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制度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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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菌药物临床合理应用管理制度

抗菌药物临床合理应用管理制度

抗菌药物临床合理应用管理制度二)“限制使用级”药物(即二线用药):对某些疾病或者细菌有特殊疗效,但使用必须严格控制,避免滥用和耐药性增加的抗菌药物。

(三)“特殊使用级”药物(即三线用药):仅用于特殊情况下,如对多重耐药菌感染、危重病例、特殊感染病例等,使用必须经过专家会诊和严格审批的抗菌药物。

二、使用原则一)非限制使用级药物优先使用,限制使用级药物严格控制,特殊使用级药物必须经过专家会诊和审批。

(二)严格执行抗菌药物使用指征,不得滥用抗菌药物。

(三)严格执行抗菌药物使用剂量、疗程和用药途径,不得超剂量、超疗程或者滥用静脉注射。

(四)严格执行抗菌药物联合使用的规定,不得滥用抗菌药物联合使用。

(五)严格执行抗菌药物使用后的疗效评估,必要时及时调整治疗方案。

三、使用管理一)医院应当建立抗菌药物使用管理台账,记录抗菌药物的使用情况。

(二)医院应当建立抗菌药物使用监测系统,定期对抗菌药物使用情况进行分析和评估。

(三)医院应当定期开展抗菌药物使用知识培训,提高医务人员的抗菌药物合理使用意识和水平。

(四)医院应当加强抗菌药物使用的监督和检查,对违规使用抗菌药物的医务人员进行纠正和处理。

四、奖惩制度一)对严格执行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分级管理制度、抗菌药物使用规范、抗菌药物使用管理制度的医务人员进行表彰和奖励。

(二)对违反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分级管理制度、抗菌药物使用规范、抗菌药物使用管理制度的医务人员进行纠正和处理,情节严重者将追究法律责任。

医院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对抗菌药物的临床应用异常情况进行了调查,包括使用量异常增长的抗菌药物、半年内使用量始终居于前列的抗菌药物、经常超适应证、超剂量使用的抗菌药物、企业违规销售的抗菌药物和频繁发生严重不良反应的抗菌药物。

根据不同情况,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

医院加强对抗菌药物生产、经营企业在本院促销活动的监管,对违规促销的企业和抗菌药物采取警告、暂停进药、清退等措施。

同时,医院也加强了对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对医务人员的使用情况进行排名并公示,对不合理使用抗菌药物前5名的医师进行通报。

抗菌治疗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制度

抗菌治疗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制度

抗菌治疗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制度1. 序言抗菌治疗药物是临床上常用的药物之一,其正确的应用对于控制感染病情发展至关重要。

为了规范和提高抗菌治疗药物的临床应用,保证临床治疗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制定本管理制度。

2. 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医疗机构内所有相关人员对于抗菌治疗药物的临床应用。

3. 责任与权限3.1 责任- 医院管理层负有制定抗菌治疗药物的使用政策和规定的责任,确保抗菌治疗药物的正确应用和使用统一管理。

- 临床医生应根据医疗机构的相关政策和规定,正确开具抗菌治疗药物处方,确保合理的应用和使用。

- 护士及药剂师应根据医疗机构的相关政策和规定,正确的发放、配制和使用抗菌治疗药物。

3.2 权限- 医院管理层拥有对抗菌治疗药物的使用政策进行制定和修改的权限。

- 临床医生拥有根据患者情况合理开具抗菌治疗药物处方的权限。

- 护士及药剂师拥有获取、发放、配制和使用抗菌治疗药物的权限。

4. 抗菌治疗药物的应用原则4.1 合理应用- 临床医生应根据患者病情和细菌感染的特点,合理选择适用的抗菌治疗药物,并遵循药物使用的权威指南和规定。

- 抗菌治疗药物应根据感染的病原学结果和药敏试验结果进行选择,尽量选择病原菌敏感的药物。

- 抗菌治疗药物的使用应根据临床治疗的需要进行,避免滥用和过度使用。

4.2 合理剂量和疗程- 临床医生应根据患者的年龄、体重、肝肾功能等因素,合理确定抗菌治疗药物的剂量和疗程。

- 疗程的长短应根据患者的感染情况、治疗效果和药物的毒副作用进行评估,避免过短或过长的疗程。

4.3 应用监测- 抗菌治疗药物的应用过程中应进行监测,包括患者的临床疗效、药物耐受性和不良反应等方面。

- 监测结果应及时记录和分析,对于出现问题和风险的情况应及时采取措施进行干预和调整。

5. 违规处理与处罚对于违反本管理制度的人员,按照医疗机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和处罚,包括但不限于口头警告、书面警告、培训教育、降职、停职、开除等措施。

抗生素临床应用管理制度(5篇)

抗生素临床应用管理制度(5篇)

抗生素临床应用管理制度一、抗菌药物的分级管理各临床及使用抗菌素的科室,要结合本科室的实际情况,根据抗菌药物的特点,临床疗效、细菌的耐药,不良反应及药品价格等因素,结合卫生部《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将抗菌药物分为非限制使用、限制使用和特殊使用三类进行分级管理。

(一)抗菌药物分级管理的原则1、非限制使用:经临床长期应用证明,安全、有效,对细菌的耐药性影响较小,价格相对较低的抗菌药物。

2、限制使用:与非限制使用的抗菌药物相比较,这类药物在疗效、安全性、对细菌耐药性影响、药品价格等某方面存在局限性,不宜作为非限制药物使用。

3、特殊使用:不良反应明显,不宜随意使用或临床需要倍加保护以免细菌过快产生耐药而导致严重后果的抗菌药物;新上市的抗菌药物;其疗效或安全性任何一方面临床资料尚较少,或并不优于现用药物者;药品价格昂贵。

(二)抗菌药物的分级管理办法1、各使用抗菌药物的临床科室,应当遵循《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的基本原则》,要根据感染部位,感染的严重程度,致病菌种类以及细菌的耐药情况,患者病理生理特点、药物价格等因素、加以综合分析考虑,参照“各类细菌性感染的治疗原则及病原治疗”,一般对轻度与局部感染患者应当首先选用非限制使用抗菌药物进行治疗,严重感染、免疫功能低下者合并感染或病原菌只对限制使用抗菌药物敏感时,可选用限制使用的抗菌药物治疗;特殊使用的抗菌药物的选用应从严控制。

2、各科室临床医师,要根据诊断和患者的病情开具非限制使用的抗菌药物处方;患者在需要应用限制使用的抗菌药物治疗时应经有主治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同意,并签名;患者病情需要应用特殊使用抗菌药物,应具有严格临床用药指征或有确凿依据,经抗感染或有关专家会诊同意,处方需经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医师签名。

3、在紧急情况下,临床医师可以越级使用高于权限的抗菌药物,但仅限于____天用量。

二、抗菌药物使用管理与监督1、建立、健全指导、监督抗菌药物管理制度。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制度汇编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制度汇编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制度汇编抗菌药物是一种非常重要的医疗资源,它在临床上的应用可以有效地治疗医疗感染和其他细菌性疾病。

但是,随着抗菌药物的广泛应用,导致了过度使用和滥用的情况,导致了许多抗菌药物失效。

因此,建立健全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制度,显得尤为必要。

下面就是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制度的汇编:一、抗菌药物使用的目的和原则1. 抗菌药物应用的目的是治疗医疗感染和其他细菌性疾病。

2. 抗菌药物的使用应遵循治疗原则,即应根据临床症状和病原学检测结果选择合适的药物,合理地使用药物,防止耐药性的出现。

二、抗菌药物治疗的监测管理1. 药师应对医院内抗菌药物的使用情况进行监测,并及时报告给医院临床药学部门。

2. 医疗机构应建立抗菌药物的使用登记制度,定期督导并统计抗菌药物的使用情况、使用效果及其不良反应。

3. 根据抗菌药物的使用情况和临床效果,医疗机构应定期评估使用效果、调整使用策略及药品的使用范围,以及建立药物库存量的管理系统。

4. 医院应全面检测抗菌药物的敏感性和耐药性,对治疗失败或难治性感染的临床样品进行菌种鉴定和抗菌药敏试验。

三、抗菌药物的选择和应用1. 医疗机构应根据细菌药敏试验的结果,按照抗菌药物的敏感性进行药物的选择,尽可能地选择高效的抗菌药物。

2. 对于没有药敏试验结果的细菌感染,应选择广谱抗菌药物,治疗方案应在治疗期间根据药敏试验结果进行调整。

3. 具有代表性临床试验数据的新型抗菌药物应在合理的范围内应用,避免滥用。

4. 对于预防性使用抗菌药物,应进行严格的临床审查和监测,确保使用合理,避免滥用。

四、抗菌药物使用的质量安全管理1. 医疗机构应对抗菌药物的采购、贮存、配制、发放、使用、报废等环节进行严格管理,确保药品的质量安全。

2. 抗菌药物的质量应符合国家相关的药品质量标准,以确保药品的效果和安全性。

3. 对于严重不良反应和药物致病事件,医疗机构应及时收集和备案,并进行严格的调查、分析和管理措施的制定,以避免类似事件的发生。

13.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制度

13.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制度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制度1.目的加强我院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工作,规范抗菌药物临床应用行为,提高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水平,促进临床合理应用抗菌药物,保障人民群众用药的安全性、经济性、有效性,避免和减少药物不良反应与细菌耐药性的产生,全面提高医疗质量。

2.适用范围适用于本院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工作的各个环节。

3.制度要求3.1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处方管理办法》《医疗机构药事管理条例》《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医院处方点评管理规范(试行)》《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2015版)》3.2组织机构3.2.1抗菌药物管理小组在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中设立抗菌药物管理小组,由医教、药剂、院感、质控、护理、检验、临床等多学科专家组成,多部门、多学科共同协作,职责和分工明确。

日常工作由医务科牵头,各部门通力协作。

3.2.2抗菌药物管理小组工作职责3.2.2.1贯彻执行抗菌药物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制定本院抗菌药物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

3.2.2.2制定本院抗菌药物供应目录和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相关技术性文件,并监督实施。

3.2.2.3对本院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与细菌耐药情况进行监测,定期分析评估监测数据并发布相关信息,提出干预和改进措施。

3.2.2.4对医务人员进行抗菌药物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技术规范的培训,组织合理使用抗菌药物的宣传教育。

3.2.2.5召开抗菌药物管理小组会议≥4次/年。

3.2.2.6各临床科室主任负责本科室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工作。

3.2.3各部门职责3.2.3.1医务科3.2.3.1.1负责全院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工作,指导并监督各临床科室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的管理。

3.2.3.1.2负责全院医务人员抗菌药物合理应用相关知识的学习、培训和考核,并授权。

3.2.3.1.3负责医院合理使用抗菌药物的点评工作,制定点评计划和方案,并组织实施。

3.2.3.2药学部3.2.3.2.1积极配合医务科和相关职能科室工作,为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工作提供药学专业技术支持。

抗菌药物使用管理制度范文(三篇)

抗菌药物使用管理制度范文(三篇)

抗菌药物使用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医疗机构内抗菌药物的使用,提高药物使用效果,降低耐药菌的产生率,保障患者的安全和健康,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医疗机构内所有医务人员在临床工作中使用抗菌药物的管理,包括抗菌药物的选用、处方、使用和监测等环节。

第三条管理原则抗菌药物的使用必须按照适应证使用,严格遵循药物的适应症、剂量、疗程和用法用量等规定,禁止滥用和过度使用。

第四条抗菌药物使用管理责任医疗机构应当成立抗菌药物使用管理委员会,负责指导和协调本机构内抗菌药物使用管理工作。

委员会成员应包括感染科专家、药学专家、临床医生等。

第二章抗菌药物使用的流程第五条抗菌药物使用的审核在患者需要使用抗菌药物治疗时,医务人员应按照机构规定的审核流程进行申请。

审核应包括抗菌药物的适应症、疗程、使用方法、剂量和联合使用等。

第六条抗菌药物的处方医务人员在使用抗菌药物治疗患者时,应根据患者的临床情况和病原菌的药物敏感性选择合适的抗菌药物,合理制定处方。

同时,应在处方上标明患者的姓名、病床号、使用药物的名称、剂量、疗程等信息。

第七条抗菌药物使用的监测医疗机构应建立抗菌药物使用监测系统,定期收集、统计和分析抗菌药物使用的情况。

监测结果应定期向抗菌药物使用管理委员会报告,并进行评估和改进。

第八条抗菌药物的培训医疗机构应定期组织抗菌药物使用培训,提高医务人员对抗菌药物使用管理的认识和能力。

第九条抗菌药物使用的评估医疗机构应定期评估抗菌药物使用的效果和安全性,及时对不合理使用进行纠正和改进。

第三章附则第十条违反本制度规定的,依据医疗机构内部规章制度进行相应的批评教育、警告或者纪律处分。

对涉嫌违法的行为,应移交相关部门进行处理。

第十一条本制度由医疗机构内部抗菌药物使用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和修订,经机构领导批准后实施。

第十二条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抗菌药物使用管理制度范文(二)第一条为规范抗菌药物的使用,保护公众健康,减少抗药性的发生和传播,制定本管理制度。

医院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制度

医院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制度

医院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医院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提高抗菌药物合理使用水平,保障医疗质量和患者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医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各临床科室抗菌药物的采购、储存、处方、调剂、使用、监测、评价、培训、教育和宣传等全过程管理。

第三条医院成立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管委会”),负责制定和实施,对医院抗菌药物临床应用进行监督和管理。

第二章抗菌药物采购与储存管理第四条医院采购抗菌药物应遵循国家相关规定,选择具有合法资质的药品生产企业和供应商,确保抗菌药物质量安全。

第五条医院应建立健全抗菌药物采购管理制度,对采购的抗菌药物进行登记备案,内容包括药品名称、规格、生产厂家、批号、有效期、采购数量、采购时间等。

第六条医院应根据临床需求和抗菌药物使用情况,合理采购抗菌药物,避免过度储备和浪费。

第七条医院应建立抗菌药物储存管理制度,确保抗菌药物储存条件符合国家规定,防止药品变质、失效。

第三章抗菌药物处方与调剂管理第八条医院应制定抗菌药物处方权限管理制度,根据医师专业技术职务等级和临床经验,合理授权处方权限。

第九条医师开具抗菌药物处方应遵循以下原则:(一)根据患者病情和病原菌检测结果,选择适宜的抗菌药物;(二)按照药品说明书规定的适应症、剂量、用法、疗程等使用抗菌药物;(三)避免无指征使用抗菌药物,禁止超适应症、超剂量、超疗程使用抗菌药物;(四)加强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的管理,严格控制使用范围和审批程序。

第十条药房调剂人员应严格执行处方管理制度,对不符合规定的抗菌药物处方有权拒绝调配。

第四章抗菌药物使用与监测管理第十一条医院应加强抗菌药物使用监测,建立抗菌药物使用数据库,对患者使用抗菌药物情况进行登记、统计和分析。

第十二条医院应定期对临床科室抗菌药物使用情况进行评估,对使用率较高、不良反应较多、细菌耐药率上升的抗菌药物进行重点监测和干预。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的管理制度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的管理制度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的管理制度
一、抗感染药物合理应用的原则
(一)严格掌握抗感染药物使用的适应症、禁忌症,密切观察药物疗效和不良反应,合理使用抗感染药物。

(二)严格掌握抗感染药物联合应用和预防应用的指征。

(三)制订个体化的给药方案,注意剂量、疗程和合理的给药方法、间隔时间、途径。

(四)密切观察病人有无菌群失调,及时调整抗感染药物的应用。

(五)注意药物经济学,降低病人抗感染药物费用支出。

二、抗感染药物的管理
(一)医院根据本院情况,制订、修订抗生素使用管理制度。

(二)定期统计抗感染药物的应用率。

(三)临床医生应提高用药前相关标本送检率,根据细菌培养药敏试验结果,严格掌握适应症,合理选用药物。

(四)护士应根椐各种抗感染药物的药理作用,配伍禁忌和配制要求,准确执行医嘱,并观察病人用药后的反应,配合医生做好各种标本的留取和送检工作。

(五)临床药学科和检验科须定期公布主要致病菌及其药敏试验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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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制度*******医院2016.12目录一、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和管理实施细则二、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三、抗菌药物处方权管理规定四、抗菌药物处方专项点评制度五、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监督管理制度六、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监测与公示制度七、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情况诫勉谈话制度八、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质量持续改进制度九、抗菌药物新药遴选和定期评估制度十、抗菌药物采购供应目录调整办法十一、目录外抗菌药物临时采购使用管理制度与程序十二、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合理使用评价标准一、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和管理实施细则根据国家、省、市卫生行政部门的相关要求,以《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办法》(卫生部令第84号)、《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国卫办医发〔2015〕43号)、《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卫办医政发[2009]38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卫办发〔2015〕42号)为主要依据,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细则。

一、组织管理及部门职责(一)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实行责任制。

院长是医院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第一责任人,各临床科室主任及相关科室主要负责人是本科室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第一责任人。

抗菌药物合理应用情况作为科室及相关工作人员综合目标考核及晋升、评先树优等的重要指标。

(二)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实行分级管理。

根据安全性、疗效、细菌耐药性、价格等因素,将抗菌药物分为三级,即:非限制使用级、限制使用级与特殊使用级,具体划分标准如下:1、非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经长期临床应用证明安全、有效,对病原菌耐药性影响较小,价格相对较低的抗菌药物;2、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与非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相比较,在安全性、疗效、对细菌耐药性影响、药品价格等方面存在局限性,不宜作为非限制级药物使用;3、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具有明显或者严重不良反应,不宜随意使用的抗菌药物;需要严格控制使用避免病原菌过快产生耐药的抗菌药物;疗效或安全性方面的临床资料较少,不优于现用药物的抗菌药物;价格昂贵的抗菌药物。

(三)在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下设立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由医务科、药剂科、感染性疾病科、微生物检验室、护理部、感染管理科等部门的负责人和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有关专家组成。

主要职责是:1、贯彻执行抗菌药物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定医院抗菌药物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2、制定医院抗菌药物供应目录和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相关技术性文件,并监督实施;3、组织开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监测与细菌耐药监测,定期分析、评估、上报监测数据并发布相关信息,提出干预和改进措施。

4、对医务人员进行抗菌药物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技术规范培训,对患者及其陪护人员进行合理使用抗菌药物的宣传教育。

(四)成立抗菌药物合理应用技术支持专家组,主要由有丰富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经验的感染性疾病科、儿科、重症监护室、新生儿科等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医师、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微生物检验人员和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抗菌药物专业临床药师组成。

主要职责是:1、承担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应用的会诊任务;2、承担抗菌药物合理应用的指导、咨询任务;3、参与组织抗菌药物合理应用培训或病例讨论;4、参与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情况的监督检查。

(五)我院临床应用的抗菌药物由药剂科统一采购供应,其他科室不得从事抗菌药物的采购、调剂活动,不得在临床使用非药剂科采购供应的抗菌药物。

我院遴选和新引进抗菌药物品种,应当由临床科室提交申请报告,经药剂科提出意见后,报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审议。

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2/3以上成员审议同意,并经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2/3以上委员审核同意后方可列入采购供应目录。

对存在安全隐患、疗效不确定、耐药率高、性价比差或者违规促销使用等情况的抗菌药物品种或品规,临床科室、药剂科、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可以提出,清退或者更换。

清退意见经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1/2以上成员同意后执行,并报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备案;更换意见应当经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讨论通过后执行。

清退或者更换的抗菌药物品种或品规原则上12个月内不得重新进入我院抗菌药物供应目录。

(六)因特殊感染患者治疗需要,需使用我院抗菌药物目录以外的抗菌药物品种时,必须通过临时采购程序采购。

由临床科室主任写出书面申请,说明申请引进的抗菌药物名称、剂型、规格、数量、使用对象和使用理由,报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办公室,经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及有关专家讨论通过后,由药剂科临时一次性购入使用。

同一通用名抗菌药物品种启动临时采购程序原则上每年不得超过5例次。

如超过5例次,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办公室应及时提请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及有关专家讨论,决定是否列入我院抗菌药物供应目录。

引进新品种的同时,必须淘汰目录中疗效差、细菌耐药率高的品种,调整后的抗菌药物供应目录总品种数不得增加。

(七)药剂科要在信息科的技术支持下,认真开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监测,并履行好以下职责:1、根据监测结果分析全院和各临床科室的抗菌药物使用情况,评估抗菌药物使用的适宜性。

分析和评估结果及相应建议要及时与医务科商讨,医务科要将商讨意见及时报告分管院领导。

2、每月向分管院领导报告全院及各临床科室的以下数据:①使用量和金额排名前10位的抗菌药物品种及使用量和具体金额;②住院患者抗菌药物使用率、使用强度;③I类切口手术抗菌药物预防使用率;⑤门诊抗菌药物处方比例。

3、出现使用量异常增长、使用量排名半年以上居于前列且频繁超适应证或超剂量使用、企业违规销售以及频繁发生药物严重不良反应等情况,要及时报告医务科,医务科要及时会同纪委采取有效干预措施。

对使用频率过高或频率变化显著异常的抗菌药物品种要随时限制使用直至停用。

对未达到相关目标要求和存在严重问题的科室,由医务科报请院长召集科室负责人诫勉谈话,并将有关情况予以通报。

(八)感染管理科与临床微生物室要认真做好细菌耐药监测工作,定期发布细菌耐药信息,建立细菌耐药预警机制,针对不同的细菌耐药水平采取相应的应对措施。

根据有关要求向相关细菌耐药监测网报送耐药菌分布和耐药情况等信息。

l、对主要目标细菌耐药率超过30%的抗菌药物,应当及时将预警信息通报各临床科室;2、对主要目标细菌耐药率超过40%的抗菌药物,应当及时提示各临床科室慎重经验用药;3、对主要目标细菌耐药率超过50%的抗菌药物,应当及时提示各临床科室参照药敏试验结果选用;4、对主要目标细菌耐药率超过75%的抗菌药物,应当及时提示各临床科室暂停针对此目标细菌的临床应用,根据追踪细菌耐药监测结果,再决定是否恢复临床应用。

(九)临床微生物室要对各临床科室送检的样本进行严格的质量评价,对不合格的送检样本要求重新采集样本送检,以免对治疗造成误导;每季度进行一次送检样本情况分析,并书面通报各临床科室送检样本的合格率。

药敏试验所用抗菌药物的主要品种应与我院抗菌药物供应目录相符合。

(十)医务科在药剂科及信息科的技术支持下,每月对各临床科室和医务人员抗菌药物使用量、使用率和使用强度等情况进行排名并予以公示,并每月向分管院领导或院长报告以下数据:(1)就诊使用抗菌药物的百分率;(2)住院患者人均使用抗菌药物品种数;(3)住院患者人均使用抗菌药物费用;(4)住院患者使用抗菌药物的百分率;(5)抗菌药物使用强度;(6)抗菌药物费用占药费总额的百分率;(7)抗菌药物特殊品种使用量占抗菌药物使用量的百分率;(8)接受抗菌药物治疗的住院患者病原学检查百分率;(9)清洁手术预防用抗菌药物百分率;(10)清洁手术预防用抗菌药物人均用药天数;(11)接受清洁手术者,术前0.5~2.0小时内给药百分率;(12)剖宫产脐带结扎后抗菌药物预防使用及时率。

(十一)医务科要每年度组织对执业医师和药师进行抗菌药物相关专业知识和规范化管理培训。

执业医师和药师经过培训并考核合格后,由医务科授予相应的抗菌药物处方权或调剂资格;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其抗菌药物处方权或调剂资格。

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医师,可授予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处方权;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医师,可授予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处方权。

(十二)医务科、感染管理科、药剂科、科教科、护理部应做好全院医务人员合理应用抗菌药物的培训与教育工作,定期举办全院性合理应用抗菌药物培训班,必要时聘请国内外知名专家来院讲课。

(十三)医务科要切实落实抗菌药物处方点评制度,做好以下工作:1、组织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在药剂科、信息科协助下,开展对抗菌药物处方、医嘱的点评工作。

具体点评工作由临床药学室实施,每月组织对25%的具有抗菌药物处方权的医师所开具的处方、医嘱进行点评,每名医师不少于50份处方、医嘱,重点抽查感染性疾病科、外科、妇科、产科、儿科、急诊科、内科、重症监护室等临床科室以及I类切口手术病例。

2、根据点评结果,对合理使用抗菌药物前10名的医师,向全院公示;对不合理使用抗菌药物前10名的医师,在全院范围内进行通报。

点评结果作为科室和医务人员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

3、对出现抗菌药物超常处方3次以上且无正当理由的医师提出警告,限制其特殊使用级和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处方权;限制处方权后,仍连续出现2次以上超常处方且无正当理由的,取消其抗菌药物处方权。

(十四)临床药学室要积极参加临床查房、会诊、病例讨论等,为各临床科室合理应用抗菌药物提供技术支持;配合各临床科室做好病人及其亲属的合理用药教育工作。

(十五)各临床科室要加强抗菌药物不良反应监测,发现产生抗菌药物不良反应的病例要及时报临床药学室;临床药学室负责全院抗菌药物不良反应监测工作,应定期对监测资料进行统计、分析并提出对策,及时向临床科室反馈。

对短时间内发生多起不良反应的抗菌药物,应严密观察,必要时向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提出停止使用的建议。

(十六)纪委、纠风办要通过明察暗访等方式纠正药品推销中的不正之风,遏制药品促销活动对抗菌药物合理应用的干扰。

对因不合理应用抗菌药物而导致严重药源性疾病的医务人员要进行严肃处理。

(十七)医务科、感染管理科要定期和不定期组织相关人员对我院抗菌药物应用与管理情况进行检查,对不按本规范合理用药或不履行本规范所规定的职责的科室,发现一次将根据具体情况扣其科室质量分3~10分。

对违反本规范滥用抗菌药物或不履行本规范所规定的职责的医务人员,将视情节及后果给予相应处罚。

二、基本要求(一)各级医师必须严格遵守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根据我院的《抗菌药物分级管理目录》和本人的抗菌药物处方权限,按照各级卫生行政部门的有关规定及我院制定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相关规章制度的要求使用抗菌药物。

(二)医师选用抗菌药物应遵循《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及《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卫办医政发[2009]3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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