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项目标准化管理考核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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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项目施工标准化管理办法范文(四篇)

工程项目施工标准化管理办法范文(四篇)

工程项目施工标准化管理办法范文一、总则为加强工程项目的施工管理,提高工程建设质量,减少工程事故的发生,加快工程进度,促进工程建设的可持续发展,制定本办法。

二、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所有工程项目的施工管理,包括新建、改建、扩建等各类工程项目。

三、施工标准化管理原则1.依法依规:施工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管理;2.科学规划:施工前必须进行详细的工程规划,并按照规划进行施工;3.全面管理:施工管理要全面覆盖工程项目的各个环节,确保施工全过程的标准化管理;4.有效控制:通过合理的控制措施,及时纠正施工中的问题,确保施工质量的达标;5.持续改进:根据实际情况不断完善施工标准化管理,不断提高工程建设的质量和效益。

四、施工标准化管理主要内容1.施工组织管理(1)施工前必须编制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并报审批机关审批;(2)施工组织设计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并根据工程实际情况进行合理调整;(3)施工组织设计必须明确各个工程分部的施工要求、工期计划等内容;(4)施工组织设计必须在施工过程中进行动态管理,及时调整并报审批机关备案。

2.安全管理(1)工程项目必须编制详细的安全生产方案,并报审批机关备案;(2)施工现场必须设置警示标志和安全防护设施,并严格按照要求进行使用;(3)施工人员必须进行安全培训,并持证上岗;(4)施工现场必须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并及时整改隐患;(5)施工单位必须加强对工程项目安全管理的监督和检查,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

3.质量管理(1)工程项目必须制定详细的施工质量管理方案,并报审批机关备案;(2)施工中必须按照质量管理方案的要求进行施工,并记录施工过程中的各项质量数据;(3)施工单位必须加强对施工质量的监督和检查,及时调整施工方式,保证施工质量的达标;(4)施工现场必须进行质量检验,并及时处理检验不合格的问题。

4.进度管理(1)工程项目必须编制详细的工程进度计划,并报审批机关备案;(2)施工中必须按照工程进度计划的要求进行施工,并及时更新进度计划;(3)施工单位必须加强对工程进度的监督和检查,及时采取措施保证工程进度的达标;(4)施工中出现进度滞后的问题,必须及时处理,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工程技术质量管理评价及考核管理办法

工程技术质量管理评价及考核管理办法

工程技术质量管理评价及考核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促进项目工程技术质量管理科学化、规范化、标准化、数字化,确保工程技术质量管理保持受控状态,提高工程技术质量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工程技术质量管理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集团有关技术质量的管理要求,结合集团公司实际运行情况编制。

第三条本办法规定的评价及考核机制包括月度、季度和年度的评价及考核管理,以月度管理行为评分情况作为季度管理行为评价的依据,以季度考核情况作为年度考核的重要参考指标。

第四条月度评分主要以评价项目经理部的技术质量管控情况为主,各有关单位对项目经理部的的管控情况为辅,主要对各项目经理部的技术质量管控情况实施奖励和处罚。

第五条季度考核主要以评价下属各有关单位的技术质量管控情况为主,所属项目经理部的管控情况为辅,主要对各有关单位的技术质量管控情况实施奖励和处罚。

第六条年度考核针对各有关单位的总体技术质量管控行为实施评价,评价结果作为各有关单位绩效考核的影响因素。

第七条本办法规定的检查程序包括各类报表、公司检查、专项抽查等形式。

第二章评价及考核指标第八条评价及考核指标说明1.月度管理评价是根据集团公司审查条线月度报后的评价得分和其它单列的管理项评分进行综合评分。

2•季度考核包括实体质量评分及工作行为评价,总分为100分,两部分所占权重根据年度工作计划确定。

实体质量评分主要通过实测实量结果计算,工作行为评价主要基于月度评价的平均得分。

3.年度考核依据各有关单位的技术研发与科技创新、工程创优及获奖、嘉奖表扬、召开观摩会、通报批评处罚、质量事故、季度考核结果等方面的管控实施情况进行综合评价,具体组成参考各年度有关的单位绩效考核指标表。

4.因嘉奖表扬、召开观摩会、通报批评处罚、质量事故、创优和科创管控情况等工作表现引起的加减分作为发生以上情况的当月、当季度的单列计分项。

5.示范工程和课题推进情况、工程创优管控情况、BIM应用和团建情况、附加工作完成情况等作为每季度单列计分项。

工程项目施工标准化管理办法(5篇)

工程项目施工标准化管理办法(5篇)

工程项目施工标准化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工程项目施工管理,提高公司项目管理水平,促进公司施工项目管理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使工程项目安全、优质、快速、高效地完成,根据集团公司有关工程项目施工管理要求,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三条外包维修厂副总是第一负责人,负责全面主持工程部工作和组织制定各项管理制度。

辅修厂下分工程部成立以项目主管为成员的(项目施工部)。

每日召开一次或一次以上会议讨论本经理部各种重大事项并督促落实。

并记录在案:一、工程项目劳务施工计划与安排;二、根据(项目施工部)的提议,决定项目内员工利益分配原则及奖惩标准;三.人事任免令的签发;四.上报公司的请示或报告;五.大宗物资、小型机具、机械设备的采购和租赁;六.业务招待费一次花费超过____元时,征得总经理同意后,方能按财务程序办理;九.评先评优。

第六条外包维修厂为项委会的日常办事、议事机构。

第七条外包维修厂厂长负责主持确定领导、部门责任分工,并负责按照企业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要求,实施和督促落实经理部各职能部门按照局《管理手册》对工程项目的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进行控制,坚持“计划、执行、检查、处理”的循环工作方法,进行有效的控制。

(要求张挂明示)并确保工作任务要具体分解到个人。

尽职的做好各项管理及业务工作。

第十一条项目队应以质量和效益为中心,根据承包的责任成本具体内容,结合实际制定降低成本措施,分解责任成本指标,通过单项工程责任成本预算承包和严格控制各项费用支出,保证效益目标的实现。

第四章施工技术管理第十三条经理部施工技术系统必须贯彻执行企业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标准工作,按照技术分级责任制的规定,认真负责的编制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单项工程作业指导书,积极的推广新工艺、新技术,科学有序地组织施工,按工期要求编制年、季、月的施工作业计划。

按照工程项目的要求,制定切实可行的创优措施并抓好落实,及时办理验工计价、变更设计和调概索赔。

山东省建筑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考评办法

山东省建筑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考评办法

山东省建筑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考评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深入推进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发挥典型带动作用,提高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水平,防范和遏制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依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暂行办法建质2014111号的要求,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山东省建筑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以下简称“省安全文明工地”是我省建筑安全生产管理最高荣誉奖,其安全生产管理、文明施工水平和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应达到我省先进水平,具有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第三条“省安全文明工地”的考评工作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指导下开展,由山东省建筑安全与设备管理协会以下简称省建筑安全协会具体组织实施;第四条“省安全文明工地”由企业自愿申报,经市建筑安全监督机构和建筑安全协会择优推荐后进行考评;“省安全文明工地”考评坚持“优中选优”和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第五条坚持“以人为本”理念,倡导绿色施工方法,推行标准化作业,实施科学管理,减少能源消耗,提高施工人员职业健康安全水平;第六条“省安全文明工地”分为单体工程和群体工程两个类别;其中,单体工程分为示范工地和优良工地两个等级;群体工程为“省安全文明小区”,其单体工程享有“省安全文明优良工地”同等荣誉;第七条“省安全文明工地”考评数实行总量控制,择优考评;申报指标分配按工程所在地建设规模情况、当地安全生产总体水平等因素确定;每年考评工程个数原则上控制在示范工地150个,优良工地400个;第二章申报范围和条件第八条申报“省安全文明工地”的范围:一示范工地,房屋建筑工程建筑面积应在8000m2以上,安装工程、装饰装修工程造价在1500万元以上;二优良工地,房屋建筑工程建筑面积应在5000m2以上,安装工程、装饰装修工程造价在600万元以上;三安全文明小区,应为开发建设的城市居民小区或其他群体建筑,本期开工工程总建筑面积80000m2以上,且不少于6个单位工程;四造价及面积未达到上述规定,但在创建“省安全文明工地”方面成绩特别突出,或者具有代表性的标志性工程;第九条申报“省安全文明工地”的条件:一凡申报的在建工程项目,其总包及分包企业必须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现场专职安全员取得安全考核合格证书,特种作业人员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二工程建设各方主体市场行为规范,办理了建筑施工安全监督手续和施工许可证;三在施工全过程中未发生施工生产安全事故包括未遂事故,未发生社会影响恶劣的施工投诉以及其他食品安全和消防安全事件;四施工现场使用的建筑安全防护用具及机械设备符合相关要求;五建设单位、施工企业、监理单位安全管理资料完整、齐全、真实,能反映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的实际情况;六施工现场及工程形象进度应满足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分项考核条件的要求;七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法律、法规、标准和规章相关要求;第三章申报程序第十条拟申报“省安全文明工地”的项目,应在开工前将创建计划列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目标,单独制定创优实施方案和措施;由工程总承包单位负责向工程所在地设区市建筑安全监督机构和建筑安全协会提交山东省建筑施工安全文明工地申报表和山东省建筑施工安全文明小区申报表,由市建筑安全监督机构和建筑安全协会初审同意,向省建筑安全协会推荐;第四章复查验收第十一条复查验收工作由省建筑安全协会负责,按照各市推荐项目名单,采取统一复查验收和随机抽查验收相结合的方式组织实施;第十二条每年下半年组织一次统一复查;随机抽查根据各地申报和工程进度情况确定;省建筑安全协会对“省安全文明示范工地、文明小区”全部进行复查验收;对“省安全文明优良工地”进行抽查验收,不少于总量的30%;第十三条复查验收应遵循以下程序:一听取申报单位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工作汇报;二依据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和省有关规定的内容进行复查;三对申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以及施工现场有关人员进行提问,考核其对施工安全知识的熟知和掌握情况;四对复查验收的工程项目现场反馈情况;五汇总复查验收情况;第十四条“省安全文明工地”复查验收专家组由3至5人组成,设组长一名,专家由具有中高级职称,从事建筑安全管理5年以上的人员担任;第十五条专家组依据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和有关规定,结合现场管理和资料情况进行复查验收;省安全文明示范工地,综合得分在90分以上;省安全文明优良工地,综合得分在80分以上;省安全文明小区,其中10%的单体工程不少于1个得分在90分以上,其余单体工程最低得分在80分以上;第五章评审表彰第十六条“省安全文明工地”的评审工作由省建筑安全协会成立的评审委员会组织进行;评委7-9人,由具有高级技术职称的专家及有关领导组成;其中设主任委员一人,副主任委员二人;第十七条评审委员会根据复查验收组的汇报,通过观看工程录像、质询、讨论、评议,最终以无记名投票方式确定,票数在2/3以上有效;第十八条对获得“省安全文明工地”的工程项目,向施工总承包单位、监理单位颁发荣誉证书,并将名单报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后公布;各市在工程招标投标中应将此作为省级奖励予以评审加分,在市场信用体系中记入诚信行为记录,可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对获奖企业和有关人员给予精神或物质奖励;工程项目建设开发、施工、监理单位应建立相应激励制度,对创建“省安全文明工地”有突出贡献的项目部和有关人员,给予相应的奖励;从“省安全文明工地”获评的项目中,择优推荐参加国家级建设工程项目施工工地安全文明标准化评价;第十九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复制和伪造“省安全文明工地”文件和证书;如有违者,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第六章评审纪律第二十条申报单位要坚持实事求是,主动接受评审单位和社会监督,不得弄虚作假;第二十一条复查验收专家和评委要秉公办事,廉洁自律,有违反者,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警告、直至取消其参加评审检查工作资格;第七章附则第二十二条省外工程由省建筑安全协会负责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第二十三条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工程质量标准化考核制度

工程质量标准化考核制度

工程质量标准化考核制度
是指对工程项目进行质量标准化评估和考核的一套制度。

该制度旨在通过确定标准化考核指标、建立考核机制和实施考核措施等方式,促进工程项目达到一定的质量标准要求,并加强对工程质量管理的监督和指导。

制定工程质量标准化考核制度的目的是提高工程项目的质量水平、推动工程质量的持续改进,保障工程项目的安全、可靠和合理使用。

该制度的实施过程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确定标准化考核指标:根据工程项目的特点和要求,制定质量标准化考核指标,每个指标应具有量化和可衡量的特征。

2. 建立考核机制:确定质量标准化考核的周期和频次,明确考核的责任主体,建立考核的程序和流程,确保考核工作的公正、透明和可操作性。

3. 实施考核措施:采取多种方式进行考核,包括现场检查、抽样检测、质量验证等,确保考核的全面性和准确性。

4. 考核结果评价和措施落实:对考核结果进行评价和分析,及时汇总和反馈,制定整改措施并跟踪落实,确保质量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5. 考核结果的使用和宣传:将考核结果用于工程项目的质量管理和提升,鼓励先进单位和个人,宣传考核的成果和经验,形成推动工程质量标准化的正向循环。

通过实施工程质量标准化考核制度,可以提高工程项目的质量管理水平,加强对工程质量的监督和管理,提高工程项目的质量稳定性和可靠性,促进工程质量的不断提升。

工程质量标准化考核制度(5篇)

工程质量标准化考核制度(5篇)

工程质量标准化考核制度1、严格按规程和国家质量标准施工,施工后不符合规程和质量标准要求的要按项进行处罚并及时返工。

2、支护材料必须符合设计、作业规程及规范的规定,否则严禁使用。

若使用要求强制返工并进行处罚。

3、使用的锚杆不符合规定的罚款____元/根;托盘不符合规定的罚款____元/个;螺母不符合规定的罚款____元/个;锚索不符合规定的罚款____元/根;锚固剂不符合规定的罚款____元/条;金属网不符合规定的罚款____元/片。

4、巷道净宽与设计尺寸误差:中心线至任一帮距离-50—+150㎜,无中心线测全宽-50㎜—+200㎜,不合格罚款50—____元/处;巷道净高与设计尺寸误差:腰线至顶底板距离-50—150㎜,无腰线测全高-50㎜—+200㎜,不合格罚款50—____元/处。

无腰线巷道必须按规定层位施工,严禁擅自挑顶或卧底,不合格罚款50—____元/处。

5、锚杆(锚索)必须成排成行,不合格罚款50—____元/处,锚杆(索)间排距与设计尺寸误差-100㎜—+100㎜,不合格罚款50—____元/处;锚杆(索)角度应与巷道轮廓线垂直其夹角在75°—90°之间,不合格罚款50—____元/处。

6、锚杆外漏长度(露出托盘)≤50㎜,不合格罚款50—____元/处;锚索外漏长度≤300mm,不合格罚款50—____元/处;锚杆螺丝,锚索锁箍要紧固,使之不小于初锚力,不合格罚款50—____元/处。

7、锚杆(索)的锚固力≥____%,不合格罚款50—____元/处。

8、金属网铺设及连接符合规程要求,挂网时将网拉紧,紧贴帮顶壁面,网间绑扎牢固,按规程规定连接,网上不准有离层的煤矸坠网,不合要求罚款50—____元/处;9、锚杆(锚索)按规程规定布置,不得滞后,控定距离符合作业规程规定,严禁空顶作业,否则罚款50—____元/次。

10、巷道成型好,平整度≤150㎜,不合要求罚款50—____元/处。

江苏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管理办法(试行)

江苏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管理办法(试行)

附件1江苏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实施细则(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落实《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安委会关于深入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指导意见》(安委〔2011〕4号)和《江苏省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苏发〔2017〕18号)、《江苏省关于促进建筑业改革发展的意见》(苏政发〔2017〕151号)有关要求,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规范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暂行办法>的通知》(建质〔2014〕111号)等文件,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所称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是指建筑施工企业在建筑施工活动中,贯彻执行建筑施工安全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建立企业和项目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监控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排查治理安全生产隐患,使人、机、物、环始终处于安全状态,形成过程控制、持续改进的安全管理机制.第三条本实施细则所称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包括建筑施工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和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

建筑施工项目是指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建筑施工企业是指从事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活动的施工总承包及专业承包企业。

第四条江苏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以下简称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负责全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监督指导各设区市、县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在其所辖行政区域内的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

各设区市、县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建筑施工安全监督机构负责并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内工商注册的建筑施工企业和监管的建筑施工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

部分专业性较强的考评工作也可委托专业机构协助开展。

第五条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应坚持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鼓励建筑施工企业开展江苏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星级工地(以下简称“省标化星级工地”)创建工作,不断改进和提升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工作。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和施工现场标准化管理考核办法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和施工现场标准化管理考核办法

文件编号:GG210-003A作业文件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和施工现场标准化管理考核办法版号: A发放号:2007年 6 月 28 日批准 2007 年 7 月 1 日实施新余钢铁有限责任公司新余钢铁有限责任公司作 业 文 件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和施工现场标准化管理考核办法1 目的为了加强公司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和施工现场标准化管理,实现检查考核工作规范化和制度化,促进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的提高。

2 适用范围适用于公司基建、技改和改造性大修工程项目的施工安全管理。

3 术语和定义现场工程管理人员:在工程管理部门委托施工监理的情况下,指 现场监理人员;在未委托施工监理的情况下,指工程管理部门指定的 现场人员。

4 职责4.1 工程管理部门4.1.1 负责督促工程项目承包单位做好施工过程中的危害辨识和风险评价,并进行有效控制;4.1.2 组织协调工业建设项目中对相关方的管理,负责对工程承包单位资质审查;4.1.3 负责工业建设项目安全管理协议的签订和考核,在施工合同中提出现场施工环境管理要求。

4.1.4 负责核准检查考核意见和实施考核。

4.2 安全监督站4.2.1 负责工程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4.2.2 负责对施工企业安全生产和施工现场检查,并提出检查考核意见。

编制: 彭晓环 审核:何龙泉 批准:毕 伟编号:GG210-003A页码:第1页 共9页编号:GG210-003A页码:第2页共9页4.3 工程监理公司4.3.1 督促施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的组织保证体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4.3.2 督促施工单位对工人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及分部、分项工程的安全技术交底;4.3.3 审查施工单位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和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4.3.4 督促施工单位进行安全自查工作,并对施工单位自查情况进行抽查,参加建设单位组织的安全生产专项检查;4.3.5 监督施工单位按照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和专项施工方案组织施工,检查分部、分项工程或各工序、关键部位的安全防护措施,及时制止违规施工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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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中铁二十局集团有限公司
工程项目标准化管理考核办法(暂行)》的通知
集团所属各单位:
现将《中铁二十局集团有限公司工程项目标准化管理考核办法(暂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九年十月二十二日
中铁二十局集团有限公司
工程项目标准化管理考核办法(暂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按照铁道部《关于建设单位推行标准化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铁建设【2008】45号)和集团公司《推行项目标准化管理指导意见》(集团公司工管【2009】271号)的要求,为进一步规范企业和项目管理行为,强化执行力,改进工作作风,确保各项管理办法及项目标准化管理指南得到落实,控制好项目管理六大要素,完成各项经济指标,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直(托)管项目经理部和工程(分)公司所属项目经理部。

第三条检查遵循以下原则
1、“监督检查”和“服务指导”相结合。

2、随机抽查与常规检查相结合。

3、实事求是,分工合作,讲究实效。

4、有查必果,及时反馈,严肃整改。

第二章组织机构
第四条集团公司成立以主管领导为组长,纪委书记、总工程师、总会计师为副组长,机关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项目标准化管理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见集团公司工管【2009】271号文)。

第五条项目标准化管理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下设一个检查组,检查组组长由分管在建项目的集团公司领导担任,工程管理部为牵头部门。

成员由集团公司秘书处(办公室)、生产经营调控部、工程管理部、成本管理部、科技开发部、安全质量管理部、计测中心、财务部、人力资源部(党委干部部)、卫房离退部、宣传部、工会组宣部、纪委监察处等部门人员组成。

第三章工作职责
第六条集团公司主管领导:指导和保证检查工作深入开展,听取检查结果汇报,对存在问题采取相应措施。

第七条集团公司分管领导(组长):根据检查工作内容,做好检查组织、领导工作,对检查人员进行明确分工,对检查结果负总责。

第八条检查工作组职责
1、在检查工作组组长的直接领导下,做好各项具体业务工作。

2、根据业务分工,及时编制检查实施计划,报检查工作组组长审核、汇总。

3、依据《集团公司工程项目标准化管理检查考核评分标准》(附件1),实事求是对检查对象进行考核、打分。

4、结合检查情况,对被检查的项目经理部及时提出整改、奖惩的初步建议。

第四章检查内容
第九条党和国家的方针、路线、政策及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情况。

第十条上级单位、集团公司重要会议精神及领导指示、批示落实和执行情况。

第十一条上级的文件、规定、决定和批件的贯彻落实情况。

第十二条集团公司《推行项目标准化管理指导意见》和《项目标准化管理标准指南》等办法的执行和落实情况。

第十三条根据《集团公司工程项目标准化管理检查考核评分标准》相关内容进行检查。

第十四条其他需要检查的工作。

第五章检查方式
第十五条实地检查。

对重要的检查事项,由检查工作小组进行实地检查落实。

实地检查方式:各单位全面检查和集团公司抽查检查相结合的方式。

先由各单位依据《集团公司工程项目标准化管理检查考核评分标准》对所属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再由集团公司检查组对项目随机抽取检查。

集团直(托)管、重难点及“红灯”项目为必查项目。

集团公司随机抽取的检查项目数量原则上不少于总数(必查项目除外)的五分之一。

实地检查原则上每年开展两次(每年的3月、9月)。

第十六条催办检查。

对规定需要落实的事项,采取发检查通知单、电话催办等多种形式,督促有关单位按时反馈、上报落实情况。

第十七条跟踪检查。

对上级单位会议确定的重大事项,在阶段性实地检查基础上进行持续性动态跟踪检查,掌握工作全过程的进展情况。

第六章工作程序
第十八条检查工作开展前,检查工作小组要组织检查人员进行统一培训,确定工作方法和打分标准。

第十九条催办检查和跟踪检查可根据领导指示和安排办理,要保存好检查记录;实地检查在确定受检单位和项目经理部后,检查工作小组应提前拟定《集团公司工程项目标准化管理检查实施计划》(附件2),报分管和主管领导审批。

第二十条催办检查和跟踪检查,可采取快速有效的形式开展工作。

实地检查,要以看现场、做检测、查台账、员工调查等为主要工作方式,做到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公开公平。

第二十一条催办检查和跟踪检查要以《集团公司工程项目标准化管理检查工作报告》(附件3)等形式及时向分管领导汇报情况;实地检查要在工作完成后5日内形成报告,并及时呈送分管和主管领导审阅签字。

第二十二条机关各职能部门要建立相关台账,做好检查工作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

第七章信息反馈和整改
第二十三条《集团公司工程项目标准化管理检查工作报告》应及时向分管和主管领导呈报,为领导决策提供准确信息。

第二十四条对领导批示要迅速落实,受检项目部认真整改。

第二十五条检查督办中,发现违纪、违法现象,须移送纪检监察部门处理。

第二十六条对发现的正面典型应及时报告,总结经验,树立典型。

对存在的问题,要认真分析原因,提出整改要求并督促实施。

第二十七条督促接受检查的项目及时提交整改情况专题报告,如有必要,向相关单位和部门通报情况。

第八章工作纪律
第二十八条检查组要以高度负责的精神,客观、真实、公正地反映被检查项目的实际情况,分析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意见和建议。

第二十九条严格执行有关工作制度和纪律,忠于企业,廉洁奉公,勇于负责,认真做好检查工作。

绝不允许任何人违犯廉政纪律,一旦发现严肃处理。

第三十条提高办事效率,对紧急事项要及时反馈情况;对情况复杂、在规定
时间内难以办结的事项,及时向分管领导报告进展情况。

第三十一条在检查工作过程中,因工作失误造成不良后果的,追究检查工作组及个人的相关责任。

第九章排名与奖罚
第三十二条检查工作组根据检查类别,对照《集团公司工程项目标准化管理检查考核评分标准》进行综合评分,按得分排出先后顺序,报集团公司检查领导小组审核、认定。

检查考核采用100分制,按工程项目标准化管理4个方面进行考核,由检查组成员进行打分(见附表1),4个方面考核打分之和=项目实际考核得分。

第三十三条项目标准化管理检查评定等级。

项目标准化管理检查评分满分值为100分,得分85(不含)分以下为不达标,85分以上为达标,90分以上为良好,95分以上为优秀。

出现下列条件之一的项目标准化建设检查评定不达标。

1、标准化建设组织机构不健全、公司主管领导、项目经理不重视;
2、检查制度不落实、自查或公司检查资料弄虚作假;
3、工期严重滞后、现场管理混乱,被业主、监理或地方政府来函通报;
4、发生安全责任事故和质量等级事故;
5、检查评比期间该项目被集团公司列为“红灯”项目;
6、大型铁路工程、客运专线、城际铁路等工程项目在业主的标准化管理检查中被评定为达标以下的;
7、在工程项目督查中被评定为不达标的项目。

第三十四条每次检查后,集团公司在内部报刊、网站和OA办公平台上分别公布各单位和项目的检查得分及排名情况。

年底对项目标准化建设检查评定等级达
到优秀的前五名项目颁发“标准化项目部”奖牌,并优先推荐参加中国铁建股份公司“优秀项目经理部”评选。

第三十五条每年底,集团公司根据各单位项目综合排名情况对项目部和工程(分)公司进行奖罚。

对两次检查的项目进行综合排名,对排名前五名项目分别奖励25、20、15、10、5万元,对排名后五名项目分别处罚25、20、15、10、5万元。

综合排名前一、二名的工程(分)公司分别奖励30万元和20万元。

综合排名倒数一、二名的工程(分)公司分别罚款30万元和20万元。

其中,工程(分)公司多个接受检查项目的平均成绩,即为对工程(分)公司排名的依据。

对工程(分)公司、项目部奖罚的15%由被奖罚单位主管领导平均分担(项目部主管指项目经理、书记、总工,经理和书记一人兼任时按一人计)。

检查评定等级为不达标的项目列为集团公司“红灯”项目,并按集团公司相关管理规定予以处罚,限期整改,整改完毕由集团公司组织验收。

第十章附则
第三十六条各工程(分)公司和区域工程指挥部可参照本办法,成立项目标准化管理检查组织机构,制定相应实施细则。

第三十七条本办法由集团公司工程管理部及相关部室负责解释。

第三十八条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实行。

附件1:集团公司工程项目标准化管理检查考核评分标准;
附件2:集团公司工程项目标准化管理检查实施计划表;
附件3:集团公司工程项目标准化管理检查工作报告。

附表1
集团公司工程项目标准化管理检查考核评分标准
附件2
集团公司工程项目标准化管理检查实施计划表
年月日
附件3
集团公司工程项目标准化管理检查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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