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城镇居民购买经济适用住房,两限房有关问题的暂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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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限购政策

北京限购政策

北京限购政策年北京限购政策如下年内将安排自住房用地入市进一步完善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是新京八条的重点之一。

新政规定,购买首套普通自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5%,购买首套非普通自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40%(自住型商品住房、两限房等政策性住房除外)。

对拥有1套住房的居民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普通自住房的,无论有无贷款记录,首付款比例均不低于50%;购买非普通自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70%。

有关部门这次决定加快自住型商品住房用地供应。

各区要进一步加大自住型商品住房用地供应,除东城区、西城区、石景山区外,其他区要于年内尽快安排一批自住型商品住房用地入市交易。

新京八条还强化了“控地价、限房价”的交易方式。

严控地价,并对项目未来房价进行预测,试点采取限定销售价格并将其作为土地招拍挂条件的措施,以控制房地产价格快速上涨。

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自持部分住宅作为租赁房源,满足居民租房需求。

90平米以下套型不低于70%本市加大了住宅用地供应力度,保证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住房面积所占比重不低于70%,在满足刚性住房需求的同时,兼顾满足改善性住房需求。

有关部门还决定加强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及其销售行为的管理。

对报价明显高于周边在售项目价格和本项目前期成交价格且不接受指导的商品住房项目,属于期房预售的暂不核发预售许可证书、属于现房销售的暂不办理现房销售备案。

对取得预售许可或办理现房销售备案的房地产开发项目,要在规定时间内一次性公开全部销售房源。

商品住房项目在销售中,要继续严格执行明码标价、一房一价规定,实际销售价格不得高于申报价格。

开发企业应在交易场所醒目位置明确标示所有可售房源及其价格等信息,不得把明码标价变成口头告知,不得采取拖延开盘时间或控制房源等手段捂盘惜售,故意制造房源紧张气氛;不得标示虚假信息或使用欺骗性、模糊性的语言误导消费者,侵害消费者知情权、选择权和公平交易权。

严禁中介独占房源哄抬房价本市也加强了对房地产经纪机构及其经纪活动的管理,在全市全面实施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

北京市最新两限房经济适用房廉租房的申请条件

北京市最新两限房经济适用房廉租房的申请条件

北京市最新两限房经济适用房廉租房的申请条件1.房屋购买者必须是符合北京市户籍政策的购房家庭,即居住证满5年及以上,具有北京户籍或非北京户籍居住证。

2.购房家庭中必须含有一位已婚的夫妻关系,并且没有购买其他房产。

3.购房家庭的年度税收纳税额不能超过市区平均工资的3倍。

5.购房家庭需提供相关材料证明所有购房人员的身份、婚姻、收入和纳税情况等。

经济适用房的申请条件如下:1.家庭人口数符合北京市经济适用房政策中规定的条件,具体人口数要依据当地政府的规定而定。

2.房屋购买者必须是居住在北京市,并具有合法稳定的工作和收入。

3.购房家庭的年度纳税额不能超过北京市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的限定门槛。

4.购房家庭不能同时在北京市购买其他的房产,也不能拥有其他的住房。

5.购房家庭需提供相关材料证明所有购房人员的身份、婚姻、收入和纳税情况等。

廉租房的申请条件如下:1.家庭人口数符合北京市廉租房政策中规定的条件,具体人口数要依据当地政府的规定而定。

2.房屋申请人必须是居住在北京市,并具有合法稳定的工作和收入。

3.申请人和其家庭成员的月收入不能超过当地政府规定的限制标准。

4.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不能同时拥有其他住房,并且没有申请其他的住房保障项目。

5.申请人需提供相关材料证明其身份、婚姻、收入和住房情况等。

需要注意的是,北京市的两限房、经济适用房、廉租房的申请条件可能会因政策调整而有所变化,以上仅为一般情况下的申请条件,具体条件还需根据当地政府的规定进行确认。

而且北京市的住房政策是动态调整的,因此在申请前建议了解最新的政策要求。

北京经济适用房新政策

北京经济适用房新政策

北京经济适用房新政策:满5年可上市政府优先回购《市经济适用办法(试行)》和《北京市城市廉租住房管理办法》28日起颁布实施。

策规定,购买经济适用房满5年方可上市交易,出售时按一定比例交纳收益等价款,且拥有优先回购权。

根据新出台的办法,北京市已购经济适用住房的购买人拥有有限产权,只能自住,不得出租、出借或从事居住以外的任何活动。

购买经济适用住房不满5年的,不得上市交易,特殊情况下,可向购买人户口所在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申请回购,回购按照原价格并考虑折旧和物价水平等因素确定。

而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满5年的,出售时按照届时同地段普通和经济适用住房差价的一定比例交纳土地收益等价款,并由政府优先回购,人也可以在补缴政府应得收益后取得完全产权。

已经购买了经济适用住房的家庭又购买其他住房的,原经济适用住房由政府回购。

回购的重新作为经济适用房向符合条件的家庭出售。

据北京市委员会副主任张家明介绍,为改变过去经济适用住房管理中存在的标准不细、审核不实、供需脱节等问题,把政府的优惠政策真正落实到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

北京市出台的新办法根据市民家庭收入水平、住房和资产状况确定保障对象和准入标准,建立了市、区、街三级审核、两级公示的管理制度。

北京市新的住房保障办法还建立分类供应、分期轮候的制度。

今后,通过审核、进入轮候的低收入家庭,需定期申报家庭住房和经济变化情况,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将进行检查或复核,并组织摇号配租配售。

北京市建委官员表示,通过建立有序轮候和配租配售机制,将使符合条件的保障对象能够分期分批地得到解决。

张家明说,为方便市民办理相关手续,北京市各区县、各个街道、乡镇都将设立申请受理与审核窗口,北京市民申请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住房购买资格,可到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乡镇政府的住房保障部门办理。

已通过资格审核、尚未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家庭,可持原核准通过的相关证明材料,到户籍所在地街道(乡镇)申请轮候,经审核合格的纳入轮候范围,轮候时间从原来核准经济适用住房购买资格之日起计算。

北京市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办法(135号令)

北京市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办法(135号令)

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北京市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办法〉的决定(北京市政府第209号令)来源:发布时间:2009-01-12 浏览次数:1904北京市人民政府令第209号《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北京市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办法〉的决定》已经2008年11月18日市人民政府第17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市长郭金龙二〇〇八年十二月六日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北京市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办法》的决定北京市人民政府决定对《北京市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办法》部分条款作如下修改:一、第十三条修改为:“房地产转让时,相应的共用部位、共用设备设施的转让按照国家和本市的规定执行。

”二、增加一条作为第十八条:“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应用网络信息技术,建立和完善房地产管理信息系统;推行房地产转让合同网上签约和网上登记备案。

”三、增加一条作为第二十一条:“新建商品房转让应当按照套内建筑面积计价,但是独栋别墅、整栋楼房和车库(位)转让可以按照套内建筑面积计价,也可以按照建筑面积计价或者按照套(单元)计价。

”四、增加一条作为第二十二条:“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房地产转让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的协议,可以按照约定向市或者区、县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预告登记。

”五、删除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第三十四条、第四十一条。

六、第二十七条改为第二十八条,修改为:“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归集房地产开发企业和房地产经纪机构在从事房地产经营活动中的有关信用信息,并按照规定公布。

”七、第二十九条改为第三十条,第一款修改为:“房地产开发企业申请商品房预售许可的,应当向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提交下列文件:“(一)本办法第二十九条第二款规定的事项证明文件;“(二)工商营业执照和企业资质等级证书;“(三)工程施工合同和施工进度说明;“(四)包括经备案的测绘成果、房地产开发项目手册、销售机构和销售人员情况、住宅小区建设方案、房屋装饰装修及相关设备设施的交付使用情况、前期物业服务等内容的商品房预售方案;“(五)已将土地使用权或者土地使用权连同在建工程设定抵押的,提交抵押权人同意抵押房屋转让的证明。

北京两限房申请条件2022

北京两限房申请条件2022

北京两限房申请条件2022两限房的申请条件:(一) 申请人应该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须具有本市户口。

单身家庭提出申请的,申请人须年满30周岁。

(二)申请家庭人均住房面积、家庭收入及家庭总资产净值须符合以下规定的标准,并实行动态管理。

申请购买两限房家庭年收入、住房及总资产净值须符合的标准申请购买两限房的家庭人口是3人及以下的家庭,年收入须在8.8万元及以下,人均住房使用面积15平方米及以下,家庭总资产净值在57万元以下。

申请购买两限房的家庭人口是4人及以上的家庭,年收入须在11.6万元及以下,人均住房使用面积15平方米及以下,家庭总资产净值在76万元以下。

申请两限房所需证件材料自己的身份证和户口卡及首页的复印件,父母的身份证和户口卡及首页的复印件,老家父母有房子的话,需要房本复印件和房产价值评估报告复印件,如果房本上房屋地址和房主户口上地址不一致的话,还要对应的居委会和派出所开具证明,自己的收入证明,父母的收入证明,如果是退休的,需要原单位开退休证明,社保需要社保局开具证明,自己现居住地的证明,购房合同复印件或者房本复印件,婚姻证明情况。

由于目前城市中中低收入阶层过多,两限房的需求过大,所以政府逐步加强了对两限房的申请管理。

申请两限房程序严谨复杂,涉及到部门也比较多,大家首先要确定自己是否符合以上申请条件,然后准备好相关材料和证件,找到相关部门,按照规定的标准流程一步一步进行资格审核。

另外,这方面的政策条件经常会有变动,大家要随时关注此类信息以便自己做出相应的调整。

两限房标准流程根据《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建委等部门关于北京市限价商品住房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京政办发〔2022〕号)的有关规定,经市政府批准,现就本市申请购买限价商品住房的家庭准入标准及已购限价商品住房上市交易补交比例通知如下:一、本市城八区申请购买限价商品住房家庭年收入、住房及总资产净值须符合以下标准:家庭人口家庭年收入人均住房使用面积家庭总资产净值3人及以下 8.8万元及以下 15m2及以下 57万元及以下4人及以上 11.6万元及以下 15m2及以下 76万元及以下二、购买限价商品住房的准入标准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居民收入、住房及房价等情况对准入标准进行调整并公布。

《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北京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北京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北京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各区、县政府:为做好本市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住房申请家庭原住房腾退工作,根据《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北京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京政发〔2007〕27号)和《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北京市限价商品住房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京政发〔2008〕8号)文件规定,北京市住房保障领导小组办公室制订了《北京市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住房申请家庭原住房腾退办法》,并已经市政府批准,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依照执行。

二○一○年九月二十八日北京市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住房申请家庭原住房腾退办法第一条为做好本市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住房申请家庭原住房腾退工作,根据《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北京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京政发〔2007〕27号)和《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北京市限价商品住房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京政发〔2008〕8号)文件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市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住房申请家庭的原住房腾退工作按本办法执行。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申请家庭原住房是指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住房申请家庭的申请人和申请家庭成员在本市所承租的公房和拥有的私有住房。

第四条申请家庭原住房腾退工作坚持以下原则:(一)申请家庭原住房位于首都功能核心区的,必须腾退。

首都功能核心区是指东城区、西城区。

(二)申请家庭原住房位于首都功能核心区之外的区县,但已列入本市棚户区改造范围或地铁工程、市政道路工程、城中村整治、保障性住房建设等公益性项目(以下统称公益性项目)拆迁范围的,必须腾退。

(三)除上述两类情况,申请家庭可自愿选择原住房腾退或不腾退。

愿意腾退原住房的,按标准配售;不腾退的,降档配售。

第五条申请家庭原住房为承租公房(包括直管、自管)的,承租人应将原住房腾退给产权单位。

申请家庭承租的公有住房为申请家庭成员与其他承租人2人以上共同租赁的,原住房可由其他共同承租人继续承租。

北京经济适用房两限房政策问题解答

北京经济适用房两限房政策问题解答

北京经济适用房两限房政策问题解答保障性住房政策问答题第一部分申请审核一、目前用于出租的保障性住房有哪些,分别面向什么群体供应?答:目前我市用于出租的保障性住房有廉租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前者面向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后者面向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限价商品住房“三房”轮候家庭及其他住房困难家庭。

二、目前用于出售的保障性住房有哪些,购房人是否取得完全产权?答:目前我市用于出售的保障性住房有经济适用住房和限价商品住房,购房人取得房屋产权五年后方可上市交易,并需按一定比例补交土地收益等价款。

三、申请保障性住房时,需填写几份申请材料?答:符合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限价商品住房申请条件家庭向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乡镇政府提出申请时,需填写家庭情况核定表及申请材料一式两份。

区(县)、街道(乡镇)两级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各留存一份。

四、什么是公共租赁住房?答:公共租赁住房是指政府提供政策支持,限定户型面积、供应对象和租金水平,面向本市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等群体出租的住房。

五、什么人可以申请廉租住房?答:申请租赁补贴或实物配租应当以家庭为单位,并符合以下条件:(一)申请人须具有本市城镇户籍,在本市生活,申请家庭应推举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家庭成员作为申请人。

(二)申请家庭人均住房面积、家庭收入、家庭资产符合规定的标准。

北京市城六区城市居民申请廉租住房的家庭收入、住房、资产准入标准如下表所示:家庭人口 1人 2人 3人 4人 5人及以上家庭年收入 11520元及以下 23040元及以下 34560元及以下 46080元及以下 57600元及以下人均住房使用面积 7.5m2及以下7.5m2及以下 7.5m2及以下 7.5m2及以下 7.5m2及以下家庭总资产净值 15万元及以下23万元及以下 30万元及以下 38万元及以下 40万元及以下注:相当于人均月收入960元。

六、什么人能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答: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家庭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一)申请人须取得本市城镇户籍时间满3年,且年满18周岁。

北京市两限房、经济适用房、廉租房申请条件

北京市两限房、经济适用房、廉租房申请条件

条件A 不需要申请人全家都是北京户口,有一个人是就可以,但是有北京户口的这个人必须是户主。

B 单身的要求三十周岁以上。

C 带父母申请的必须是独生子,且父母年过50周岁。

D 对现有人均住房面积不做限制了,但是现有住房要估价,所有申请人名下的银行存款、股票证券、汽车等,总资产不超过政策要求(家庭年收入不超过8.8万元,人均住房使用面积15m2及以下,家庭总资产净值57万元及以下)经适房申购标准:☆人均住房使用面积须在10平方米及以下1人户家庭年收入须在22700元及以下,家庭总资产净值须在24万元及以下2人户家庭年收入须在36300元及以下,家庭总资产净值须在27万元及以下3人户家庭年收入须在45300元及以下,家庭总资产净值须在36万元及以下4人户家庭年收入须在52900元及以下,家庭总资产净值须在45万元及以下5人户家庭年收入须在60000元及以下,家庭总资产净值须在48万元及以下廉租房申请标准:☆人均住房使用面积须在7.5平方米及以下1人户家庭年收入须在6960元及以下,家庭总资产净值须在15万元及以下2人户家庭年收入须在13920元及以下,家庭总资产净值须在23万元及以下3人户家庭年收入须在20880元及以下,家庭总资产净值须在30万元及以下4人户家庭年收入须在27840元及以下,家庭总资产净值须在38万元及以下5人户家庭年收入须在34800元及以下,家庭总资产净值须在40万元及以下一、申请家庭持如实填写的《北京市限价商品住房家庭资格核定表》向户口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提出申请。

申请时应当同时提交以下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一式两份):1.户口本和家庭成员身份证;2.家庭成员婚姻状况证明;3.现住房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4.家庭成员所在单位出具的收入、住房情况证明;5.其他需提交的证明材料。

二、然后就是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通过审核材料、入户调查、组织评议、公示等方式对申请家庭的收入、住房、资产等情况进行初审,提出初审意见,并将符合条件的申请家庭报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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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城镇居民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有关问题的暂行规定一、本市城镇居民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以下简称购房),其家庭住房、收入、购房面积应符合本规定。

二、申请购房的本市城镇居民须是无房户和现住房面积未达到本市规定的住房补贴面积标准的未达标户。

三、在2001年底以前,本市城近郊区城镇居民家庭年收入在6万元(含)以下的,可购房。

2002年(含)以后年份,本市城镇居民购房的家庭收入标准由市政府有关部门公布。

远郊区县政府可结合实际情况,自行规定本区县居民购房的收入标准,并报市政府备案。

四、家庭收入按夫妇双方的收入之和计算,未婚、丧偶及离异未再婚的按一人收入计算。

家庭收入是指下列所得:(一)工资、薪金所得;(二)住房公积金的单位缴纳部分;(三)住房补贴;(四)生产、经营所得和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承租经营所得;(五)劳务报酬所得;(六)股息红利及利息所得;(七)其它所得。

五、家庭收入按本规定第四条规定的上一年的实际发生数核定。

六、下列家庭不需核定家庭收入,可凭有关证明购房:(一)夫妇双方为机关工作人员或教师的家庭。

(二)市政府批准的重点工程建设中的被拆迁居民家庭和政府组织实施的危旧房改造项目区异地安置的居民家庭。

七、每户家庭最高购房面积标准按下列规定确定:以购房当年本市经济适用住房基准价格与职工购房补贴建筑面积标准之积作为经济适用住房的购房总价标准,根据不同地段、不同成本的经济适用住房的不同价格,在总价标准以下具体确定每一家庭的购买面积。

远郊区县地点偏远的住房,经批准可适当放宽购房面积。

八、市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委托北京城市建设综合开发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开发办)负责《北京市城镇居民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家庭住房和收入核定表》和《北京市机关工作人员、教师家庭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审核表》(以下简称核定表,样式附后)的发放、审核和档案管理。

九、申请人申请购房须如实填写核定表并由所在单位核准(没有单位的由所在街道核准)后送交市开发办。

居民凭审核通过后的核定表购房,并作为办理买卖交易和权属登记的证明。

十、对提供虚假收入情况的申请人,一经查出,即取消其购房资格;对开具虚假证明的单位,追究当事人的行政责任,触犯法律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十一、凡本规定发布以前已预购房的,也应按本规定重新核定家庭住房、收入和购房面积。

十二、本规定实施中的具体问题由市开发办负责解释。

十三、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个人贷款须办抵押买经济适用房的资格:北京市户口家庭年收入4万元以下未买过经济适用房或单位未分过房买过经济适用房或单位分过户,但平米数比审批通过的购买资格的平米数少的。

注:军人不能购买经济适用房。

也可以打电话咨询:各区县保障住房审核受理窗口地址和联系电话区县名称审核窗口地点联系电话东城区区房产交易中心(地安门东大街88号)84048428西城区赵登禹大街383号66177392/66178245崇文区区房管局一层(东花市大街2号)67148166宣武区区房管局(宣武区鸭子桥路29号)83976784朝阳区区房管局(朝阳区石佛营东里128号院3号楼)85842587海淀区海淀建委办事大厅(科学院南路甲31号)62551215/82618228 丰台区丰台北路125号63854167石景山区八角西街66号方地大厦B座四层68867522门头沟区新桥大街48号(区国土资源分局楼一层大厅)69838422 通州通州区车站路29号招待所3楼80880621/80880620大兴兴政西街29号(大兴区建委一层服务大厅)69261254昌平区南环东路36号(区建委一层服务大厅)69261254顺义顺义区光明北街7号201 69439145房山区政道路7号(房山区建委604房间)89367306平谷区府前街31号69984634怀柔区青春路48号(区建委房改办)69641163密云县新中街40号(县房改办)69042876延庆县东外大街89号(县建委)69148073/69146655-8204北京市限价商品住房购买资格申请、审核及配售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本市限价商品住房购买资格审核和配售管理工作,根据《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北京市限价商品住房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京政发〔2008〕8号),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北京市中等收入以下住房困难家庭购买限价商品住房的申请、审核及房屋配售等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区(县)、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受理本地区居民家庭限价商品住房购买资格的申请、审核及配售管理等工作。

市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对区(县)的工作情况进行指导、监督、检查,负责申请家庭的备案工作。

第二章申请条件第四条申请人购买限价商品住房应当以家庭为单位提出申请,并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一)申请人须有本市户籍,年满18周岁,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其中申请人为农业户口的,应是征地拆迁所涉及的家庭;单身家庭申请限价商品住房的,申请人须年满30周岁。

(二)申请家庭人均住房面积、家庭收入、家庭总资产净值符合规定的标准。

具体标准按照我市每年向社会公布的标准执行。

第五条符合规定条件的老人、重度残疾人员(以下简称重残人员)、成员中患有大病或做过大手术的家庭、优抚对象及军队转业干部家庭以及解危排险、旧城改造和风貌保护、环境整治、保障性住房项目和市重点工程等公益性项目所涉及的被拆迁或腾退家庭、已按京建住〔2007〕1129号、1175号文件公布的新标准通过经济适用住房购买资格审核并自愿放弃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家庭,可优先配售。

其中:老人家庭是指申请家庭成员中至少有1人年满60周岁以上(含60周岁);重残人员是指申请家庭成员中有经残联认定为重度残疾的人员。

患有大病或做过大手术人员家庭是指申请家庭成员中患有以下病症或做过以下手术:具体指慢性肾衰竭(尿毒症)、恶性肿瘤、再生障碍性贫血、慢性重型肝炎、心脏瓣膜置换手术、冠性动脉旁路手术、颅内肿瘤开颅摘除手术、重大器官移植手术、主动脉手术等。

家庭成员是否患有上述病种或做过手术,需要出示医疗机构的诊断或治疗证明。

第六条申请家庭成员之间应具有法定的赡养、扶养或者抚养关系。

第七条申请家庭住房是指全部申请家庭成员名下承租的公有住房和拥有的私有住房。

住房面积按照使用面积计算,具体面积由具备测绘资质的机构出具的面积为准,或以建筑面积除以相应的系数。

采用建筑面积除以相应系数的方式,属承租公有住房的,使用面积按《公有住房租赁合同》上标明的计租面积为准;居住私产住房的,使用面积以《房屋所有权证》上标明的建筑面积除以1.333计算。

申请家庭现有2处或2处以上住房的,住房面积应合并计算。

下列房屋面积纳入申请家庭住房面积核定范围:(一)申请家庭成员自有私房(含已购公有住房);(二)申请家庭成员按照本市规定租金标准承租住房;(三)申请家庭成员拆迁已明确安置住房;(四)申请家庭成员在集体土地上自有的正式住房;家庭人均住房面积按申请家庭上述住房面积之和除以申请家庭人口计算。

第八条申请家庭年收入是指全部家庭成员申请当月前12个月的收入总和,包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等劳动收入和储蓄存款利息等财产性收入。

第九条申请家庭总资产净值是指全部家庭成员名下的房产、汽车的净值及现金、有价证券、投资(含股份)、存款、借出款等之和。

一、两限房申请,人均住房面积15平米以下。

3人以下家庭年收入8.8万以下,家庭总资产57万元以下。

二、如果你已婚,你们两人名下都没有房产,是可以申请的。

申请两限房是你和爱人一起住,当然申请人是你,共同申请人是你爱人了!!!如果有小孩,就是你们三人共同申请啊。

不过前提是你们都是北京市户口才行。

三、如果你是申请人,那就得带上你和爱人的身份证、户口本、户口所在地的房产证明(这是为了证明你落户口的房子不是你名下的)、结婚证等原件,去你户口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去领“申请表”。

以下是“首都之窗-北京网”有关经适房、两限房政策的网页地址,你可以上去看看。

上面的相关政策写的很详细,还有各区、办事处住房保障办公室的电话,你可以打电话咨询。

两限房/zf/fcjd/经适房/zf/jjsyf/北京限价房政策昨正式出台城八区各街道、乡镇保障住房审核窗口近期接受市民申请———备受关注的北京限价房政策昨天正式出台。

北京限价房暂限本市户籍人口申购,征求意见期间呼声较高的绿卡家庭暂不能参加申请。

市建委表示,目前,城八区各街道、乡镇保障住房审核窗口正在积极准备限价房审核工作,将尽快开放窗口,接受符合条件的居民就近申请,而远郊区县居民还须等待各区县根据实际情况出台相应的限价房准入标准。

经过多方征求意见,昨天,经市政府批准的《北京市限价商品住房管理办法(试行)》由北京市建委正式公布。

同期出台的还有城八区限价房申购家庭收入、住房和资产准入标准,以及已购限价房上市交易补交比例的相关规定。

按照上述文件,北京限价房今后也和经济适用住房一样,实行就近申请,即符合条件的家庭可就近向户籍所在地的街道、乡镇保障住房审核窗口申请。

审核程序也和经济适用住房一样,需要经过“三级审核两级公示”,通过审核的家庭才能获得限价房购买资格,进入轮候,并由各区县住房保障部门组织公开摇号选房。

而在申请对象界定上,此次正式出台的限价房管理办法明确,“本市限价商品房在目前仍主要用以解决本市户籍居民的住房困难”,供应对象为本市中等收入住房困难的城镇居民家庭、征地拆迁过程中涉及的农民家庭及市政府规定的其他家庭。

今后,本市将根据资格和房源筹集情况,酌情扩大供应对象范围,逐步向持有本市工作居住证(老百姓俗称“绿卡”)的人员和被引进的人才放开。

而问及市民最关心的“什么时候可以而问及市民最关心的“什么时候可以开始申请限价房”,市建委委员、新闻发言人张农科表示“会尽快开放窗口”。

他介绍,目前,城八区各街道和乡镇住房保障部门都在抓紧进行培训及其他相关准备工作,近期将放开接待符合条件的居民就近申请。

同时,远郊区县也在抓紧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申请限价房的家庭资产、家庭年收入、人均住房使用面积等准入标准。

“各区县住房保障审核窗口将尽快完成有关准备工作,陆续受理居民的申请。

”张农科强调。

权威解读·限价房■限价房准入标准实行动态管理根据昨天公布的文件,城八区居民申请限价房,3人及以下的家庭,家庭年收入要在8.8万元及以下,人均住房使用面积在15平米及以下,家庭总资产在57万元及以下;4人及以上的家庭,年收入要在11.6万元及以下,人均住房使用面积在15平米及以下,家庭总资产在76万元及以下。

对于已经出台的城八区限价房准入标准和正在制定中的远郊区县限价房准入标准,是否能使得北京所有中等收入的住房困难家庭解决住房问题,市建委委员程建华表示,准入标准实行的动态管理,将会根据居民收入、住房及房价等情况对准入标准进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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