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分公司薪酬管理办法
集团子公司薪酬管理制度

集团子公司薪酬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集团各分子公司薪酬管理,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薪酬管理应遵循“效益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各控股项目公司、专业公司,集团各参股项目公司、专业公司参照执行。
第四条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为分子公司薪酬的归口管理部门。
第二章薪酬的制订及审批第五条薪酬包括基本年薪、绩效工资(或奖金)及福利等。
基本年薪是以员工的工作岗位职责、完成工作所需的基本素质及劳动强度等为基准,按员工完成本职工作任务的实际劳动消耗而计付的薪资;绩效工资(或奖金)是根据公司的经济效益及员工绩效经考核后而计付的薪资;福利是除基本年薪、绩效工资(或奖金)外的相关福利金、福利品等。
第六条分子公司应依据当地经济发展状况、行业平均工资水平及本公司实际情况等因素,参照集团公司薪酬标准,拟订本公司薪酬方案。
薪酬标准原则上应略高于当地同行业平均水平。
第七条控股项目公司、专业公司薪酬方案经本公司总经理签署意见后,报送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及分管领导审核,同时应附当地同行业薪资调查报告或说明。
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填报《分子公司薪酬审批表》,经分管领导核查平衡作出审核意见后,呈各分子公司的董事会,由其董事长批准实施。
实施后的薪资标准须报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备案。
第八条参股项目公司、专业公司自行制定本公司的薪资标准,可参照集团公司薪资标准,实施后的薪资标准应报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备案。
第九条集团派驻各控股、参股公司员工的薪酬标准,按《员工调配管理制度》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条分子公司因工作需要所聘任的临时用工、特聘人员的工资及补助标准,由分子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并报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备案。
临时用工一般是指简单的、事务性的工作用工,特聘人员一般是指高级技术人员、专家、顾问等人员。
第十一条分子公司根据公司业务发展状况及项目进度等情况发放绩效工资(或奖金),各分子公司应制定相关考核制度,使绩效工资(或奖金)与员工工作绩效充分挂钩。
子公司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子公司人员薪酬管理,保障员工合法权益,激发员工积极性,提高企业竞争力,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子公司全体员工,包括正式员工、临时员工、实习生等。
第三条子公司薪酬管理应遵循公平、合理、透明、激励的原则,确保薪酬水平与员工岗位、绩效、贡献相匹配。
第二章薪酬结构第四条子公司薪酬结构分为基本工资、岗位工资、绩效工资、福利待遇四部分。
第五条基本工资:根据国家规定和地区平均水平,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确定基本工资标准。
第六条岗位工资:根据员工岗位性质、职责、技能要求等因素,设定岗位工资标准。
第七条绩效工资:根据员工绩效考核结果,给予一定比例的绩效工资。
第八条福利待遇:包括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带薪年假、节假日福利等。
第三章薪酬确定与调整第九条薪酬确定:(一)新员工入职后,根据公司薪酬体系,结合其岗位、技能、经验等因素,确定其薪酬待遇。
(二)现有员工薪酬调整,根据公司薪酬体系、员工绩效考核结果、市场薪酬水平等因素进行。
第十条薪酬调整:(一)年度调整:根据公司经营状况、员工绩效表现,每年进行一次薪酬调整。
(二)岗位调整:员工岗位发生变化时,根据新岗位薪酬标准进行调整。
(三)绩效考核调整:根据员工绩效考核结果,对绩效工资进行调整。
第四章薪酬支付与发放第十一条薪酬支付:(一)公司按月支付员工薪酬。
(二)员工薪酬应包含基本工资、岗位工资、绩效工资和福利待遇。
第十二条薪酬发放:(一)公司应在每月规定的时间内,将员工薪酬发放到员工个人账户。
(二)公司应保证薪酬发放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第五章薪酬管理与监督第十三条子公司应建立健全薪酬管理制度,明确薪酬管理职责,加强薪酬管理。
第十四条子公司应定期对薪酬制度进行评估,根据公司发展需要和市场薪酬水平,适时调整薪酬体系。
第十五条子公司应加强薪酬管理的监督,确保薪酬制度的有效执行。
第六章附则第十六条本制度由子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子公司薪酬管理制度

⼦公司薪酬管理制度⼦公司薪酬管理制度(通⽤11篇) 在现在的社会⽣活中,我们都跟制度有着直接或间接的联系,制度是维护公平、公正的有效⼿段,是我们做事的底线要求。
那么相关的制度到底是怎么制定的呢?下⾯是⼩编为⼤家收集的⼦公司薪酬管理制度(通⽤11篇),仅供参考,欢迎⼤家阅读。
⼦公司薪酬管理制度1 ⼀、基本原则: 1.企业制定相应的薪酬制度,其根本⽬的就是正确处理好企业与员⼯之间的物质利益关系,把物质利益作为调动员⼯积极性、创造性的重要⼿段。
公司薪酬制度建⽴在岗位责任制、经营责任制、对员⼯⼯作能⼒及业绩进⾏考评的基础上,结合考评给予必要的薪酬,依靠员⼯对个⼈物质利益的关⼼,推动员⼯⾃觉遵守劳动纪律、提⾼企业技术⽔平,提⾼劳动⽣产率。
2.谋求稳定、合作的劳资关系原则:对扎根于华之的优秀⾻⼲⼈才在薪资合理分配的基础上予以特殊考虑,以建⽴稳定、长期合作的劳资关系。
3.员⼯薪资参考社会物价⽔平、公司⽀付能⼒以及员⼯担任⼯作的责任轻重、难易程度及⼯龄、资历等因素综合核定。
⼆、薪酬体制 1.薪资标准 公司实⾏岗位⼯资制、贯彻“因事设岗,因岗定薪“的原则。
每个岗位的薪资标准,依照岗位的重要程度、责任⼤⼩、难度⾼低等因素,由各部门中层管理⼈员拟定草案,交⼈⼒资源部综合后,报公司总经理确定。
2.年薪制:享受年薪制的员⼯由公司总经理确定(⼀般⼀年确定⼀次)。
1)薪制对象:公司聘任的中层以上管理⼈员,相关的⾼级技术、业务⼈员和特殊岗位⼈员。
2)年薪标准:由公司总经理根据⼯作业绩,能⼒责任等因素确定,享受年薪制的员⼯薪资由公司撮薪额的45%作为风险资⾦后,按⽉平均发放,年终根据⼯作完成情况核算风险基⾦的发放额发放给员⼯(以年终考勤、奖惩、绩效考核等依据)。
3.⽉薪制:享受⽉薪制的员⼯由所在部门领导确定并报⼈⼒资源部审核,公司总经理审批。
1)⽉薪制对象:试⽤期员⼯、驾驶员、保安(门卫)、⽂员、⾮正式员⼯等。
集团对子公司薪酬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集团对子公司的薪酬管理,优化资源配置,提高员工积极性,激发企业活力,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集团发展战略,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集团所有子公司,各子公司应严格按照本制度执行。
第三条集团对子公司薪酬管理制度遵循以下原则:1. 按劳分配原则,充分调动员工积极性;2. 公平、公正、透明原则,确保薪酬体系合理、合法;3. 业绩导向原则,将薪酬与业绩挂钩;4. 市场竞争原则,确保薪酬水平具有竞争力;5. 发展共享原则,实现企业与员工的共同成长。
第二章薪酬结构第四条子公司薪酬由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奖金、津贴和福利五部分组成。
第五条基本工资:1. 基本工资根据子公司所在地区、行业、岗位等因素确定;2. 基本工资按照国家及地方规定执行,确保员工基本生活需求。
第六条绩效工资:1. 绩效工资根据员工岗位职责、工作业绩和公司经营状况确定;2. 绩效工资与公司业绩挂钩,体现多劳多得原则。
第七条奖金:1. 奖金包括年终奖、季度奖、单项奖等;2. 奖金根据员工贡献和公司业绩情况确定。
第八条津贴:1. 津贴包括岗位津贴、加班津贴、通讯津贴等;2. 津贴根据员工岗位职责和实际需求确定。
第九条福利:1. 福利包括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带薪年假、员工培训等;2. 福利按照国家及地方规定执行,确保员工福利待遇。
第三章薪酬调整第十条薪酬调整分为年度调整和临时调整。
第十一条年度调整:1. 年度调整根据公司经营状况、员工绩效和行业薪酬水平等因素确定;2. 年度调整每年进行一次,具体调整方案由集团人力资源部制定。
第十二条临时调整:1. 临时调整包括岗位调整、职务晋升、特殊贡献等;2. 临时调整由子公司根据实际情况提出申请,经集团人力资源部审批后执行。
第四章薪酬管理第十三条子公司应建立健全薪酬管理制度,明确薪酬构成、调整机制和支付方式。
第十四条子公司应定期对薪酬制度进行评估,确保薪酬体系合理、有效。
第十五条子公司应加强薪酬保密工作,确保员工薪酬信息安全。
子公司薪酬的管理制度(通用6篇)

子公司薪酬的管理制度子公司薪酬的管理制度(通用6篇)随着社会不断地进步,制度的使用频率逐渐增多,制度是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
相信很多朋友都对拟定制度感到非常苦恼吧,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子公司薪酬的管理制度(通用6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子公司薪酬的管理制度1第一章总则为使本公司员工的薪金管理规范化、国际化,特制定本制度。
本公司有关职薪、薪金计算、薪金发放,除另有规定外,均依本制度办理。
本公司员工的职薪,依其学历、工作经验、技能、内在潜力及其担任工作的难易程度、责任轻重等综合因素核发。
第二章员工薪金类别1、本薪乃基本月薪,其金额根据“职薪等级表”的规定核发。
2、主管加给:凡主管人员根据其职责轻重,按月支付加给。
3、职务加给凡担任特殊职务人员根据其职务轻重,按月支付加给。
4、技术加给(特别加给):凡担任技术部门或在其职务上有特别表现的人员,酌情支付技术加给(特别加给)。
5、伙食津贴凡公司未供应伙食者,均发给伙食津贴。
6、机车津贴凡业务部外勤人员自备机车者,均发给机车津贴。
7、加班津贴(加勤津贴):凡于规定工作时间外延长上班时间,按实际情况酌情支付加班津贴,或按时计发加班津贴。
若于休假日照常出勤而未补休者,按日发给加勤津贴。
8、其他津贴凡上述各项本薪、奖金、津贴以外的津贴,其发给均需要由单位主管会同人事单位商定支付。
9、全勤奖金每月除公司规定的'休假日外,均无请假、旷工、迟到、早退记录的人员,应给予全勤奖金。
10、绩效奖金凡本公司员工,均享有绩效奖金支领权利,其办法另行规定。
11、年终奖金凡本公司员工,年终奖金由董事会根据公司利润情况及员工年度考绩等级核给,其办法另行规定。
12、其他奖金:包括个人奖金、团体奖金或对公司有特别贡献的奖金,均由董事会支付。
第三章员工薪金管理1、从业人员的薪金计算时间为报到服务之日到退职之日,对于新任用及辞职的员工,当月薪金均以其实际工作天数乘以当月薪给日额。
分子公司工资管理制度

一、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分公司员工工资管理,保障员工合法权益,提高员工工作积极性,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整体薪酬管理制度,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分公司全体员工(试用工和临时工除外)。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公平、合理、激励的原则,确保员工工资水平与公司发展相适应。
二、工资结构第四条员工工资由固定工资、绩效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四部分组成。
第五条固定工资包括基本工资、岗位工资、技能工资、职务津贴、工龄工资、住房补贴、误餐补贴、交通补贴等。
第六条绩效工资根据员工考勤表现、工作绩效及公司经营业绩确定,每月调整一次。
第七条奖金包括年终奖、项目奖金等,根据员工贡献和公司经营情况发放。
第八条津贴和补贴包括节日慰问金、加班费、高温补贴等。
三、工资发放第九条员工工资总额由各部门经理、项目经理拟定后报分公司总经理审批。
第十条分公司总经理每月对员工进行考核,确定绩效工资发放比例并报人力资源部审核、总经理审批后予以发放。
第十一条员工工资发放时间为每月10日,遇节假日顺延。
四、工资调整第十二条员工工资调整分为年度调整和特殊调整。
第十三条年度调整根据公司经营状况、行业薪酬水平、员工绩效等因素,每年进行一次。
第十四条特殊调整包括晋升、降职、调岗等情况,根据公司相关规定执行。
五、工资扣除第十五条员工工资扣除项目包括个人所得税、缺勤、扣款(含贷款、借款、罚款等)、代扣社会保险费、代扣通讯费等。
第十六条员工工资扣除项目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规定执行。
六、保密原则第十七条工资报酬实行保密管理,任何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非因履行工作职责之需要,不得向第三方泄露所获悉的公司薪酬结构。
第十八条任何员工不允许以任何方式询问、议论他人的薪资报酬,并不得向他人泄露自己的薪资报酬。
七、附则第十九条本制度由分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子公司、分公司负责人薪酬管理办法
集团子公司、分公司负责人薪酬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促进我公司战略目标和年度经营目标的实现,建立有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最大限度地调动各子公司、分公司负责人的积极性和创造性,配合《集团子公司、分公司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办法》的有效实施,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子公司、分公司负责人,是指执行《集团子公司、分公司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办法》、具有完整的财务核算体系的各子公司、分公司的负责人,即执行董事、总经理。
党委书记和列入集团公司管理的各子公司、分公司其他领导班子成员,参照本办法实施。
第三条根据各子公司、分公司负责人的经营业绩和所承担的经营责任、管理难度和风险程度确定其年度薪酬总额(年薪)。
年薪是指子公司、分公司负责人在一个经营年度内应得的全部工资性收入,但不包括创造发明奖、政府特殊津贴以及按国家规定或企业制度规定取得的、目前尚未纳入工资管理范围的保险、福利和劳动保护费等非工资性收入。
第二章薪酬结构及计算第四条子公司、分公司负责人的年薪由基本年薪、绩效年薪和特殊奖励等三部分组成。
第五条基本年薪是子公司、分公司负责人年度的基本收入,按其经营管理的责任程度、难易程度和风险程度确定。
其计算公式为:基本年薪=基本年薪倍数×集团公司当年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基本年薪调节系数。
其中:1、基本年薪倍数取值范围为1.5~2.5,在上年度劳动工资综合年报汇总后,由公司领导研究确定。
2、基本年薪调节系数取值范围为0.7~1.0,其计算公式为:基本年薪调节系数=(资产规模系数×10%+经营规模系数×25%+利润规模系数×32%+总资产报酬率系数×28%+在岗职工规模系数×5%)。
说明:、的基本年薪调节系数,先按上表取值计算,在年度财务决算后再报公司领导讨论确定。
第六条绩效年薪是子公司、分公司负责人年度的风险收入,以基本年薪为计算基础,以当年度的计划指标为衡量标准,与所在单位当年度的经营业绩挂钩。
子公司薪酬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子公司薪酬管理,确保薪酬体系与公司战略目标相一致,激发员工工作积极性,提高公司整体竞争力,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子公司及其员工。
第三条子公司薪酬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1. 公平公正原则:薪酬体系应体现员工岗位、能力、绩效和贡献的差异,确保员工之间薪酬待遇的公平性。
2. 激励原则:薪酬体系应具有激励作用,激发员工的工作热情,提高员工的工作效率。
3. 竞争性原则:薪酬水平应与同行业、同地区、同岗位的薪酬水平保持竞争力。
4. 法规政策原则:薪酬管理应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
第二章薪酬构成第四条子公司员工薪酬由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奖金和福利待遇等部分组成。
1. 基本工资:根据员工岗位、能力、经验等因素确定,保证员工基本生活需求。
2. 绩效工资:根据员工岗位、工作业绩、绩效考核结果等因素确定,体现员工的贡献。
3. 奖金:包括年终奖、项目奖等,根据公司业绩和员工个人表现确定。
4. 福利待遇:包括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带薪休假、节日福利等,按照国家规定和公司政策执行。
第三章薪酬调整第五条子公司薪酬调整分为定期调整和特殊调整。
1. 定期调整:根据国家规定和公司薪酬政策,每年进行一次薪酬调整。
2. 特殊调整:根据公司经营状况、市场变化、员工表现等因素,进行不定期薪酬调整。
第四章薪酬考核第六条子公司薪酬考核应遵循以下原则:1. 定量考核与定性评价相结合,突出业绩导向。
2. 考核指标应与公司战略目标和部门、岗位职责相一致。
3. 考核过程应公开、公平、公正。
第七条薪酬考核分为月度考核、季度考核和年度考核。
1. 月度考核:主要考核员工日常工作表现和完成情况。
2. 季度考核:主要考核员工部门、岗位职责完成情况。
3. 年度考核:主要考核员工全年工作业绩和公司整体业绩。
第五章附则第八条本制度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第九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有相关规定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国有企业子、子分公司负责人薪酬管理办法
国有企业子、子分公司负责人薪酬管理办法为了规范国有企业子、子分公司负责人薪酬管理,提高企业经济效益和管理水平,制定本办法。
一、薪酬管理目的国有企业子、子分公司负责人薪酬管理要体现企业经济效益和人才价值,同时要兼顾公平、合理、稳定的原则,切实发挥激励和约束作用。
具体体现为以下几点:1.体现企业经济效益,以经营业绩为核心指标,充分考虑企业利润、市场地位、行业竞争力等因素。
2.体现贡献与价值,根据个人业绩、能力、职责等综合因素进行衡量,注重激发个人潜能。
3.公平合理,以公开、透明的方式进行薪酬结构设计,保证薪酬福利待遇公平公正。
4.稳定性,保障薪酬待遇不会因企业短期经济波动而大幅度变化。
二、薪酬管理原则1.参考市场行情,以能够吸引和留住人才为前提,但不宜过高。
2.尽量将薪酬体系进行分层管理,根据职位等级的不同分层制定薪酬政策。
3.鼓励员工加入企业内部培训计划,提升员工能力和职业素养,为其未来职业发展打下坚实基础。
4.通过自评、同行业比较、绩效考核等方式,对员工进行公正固定的薪酬调整。
三、薪酬构成1.薪酬构成由基本工资、绩效工资、津贴、奖金等多种形式构成。
2.基本工资应根据职位、工龄、技能等因素进行测算。
3.绩效工资应根据个人、团队、机构绩效考核结果进行发放。
绩效考核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任务完成情况、个人能力、团队贡献等。
4.津贴应在薪酬体系考虑基本生活、工作条件等因素后发放。
如住房、餐费、医疗、社会保险等。
5.奖金则应在绩效考核成果的基础上,根据公司经济状况及员工工作表现进行评定发放。
四、员工绩效考核1.员工绩效考核应定期进行,包括各项业务和职责的完成情况。
2.绩效考核包含个人、团队、机构三个层面,员工的绩效工资应反映其在三个层面的业绩。
3.绩效考核结果应做到公平、公正,并及时反馈给员工。
员工有权对考核结果提出异议并申诉。
五、薪酬福利待遇公开透明1.薪酬福利待遇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公开,并向员工明确说明其薪酬组成、调整标准、奖金、津贴等。
子公司薪酬管理制度
子公司薪酬管理制度一、总则二、薪酬体系1.薪酬体系的构建子公司将根据岗位的重要性、难度和市场供求情况,制定薪酬级别,明确各岗位的职责和权威,进而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员工薪酬水平。
2.薪酬结构三、薪酬管理流程1.人事选拔子公司将根据岗位需求和员工素质要求,通过面试、考试、评估等方式选拔合适人选,并确定其薪酬水平。
2.薪酬调整薪酬调整可以按照以下情况进行:(1)员工岗位变动:根据岗位的重要性和薪酬水平,对员工岗位变动后的薪酬进行调整。
(2)员工绩效评估:定期对员工绩效进行评估,根据评估结果调整薪酬水平。
(3)市场情况变化:根据市场供求情况和行业平均水平,适时调整薪酬水平。
3.薪酬发放子公司将根据员工劳动合同和薪酬管理制度的规定,按时发放员工的薪酬,并记录在员工个人薪酬记录中。
四、绩效考核1.绩效目标设定子公司将根据公司目标和部门需求,制定员工的绩效目标,并明确完成时间和量化指标。
2.绩效考核方法子公司将采用定期考核、360度评价、项目评估等方法进行绩效考核,确保考核结果的公正和客观性。
3.绩效奖励根据员工的绩效评估结果,子公司将给予相应的绩效奖励,包括工资调整、奖金发放等。
五、其他规定1.福利待遇子公司将提供合法合规的福利待遇,包括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补贴、节日福利等,具体福利待遇由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和法律法规进行确定。
2.保密义务员工在享受公司薪酬待遇的同时,也需要遵守公司的保密义务,保护公司的商业机密和敏感信息。
3.纠纷处理对于薪酬管理方面的纠纷,子公司将建立健全的解决机制,根据员工和公司之间的协商,通过内部协调或者诉讼解决。
六、附则本制度为子公司薪酬管理的试行版,针对实际情况和公司发展需求,可以根据需要进行修订和调整,经公司批准后方可执行。
以上为子公司薪酬管理制度(试行版)的内容,为了确保员工的权益和公司的利益,子公司应严格执行,提高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满意度,推动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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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分公司薪酬管理办法
1.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国(境)外子、分公司(系指集团公司设立及委托公司代为管理的子、分公司,以下简称“子、分公司”)管理,充分调动国外员工的积极性,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和各子、分公司所处地区的情况综合考虑,制定本办法。
2. 子、分公司薪酬费用核算应按照公司核定的编制进行。
原则上子、分公司编制不超过5人(工程质保期服务人员除外)。
如遇特殊情况需要增加编制,应报经公司审核批准。
3. 为了便于公司对子、分公司员工的社保进行规范管理,子、分公司员工的薪酬结构调整为由基本工资、国外津贴、地区补贴三部分构成。
基本工资标准与国内社保缴费基数挂钩,具体标准待公司人力资源部按照国内同级别人员缴费基数核定并细分后下发各子、分公司。
3.1 子、分公司经理基本工资和国外津贴合计为2000美元/月,副经理基本工资和国外津贴合计为1800美元/月,其他员工基本工资和国外津贴标准由子、分公司制定方案报公司薪酬管理委员会审核批准后执行;
3.2 根据国家相关管理办法,经公司领导班子研究,对公司现有子、分公司员工制定如下地区补贴标准:波兰50
美元/月(波兰属于国家文件规定的一类地区);印度100美元/月(印度属于国家文件规定的二类地区);乌干达150美元/月(乌干达属于国家文件规定的三类地区)。
如遇其他地区工程项目,补贴标准另行制定;
3.3 为鼓励公司员工安心出国工作,公司设立国(境)外工作时间补贴:在子、分公司连续工作2年以上的员工(可在不同子、分公司之间),从第3年开始每月享受50美元的补贴,每增加一年每月可增加50美元的补贴。
员工因需要调回公司,在国内工作时间超过半年再次出国工作的,原国外工作时间不累计计算。
3.4 子、分公司经理、副经理应由集团公司或公司下文予以聘任方可按照规定享受相关待遇。
4. 子、分公司应严格做好内部管控工作,明确各工作岗位职责。
4.1 子、分公司经理、副经理职责:代表公司开展经营业务开拓工作;负责所在国别工程项目的管理和服务工作;负责所在国别项目完工后的结算、保修及其他遗留问题的处理等。
子、分公司经理对公司及总经理负责,副经理对经理负责。
4.2 其他岗位职责应由子、分公司自行明确,报公司备案。
原则上子、分公司其他岗位应在岗位职责明确后享受相
关岗位待遇。
4.3 子、分公司员工兼职项目部岗位的,公司将另行制定相关待遇办法。
5. 本办法自二〇一〇年一月一日开始实行,原相关规定即行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