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挥检察职能服务地方经济发展之路径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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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机关服务新经济组织路径研究

检察机关服务新经济组织路径研究

检察机关服务新经济组织路径研究[摘要]社会转型时期,以工业园区、产业集聚区、产业孵化园、商贸服务区、生态旅游区等为代表的新经济组织层出不穷,成为各个城市新的经济增长点。

通过分析工业园区发展存在的涉法问题,研究检察机关为工业园区等新经济组织提供法律服务的切入点和完善措施,更好地促进经济社会发展。

[关键词]新经济组织;工业园区;服务;路径当前,我们正处在一个转型时期,社会结构深刻变动,利益格局深刻调整,经济体制深刻变革,经济领域中,以工业园区、产业集聚区、产业孵化园、商贸服务区、生态旅游区等为代表的新经济组织层出不穷,成为各个城市新的经济增长点,这也为检察工作的延伸和辐射提供了新的机遇和平台。

检察机关如何为工业园区等新经济组织提供法律服务,为经济发展保驾护航,值得我们认真思考。

一、工业园区发展存在的涉法问题及原因工业园区是区域经济的核心发展区、招商引资的先导区、改革创新的试验区、主导产业的聚集区、城市建设的样板区,也是财源培育的重要基地,建设好工业园,就是培养城市新的动力源。

随着工业园区的迅速发展,园区建设发展中存在的“偷盗、诈骗、职务犯罪、工程建筑及管理存在的法律纠纷”等问题,已成为影响社会稳定、制约工业园区发展的一个重要的“瓶颈”问题。

工业园区出现问题的原因主要有:一是由于受“经济越发展,刑事案件犯案率越高”的规律的支配,社会矛盾集中在园区就表现为“两抢一盗”的侵财性犯罪行为,侵财对象多指向园区电信、电力、广电电缆等公共设施和企业财务室、经理室及材料储存处;二是园区人流、物流较为集中,开放式经营给不法分子提供了可乘之机;三是园区员工成分及其身份较复杂。

企业在用人上把关不严,缺乏用工审查程序和管理不到位,带来了安全隐患;四是园区工程建设中的招投标、大宗材料和设备采购、资金管理和运作、质检等重点环节容易滋生腐败,发生职务犯罪。

二、检察机关服务工业园区的切入点检察机关要更好地服务工业园区建设,首先要找准服务工业园区等经济组织建设发展的切入点,为园区发展做好贴身服务。

发挥检察职能为经济发展保驾护航

发挥检察职能为经济发展保驾护航

发挥检察职能为经济发展保驾护航“法律行则天下兴”,检察机关是我国宪法规定的法律监督机关,承担着多项重要的职能。

检察机关只有充分的发挥其各项职能,才能为营造一个“安定、团结、有序”的社会环境贡献自己的力量,才能更好的服务于经济社会发展。

一、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治安刑事犯罪的打击是经济发展的基本保障。

首先,打击刑事犯罪可以创造一个稳定的社会环境,使人民群众能够安居乐业;其次,打击刑事犯罪有利于遏制经济发展过程中出现的一些违背诚信原则、公平交易原则、自愿原则的现象,促进经济健康发展。

在现阶段,为维护经济稳定、健康发展,要着重打击以下四类犯罪,同时要在惩治犯罪过程中注意工作的方式方法。

集资类刑事案件这几年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犯罪与集资诈骗犯罪已经成为了我省高发的刑事案件。

这类犯罪具有涉案金额巨大、涉及面广、被害人众多、社会影响大的特点。

在处理上,稍有不慎,就会引发社会矛盾的激化,对于经济发展产生不利影响。

对于这类刑事案件,在审查起诉时不应该简单的一诉了了之,而是要做好相关工作,力求案件的处理能够最大程度地使各方当事人满意。

首先,在定罪环节,正确区分不同情况,对犯罪嫌疑人做不同的处理。

对于那些将集资所得的资金主要用于生产经营、涉案数额小且案发后能够全额归还所欠债务的,可以不做犯罪处理和做相对不起诉处理,即使起诉的,在求刑上也酌情从轻;相反对于那些将集资所得主要不是用于生产经营或者根本就没有用于生产经营、涉案金额大、案发后未归还欠款的,坚决予以起诉。

其次,认真听取被害人关于所受损失和对案件处理的意见,督促犯罪嫌疑人及其家属尽其所能赔偿被害人损失。

同时,在工作中积极配合人民法院民事庭的相关工作,帮助实现剩余财产的公平分配。

涉黑涉恶案件黑社会性质犯罪是对经济社会发展危害极其严重的一种犯罪类型。

一方面,黑社会性质犯罪往往伴随着一些暴力犯罪,对于经济发展所要求的安定的社会秩序造成冲击,另一方面,黑社会性质团体利用一些不正当的手段,控制市场、攫取暴利,不利于市场经济的充分竞争和经济的健康发展。

立足检察职能服务发展大局

立足检察职能服务发展大局

立足检察职能服务发展大局作为一名检察官,我们不仅要履行好法律监督和公诉职能,还要以服务发展大局为己任,为实现国家法治建设和社会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首先,我们要积极参与法律制定和。

检察机关作为国家的立法建议机关之一,应立足于岗位职责,运用实践经验和专业知识,在立法过程中提出意见和建议,为国家法律体系的完善和发展贡献智慧和力量。

我们要广泛调研,深入基层,了解社会实际需求,为立法提供科学依据和合理建议,确保立法的科学性、合法性和有效性,让法律更好地服务于社会发展的需要。

其次,我们要加强公益诉讼工作。

公益诉讼是维护社会公共利益的重要手段,对于推动社会公正和促进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检察机关作为公益诉讼的主体,要坚持服务大局的原则,认真履行监督职责,依法提起公益诉讼,维护社会公共利益.我们要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作,形成合力,共同解决重大环境污染、食品安全、医疗纠纷等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相关的案件,为保障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另外,我们要加强对未成年人的保护和犯罪预防。

未成年人是国家的未来和希望,他们的健康成长和良好发展是社会稳定和经济繁荣的重要基础。

作为检察官,我们要着眼于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和保护,加强与教育、卫生、妇女儿童等部门的协作,积极开展法律宣传教育活动,提高未成年人的法律意识和素质,引导他们走向正确的道路,预防犯罪的发生。

同时,对于已经犯罪的未成年人,我们要关注其心理健康状况,积极介入帮助,防止其再次犯罪,为未来的社会发展培养健康有为的人才。

此外,我们还要加强对贪污贿赂和腐败犯罪的打击。

贪污贿赂和腐败犯罪是影响社会发展和经济建设的顽疾,必须坚决予以打击。

作为检察官,我们要坚守法律底线,依法打击和惩治腐败行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我们要加强与相关执法部门的联动,形成合力,加大对贪污贿赂和腐败行为的打击力度,确保法律的公正和权威,恢复人民群众对法律的信任,为社会经济的发展提供有力支持。

总之,作为一名检察官,我们要立足检察职能,服务发展大局,以实际行动践行服务和维护社会法治的使命。

基层检察机关服务与保障民营经济的路径探索

基层检察机关服务与保障民营经济的路径探索

基层检察机关服务与保障民营经济的路径探索民营经济在我国经济发展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是我国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撑力量。

为了促进民营经济的健康发展,基层检察机关应该积极服务和保障民营经济发展。

以下是基层检察机关服务与保障民营经济的路径探索。

基层检察机关应加强对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的保护。

在执行职能的过程中,基层检察机关要坚决维护民营企业的合法权益,依法惩治侵犯民营企业利益的犯罪行为,确保民营企业能够在公平竞争的环境下发展。

基层检察机关还应帮助民营企业解决涉法涉诉问题,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援助等服务,帮助民营企业合法维权。

基层检察机关要加强对民营企业合规经营的指导。

民营企业在经营过程中往往面临着复杂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环境,为了规避法律风险和保护自身利益,他们需要依法合规经营。

基层检察机关要加强对民营企业的法律宣传教育,及时向民营企业传达重要法律法规和政策信息,帮助他们了解法律法规,提高合规经营能力。

基层检察机关要开展民营企业诚信建设工作。

民营企业的信用状况直接影响到其在市场中的声誉和竞争力。

基层检察机关可以利用自身的优势,积极参与和推动民营企业的诚信建设工作。

可以加强对民营企业的信用评估和监管,鼓励民营企业自觉遵守市场规则和道德规范,依法经营,提高诚信意识,建立良好的信用记录。

基层检察机关要积极参与民营企业的纠纷化解工作。

民营企业在经营过程中难免会遇到各种矛盾和纠纷,这些纠纷如果得不到及时合理的解决,会对企业的经营和发展产生不利影响。

基层检察机关可以发挥调解和仲裁的职能,积极参与纠纷化解工作,促进纠纷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减少诉讼成本和社会矛盾,维护良好的商业环境。

基层检察机关服务与保障民营经济的路径探索需要从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指导合规经营、开展诚信建设和参与纠纷化解等方面入手。

只有在这些方面进行有针对性的工作,才能更好地服务和保障民营经济的健康发展。

浅谈检察机关应如何为经济建设服务

浅谈检察机关应如何为经济建设服务

浅谈检察机关应如何为经济建设服务作者:吴金山来源:《活力》2009年第19期我国的经济建设已步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的人民检察院也随着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形势的发展。

一心一意把经济建设搞上去已成为党、政府和人民的共同心声。

检察机关和地方经济的关系就像“鱼水”关系,地方经济发展是检察事业发展的“能量源泉”,而检察事业的发展对地方经济发展又有促进保障作用。

检察事应服从于经济建设这个中心,为加快改革,扩大开放清淤排障,保驾护航,把为经济建设服务和促进改革开放作为我们检察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对此,我们要进一步提高认识,更新观念,要在严格执法的前提下,努力探索和拓宽为经济建设服务的新路子、新途径和新方法。

下面就检察机关如何为服务地方经济建设服务谈几点看法。

一、公诉工作如何为地方经济建设服务1.健全工作制度,实现检察建议规范管理。

从健全工作机制、实行规范管理入手,就检察建议的提出、审批、登记、管理、回访等具体操作环节做出规定,纳入业务程序,做到一案一建议,一案一预防。

2.深入调查研究,增强检察建议实际效果。

每提出一条建议,都紧密结合发案特点和规律,分析深层次原因,深入调查研究,认真审查阅卷,全面了解发案单位现行有关制度执行情况,找准症结并征求企事业单位相关人员意见后,详细列出建议改进的问题、完善的制度,提高建议针对性。

3.加强跟踪回访,确保检察建议落到实处。

主动协助和督促发案单位规范经营管理、完善规章制度,办案人员在检察建议发出后15天内,必须与发案单位进行联系,询问研究落实情况。

在检察建议中要求发案单位接到建议后应在1个月内研究制定整改意见,将落实情况以书面形式反馈。

对1个月内未及时函告建议落实情况的,办案人员主动与发案单位取得联系,积极敦促整改。

由主管检察长和办案人员结合办案情况,对发案单位的干部进行法制教育,就如何划清罪与非罪界限等问题进行解答咨询。

二、严惩职务犯罪,加强诉讼监督1.坚持统一思想,服务大局,选准基层检察工作服务加快发展的切入点。

调查研究(1)--基层检察院如何创新工作模式探索服务地域经济发展大局新途径

调查研究(1)--基层检察院如何创新工作模式探索服务地域经济发展大局新途径

基层检察院如何创新工作模式探索服务地域经济发展大局新途径孟津县人民检察院万宏伟检察工作的重大政治责任就是保障和服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大局,保障社会主义经济、政治、文化与和谐社会建设。

基层检察院是社会主义法治的实践者,主动服从服务于党和国家大局,保障国家和人民利益,是基层检察干警必须担负的职责,也是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的必然要求。

那么,基层检察院应该如何充分发挥检察机关的职能作用,更好地服务党和国家大局,更好地为经济建设中心工作服务呢?本文结合孟津县院服务地域经济发展的工作实践,就如何依托预防、办案、服务“三位一体”的工作模式,全力服务县域经济发展大局谈谈认识,以期对基层检察机关服务社会经济发展大局提供借鉴和参考。

一、依托预防工作创新,让服务更直接。

孟津县院始终坚持“打防结合,以防为主”的方针,主要抓住重点环节和关键部门,使社会化预防工作由被动变主动,以专业化预防有效推动社会化预防的开展。

一、将预防工作关口前移,建立检察约谈制度。

依据法律监督职能和结合查办的职务犯罪案件,针对重点工程和易发案行业、领域,建立起针对四类不同人群的“预防约谈机制”,把事后预防变为事前预防。

对职务犯罪高危单位责任人开展“咨询性约谈”,对一般职务犯罪发案单位责任人开展“警示性约谈”,对舆情反映突出的单位责任人开展“调查性约谈”,对新提拔的领导干部开展“帮教性约谈”。

制度实施以来,先后与税务、土地、电力、教育、工程建设等十三个重点单位建立约谈制度,共约谈电力、土地、金融系统领导班子成员、重点部门人员和县重大工程华阳电厂相关项目负责人42人次,发检察建议9份,帮助和督促企业新建改建规章制度36项,到企业开展宣传和警示教育活动18次,受教育人数达1150余人次,为县域重大工程项目建设营造了良好的氛围。

这一做法得到高检、省、市检察院领导的充分肯定。

二、将预防工作向纵深拓展,建立“驻点预防”制度。

综合运用预防调查、警示教育、检察建议等手段方法,选择相关单位的重点领域、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开展“驻点预防”。

江苏徐州鼓楼:基层检察院如何立足职能服务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几点思考(1)

基层检察院如何立足职能服务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几点思考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是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的重要目标和战略举措,也是当前检察机关义不容辞的重要使命。

如何立足检察职能,找准检察业务工作和服务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切入点、结合点和着力点,已成为检察机关面临的重大课题。

一、检察机关服务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重要意义1、服务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是时代赋予检察机关的重要责任。

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事关新一轮发展全局,为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提供保障和服务,既是检察机关的重要责任,也是检察工作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的重要内容。

作为基层检察机关,要深刻理解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重要性、紧迫性,更加自觉地为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提供良好的司法保障。

2、服务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是检察机关服务中心工作的客观要求。

社会主义法制的最终目标是解放和发展生产力,检察工作要进入经济建设主战场,就要以促进经济发展为己任,牢固树立为经济发展大局服务意识,始终做到脑里想着大局、心里装着大局,牢牢把握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对检察工作的新需求,不断强化为经济建设服务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3、服务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举措。

“十二五”发展时期,是进一步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的关键时期。

当前,面对错综复杂的国内外环境,检察机关为经济建设创造良好法治环境的标准更高、任务更重。

检察机关要以经济建设为己任,深刻理解服务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是检察机关的神圣职责,自觉将检察工作融入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中来思考、谋划和部署。

二、检察机关服务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应树立的三种意识1、牢固树立大局意识。

鼓楼区地处徐州老城区,谋求经济发展任务艰巨,检察机关更要进一步增强大局意识,坚持以服务经济发展为己任,进一步找准检察工作服务大局的切入点,更加自觉地为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提供良好的司法保障,为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营造规范有序的发展环境、稳定和谐的社会环境、风清气正的政务环境、公正执法的司法环境。

发挥检察机关服务保障作用优化林区经济发展法治环境

发挥检察机关服务保障作用优化林区经济发展法治环境作者:刘忠军来源:《活力》2009年第16期针对全球金融危机对伊春林区的影响,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是今年经济工作的首要任务。

因此,检察机关必须围绕这一中心工作,树立为第一要务服务的大局意识,按照全市政法工作会议提出的总体要求,立足于改革发展的总体布局,充分发挥检察机关的服务保障作用,不断优化经济发展法治环境。

一、发挥职能作用,积极参与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伊春林区经济能否获得协调可持续发展,能否吸引客商投资入驻,与全市的法治环境状况密切相关,与市场经济的各种积极因素是否充分调动并协调运作紧密相联,与全市市场经济的法治化进程息息相关。

在我市市场经济秩序的建立和完善过程中,破坏市场经济秩序,影响经济发展的各种刑事犯罪案件频频发生。

很多社会上的不法分子实施的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案件,又都涉及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渎职失职、徇私舞弊、贪赃枉法等职务犯罪,给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了重大损失。

全市检察机关必须深入到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主线中,采取有效措施,深挖案源,严肃查处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职务犯罪,促进检察工作的全面发展。

要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检察机关就应当认真履行检察职责,依法惩治和办理各种扰乱和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犯罪,保障市场竞争的公平、平等、自由、合法,切实维护各类市场竞争主体的合法权益,维护正常的市场经济秩序,推进市场经济的法制化进程。

在这个进程中,检察机关要进一步加大普法宣传力度,维护生产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努力营造诚信的市场环境,吸引更多客商加大对伊春林区的投资,改变伊春林区经济成分单一、经济增长方式简单的局面,打造多种经济相互依存、共同促进、兼蓄并进的发展模式,促进林区经济的繁荣。

要坚决打击诈骗、非法集资、强买强卖等扰乱正常市场经济秩序的犯罪,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正当合法的市场竞争行为,促进各种经济成分健康有序发展,从而促进伊春林区经济的整体发展。

立足检察履职,创新开展优化营商环境的情况和做法

立足检察履职,创新开展优化营商环境的情况和做法
检察机关在立足检察履职的基础上,积极推动创新开展优化营商环境的工作,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 加强执法监督:检察机关加大对营商环境问题的执法监督力度,严肃查办企业犯罪和违法行为,保障市场经济秩序的健康发展,增强企业家信心。

2. 推动政府职能转变:检察机关通过参与政府决策和政策制定,推动政府职能转变,减少行政干预和不合理限制,优化营商环境。

3. 加强预防工作:检察机关积极开展预防犯罪工作,深入企业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提高企业依法经营的意识和能力,防范和减少生产经营活动中的违法犯罪行为。

4. 加强与企业的沟通协作:检察机关建立健全企业信访工作机制,及时受理和解决企业反映的问题和困难,维护企业权益,提高企业与检察机关的互动合作水平。

5. 推进公正司法:检察机关依法公正履职,加强对司法活动的监督,确保公正的司法环境,提高企业对法治的信任度,为企业提供公正、高效的法律保障。

总之,检察机关通过坚持立足于检察履职的原则,创新开展优化营商环境的工作,为企业提供更好的法治环境,增强企业家信心,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基层检察机关服务与保障民营经济的路径探索

基层检察机关服务与保障民营经济的路径探索随着中国经济发展的快速推进,私营企业正逐渐成为国民经济增长的重要力量,民营经济已成为我国经济的主要组成部分。

在这个过程中,民营企业也面临着许多的困难和挑战,特别是法律问题的困扰。

作为现代法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检察机关在服务和保障民营经济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一、推进民营经济司法保障体系建设随着经济体制的改革和市场化程度的提高,民营企业在我国已成为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同时也面临着国内外市场的激烈竞争和各种法律风险的挑战。

针对这些问题,推动建立民营经济司法保障体系,是推进中国经济发展和完善法治建设的必要举措。

建立民营经济司法保障体系,需要加强优化立法环境。

如加强对民营经济立法的研究,根据民营企业实际需求及法律制度完善情况逐步完善相关法律、法规。

其次,需要继续加强司法救济机制建设,如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完善诉讼程序、简化证据收集难度及提高资金回收效率等,在保障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的同时充分展示司法公正性。

二、深化与民营企业合作基层检察机关作为司法维权机构,需要加强与民营企业的合作,为民营企业解决实际难题。

例如,检察机关可以加强与民营企业的沟通和交流,定期召开座谈会、研讨会等形式,了解他们的需求和诉求,及时解决实际问题。

检察机关可以加强对民营企业的法律教育和普及工作,在加深民营企业对法律法规的了解的同时,提高民营企业的合规经营能力。

通过此类方式,检察机关不仅能够为民营企业提供帮助,还能够进一步加深民营企业对司法机关的信任和支持。

三、加强专业化队伍建设为了更好地服务和保障民营经济,建设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的检察队伍是非常必要的。

因此,加强专业化队伍建设,是基层检察机关为服务和保障民营经济的必要措施之一。

在专业化队伍建设上,建议要重点做好以下几点:1. 专业化人才的培养和引进。

现有检察机关应该通过培训和交流等多种方式,提高干警的综合素质和专业水平,同时适当引进高层次的法律、经济和管理等方面的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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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挥检察职能服务地方经济发展之路径分析
当前,我国正处在应对国际金融危机、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关键时刻。

各级党委和政府都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的决策部署,坚定信心,迎接挑战,促进发展。

本文拟就基层检察机关如何充分地运用检察职能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更好地服务当前地方经济,促进地方经济平稳较快发展谈一下粗浅见解。

一、适应新形势,增强服务意识,提高执法能力和水平
服务当前地方经济发展,要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增强干警的政治敏锐性和大局观念,提高执法能力和水平,增强服务意识。

(一)适应新形势,树立“四种意识”
一是增强政治意识。

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和科学发展观,始终坚持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坚定检察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

二是增强忧患意识。

在我国正处在应对国际金融危机、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关键时刻,迫切需要政治安定和社会稳定,这就要求检察机关要从讲政治的高度出发,坚持检
察工作为“构建和谐社会、坚持科学发展”大局服务的意识,更充分地运用检察职能为当前地方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创造
稳定的社会政治环境。

三是增强法治意识。

坚持“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宗旨,加强法律监督,确保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各项政策能够正确地贯彻执行,为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提供强有力的法律保护,推进法制化进程。

强化法律监督,要带头遵守宪法和法律,保障执法公平、公正,树立宪法法律权威。

四是增强群众意识。

坚持检察工作服务群众,始终把法律监督的重点放在促进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上。

(二)适应新要求,加强综合素质建设
在新形势下,基层检察机关要及时组织干警认真学习我国一系列有关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决策部署和方针政策,增强为当前地方经济发展服务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提高为当前地方经济发展服务的政策水平。

适应新的要求,要积极采取各种教育培训方式,进一步提高干警的专业素质、职业技能,改变个别干警法律专业知识和检察办案的专业技能不能满足办案需要的情况。

同时,要组织干警学习新出台的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及时更新知识。

对办案流程、执法责任和追究制度等检察业务考评机制进行修改和完善,制定充
分运用检察职能为地方经济发展服务的意见和检察机关为
企业服务的实施方案等,全面规范检察干警的执法行为和服务行为。

促进检察干警的执法水平和服务能力有显著的提高。

二、进一步加大法律监督力度,找准更好地服务当前地方经济发展的着力点
(一)强化检察工作职责,致力于优化当前地方经济发展的法治环境
经济要保持平稳较快发展社会稳定是关键。

基层检察机关要充分运用检察职能依法严厉打击严重暴力犯罪、黑恶势力犯罪、“两抢一盗”等多发性刑事犯罪和侵财型犯罪。

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

重点打击金融诈骗、强迫交易、非法经营等各类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犯罪和当前
群众反映强烈的食品药品安全、劳动安全等方面的犯罪活动,促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

加大对环境污染事故、非法采矿、非法占用土地等经济犯罪的打击力度,促进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建设。

对盗窃、毁坏、强占企业财物、破坏企业生产经营的犯罪行为,以暴力手段强装强卸。

强买强卖,对企业经营管理、雇佣人员进行打击报复、侵犯其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的犯罪行为以及聚众破坏重大项目建设、影响
投资环境的等各类刑事案件,坚持提前介入,依法快捕快诉,确保案件在检察环节的畅通。

(二)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营造清正廉明的政务环境
严肃查办在城市建设、教育收费、医疗服务、社保等方面严重侵害群众利益的职务犯罪案件,尤其要结合高检院的专项部署,继续深入查办在涉及土地征用、拆迁安置、乡村基础设施建设等领域侵害“三农”利益的职务犯罪案件,依法打击农村基层组织人员的职务犯罪活动,促进新农村建设健康有序进行。

要积极查处国家工作人员利用经济调节、社会管理、市场监管和公共服务等职务之便,而侵害企业利益,影响企业发展的职务犯罪案件,以及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因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等职务行为造成企业重大损失构成犯罪的案件。

切实为企业的平稳较快发展创造健康稳定的经营环境和发展环境。

结合办案,要认真帮助发案单位发现和查找管理中的漏洞和薄弱环节,督促其健全有关规章制度,堵塞漏洞。

在重点工程或重点领域要筹建预防职务犯罪联络处,与有关部门签订《重大工程项目建设预防职务犯罪责任书》,介入工程职务犯罪全程预防。

(三)强化诉讼监督,为当前地方经济发展提供公正的司法环境
加强诉讼监督,维护司法公正,是基层检察机关依法保护和促进地方经济发展的重要内容。

检察机关要在确保自身公正执法的基础上,不断增强监督意识,强化监督措施。

积极开展立案、侦查、审判等专项监督。

对该立案而未立案查处的涉及企业的案件和对涉及企业的案件处理不公的,坚决依法提出纠正。

并跟踪到位。

对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建设负责人和其他管理人员受到无端举报或诬告陷害的,要及时配合有关部门认真查处,澄清事实,消除影响。

要充分发挥民事行政检察职能,坚决纠正确有错误的判决和裁定,维护企业和企业人员的合法权益。

同时,坚决摒弃执法过程中的地方保护主义和部门保护主义,对国有企业与民营企业,内资企业与外资企业,本地企业与外来企业的合法权益给予平等的司法保护。

(四)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加强综合治理,为当前地方经济发展营造和谐的社会环境
在突出打击重点,加大打击力度,积极抓好黑恶势力犯罪、严重暴力犯罪以及严重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的多发性犯罪、侵财型犯罪、职务犯罪大要案、涉及群体性事件等特殊案件、敏感案件、重点案件的办理工作的同时,对轻微犯罪案件充分运用宽缓刑事政策,做到当宽则宽,努力实现办案的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

主要是对属
于初犯、从犯、防卫过当、未成年人犯罪、老年人犯罪和亲友、邻里等之间因纠纷引起的案件以及有立功、投案自首等法定从轻、减轻处罚情节的案件,可诉可不诉的不诉,可捕可不捕的不捕。

尽可能利用司法和解方式予以处理,不断增加社会和谐因素;确需提起公诉的,依法向法院提出从轻或减轻处罚的建议,缓和社会矛盾。

不定期组织干警深入街道社区、乡镇农村,热情接待、耐心解答群众各种诉求,排查、化解不稳定因素及苗头;宣传相关法律、法规,提高群众守法、用法意识,营造和谐安定的社会环境。

三、热情服务,文明执法,力求办案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
强化监督力度,随时掌握低保、征地拆迁、移民补偿、国家建设投资等专项资金管理情况,确保各种资金安全运行,贯彻落实到位。

强化服务意识。

拓宽服务渠道,在企业建立服务联系点,及时了解企业的生产经营走向,依法解决影响企业发展的涉检涉法问题,为企业排忧解难。

在办理涉及企业的犯罪案件时,在确保法律公正实施的基础上,最大限度、尽所能地为企业提供服务,结合办案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帮助企业人员提高法制意识,引导企业合法经营、诚信经营、正常竞争。

四、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当好参谋助手,拓宽新形势检察工作为服务当前地方经济发展的新途径
基层检察机关不能单纯办案,就案办案,而应在立足于办案的前提下,积极探作和拓宽服务的内容和路子,变被动服务为主动服务,变单一服务为多渠道、多途径、多内容的服务。

在当前形势下,检察工作要为地方经济发展服务,促进地方经济平稳协调发展,除要解放思想,更新观念,增强服务意识外,还要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加强综合调研,为地方党委、政府出谋献策。

要结合办案,认真分析国有企业、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工程项目建设、新农村建设等重点领域职务犯罪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深入调查研究,综合分析,及时向地方党委、政府等有关单位提出防范措施和预防对策。

同,时,要关心、关注地方经济生活中,如产业结构调整、城镇机关企事业改革出现的问题,产生的影响,如何扶持中小企业、提高企业应对金融危机的能力和促进地方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对策、以及建立健全失业保险、社会救济等社会保障等群众关心、社会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从法律角度进行思考、探索、研究,发现问题,找准症结,并就如何解决问题从宏观上向地方党委、政府提出处理性的意见和建议,为地方党委、政府制定各项方针政策提供详实、有价
值的参考材料,做好地方党委、政府的参谋助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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