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井下安全用电知识通用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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井下供电安全操作知识

井下供电安全操作知识

(1)失爆:隔爆型电气设备失去隔爆性或耐 爆性。
(2)常见失爆现象:(现场容易发现的) a、隔爆间隙超限。 b、隔爆盖子缺少紧固螺丝或没有拧紧。 c、无电缆接线嘴(或卡盘),缺少橡胶
密封圈和金属挡板。 d、外壳严重变形,有裂缝。 e、隔爆面有锈斑,有油漆。 f、密封圈不合格。 g、外壳上的机械闭锁装置失效。
《煤矿安全规程》452条规定
防爆电气设备入井前,应检查其“产 品合格证”、“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 及安全性能;检查合格并签发合格证后, 方准入井。
注:使用中的防爆电气设备的防爆性能检 查周期是每月一次。
(一)对防爆电气设备的要求: 1、电气防爆、防护性能好、电网电压波动适应 能力强、过载能力强、保护功能强、可靠性高。
变压器中性点运行方式


容易发生单相接地故障

直 I=U/R=220V/1000Ω=220豪安»30豪安



触电电压∪»36伏
接点中 地 不性
触电时人体电流《30毫安
严 禁 使 用
可 以 使 用
四、矿井供电电压等级
1、110kV:矿井地面变电所电源电压。 2、10kV或6kV:井下高压配电电压和高压电动机
1、防止设备自起动;
3、磁力起动器的 电磁铁低电压时 释放的功能;

2、防止电压过低时电气
设备出现过热 ;
过电压 保护
1、保护大气过电压 1、避雷器
引入井下;
2、熔断器
2、保护操作过电压; 3、压敏电阻
4、R-C吸收装置
风、电闭锁
风与瓦斯必须在规定
装置 、瓦斯、
电闭锁装置
风电、瓦斯
电闭锁
的限度以下方可向掘 进工作面送电

煤矿用电安全常识

煤矿用电安全常识

煤矿用电安全常识第一节、电工基本知识一、电路和电路图:电路就是电流流经的通路,它是为了某种需要由某些电工设备元件按一定方式组合起来的。

电路可以用电路图来表示,图中的设备或元件用国家统一规定的符号表示。

1、电路的组成;电路一般由电源、负载、开关和连接导线四个部分组成。

电源是把非电能转换为电能的装置,如发电机、干电池等。

负载是把电能转换成其他形式能量的装置,如电灯、电炉、电烙铁、扬声器、电动机等一切用电设备。

开关是接通或断开电路的控制元件。

连接导线把电源、负载及开关连接起来组成一个闭合回路。

起传输和分配电能的作用。

2、电路的三种状态;(1)、通路。

电路构成闭合回路,有电流通过。

(2)、开路。

电路断开,电路中无电流通过,开路也称断路。

(3)、短路。

短路是电源未经负载而直接由导体构成闭合回路。

这时电源输出电流将比允许的通路工作电流大很多倍,电源会因短路而损耗大量的电能及烧毁设备和供电线路等。

短路是最严重的电气故障,一般是不允许出现短路现象。

二、电路中的基本物理量1、电流;在导体中,有规则地做定向运动的电荷流称为电流。

电流是由各种不同的带电粒子在电场作用下做有规则的运动形成的。

习惯上规定正电荷运动的方向为电流的正方向。

电流的符号用字母I来表示。

电流的单位是安培,间称安,用符号A来表示。

电流的其他单位有;千安(KA)、毫安(mA)等。

它们之间的关系是;1KA=1000A, 1A=1000mA。

2、电压;电源E的a极板为+,b极板为-,则a极板相对b极板为高电位,b极板相对a极板为低电位。

在电路中,任意两点间的电位差就叫电压(电压也叫电压降)。

用符号U来表示,电压是形成电流的必要条件。

在电源外部电流总是从高电位流向低电位,在电源内部总是从电源负极(低电位)流向正极(高电位),从而形成电流的回路。

电压的单位为伏特,间称伏,用字母V来表示。

常用的单位还有千伏(KV)、毫伏(mV),其关系如下;1KV=1000V,1V=1000mV。

煤矿井下安全用电知识示范文本

煤矿井下安全用电知识示范文本

文件编号:RHD-QB-K3243 (安全管理范本系列)编辑:XXXXXX查核:XXXXXX时间:XXXXXX煤矿井下安全用电知识示范文本煤矿井下安全用电知识示范文本操作指导:该安全管理文件为日常单位或公司为保证的工作、生产能够安全稳定地有效运转而制定的,并由相关人员在办理业务或操作时进行更好的判断与管理。

,其中条款可根据自己现实基础上调整,请仔细浏览后进行编辑与保存。

第一节煤矿井下供电及要求一、井下供电的重要性和特殊性实行煤矿井下安全可靠地供电是关系到设备安全运行,生产任务顺利完成,矿井安全和职工人身安全的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

因此,坚持做好井下供电工作,达到安全用电的目的,是衡量矿井总体质量和安全生产水平的主要指标之一。

由井下电气故障直接引发的不安全事故,其类型主要有:1、电火引燃的矿井火灾。

2、电火或高温引发的煤尘瓦斯燃烧和爆炸灾害。

3、电孤或高温烧坏设备。

4、人身触电。

5、电气故障使设备不能运行。

井下供电与地面供电相比,其特殊性表现为:1、井下环境恶劣、条件复杂。

供电线路和设备敷设、安装、运行在狭窄、阴暗、潮湿、高温的井巷中或条件复杂多变的采掘工作面中,经常受到水淋、水淹、岩石冒落、煤壁坍塌、异物挤压、行车碰撞等危险因素的威胁和伤害,而引发电气事故。

由于处在有瓦斯、煤尘燃爆危险的环境中,如遇电火就可引发火灾或爆炸事故。

矿井空气潮湿、污脏、高温、流通性较差,对电气设备安全运行不利。

2、设备线路布置分散,分布面广,不便管理和控制。

3、采掘设备及线路移动频繁,条件多变,不利于安全运行。

4、采掘线路均采用电缆,排列集中,悬挂困难,故障查找不易。

5、井下电气设备多采用隔爆型。

其突出特点是笨重、搬运困难、开闭不便、直观性差、维修复杂。

总之,井下供电的环境是恶劣的,条件是复杂多变的,设备是特别的,运行是困难的,我们必须正视这些情况,进而采取对策和措施,才能实现井下供电安全运行。

二、井下供电有关规定和要求1、井下供电的有关规定《煤矿安全规程(1992年版)》第九章“电气”对井下供电、用电、管理作了具体规定(第417-470条)。

井下用电安全管理制度范文(三篇)

井下用电安全管理制度范文(三篇)

井下用电安全管理制度范文井下用电安全是煤矿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中不可忽视的重要环节,对于保障矿井生产安全、提高工作效率具有重要意义。

为此,煤矿需要建立完善的井下用电安全管理制度,明确用电操作的程序和要求,提高井下用电安全意识,防范和减少事故的发生。

下面是井下用电安全管理制度的范本:第一章总则1.1 目的为了加强井下用电安全管理,确保矿井生产安全和工作效率,保护员工生命和财产安全,制定本制度。

1.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煤矿井下用电的操作和管理。

第二章用电设备管理2.1 设备检测与维护1) 井下用电设备包括配电设备、电缆、照明设备等,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规范要求。

定期进行设备检测和维护,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2) 每日开机前,进行设备检查,查验设备是否完好,运行是否正常,如有异常情况及时报修。

3) 定期进行对井下用电设备进行维护和大修,确保设备的稳定性和可靠性。

4) 维修和检修期间,依据规定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确保人员安全。

2.2 用电设备运行管理1) 确保用电设备运行过程具有合法性,严禁私拉乱接电线,私拉乱接电源。

2) 用电设备的开机、停机操作必须经过专门授权操作人员,并按照操作规程进行。

3) 在设备运行过程中,严禁违反操作规程和操作程序,禁止随意拆卸、修改设备,禁止私自乱动用电设备。

4) 在设备运行过程中,发现异常情况要立即上报,并采取及时有效的措施进行处理。

第三章用电场所管理3.1 电气安全区划1) 根据井下用电设备的特点和工作环境,对井下用电场所进行合理划分,确保电气设备与其他设备相互隔离,井下用电场所与非用电场所分区,确保人员的安全。

2) 电气安全区划应标示清晰可见,禁止未经授权人员进入电气安全区域。

3.2 井下照明管理1) 井下照明设备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规范要求,确保光源稳定、亮度适宜。

2) 定期对井下照明进行检测和维护,确保照明设备正常运行。

3) 对照明设备进行适当的防护措施,防止因电弧和火花造成的火灾和爆炸事故。

煤矿井下电工安全知识

煤矿井下电工安全知识

煤矿井下电工安全知识为了适应煤炭生产建设事业的迅速发展,提高煤矿井下电工安全非常迫切,以下是由店铺整理关于煤矿井下电工安全知识的内容,提供给大家参考和了解,希望大家喜欢!煤矿井下电工安全知识一:1、一类负荷:凡因突然中断供电造成人身伤亡事故或重大设备损坏,给国民经济造成重大损失,在政治上产生不良影响的负荷。

2、二类负荷:凡因突然停电造成大量减产或生产大量废品的负荷。

3、三类负荷:除一类、二类负荷以外的其他负荷。

4、电力系统:是指由发电厂内的发电机,电力网内的各种输入电线路和升降压变电所以及电力用户组成的统一整体。

5、电气设备的额定电压:电器设备都是按照一定的标准电压设计和制造的,这个标准电压称为电气设备的额定电压。

6、母线联络开关:变电所每条进、出线,通过隔离开关分别接到两条母线上,母线之间用开关相连,连接母线的开关称为母线联络开关。

9、煤矿井下工作面配电点:为了便于操作工作面的机械设备,必须在工作面附近巷道中设置控制开关和起动器,这些设备的放置地点即为工作面配电点。

10、需用系数:我们将用电设备组的实际负荷总容量与其额定容量之和的比值成为需用系数。

11、短路稳态电流:当短路电流的非周期分量衰减后,短路电流进入了新的稳定的状态,这时的短路电流称为短路稳态电流。

12、短路电流冲击值:在暂态过程中,短路电流的最大可能的瞬时值。

13、弧光放电:由于高速运动的自由电子与触头间的中性质点不断的碰撞游离,使触头间带电质点大量增加,结果使绝缘介质变成了导体形成弧光放电。

14、经济截面:线路年运行费用最小时的导线截面。

15、年最大负荷利用小时数:就是线路全年的输送电量都按照最大负荷输送时所需要的时间。

16、继电保护装置:线路发生故障或不正常运行状态时,能作用于断路器跳闸和发出信号的一种自动装置。

17、变电所的二次回路:变电所中的测量仪表、监察装置、控制及信号装置、继电保护装置、自动装置、远动装置等所组成的电路,成为二次回路。

煤矿井下安全供电范本(2篇)

煤矿井下安全供电范本(2篇)

煤矿井下安全供电范本煤矿井下是一个复杂且危险的工作环境,供电系统必须高度可靠以确保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正常生产。

在井下安全供电方面,以下是一份范本,用于确保电力系统的可靠运行和井下工作的安全:一、供电系统的选择和设计1.井下供电系统应火灾安全、防爆可靠,且符合相关国家标准和规定。

2.应选择合适的电气设备和线缆,确保其具有耐火、耐高温和防爆性能。

3.供电系统应采用环网供电方式,以确保电力的稳定性和可靠性,并具备均衡负荷和备份供电的能力。

4.供电系统应具备一定的智能化功能,包括实时监控电力参数、故障报警和自动切换等功能,以便及时处理异常情况。

二、电源供应和配电系统1.应采用多套备用电源供应系统,确保电力供应的连续性和可靠性。

2.备用电源应分层设置,以确保供电可靠性和灵活性。

3.电源与配电系统应采用双回路供电方式,以确保井下工作场所的电力负荷得到平衡和合理分配。

4.配电系统应具备完善的过载和短路保护装置,以防止过电流和电弧故障的发生。

三、电缆敷设和固定1.电缆敷设应符合相关标准和规范,确保安全性和可靠性。

2.电缆应分区域敷设,并保持清晰可见的标识,以方便维护和故障排除。

3.电缆敷设应保持一定的距离,以防止热量传导和相互干扰。

4.电缆固定应采用可靠的固定装置,以防止电缆松动、振动和损坏。

四、维护和检修1.供电系统应定期进行巡检和维护,确保设备和线路的正常运行。

2.维护工作应遵循相关规定和操作规程,确保工作人员的安全。

3.定期进行电力设备的检修和试验,以确保其正常运行和安全性能。

4.故障发生时应及时处理,采取必要的应急措施,切勿以身试法。

五、员工培训和意识提高1.井下工作人员应进行系统的培训和教育,了解供电系统的基本知识和操作规程。

2.培训应包括急救知识和紧急疏散演练,以应对突发事件和事故。

3.员工应时刻保持警觉,认真执行操作规程,确保自身和他人的安全。

4.应定期组织演练和考核,提高员工对电气安全的意识和应变能力。

煤矿井下安全用电知识规程

煤矿井下安全用电知识规程

煤矿井下安全用电知识规程煤矿井下是一个高风险环境,而用电也是煤矿工作中不可或缺的一项任务。

因此,为了确保井下工作人员的安全和企业的生产经营,必须建立起一套科学规范的用电知识规程。

本文将介绍左右的煤矿井下安全用电知识规程。

一、井下电气设备管理:1. 负责人员必须定期对井下电气设备进行检修、维护和保养,及时发现和解决设备故障和隐患;2. 严格执行设备保养和验收规程,保证设备满足安全生产要求,保证设备运行的可靠性和安全性;3. 审查设备接线,严禁私拉乱接电缆,保持井下电路的清晰可见;4. 定期对井下开关箱、电缆沟、电缆通道等场所进行清理,保持设备干燥、整洁。

二、井下电气设备的安装:1. 接线前必须对接线端子进行清洁,电气设备接线必须符合井下电气维修要求;2. 排除设备内部积水,保证井下设备木质件的防潮处理;3. 大型电气设备的安装和拆卸必须有专业技术人员操作,严禁私自拆卸和调试;4. 井下每个设备设有过流、跳闸保护装置,严禁对这些保护装置的取缔和屏蔽。

三、井下电缆敷设和维护:1. 电缆敷设必须按照规定敷设半径进行安装,严禁折曲、张拉和重压电缆;2. 检查电缆的连接件,保证电缆连接处的接地可靠;3. 每台设备的电缆必须标示清楚,避免电缆接错,导致事故发生;4. 定期巡视维护,避免井下电缆老化、接触不良、磨损或挤压短路等问题。

四、井下电气作业:1. 在井下动作充电、充气和爆炸等作业时,必须断电,严禁带电作业;2. 井下操作人员必须熟练掌握电气设备操作方法和注意事项,严格执行井下安全操作规程;3. 严禁离开巡检电气设备的路线,不得擅自开关电气设备;4. 井下作业中必须配备足够的安全用电工具,使用完毕后必须归位。

五、电气事故预防:1. 建立高压电气作业许可制度,避免高压电气事故发生;2. 加强对井下特殊场所和高温、高湿环境电气设备的检查和维护;3. 定期进行井下电气设备的安全检查,及时更新陈旧的设备和更新落后的设备;4. 对电气设备及时维护、保养和检修;5. 明确电气设备的监管责任,处理好设备故障和隐患。

矿山安全用电

矿山安全用电

矿山设备(用电)安全知识(一)井下电网电压等级煤矿井下电网与地面三相四线制电网不同,其电压等级有特殊的规定。

《煤矿安全规程》规定,煤矿井下各级配电网络电压和各种电气设备的额定电压等级,应符合下列要求:高压,不超过10000V;低压,不超过1140V;照明、信号、电话和手持式电气设备的供电电压,不超过127V;远距离控制线路的额定电压,不超过36V。

采区电气设备使用3300V供电时,必须制定专门的安全措施。

(二)保证电气安全的基本要求1.煤矿井下特殊的工作条件(1)矿井大气中有瓦斯和煤尘等爆炸性介质,在其含量达到一定量时,电气设备或电缆电线产生电火花时,就会发生燃烧或爆炸等恶性事故。

(2)井下巷道、机电硐室,经常有滴水、淋水、甚至大量涌水,空气相对湿度一般在90%以上。

而且由于矿山压力的影响,常会发生冒顶和片帮事故,电气设备特别是电缆,极易受到砸、碰、挤、压而损坏。

因此,容易发生人身触电事故。

漏电火花或短路电弧等故障电火花,是瓦斯、煤尘着火或爆炸等恶性事故的电火源。

(3)井下有些机电硐室和巷道的温度较高,电气设备散热条件较差。

(4)采掘工作面的电气设备移动频繁,且经常启动,用电设备的负荷变动较大。

(5)井下发生全部停电事故时会造成诸如淹没矿井、瓦斯积聚、人员受困或窒息、甚至发生瓦斯或煤尘爆炸等恶性事故。

2.煤矿井下供电系统的基本要求(1)煤矿井下属于一类用户,停电会造成人员伤亡和重大的生产损失。

(2)煤矿井下供(配)电网不允许采用中性点接地工作方式,不允许井下配电变压器中性点直接接地,严禁由地面中性点直接接地的变压器或发电机直接向井下供电。

(3)矿井电网短路容量,老矿井一般限制为50mVA;新建矿井不再作此限制(一般为100mVA 或200mVA)。

(4)矿井高压电网,必须限制单相接地电容电流,使之不超过20A。

(三)保护接地电压在36V以上和由于绝缘损坏可能带有危险电压的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构架,铠装电缆的钢带(或钢丝)、铅皮或屏蔽护套等必须有保护接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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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oduction, Conduct Economic Accounting At The Same Time, And Win More Business Opportunities By Reducing Product Cost, So As T o Realize The Overall Management Of Safe Produc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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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井下安全用电知识通用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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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煤矿井下供电及要求
一、井下供电的重要性和特殊性
实行煤矿井下安全可靠地供电是关系到设备安全运行,生产任务顺利完成,矿井安全和职工人身安全的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

因此,坚持做好井下供电工作,达到安全用电的目的,是衡量矿井总体质量和安全生产水平的主要指标之一。

由井下电气故障直接引发的不安全事故,其类型主要有:
1、电火引燃的矿井火灾。

2、电火或高温引发的煤尘瓦斯燃烧和爆
炸灾害。

3、电孤或高温烧坏设备。

4、人身触电。

5、电气故障使设备不能运行。

井下供电与地面供电相比,其特殊性表现为:
1、井下环境
恶劣、条件复杂。

供电线路和设备敷设、安装、运行在狭窄、阴暗、潮湿、高温的井巷中或条件复杂多变的采掘工作面中,经常受到水淋、水淹、岩石冒落、煤壁坍塌、异物挤压、行车碰撞等危险因素的威胁和伤害,而引发电气事故。

由于处在有瓦斯、煤尘燃爆危险的环境中,如遇电火就可引发火灾或爆炸事故。

矿井空气潮湿、污脏、高温、流通性较差,对电气设备安全运行不利。

2、设备线路布置分散,分布面广,不便管理和控制。

3、采掘设备及线路移动频繁,条件多变,不利于安全运行。

4、采掘线路均采用电缆,排列集中,悬挂困难,故障查找不易。

5、井下电气设备多采用隔爆型。

其突出特点是笨重、搬运困难、开闭不便、直观性差、维修复杂。

总之,井下供电的环境是恶劣的,条件是复杂多变的,设备是特别的,运行是困难的,我们必须正视这些情况,进而采取对策和措施,才能实现井下供电安全运行。

二、井下供电有关规定和要求
1、井下供电的有关规定《煤矿安全规程(1992年版)》第九章“电气”对井下供电、
用电、管理作了具体规定(第417-470条)。

现综合供电方面的要求如下:①电力负荷分级根据用户对供电可靠性的要求,用电负荷一般分为三级。

A、一级负荷
凡突然停电后可能会造成人身伤亡或设备严重损坏,长期不能生产或给国民经济带来重大损失的用户,为一级负荷。

如煤矿的中央变电所、通风机、井下主排水泵、竖井载人提升机和瓦斯抽放机及矿井医院等。

这类用户必须具备两个独立电源,以保证不间断供电。

B、二级负荷凡突然停电后会造成大量产品和原材料报废,产量显著下降,在经济上造成较大损失的用户,为二级负荷。

如井下采区变电所、选煤厂等。

这类用户要设专用供电线
路。

C、三级负荷不属于一、二级负荷的用户为三级负荷,如修配辅助车间、电车库以及与生产无直接关系的设备等。

这类用户可以不设专用供电线路,只采用一回路供电。

对煤矿企业用电负荷进行分级管理,便于合理的进行供电,以确保重要负荷供电的可靠性和安全性。

当供电系统发生故障或检修需限制用电时,限用的次序为先停三级,在停二级,以确保一级负荷用户的供电。

②入井电源电压
高压不得超过10KV;低压运动不得超过1140V;照明、手持设备不得超过127V,控制电压不得超过36V。

③供电线路电缆
均应采用矿用型电缆。

固定设备的供电线路应采用铠装电缆;移动设备采用橡套电缆。

电缆均应按规定悬挂和连接。

④电气设备
应根据《煤矿安全规程》规定选用矿用一般型(标志为“KY”)或矿用防爆型(包括隔爆型,标志EXD;增安型EXE;本质安全型EXL;正压型EXP;充油型EXO;充砂型EXO;特殊型EXS)设备。

⑤井下供电系统必须设有“三大保护”,即过流保护装置、漏电保护装置、保护接电装置。

⑥井下供电的变压器禁止其中性点直接接地。

⑦井下不得带电检修、搬迁电气设备和电
缆。

2、井下供电的要求
①可靠性
供电的可靠性是指不间断供电的可靠程度。

煤矿供电一旦中断,不仅会直接影响生产,而且会使安全要害设备停止运转,可能会造成矿井被淹、瓦斯积聚、设备损坏或人身事故,甚至可毁掉矿井。

为了保证供电的高度可靠性,应采用两条独立的电源线路。

正常时,采用一回路运行,另一回路应带电备用。

②安全性
煤矿井下的水、火、瓦斯、煤尘、顶板等五大自然灾害都可能因电气事故而酿成。

由于井下环境条件差,设备负荷变化大,容易造成漏电、短路及人身触电事故。

因此,必须采取
有效的防范措施,严格遵守《煤矿安全规程》中的有关规定及《电业规程》,确保供电的安全性。

③技术合理性
供电技术的合理性对降低煤炭生产成本、保证供电质量(电压稳定、频率整齐、波形正常等指标达到规定)、实现设备安全运行、减少电气故障和人身触电事故起着重要的作用。

因此,井下供电必须作到技术合理。

④经济性
要求井下供电有好的经济性,就是使系统在运行中耗费少、效率高、成本低。

对于煤矿生产应力求供电系统简单,便于安装和操作,并要合理使用电气设备,使建设投资少,运行费用低。

第二节煤矿井下供电系统及采区电压等级简介
一、我集团公司井下供电概述
井下供电方式分深井供电和浅井供电两种。

通过井筒将高压(10KV、6KV、3KV)电源送入井下中央变电所,再进行供电分配的称为深井式供电。

通过井筒或钻孔将低压(1140KV、660KV、380KV)电源送入井下中央配电室,再进行供电分配的称为浅井式供电。

我集团公司除在建井初期临时短期采用井筒式浅井供电外,均采用深井式供电。

入井高压均采用6KV等级。

我集团公司井下供电的特点是“多点入井、分设系统、环行供电”。

此方法具有电量充足、电压稳定、供电灵活可靠的优点。

这种
供电方式的形成是借助与我集团公司一个矿井可具有数对在不同地区开凿有与地面相贯通的风井而实现的。

构成的要点是,根据上、下山盘区开采进度和分设入井供电系统的需要,在进风运输大巷设立若干个中央变电所(习惯成为中央配电室,可命名第一,第二……中央配电室或以地区命名)引入入井高压电源,对设立在上、下山盘区内的若干个采区变电所(或称采区配电室)进行高压供电,在由采区变电所对所属各采、掘、开工作面等低压动力设备进行供电。

在各中央变电所之间还可根据需要设立单缆联络,以构成并联环形供电(备用)。

二、高压供电系统
煤矿井下高压供电系统,包括高压入井电源配电设备,中央变电所及其高压变配电设
备、采区变电所及其高压配电设备、高压移动变电站以及上述设备之间的高压供电电缆线路。

图9-1 绘出了我集团公司一矿北头咀井简化了的高压供电系统示例。

三、低压供电系统煤矿井
煤矿井下低压供电系统,是指低压动力配电点及其变配电设备,各用电设备(电动机)及其控制设备、照明设备、信号设备以及它们之间的供电电缆线路。

见图9-2和图9-3。

四、采区供电电压等级
《煤矿安全规程(1992年版)》第425条,对井下各级配电电压和各种电气设备的额定电压等级作了具体规定。

1、高压,不应超过
10000V;(采用的等级有10000V,6000V,3000V)2、低压,不应超过1140V;(采用的等级有1140V;660V;380V)超过1140V时须报煤炭部批准。

3、照明、手持式电气设备的额定电压和电话、信号装置的额定供电电压都不应超过127V。

报经省煤管局批准,在井底车场、总进风巷,主要进风巷的照明系统的额定电压可采用220V;
4、远距离控制线路的额定电压不得超过36V。

可在此位置输入公司或组织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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