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绿地分类标准》CJJT85-2002

合集下载

《城市绿地分类标准》CJJT85-2002

《城市绿地分类标准》CJJT85-2002

CJJ/T85-2002《城市绿地分类标准》建标[2002]135号根据我部《关于印发<一九九三年工程建设城建、建工行业标准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1993]699号)的要求,北京北林地景园林规划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主编的《城市绿地分类标准》,经我部审查,现批准为行业标准,编号为CJJ/T85-2002,自2002年9月1日起实施。

本标准由建设部负责管理,北京北林地景园林规划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负责具体内容的解释,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岀版社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2002年6月3日附:《城市绿地分类标准》一、总则1.0.1为统一全国城市绿地(以下简称为"绿地”)分类,科学地编制、审批、实施城市绿地系统(以下简称为“绿地系统”)规划,规范绿地的保护、建设和管理,改善城市生态环境,促进城市的可持续发展,制定本标准。

1.0. 2 本标准适用于绿地的规划、设计、建设、管理和统计等工作。

1.0.3绿地分类除执行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强制性标准的规二、城市绿地分类2. 0. 1绿地应按主要功能进行分类,并与城市用地分类相对应。

2. 0. 2绿地分类应采用大类、中类、小类三个层次。

2. 0. 3绿地类别应采用英文字母与阿拉伯数字混合型代码表示。

2. 0. 4绿地具体分类应符合表2.0.4的规定。

表2.0.4绿地分类三、城市绿地计算原则与方法3.0.1 计算城市现状绿地和规划绿地的指标时,应分别采用相应的城市人口数据和城市用地数据;规划年限、城市建设用地面积、规划人口应与城市总体规划一致,统一进行汇总计算。

3.0.2 绿地应以绿化用地的平面投影面积为准,每块绿地只应计算一次。

3.0.3绿地计算的所用图纸比例、计算单位和统计数字精确度均应与城市规划相应阶段的要求一致。

3.0.4绿地的主要统计指标应按下列公式计算。

Aglm=Ag1/Np (3.0.4-1)式中Aglm -------人均公园绿地面积(m2/人);Agl ---------- 公园绿地面积(m2);Np ------ 城市人口数量(人)。

分类规划_绿地分类标准

分类规划_绿地分类标准

分类规划绿地分类标准:按照国标《城市绿地分类标准》(CJJ/T85-2002)将城市绿地分为五大类,依次为公园绿地G1、生产绿地G2、防护绿地G3、附属绿地G4和其他绿地G5。

1、公共绿地1.1、规划原则:(1)在普遍绿化基础上重点建设居住绿地;(2)公园类型尽量全面,布置新型、具有时代特色;(3)居住绿地与乡镇绿地结合;(4)突出沿街公共绿地(带状绿地)的景观特色;(5)大、中、小绿地形成体系,并以中、小型绿地为主。

1.2、各类绿地的规划按照国家行业标准,公园绿地分为综合公园、社区公园、专类公园、带状公园及街旁绿地5大类。

(1)专类公园:利用其已有的地形、地貌、植被,采用自然与规则相结合多种组景和造景的设计手法,丰富其园林植物种类,布置相应的设施,即通过对坡地、水面、驳岸、植被、建筑、小品及娱乐设施的有机配置,创建适合于公众开展各类户外活动的规模较大的绿地体系,使其具有系统性、技术性、阶段性、持续性、安全性等特征。

体现城镇特色,四季有景,让游人有步移景异、赏心悦目、自然流畅的舒心体验。

区域性公园的绿地率≥75%。

规划区域性公园有一处,即植物园,总面积约为0.69平方公里。

(2)滨河公园:利用现有的东湖水系,规划改造其现有景观布局,使之成为两院地区具有鲜明特色的滨河景观公园。

各景区通过对坡地、水面、驳岸、植被、建筑、小品及娱乐设施的有机配置形成既有体现现代科学技术的人造景观,又有展现自然山水、人们活动的自然、人文景观。

园内建筑应以一层为主,采用现代风格,造型新颖别致,富于动感,色彩明快。

滨河绿地结合河流,充分利用其狭长地形,因地制宜,采取自然布局方式,沿河设置休闲、观赏设施,通过亭、榭、廊、座椅等小品的点缀,突出山水及环境的自然风貌、四季物象,形成临水风光带,滨河公园以自然景观为主,建筑易采用传统形式,应端庄、古朴、大方,与其环境相协调并融为一体,为沿河风光带添光加彩。

园区绿化应不小于75%。

规划面积约0.23平方公里。

城市绿地分类表

城市绿地分类表

附件:城市绿地分类表
根据《城市绿地分类标准》(CJJ/T85——2002),城市绿地分为公园绿地、生产绿地、防护绿地、附属绿地和其他绿地五大类,而参与城市总体规划用地平衡的城市绿地分为公园绿地、生产绿地、防护绿地三大类,而其他各类绿地均不参与城市总体规划用地平衡,城市建设用地以外的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等也不参与城市总体规划用地平衡。

城市绿地分类表
资料来源于2002年建设部批准的《城市绿地分类标准》。

*注:资料来源于2002年建设部批准的《城市绿地分类标准》。

《城市绿地分类标准》CJJT

《城市绿地分类标准》CJJT

《城市绿地分类标准》CJJT-————————————————————————————————作者:————————————————————————————————日期:CJJ/T85-2002《城市绿地分类标准》建标[2002]135号根据我部《关于印发<一九九三年工程建设城建、建工行业标准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1993]699号)的要求,北京北林地景园林规划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主编的《城市绿地分类标准》,经我部审查,现批准为行业标准,编号为CJJ/T85-2002,自2002年9月1日起实施。

本标准由建设部负责管理,北京北林地景园林规划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负责具体内容的解释,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2002年6月3日附:《城市绿地分类标准》一、总则1.0.1 为统一全国城市绿地(以下简称为“绿地”)分类,科学地编制、审批、实施城市绿地系统(以下简称为“绿地系统”)规划,规范绿地的保护、建设和管理,改善城市生态环境,促进城市的可持续发展,制定本标准。

1.0. 2 本标准适用于绿地的规划、设计、建设、管理和统计等工作。

1.0.3 绿地分类除执行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二、城市绿地分类2.0.1 绿地应按主要功能进行分类,并与城市用地分类相对应。

2.0.2绿地分类应采用大类、中类、小类三个层次。

2.0.3绿地类别应采用英文字母与阿拉伯数字混合型代码表示。

2.0.4绿地具体分类应符合表2.0.4的规定。

表2.0.4 绿地分类类别代码 类别名称 内容及范围备注大类 中类 小类G1公园绿地向公众开放,以游憩为主要功能,兼具生态、美化、防灾等作用的绿地。

G 11综合公园内容丰富,有相应设施,适合于公众开展各类户外活动的规模较大的绿地。

G 111 全市性公园为全市居民服务,活动内容丰富、设施完善的绿地G 112 区域性公园为市区内一定区域的居民服务,具有较丰富的活动内容和设施完善的绿地。

城市绿地系统规划教材

城市绿地系统规划教材
均衡性原则
城市中各类绿地有不同的使用功能,规划布局时应以服务半径为基本依据 ,考虑均衡分布,做到点(公园、花园、小游园)、线(街道绿化、江畔滨 湖绿带、林荫道)、面(分布面广的小块绿地)结合,大中小结合,集中与 分散相结合,重点与一般相结合,将城市绿地构成一个有机的整体,达 到真正改善城市生态环境的作用。
盈泰生态园 狐山
莲青山生态旅游区 龙山旅游区
涵养水体 防旱防涝 楔形绿地 郊野游憩地 防止城市扩张 生态源
规划内容:
一、树种规划的基本原则
树种规划
• 适地适树原则
• 乡土树种原则
• 物种多样性原则
• 突出季相变化原则
• 乔灌藤草合理配置原则
• 速生与慢生、常绿与落叶合理科学搭配原则
二、确定城市所处时植物地理位置。包括植被气候区域与地带、地带性植被类型、建群种、地带 性土壤与非地带性土壤类型。
……
景观生态学
……
3.4 规划过程与成果
基础资料汇编
现场踏勘、收集相关资料(文字、遥感 影像)
现状分析评价
规划纲要
规划原则、目标、总体布局 与规划部门、绿化管理部门商榷
完善规划,提交成果
文本、图纸、说明书、基础资料汇编
基础资料汇编
第一章 城市概况 第一节 自然条件 第二节 经济及社会条件 第三节 环境保护资料 第四节 城市历史与文化资料
p 一、城市绿地系统规划
p 城市规划 p 城市绿地系统规划
p 一、城市绿地系统规划
p 城市规划
p 一、城市绿地系统规划
p 城市规划 城市规划: 对一定时期内城市的经济和 社会发展、土地利用、空间布局以及各 项建设的综合部署、具体安排和实施管 理。 城市规划区:城市市区、近郊区以及城 市行政区域内其他因城市建设和发展需 要实行规划控制的区域。 城市建成区:城市行政区内实际已成片 开发建设、市政公用设施和公共设施基 本具务的地区。

城市绿地分类方法、统计与评价总体概要

城市绿地分类方法、统计与评价总体概要
城市绿地分类的方法、统计和评价总体 概要
城 市 绿 地 规 划 规 范(送审阶段) Code for planning of urban green space
城市绿地分类的方法、统计和评价总体 概要
G4 附属绿地
城市绿地分类的方法、统计和评价总体 概要
附属绿地:城市建设用地中绿地之外各类用地中的附属绿化用地。
附属绿地G4
公园绿地G1 防护绿地G3 生产绿地G2 其他绿地G5
2012年1月1日开始实施的《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50137-2010中:
城市绿地分类的方法、统计和评价总体 概要
城市总体规划中能直接看到的绿地只有两类:公园绿地和防护绿地
城市绿地分类的方法、统计和评价总体 概要
2、绿地属性的独立性、从属性和衍生关系
面积5-10公顷
为居住区服务
有一定的活动内 容区
面积大于5000M2 面积大于400M2
为一个小区服务 紧邻城市道路
有一定的活动内 属于居住用地,
容区
但列入公园绿
地统计
有一定的设施
城市绿地分类的方法、统计和评价总体 概要
综合性公园:面积10公顷以上,内容丰富,设施完备。服务半径全市 或某一个区域。
《城市绿地分类标准》CJJ/T85-2002
G41 G42 G43
G4 G44
G45 G46 G47 G48
城市绿地分类的方法、统计和评价总体 概要
G1 公园绿地
城市绿地分类的方法、统计和评价总体 概要
1、公园绿地:向公众开放,以游憩为主要功能,兼具生态、美化、防灾 等作用的绿地。
1、作为公园绿地的统计,首先必须是建设用地,不能把非建设用地的林 地、河滩地、山地、郊野公园等作为公园绿地统计。 2、公园绿地不仅指公园,还包括街旁绿地和小区游园。 3、绿化占地比率达到65%的城市广场可计算为公园绿地。

城市绿地分类标准

城市绿地分类标准

城市绿地分类标准城市绿地分类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CJJ/T 85—2002条文说明前言《城市绿地分类标准》(CJJ/T 85—2002),经建设部2002年6月3日以建标[2002]135号文批准,业已发布。

为便于广大规划、设计、施工、管理、统计、科研、学校等单位的有关人员在使用本标准时能正确理解和执行条文规定,《城市绿地分类标准》编制组按章、节、条顺序编制了本标准的条文说明,供使用者参考。

在使用中如发现本条文说明有不妥之处,请将意见函寄北京市清华东路35号北京林业大学122信箱,北京北林地景园林规划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邮政编码:100083)。

1 总则1.0.1本标准所称城市绿地(以下简称“绿地”)是指以自然植被和人工植被为主要存在形态的城市用地。

它包含两个层次的内容:一是城市建设用地范围内用于绿化的土地;二是城市建设用地之外,对城市生态、景观和居民休闲生活具有积极作用、绿化环境较好的区域。

这个概念建立在充分认识绿地生态功能、使用功能和美化功能,城市发展与环境建设互动关系的基础上,是对绿地的一种广义的理解,有利于建立科学的城市绿地系统(以下简称为“绿地系统”)。

随着城市化水平的不断提高,城市环境问题日益突出,绿地建设的重要性已为人们所认识。

由于我国目前还没有一个全国统一的绿地分类标准,所以各个城市的绿地分类差别较大,有些即使是同类绿地,名称相同,但其内涵和统计口径也不尽相同。

绿地分类及统计口径的不规范,导致绿地系统规划与城市规划之间缺少协调关系,使城市之间的绿地规划建设指标缺乏可比性,直接影响到绿地系统规划的编制与审批,影响到绿地的建设与管理。

从绿地建设实践和城市的可持续发展来看,迫切需要制订全国统一的绿地分类标准。

编制本标准的目的在于总结建国以来绿地规划、建设、管理的经验,参考和学习国外先进方法,建立符合我国城市建设特点的绿地分类,以统一全国的绿地分类和统计口径,提高绿地系统规划编制、审批的科学性,提高绿地保护、建设和管理水平,切实改善城市生态环境,促进城市的可持续发展。

2023年注册城乡规划师之城乡规划管理与法规真题精选附答案

2023年注册城乡规划师之城乡规划管理与法规真题精选附答案

2023年注册城乡规划师之城乡规划管理与法规真题精选附答案单选题(共60题)1、《城市绿地分类标准》(CJJ/T85—2002)规定,计算城市现状绿地和规划绿地指标时,应分别采用相应的城市人口数据和城市用地数据,()应与城市总体规划一致,统一进行汇总计算。

A.规划年限、城市建设用地总量、规划人口B.规划年限、城市建设用地面积、规划人口C.规划范围、城市建设用地面积、规划人口D.规划范围、城市建设用地总量、规划人口【答案】 B2、根据《土地管理法》规定,不属于土地使用权划拨范围的是()。

A.军事基地B.学校、医院C.国家重要道路建设D.大型商场【答案】 D3、我国居住区日照标准是根据各地区气候条件和()确定。

A.建筑间距B.环境保护要求C.建筑密度D.卫生要求【答案】 D4、行政行为效力表现为一定法律( )。

A.约束力、执行力和强制力B.约束力和强制力C.约東力和执行力D.执行力和强制力【答案】 B5、下列关于政府基本职能的表述中不符合规定的是()。

A.政府的基本职能集中体现政府在国家社会生活中的整体作用,以及公共行政的基本内容和范围,反映公共行政同经济基础及其他上层建筑部分的辩证关系B.政治职能主要是指保卫国家的独立和主权,保护公民的生命安全及各种合法权益,保护国家、集体和个人的财产不受侵犯,维护国家的政治秩序等C.文化职能是指领导和组织精神文明建设的职能,其根本目的是大力加强和改进公民意识形态领域里的工作,不断改进其思想政治工作,对科学、教育、文化等事业进行规划管理D.社会职能是指通过专门机构(民政部门、城乡建设、环境保护以及政府调控下的各种非盈利组织)对社会保障、福利救济等社会公益事业实施管理来实现的【答案】 C6、根据《近期建设规划工作暂行办法》规定,城市近期建设规划指导性内容不包括( )A.提出城市河湖水系、城市绿化、城市广场等治理和建设意见B.提出近期城市环境综合治理措施C.城市人民政府不增加近期建设规划中指导性内容D.根据城市近期建设重点,提出文化、教育、体育等重要公共服务设施选址和实施时序【答案】 C7、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对不可移动文物实施原址保护的,其工作内容不包括()。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CJJ/T85-2002《城市绿地分类标准》
建标[2002]135号
根据我部《关于印发<一九九三年工程建设城建、建工行业标准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1993]699号)的要求,北京北林地景园林规划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主编的《城市绿地分类标准》,经我部审查,现批准为行业标准,编号为CJJ/T85-2002,自2002年9月1日起实施。

本标准由建设部负责管理,北京北林地景园林规划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负责具体内容的解释,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2002年6月3日附:《城市绿地分类标准》
一、总则
1.0.1 为统一全国城市绿地(以下简称为“绿地”)分类,科学地编制、审批、
实施城市绿地系统(以下简称为“绿地系统”)规划,规范绿地的保护、建
设和管理,改善城市生态环境,促进城市的可持续发展,制定本标准。

1.0. 2 本标准适用于绿地的规划、设计、建设、管理和统计等工作。

1.0.3 绿地分类除执行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强制性标准的规
定。

二、城市绿地分类
2.0.1 绿地应按主要功能进行分类,并与城市用地分类相对应。

2.0.2绿地分类应采用大类、中类、小类三个层次。

2.0.3绿地类别应采用英文字母与阿拉伯数字混合型代码表示。

2.0.4绿地具体分类应符合表2.0.4的规定。

表2.0.4 绿地分类
三、城市绿地计算原则与方法
3.0.1 计算城市现状绿地和规划绿地的指标时,应分别采用相应的城市人口数据和城市用地数据;规划年限、城市建设用地面积、规划人口应与城市总体规划一致,统一进行汇总计算。

3.0.2 绿地应以绿化用地的平面投影面积为准,每块绿地只应计算一次。

3.0.3 绿地计算的所用图纸比例、计算单位和统计数字精确度均应与城市规划相应阶段的要求一致。

3.0.4 绿地的主要统计指标应按下列公式计算。

Aglm=Ag1/Np (3.0.4-1)
式中Aglm——人均公园绿地面积(㎡/人); Agl——公园绿地面积(㎡);Np——城市人口数量(人)。

Agm=( Ag1+Ag2+Ag3+Ag4)/Np (3.0.4-2)
式中Agm——人均绿地面积(㎡/人); Ag1——公园绿地面积(㎡);
Ag2——生产绿地面积(㎡);Ag3——防护绿地面积(㎡);
Ag4——附属绿地面积(㎡); Np——城市人口数量(人);。

λg=[( Ag1+Ag2+Ag3+Ag4)/Ac]×100%(3.0.4-3)
式中λg——绿地率(%);Ag1——公园绿地面积(㎡);
Ag2——生产绿地面积(㎡);Ag3——防护绿地面积(㎡);
Ag4——附属绿地面积(㎡);Ac——城市的用地面积(㎡);
3.0.5 绿地的数据统计应按表3.0.5的格式汇总。

3.0.5绿地的数据统计应按表3.0.5的格式汇总。

表3.0.5 城市绿地统计表
备注:年现状城市建设用地 hm2,现状人口万人;
年现状城市建设用地 hm2,现状人口万人;
年现状城市建设用地 hm2。

本标准用词说明
为便于在执行本标准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

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采用“可”。

2、条文中指明应按其他有关标准执行的写法为:“应按……执行”或“应符合……要求(或规定)”。

《城市绿地分类标准》条文说明
《城市绿地分类标准》(CJJ/T 85—2002),经建设部2002年6月3日以建标[2002]135号文批准,业已发布。

为便于广大规划、设计、施工、管理、统计、科研、学校等单位的有关人员在使用本标准时能正确理解和执行条文规定,《城市绿地分类标准》编制组按章、节、条顺序编制了本标准的条文说明,供使用者参考。

在使用中如发现本条文说明有不妥之处,请将意见函寄北京市清华东路35号北京林业大学122信箱,北京北林地景园林规划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邮政编码:100083)。

目录
1 总则;
2 城市绿地分类;
3 城市绿地的计算原则与方法。

22
27。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