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现场管理及质量、安全文明施工奖罚条例
金茂府施工现场管理及质量、安全文明施工奖罚条例

施工现场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条例一、施工组织管理1.1、施工方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施工过程中不得无故离开施工现场,否则处500元/人罚款;1.2、(每月25日)不按时上报月施工作业计划,责令3日内补报,否则罚处违约金500元。
1.3、乙方必须按照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施工,施工机械齐全到位,保证有足够的劳动力人数,确保工期,奖罚按所签合同执行。
1.4、乙方项目负责人、技术(施工)负责人必须按建设方、监理方通知按时参加监理例会、图纸会审、生产协调、验收等会议,不出席处违约金200元/次,迟到处违约金100元/次,违反会议纪律处违约金100元/人。
1.5、分包单位不按照规定进行资格报审或者不服从总包单位管理,责令予以改正,并处罚款200元,拒不改正者解除合同。
1.6、由于承包方原因致使合同约定工期或月计划工期不能按时完成,拖后一天按1000元/天。
二、施工质量管理1、施工质量管理目标工程质量必须满足建筑规范和设计文件要求且符合合同约定,质量控制标准为:验收合格。
2、地基与基础工程2.1、桩身偏位超出规范规定、桩身断层、脱节、单桩承载力达不到设计要求,乙方承担桩基处理的所有费用,延误的工期不顺延。
2.2、边坡支护和基坑降水应严格按照施工方案进行施工,否则罚款500元/次。
3、钢筋工程3.1、砼浇筑完成后出现墙、柱纵向受力钢筋位移较大者(超出验收规范允午最大偏差15%),每处处罚100元。
3.2、钢筋绑扎不符合规范及设计要求,责令限期整改至合格,超过期限仍未整改至合格者处违约金200元/次,出现缺筋少筋者支付违约金100元/根。
3、混凝土工程3.1、大体积混凝土施工无测温记录或记录不符合要求的,罚款200元。
3.2、砼浇捣出现孔洞,乙方恶意隐瞒、未经监理、甲方鉴定擅自修补者,除返工重补外,并处以违约金1000元/处,引起质量隐患者另行处理。
3.3、构造柱接头含碎砖、杂物的,责令凿除加固,并处违约金100元/处,有质量隐患者另行处理。
项目奖罚制度

工程管理标准现场奖罚制度2022-8-27为进一步加强对项目的现场施工管理,加强对施工质量通病的控制,减少日后用户的投诉率,强化施工管理力度。
经业主、监理项目部商讨并达成一致,对下列情况采取明确的奖励和罚款措施,如下:1)施工过程中施工方对于监理提出的问题应积极落实,如对监理要求未及时整改的将发监理通知单责令整改,一张监理通知单罚款 1000 元并限规定时间内完成整改。
如所发通知内容未整改或者拒不整改的,由监理上报业主并向政府相关质监部门发函通报此事,并处于 4000 元/次的罚款。
同时对所发通知单部位住手下道工序施工,复工需求经总监理工程师允许。
2)施工方投入本工程的项目管理班子不能胜任其职责,则建设方和监理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包括项目经理在内的管理人员。
建设方的上述要求书面通知施工方,在建设方提出要求 7 日内,合格的管理人员应到位。
同时,建设方有权向施工方收取更换项目经理罚金(1 万元/人次)和更换其它管理人员罚金(1000 元/人次)。
合同中明确的项目经理在开工时或者施工中未经建设方允许擅自变更的、或者建设方要求更换项目经理,施工方不配合的,施工方应承担罚金( 1 万元/人次) 。
建设方组织验收时,施工方项目经理不在现场陪同、借故回避、推委的,施工方承担 2000 元/ 次的罚金。
3)施工方承诺的本工程项目管理班子人员必需齐全按时到位,在约定时间内人员不能到位的,项目经理每推迟到位 1 天,施工方向建设方支付 2000 元/天(累计计取)罚金;其它人员每推迟到位 1 天,施工方向建设方支付 1000 元/天·人(累计计取)罚金。
在工程实施期间,施工方的项目经理每月需到位 26 天,每天不少于 8 小时,未经建设方现场负责人批准,施工方的项目经理每缺席一天,施工方向建设方支付 2000 元/天(累计计取)罚金。
4)应该出席工程例会和质量、安全检查的人员,没有任何理由不出席或者时常恶意迟到出席的,处罚 200 元/人。
总包对分包单位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条例及奖惩措施

总包对分包单位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条例及奖惩措施为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劳动保护方针,加强安全生产动态管理,减少和杜绝各类安全生产事故,保障广大职工生命和集体财产免遭损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行业标准,结合本工程实际情况,特制订本管理条例及奖惩措施。
一、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条例●安全规定:1)分包单位(以下简称分包单位)必须积极参加总包单位组织的各项安全活动,服从总包管理;2)工人进场必须及时组织三级安全教育,经考试合格后方准上岗作业;凭胸卡进入施工现场,无条件接受门卫检查;3)非特种作业人员严禁从事特种作业,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合格有效证件上岗;4)高处作业必须正确使用安全带,高处作业严禁打架斗殴,严禁从高处往下抛掷物料;5)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技术交底必须针对性强和可操作手续齐全,并认真做到作业前进行安全交底,作业时执行安全交底,严禁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相关交底应及时报总包安全科备案;6)施工人员必须从马道或安全通道行走,严禁翻爬栏杆、围墙、脚手架等行为;7)电焊机必须双线到位,防护罩齐全,焊把线、电源线无破损,并配备防触电专用焊机电箱;8)现场临时用电必须符合施工现场用电规范要求;9)重大危险源必须在显著位置设置警示标志牌,作业环境不良,不得强令工人违章冒险作业;10)对作业环境、设施、设备存在安全隐患未及时消除,或安全措施不到位的禁止施工作业;11)动火作业必须办理动火证并保证防火措施到位;12)脚手架、机具、用电等设备必须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13)安全防护及劳动防护用品必须符合国家、鞍山市有关标准,临时用电必须采用三相五线制及TN-S供电系统,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现场、生活区管理规定:1)所有进入施工现场的作业人员必须正确佩戴和使用合格的各类安全防护用品;2)作业人员及管理人员必须着装整洁,禁止穿拖鞋、高跟鞋、或坦胸露背进入施工现场,严禁在施工现场及生活区大喊大叫,急跑打闹;3)施工现场及生活区严禁随地大小便,严禁私拉乱接、使用明火及各类电热器具;4)爱护现场内的一切安全、消防、测量、照明、CI标识等设施设备,违者承担赔偿责任及经济处罚;5)施工现场及生活区严禁任何人随地乱扔垃圾、烟头、杂物等;6)进入施工现场的车辆严禁乱停乱放,办公区及生活区严禁货车进入;7)严禁赌博、酗酒、嫖娼。
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及奖罚办法

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及奖罚办法一、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在施工过程中,确保施工人员的安全是至关重要的。
为了提高施工安全水平,必须加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
具体的管理措施如下:(一)制定详细的施工计划和安全方案,在施工前进行全面的安全评估,确定施工过程中潜在的安全风险。
(二)建立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明确责任、权限和相关工作流程。
(三)对所有参与施工的人员进行安全培训,确保他们具备必要的安全意识和施工技能。
(四)严格执行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规定,如佩戴劳保用品、正确使用施工设备等。
(五)加强现场监督和巡查,及时发现和处理不安全行为和隐患。
(六)建立健全安全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对安全事故进行深入分析和总结,采取措施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二、奖励机制为了激励施工人员和施工单位积极参与安全文明施工,需要建立一套完善的奖励机制,具体的奖励措施如下:(一)对在施工过程中发现安全隐患并及时处理的人员,给予表扬和奖励。
(二)对施工过程中出色完成施工任务并保持良好安全文明环境的单位,给予奖励和承认。
(三)每月评选出表现突出的施工人员和施工单位,给予奖金或物质奖励。
(四)定期举办安全文明施工知识竞赛和技能比赛,对参与者进行奖励和表彰。
三、惩罚机制除了设立奖励机制外,还需要建立一套严格的惩罚机制,以确保施工单位和施工人员始终遵守安全施工规定。
具体的惩罚措施如下:(一)对发现的安全违规行为,依照规定进行相应程度的警告或罚款。
(二)对严重的安全违规行为,暂停其施工资格,并进行停工整改。
(三)对重大的安全违规行为,吊销相关资质证书,并追究法律责任。
(四)对发生安全事故的施工单位和责任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进行法律惩罚。
四、持续改进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是一个持续改进的过程。
为了提高施工安全水平,必须不断总结经验,改进管理措施。
具体的改进措施如下:(一)定期召开施工安全管理会议,总结安全管理工作,提出改进措施。
(二)加强与行业相关单位和专家的交流合作,借鉴他们的经验和做法。
工程安全奖罚制度

工程安全奖罚制度篇一: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奖罚制度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奖罚制度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各班组的安全生产管理力度,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及时消除事故隐患,有效防止伤亡事故的发生,进一步规范施工现场检查制度。
根据各级政府主管部门制订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结合本项目部实际情况,特制订以下安全生产奖罚条例:一、奖励1、在整个项目施工期间,无重大伤亡事故、无重大机械设备事故、无火灾事故、无治安刑事案件的班组,项目部命名为安全先进班组,颁发奖状、锦旗和奖金,以资鼓励。
2、在施工期间,项目管理人员、班组长、职工及时发现、消除事故隐患,避免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
项经部将视情节予以200元以上的奖金。
3、凡在施工过程中、从开始至竣工无发生施工无违规的单位,报公司批准积极予以奖励。
二、处罚1、进入施工现场不戴安全帽、高空作业未系安全带的罚50元(转载于: 小龙文档网:工程安全奖罚制度)/次,不扣好帽戴的罚20元/次。
2、凡发现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现象的罚责任人50元以上。
3、穿背心、短裤、拖鞋及赤膊、酒后上班的罚50元。
4、不走施工安全通道、斜道、楼梯,而攀登外脚手架的罚50元。
5、各工种在施工期间向空中乱仍或随意向下坠落物件的罚100元以上。
6、晚上或午休睡在脚手架上的罚30元。
7、未经施工负责人批准,随意拆除脚手架拉结、模板支撑的罚50元。
8、未经施工负责人批准,随意拆除临边、洞口防护栏或盖板的罚100元。
9、未经施工负责人批准,随意拆除安全网的罚50元。
10、在脚手架上堆物超过200公斤/m2的,罚责任人100元。
11、各工种职工随意拆除机械、电气、电焊设备安全防护装置的罚50元。
12、在木工间、危险品仓库吸烟或乱扔烟蒂的罚50元。
13、未用插头,随意挂钩电线配电及私拉乱接电源罚50元/次。
14、在宿舍内使用煤油炉、电砂锅、液化气灶或电暖取暖的发现一次罚50元。
15、偷窃工地建筑材料设备、生活用品,情节严重者送公安机关处理,并罚200元以上。
施工现场管理奖罚实施细则(标准版)

( 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施工现场管理奖罚实施细则(标准版)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production management. Safety and production are in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施工现场管理奖罚实施细则(标准版)为规范和强化工程建设现场管理,确保项目安全、进度、成本、质量等各项建设目标的顺利实现,制定《施工现场管理实施细则》,本条例自下发之日起实施。
一、项目管理制度1、工程例会制度1)会议类型:a生产碰头会,每晚利用工作之余时间,项目经理召集工长、技术员、预算员、材料员,进行沟通碰头,核实工程进度、质量安全文明执行情况,及时发现并解决施工中存在的问题和矛盾,同时安排次日生产任务。
b项目管理会,每周定期下午6:00召开项目管理会议,参加人员为项目经理部全体管理人员、劳务公司项目经理或带班负责人,内容为总结一周来的生产进度、质量、安全状况,看是否按工程进度网络计划完成施工任务,准备采取何种方案和补救措施来弥补、自行无法解决需请示公司的事项等,会议应记录在案并在公司生产例会上进行汇报。
c成本分析会,项目经理部每月25-26日召开一次成本分析会,由项目经理主持会议,参会人员为项目工程师、预算员、材料员及相关管理人员。
分析一个月来的项目盈亏状况、工程变更签证、劳务用工、材料、机械、三钢工具使用情况,对亏损的成本项目进行原因落实并追究,大的亏损项目记录在册及时汇报分管领导,研讨下一步宜采取的针对性措施和补救办法,同时安排下月生产计划。
2)所有应参会人员必须准时参加会议。
有事提前向会议组织单位领导请假,不经批准,不得缺席。
工地奖惩管理制度
工地奖惩管理条例为了保证本工程旳顺利进行,按期保质保量旳完毕工程施工任务,达到既定安全目旳,项目部特制定如下管理制度,望项目部管理人员、各施工班组及工程有关人员共同遵守、切实执行。
一、安全管理条例1、施工现场未按规定使用个人安全防护用品(如安全帽等)罚100元/人/次,安全帽未按规定系扣帽带,罚款50元。
2、高空或临边作业未戴安全带或非特种人员擅自进行特种作业罚500元/人/次。
3、未按相应操作规程进行作业罚100元/人/次。
4、电工对临电系统未及时进行维护工作罚100元/次。
5、特种作业未持劳动部门颁发《特种作业操作证》罚100元/人/次,并将有关人员清理浮现场。
6、酒后进入施工现场罚200元/人/次。
7、施工现场高空抛掷物料等200元/次。
8、生活区擅自使用大功率电器、不按规定乱拉接线旳对有关劳务承包人按200元/次进行罚款。
二、文明施工条例1、发生打架斗殴除执行执法部门旳惩罚外,将对当事人双方进行罚款。
员工每人500元,对劳务承包人按每0元/次进行罚款,管理人员不加以制止旳予以1000元惩罚。
2、严禁赌博,发现赌博罚500元/人/次,屡教不改者累次加倍;举报者奖300元每次。
3、对严禁烟火旳保管室(如木工库房)发既有烟头旳,按每个烟头100元进行罚款。
4、作业区内大小便旳罚300元/人/次。
5、严禁在本工地、建设单位、相邻单位及别人处盗窃财物或伙同外界人员盗窃本工地财物,若有发现,不问情由均处以5000元以上罚款或处以原价值二十倍以上罚款,情节严重者送交司法部门解决。
6、不服从指挥、态度粗鲁、缺少礼貌罚500元/次。
7、当天施工垃圾未清除旳罚500元/次。
8、由于分包因素导致旳劳资纠纷、打架斗殴等事件未及时解决给公司导致不良影响旳每次罚10000元。
9、有垃圾清运费旳施工队,每天必须保证2个专职清理垃圾人员,否则按500元/次/天扣除。
三、材料管理条例1、施工现场必须工完、料尽、场地清,其中木工班组模板安装完后半天之内清理干净作业面,拆模开始3天后清理干净楼层面,如不能及时场清,罚款300元;瓦工班组当天砂浆当天用完,当天清理干净作业面,如不能及时场清,罚款300元。
施工现场奖罚制度
施工现场奖罚制度一、安全管理1.有下列情况之一或发生条例外不安全行为的个人,罚款50~100元,情况严重的,罚款200~2000元,或清退出场,触犯刑法的,送交当地公安机关处理。
(1)进入施工现场不戴安全帽、穿拖鞋,不按规定使用劳动保护用品;每人次罚款50元;(2)不按有关安全规定,未经同意擅自安装、使用机电设备(如电炉等);每发现一次罚款100元。
(3)未经允许,随意拆除、移动或故意损坏安全防护设施及安全标志;按情节轻重罚款200~2000元。
(4)擅自带不明身份人员或未成年进入施工现场;每人次罚款100元。
(5)凡是在高空场所施工时将钢管、扣件、短材料、钢筋头、垃圾、水泥块及其它物件抛下;每次罚款100元。
(6)在外架上堆放钢筋、木料、钢管等材料;每发现一处罚班组200元。
(7)违章作业及违章不听劝告;每人次罚款100元。
(8)攀登、跨越各种栏、网、架、墙、乘坐非载人提升设备上下的;每人次罚款50元。
(9)施工现场各种材料未按规定堆码;罚班组或现场验收人200元。
(10)大型机电设备未进行专人专机相对固定;每发现一次罚款100元。
(11)擅自改变安全技术方案或对整改通知不及时整改者;每次视情节轻重罚班组200~2000元。
(12)偷盗工地现场的物资、设备、零星配件;除承担经济和法律责任外,另据情节轻重罚200~2000元。
(13)不服从管理,拒绝安全管理检查人员指导,威胁、谩骂、侮辱、殴打管理人员及现场打架斗殴的;除承担经济和法律责任外,另据情节轻重罚200~2000元。
(14)违章行为造成隐患、险情、未遂事故、事故或伤害他人,违反操作规程作业的,不配合管理人员对事故、案件进行调查处理的;每次罚款200~2000元。
(15)在木工房、食堂、仓库、配电房、楼层、外架及其他易燃易爆部位抽烟或未经批准使用明火的;每人次罚款50元。
(16)酒后作业或施工现场随地大小便者;每人次罚款100元。
2.有以下情况之一的班组(队)(班组长)罚款50~500元,情节严重的,罚款1000元~5000元,情节特别恶劣的,清通出场,触犯刑法的,将责任人送交当地公安机关处理,造成损失的,应按实赔偿:(1)不按规定按时做班前安全教育、交底活动的,每月不按时组织安全讲评活动的(以资料为凭据);每次罚款200元。
工程施工奖罚条例
工程施工奖罚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工程施工活动,提高工程施工质量,加快工程进度,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建设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各个阶段,包括施工准备阶段、施工过程阶段和竣工阶段。
第三条工程施工奖罚原则是奖功罚过,鼓励优秀施工单位和个人,惩罚违法违规行为。
第四条工程施工奖励应当根据质量、进度、安全等方面的表现进行评定,具体奖励办法由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共同制定。
第五条工程施工罚则应当根据违法违规行为的严重程度和后果进行处罚,具体处罚办法由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共同制定。
第六条工程施工奖罚条例是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之间的约定,建设单位有权对双方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
第七条工程施工奖罚条例由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签订,并在工程施工合同中明确约定。
第二章奖励措施第八条工程施工奖励包括单项奖励和综合奖励两种形式。
第九条单项奖励是指针对施工过程中的某一方面表现出色的施工单位或个人给予的奖励,具体奖励项目和标准由双方协商确定。
第十条综合奖励是指针对施工过程中全方位表现出色的施工单位或个人给予的奖励,包括质量奖、安全奖、进度奖等,具体奖励项目和标准由双方协商确定。
第十一条工程施工奖励的评定标准应当客观公正,奖励结果应当及时公布,并及时发放奖金或奖品。
第三章罚则措施第十二条工程施工违法违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行为:(一)违反国家规定的施工标准和技术规范;(二)不按照施工图纸和设计要求进行施工;(三)施工过程中发生质量事故、安全事故等严重后果;(四)不按照施工合同要求履行合同义务;(五)其他违法违规行为。
第十三条工程施工罚则包括警告、罚款、暂停施工等措施。
第十四条对于违法违规行为,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应当及时通知违规施工单位,要求其立即改正,并对其进行相应的处罚。
第十五条对于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违规施工单位的法律责任。
第四章附则第十六条工程施工奖罚条例自公布之日起生效,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应当严格执行。
工程现场施工管理与处罚条例
工程现场施工管理与处罚条例XX市XX工程现场施工管理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保障施工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工程施工现场,是指该工程土建、设备安装、管线敷设、场区环境布置绿化及材料加工等施工活动所占用的施工场地。
第三条任何与本工程有关的施工单位和个人,都必须遵守本办法。
第二章一般规定第四条制定本办法的主要依据:工程建设条例、建筑法、现行施工及验收规范、现行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和现行安全用电规范等。
第五条建设单位在现场应委托工程部、监理公司代表(除特殊情况外,施工单位不得直接与工程部联系。
联系程序:劳务队?项目部?监理部?工程部)、施工单位项目经理,施工过程中未经建设单位同意不得随便更换。
第六条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全面负责施工过程中的现场管理,建立现场管理制度,责任制度,并组织实施。
第七条施工单位必须编制承担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技术措施;施工组织设计经过内部审批后,报甲方、监理认可,然后组织实施。
第八条各施工单位必须按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施工,需进行较大修改时,必须经甲方、监理同意。
第三章文明施工管理第九条施工单位应当贯彻安全、文明施工的要求,推行现代管理方法,科学组织施工,做好施工现场的各项管理工作.第十条施工单位应按照批准的施工总平面布置图设置各项临时设施。
堆放大宗材料、成品半成品和机具设备,不得侵占场内道路及安全防护等设施,不得危及基坑安全等.第十一条施工现场必须设置明显的施工标牌,标明工程名称、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及各单位项目负责人等内容。
施工单位负责施工标牌的制作和保护工作。
第十二条施工现场的主要管理人员,在施工现场应当佩带胸卡,以表明其身份。
第十三条施工现场的用电线路、用电设施的安装和使用必须符合《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88)的要求,严禁任意拉线接电。
第十四条施工机械进场必须经过安全检查,并向甲方及监理履行报验程序,经验证合格后方能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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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现场管理及质量、安全文明施工奖罚条例(一)罚则1、施工组织管理1.1、合同签订后一周内未提交完整的施工组织设计,责令乙方限期完成该项工作。
如超过二周以上者罚处违约金500元。
1.2、乙方项目部缺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资料员,责令乙方48小时配备到位,否则罚处违约金500元/人。
1.3、电工、焊工、塔吊、施工电梯等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责令乙方立即改证,并罚处违约金500元/人。
1.4、(每月25日)不按时上报月施工作业计划,责令3日内补报,否则罚款500元。
1.5、乙方必须按照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施工,施工机械齐全到位,保证有足够的劳动力人数,必要时应安排双班人员施工,确保工期,奖罚按所签合同执行。
1.6、乙方项目负责人、技术(施工)负责人必须按建设方、监理方通知按时参加监理例会、图纸会审技术交底、生产协调、验收等会议,无故不出席处罚款200元/次,迟到处罚款100元/次,违反会议纪律处罚款100元/人。
1.7、施工单位栋号施工员、质检员不跟班作业,连续缺勤1天以上者限期改正,处罚款100元/次。
1.8、分包单位无相关施工资质者立即退场,并承担相关责任。
1.9、分包单位不按照规定进行资格报审或者不服从建设单位管理,责令予以改正,并处罚款2000元,拒不改正者解除合同。
2、施工进度管理2.1、根据合同约定,如因承包人原因,使建设方制定的工程进度计划关键节点如开盘预售、分户验收、联合验收等节点工期滞后的,可能导致无法按期完成竣工验收和交房时,建设方可以切块或单项划分,将部分工程安排给其它承包队伍完成,工程费用从承包人合同金额中扣出。
2.2、如因承包人原因未能在建设方规定的期限内竣工的,则每推迟一天扣减单位工程合同结算总价的3%作为违约金。
迟延15天以上,建设方可以要求解除合作并责令承包人立即退场。
分包单位影响竣工的,所造成的建设方损失由分包单位承担。
3、施工质量管理3.1、工程质量必须满足建筑规范和设计文件要求且符合合同约定,质量控制标准为:验收合格,达到合格工程。
3.2、因承包方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要求时,建设方可以提出警告,限令整改;建设方下达整改通知,承包人未在3日内返工或修复的,建筑方可以聘请其他施工单位完成,由此产生的费用由施工方承担。
3.3、因承包人方原因导致工程质量达不到合同约定质量标准,导致工程不能验收,影响建设方交房,承包人应当返工、修复直至合格,且承包人方承担建设方的全部损失赔偿。
3.5、施工质量管理体系3.5.1、承包人无质量管理制度,责令乙方限期改正并处以罚款1000元 (包含图纸会审、设计修改、技术交底、施工组织设计编制和审批、工序交接、质量检查评定、质量奖罚、质量例会、工程实体检验检测、工程质量问题处理等制度)。
3.5.2、承包人无详细的质量计划,责令乙方限期改正并处以罚款500元。
3.5.3、施工用的测量计量工具未按规定进行强制性检定的,责令乙方限期改正,超出期限每一件(项)罚款500元;施工现场缺测量计量工具,每一件(项)罚款500元。
3.6、施工质量保证资料3.6.1、质量保证资料不齐全,如钢筋、水泥、砌块、砼试块、砂浆试块、防水材料、焊接、土壤试验、隐蔽试验、桩基施工记录等,凡缺一项罚款1000元并限期补齐。
3.6.2、资料中的各责任人签名不符合规定要求责令乙方改正,并处罚款100元。
3.6.3、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分部工程验收未经监理、建设、勘察、设计、施工单位的技术、质量部门负责人参加并签字盖章的罚款500元。
3.6.4、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以及有关材料,未按规定进行见证取样检测的罚款200元。
3.6.5、检验批、分项工程、隐蔽工程验收、材料报验等要求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技术负责人)检查认可的项目,如未按规定实施的每项罚款100元。
3.6.6、原材料、试件等造成先使用后复试既成事实的每项罚100元。
3.7、地基与基础工程3.7.1、桩身偏位超出规范规定、桩身断层、脱节、单桩承载力达不到设计要求,乙方承担桩基处理的所有费用,延误的工期不顺延。
3.7.2、基础、室内回填土不按规范要求分层夯实,责令返工直至合格,不返工则按9元/m2从总包款中扣除。
3.8、钢筋工程3.8.1、钢筋原材料的质保单不符合要求的每项罚50元;抽样复试未按规定执行每项罚100元。
3.8.2、焊接接头复试未按规定执行的每项罚100元。
3.8.3、不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的施工项目,责令限期整改至合格,超过期限仍未整改至合格者处违约金200元/次,故意少放钢筋罚款1000元/根。
3.9、混凝土工程3.9.1、混凝土现场搅拌没有挂级配牌,罚款100元。
混凝土施工缝不符合规范或设计要求随意留置,每处罚款200元。
3.9.2、试块的取样留设未按规定执行的每项罚100元。
拆模试块不是同条件养护的每组罚款100元。
混凝土试块有多余或空白,每组罚款500元。
试块的强度出现3次(含)以上的不符合要求的每次罚500元,并承担用回弹试验等方法确认该部位砼构件强度的检测费。
3.9.3、砼浇捣出现孔洞,乙方恶意隐瞒、未经监理、甲方鉴定擅自修补者,除返工重补外,并处以违约金2000元/处,引起质量隐患的另行处理。
3.9.4、构造柱接头含碎砖、杂物的,责令凿除加固,并处违约金100元/处,有质量隐患者另行处理。
3.9.5、现浇砼随意留设施工缝,无法满足施工规范要求的,责令进行加强加固,并处违约金1000元/条;防水混凝土的变形缝、施工缝、后浇带、穿墙管道、埋设件处渗漏,每处罚款100元。
3.9.6、现浇结构构件截面尺寸偏差不符合规范规定的,每处罚款100元。
3.10、模板工程梁、板、墙,柱模板偏差超出规范要求限期整改,必须在砼浇捣前整改合格。
3.11、砌体工程3.11.1、使用非甲方指定品牌的水泥,责令24小时内清退非指定品牌水泥,并处违约金2000元/次;水泥的质保书收集及复试报告未按规定执行的每项罚200元。
3.11.2、砌筑砂浆拌和时不挂牌或不按设计配合比,每发现一次(处)罚款50元;如以上两种情况同时发现,每发现一次(处)罚款100元,并责令改正。
3.11.3、砌体工程的砂浆饱满度抽查三组,其中一组或一组以上不符合规范要求,罚款500元处理,并承担复检或结构安全鉴定试验费用,影响结构安全的另行处理。
3.11.4、砌体留直槎不按规定留拉结筋,或拉结筋不符合规范要求,每处罚款50元并限期改正。
3.11.5、构造柱处砌体未按规定留马牙槎,除责令限期改正外,每处罚款50元。
3.11.6、砖墙上留置洞口宽度超过30cm未设过梁板或过梁搁置长度小于120MM,限期整改每处罚款50元。
3.11.7、阳台扶手与墙体的连接部位未按规定采取可靠的连接措施,限期改正并每处罚款50元。
3.11.8、除门洞口外,对厕所四周隔墙下口未按规定做砼翻口且高度小于120mm的,限期改正并每处罚款100元。
3.12、屋面工程3.12.1、使用劣质防水材料,未送检即使用,限期整改并清退劣质材料,防水材料送检后方可使用,防水材料未按规定复试的每种罚2000元。
3.12.2、不刷基层处理剂、女儿墙防水卷材上翻高度<300mm,出屋面管道周围未附加卷材,责令及时整改到位,并处违约金500元/处。
3.12.3、刚性屋面砼厚度、强度达不到要求,养护不到位而开裂、空鼓,责令凿除,重新施工,直到合格。
3.13、装饰工程3.13.1、地面标高不准、楼梯踏步台阶步距不准,责令乙方限期整改到位。
到期未整改完成的每处罚款200元。
3.13.2、地坪严重起壳、起裂、起砂面积大于200cm2,限期凿除整改,并每处罚款50元。
3.13.3、凡踢脚线空鼓长度超过20cm,每处罚款50元。
3.13.4、门窗型号、规格必须符合设计、规范和合同要求,不符合要求的退货、重新施工。
3.13.5、门窗安装不牢固、位置不准确、标高不合要求、玻璃嵌缝不密实均匀,开启不灵活,密封性不符合要求,责令乙方限期整改到位,未按期整改到位处违约金500元/个。
3.13.6、塑钢门窗边框渗水,每处罚款200元。
3.13.7、外墙面砖、室内瓷砖、地砖起壳空鼓面积超过0.5平米,每处罚款100元。
3.13.8、屋面、卫生间等有防水要求的房间,渗漏不论范围大小,每处罚款200元。
3.13.9、墙体表面留置水平沟槽或横向开槽不符合规范规定的,每处罚款100元。
墙身开槽没有用机械切割,每处罚款200元。
3.13.10、粉刷层空鼓、开裂、起壳的责令限时整改,未按期整改到位处违约金100元/个。
3.13.11、内墙阳角、门窗洞口处不做水泥砂浆护角,平顶四角不水平的限期整改,未按期整改到位处罚款50元/处。
3.13.12、抹灰前不湿润墙面、基层不及时养护导致空鼓、开裂,限期整改并处违约金200元/处。
3.13.13、栏杆凡阳台、外廊、室内回廊、内天井、上人屋面等防护栏杆高度小于规范要求的,每处罚款200元;。
3.14、给排水与暖通工程3.14.1、管道穿过墙壁和楼板没有按规范要求设置套管,每个(处)罚款50元。
3.14.2、埋地管道未做护理处理,每处罚款200元。
金属管道埋地未做防腐处理,每处罚款100元。
水平沟槽或横向开槽,每处罚款100元。
墙身每处罚款200元。
3.14.3、管架和风管支架制作时,下料、钻孔有电焊气割,槽钢支架、门型支架制作时没有采用45°拼缝焊接,每处罚款50元。
3.14.4、支架安装前没有按规范要求进行除锈刷漆的,每个(条)罚款50元。
3.14.5、排水管道的坡度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出现无坡或倒坡,每处罚款100元并限期整改。
3.14.6、卫生器具和地漏水封高度小于50㎜,每个罚款50元。
3.14.7、管道穿过结构伸缩缝,抗震缝及沉降缝敷设时,没有按规范要求采用柔性连接,每处罚款200元。
并则其整改。
3.14.8、严禁对镀锌钢管进行焊接,每发现一处罚款100元。
3.14.9、水泵安装时进出口的变经管没有使用偏心大小头,每个罚款100元。
3.14.10、明装大、小便污水管滴漏水,每处罚款100元,地漏周边渗漏和穿接板套管处渗漏每处罚款100元。
其他管道接楼滴漏水每处罚款50元。
3.14.11、防排烟系统柔性短管的制作材料必须使用不燃材料,否则每处罚款200元。
3.14.12、各种承压管道系统和设备应做水压测验,非承压管道系统和设备应做灌水测验,每缺一项罚款200元。
3.14.13、给水管道竣工后,没有对管道进行冲洗和消毒,每项罚款100元。
室外管网布设位置有冲突未先经甲方同意随意施工,产生对其它管线的损害,责令限期整改并负责赔偿责任。
3.15、电气安装工程3.15.1、线路敷设不按图施工,配电箱(盘)、板安装位置不正确的限期整改到位,并处违约金50元/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