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信行业七大规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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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信业的七大定律浅析

电信业所具有的外部性、规模性、自然垄断性和全程全网性使其发展遵循着一定的定律。这些定律包括:摩尔定律(Moore's Law),迈特卡夫定律(Metcalfe's Law),马太效应(Matthews Effect),吉尔德定律(Gilder'sLaw ),达维多定律(Davidow's Law),新泰尔定律(New Tarr's Law) 和高氏比特需求定律(Gao’s Bit Requirement Law)等。

摩尔定律(Moore's Law):这一定律是以英特尔公司创始人之一的戈登·摩尔命名的。1965年,摩尔预测到单片硅芯片的运算处理能力每18个月就会翻一番,而与此同时价格则减半。摩尔定律是用来度量晶体管技术,反映了影响市场的技术因素,体现为信息技术的性能价格比;实践证明30 多年来,这一预测一直比较准确,预计在未来仍有较长时间的适用期。估计到2010 年一台普通电脑的运算能力是1975 年时一台普通电脑的1000万倍。

摩尔定律的背后实际上是学习曲线(Learning Curve)。学习曲线说明了随着产出的增加,厂商不断改进它的生产,结果单一产品的成本不断下降。学习曲线最初是在飞机制造业中发现的,现在主要被认为在IT 的硬件业中发挥巨大作用,它显示了一条下降的边际成本曲线。当以太网用户多到一定程度,成本可以战胜任何标准和其它技术优势,把以太的市场竞争带到胜利。当GSM 手机套片降到10 美金以下,移动通信的发展很快就会饱和。

迈特卡夫定律(Metcalfe's Law):以太网标准的制定人迈特卡夫认为网络的价值随着网络用户数量的增加而按几何级数增长。也就是说,使用网络的用户越多,网络的价值就越大。每一个新的用户将给接入这个网上的其他用户带来附加价值。它反映了影响市场的社会需求因素,体现为信息网络的扩张效应;从目前的趋势来看,互联网的用户大约每隔半年就会增加 1 倍,而互联网的通信每隔100 天就会翻一番。目前全世界的网络用户已达到5 亿左右,预计4 年内就将飚升到10 亿。这种大爆炸性的持续增长必然会带来网络价值的飞涨。

迈特卡夫定律是基于每一个新上网的用户都因为别人的联网而获得了更多的信息交流机会。对于迈特卡夫定律,指出了网络具有极强的外部性和正反馈性:联网的用户越多,网络的价值越大,联网的需求也就越大。假设每个人的平均消费信息点是50 个上网交易需求点,一个人上网就意味着有50 个信息点又被增强、激活。网络用户越多,网络的重复价值就越大,网络上的交易就越值钱,也应该越能挣钱。

马太效应(Matthews Effec):在网络经济中,由于人们的心理反应和行为惯性在一定条件下,优势或劣势一旦出现并达到一定程度,就会导致不断加剧,而自行强化出现”强者更强弱者更弱”的垄断局面。马太效应反映了网络经济时代企业竞争中一个重要因素——主流化。同时它也反映了影响市场的人类行为因素,体现为滚雪球效应。这种马太效应经常发生在普遍被预测界所关注的所谓增长“拐点”上。在拐点出现后消费行为出现雪崩现象。像移动通信市场上的短信业务或联通虚拟运营的引入就是很好的例证。

吉尔德定律(Gilder's Law):据美国激进的技术理论家乔治·吉尔德预测,在可预见的未来(未来10 年),通讯系统的总带宽将以每年3 倍的速度增长。随着通讯能力的不断提高,吉尔德断言每比特传输价格朝着免费的方向下跃,费用的走势呈现出“渐进曲线”(Asymptotic Curv e)的规律,价格点无限接近于零。该预测数据的可靠性目前已经不太符合实际了,但是它代表的一种趋势是可以肯定的。本定律的部分失效是由于吉尔德在预测时没有区分电路带宽消费和分组带宽消费的外部条件,在早期,两者的发展是很难看出区别的。但随着应用不断的深入,分组带宽的消费每年欲呈现3倍的速度是需要一定的条件,从下面的“泰尔定律”来看,外部条件尚未达到,但吉尔德预测的趋势将仍然有效。其中,所指的价格点是每64Kbps。

达维多定律(Davidow's Law):达维多定律认为进入市场的第一代产品能够自动获得50%的市场份额,所以任何企业在本产业中必须第一个淘汰自己的产品。英特尔公司的微处理器并不总是性能最好、速度最快的,但它几乎总是新一代产品的首家推出者。同样,微软公司的MS-DOS 和Windows也并不是当

时最好的微机操作系统,但它通过和IBM 结成战略联盟并不断推出新产品,终于成为市场的主流产品,无人能与之抗衡。在中国,五笔字型输入法也是典型案例。早期国家任何评比,五笔字型都没有名列前茅,但市场进入却是最为迅速和普遍的,因此占据汉字输入大部江山。实际上达维多定律体现的是网络经济中的马太效应(Matthews Effect)和我们经常说的“奥林匹克定律”。IT 与电信领域的竞争实际上是一种奥林匹克运动,即市场只承认竞争中的“金银铜”得主,第4 名以后都是没有市场效益的,另外只靠单项金牌不行,要靠金牌总数取胜。

达维多定律说明了网络经济中的主流化(Mainstreaming)现象。由于消费者对于一些网络产品的使用产生习惯性,他们的消费行为显示出巨大的粘性,这些消费者很难再转而使用其他的相似产品。

新泰尔(New Tarr's Law):新泰尔定律是在MIT 博士Greg Tarr 的移动价值链定律基础上发展而来的。所谓泰尔定律是Tarr 博士(GT VenturesFounder)在日本和韩国研究无线数据的发展规律时所发现的,它与分组(数字化)网络的个性化特征和本质是相吻合的。“新泰尔定律”则在移动数据基础上对宽带数据与NGI 特性的适应做了补充。所谓新泰尔定律是数据资源网络[ Internet、Mobil Internet、NG-Internet ]当且仅当在运营(含虚拟运营)、终端、业务使能等各方面都在利润共享的环境下,达到协同工作时才能真正发展起来。该定律适用于宽带网络和无线数据网,如3G、2.5G、MBWA、BB等。

新泰尔定律的发现将对一直困惑移动数据和宽带为什么不赚钱,网络又为什么不能盈利,但又有很多人和资本不断跟进和投入的现象给出合理解释。也将给人们对于该网络什么时候开始赚钱,它具备什么样的客观规律,以及如何发展该市场给出一种重要的指导方法。

泰尔定律表明,数据业务的市场不单纯是网络设备的成熟可以决定的,需要终端、内容、应用、用户消费行为、软件开发商都达到均衡成熟时,才可以发展起来。它是一个产业价值链,缺一不可。如何营造此产业生态环境,让所有环节都有投入的动力,是解决数据网络赢利的关键。因此3G、CDMA1X/EV/DO、3G+宽带、BB等都需要价值链全部环节的支持,只有配套完整才能够出现赢利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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