仓库管理稽查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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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盘点稽查要求及仓库车间物料盘点通知范文

公司盘点稽查要求及仓库车间物料盘点通知范文

公司盘点稽查要求及仓库车间物料盘点通知范文一、仓库稽查的要求及标准1、收到盘点组上交的<盘点表>后,按<盘点表>上的顺序和数据抽检,材料的稽查数量必须在总数的30%以上。

成品的稽查数量必须在总数的60%以上。

2、数量大的、价值高的、库龄长的必须盘点。

3、检查物料是否堆放整齐,有规则的摆放。

4、检查损毁,呆料,残次的存货或消耗品是否与正常物料要有区分,并做好分类标识。

5、检查盘点时未入账的材料、成品是否置于特定地点,不得列入盘点,以此划分。

6、检查标识卡内容是否完整。

内容有:物料编号、物料名称、每次收发的明细及结存。

7、抽检盘点表、标识卡、实物的数据是否一致。

8、当抽查发现数据不对,需要修改,用红色笔在原数据上划线划掉,在旁边写正确数据,并签上更改人姓名。

9、稽查人员必须在盘点表反映所稽查的内容,稽查数据填列在盘点表的稽查列中并签字确认。

10、发现仓库存在的其他问题。

二、车间稽查要求及标准1、收到盘点组上交的<盘点表>后,按<盘点表>上的顺序和数据抽检,稽查数量必须在总数的40%以上。

2、检查标识卡内容是否规范正确。

3、查看在制品是否堆放整齐,有规则的摆放。

4、抽检盘点表、标识卡、实物的数据是否一致。

5、抽检数量或名称或制令有误,通知盘点组及时核对,确定正确的名称及数量。

当发现有5组及以上数据有误时,要求车间进行重盘后再进行稽查。

6、稽查人员必须在盘点表反映所稽查的内容,稽查数据填列在盘点表的稽查列中并签字确认。

关于实施家具事业部x月份仓库物料盘点的通知一:盘点准备1.仓管员从5月20日起开始做好账,物,卡的整理校对工作,对仓库的所有物料必须清理,整顿,有规则的摆放(同类物料必须集中摆放在一起),做好收发记录。

2.损毁,呆料,残次的存货或消耗品在盘点前要及时清理开,与正常物料要有区分,并做好分类明显标识。

3.盘点时未入账的材料成品应置于特定地点不得列入盘点,以此划分。

仓库仓区仓位稽查制度

仓库仓区仓位稽查制度

仓库仓区仓位稽查制度1. 引言随着经济的快速进展,物流行业也愈加繁华。

仓储作为物流行业的一个紧要环节,承载着货物的存储、配送等紧要职能。

然而,在日常管理中,仓库仓区仓位管理往往显现多种问题,例如仓库储物不规范、货物管理不严谨等。

这些问题会直接影响到物流行业的运作效率和客户的体验。

因此,建立规范的仓库仓区仓位稽查制度是必不可少的。

2. 稽查目的稽查目的是确保库房中的产品依照既定要求、规定放置在特定房间的特定货位上。

各类货物应符合存储或出库时间,特别是确保货物库存数据精准。

稽查操作可以促进管理的协同作用,以便适时解决问题。

3. 稽查范围3.1 仓库稽查仓库稽查的范围包括仓库的各个区域、库位、货架等。

稽查人员将确认货物的位置是否符合库房板的示意图、管理规定并提交相应的稽查报告。

3.2 出库稽查出库稽查的目的是确保货物在安全、健康和完好的状态下从仓库到客户,以及记录此类货物的库存量和相关出库数据。

3.3 退货入库稽查退货入库稽查的目的是确保退回库存的货物能够适时处理,包括确认货物是否符合管理规定,包含该类商品号和此前的审核标签并作好相关记录,以便对这些货物进一步管理。

4. 稽查人员仓库稽查由内部和外部稽查人员构成。

仓库稽查人员是仓库管理员或仓库工作人员。

外部稽查人员可以是物流公司员工、第三方物流公司员工或其他人员,但必需具备相应的资质和证书。

5. 稽查要求仓库仓区仓位稽查要求实在规定如下:5.1 仓库1.对仓库的各个区域、库位进行稽查,确保产品放置在既定的地方。

2.对仓库的每个出入口进行紧密监管并做好相关的记录,以便回溯。

3.确保仓库区域干净整齐、无杂物和非工作人员。

5.2 出库1.出库时尽可能使用可追溯的管理标签、标识和流程,并记录出库数据。

2.在出库完成后,检查被出库商品的存放区域是否正常。

3.在出库商品移出仓库后进行后续跟踪和管理。

5.3 入库1.入库时尽可能使用可追溯的管理标签、标识和流程,并确认被入库商品的规格型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稽查条例》实施办法-海关总署令[第79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稽查条例》实施办法-海关总署令[第79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稽查条例》实施办法正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令(第79号)现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稽查条例〉实施办法》,自2000年3月1日起实施。

署长钱冠林2000年1月1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稽查条例》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稽查条例》(以下简称《稽查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海关实施稽查应当遵守《稽查条例》和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中所称“被稽查人”是指《稽查条例》第三条所列企业、单位。

其进出口活动包括:(一)进出口申报;(二)进出口关税和其他税、费的缴纳;(三)进出口许可证、件的交验;(四)与进出口货物有关的资料记载、保管;(五)保税货物的进口、使用、储存、加工、销售、运输、展示和复出口;(六)减免税进口货物的使用、管理;(七)转关运输货物的承运、管理;(八)暂时进出口货物的使用、管理;(九)其他进出口活动。

第四条海关在下列期限内对被稽查人的会计帐簿、会计凭证、报关单证以及其他有关资料和有关进出口货物进行稽查:(一)减免税进口货物在海关监管期限内;(二)保税货物在海关规定的监管期限内,或自复运出境放行之日起3年内或经批准转为一般贸易进口放行之日起3年内;(三)除本条(一)、(二)项所列货物以外的进出口货物在办结海关手续之日起3年内。

第二章帐簿、单证等有关资料的管理第五条被稽查人应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以下简称《会计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设置和编制会计帐簿、会计凭证、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真实、准确完整地记录和反映进出口活动。

仓储库房现场稽核标准

仓储库房现场稽核标准

73 74 75 76 77 78 79 80 81 82 83 84 其它 非稽查点 且不符规 范项 账务管理
发货时是否与收货人员当面交接清点并在纸面交接单据上签字确认 入库单是否填写完整 交易凭证 出库单是否填写完整 是否对入库收货单按照客户别、时间进行分类并归档 是否对出库拣货单按照客户别、时间进行分类并归档 是否对盘点表按照客户别、时间进行分类并归档 仓储客户是否使用仓储系统进行账务管理 仓储系统录入是否规范 仓储系统 抽查5票以上收货单据是否录入及时 抽查5票以上出货单据是否录入及时 账务人员是否使用自己账号操作系统
观察 观察 观察 观察 观察 观察 观察 观察 观察 观察 观察 观察 观察 观察 观察 观察 观察 观察 观察 观察 检查 检查 检查记录 盘点 检查记录 检查记录 观察、询问 观察、询问 询问 询问 询问、检查 询问、检查 询问 观察 询问、检查 询问、检查 检查记录
是 是 是 是 是 是 否 否 否 否 是 是 是 是 是 是 是 是 是 是 否 否 是 是 是 是 是 是 是 是 是 是 是 否 是 是 是
36 37 38 39 40 41 42 43 44 45 46 47 48 49 50 51 52 53 54 55 56 57 58 59 60 61 62 63 64 65 66 67 68 69 70 71 72 流程管理 操作 盘点 物料卡 货物码放
库内货物码放是否占用作业通道及消防通道 所有设备、货架、托盘、物料等的摆放是否摆放在地标线以内 货物码放行、列是否整齐 各种闲置的周转箱、托盘及包装材料等是否集中指定区域放置 托盘上的物料是否每层摆放箱数一致,上下对齐,尾数放在最上面 托盘码放物料是否标识朝外 库内货物、货位上是否存放有非库房存储物料或与工作无关的物品(如单据 库内货物是否有直接存放在地面的现象 库内货物是否存在倾斜、倒置、裸放现象 库内货物码放是否超过外箱标识的限高层数,无限高层数的是否超过1.8m 库房通道宽度是否达到合理宽度 库存物料码放间距是否符合要求 废弃的纸箱是否拆平整齐码放 库房内各区域是否按要求进行标识管理(含标识内容、外观规格、放置要求等 标识管理 库房内各货位是否按要求进行标识管理(含标识内容、外观规格、放置要求等 是否有库区平面图 库存物料是否使用物料卡管理 物料卡是否填写完整 所有货物的出入库记录是否及时进行卡片登记管理 物料卡是否整洁 是否存在单张物料卡管理多品项物料的现象 是否对使用完毕的物料卡进行归档 是否对库存物料进行月度盘点并在物料卡上进行记录 现场抽盘10项以上货物检查账实是否一致 是否及时提供盘点报表 是否及时提供盘点差异处理报表 是否按流程、操作指导书的规定进行操作 正常进货是否与规定操作流程吻合 异常进货是否与规定操作流程吻合 正常出货是否与规定操作流程吻合 异常出货是否与规定操作流程吻合 是否对当月总公司仓储处等相关OA挂网或下发的文件清楚内容 是否对总公司OA挂网或下发文件的执行落实 员工是否清楚正操作工序的注意事项 货物码放搬运过程中是否存在野蛮操作行为,摔、仍、踩踏货物 流程优化 是否及时对流程文件进行升级 收货时是否与送货人员当面交接清点并在纸面交接单据上签字确认

仓库帐物稽查管理规定,对仓库实物与账目进行抽查的办法

仓库帐物稽查管理规定,对仓库实物与账目进行抽查的办法

绵阳历泰机械制造仓库帐物稽查管理规定全文目录一.目的 (1)二.定义 (1)三.适用范围 (1)四.工作使命 (1)五.工作规程 (2)〔一〕对仓库实物进行抽检盘点 (2)〔二〕帐务的规范性、及时性、准确性稽查 (3)〔三〕拟写稽查报告 (3)六.相关表单 (4)附件一:仓库抽检盘点表 (4)附件二:仓库抽检盘点盈亏调帐申请表 (5)一.目的为了管好公司物料,保证公司财物不受损失,同时可以提供准确的仓存数据,为采购决策、财务核算提供依据。

二.定义1.稽查:对事物的对象进行不定形式、不定比例、不定周期的检查。

2.帐:在本规定中指ERP电脑帐和仓库手工帐。

3.物:指相关仓库的实物。

4.标识卡:指用于记录物料进出的卡片,常挂于对应物料上,是否使用标识卡由货仓部内部管理制度中制订。

三.适用范围1.本厂货仓部。

含成品仓、半成品仓、二次加工半成品仓〔含委外半成品仓〕、纸箱仓、配件仓。

2.外租厂房之仓库。

非工单物料仓、各车间存货〔含半成品、成品〕。

3.ERP系统中记录在仓位的物料。

四.工作使命1.仓库管理人员:负责管理实物保证供给、记好手工帐、保证手工帐与电脑帐、实物相一致。

2.系统记帐员:对合格收料进行ERP系统入帐,对审批合格领料单进行ERP 系统出帐。

跟进单据入帐,传递相关单据,不定期与仓管进行对帐。

配合稽查工作。

3.系统稽查员:对各仓库按本规定结合〈仓库管理规定〉进行帐物稽查,对记帐员工作按相关规定进行稽查,并出具相关工作报告。

五.工作规程〔一〕对仓库实物进行抽检盘点1.提前二个工作日通知货仓具体要进行抽检的仓库。

2.稽查员列印出《仓库抽检盘点表》暂不列出ERP帐面数和手工帐面数。

3.盘点开始,对比已列印好的物料执行见物盘物,A。

盘点数量,B。

核对标识卡数量,C。

核对实物名称规格是否与电脑中名称规格相一致。

D。

检查标识卡中的编号、名称是否与电脑中相一致,是否记录进出仓状况。

仓存为0的标识卡或填满的标识卡是否有归档存查。

库房品质巡查管理制度

库房品质巡查管理制度

库房品质巡查管理制度一、总则库房是企业的重要物资仓库,负责存放各种物资,保证企业正常生产和经营的顺利进行。

为了提高库房管理的效率和品质,保证物资的安全和完整,特制定此库房品质巡查管理制度。

二、巡查内容1. 物资存放情况:巡查人员需查看物资的存放位置、数量和品质,确保物资被合理存放,不受损坏或丢失。

2. 温度和湿度:库房内部的温度和湿度需符合存放物资的要求,巡查人员需检查温度计和湿度计的读数,确保环境符合要求。

3. 灭火设备和应急物资:巡查人员需检查灭火器、消防栓等灭火设备是否完好,应急物资是否齐全,能及时响应突发情况。

4. 库房环境:巡查库房内部和外部环境,比如通风情况、照明情况等,确保库房干净整洁,符合卫生要求。

5. 监控设备:巡查人员需要检查监控设备是否运行正常,确保库房的安全性,防止盗窃和破坏行为。

6. 库存管理:巡查人员需核对库存清单和实际存货情况是否一致,发现差异要及时调查和处理。

7. 有毒有害品:若库房存放有有毒有害品,巡查人员需检查储存条件是否符合安全标准,确保不会对员工和环境造成危害。

8. 紧急预案:巡查人员需要熟悉紧急预案,确保能在紧急情况下迅速做出应对措施,保障库房和物资的安全。

三、巡查频率1. 日常巡查:库房管理员每天对库房进行巡查,检查物资存放情况、库房环境等。

2. 定期巡查:每周进行一次定期巡查,由相关部门负责人带领,对库房进行全面检查。

3. 不定期巡查:任何时候都可以进行不定期巡查,发现问题立即处理,确保库房管理的及时性和有效性。

四、巡查记录每次巡查结束后,需填写巡查记录表,记录巡查情况、发现问题和处理情况等,由库房管理员签字确认。

巡查记录需保存一年以上,以备查阅。

五、巡查责任1. 库房管理员负责日常巡查和记录,如果发现问题需要及时处理或上报。

2. 相关部门负责人负责定期巡查,对库房管理情况进行评估。

3. 公司领导负责监督和检查库房管理情况,确保库房品质巡查管理制度的执行。

成品库房稽查管理制度

成品库房稽查管理制度

成品库房稽查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成品库房的管理,保障成品库房的安全和高效运作,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成品库房的稽查管理工作,并对所有关键岗位人员负责。

第三条成品库房的稽查管理应当遵循依法合规、公平公正、严格规范的原则,确保成品库房内物品的安全和准确性。

第四条成品库房的稽查管理应当注重实效,做到及时、全面、准确、可靠。

第五条所有参与成品库房稽查管理的岗位人员必须接受相应培训,了解本制度和成品库房管理的相关规定。

第二章稽查程序第六条稽查程序分为日常稽查和定期稽查两种。

第七条日常稽查由成品库房管理员和物品管理人员进行,主要包括对库存物品的数量、存放位置、保质期等进行检查,确保库房内物品正常存放。

第八条定期稽查由稽查组成员进行,包括库房管理员、财务人员等,对成品库房的存货盘点、账目核对等进行全面检查。

第九条稽查组成员应当在稽查前制定详细的稽查计划和检查表格,确保稽查工作的有序进行。

第三章稽查内容第十条稽查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库房内物品的数量、品种、质量等的核查;2. 库房内物品的存放位置、保质期等的检查;3. 库房内安全设施的完好情况;4. 库房内物品进出记录的核对。

第十一条稽查组成员应当严格按照稽查内容进行核查,不得漏查、误查。

第四章稽查记录第十二条稽查组成员应当认真填写稽查记录表格,对于每一项稽查内容都应当填写详细信息。

第十三条稽查记录表格应当包括以下内容:1. 稽查时间;2. 稽查人员;3. 稽查内容;4. 稽查结果。

第十四条稽查记录表格需由成品库房管理员审查确认后方可生效。

第五章责任追究第十五条对于发现的问题,稽查组成员应当及时整理并上报给公司领导,根据情况追究相关责任。

第十六条对于严重失误或疏漏的稽查组成员,公司有权对其做出相应的处罚,包括扣减工资、停职调查等。

第十七条对于库房管理人员不履行职责导致的问题,公司有权视情况采取相应措施,包括警告、责令改正等。

仓库稽核管理办法

仓库稽核管理办法
6.8《仓库定置定位检查表》
6.9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仓库6S检查表》
序号
版本号
内容/历史记录
编制部门
日期
3.2仓库稽核人员负责仓库各项关键指标的检查和通报。
3.3仓库主管负责不合格项的整改情况及预防措施的制定和整改工作的推进。
3.4仓库经理负责仓库整体关键绩效指标的达成。
4.内容
仓库稽核管理主要包括:账、物、卡一致性的检查,单据检查及保管,定置定位检查,现场检查,异常反馈等。
4.1账物卡检查
4.1.1账物卡要求:
4.4现场检查
4.4.1现场要求
4.4.1.1办公室桌面、地面、办公用品等清洁无污染。
4.4.1.2仓库地面清洁、无灰尘。
4.4.1.3仓库消防通道通畅,无安全隐患。
4.4.1.4仓库内物资摆放整齐有序,严禁乱摆乱放。
4.4.1.5仓库长期积压物资要定期清理,做到无明显灰尘。
4.4.1.6仓库管理看板要做到专人维护、及时更新。
文件名称
文件号:
仓库稽核管理办法
版本号:A/1
编制日期:2021/6/30
1目的
为了加强仓库的内部监管,提升仓库的管理水平,确保仓库物资安全,特制定本办法。
2 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华东地区各关联公司对仓库的管理。
3.职责
3.1仓库保管员负责做好本库区的收、发、存、盘、退等业务管理工作和现场管理、安全管理工作。
4.1.2.3账物稽核人员在检查出问题后,责令仓库保管员限期查清原因,制定对策,保证账物卡一致。
4.1.2.4账物稽核人员检查完毕后,填写《仓库账物卡检查表》,并及时将检查结果张贴公布。
4.2单据检查
4.2.1单据填写要求:单据项次填写完整,做到不涂改,字迹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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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目的
为了保证委外加工物料收发业务工作顺畅进行,规范对委外加工物料收发工作流程,明确责任,提高工作效率,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规范。

2.适用范围
2.1本规范适用于本公司委外加工所有物料收发业务;
2.2本规范适用于本公司委外加工所有物料收发相关人员。

3.委外加工物料流转流程
3.1委外加工外发物料由实物所属的车间或仓库办理相关物料外发业务;
3.2委外加工验收物料由待生产该工序的车间办理相关物料验收业务(除特殊规定);
3.3所有委外染色加工的物料由中转仓库办理相关物料外发业务;
3.4所有待包装半成品由包装半成品仓办理相关物料收发业务;
3.5所有委外包装所需的辅料由辅料仓办理相关物料外发业务;
3.6所有包装完工成品由成品仓办理相关物料验收业务。

4.委外加工物料收发业务办理程序与标准
4.1车间/仓库根据生产部相关人员签发的委外加工指令备好相关物料,由委外加工物料收发专员(由盛永仙,应品华,方云飞担任)其中一人与统计共同清点物料,由统计根据清点记录凭据录入格讯ERP系统并打印单据,收发双方相关人员签认方可发料;
4.2由委外加工物料收发专员(由盛永仙,应品华,方云飞担任)其中一人与统计根据加工商的送货单据共同清点物料,单实相符后由统计录入格讯ERP系统并打印单据,收发双方相关人员签字确认;
4.3所有委外拼缝回的半成品(实物)放置中转仓待检区,经品管部检验总质检签字确认合格后(实物)方可中转仓归位入账。

4.4(除拼缝回)所有染色、定型、包装等委外加工必须抽检,达到公司质量管理标准方可归位入账。

5.单据流转和管理
5.1单据流转
5.1.1委外加工物料收发打印单据统一使用三联彩纸,白联存根,红联财务,黄联加工商;
5.1.2委外加工外发物料记录凭证(手工单据)统一使用《委外加工发料单》,收发双方人员签认,白联存根,红联财务,黄联加工商。

5.2单据管理
5.2.1所有委外加工物料收发的单据必须在当日处理结清并将黄联上交财务部;
5.2.2所有委外加工物料收发的单据必须有原始凭记(发料要有手工单,收料要有加
工商的送货单);
5.2.3所有委外加工物料收发的单据更正必须有总统计、厂长签认,必要时上报总经办批准。

6.考核指标
6.1单据不完整,如:无原始凭证、签认不完整造成损失的由相关人员按照物料成本进行赔偿,未造成损失的每次扣考核分值10分;
6.2单据丢失造成损失的由相关人员按照物料成本进行赔偿,未造成损失的每次扣考核分值10分;
6.3单据录入错误造成损失的由相关人员按照物料成本进行赔偿,未造成损失的每次扣考核分值10分;
6.4单据未按规定处理并按时上交的,给予每次扣考核分值10分。

7.修订与补充
7.1本规范施行之前相关的规定自行失效;
7.2本规范施行之后若有补充或修改的以补充或修改的文件为准。

8.本规范附《委外加工实物及数据流程图》。

9.本规范自颁布之日自行生效,废止之日自行失效。

会签:总经办生产部行政部财务部
抄报:总经办抄送:各部门、车间、仓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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