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突发事件报送系统上线运行的通知
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应急管理和规范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

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应急管理和规范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正文:---------------------------------------------------------------------------------------------------------------------------------------------------- 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应急管理和规范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积极应对和有效处置各类突发事件是各级政府及其职能部门的重要职责,突发事件的信息报送是应急管理运行机制的重要环节。
为进一步加强应急管理和规范全市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工作,经市政府同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进一步加强县区应急管理机构建设。
各县区要高度重视应急管理机构建设,结合政府职能,确定应急管理机构,落实相关责任人员,形成上下联通、相互协调的应急管理机制。
此次机构改革,市政府已经把市应急办列为市政府办公室内设的重要科室。
各县区应急办不宜设为独立机构,要与政府办公室有机结合,由常务副县(区)长分管应急工作,各县(区)政府办公室主任兼任应急办主任。
二、进一步加大应急平台资金投入。
应急平台体系建设是应急管理工作的重要科技支撑,对于建立健全统一指挥、功能齐全、反应灵敏、运转高效的应急机制,预防和应对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案件事件,减少突发公共事件造成的损失,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国务院办公厅、国务院应急办多次召开会议和下发文件,对政府系统应急平台建设工作进行了部署,提出了明确要求,推进力度大,工作进展快。
各级各部门要按照国务院和省政府要求,健全长效规范的应急保障资金投入和拨付制度,将应急管理资金纳入各级公共财政预算予以保障。
同时,要加快应急平台建设,配置必要的通信设备和交通工具等。
三、进一步规范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制度。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关于印发《银行业重要信息系统突发事件应急管理规范(试行)》的通知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关于印发《银行业重要信息系统突发事件应急管理规范(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已撤销)•【公布日期】2008.04.23•【文号】银监办发[2008]53号•【施行日期】2008.04.23•【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银行业监督管理正文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关于印发《银行业重要信息系统突发事件应急管理规范(试行)》的通知(银监办发[2008]53号)各银监局,各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金融资产管理公司,邮政储蓄银行,各省级农村信用联社,银监会直接监管的信托公司、企业集团财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现将《银行业重要信息系统突发事件应急管理规范(试行)》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请各银监局将本通知转发至辖内各银行业金融机构。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二00八年四月二十三日银行业重要信息系统突发事件应急管理规范(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银行业重要信息系统的突发事件应急管理,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综合管理水平和应急处置能力,有效防范银行业信息系统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农村信用社、城市信用社,外商独资银行、中外合资银行和外国银行分行适用本规范。
第三条银行业重要信息系统突发事件应对工作原则包括:(一)健全机制。
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建立统一指挥、协调有序的应急管理机制,主动开展应急管理工作,定期演练和评价应急预案,持续改进本机构的应急预案和相关协调机制。
(二)明确职责。
银行业金融机构应明确本机构各部门在应急管理工作中的职责,以保障银行业金融机构业务连续性为目标,以落实和完善应急预案为基础,全面加强信息系统应急管理工作,并制定有效的问责制度。
报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通知

各相关部门、单位:为有效应对突发事件,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现将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报送工作通知如下:一、报送范围1. 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2. 各企事业单位;3. 各类社会团体;4. 其他可能涉及突发事件的单位。
二、报送内容1. 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编制说明;2. 突发事件应急预案;3. 突发事件应急组织架构;4. 突发事件应急物资储备;5. 突发事件应急演练计划;6. 突发事件应急信息报送流程;7. 突发事件应急宣传教育工作计划;8. 其他相关材料。
三、报送要求1.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编制工作,切实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2. 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应结合本单位实际,具有可操作性;3. 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要明确应急组织架构、应急物资储备、应急演练计划等关键内容;4. 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报送材料要完整、规范,确保信息准确、及时;5. 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报送时间: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30日内。
四、报送方式1. 各单位将报送材料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2. 各单位将报送材料纸质版报送至当地应急管理部门。
五、工作要求1. 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加强对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报送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确保报送工作按时完成;2.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报送工作,切实提高应急预案的质量;3. 各级应急管理部门要加强对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报送工作的监督检查,对报送不及时、不规范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
请各单位按照本通知要求,认真做好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报送工作。
如有疑问,请及时与当地应急管理部门联系。
特此通知。
附件: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报送格式及要求[单位名称][日期]。
信息系统上线应急预案模板

一、总则1.1 编制目的为保障信息系统上线过程中的稳定性和安全性,确保业务连续性,制定本应急预案,以应对可能出现的各种风险和突发事件。
1.2 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公司所有信息系统上线项目,包括但不限于软件开发、系统升级、数据迁移等。
1.3 工作原则(1)预防为主,防患于未然;(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3)快速响应,协同处置;(4)信息共享,沟通顺畅。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2.1 应急领导小组成立信息系统上线应急领导小组,负责应急工作的组织、指挥和协调。
2.2 应急小组应急领导小组下设应急小组,负责具体实施应急工作。
2.3 各部门职责(1)信息中心:负责信息系统的运行维护,及时发现和处理系统故障;(2)技术部:负责信息系统开发、升级和优化;(3)市场部:负责与客户沟通,及时了解客户需求,确保系统上线符合客户预期;(4)财务部:负责资金保障,确保应急物资和人员的经费需求;(5)人力资源部:负责应急人员的调配和培训。
三、预防与预警机制3.1 预防措施(1)制定详细的上线计划,明确上线时间、流程和责任;(2)进行充分的系统测试,确保系统稳定可靠;(3)备份数据,防止数据丢失;(4)确保硬件设备、网络环境等基础设施的稳定运行。
3.2 预警机制(1)建立监控系统,实时监测系统运行状态;(2)定期进行风险评估,发现潜在风险并及时预警;(3)制定应急预案,明确应急响应流程。
四、应急响应程序4.1 应急响应流程(1)发现异常:发现系统异常,立即上报应急领导小组;(2)启动预案:应急领导小组启动应急预案,通知相关部门;(3)应急处理:应急小组根据预案进行应急处理,包括故障排查、数据恢复、系统恢复等;(4)恢复正常:系统恢复正常后,向应急领导小组报告,并由领导小组决定是否结束应急响应。
4.2 应急响应措施(1)故障排查:确定故障原因,及时进行修复;(2)数据恢复:根据备份恢复数据,确保数据一致性;(3)系统恢复:重新部署系统,确保系统正常运行;(4)信息发布:及时向客户通报事件进展和恢复情况。
2024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制度

2024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制度
是一个针对突发事件的信息报送的规定和机制。
该制度旨在保障全社会对突发事件的及时、准确、透明的了解和处理,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效率和水平,保障公众安全和社会稳定。
下面是2024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制度的主要内容:
1. 报送主体:包括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根据所属领域和职责范围负责报送相关突发事件信息。
2. 报送内容:包括突发事件的基本情况、发生地点、发生时间、影响范围、应对措施、伤亡情况等相关信息,以及后续处理和救援情况等。
3. 报送方式:可以通过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短信等多种方式进行报送。
同时,可以利用现有的通讯网络和平台进行信息的快速传递和共享。
4. 报送时限:对于重大突发事件,要求相关部门和单位在发生事件后的一定时间内报送相关信息,具体时限根据事件的紧急程度和重要性而定。
5. 报送责任:各级政府部门要明确突发事件信息的报送责任和义务,并建立健全相关的监督和评估机制,确保信息报送的及时性和真实性。
6. 信息发布:政府部门在收到突发事件信息后,要及时组织相关人员进行核实和处理,并根据需要发布相关信息,向社会公众提供及时、准确的信息。
通过建立和落实2024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制度,可以有效提高突发事件的应对能力和效果,及时掌握和处理突发事件,保障公众的安全和社会的稳定。
该制度在突发事件的预警、救援、善后等各个环节都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系统上线应急预案机制

随着信息技术的飞速发展,信息系统已成为企业运营的核心。
系统上线作为信息系统建设的关键环节,其稳定性和安全性直接影响到企业的正常运营。
为了确保系统上线过程中的风险可控,降低潜在损失,特制定以下系统上线应急预案机制。
一、应急预案目的1. 预防系统上线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各种风险,确保系统稳定运行。
2. 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响应速度和处置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失。
3. 为企业信息化建设提供有力保障。
二、应急预案原则1. 预防为主,防患于未然。
在系统上线前,做好充分的准备工作,减少风险发生的可能性。
2. 快速响应,协同作战。
一旦发生突发事件,迅速启动应急预案,各部门协同作战,共同应对。
3. 严格责任,落实到位。
明确各部门职责,确保应急预案的顺利实施。
三、应急预案内容1. 日常准备工作(1)对系统进行充分测试,确保功能完善、性能稳定。
(2)制定详细的上线计划,明确时间节点、任务分配和责任人员。
(3)备份数据,确保数据安全。
(4)准备应急预案,明确应急响应流程和措施。
2. 应急响应流程(1)发现异常情况,立即启动应急预案。
(2)应急小组根据预案进行现场处置,同时向上级领导报告。
(3)上级领导根据情况做出决策,指导应急小组进行处置。
(4)应急小组根据决策,采取有效措施解决问题。
(5)恢复正常后,应急小组对事件进行总结,提出改进措施。
3. 事件分类及处理(1)系统故障:针对系统故障,应急小组应迅速定位问题,采取措施恢复系统正常运行。
(2)数据丢失:应急小组应立即启动数据恢复流程,确保数据完整性。
(3)网络安全事件:应急小组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攻击扩散,恢复网络安全。
(4)设备故障:应急小组应立即更换故障设备,确保系统正常运行。
四、应急预案保障措施1. 建立应急小组,明确各部门职责。
2. 定期开展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3. 加强与上级部门、相关部门的沟通协作。
4. 建立应急物资储备,确保应急物资充足。
通过以上应急预案机制,企业可以有效地应对系统上线过程中的风险,确保系统稳定运行,为企业信息化建设提供有力保障。
延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延政办函〔2020〕52号

延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正文:----------------------------------------------------------------------------------------------------------------------------------------------------延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为进一步解决突发事件信息报送渠道不畅、把关不严、程序繁琐、时效迟缓等问题,全面规范和提升政府系统信息报送水平,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一、信息报送标准。
按照国务院总值班室、省政府总值班室最新工作要求,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应特别注意“界定标准”以外的其他紧急信息。
如发生时间敏感、地点敏感、涉及人员敏感的;有扩大蔓延趋势、可能造成严重影响的;涉及外事、新闻热点、危害国家安全的;群众反应强烈、社会关注度高、事关群众生命安全、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和社会稳定等极易产生较大社会影响的所有苗头性、倾向性突发事件信息。
报送内容可不拘泥于突发事件级别划分标准,报送程序可不受限于一般公文审核程序,切实做到应报尽报、尽量早报、绝不迟报。
二、信息报送内容。
报送内容一般包括:时间、地点、信息来源、造成的后果、伤亡人数、原因、危害、影响、前期应对处置、下一步工作措施等基本要素。
对一些情况复杂的突发事件的原因、危害、影响等,首报时不清楚的可以暂且不报,待搞清楚状况后及时续报。
对一些可能发生次生灾害或扩大影响的重要情况,可增加一些有关的必要说明。
比如森林火灾,有必要说明植被种类、火场周围人员居住、有无重点要害目标等情况。
语言表述要客观、真实、严谨,内容要重点突出、简明扼要,不能避实就虚、含糊其辞。
三、信息报送主体。
国务院办公厅和省政府办公厅明确规定,各级政府是向上级报告重要紧急情况(含突发事件)的责任主体,各级政府主要负责同志要对向上级报送的重要紧急情况信息负责。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做好工业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做好工业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布日期】2009.08.05•【文号】工信部运行[2009]159号•【施行日期】2009.08.05•【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做好工业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工信部运行〔2009〕159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工业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主管部门:为及时了解掌握工业经济运行突发事件情况,完善信息报送渠道,确保信息畅通,做好应对准备工作,根据国务院办公厅《突发事件信息处理办法》(2009年5月11日修订)要求,拟建立工业经济运行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制度,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报送内容范围工业经济运行突发事件主要包括以下三类:(一)特别重大、重大、较大自然灾害等对工业造成损害的突发事件。
报送内容包括灾害种类、时间,相关损失情况、人员伤亡、设施设备和财产损毁等;(二)因生产要素配置失调,影响工业经济运行的突发事件;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工业品突发性生产总量严重不足,影响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突发事件。
报送内容包括事件的发生原因、时间、地点、级别、影响程度等;(三)为应对各类突发事件需动用工业系统资源。
报送内容包括动用工业品的种类、数量和动员生产等情况,以及需工业和信息化部协调事项。
二、报送时限和报送方式(一)突发事件发生后,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发生地工业主管部门在报告当地政府的同时,要抄报工业和信息化部。
特别重大和重大突发事件信息应在第一时间报告,并密切跟踪事态进展,随时续报事件处置进展情况,确保信息的连续性。
突发事件结束后,形成并上报整体情况。
(二)按照《关于建立工业和通信业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制度的通知》(工信部安〔2008〕254号)规定,做好生产安全事故信息的报送工作。
对工业经济运行产生影响的生产安全事故,在给工业和信息化部的报告中,应包括事故对工业经济运行中产生的影响相关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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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突发事件报送系统上线运行的通知
各省辖市应急管理局:
为提高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报送效能,省应急管理厅组织开发了省市县三级共同使用的突发事件信息报送系统。
目前系统已完成部署,并于2019年4月3日进行了视频培训。
为及时发现系统存在的问题和功能欠缺,不断对系统进行修改完善,真正满足工作需要,同时也使各级人员熟练掌握系统使用方法,经研究,决定自4月15日起在全省启动突发事件报送系统试运行工作,试运行期间,实行新、旧报送方式并行,各单位在系统应用中发现的问题和建议请及时反馈省厅信息调度中心。
自5月5日起全省正式启用突发事件报送系统,所有突发事件全部通过系统线上报送和签收,省厅不再接收纸质材料。
为做好系统应用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级应急管理部门要高度重视突发事件报送工作,切实做好把关审核,避免出现错误,突发事件报送严格按照《关于切实加强事故灾难类、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工作的通知》(豫应急办〔2019〕6号)等文件要求上报,通过系统上报的突发事件要素完整,快速准确,避免发生迟报、漏报、瞒报现象。
相关报送情况将按规定纳入对各单位的绩效考核。
二、省辖市应急管理部门要对县区级应急管理值班人员进行突发事件报送系统应用培训。
各级值班人员都要熟练掌握系统操作方法,及时登录系统进行交接班登记并按规定上报、签收突发事件信息。
三、各单位收到本通知后,要尽快做好系统使用前的维护保障工作。
(一)权限分配:由各单位系统管理员给本单位带班领导、值班负责人、值班人员分配‘突发事件管理’权限。
(二)信息配置:要将本单位参与值班的带班领导、值班负责人、值班人员维护进值班人员库;要将本单位突发事件结案/核销人员维护进结案/核销审核人员库。
(三)值班人员每次交接班必须填写交接班登记,否则影响突发事件报送提醒。
(四)各省辖市局值班人员需在系统中及时签收下级报送的突发事件信息,并将收到的突发事件报送省厅;处理下级填报的突发事件核销或结案申请,将需要结束的突发事件向省厅申请核销或结案。
各县(市、区)局值班人员按规定在系统中及时上报突发事件信息,符合直接上报省厅的突发事件在报送过程中勾选‘抄送省厅’选项。
(五)2019年4月3日进行的全省远程视频培训时使用到的PPT、突发事件报送系统操作手册、培训视频课件,已上传至河南省应急管理综合业务平台客服QQ群,群号为:*******,大家可进群下载。
(本资料仅供参考,请以正式文本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