为以下两类:绝对无过错责任和相对无过错责任。

绝对无过错责任又称为严格责任,是指不得有任何免责事由的无过错责任;相对无过错责任是指有条件的无过错责任,即在出现法定的免责事由时,如不可抗力、受害人故意或者第三人的原因,等等,可以适当免除当事人的部分或全部责任。

我国大多数无过错责任属于相对无过错责任。

三、公平责任原则
该原则是指当事人双方对损害的造成均无过错,但若不补偿受害人的损失又显失公平的情况下,由法院根据具体的实际情况和公平理念,要求当事人分担损害结果的责任原则。

公平责任原则是对过错责任原则和无过错责任原则的补充,其适用的前提是当事人既无过错,又不能推定其有过错,并且不存在法定的承担无过错责任的事由。

当然,另一种观点认为公平责任原则不能作为侵权责任的归责原则之一,而只能作为侵权责任法归责原则的一种补充性规定。

笔者认为此种观点有待商榷。

因为在此情况下,虽然双方当事人均没有过错,但为了达到一种公平的社会效果,可以由法院分配损害赔偿责任的承担。

在即不能适用过错责任原则,亦不能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的前提下,其所依据的正是公平责任原则。

[参考文献]
[1]王利明,侵权行为法归责原则研究,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2003年版。

[2]王卫国,过错责任原则:第三次勃兴,中国法制出版社,2000,
[3]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民法室编,侵权责任法条文说明、立法理由及相关规定,北京大学出版社,2010,。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