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算管理实施细则(1)
全面预算管理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预算管理,提高经营管理水平,规范预算编制、执行、控制和考核,实现公司资源优化配置和效益最大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适用于公司所有部门、子公司及分支机构。
第三条全面预算管理是指公司根据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通过预算编制、执行、控制和考核等环节,对各项经济活动进行全过程的规划、控制和监督,确保公司资源合理配置和经营目标实现的管理活动。
第四条全面预算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目标导向:预算编制应与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相一致,以实现公司效益最大化为目标。
(二)统筹兼顾:预算编制应全面、科学、合理,兼顾公司整体利益和部门、子公司利益。
(三)权责分明:预算编制、执行、控制和考核等环节应明确责任,确保预算管理工作的有效实施。
(四)动态调整:预算编制应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和市场变化,进行动态调整。
(五)严格考核:预算考核应客观、公正、严格,奖惩分明,激发员工积极性和创造性。
第二章预算编制第五条预算编制部门: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全面预算编制的组织、协调和管理工作。
第六条预算编制内容:(一)收入预算:包括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投资收益等。
(二)支出预算:包括主营业务成本、期间费用、资本性支出等。
(三)利润预算:根据收入预算和支出预算,预测公司利润。
(四)现金流量预算:预测公司现金流入和流出,确保公司资金链安全。
第七条预算编制方法:(一)历史分析法:根据公司历史数据,分析行业发展趋势,预测预算指标。
(二)零基预算法:从零开始,对各项费用进行重新评估,合理编制预算。
(三)滚动预算法:根据实际情况,定期调整预算,保持预算的动态性。
第三章预算执行第八条预算执行部门:各部门、子公司及分支机构按照预算编制内容,负责预算执行工作。
第九条预算执行要求:(一)严格执行预算:各部门、子公司及分支机构应严格按照预算执行,不得擅自调整。
全面预算管理实施细则

全面预算管理实施细则一、背景介绍全面预算管理是指将政府的财政收入和支出纳入统一的预算管理体系中,并通过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等环节来实现财政资源的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
为了确保全面预算管理的顺利实施,制定本细则,明确各项管理要求和具体操作流程。
二、预算编制1. 预算编制原则(1)公开透明原则:预算编制过程应公开透明,确保各方利益相关者的参与和监督。
(2)合理性原则:预算编制应基于充分的调研和分析,确保预算数额合理、可行。
(3)稳定性原则:预算编制应具备稳定性,避免频繁调整和不合理浮动。
(4)绩效导向原则:预算编制应注重绩效评估,确保财政资源的有效利用。
2. 预算编制流程(1)确定预算编制时间表和责任人,明确各项工作任务和完成时限。
(2)收集和分析相关数据,包括财政收入、支出情况,以及各部门、项目的需求和计划。
(3)制定预算编制指导意见,明确编制原则、目标和要求,指导各部门编制预算。
(4)各部门按照指导意见,编制预算报告,包括收入预算、支出预算和绩效目标。
(5)预算报告经过内部审核和审定后,形成最终预算编制草案。
(6)最终预算编制草案提交给有关部门和机构进行审议和批复。
三、预算执行1. 预算执行原则(1)严格执行原则:各部门和单位应严格按照预算执行,不得超支或挪用预算。
(2)效益优先原则:预算执行应注重绩效评估,优先保障高效益项目的资金需求。
(3)公开透明原则:预算执行过程应公开透明,接受社会监督。
2. 预算执行流程(1)各部门和单位按照预算执行计划,按时提取预算资金。
(2)预算资金使用应符合财政法规和预算编制要求,不得违规挪用或滥用。
(3)预算执行过程中,应及时记录和报告执行情况,确保信息畅通和数据准确。
(4)各部门和单位应按照规定程序进行支出申请、审批和报销,确保预算执行的合规性。
四、预算监督1. 预算监督机制(1)内部监督:各部门和单位应建立健全内部预算监督机制,加强对预算执行情况的监控和评估。
全面预算管理实施细则

全面预算管理实施细则引言概述:全面预算管理是指通过对各项预算进行全面管理和控制,实现资源的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
为了更好地实施全面预算管理,制定一套细则是必不可少的。
本文将从五个方面详细阐述全面预算管理的实施细则。
一、预算编制1.1 确定预算编制的时间和周期:明确每一个预算编制周期的起止时间,并确保预算编制工作按时完成。
1.2 制定预算编制的流程和责任分工:明确各个部门在预算编制过程中的职责和任务,确保预算编制工作的顺利进行。
1.3 设定预算编制的原则和规范:制定明确的预算编制原则,如合理性、公平性、可操作性等,以及相应的规范,如预算编制指南、预算编制模板等。
二、预算执行2.1 建立预算执行的监控机制:设立专门的预算执行监控部门或者岗位,负责对预算执行情况进行监控和分析。
2.2 加强预算执行的沟通与协调:各部门之间要加强沟通与协调,确保预算执行过程中的协作顺畅,问题及时解决。
2.3 设定预算执行的激励和约束机制:建立激励机制,对预算执行情况较好的部门赋予奖励;同时,对预算执行情况不理想的部门进行约束和改进。
三、预算监督3.1 建立预算监督的机构和制度:设立专门的预算监督机构,负责对预算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和评估。
3.2 完善预算监督的手段和方法:采用定期报告、现场检查等方式,对预算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和评估。
3.3 加强预算监督的公开和透明:及时公开预算执行情况,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提高全面预算管理的透明度和公信力。
四、预算调整4.1 确定预算调整的条件和程序:明确预算调整的条件和程序,确保预算调整的合理性和合法性。
4.2 加强预算调整的信息共享和沟通:各部门之间要及时共享预算调整的信息,加强沟通与协调。
4.3 做好预算调整的记录和备案:对预算调整的过程和结果进行记录和备案,以备查阅和审计。
五、预算评估5.1 设定预算评估的指标和方法:确定预算评估的指标体系和评估方法,确保评估结果准确可靠。
5.2 进行定期的预算评估:定期对预算执行情况进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改进。
预算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预算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一、引言预算管理是现代公共财政管理的核心环节,对于实现财政收支平衡、优化资源配置、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为了规范预算管理行为,提高财政资源利用效益,制定本细则,明确预算管理的具体要求和操作程序。
二、预算编制1. 预算编制的目标根据国家发展战略和政府工作重点,确立预算编制的总体目标,包括经济增长目标、社会发展目标和财政收支平衡目标等。
2. 预算编制的程序(1)制定年度预算编制计划,明确各部门的编制任务和时间节点;(2)采集、整理各部门的预算编制数据,包括收入、支出、项目投资等;(3)制定预算编制指导意见,明确预算编制的原则和要求;(4)各部门按照指导意见进行预算编制,形成初步预算报告;(5)初步预算报告审核,包括预算合理性、合法性和可行性的评估;(6)修改初步预算报告,形成最终预算报告;(7)最终预算报告审核,确保各项数据准确无误;(8)上报最终预算报告,进行审议和批准。
3. 预算编制的原则(1)综合性原则:预算编制应综合考虑经济、社会和财政的发展需要;(2)合理性原则:预算编制应合理确定收入、支出和投资规模,保持财政收支平衡;(3)公平性原则:预算编制应公平分配财政资源,促进社会公平和经济平衡发展;(4)透明性原则:预算编制应公开透明,接受社会监督。
三、预算执行1. 预算执行的程序(1)根据年度预算,编制预算执行计划,明确各部门的执行任务和时间节点;(2)各部门按照预算执行计划,执行预算支出和投资计划;(3)监督预算执行情况,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4)定期进行预算执行情况评估,及时调整预算执行计划。
2. 预算执行的要求(1)严格执行预算,不得擅自超支;(2)预算资金使用应符合法律法规和预算编制要求;(3)预算执行过程中应加强内部控制,确保资金使用的合规性和效益性;(4)预算执行情况应及时向上级财政部门报告。
四、预算监督1. 预算监督的主体(1)财政部门负责对各部门预算编制和执行情况进行监督;(2)人大财经委员会负责对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审查和监督;(3)审计机关负责对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审计。
预算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预算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引言概述:预算管理是现代企业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它能够帮助企业实现财务控制和资源分配的有效管理。
预算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是指企业在实施预算管理时所遵循的具体规定和操作方法。
本文将从五个方面详细阐述预算管理办法的实施细则。
一、预算编制1.1 确定预算编制的时间和周期:企业应根据自身经营特点和发展目标,确定预算编制的时间和周期。
一般情况下,年度预算应在上一财年结束后的两个月内完成,而长期预算则需要根据企业发展计划的需要进行编制。
1.2 制定预算编制流程:企业应建立完整的预算编制流程,明确各个环节的责任和任务,并确保各部门的参与和配合。
流程包括预算目标确定、数据收集和分析、编制草案、内部审批、预算会议和最终编制等环节。
1.3 确定预算编制的原则和方法:企业在预算编制过程中应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合理的原则,并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选择适合的预算编制方法,如历史数据法、比例法、专家判断法等。
二、预算执行2.1 制定预算执行计划:企业应根据预算编制结果,制定详细的预算执行计划,明确各个环节的责任和任务,并建立相应的绩效考核机制。
同时,应加强预算执行过程中的监控和控制,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2.2 加强预算执行的沟通和协调:企业各部门应加强沟通和协调,确保预算执行的顺利进行。
各部门应及时提供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并根据需要进行调整和优化。
2.3 定期评估和分析预算执行情况:企业应定期评估和分析预算执行情况,及时发现偏差和问题,并采取相应的措施加以解决。
同时,还应总结经验教训,优化预算执行过程。
三、预算监控3.1 建立预算监控制度:企业应建立完善的预算监控制度,明确各个环节的责任和任务,并制定相应的监控指标和方法。
同时,还应加强对预算执行情况的监控和控制,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3.2 加强预算监控的技术支持:企业可以借助信息技术手段,建立预算监控系统,实现对预算执行情况的实时监控和分析。
同时,还可以利用数据挖掘和分析等技术手段,提高预算监控的效率和准确性。
全面预算管理实施细则

全面预算管理实施细则一、背景和目的全面预算管理是指以预算为核心,通过对各项财政收支进行全面、系统的管理,实现预算的科学编制、执行、监督和评价,从而提高财政资源的利用效益,保障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
本文旨在制定全面预算管理实施细则,明确预算管理的具体要求和操作流程,确保预算管理工作的规范性和有效性。
二、预算编制1. 预算编制的基本原则(1)统一性原则:预算编制应符合国家财政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保持统一性和一致性。
(2)科学性原则:预算编制应科学合理,依据实际情况和发展需求,确保预算的可行性和可操作性。
(3)公开透明原则:预算编制应公开透明,充分征求各方意见,确保预算编制的公正性和公平性。
2. 预算编制的程序(1)确定预算编制时间表:明确各阶段的时间节点,确保预算编制工作的有序进行。
(2)收集和整理相关数据:收集和整理与预算编制相关的数据和信息,包括财政收入、支出、债务等方面的数据。
(3)制定预算编制指导意见:制定预算编制的指导意见,明确预算编制的基本要求和操作流程。
(4)编制预算草案:根据指导意见,各部门编制预算草案,包括财政收入、支出的具体项目和金额。
(5)预算草案评审和修改:对编制的预算草案进行评审和修改,确保预算的合理性和科学性。
(6)上报和审议:将预算草案上报至上级财政部门,经过审议和批准后,正式成为预算执行的依据。
三、预算执行1. 预算执行的基本原则(1)依法执行原则:预算执行应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确保预算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2)严格控制原则:预算执行应严格控制财政支出,确保预算的稳定性和可持续性。
(3)绩效导向原则:预算执行应注重绩效评价,根据实际情况对预算进行调整和优化。
2. 预算执行的程序(1)预算执行计划的制定:根据预算的具体要求和财政收支情况,制定预算执行计划,明确预算执行的目标和措施。
(2)预算执行的监督和控制:建立预算执行的监督和控制机制,确保预算执行的合规性和效果。
(3)预算执行的调整和追踪:根据实际情况和需求变化,对预算执行进行调整和追踪,确保预算的科学性和灵活性。
全面预算管理实施细则

全面预算管理实施细则一、背景介绍全面预算管理是指在国家或组织内部,通过制定预算、执行预算、监督预算和评估预算等环节,实现对资源的有效配置和管理。
为了规范全面预算管理的实施,提高预算管理的透明度和效率,制定本细则。
二、预算编制1. 预算编制的目标确保预算编制过程公正、公平、透明,合理分配资源,实现组织的战略目标。
2. 预算编制的程序(1)明确预算编制的时间表和责任人。
(2)收集和整理相关数据,包括历史数据、市场情况、竞争对手分析等。
(3)制定预算编制的指导方针和原则,确保预算的合理性和可行性。
(4)制定预算编制的流程,并明确各个环节的责任人和审核人。
(5)根据指导方针和流程,进行预算编制工作。
(6)对编制的预算进行审核和评估,确保预算的合理性和可行性。
三、预算执行1. 预算执行的目标确保预算的有效执行,合理利用资源,实现预算的目标。
2. 预算执行的程序(1)明确预算执行的时间表和责任人。
(2)建立预算执行的监控机制,及时掌握预算执行情况。
(3)制定预算执行的指导方针和原则,确保预算执行的合理性和有效性。
(4)制定预算执行的流程,并明确各个环节的责任人和审核人。
(5)根据指导方针和流程,进行预算执行工作。
(6)对执行的预算进行监督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调整。
四、预算监督1. 预算监督的目标确保预算的合规性和有效性,防止预算的滥用和浪费。
2. 预算监督的程序(1)明确预算监督的时间表和责任人。
(2)建立预算监督的机制,包括内部审计、外部审计等。
(3)制定预算监督的指导方针和原则,确保监督的合理性和有效性。
(4)制定预算监督的流程,并明确各个环节的责任人和审核人。
(5)根据指导方针和流程,进行预算监督工作。
(6)对监督的结果进行评估和整改,及时纠正问题。
五、预算评估1. 预算评估的目标评估预算的合理性和有效性,为下一年度的预算编制提供参考。
2. 预算评估的程序(1)明确预算评估的时间表和责任人。
(2)收集和整理相关数据,包括预算执行情况、市场情况等。
预算管理实施细则之一:预算小组职责分工

预算控制
企划部、营运部、投资部、人力资源部、工程技术管理部 按职能范围对各预算责任单位提交的预算方案、预算调整方案进行审核提出 、证券部、办公室、信息部 审核意见 汇总各职能部门提出的审核意见,形成初步的预算方案并组织召开预算管理工作小组会议进行 企划部、营运部、投资部、人力资源部、工程技术管理部 财务部 审议 、证券部、办公室、信息部 财务部、企划部、营运部、投资部、人力资源部、工程技 对初步的预算方案进行审议 预算工作小组 术管理部、证券部、办公室、信息部 将经小组审议的方案与预算责任单位进行沟通、协调、综合平衡后形成各预算责任单位预算方 营运部、投资部、人力资源部、工程技术管理部、证券部 企划部/财务部 配合财务部、企划部就审核中发现的问题与预算责任单位进行沟通协调 案 、办公室、信息部 对与各预算责任单位进行沟通平衡后的反馈意见进行汇总调整形成预算方案 财务部 对财务部汇总调整的预算方案进行复核 企划部 财务部、企划部、营运部、投资部、人力资源部、工程技 对与各预算责任单位进行沟通平衡后的预算方案进行审议并形成小组意见 预算工作小组 术管理部、证券部、办公室、信息部 将经审议的方案上报预算管理委员会,根据预算管理委员会的审查意见修订预算方案 财务部 将经修订的预算方案上报预算管理委员会审核定稿 预算工作小组 根据经批准的预算方案调整年度经营目标并报董事会批准 企划部 将经预算管理委员会批准的预算方案交各预算责任单位董事会批准后,签发下达 企划部 企划部、营运部、投资部、人力资源部、工程技术管理部 汇总各预算责任单位提交的预算分析报告,进行形式初审后按职能分解至各职能部门 财务部 按职能范围对各预算责任单位提交预算分析报告进行审核提出审核意见 、证券部、办公室、信息部 汇总各职能部门提出的审核意见,形成预算执行分析报告上报预算管理委员会,对重大异算执 财务部 行差异提请召开专题会议 企划部、营运部、投资部、人力资源部、工程技术管理部 汇总各预算单位重大的超预算支出和预算外支出,组织内部讨论 财务部 按职能范围对各种超预算支出和预算外支出进行审核,提出审核意见 、证券部、办公室、信息部 按照审核权限,对各种超预算支出和预算外支出进行审核,形成小组意见 预算工作小组 将经小组审务部 汇总各预算责任单位提交的预算方案调整申请,按职能分解至各职能部门;对各单位提交的预 财务部 算方案调整申请进行审查并提出是否进行调整的审核意见 汇总各职能部门及下级预算管理工作小组的审核意见,形成初步的调整意见报预算管理工作小 财务部 组 财务部、企划部、营运部、投资部、人力资源部、工程技 术管理部、证券部、办公室、信息部 营运部、投资部、人力资源部、工程技术管理部、证券部 企划部/财务部 配合财务部、企划部就审核中发现的问题与预算责任单位进行沟通协调 、办公室、信息部 财务部 企划部 财务部、企划部、营运部、投资部、人力资源部、工程技 预算工作小组 术管理部、证券部、办公室、信息部 财务部 预算工作小组 预算工作小组 营运部、投资部、人力资源部、工程技术管理部、证券部 企划部/财务部 参与预算考核 、办公室、信息部 营运部、投资部、人力资源部、工程技术管理部、证券部 企划部/财务部 参与预算考核 、办公室、信息部 营运部、投资部、人力资源部、工程技术管理部、证券部 企划部/财务部 参与预算考核 、办公室、信息部 预算工作小组 企划部、营运部、投资部、人力资源部、工程技术管理部 按职能范围对各预算责任单位提交预算调整申请进行审核并提出审核意见 、证券部、办公室、信息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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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管理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强化我院预算分配和监督职能,健全对预算管理,增强预算的约束力,维护预算的严肃性和权威性,最大限度地发挥资金的使用效益,促进我院教育事业稳步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高等学校财务制度》(财政部[1997]第280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我院年度预算实行综合财务收支计划,其收支项目与金额包括学院可支配的各类资金,目的在于统筹安排、合理分配、充分发挥资金的使用效益。
第三条预算每年编制一次,预算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第四条预算收入和支出以人民币元为计量单位。
第二章预算编制第五条财务处负责我院的预算编制。
在制定预算草案前先征求主管领导及各部门的意见,然后根据财力和事业发展计划,编制预算草案。
第六条预算编制原则:学院年度预算遵循“ 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
收入预算坚持积极稳妥原则;支出预算坚持统筹兼顾,保证重点,勤俭节约的原则,首先确保人员经费,优先安排学院重点工作对资金的需求,并向教学、科研倾斜。
第七条预算编制方法步骤第一步:(一)分析上年度预算执行情况,通过实际与预算对比分析,掌握收支规律,为新年度的预算编制打下可靠基础;(二)收集、整理、记录各用款单位的年度事业计划及经费预算申请;(三)归集各种资金并按照不同资金来源渠道和用途将全部收入和支出项目进行“预算收入”和“预算支出”测算。
第二步:综合运用定额法、因素分析法和零基预算法对预算项目进行具体测算和编制(一)收入预算按新的高校会计制度所反映的资金来源渠道列示,具体组成:1、上年结转:指上年结转“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中可列入本年度预算的余额。
2、本期收入包括:(1 )教育事业费拨款:按照教委核拨款项和数额列示;(2)教育事业收入:按照学费、住宿费等不同收入项目的当年收入数列示;(3 )其他收入:按照利息收入、其他收入等明细项目的当年收入数列示。
(二)支出预算的组成:1、弥补上年因超支挤占的专用经费和专项经费;2、按总经费的2 %预留当年预备费,用于学院当年预算执行中难以预见的特殊开支;3、人员经费的测算:人员经费包括在职人员经费、离退人员经费、学生助学金。
对人员经费的安排正确体现和贯彻国家有关方针、政策和制度。
按实际需要数充分考虑增资因素进行安排;4、学院专用经费只安排当年党政工作要点已确定的、非办不可的项目。
具体安排办法按第二章第五条的要求办理;5、公用经费的测算分两部分即基本保障费和正常维持费。
基本保障费按本年的事业计划采用零基法安排支出,正常维持费按一定比例分为教学经费和行政后勤经费包干使用。
第三章预算审批程序第八条为使我院预算更科学、更合理、更切实际,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我院预算审批程序为:(一)在院长领导下,财务处根据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编制程序和步骤编制出年度预算草案;(二)征求各主管院长及有关部门领导意见后,重新修订预算草案;(三)对重新修订后的预算草案再次征求各主管院长意见;(四)财务处综合各主管院长意见后报院长审定;(五)经院长审定后的年度财务收支预算,以学院文件下发。
第四章预算执行和管理第九条预算执行由主管财务院长负责,财务处负责组织实施。
第十条预算一经下达即具有强制性,必须严格执行,非经规定程序,不得随意调整预算。
第十一条坚持院、部(处、室、馆)两级实行“一支笔”审批制度,院级领导中只有主管财务的院长有权签批院机动费,其他院领导只能签批自身掌握或主管方面的有指标的业务费。
各部(处、室、馆)原则上-把手主管经费,特殊情况下可指定一位领导负责审批,并将指定的“一支笔”负责人及其本人签名报财务处备案,未经“一支笔”经费负责人签批的开支,财务处一律不予受理。
第十二条未经列入预算的事项一律不准支出或预借报销,不准先支出后追加指标,不准违反用款审批程序;未经院长同意超预算开支,财务处均不受理。
第十三条对部门经费管理实行“经费包干,节余留用,超支不补,自求平衡”的预算管理办法。
部门经费使用规定:(一)有项目的部门应优先保证项目对资金的需求,合理使用经费。
(二)办公维持费的使用要精打细算,从严控制,只能从中开支日常办公用品。
不准支出招待费、差旅费、会议费、购置电器设备及其他与办公无关的事项。
(三)部门差旅费要按有关差旅费规定有计划地安排使用,超支、超标准、不合规定的财务处一律不予报销。
第十四条对专项经费管理实行追踪反馈责任制,指定项目和用途,单独核算,不允许挪作它用,专项工程(或事项)结束,要及时编制专项财务决算,专项资金结余归学院统一安排。
第十五条财务处要及时掌握预算收支执行情况,并向院长汇报。
第十六条学院审计处对学院的年度预算、决算进行审计监督。
各部门年度开支仍按有关审计规定办理。
第五章预算调整第十七条预算在执行过程中原则上不予调整,当国家有关政策或学院事业计划和任务有较大调整,对收支预算有较大影响,确需调整年度预算方案,经院长批准,按预算调整审批程序办理,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
第六章附则第十八条本办法由财务处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强化我院预算分配和监督职能,健全对预算管理,增强预算的约束力,维护预算的严肃性和权威性,最大限度地发挥资金的使用效益,促进我院教育事业稳步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高等学校财务制度》(财政部[1997]第280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我院年度预算实行综合财务收支计划,其收支项目与金额包括学院可支配的各类资金,目的在于统筹安排、合理分配、充分发挥资金的使用效益。
第三条预算每年编制一次,预算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第四条预算收入和支出以人民币元为计量单位。
第二章预算编制第五条财务处负责我院的预算编制。
在制定预算草案前先征求主管领导及各部门的意见,然后根据财力和事业发展计划,编制预算第一步:---- (一)分析上年度预算执行情况,通过实际与预算对比分析,掌握收支规律,为新年度的预算编制打下可靠基础;(二)收集、整理、记录各用款单位的年度事业计划及经费预算申请;---- (三)归集各种资金并按照不同资金来源渠道和用途将全部收入和支出项目进行“预算收入”和“预算支出”测算。
第二步:综合运用定额法、因素分析法和零基预算法对预算项目进行具体测算和编制(一)收入预算按新的高校会计制度所反映的资金来源渠道列示,具体组成:1、上年结转:指上年结转“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中可列入本年度预算的余额。
2、本期收入包括:(1 )教育事业费拨款:按照教委核拨款项和数额列示;(2)教育事业收入:按照学费、住宿费等不同收入项目的当年收入数列示;(3)其他收入:按照利息收入、其他收入等明细项目的当年收入数列示。
(二)支出预算的组成:1、弥补上年因超支挤占的专用经费和专项经费;2、按总经费的2%预留当年预备费,用于学院当年预算执行中难以预见的特殊开支;3、人员经费的测算:人员经费包括在职人员经费、离退人员经费、学生助学金。
对人员经费的安排正确体现和贯彻国家有关方针、政策和制度。
按实际需要数充分考虑增资因素进行安排;4、学院专用经费只安排当年党政工作要点已确定的、非办不可的项目。
具体安排办法按第二章第五条的要求办理;5、公用经费的测算分两部分即基本保障费和正常维持费。
基本保障费按本年的事业计划采用零基法安排支出,正常维持费按一定比例分为教学经费和行政后勤经费包干使用。
第三章预算审批程序第八条为使我院预算更科学、更合理、更切实际,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我院预算审批程序为:(一)在院长领导下,财务处根据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编制程序和步骤编制出年度预算草案;(二)征求各主管院长及有关部门领导意见后,重新修订预算草案;(三)对重新修订后的预算草案再次征求各主管院长意见;(四)财务处综合各主管院长意见后报院长审定;(五)经院长审定后的年度财务收支预算,以学院文件下发。
第四章预算执行和管理第九条预算执行由主管财务院长负责,财务处负责组织实施。
第十条预算一经下达即具有强制性,必须严格执行,非经规定程序,不得随意调整预算。
第十一条坚持院、部(处、室、馆)两级实行“一支笔”审批制度,院级领导中只有主管财务的院长有权签批院机动费,其他院领导只能签批自身掌握或主管方面的有指标的业务费。
各部(处、室、馆)原则上一把手主管经费,特殊情况下可指定一位领导负责审批,并将指定的“一支笔”负责人及其本人签名报财务处备案,未经“一支笔”经费负责人签批的开支,财务处一律不予受理。
第十二条未经列入预算的事项一律不准支出或预借报销,不准先支出后追加指标,不准违反用款审批程序;未经院长同意超预算开支,财务处均不受理。
第十三条对部门经费管理实行“经费包干,节余留用,超支不补,自求平衡”的预算管理办法。
—部门经费使用规定:(一)有项目的部门应优先保证项目对资金的需求,合理使用经费。
—(二)办公维持费的使用要精打细算,从严控制,只能从中开支日常办公用品。
不准支出招待费、差旅费、会议费、购置电器设备及其他与办公无关的事项。
—(三)部门差旅费要按有关差旅费规定有计划地安排使用,超支、超标准、不合规定的财务处一律不予报销。
第十四条对专项经费管理实行追踪反馈责任制,指定项目和用途,单独核算,不允许挪作它用,专项工程(或事项)结束,要及时编制专项财务决算,专项资金结余归学院统一安排。
第十五条财务处要及时掌握预算收支执行情况,并向院长汇报。
第十六条学院审计处对学院的年度预算、决算进行审计监督。
各部门年度开支仍按有关审计规定办理。
第五章预算调整第十七条预算在执行过程中原则上不予调整,当国家有关政策或学院事业计划和任务有较大调整,对收支预算有较大影响,确需调整年度预算方案,经院长批准,按预算调整审批程序办理,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
第六章附则第十八条本办法由财务处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