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电运维项目管理办法(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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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电场运维管理

风电场运维管理

一、运行管理:
1、“两票三制”:
(1)、操作票管理及统计:
(2)、工作票管理及统计:
(3)、交接班制度:
(4)、巡回检查制度:
(5)、设备定期试验及轮换制:
2、运行记录及报表管理:
(1)、日报表、周报表、月报表:
(2)、各种上报报表及统计报表(含电量预测及统计):(3)、现场各类记录及保护定值管理:
3、工器具管理:
4、缺陷管理:
5、运行规程、系统图管理:
6、运行管理制度:
二、维护管理:
1、维护规程、系统图管理:
2、维护管理制度:
3、设备定期试验及检测:
4、设备台账管理:
5、月度、年度检修计划管理:
6、设备检修文件包:
7、保护定值整定及校核工作:
三、班组建设:
四、物资(备品备件)管理:
1、台账管理:
2、相应制度建设:
五、安全、培训管理:
1、消防设备台账及定期检查、试验:
2、现场处置预案管理及演练:
3、运行、维护技能培训:
4、不安全事件分析,并落实防范措施:
5、上级事故通报学习及落实防范措施:
6、现场各类安全整改落实:
7、调度规程、运行规程、维护规程、安规考试:
8、人员取证培训:
9、两措计划(安措、反措)及落实:
六、技术监督管理:
七、7S管理:。

风电场项目安全管理制度及办法范本(2篇)

风电场项目安全管理制度及办法范本(2篇)

风电场项目安全管理制度及办法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风电场项目的安全管理,保障项目的安全生产、人身安全和设备财产安全,制定本安全管理制度及办法。

第二章安全责任制度第二条风电场项目由项目经理负责全面组织、管理和实施安全工作。

第三条风电场项目安全生产由项目经理支付民事责任。

第四条项目经理有权采取必要措施,确保项目安全生产达到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技术标准的要求。

第五条项目经理应当向项目业主报告项目的安全工作情况,并接受业主的监督和指导。

第六条项目经理应当对项目的从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并建立相关的安全管理人员队伍。

第三章安全生产管理第七条风电场项目应当将安全生产纳入项目管理的整体过程,确保项目的日常运营和施工过程中的安全。

第八条风电场项目应当制定详细的安全生产计划,并按照计划进行组织和实施。

第九条风电场项目应当制定相应的安全操作规程,并对从业人员进行培训和考核。

第十条风电场项目应当定期组织安全生产会议,以查看和总结项目的安全工作,并进行改进。

第十一条风电场项目应当建立健全事故预防和应急救援机制,确保在事故发生时能够及时有效地处置和应对。

第十二条风电场项目应当建立安全档案,记录项目的安全管理情况和安全事件的处理过程。

第十三条风电场项目应当建立相关的安全检查和监督制度,确保各个环节和部位的安全合规。

第四章从业人员安全管理第十四条风电场项目从业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岗位技能和安全知识,经过专业的培训和考核后方可上岗。

第十五条风电场项目应当建立和完善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和培训制度,确保从业人员能够掌握和遵守安全操作规程。

第十六条风电场项目应当定期开展安全演练和应急逃生演练,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应对能力。

第十七条风电场项目应当建立安全责任制度,明确从业人员的安全责任和义务,并依法进行安全教育和管理。

第五章设备财产安全管理第十八条风电场项目应当定期开展设备检查和维护,并记录相关的检查和维护情况。

第十九条风电场项目应当加强设备的安全保护,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和可靠性。

风电安装工程项目管理办法

风电安装工程项目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风电安装工程项目的建设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提高项目管理水平,促进风电产业健康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风电安装工程项目的规划、设计、建设、验收等全过程管理。

第三条风电安装工程项目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二)质量为本,持续改进;(三)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四)依法依规,规范管理。

第二章规划与设计第四条风电安装工程项目规划应符合国家能源发展战略和地方能源发展规划,充分考虑资源禀赋、环境承载能力、电网接入等因素。

第五条风电安装工程项目设计应遵循以下要求:(一)采用先进、成熟、可靠的技术;(二)优化设计方案,降低工程成本;(三)充分考虑施工条件,确保施工安全;(四)满足环保、消防、抗震等要求。

第三章建设管理第六条风电安装工程项目建设单位应具备相应的资质,严格按照规划、设计要求组织施工。

第七条施工单位应具备以下条件:(一)具有相应的资质和业绩;(二)配备合格的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三)具备完善的施工组织体系;(四)有完善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第八条风电安装工程项目施工过程中,应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标准和规范,确保工程质量。

第九条工程监理单位应按照合同约定,对工程质量、进度、安全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工程按期、保质完成。

第四章电网接入与运行第十条风电安装工程项目应具备与电网安全稳定运行相适应的接入条件。

第十一条风电安装工程项目接入电网前,应完成以下工作:(一)制定接入方案,经相关部门审核批准;(二)完成接入工程建设和调试;(三)通过电网接入验收。

第十二条风电安装工程项目投入运行后,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监测、评估和优化,确保稳定运行。

第五章验收与交付第十三条风电安装工程项目验收应按照国家有关标准和规范进行,包括工程实体质量、设备质量、安装质量、运行质量等方面。

第十四条验收合格后,建设单位应向相关部门提交验收报告,办理工程交付手续。

风力发电公司运行管理制度

风力发电公司运行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规范风力发电公司的运行管理,确保风力发电设备的正常运行,提高发电效率,保障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二、组织机构1. 公司成立风力发电运行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公司风力发电运行管理的决策、协调和监督。

2. 设立风力发电运行管理部门,负责风力发电设备的日常运行管理、维护保养、安全监督等工作。

三、设备管理1. 设备选购与验收(1)购置风力发电设备前,需进行技术经济论证,确保设备性能优良、安全可靠。

(2)设备到货后,由运行管理部门组织验收,检查设备外观、技术资料、随机备品等,确保设备符合要求。

2. 设备维护保养(1)制定设备维护保养计划,定期对设备进行检查、清洁、润滑、紧固等保养工作。

(2)根据设备使用情况,及时更换磨损、老化、损坏的零部件。

3. 设备检修(1)制定设备检修计划,定期对设备进行检修,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2)检修过程中,严格执行检修规程,确保检修质量。

四、运行管理1. 运行监控(1)设立运行监控中心,实时监控风力发电设备的运行状态。

(2)对设备运行数据进行记录、分析,确保设备运行稳定。

2. 故障处理(1)制定故障处理预案,明确故障处理流程。

(2)发生故障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及时排除故障。

3. 安全生产(1)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规,加强安全生产教育,提高员工安全意识。

(2)定期开展安全检查,确保安全生产措施落实到位。

五、运行记录与报表1. 运行管理部门负责建立风力发电设备运行记录,包括设备运行参数、维护保养记录、故障处理记录等。

2. 定期编制运行报表,上报公司领导及相关部门。

六、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如与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规定冲突,以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规定为准。

2. 本制度由风力发电运行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风电项目管理制度

风电项目管理制度

风电项目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了加强对风电项目的管理,确保项目顺利实施,保障项目质量和效益,订立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全部涉及风电项目的管理和运营。

第三条主管部门公司设立风电项目管理部作为管理该项业务的主管部门,负责统筹协调、引导监督风电项目的规划、设计、建设和运维工作。

第二章风电项目规划第四条规划目标风电项目规划应基于国家能源发展政策和公司战略目标,确定项目的建设规模、技术路线、经济效益等,并充分考虑环境保护和可连续发展的要求。

第五条规划内容风电项目规划应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 项目选址:依据风资源、电网接入本领、环境影响等因素选择最优项目选址。

2. 项目建设规模:确定风电机组数量、装机容量等项目建设规模。

3. 技术路线:选择适合项目的风电技术路线,并进行技术评估。

4. 经济效益:计算项目的投资回收期、内部收益率等经济指标,并订立风险评估和风险掌控措施。

第六条规划编制风电项目规划由风电项目管理部组织编制,经相关部门审核后报请公司领导审批,并保存备案。

第七条规划调整如有需要调整风电项目规划,应及时进行技术、经济、环境等评估,经相关部门审核后报请公司领导批准。

第三章风电项目设计第八条设计目标风电项目设计应遵从国家风电行业标准和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确保项目的可靠性、安全性和经济性,在满足电网接入要求的基础上,最大限度地发挥风能资源利用效益。

第九条设计内容风电项目设计应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 地质勘察:进行项目选址地质及环境勘察,评估建设风险。

2. 土地用途:管理项目所需土地,确保符合土地审批和环境保护要求。

3. 电站设计:设计风电场场址、机组布局、电网接入方案等。

4. 输电线路设计:设计电网接入线路和变电站布置,确保电能传输安全稳定。

5. 环保措施:设计环境监测、噪声掌控、土地复垦等措施,保护生态环境。

第十条设计编制风电项目设计由专业设计单位承当,依据相关规范和标准进行设计,并经专业评审部门审核合格后报请公司领导审批。

风力发电运维安全管理制度

风力发电运维安全管理制度

风力发电运维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风力发电设备的安全运行,防止事故的发生,保障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保证发电设备的稳定运行,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风力发电项目的运维管理工作。

第三条本制度的内容包括风力发电运维安全的基本要求、职责和权限、安全教育及培训、安全生产管理、安全检查与监督、事故应急处理等。

第四条风力发电运维安全管理以保障设备安全和运转为宗旨,坚持预防为主,全员参与的原则,不断提高安全管理的水平。

第五条风力发电项目的运维人员应该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标准,确保运维作业的安全。

第二章基本要求第六条风力发电项目的运维管理应当符合相关标准的要求,设置专门的安全管理组织,确保安全管理制度和方案在实际运行中得到贯彻执行。

第七条风力发电项目的运维人员应当定期接受相关的安全生产培训,熟悉相关知识,掌握相关技能,提高安全管理的水平。

第八条风力发电项目的运维作业应当严格按照规程安全作业,做到流程规范,操作标准,确保设备的安全运行。

第九条风力发电项目的运维作业现场应当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如危险源、禁止标志、警告标志等,保障运维人员的安全。

第十条风力发电项目的运维人员应当认真学习和熟悉风力发电设备的操作手册和维护手册,准确掌握设备的操作规程,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第三章职责和权限第十一条风力发电项目的运维负责人应当组织和管理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安全风险评估,并负有安全监督管理职责。

第十二条风力发电项目的运维人员应当认真履行岗位安全责任,参与安全生产教育培训,配合管理部门的检查和监督,确保设备的安全运行。

第十三条风力发电项目的外包单位应当对自己的运维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配合项目单位的管理工作,确保安全生产。

第十四条风力发电项目的相关部门应当配合安全管理部门的工作,积极参与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保障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履行。

第四章安全教育及培训第十五条风力发电项目的运维人员应当定期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熟悉相关安全规程和标准,提高安全意识。

风电运维项目管理办法试行

风电运维项目管理办法试行

风电运维项目管理办法试行云南国电电力工程有限责任公司风电运维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风电运维管理,本着“安全第一、服务至上,精简高效、互利双赢”的运维服务工作宗旨,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云南国电电力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承接的风力发电运维项目。

第三条公司承接的风力发电长期运维项目,原则上只成立一个项目部,其下属的各个风力发电场,成立各风电运维项目分部。

第四条公司风电运维项目部工作人员分别由国电小龙潭发电厂员工和劳务派遣员工构成。

第五条风电项目部内部分配原则:按照所在岗位适时调整、效益工资随岗位工资适时调整、住勤补贴与岗位挂钩适时调整的原则。

风电项目部是隶属(风电项目部组织机构图)第七条风电项目部各分部岗位结构(风电项目分部岗位结构图)第三章风电项目部定岗、定员、岗级标准2. 在此定员标准基础上每个风电场增加装机50Mw容量的,只增加运维副值和运维值班员共计4人,其他岗位不增加。

第四章风电项目部岗位要求及聘用原则第九条风电项目部岗位要求(一)风电项目部工作岗位实行一岗多能、一专多能、运行维护一体化、各个项目分部轮换住勤的原则。

(二)根据公司运维部和各项目部的需要,项目部运维人员6个月内具备在风电项目部内的各风场间轮换工作的能力,在1年的时间内,具备在工程公司运维部各项目部之间轮换工作的能力。

(三)运维副值和运维值班员3个月内必须具备岗位轮换的能力;运维副值和运维值班员原则上3个月进行一次工作风电场的调换,以熟悉和掌握项目部各个运维风电场的情况。

(四)运维轮值长和运维主值原则上6个月进行一次工作风电场的调换,以熟悉和掌握项目部各个运维风电场的情况。

(五)项目部管理人员根据工程公司运维部和风电项目部的实际情况,择机在不同的风电场或不同的项目部进行工作。

(六)项目部根据各风电场的人员状况,可适时在各风场间进行人员调配,若存在人员休班期间代班的情况时,应选择合适的时间段给予代班人员休假。

风电场项目安全管理办法范本

风电场项目安全管理办法范本

风电场项目安全管理办法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风电场项目的安全管理,保障人员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风电场项目的建设、运营和维护阶段,包括风电场项目的设计、施工、设备安装、试运行、商业运营等环节。

第三条风电场项目的安全管理应遵循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要求,确保项目的正常运行和人员的安全健康。

第四条项目所有单位和参与项目的各方应按照本办法的要求,承担相应的安全责任,确保项目的安全运营。

第五条项目所有单位和参与项目的各方应设立安全管理机构或委托专业机构进行安全管理工作,负责项目的安全管理工作。

第二章安全管理机构第六条风电场项目应设立安全管理机构,负责风电场项目的安全管理工作。

第七条安全管理机构的职责包括:(一)制定并组织实施安全管理制度和规章制度;(二)组织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项目参与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安全能力;(三)进行安全检查和监督,发现并纠正安全隐患,确保项目的安全运营;(四)组织应急救援工作,保障项目在突发事件发生时的应急处置能力;(五)参与安全评估和审查工作,确保项目的安全可行性和合法合规性;(六)开展安全管理宣传和宣教工作,提高项目参与人员和周边群众的安全意识。

第八条安全管理机构应设立安全管理岗位,由专业安全人员担任,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安全管理经验。

第九条安全管理机构应定期召开安全管理会议,分析安全问题,制定和调整相应的安全管理措施。

第三章安全管理制度第十条安全管理机构应制定风电场项目的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安全管理工作的责任、权限和程序。

第十一条安全管理制度应包括以下内容:(一)安全责任制度;(二)安全培训制度;(三)安全检查制度;(四)安全防护制度;(五)应急救援制度;(六)事故调查和处理制度;(七)安全信息和记录管理制度;(八)工作程序和规范。

第四章安全培训第十二条参与风电场项目的人员应进行安全培训,提高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

第十三条安全培训应包括以下内容:(一)风电场项目的安全知识和安全规定;(二)应急救援和事故处理知识;(三)相关技能培训,如高处作业、电气安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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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国电电力工程有限责任公司风电运维项目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风电运维管理,本着“安全第一、服务至上,精简高效、互利双赢”的运维服务工作宗旨,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云南国电电力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承接的风力发电运维项目。

第三条公司承接的风力发电长期运维项目,原则上只成立一个项目部,其下属的各个风力发电场,成立各风电运维项目分部。

第四条公司风电运维项目部工作人员分别由国电小龙潭发电厂员工和劳务派遣员工构成。

第五条风电项目部内部分配原则:按照所在岗位适时调整、效益工资随岗位工资适时调整、住勤补贴与岗位挂钩适时调整的原则。

风电项目部是隶属
(风电项目部组织机构图)
第七条风电项目部各分部岗位结构
(风电项目分部岗位结构图)
第三章风电项目部定岗、定员、岗级标准
2. 在此定员标准基础上每个风电场增加装机50Mw容量的,只增加运维副值和运维值班员共计4人,其他岗位不增加。

第四章风电项目部岗位要求及聘用原则
第九条风电项目部岗位要求
(一)风电项目部工作岗位实行一岗多能、一专多能、运行维护一体化、各个项目分部轮换住勤的原则。

(二)根据公司运维部和各项目部的需要,项目部运维人员6个月内具备在风电项目部内的各风场间轮换工作的能力,在1年的时间内,具备在工程公司运维部各项目部之间轮换工作的能力。

(三)运维副值和运维值班员3个月内必须具备岗位轮换的能力;运维副值和运维值班员原则上3个月进行一次工作风电场的调换,以熟悉和掌握项目部各个运维风电场的情况。

(四)运维轮值长和运维主值原则上6个月进行一次工作风电场的调换,以熟悉和掌握项目部各个运维风电场的情况。

(五)项目部管理人员根据工程公司运维部和风电项目部的实际情况,择机在不同的风电场或不同的项目部进行工作。

(六)项目部根据各风电场的人员状况,可适时在各风场间进行人员调配,若存在人员休班期间代班的情况时,应选择合适的时间段给予代班人员休假。

第十条风电项目部岗位聘用原则
(一)项目部管理人员和轮值长岗位,由公司在进入风力发电场前直接聘用,试用期6个月,试用不合格者,调整到其他岗位。

(二)项目部一般工作人员岗位聘用,在风场发电两个月内,项目部根据工作人员掌握生产现场的实际情况和安全生产技能,经考察、提名后,考试定岗聘用,原则上以具备受令资格的人员优先定岗聘用。

第四章劳动用工与现场管理
第十一条劳动用工管理
(一)凡国电小龙潭发电厂(国电开远发电有限公司)配置到公司项目部工作的工作人员,工作期间的日常管理由项目部负责,员工劳动关系管理属于国电小龙潭发电厂(国电开远发电有限公司),劳动管理按照《国电小龙潭发电厂(国电开远发电有限公司)劳动管理制度》和《国电开远发电有限公司(小龙潭发电厂)劳动合同管理制度》规定执行。

(二)劳务派遣制员工,按照《云南国电电力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劳务派遣员工管理办法(试行)》规定执行。

(三)员工工资待遇:
1.凡国电开远发电有限公司(小龙潭发电厂)配置到公司项目部工作的员工,岗位工资标准按照风电项目部各岗位设置、岗级标准执行;工资管理按照《国电开远发电有限公司(小龙潭发电厂)工资制度》执行。

2.劳务派遣制员工,其工资待遇按照《云南国电电力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劳务派遣制员工管理办法(试行)》规定执行。

3.凡到项目部工作的人员其人工成本及相关费用由公司列支。

第十二条现场劳动组织
(一)项目部员工“实行甲、乙两大轮值、十八天值守运维制”,即:原则每值工作18天、休息18天的运行工作模式,两大轮值的值班、休息时间可由员工民主协商确定。

(二)对各轮值的值班运转时间和方式,由各轮值决定后报工程公司运维部和人资部备案。

(三)在设备运行期间,当值人员对风电场的安全运行、经济调度、值班管理、设备设施的定期巡视、检查、调整和区域内的文明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四)后勤服务人员的工作时间和工作方式,视现场实际情况实行灵活的工作班方式。

第十三条现场劳动管理
(一)项目经理是项目部综合管理的总负责人,是项目部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现场所有岗位人员一律由项目经理统一指挥、统一调配、统一管理。

全面负责做好安全文明生产管理、后勤保障、车辆管理等工作。

对业主负责、对公司负责。

接受业主和本公司的管理、检查、监督和考核。

(二)项目部副经理是项目风电分场安全生产的第一负责人,是项目风电分场的安全文明生产、后勤保障、车辆管理等工作的管理者,对项目经理负责,对公司负责。

接受业主和本公司项目部的管理、检查、监督和考核。

(三)各轮值运维工作期间,运维轮值长是全站安全生产调度指挥的第一责任人。

(四)电厂投运初期,全体运行人员必须集中于现场,各工作人员应尽快熟悉系统设备和本岗位的工作,接受各类培训、上岗考试。

(五)项目部员工必须严格遵守现场工作时间和休息时间。

运行员工按项目部规定的转班方式,确保工作时间和休息时间。

(六)请假程序
1.员工请假,必须先填写好《请假单》,经部门领导,人力资源部逐级批准,并将批准的假单交考勤员,方能离岗休假。

2.员工请假,必须提前8小时办理请假手续,否则不能离岗休假。

3.项目部管理人员请假,需经公司运维部领导批准。

(七)项目部的人员变动、岗位变动应在每月28日前以书面的形式报工程公司运维部批准后报公司人力资源部,经公司研究后执行。

第十四条考勤管理
(一)员工考勤以项目部领导管理为主,人力资源部、运维部负责监督、检查。

(二)考勤应按照公司统一制作的《员工考勤表》如实记载,逐日记录,完整准确,月末在考勤表上累计各种假别和出勤天数,并向员工公布考勤结果。

不得以其他任何形式代替考勤表和考勤结果。

(三)每月1日至月末为一个考勤期,各单位考勤员每月3日前将公司统一的考勤统计表经项目部领导审查签字后报人资部,作为计发工资、奖金等的依据。

考勤应与请假单、补休单相符,年底考勤卡统一上交人力资源部。

员工请假,其请假单原件要与考勤统计表一并、按月提交人力资源部审核。

第十五条劳动保护
(一)公司人力资源部根据国家有关部门
规定,参照同类型风电厂员工劳动保护标准,
负责制定、修改和完善员工劳动保护用品的发
放标准。

(二)员工进入生产现场工作时必须按规定穿戴和使用劳动保护用品、配戴统一标志。

对不按规定穿戴和使用劳动保护用品的,公司将给予经济考核。

(三)项目部员工应严格按照《电业安全工作规程》、《风力发电场运行规程》以及电网、业主、公司各种生产运行管理制度精心操作,精心维护,确保安全文明生产。

第十六三条员工奖惩
(一)对工作表现突出的员工公司将给予通报表扬、授予荣誉称号、奖励、晋级等鼓励。

(二)项目部员违反政策和法律法规;违反劳动纪律;不服从工作分配和调动、指挥;违反技术操作规程和安全规程;或者违章指挥造成事故的;公司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中国国电集团公司职工惩处规定》,给予通报处罚或处分,直至解除劳动合同。

第十七条本办法与其他管理规定不相符时,按照本办法执行。

第十八条本办法解释权归云南国电电力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第十九条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附件:风电项目部各岗位职责
二O一一年十一月二十九日
附件:
风电项目部各岗位职责
1.项目经理职责:全面负责项目部的生产、安全、技术、职工教育、行政管理工作,领导项目部完成各项安全文明生产经营目标,业务上接受公司各相关职能部门的领导。

督促各个运维项目分部认真落实与业主签定的运维协议,全面完成各个服务目标。

2.项目部副经理兼技术负责职责:在项目部经理的领导下总体负责整个项目分部的生产、安全、技术、职工教育、行政管理工作工作,具备安全专责的工作能力。

3.项目部安全专责职责:在项目部经理的领导下,负责本风场安全培训和日常安全管理和监督工作,具备项目副经理兼技术负责人的工作能力。

4.项目部轮值长职责:在项目分部副经理的领导下,负责当班期间风电场的运行管理工作,主动完成各项生产任务,保障安全、经济运行,及时准确完成日报、月报、年报的填报或审核工作。

5.项目分部运维主职责:,在轮值长的领导下,协助轮值长搞好本值安全文明生产、经济运行及行政管理工作,认真执行调度指令,严肃调度纪律。

及时准确完成日报、月报、年报的填报或审核工作。

参与新、扩、改建设备的验收、试运行工作。

6.项目部运维副值职责:,在轮值长或运维主值领导下工作,监视和维护设备及系统处于正常状态下运行,确保完成各项经济技术指标,及时准确完成日报、月报、年报的填写工作。

7.项目部运维值班员职责:在轮值长、运维主值的领导下工作,协助运维副值监视和维护设备及系统处于正常状态下运行,确保完成各项经济技术指标,及时准确完成日报、月报、年报的填写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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