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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杭州师范大学二类学分认定

【学生】杭州师范大学二类学分认定

【关键字】学生杭州师范大学教务处文件杭师大教〔2010〕47号关于做好2009-2010学年学生Ⅱ类学分申报与审核工作的通知各学院:根据《杭州师范大学本科专业培养方案Ⅱ类学分管理办法》(杭师大[2008]156号)文件规定,本科学生完成培养方案所规定的Ⅰ类学分外,还必须参加课堂外的各类实践训练活动获得至少8学分的Ⅱ类学分方可毕业。

Ⅱ类学分的内容主要包括专业见习、服务性学习、开放性实验(实训)、学科竞赛、学术成果、创新获奖、职业资格证书认定、科研训练(不含毕业设计、论文)及团委等部门组织的社会实践活动等。

根据2008-2009学年各年级学生Ⅱ类学分的申报与审核及2010届学生毕业审核情况,现就2009-2010学年各年级学生Ⅱ类学分的申报与审核及2011届学生的毕业审核要求做如下说明:一、Ⅱ类学分认定领导小组学院应充分重视学生Ⅱ类学分的组织与管理工作,成立Ⅱ类学分认定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学院的Ⅱ类学分审核认定的实施细则,做好宣传与发动工作,组织学生申报Ⅱ类学分,并做好学分的认定审核工作。

各学院填写《学院Ⅱ类学分认定领导小组名单》(附件1),于9月8日(周三)前报送教务处实践教学科。

二、学院Ⅱ类学分管理实施细则各学院已根据《杭州师范大学本科专业培养方案Ⅱ类学分管理办法》(杭师大[2008]156号)制定实施细则,对Ⅱ类学分各个类别的审核要求进行细化,修改好的《实施细则》,请于9月21日(周二)前将修改好的实施细则电子稿发送至教务处实践教学科邮箱。

三、各年级学生Ⅱ类学分申报与审核流程1.本次审核2009-2010学年期间学生所获得的Ⅱ类学分,时间范围为至。

2.专业见习和服务性学习。

由学院教务科根据实施计划、实际完成、成绩评定等情况进行审核。

3.开放性实验(实训)。

由立项项目负责人根据学生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参与情况及取得的效果(评定成绩)进行审核。

4.学科竞赛、学术成果、创新获奖。

由学院Ⅱ类学分认定领导小组负责,获奖或成果根据学生提供的获奖证书、正式刊物、专利证书进行审核;学科竞赛培训、长短期运动队集训、理论学习型和学术科技型社团活动等根据相关管理部门提供的活动计划、参与学生名单及考核情况进行审核。

杭师大教务管理系统

杭师大教务管理系统

杭师大教务管理系统杭师大教务管理系统是针对杭州师范大学师生而开发的一款管理系统。

该系统旨在方便管理学校教务相关的事宜,包括学生选课、成绩管理、教学计划编制和排课、教职工管理等各方面。

下面,本文将从学生选课、成绩管理、教学计划编制和排课以及教职工管理四个方面进行详细地介绍。

一、学生选课学生选课是教务管理系统的核心模块之一。

这个模块主要包括开课计划管理、排课管理、课程信息管理和学生选课等。

学生选课是教务系统中最为重要的模块之一。

该功能通常由学生端和教务端两个平台来实现。

学生可以登录学生选课系统,进行在线选课操作。

选课过程中,系统会自动检测所选课程的开课时间、学分、先修课程等各种限制条件是否符合要求,如果符合条件,则允许学生进行选课操作。

此外,学生也可以在系统中查询自己的选课历史记录和成绩信息,方便学生在将来规划选课路线。

二、成绩管理成绩管理是教务管理系统中最为敏感的一个模块。

该模块主要包括教师录入成绩、成绩审核、成绩查询等。

教师录入成绩时,首先需要确定课程数和考试的时间,然后录入每个学生的成绩。

录入成绩时需要注意,必须确保每个学生的成绩都被录入到系统中,且每个学生只能被录入一次。

完成录入后,成绩管理员需要对成绩进行审核,对存在问题的成绩进行更正,再将审核通过的成绩发布到系统中供学生查询。

学生可以按照自己的需求来查询成绩,方便快捷。

三、教学计划编制和排课教学计划编制和排课是教务管理系统的另一个主要模块。

这个模块主要包括教学计划管理、教学资源调配、排课管理等。

在这个模块中,管理员需要根据学校的教学计划,制定教学资源、课程设置等方案,以满足教学需要。

制定完毕后,可以将教学计划发布到系统中,并进行排课管理。

该模块的排课过程可以根据所选课程、教学资源和学生选课情况进行调配和统计。

排课后,管理员可以根据成绩情况来安排补课或重修课等需求。

排课模块的核心是教务管理员,需要具有较强的逻辑思维和组织能力。

四、教职工管理教职工管理是教务管理系统中的一个重要模块。

杭州师范大学教师教育管理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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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师范大学教师教育管理处文件杭师大教管〔2012〕9号关于公布2012年教育实习获奖名单的通知各有关学院:经各学院自荐,各学院教育实习领导小组推荐,教师教育管理处审核,同意教育科学学院、生命与环境科学学院获得优秀组织管理奖;刘晓伟等50位教师为优秀带队指导教师;李艺冰等155名学生为优秀实习生;胡鹏洋等122名学生为课堂教学、班主任、教育调查单项优秀。

现将名单公布如下:一、优秀组织管理奖教育科学学院、生命与环境科学学院二、优秀带队指导教师(50人)人文学院:刘晓伟、李海明、周真真、夏卫东、舒仁辉、周东华理学院:夏佳荣、杨振宇、叶立军、杨建宋、蒋永贵、李康生命与环境科学学院:邵晓阳、金孝峰杭州国际服务工程学院:胡斌、许翔音乐学院:杨阳、黄晓东、邹越、查大林、张薇、马丽萍体育与健康学院:张辉、董胜康、许云霞、李雪飞、马自达美术学院:黄晓霞、朱鸽翔外国语学院:马琳、沈昌洪、余卫华、来赟、季忠民政治经济学院:李淑杰、龚上华教育科学学院:邹菊梅、傅亚强、张晓贤、王雁琳初等教育学院:丁星、黄文芳、李国强、李红、李双玲、武建芬、徐彩娣、朱清材料与化学化工学院:徐伟明、韦斯林三、优秀实习生(155人)人文学院:李艺冰、倪旭霞、张丹芬、邓苏杭、王磊、刘柔秀、沈芳芳、张林、陈奕虹、刘海波、宋佳青、徐婷、姜双双、葛程思、袁赛敏、叶璇、罗慧玲、倪旭霞、郭露璐、叶聪聪、张舒书理学院:景玲雪、赵凯慧、李一雷、谢锦颖、陈文益、潘秋月、陈盼盼、滕旦霞、邹长孙、王莉萍、支慧、钟慧敏、郑蔚玮、谢磊、陈鹏、陈世卿、吴林杰、胡秀群、陈梦妮、周超男、金莎、李泾泾生命与环境科学学院:俞霄、俞姗杉、鲍谌子、鲍周、蔡若茹杭州国际服务工程学院:史美芳、叶欣欣、刘欢、沈兰音乐学院:於琦苑、陈亚曦、郑豪豪、姜莱、王思雨、罗曼、诸葛诺炎、吕晨晨、程诗涵、姜佳颖、刘雨曦体育与健康学院: 楼邓、陈丹、竺佩娜、周赛丽、郑素静、张贵红、姜薇、徐亚丽、顾冶书、夏军华、郑上兴、裴辉、应凯凯、许智敏、余晓峰美术学院:沈雁蓉、范则威、叶卉、王心怡、娄琦娴、何烨外国语学院:陈杭、赵伟雯、陈慧珍、潘洁、严莎莎、马雪青、朱妍霏、吴少雄、佘雄飞、鲁雨桦、古清悠、兰燕珍、牟雨晴、李漪澜、闵丹薇、葛佳飞、谢祥祥、郦子、钱梦滢政治经济学院:蔡杰、吴世雄、张佳杰、顾行之、黄琰珉、蔡蓁蓁教育科学学院:胡敏、洪珏莹、王娟、徐梦娜、史敏敏、潘燕萍、莫利灿、吕梦颖、管润超初等教育学院:鲁思思、徐文秀、许琳、陈娅、陈霞、马一骅、余丽斯、王芸、杜汉阳、张俊俏、杨洁、陆艾玲、柏金玲、陈叶穗、骆春蕾、邹斐、金敏、王贝、吴俐俐、张莹莹、赵青、陈祉谚、陈墨贤、陈丹虹、苏婧、荣艳、严俊、蔡若雪、朱莉、胡晓勇、王扬材料与化学化工学院:施佳淇、张文亚、倪佳楠、崔洁、方欣、王萍芳四、单项奖励(122人)1、课堂教学工作(51人)人文学院:胡鹏洋、阮俊南、赵雅楠、吴峥浩、徐雯婷、张琼、陈诞颖理学院:张宏伟、盛骤、朱伟、张康康、潘笑梅、马虹、王婷、石郑鹏生命与环境科学学院:孙文佳杭州国际服务工程学院:周敏、赵伟华、姚露霞音乐学院:陈亚曦、张倩体育与健康学院: 余武华、许雅琦、邵梦婕、李明君、姜涛、张钱力、沈伟伟美术学院:陈超、周彬外国语学院:华佳、龚茜萍、汤舒竑、郑敏丽、袁婷、周潇政治经济学院:盛建、郑诗舫教育科学学院:徐玉佩、杨慧、吴俊超初等教育学院:郑哂宁、楼雅楠、王梦丽、张艳、李曼、徐晶晶、忻佩尔、连洁材料与化学化工学院:宋森佳、黄意迁2、班主任工作(43人)人文学院:沈芳芳、夏金萍、屠靖、毛璐、李玲亚、沈玲丽、胡栋栋理学院:翁海波、汪玲、桂少英、黄益斌、沈卫、吕丰达杭州国际服务工程学院:周佳荧、刘美健、梁佳、朱豪、吕晓丹体育与健康学院:厉厅、孟浩然、邱恩美术学院:戴剑雄、陶海潇外国语学院:潘璐瑶、潘逸芸、陈婷、赵海秀、应露冰、金姿政治经济学院:周文英、谢燕教育科学学院:张宝钢、周文娟、李伶俐初等教育学院:张家、陈舒倩、卢依碟、李雪、蔡莹、郑凯文、梅洁琼、吴冰超材料与化学化工学院:胡璐佳3、教育调查( 28人)人文学院:姚夏晨、陈芝颖、余悦劬、费红霞理学院:骆明旭、王晓珏、倪婷、徐莹婕、沈玲敏杭州国际服务工程学院:许莉、刘虹音乐学院:黄家颖体育与健康学院:吴西彦、张宝玉美术学院:孙立群外国语学院:陈佳佳、周婧、朱虹教育科学学院:徐伟萍、洪倩茹、陶海霞初等教育学院:王馨、陈方萍、邓程程、葛佳燕、陆晶芳、刘娇材料与化学化工学院: 潘淑芬杭州师范大学教育实习委员会二○一二年十二月十七日杭州师范大学教师教育管理处2012年12月1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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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师范大学教师教育管理处文件杭师大教管〔2012〕9号关于公布2012年教育实习获奖名单的通知各有关学院:经各学院自荐,各学院教育实习领导小组推荐,教师教育管理处审核,同意教育科学学院、生命与环境科学学院获得优秀组织管理奖;刘晓伟等50位教师为优秀带队指导教师;李艺冰等155名学生为优秀实习生;胡鹏洋等122名学生为课堂教学、班主任、教育调查单项优秀。

现将名单公布如下:一、优秀组织管理奖教育科学学院、生命与环境科学学院二、优秀带队指导教师(50人)人文学院:刘晓伟、李海明、周真真、夏卫东、舒仁辉、周东华理学院:夏佳荣、杨振宇、叶立军、杨建宋、蒋永贵、李康生命与环境科学学院:邵晓阳、金孝峰杭州国际服务工程学院:胡斌、许翔音乐学院:杨阳、黄晓东、邹越、查大林、张薇、马丽萍体育与健康学院:张辉、董胜康、许云霞、李雪飞、马自达美术学院:黄晓霞、朱鸽翔外国语学院:马琳、沈昌洪、余卫华、来赟、季忠民政治经济学院:李淑杰、龚上华教育科学学院:邹菊梅、傅亚强、张晓贤、王雁琳初等教育学院:丁星、黄文芳、李国强、李红、李双玲、武建芬、徐彩娣、朱清材料与化学化工学院:徐伟明、韦斯林三、优秀实习生(155人)人文学院:李艺冰、倪旭霞、张丹芬、邓苏杭、王磊、刘柔秀、沈芳芳、张林、陈奕虹、刘海波、宋佳青、徐婷、姜双双、葛程思、袁赛敏、叶璇、罗慧玲、倪旭霞、郭露璐、叶聪聪、张舒书理学院:景玲雪、赵凯慧、李一雷、谢锦颖、陈文益、潘秋月、陈盼盼、滕旦霞、邹长孙、王莉萍、支慧、钟慧敏、郑蔚玮、谢磊、陈鹏、陈世卿、吴林杰、胡秀群、陈梦妮、周超男、金莎、李泾泾生命与环境科学学院:俞霄、俞姗杉、鲍谌子、鲍周、蔡若茹杭州国际服务工程学院:史美芳、叶欣欣、刘欢、沈兰音乐学院:於琦苑、陈亚曦、郑豪豪、姜莱、王思雨、罗曼、诸葛诺炎、吕晨晨、程诗涵、姜佳颖、刘雨曦体育与健康学院: 楼邓、陈丹、竺佩娜、周赛丽、郑素静、张贵红、姜薇、徐亚丽、顾冶书、夏军华、郑上兴、裴辉、应凯凯、许智敏、余晓峰美术学院:沈雁蓉、范则威、叶卉、王心怡、娄琦娴、何烨外国语学院:陈杭、赵伟雯、陈慧珍、潘洁、严莎莎、马雪青、朱妍霏、吴少雄、佘雄飞、鲁雨桦、古清悠、兰燕珍、牟雨晴、李漪澜、闵丹薇、葛佳飞、谢祥祥、郦子、钱梦滢政治经济学院:蔡杰、吴世雄、张佳杰、顾行之、黄琰珉、蔡蓁蓁教育科学学院:胡敏、洪珏莹、王娟、徐梦娜、史敏敏、潘燕萍、莫利灿、吕梦颖、管润超初等教育学院:鲁思思、徐文秀、许琳、陈娅、陈霞、马一骅、余丽斯、王芸、杜汉阳、张俊俏、杨洁、陆艾玲、柏金玲、陈叶穗、骆春蕾、邹斐、金敏、王贝、吴俐俐、张莹莹、赵青、陈祉谚、陈墨贤、陈丹虹、苏婧、荣艳、严俊、蔡若雪、朱莉、胡晓勇、王扬材料与化学化工学院:施佳淇、张文亚、倪佳楠、崔洁、方欣、王萍芳四、单项奖励(122人)1、课堂教学工作(51人)人文学院:胡鹏洋、阮俊南、赵雅楠、吴峥浩、徐雯婷、张琼、陈诞颖理学院:张宏伟、盛骤、朱伟、张康康、潘笑梅、马虹、王婷、石郑鹏生命与环境科学学院:孙文佳杭州国际服务工程学院:周敏、赵伟华、姚露霞音乐学院:陈亚曦、张倩体育与健康学院: 余武华、许雅琦、邵梦婕、李明君、姜涛、张钱力、沈伟伟美术学院:陈超、周彬外国语学院:华佳、龚茜萍、汤舒竑、郑敏丽、袁婷、周潇政治经济学院:盛建、郑诗舫教育科学学院:徐玉佩、杨慧、吴俊超初等教育学院:郑哂宁、楼雅楠、王梦丽、张艳、李曼、徐晶晶、忻佩尔、连洁材料与化学化工学院:宋森佳、黄意迁2、班主任工作(43人)人文学院:沈芳芳、夏金萍、屠靖、毛璐、李玲亚、沈玲丽、胡栋栋理学院:翁海波、汪玲、桂少英、黄益斌、沈卫、吕丰达杭州国际服务工程学院:周佳荧、刘美健、梁佳、朱豪、吕晓丹体育与健康学院:厉厅、孟浩然、邱恩美术学院:戴剑雄、陶海潇外国语学院:潘璐瑶、潘逸芸、陈婷、赵海秀、应露冰、金姿政治经济学院:周文英、谢燕教育科学学院:张宝钢、周文娟、李伶俐初等教育学院:张家、陈舒倩、卢依碟、李雪、蔡莹、郑凯文、梅洁琼、吴冰超材料与化学化工学院:胡璐佳3、教育调查( 28人)人文学院:姚夏晨、陈芝颖、余悦劬、费红霞理学院:骆明旭、王晓珏、倪婷、徐莹婕、沈玲敏杭州国际服务工程学院:许莉、刘虹音乐学院:黄家颖体育与健康学院:吴西彦、张宝玉美术学院:孙立群外国语学院:陈佳佳、周婧、朱虹教育科学学院:徐伟萍、洪倩茹、陶海霞初等教育学院:王馨、陈方萍、邓程程、葛佳燕、陆晶芳、刘娇材料与化学化工学院: 潘淑芬杭州师范大学教育实习委员会二○一二年十二月十七日杭州师范大学教师教育管理处2012年12月17日印发。

杭州师范大学本科学生成绩管理规定

杭州师范大学本科学生成绩管理规定

杭州师范大学本科学生成绩管理规定杭师大教〔2014 〕57 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学生成绩管理是学校教学管理工作中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工作,也是学校开展学籍处理、学位授予等工作的依据。

为进一步规范学生成绩管理,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根据我校教学管理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科学生成绩管理实行校院两级管理,由学校统筹协调,开展业务指导与宏观监控;学院(部)负责本单位所开设课程的成绩评定、录入、报送、查核、归档等工作。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我校普通全日制本科学生,其中新疆、西藏等边远地区和单考单招学生的成绩管理,参照本规定及《关于新疆、西藏等边远地区学生和单考单招学生学籍管理的补充规定》中的有关条款执行。

第二章成绩评定与记载第四条课程考核成绩按总评成绩记入学生学籍档案。

总评成绩由平时成绩、期中考核、期末考核成绩等几部分组成,各部分成绩所占的比重由课程教学大纲设定。

平时成绩一般由学生考勤、课堂讨论、实验(实践)、测试、作业、读书报告等构成。

第五条学生各项成绩的评定均须有依据及相关辅证材料。

期末考核成绩等相关材料由学院存档,其他成绩的相关材料由任课教师妥善保存。

第六条课程考核分为考试和考查两种。

考试课程总评成绩按百分制记分;考查课程和实验、见习、实习、毕业设计(论文)等课程的总评成绩按五级制(优秀、良好、中等、及格、不及格)记分;军事训练、大学生职业发展与就业指导等的总评成绩按二级制(通过、不通过)记分。

各类课程成绩教师均以百分制记分并录入教务管理系统,根据课程性质和考核方式,系统自动按上述规则将课程总评成绩转换为相应的记分制。

第七条学生必须进行注册和选课后方能参加考核,否则成绩无效。

除非另有规定,学生在校期间修读的各门课程和各实践性教学环节考核成绩都必须记入学生的学籍档案。

第八条入伍前已被我校录取并保留入学资格或者正在我校就学的退役士兵,入学或者复学后可以免修公共体育、军事训练和国防教育等课程,成绩记为95 分或优秀第九条学校选派赴国内(外)高校交流或交换学生、由其他高校转入我校学生,转专业、副修等学生所修读的校内外课程成绩、学分的认定及转换,按照《杭州师范大学本科生课程、学分认定及转换管理办法》执行。

浙江师范大学教务处

浙江师范大学教务处

浙江师范大学教务处
浙师教通〔2021〕49号
XX公布第二期师范生教育XX项目的
XX
各学院:
我校第二期师范生教育XX项目的立项评审工作已经结束.经专家评审、学校批准,91个项目获准立项,另有3个延期结题项目评审结果为合格,现予以公布(具体名单见).
希望各项目组按项目设计的要求,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积极有效地开展工作,按时完成项目任务。

指导教师要XX对项目的指导与管理,并积极指导学生进行经验总结与推广;所在学院要XX对项目的日常管理工作,帮助解决实际困难,检查项目进展情况,确保项目保质保量完成;教务处组织专家对各项目进行中期检查,不合格的项目将予以撤销.
项目实施时间为即日起至2021年6月。

项目结题原则上要有实物作品(如教具、实验器具、上课及活动XX等),没有实物作品的项目原则上要求有面向本专业及以XX的推广普及活动及
详细报告。

教务处将在适当时候开展项目的总结汇报工作。

项目实施过程中要注重过程材料的收集,认真做好研究工作的记录或日志,并最终XX项目研究报告.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确因特殊原因需变更项目内容或项目组成员,须项目负责人提出书面申请,经所在学院审批,报教务处审核同意后方可变更。

项目组要认真做好项目实施期间经费使用记录,保存好各类支出经费的XX,在项目通过结题验收后,经教务处审核一次性予以报销.
1:浙江师范大学第二期师范生教育XX项目名单
2:第一期师范生教育XX项目延期结题评审结果
二○一三年六月七日
抄送:计财处,学生处,实验室XX,团委,行知学院.
XX1
浙江师范大学第二期师范生教育XX项目名单
2
第一期师范生教育XX项目延期结题评审结果。

各 - 杭州师范大学教务管理系统

杭州师范大学等级考试手册关于加强等级考试管理的办法随着教学改革的的不断深入,各级各类等级考试规模越来越大,为适应新时期经济社会发展对人才培养的需要,进一步提高我校学生大学英语、计算机和普通话等各级各类等级考试的整体水平,更好地组织学生,服务学生,规范各级各类等级考试,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如下办法。

一、成立各级各类等级考试工作小组。

由分管校长担任主考,教务副处长、外国语学院分管教学的副院长担任副主考,教务处教务科人员担任工作小组人员,教务处全体人员担任考务工作。

二、教务处组织报名、考场安排、考试实施、成绩公布、证书发放等工作。

教务处严格按照省教育考试院的要求组织学生网上报名,规范设置考场,认真编排监考教师,严密组织考试,为考生创造良好的考试环境。

三、严格网上报名管理。

教务处根据省教育考试院的要求,及时公布网上报名时间,学院教务科按照教务处的报名通知要求,务必通知到每一位有资格报名的学生。

学生认真学习《等级考试手册》,严格按照学校规定的时间和《等级考试手册》上的流程进行报名,不要报错考试级别,报名结束后不退报,不改报,也不得补报。

凡是按照报名程序上网登陆提交信息之后,就认定为报名完成,每位考生都应交纳报名费。

四、加强考生管理。

学生自新生报到后由学校发给《等级考试手册》。

根据省教育考试院的精神,每一位参加等级考试的学生务必签署《诚信考试承诺书》。

考生自拿到等级考试手册时,签署诚信考试承诺书,以班级为单位交到学院教务科保存至毕业。

五、加强考务管理和监考队伍建设。

考务工作人员一定要有强力的责任心,细心、耐心和全心地做好考试的各项工作,检查并指导监考教师监考。

各学院要加强监考队伍建设,按本学院学生报名人数选派工作能力强、经验丰富、具有较强责任心的教师担任监考。

各监考教师认真接受教务处的考前培训,未经教务处同意不得随意换人顶替。

实行回避制度,监考教师监考时遇到有亲戚参加考试时应请示教务处考务人员做好调整工作,主动予以回避。

杭师大〔2008〕70号关于开展第六届教学成果奖评选工作的通知

杭师大〔2008〕70号关于开展第六届教学成果奖评选工作的通知各学院、部门:根据《杭州师范学院教学成果奖奖励实施细则》(校教〔2004〕33号)文件精神,学校决定于本年度开展第六届校教学成果奖的申报评审工作,并在此基础上逐级推荐申报省级、国家级教学成果奖。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奖励范围和要求(一)奖励范围本次教学成果奖奖励范围为教师及其他与教学相关人员自2004年以来在从事高等教育教学或教学管理工作中取得的显著教学成果。

教学成果主要包括:在转变教育思想和教育观念,调整专业结构,改革人才培养模式、课程体系、教学内容及其相关的教材,改进教学方法和教育技术,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德智体美等全面发展,提高教育质量等方面的成果;在推进教育教学管理改革,推动教学管理现代化,加强实验实训基地建设、教师队伍建设、教育信息化建设、产学研合作、优质资源共享、质量保障体系建设,建立自我约束、自我发展的机制等方面取得的成果。

在同等条件的情况下,长期从事公共课、基础课教学工作的教师取得的教学成果在评奖中予以优先考虑。

已获教育部、省教育厅、省教育规划办等各级奖项的成果不再申报。

(二)成果要求申请参加评奖的教学成果必须反映教育教学规律,具有独创性、新颖性、实用性;教材应具有一定的特色,在国内同类教材中处于先进水平并已正式出版。

所有申报的教学成果均须经过两年以上教育教学实践的检验,效果显著。

教学成果实践检验时间指教学成果正式付诸实施或试行的时间,不含研讨、论证时间。

实践检验时间截止至今年3月底。

教学成果的主要形式为反映以上教育教学研究成果的实施方案、研究报告、教材、论文、著作、系统软件等。

成果的主要完成人应符合以下条件:1.直级参加成果的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和实施全过程,并做出主要贡献。

2.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学风,忠诚于人民的教育事业,为人师表。

3.每项成果的主要完成人一般不超过5人,主要完成单位一般不超过3个。

4.有较高水平的教学研究方面的论文或总结。

杭师大〔〕107号杭州师范大学全日制本科生学分制收费管理办法

杭师大〔〕107号杭州师范大学全日制本科生学分制收费管理办法杭师大〔〕号杭州师范大学全日制本科生学分制收费管理办法为积极推进教学整体改革,进一步完善学分制管理,根据省物价局《浙江省普通高校学分制收费管理暂行办法》文件精神,我校从级本科生开始实施按学分选课、按学分交费、按学分审核毕业的教学管理机制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以下学分制收费管理办法:一、学费按专业学费和学分学费两部分计收二、学分学费按选课学分计算,每学分75元专业学费按学年计算,标准见下表:各类本科专业专业学费标准一览表 1 适用于、级一般文理、体育非师范专业公办本科一般文理、体育师范专业医学类专业音乐表演、舞蹈学专业音乐学、舞蹈学专业美术类专业2 适用于级及以后年级一般文理、体育非师范专业公办本科医学类专业音乐表演、舞蹈学专业音乐学、舞蹈学专业美术类专业一般文理、体育师范专业三、学分学费的收费方式第一学年采用预收制,第二学年开学收取按第一学年实修学分的学费收取,依次类推,最后一学年按第一学年预收的学费结算应缴学分学费,多还少补新生在交纳学费后方可报到注册,经注册的学生方可参加网上选课四、学生在每学年的第一学期开学一个月内缴纳学费经济困难的学生,如被确认享受国家助学贷款的,或申请延缓交纳学费的,在承诺交费期限后,可凭学生处的相应证明到学院办理注册手续五、各专业毕业的最低学分参照本专业的培养方案六、课程正常考试不及格,给予一次补考机会,补考不及格须重修,重修次数不限各种形式的重修学分学费收费均按照学分学费7折收取学生副修课程学分的,均按学分收费标准计收学分学费,不另收专业学费七、转专业或专业分流的学生,转入专业的专业学费与原专业不一致的,学年中第一学期发生的按转入专业的专业学费标准计收,第二学期发生的分别按前后专业学费的二分之一计收学分学费按实际所修课程规定的学分在下一学年收取八、学生提前一学期修满规定学分毕业的,按月收取专业学费学生发生退学、开除、休学、转学、出国等情况,以学校批准文件日期为准按月结算专业学费九、学分学费按实际所修课程规定的学分计算收取学生缴纳学费后,如因退学、开除、休学、转学、出国等原因提前结束学业,已修完课程的学分学费按规定结算,未修完课程的学分学费,应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计算应交学费,多余部分退- 2 -还学生实际学习和住宿时间的起始点为开学日,截止时点为办理离校手续日,30天折算为1个月,不足30天的按1个月计算,一学年按10个月计算十、学生学费结算程序:第一学年采用预收制,第二学年开学收取按第一学年实修学分的学费收取,依次类推,最后一学年按第一学年预收的学费结算应缴学分学费,多还少补学生可通过校园网查询已缴费情况十一、未按学校规定缴纳学费的,不予注册,不允许参加选课,考试成绩不予认可,并给予相应的学籍处理十二、学生在毕业离校前应缴清所有学费,未缴清学费的,不予提供学习成绩证明和办理离校手续十三、本办法由校教务处、计财处负责解释十四、本办法自公布之日施行,原杭师大〔〕号文件自行废止。

关于2010级学生公共课《大学计算机基础》免修的有关事宜

关于2010级学生公共课《大学计算机基础》免修的有关事宜一、免修申请资格全校各校区非计算机专业的2010级新生中认为自己当前已掌握的计算机知识水平有希望通过根据以下《免修考试纲要》命题的免修考试者,均可报名参加免修考试。

二、免修考试纲要1、计算机基础知识2、操作系统操作系统基本概念Windows XP3、办公自动化及Office 2003办公自动化理论字处理软件Word 2003电子表格软件Excel 2003文稿演示软件PowerPoint 20034、计算机网络基础计算机网络基础知识Internet Explorer浏览器Outlook Express5、网页制作软件FrontPage 20036、多媒体技术基础及应用多媒体技术基础知识7、数据库及应用数据库基本知识、Access 2003三、免修考试安排1、考试方式考试方式为上机考试。

免修考试成绩达到80分以上(包含80分)者可以免修。

免修考试成绩可以转为该门课程的期末考试成绩。

2、考试日期上机考试日期为2010年9月29日下午(星期三下午)。

3、考试地点、时间玉皇山校区、古荡湾校区的学生在文一路校区机房考试。

下沙校区的学生在下沙校区的信息工程学院机房考试。

考试的具体地点、场次和时间及监考老师另行通知。

4、考试形式上机考试、百分制,考试时间为90分钟,具体内容及题型如下:1)选择题(单选题、双选题)2)汉字输入3)Windows操作题4)Word操作题5)Excel操作题6)PowerPoint操作题7)IE、Outlook Express操作题8)网页制作9)数据库应用(Access)四、免修考试报名方式1.由各学院教务科负责组织报名,汇总到教务处教务科(要求电子稿),再由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公共教学部安排考试。

2.报名表格式:3.各学院报名表务必在9月26日下午15:30前以电子稿的形式上传教务处教务科。

杭州师范大学教务处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2010年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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