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考劳动与社会保障法案例分析外卖员
劳动法案例讲评1

案例讲评
劳动与社会保障法
案例讲评
1.案情:张某系外地农民工,于2014年8月入职某餐饮公司,从事后厨工作, 双方订立了为期3年的劳动合同,约定其月工资为4000元。同时,双方订立 了一份《社保补偿协议》,其中约定,因本人原因,张某不要求餐饮公司 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餐饮公司将每月社保费用折现为500元支付给张某, 张某自行承当放弃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相关法律后果等。工作至2016年7月, 张某以餐饮公司未依法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为由,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要 求支付经济补偿金及缴纳工作期间的社会保险费。餐饮公司认为,张某本 人自愿放弃缴纳社会保险费,现在却反过来要单位为其缴纳社会保险,且 还要经济补偿金,其行为违背了诚信原则,故不同意支付经济补偿金。因 发生争议,张某遂向某区仲裁委提出仲裁申请。
案例讲评
9.案情:范某于2006年6月23日入职某汽配公司,任公司保洁职务,双方签 订有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范某于2015年12月28日在该汽配公司二楼女厕 内向正在入厕的人事行政部经理的头部及身体上泼洒尿液,并与该经理发 生了肢体冲突。经过调查核实,某汽配公司于2016年1月5日向范某送达了 《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以其严重违反劳动纪律为由与其解除了劳动合 同。范某向仲裁委提出仲裁申请,要求汽配公司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 偿金。
案例讲评
7.案情:王某于2016年2月应聘某互联网公司,在个人简历学历一栏中,他 自报某名牌大学全日制计算机管理专业本科毕业。因为某互联网公司要求 应聘者必须是全日制本科毕业以上学历,而且王某也符合条件,于是王某 被顺利录用并订立了为期3年的劳动合同。在该劳动合同中,双方约定王某 的岗位为计算机工程师,试用期为3个月。入职后1个月内,互联网公司发 现王某在很多较为简单的工作任务中常常出现一些低级差错,于是对王某 学历的真实性产生了怀疑。后互联网公司向某名牌大学进行调查核实,发 现该大学并未向王某颁发过全日制计算机管理专业本科文凭。互联网公司 遂以王某提供虚假学历、不符合试用期录用条件为由将王某辞退。王某向 仲裁委提出仲裁申请要求互联网公司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
灵活就业者劳动保障的案例分享

灵活就业者劳动保障的案例分享在当今社会,灵活就业已成为一种日益普遍的就业形式。
灵活就业者以其工作时间、工作地点和工作方式的灵活性,为社会经济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
然而,与传统就业形式相比,灵活就业者在劳动保障方面面临着诸多挑战。
下面,让我们通过几个具体的案例来深入了解一下。
案例一:外卖骑手的工伤困境_____是一位外卖骑手,为了能多挣些钱,他每天都在城市的大街小巷中穿梭忙碌。
一天,在送餐途中,他为了避让突然冲出马路的行人,不慎摔倒,导致腿部骨折。
由于他与外卖平台签订的是合作协议而非劳动合同,平台以双方不存在劳动关系为由,拒绝为他承担工伤赔偿责任。
这让_____陷入了困境,高额的医疗费用和后续的康复费用让他不堪重负。
他试图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但由于缺乏明确的劳动关系认定,维权之路异常艰难。
这个案例反映出灵活就业者在工伤保障方面的脆弱性。
由于灵活就业的工作性质,他们面临着更高的职业风险,但却往往无法享受到与传统劳动者同等的工伤保障待遇。
案例二:网络主播的社保难题_____是一名人气颇高的网络主播,她通过在直播平台上表演才艺获得收入。
然而,在社保缴纳方面,她却遇到了难题。
直播平台没有为她缴纳社保,而她自己对于如何缴纳社保也一无所知。
随着年龄的增长,_____开始意识到社保的重要性,尤其是在养老和医疗方面。
但当她想要自行缴纳社保时,却发现由于自己的收入不稳定,难以确定缴纳的基数和金额。
这一案例凸显了灵活就业者在社保缴纳方面的困惑和无奈。
由于灵活就业的特殊性,他们往往难以像传统就业者那样由单位统一缴纳社保,而自行缴纳又面临诸多困难。
案例三:网约车司机的劳动权益争议_____是一位网约车司机,他通过某网约车平台接单营运。
平台对司机有着严格的服务要求和考核标准,但在劳动权益保障方面却存在诸多不足。
例如,平台规定司机每天必须在线一定时长,否则会受到处罚,但却没有给予司机相应的加班费和休息时间。
此外,平台在订单分配、费用结算等方面也存在一些不合理之处,导致司机的收入不稳定。
2020年司法考试案例分析:外卖送餐事故多发,何方为此承担责任

2020年司法考试案例分析:外卖送餐事故多发,何方为此承担责任2018年司法考试案例分析:外卖送餐事故多发,何方为此承担责任两则来自上海市和南京市交管局的统计数据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上海市2017年上半年共发生涉及外卖送餐行业的道路交通伤亡事故76起,骑手的交通违法行为是事故发生的重要原因;南京市2017年上半年共发生涉及外卖送餐电动自行车的各类交通事故3242起,其中骑手需要承担事故责任的比例高达94%。
数据一出,随即引起媒体的热议:“送餐小哥风险大,出事故谁承担责任?”、“别让骑手拿命送餐”、“外卖送餐交通隐患大,外卖小哥出事故无保障”、“外卖骑手事故多,交通安全应重视”,多方面多角度探讨了骑手安全和道路交通安全等诸多问题。
外卖骑手出了事故之后由谁承担对骑手、对事故对方的责任这一问题,确系此类交通事故解决的关键。
近年来,全国各地法院审结了一大批涉及外卖骑手交通事故纠纷案,笔者梳理了常见的几种情形,选取了部分案例,归纳了赔偿责任主体的确定方式。
另从公共道路交通安全出发,对平安外卖的实现提出几点建议。
(一)受雇于配送公司送餐,配送公司为骑手投保商业险,发生事故由保险公司与配送公司承担赔偿责任小李受雇于A公司从事美团外卖配送工作,该公司与美团网运营商签订有《美团外卖配送服务协议》,约定该公司在约定配送区域内进行美团外卖订单配送服务。
该公司在保险公司投保了平安公众责任险,约定被保险人及其指定的雇员在保险单载明范围内为“美团”、“美团外卖”提供配送服务的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或交通事故,造成第三者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对照法律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经济赔偿责任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约定负责赔偿,保险限额分人身及财产数额不等。
一次在送外卖途中,小李骑无号牌的二轮轻便摩托车,在禁止摩托车通行的区域内,违反交通信号灯指示,与骑自行车的原告发生接触,造成原告受伤。
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认定小李负事故全部责任。
事发后原告将该A公司、网络运营公司、保险公司诉至法院要求赔偿,法院认为小李系在从事雇佣活动中致人损害,应由A公司承担赔偿责任;A公司投保了平安公众责任险,本起事故属于保险赔偿范围,对原告的损失,首先应由保险公司在保险赔偿限额20万元范围内赔偿,不足部分,由A公司承担。
外卖员劳动关系认定案例

外卖员劳动关系认定案例王先生是一家外卖平台公司的配送员,公司对他的劳动关系认定为自由职业者,允许他自由选择工作时间和工作地点,并按每单完成的费用支付报酬。
但王先生认为自己应当被视为公司的正式员工,因为他需要听从公司的指挥安排,公司规定他的服装和车辆标识,他无法自由选择订单接受或拒绝,公司还要求他参加公司的培训和考核并承担相应成本。
为此,他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关系认定。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经审理认为,王先生的劳动行为具有以下特征:公司为其提供工作场所、工作任务和工作方式等方面的具体指令,王先生不能自由选择工作内容和报酬标准,公司对他行使管理权,同时他又单方面承担着相应的经济风险。
综合以上特征,王先生应当被认定为公司的正式员工而非自由职业者。
该案例表明,外卖员即使按照公司规定的业务模式进行工作,但如果不能自由选择工作内容、工作方式和报酬标准,公司行使管理权进行指挥、监督和考核等,那么其劳动关系也应当被认定为正式员工而非自由职业者。
案例二:张女士是一名外卖平台公司的配送员,公司认定她为自由职业者,但张女士认为自己是公司的正式员工,因为她需要按照公司制定的工作标准和工作流程进行工作,需要按照公司指定的装备进行配送,不能自由选择订单,同时公司还有严格的考核制度和处罚制度。
她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关系认定。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经审理认为,张女士的劳动行为具有以下特征:公司对她进行指令、安排和考核,她不能自主决定何时从事工作和选择哪些工作任务,不能自由支配工作时间和使用工具,公司拥有明确的管理权和控制权。
综合以上特征,张女士应当被认定为公司的正式员工。
该案例表明,无论公司是否因业务特点而对外卖员采用自由职业者的劳动关系认定,但如果公司对外卖员进行具体指令、安排和考核,并行使明确的管理权和控制权,那么外卖员的劳动关系就应当被认定为正式员工。
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权益保障调研报告——以山西外卖骑手为例

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权益保障调研报告——以山西外卖骑手为例2020年,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与市场监管总局、国家统计局联合向社会发布了“网约配送员”等16个新职业信息,“网约配送员”正式进入《国家职业大典》。
美团研究院《城市新青年2018外卖骑手就业报告》显示,外卖骑手数量与各省GDP呈正相关。
外卖骑手有力支撑了“数字经济”时代的居民消费升级和生活服务业线上线下互动转换。
根据国家信息中心分享经济研究中心发布的《中国共享经济发展报告(2021)》,我国目前为共享经济服务的人数约为8400万,外卖骑手是主要组成部分。
以美团外卖为例,2019年,美团骑手总数为398.7万人,比2018年增长23.3%。
2020年上半年,虽然受疫情影响,但美团骑手总数为295.2万人,同比增长16.4%。
新就业形态带给劳动者带来了自由的工作模式,工作安排更灵活、工作机会更多,但劳动者的劳动权益保障缺失问题却随之而来。
本次调研选择外卖骑手作为调查对象。
首先,外卖骑手和快递员的用工模式基本相近,都包含了劳动合同、劳务协议和承揽协议用工模式,这种复杂用工关系在外卖骑手中更有代表性。
其次,外卖骑手相比快递员的职业伤害风险更为典型,对其进行深入研究,可以较为全面了解类似群体的劳动权益保障,尤其是社保权益保障等问题。
再次,快递员从业已有十年之久,而外卖骑手仅有五六年,新问题不断涌现,维护其劳动权益保障更为迫切。
一、调研方法和调查概况本次调研采用定量研究与定性研究相结合的方式。
通过发放调查问卷收集太原、忻州、晋城、阳泉等地美团或饿了么外卖骑手的有关劳动关系、工作量与工作时间、工资收入及社会保障的基本情况等信息,共发放问卷205份,有效问卷195份,其中在太原街头发放调查问卷61份。
定性调研主要是对外卖骑手进行深度交流,通过访谈、一对一面谈、微信语音聊天等方式了解他们的劳动过程、生活经历及劳动风险、职业伤害、劳动保护、工作遭遇等信息,其中,单独访谈了15位外卖骑手。
外卖员法律案例(3篇)

第1篇一、案例背景2019年6月,某外卖员小李在送餐途中遭遇交通事故,导致其腿部骨折。
事故发生后,小李与外卖公司、肇事方及保险公司就赔偿问题产生纠纷。
本案涉及外卖员在送餐途中发生的交通事故,涉及保险责任、工伤认定以及赔偿责任的承担等方面。
二、案件事实1. 事故发生经过2019年6月10日,小李受某外卖公司指派,驾驶电动车送餐。
当天下午5点左右,小李在送餐途中,与一辆逆行的小轿车发生碰撞,导致小李腿部骨折。
2. 事故责任认定经交警部门调查认定,逆行小轿车司机负事故主要责任,小李负次要责任。
3. 赔偿纠纷事故发生后,小李与外卖公司、肇事方及保险公司就赔偿问题产生纠纷。
小李认为,其在送餐途中发生事故,属于工伤,应按照工伤保险待遇进行赔偿。
外卖公司则认为,小李在送餐途中发生事故,不属于工伤,应由保险公司按照交通事故责任进行赔偿。
三、法律分析1. 工伤认定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七)项规定,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本案中,小李在送餐途中发生事故,经交警部门认定,其本人负次要责任,故符合工伤认定的条件。
2. 保险责任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保险公司应当依法赔偿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失。
本案中,肇事方逆行行驶,负事故主要责任,保险公司应按照交通事故责任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3. 赔偿责任的承担(1)工伤保险待遇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且经认定为工伤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本案中,小李已认定为工伤,外卖公司应按照工伤保险待遇进行赔偿。
(2)交通事故赔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十六条、第十七条、第十八条规定,受害人因侵权行为遭受损害的,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赔偿责任。
本案中,肇事方逆行行驶,导致小李受伤,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四、判决结果法院经审理认为,小李在送餐途中发生事故,已认定为工伤,外卖公司应按照工伤保险待遇进行赔偿。
外卖员法律纠纷案例(3篇)

第1篇一、案情简介2023年5月,外卖员李某在某城市的一家知名外卖平台上接到了一单配送任务。
当天下午,李某驾驶电动车在配送途中与一辆逆行的轿车发生碰撞,导致李某受伤,车辆损坏。
事故发生后,李某被送往医院治疗,并花费了一定数额的医疗费用。
同时,由于事故导致李某无法正常工作,其经济损失也相当可观。
二、争议焦点本案的争议焦点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1. 交通事故责任划分;2. 医疗费用及误工费用的承担;3. 外卖平台的责任承担。
三、案件分析(一)交通事故责任划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交通事故的责任划分应当根据事故发生的具体情况来确定。
在本案中,经交通管理部门调查认定,李某在遵守交通规则的情况下正常行驶,而对方车辆驾驶员逆行,是造成事故的主要原因。
因此,对方车辆驾驶员应承担主要责任,李某承担次要责任。
(二)医疗费用及误工费用的承担1. 医疗费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的规定,侵权人应当承担因侵权行为给受害人造成的合理损失。
在本案中,对方车辆驾驶员应承担李某因交通事故造成的医疗费用。
2. 误工费用:李某因交通事故受伤,无法正常工作,其误工费用也应由对方车辆驾驶员承担。
(三)外卖平台的责任承担1. 根据外卖平台与外卖员签订的劳动合同,外卖员在配送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平台应承担一定的责任。
然而,在本案中,外卖平台与李某签订的合同中明确规定了外卖员在配送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平台不承担任何责任。
因此,外卖平台在本案中不承担赔偿责任。
2. 然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规定,外卖平台作为用人单位,应当为外卖员购买工伤保险。
在本案中,李某在配送途中发生交通事故,符合工伤保险的理赔条件。
因此,外卖平台应承担为李某购买工伤保险的责任。
四、判决结果1. 交通管理部门认定对方车辆驾驶员承担主要责任,李某承担次要责任。
2. 法院判决对方车辆驾驶员赔偿李某医疗费用及误工费用共计人民币10万元。
关于外卖的法律案件(3篇)

第1篇案情简介:张某,女,28岁,某外卖平台的送餐员。
自2019年3月起,张某在某外卖平台注册成为送餐员,以平台提供的APP接单,负责配送外卖。
张某的工作时间为每天上午10点至晚上22点,平均每天接单量约为20单。
根据平台规定,送餐员每单可获得的报酬由平台抽成、基础费用和配送距离费用组成。
然而,张某在工作的过程中,逐渐发现自己与平台之间的劳动关系存在争议。
张某认为,自己与平台之间存在劳动关系,平台应依法支付其工资、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而平台则认为,张某与平台之间属于合作关系,平台只提供接单渠道和配送服务,不承担劳动者的义务。
争议焦点:1. 张某与平台之间是否存在劳动关系?2. 如果存在劳动关系,平台应承担哪些义务?一、是否存在劳动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条的规定,劳动关系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基于劳动者的劳动行为所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
判断是否存在劳动关系,主要考虑以下因素:1. 劳动者是否接受用人单位的管理和指挥;2. 劳动者是否为用人单位提供劳动;3. 劳动者是否取得劳动报酬;4. 劳动者是否接受用人单位提供的劳动条件。
在本案中,张某通过平台APP接单,按照平台规定的时间和路线配送外卖,接受平台的考核和处罚。
平台对张某的工作进行管理,包括对其接单量、配送时间、服务质量等进行考核。
张某在完成配送任务后,可获得相应的劳动报酬。
因此,张某与平台之间符合劳动关系的特征。
二、平台应承担的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平台作为用人单位,应承担以下义务:1. 支付工资:平台应按照约定的时间和数额支付张某的工资,不得拖欠。
2. 社会保险:平台应依法为张某缴纳社会保险,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
3. 劳动保护:平台应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措施,保障张某的人身安全和健康。
4. 休息休假:平台应按照国家规定,安排张某的休息休假时间。
5. 案例中,平台在以下方面存在违法行为:(1)拖欠工资:平台在张某工作期间,存在拖欠工资的情况。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自考劳动与社会保障法案例分析外卖员张某自2004年起一直在某公司工作,先后与单位多次签订固定期合同,最后一次与单位签订固定期合同时间为2007年1月31日至2008年2月1日。
劳动合同到期前,公司口头通知张某合同不再续签并要求张某于合同到期前一天到人事部办理离职手续,张某表示知道,劳动合同到期后,张某未找到公司办理离职手续。
张某到单位正常打考勤卡并到办公室坐班,10多天后,公司领导发现张某还在公司继续上班,觉得奇怪,怎么还来上班,随即让他到人事部办理手续。
不久,张某到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起诉,要求单位支付自2004年在该公司工作开始起算的经济补偿金计1万余元。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裁决,公司应当按照张某在该单位的连续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的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问题:请分析公司败诉的原因。
公司应采取何种预防措施以防止这种现象再次发生。
答:⑴公司败诉的原因:①连续工作年限与补偿有效期。
根据劳动合同法关于补偿条款的规定及其解释细则,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但还有补偿有效期的问题。
如果是一年一签订劳动合同,则在补偿的方面,很难认定为连续工作而无法主张长时间的补偿。
但是2008年2月1日合同到期后,由于企业未能及时书面通知张某解除劳动关系,而张某在合同到期后依然继续上班,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可以视为企业与张某按照上一期合同约定继续履行一期合同(不超过一个月的)。
②劳动合同法偏向于保护劳动者,无固定期合同签订是偏向劳动者一方。
由于2008年以后,
企业与张某可以视为两期合同,故而张某有权要求签订无固定期劳动合同,企业不予签订的,应当按照不签订无固定期劳动合同对劳动者予以补偿,而这样一来,本来应当是断开的劳动关系被连续化,张某就可以主张自2004年以来的补偿金了。
③关于终止劳动关系。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的,用人单位应当以书面形式告之劳动者,其中,提前解除的,必须提前30天或支付一个月工资标准的代通知金,而劳动合同到期则只要提前书面告之即可。
单位在与张某解除劳动关系的时候,既没有书面通知,也没有主动找其办理手续,致使张某“有机可乘”。
⑵企业规避这一问题:①及时把握劳动合同的时效,对于到期合同应当及时处理,是续签还是解约要提前做好准备,切不可马虎了事,延期过了合同期而未能及时处理。
②任何关于合同变更,劳动关系变更问题都需要书面通知,包括传真,文件等,口头通知不具备相应的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