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改革30年十大里程碑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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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十个中央一号文件看30年农村改革

从十个中央一号文件看30年农村改革

[收稿日期]2008-07-03[作者简介]董文兵(1980-),男,湖北武汉人,中共东营市委党校党史党建教研室助教,研究方向:政治理论、党史党建。

2008年12月第24卷 第6期中国石油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Jou rnal of Ch i na U nivers it y of Petro leu m (Editi on of Soc i a l Sc i ences)D ec .2008V o.l 24 N o .6从十个中央一号文件看30年农村改革董文兵(中共东营市委党校,山东东营257091)[摘 要]改革开放30年来,中国共产党专门就农村工作相继在20世纪80年代和新世纪初两个时期共发布了十个中央一号文件。

十个中央一号文件集中反映出了中国共产党通过政策制定和实施推动农村改革的历史进程。

十个中央一号文件对今后农村工作的重要启示是:必须通过改革来健全和完善各项/三农0政策,/三农0政策的制定和调整必须依据农村生产力的发展水平和农民的需要。

[关键词]中央一号文件;农村改革;政策;启示[中图分类号]D61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3-5595(2008)06-0001-(04)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中国农村改革已经走过了30年的历程。

30年来,中国共产党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通过政策的制定与实施,带领亿万农民在农村进行了一系列重大改革,有力促进了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

这其中最引人瞩目的就是党中央专门就农村工作在20世纪80年代和新世纪初两个时期先后发布了十个中央一号文件,构成了中国共产党政策史上的鲜亮图景,集中反映了中国共产党推动农村改革的历史进程。

一、20世纪80年代的五个中央一号文件从1982年开始至1986年,党中央就农村工作连续出台了五个中央一号文件,即1982年1月1日中共中央批转的5全国农村工作会议纪要6,1983年1月2日中共中央印发的5当前农村经济政策的若干问题6,1984年1月1日中共中央发出的5关于1984年农村工作的通知6,1985年1月1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的5关于进一步活跃农村经济的十项政策6,1986年1月1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的5关于1986年农村工作的部署6。

农村改革30年最具标志性的10件大事

农村改革30年最具标志性的10件大事

农村改革30年最具标志性的10件大事作者:来源:《中国报道》2008年第11期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1978年,注定是一个具有历史意义的年份。

这一年,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全党工作重点转移;安徽省小岗村18位村民冒死搞起大包干,在大包干契约书上摁下自己手印的举动,把小岗村推到了中国农村改革的最前列,中国现代史上最为波澜壮阔的篇章也由此翻开了第一页。

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确立1982年1月1日,中共中央批转《全国农村工作会议纪要》,指出目前农村实行的各种责任制,包括小段包工定额计酬,专业承包联产计酬,联产到劳,包产到户、到组,包干到户、到组等等,都是社会主义集体经济的生产责任制;1983年,中共中央下发文件,指出联产承包制是在党的领导下我国农民的伟大创造,是马克思主义农业合作化理论在我国实践中的新发展。

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作为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第一步,突破了“一大二公”、“大锅饭”的旧体制。

有计划的商品经济提出1985年,国家对农产品的统派购制度进行全面改革,实现“双轨制”。

取消了粮食、棉花的统购,将其改为合同定购。

定购的粮食,国家确定按“倒三七”比例计价,定购以外的粮食可以自由上市。

对于其他各类农产品,实行价格放开,由市场供求调节。

为了保护和鼓励农民生产和交售粮食的积极性,1986年进一步提出,适当减少合同定购数量,扩大市场议价收购比重。

鼓励发展多种经营在调整农村产业结构上,国家一方面积极鼓励发展多种经营,优化种植业结构,促进农林牧渔全面发展;另一方面鼓励农民从事工商业等非农产业活动和发展乡镇企业。

这些措施不仅促进了乡镇企业在20世纪80年代中期的异军突起,而且促进了农村经济从传统的农业单一结构转向多部门的综合发展。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目标确立1992年10月12-18日,中国共产党第十四次全国代表大会在北京举行。

党在历史上第一次明确提出了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目标模式。

在明确了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改革目标之后,农村改革进入了一个全面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转轨的时期。

中国改革开放历史事件时间轴

中国改革开放历史事件时间轴

中国改革开放历史事件时间轴1978年12月18日,中国改革开放历史的重要里程碑,即中国共产党召开了十一届三中全会。

这次会议开启了中国改革开放的大门,为中国经济的迅猛发展奠定了基础。

以下是中国改革开放历史事件的时间轴:1978年:- 12月18日,中国共产党召开了十一届三中全会,会议决定调整经济政策,采取了一系列的改革措施,标志着中国改革开放的开始。

1979年:- 1月1日,中国与美国正式建立外交关系,结束了长达30年的敌对状态,为经济合作和国际交流打开了大门。

- 2月21日,中美两国签署了《中美共同声明》,共同确认了尊重彼此的主权和独立,为两国关系的发展奠定了基础。

- 8月18日,中国推出了农村改革试点项目——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这一制度鼓励农民提高生产积极性,促进了农业的发展。

1980年:- 2月份,中国决定实行教育改革,推行优胜劣汰的选拔制度,鼓励学生展现个人才能和创造力。

- 9月3日,中国设立了经济特区,首个经济特区在深圳成立,这为外商投资和经济合作提供了便利条件。

1981年:- 7月13日,中国启动了农村工作重点调整,提出以包产到户为主的农业生产责任制,进一步激发农民的生产积极性。

1984年:- 9月24日,中国启动了第一次全国人口普查,这是中国改革开放后的重大统计工作,为经济决策提供了重要的基础数据。

1986年:- 4月13日,中国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这是中国重要的经济法规,为国内外企业提供了透明公正的经营环境。

1992年:- 1月19日,中国召开了南方谈话,进一步明确了改革开放的方向,决定进一步推动经济体制改革和市场化进程。

1994年:- 7月1日,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WTO),标志着中国融入全球经济的进程又迈进了一步。

2001年:- 12月11日,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与台湾正式开通了直航,为两岸经济文化交流提供了更便利的条件。

2013年:- 11月9日,中国举行了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确定了全面深化改革的总体目标和具体任务,为中国继续推进改革开放提供了新的动力。

中国农村改革四十年的标志性事件

中国农村改革四十年的标志性事件

中国农村改革四十年的标志性事件中国农村改革的标志性事件有很多,以下是其中的一些。

一、宅基地制度的改革(1981年):在农村改革的初期,中国政府推出了宅基地制度的改革,允许农民取得土地使用权,并允许获得和流转宅基地。

这一制度改革为农民提供了土地保障,增加了农民的土地经营自主权,为农村经济的发展奠定了基础。

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推行(1982年):这一制度改革是中国农村改革的里程碑事件。

它废除了集体农场的公共所有制,实行了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让农民集体经济组织的土地和农田归还给了农民个体家庭,农民可以按照一定的承包期限,自主经营土地,并享有承包土地的权益。

这一制度改革使得农民有了直接的利益关系,激发了农民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使得农村经济有了突破性的发展。

三、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改革(1984年):这一改革措施放宽了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限制,并允许农民在集体经济组织中经营非农业业务,打破了农村经济发展的束缚。

这一改革还允许集体经济组织以以利用农民自愿投入的非农活动收入为基础筹集资金,改善农村集体经济的发展状况。

四、农村土地流转制度的推行(2008年):为了进一步加大农村土地规模经营力度,推动现代农业的发展,中国政府推出了农村土地流转制度,允许农民将土地流转给其他农户、农业企业或农民合作社进行经营。

这一制度改革调整了农村土地的利用方式,促进了农业生产的规模化、机械化和科技化,提高了农民的收入和生活水平。

五、乡村振兴战略的提出(2017年):乡村振兴战略是中国当前农村改革的重要方向和目标,旨在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和城乡发展一体化。

这一战略的提出强调农村发展的整体性、协调性和可持续性,注重促进农村产业发展、农民增收和乡村环境的保护,推动农村经济社会的全面进步。

新农村建设里程碑事件回顾与总结

新农村建设里程碑事件回顾与总结

新农村建设里程碑事件回顾与总结近年来,我国新农村建设取得了许多重要里程碑事件,这些事件推动了农村发展,改善了农民生活。

下面将回顾其中的十个重要事件,并对其进行总结。

1.乡村振兴战略的提出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提出标志着我国对农村问题的重视程度。

通过实施一系列政策和举措,我国农村经济、社会和生态环境得到显著改善。

2.农村电商的崛起农村电商的崛起为农民创造了新的就业机会,推动了农产品销售模式的转变。

农村电商的发展不仅带动了农村经济的繁荣,也增加了农民的收入。

3.新农村示范村的建设新农村示范村的建设成为改善农村基础设施、提升农民生活质量的重要举措。

通过示范村建设,农村的居民居住环境得到改善,基础设施得到提升,为农民提供了更好的生活条件。

4.农村土地流转政策的实施农村土地流转政策的实施,鼓励农民将土地流转给农业企业或专业合作社经营,促进了农村土地资源的集约利用。

这一政策为农村经济的发展提供了动力,提高了农民的收入。

5.新农合和农村养老保障政策的推行新农合和农村养老保障政策的推行,为农民提供了基本医疗保障和养老保险,增强了农民的社会保障意识。

这一政策改善了农民的医疗条件和生活品质,提高了农村居民的幸福指数。

6.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的推进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的推进,通过建设集居住、生产、服务于一体的综合性社区,为农民提供更完善的公共服务。

这一举措有效解决了农民的生活问题,提高了农村社区的整体发展水平。

7.农村教育的改善农村教育的改善,通过改善农村学校的办学条件和教学质量,提高了农民子女接受教育的机会和水平。

这一举措为农村青年提供了更多发展机会,促进了农村教育事业的进步。

8.农业科技创新的推动农业科技创新的推动,通过引进先进的农业技术和新品种,提高了农业生产效益。

这一举措促进了农村经济的发展,推动了农业现代化进程。

9.生态农业的发展生态农业的发展,通过推广有机农业、生态农业等环保农业模式,保护农田生态环境,提高了农产品的质量和安全性。

中国改革开放30年最具影响力的30件大事

中国改革开放30年最具影响力的30件大事

中国改革开放30年最具影响力的30件大事1、1978年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2、1979年设立经济特区3、1982年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确立4、1984年有计划的商品经济提出5、1986年全民所有制企业改革启动6、1987年“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基本路线提出7、1988年“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提出8、1992年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目标确立9、1993年建立现代企业制度10、1993年进行分税制改革11、1993年提出金融体制改革目标12、1994年外贸体制综合配套改革13、1992、1994年医疗、住房市场化改革施行14、1995年提出“两个根本性转变”目标15、1996年外汇管理体制改革取得重大进展16、1997年“十五大”提出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纲领17、1999年明确非公有制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18、1999年提出西部大开发战略19、2001年中国正式成为世贸组织成员20、2002年“十六大”确定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21、2003年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战略提出22、2004年推进资本市场发展的“国九条”颁布23、2004年国有商业银行进行股份制改革24、2004年保护私有财产入宪25、2005年农业税条例废止26、2005年提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大历史任务27、2005年股权分置改革试点启动28、2006年作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重大决定29、2007年《物权法》出台30、2007年科学发展观写入党章改革开放的总设计师——邓小平邓小平(1904━1997),原名邓先圣,于1922年参与组建了中国旅欧少年共产党,1924年转入中国共产党。

1926年初赴苏联莫斯科中山大学学习,同年底回国。

1927年任中共中央秘书长。

1929年底代表中央在广西领导了百色起义等起义,创建了红七军、红八军,开辟了左右江革命根据地。

1934年参加长征,任中共中央秘书长。

1935年参加遵义会议。

中国农村改革四十年的标志性事件

中国农村改革四十年的标志性事件

中国农村改革四十年的标志性事件
中国农村改革从1978年开始,这40年里发生了许多标志性事件,以下是其中的一些:
1. “包产到组”:1982年,全国开始实行“包产到组”改革,将土地分给村庄的自然村组。

由自然村组负责分配和利用土地,农民个体在使用土地时有更大的自主权。

这一改革极大地激发了农民的生产热情和积极性,是中国农村改革的开端。

2. 乡镇企业改革:在20世纪80年代初,中国开始推行乡镇企业改革,这些企业是由地方政府投资建立的,主要生产轻工产品和农业机械。

改革后,这些企业开始向市场经济转型,加强产品开发和管理,成为带动地方经济转型的重要力量。

3. 农村土地流转:2008年以后,中国开始推行农村土地流转,允许农民将自己的承包地租赁或协作给他人使用。

这样一方面可以解决农民用地问题,使农业生产更加专业化和现代化,另一方面也为城市居民提供了更多的高品质农产品。

4. 农村合作社:2015年,中国农村合作社改革率先试点,改革成功后逐步推广到全国。

农村合作社可以为农民提供更多的生产资料,整合农民的产权,降低生产成本,提高经济效益。

5.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2018年,中国开始推行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原来由国家管控的林地管理权开始逐步下放到基层群众手中,让群众参与林地的管理和保护。

这一改革极大地激发了群众对林业的热情和保护意识,也保护了生态环境和生物多样性。

这些标志性事件的发生,都大大促进了中国农村经济和社会的发展,同时也解决了农村地区的一系列问题,让广大农民享受到了更多的实惠。

在未来,中国农村改革还将继续深入推进,不断迈向更高的水平。

改革开放三十年中国农村改革发展的伟大成就和宝贵经验

改革开放三十年中国农村改革发展的伟大成就和宝贵经验

改革开放三十年中国农村改革发展的伟大成就和宝贵经验摘要: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中国农村改革已走过三十年的光辉历程,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积累了宝贵的经验。

在改革开放三十周年之际,系统总结中国农村改革发展的伟大成就和宝贵经验,对于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夺取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新胜利,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关键词:改革开放;农村改革;伟大成就;宝贵经验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们党领导全国各族人民谱写了农村改革发展的壮丽史诗。

三十年的改革开放,中国农村改革发展取得了巨大的成就,积累了宝贵的经验。

在新的历史起点上,认真地总结农村改革发展的巨大成就和宝贵经验,对于巩固农村改革发展取得的成果,夺取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新胜利,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一、中国农村改革发展的伟大成就基本解决了中国人民温饱问题,实现了从温饱不足到总体小康的历史性跨越1978年冬天,安徽省凤阳县小岗村18位农民冒着“坐牢”的危险悄悄地签订了“包产到户”的“契约”并于当年获得了粮食丰收,由此拉开了中国农村改革乃至整个改革的序幕。

随后在党中央、国务院的肯定和支持下,以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为主的改革在全国普遍实行起来。

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实行,使得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得到了极大的提高,农产品也逐年增收,农村的面貌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巨大变化。

农村改革发展的伟大实践,极大地解放和发展了农村社会生产力,提高了农民生产积极性,改善了农民的物质文化生活,到20世纪80年代中期,中国人民基本解决了温饱问题。

随着中国改革开放的深入,中国经济社会发展取得了巨大的成就,提前实现了邓小平提出的“三步走”战略的第一、二步。

在2003年,中国人均国内生产总值突破1 000美元,标志着人民生活水平总体上达到小康水平,实现了从温饱不足到总体小康的历史性跨越。

改革开放三十年来,中国农村经济社会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变化。

据中国农村贫困监测数据显示,从1978年到2007年,中国农村尚未解决温饱的绝对贫困人口数量已从亿下降到1 479万,占农村总人口的比重由%下降到%[1];农民人均纯收入由1978年元增加到2007年的4 元,平均每年增加138元,按可比价格计算,年均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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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改革30年十大里程碑事件新华网( 2008-11-24 10:15:52 )来源:手册2008年第6期30年来,从农村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到农村税费改革,再到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一个个里程碑事件,推动着中国农村历史性变革的车轮,勇往直前!农村改革30年十大里程碑事件●“包产到户”到“包山到户”——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30年前的1978年底,安徽凤阳小岗村18户农民秘密签订契约,决定将集体耕地承包到户,搞大包干。

中国农村改革从此拉开序幕。

中央在总结小岗村“分田到户”的创新实践后,作出全面实行土地家庭联产承包制的战略决策,实现“耕者有其田”。

小岗村农民的“大包干”,由此成为中国农村改革开放的里程碑事件。

30年后,中央在总结福建、江西、辽宁、浙江等地“分山到户”的创新实践后,作出在全国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战略决策,实现“耕者有其山”,农村家庭联产承包经营制度,从耕地延伸到林地。

点评:从“分田”到“分山”,我国对农村基本经营制度一以贯之的改革,把耕地、山林的承包经营权,完整地交给了农民,确定了农民的经营主体地位。

中国农村的基本经营制度在突破中完善,中国农村生产力,在改革的推进中得以解放。

●取消农产品统派购制度——确立农民市场主体地位1979年开始,我国逐步减少农副产品的统派购种类。

1985年,国家全面改革农产品的统派购制度,取消了粮食、棉花的统购,将其改为合同定购,定购以外的粮食可自由上市。

其他各类农产品,也实行价格放开,由市场供求调节。

2004年,国家全面放开粮食购销市场,直接补贴粮农。

随后,《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公布施行。

点评:30年农村改革中,取消农产品统派购制度,对粮食流通体制进行突破性革新,我国确立了农民自主经营的市场主体地位,为农村经济发展自此转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轨道闯开了道路。

●乡镇企业——探索中国特色农村工业化道路20世纪80年代,前身为农村手工业和社队企业的乡镇企业异军突起。

1978年到1988年,是乡镇企业迅速崛起的第一个发展高峰期。

党中央1984年发布文件将社队企业正式改称为乡镇企业,并肯定它是国民经济的一支重要力量。

1992年至1994年,乡镇企业发展步入第二个高峰期。

国务院(1992)19号和(1993)10号文件,充分肯定了它的重要作用,为其创造了空前良好的外部环境。

1995年以后,经过改制和优胜劣汰,乡镇企业进入稳步发展新时期。

国家统计局的数据显示,到1998年时,乡镇企业已解决近1亿多农村剩余劳动力的就业问题。

1978年,乡镇企业产值占农村社会总产值的比重不到 1/4。

到1987年,乡镇企业已撑起农村经济的半壁江山。

1978年到2007年,全国乡镇企业的增加值从209亿元变为69620亿元,增长了300多倍,占国内生产总值的28.52%。

来自农业部的信息,我国乡镇企业从1978年到2007年的30年间,共反哺农业资金超过4000亿元。

点评:乡镇企业的崛起和发展,解决了庞大的农村剩余劳动力就业难题。

它的另一个贡献,就是打破了农村、农业、农民三位一体的自然经济,促进了整个农村产业结构的调整,探索出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的农村工业化道路。

●农民工进城——突破城乡二元分割上世纪80年代,东南沿海城市开发开放对劳动力产生的旺盛需求,掀起农民工进城的“第一个潮头”。

数十万“川军南下”的历史,至今留在人们记忆之中。

2003年底,党中央、国务院在《关于促进农民增加收入若干政策的意见》中,首次以中央名义作出重要判断:进城就业的农民工是产业工人的重要组成部分。

明确地把农民工纳入工人阶级范畴,实现了对农民工从“经济上的接纳”到“政治上的尊重”。

2006年出台的《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从工资支付保障、社会保障、住房保障等多个方面,推出了保护农民工权益的政策体系。

到2007年,我国外出就业的农民工已超过2亿人。

点评:农民工是我国改革开放和工业化、城镇化进程中涌现的一支新型劳动大军。

农民进城务工,一头连着城市和发达地区,一头连着农村和落后地区,为改变城乡二元结构、解决“三农”问题闯出了一条新路,使整个社会结构产生了变革;它还为城市二、三产业发展提供了源源不断的低成本劳动力,为中国成为“世界工厂”立下首功;农民工进城还以特殊方式反哺农村,他们每年带回家乡的现金,成为发展农业、改善生活的“资金干渠”。

●村民自治——推进农村基层民主政治村民自治发端于20世纪80年代初期,发展于80年代,上世纪90年代,伴随着人民公社的解体而迅速推进。

1980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宜州市屏南乡合寨村村民代表选举产生了全国第一个村民委员会(简称“村委会”),成为“中国村民自治第一村”。

1982年,村委会作为农村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被载入新通过的宪法,村委会的合法地位得到确认。

1997年,党的十五大将村民自治的基本内容——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首次写进党的代表大会报告。

1998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摘掉了10年“试行”的帽子,正式颁行。

“十五”期间,我国85%的农村建立了实施民主决策的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80%以上的村庄制定了村民自治章程或村规民约,建立了民主理财、村务管理等制度。

截至2007年底,全国已建村委会62万多个。

点评:村民自治,是具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农村基层民主制度和农村治理的一种有效方式。

它在广大农村的推行,增强了农民的民主法制观念和参政议政的意识。

对推进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初步构筑新型的农村基层治理新体制至关重要。

●取消农业税——调整国家与农民的分配关系2005年12月底,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决定,1958年开始施行的农业税条例,自2006年1月1日起废止。

从此,中国农民彻底告别了有2600年历史的“皇粮国税”。

以取消农业税为标志事件的中国农村税费改革,2000年在安徽率先试点。

2000年到2003年,农村税费改革第一阶段的主要目标,就是“三个取消,一个逐步取消,两个调整和一项改革”,即:取消屠宰税,取消乡镇统筹款,取消教育集资等专门面向农民征收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用3年时间逐步减少直至全部取消统一规定的劳动积累工和义务工;调整农业税政策、调整农业特产税征收办法;改革村提留征收和使用办法。

2004年,农村税费改革开始进入第二阶段,国务院决定5年内取消农业税。

这一年的3月,中央决定在黑龙江、吉林进行免征农业税改革试点,河北、内蒙古、辽宁、江苏、安徽等11个粮食主产省(区)的农业税税率降低3个百分点,其余省份降低1个百分点,沿海及其他有条件的地区也允许进行免征农业税试点。

此后不到2年时间,农业税征收就画上了句号。

在取消向农民征收农业税的同时,国家又加大了对农民直接补贴的力度(包括种粮直补、良种补贴、购置农机具补贴和农资综合直补),到2007年,直接补贴达600多亿元。

一减一补,全国农民得到约2000亿元的好处。

点评:以取消农业税为标志性事件的农村税费改革,是改革开放30年来国家与农民分配关系的一次重大调整。

国家对农民由取向予的政策转折,实现了减轻农民负担,增加农民收入,使广大农民分享改革开放成果的目标追求。

国家发改委有关专家指出:农村税费改革,从制度层面上开始动摇城乡二元结构的基础,其政治和经济意义都是空前的。

●破除城乡二元结构——让农民获得平等保障教育保障:2007年,国家在全国农村全部免除义务教育阶段的学杂费,使农村1.5亿中小学生家庭受益。

将农村义务教育纳入公共财政保障范围的改革,则标志着中国农村公共产品供给方式发生了具有划时代意义的变革。

公共卫生保障:2002年,政府作出《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卫生工作的决定》,明确要求在全国逐步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简称“新农合”)。

截至2008年8月底,由中央政府出“大头”,提供资金保障建立起来的新农合,已基本覆盖全国农村,参合农民超过8亿人。

最低生活保障:2007年国务院发出通知,决定在全国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

将符合条件的农村贫困人口全部纳入保障范围的这一制度创新,由此启动。

截至当年底,获得农村低保制度保障的人数,已超过3000万人。

点评:长期以来,一道巨大的鸿沟横亘在城乡之间。

教育、医疗、社会保障……在诸多领域,农民无法像城里人一样享受“国民待遇”。

30年改革开放,随着国家总体上进入工业反哺农业、城市带动农村的发展阶段,一系列民生保障政策开始覆盖农村,惠及亿万农民。

●新农村建设——农村走向现代化2005年10月,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大历史任务,明确了“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这一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20字方针。

2006年初,中央又以“一号文件”的形式,下发了《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

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提出的农村改革发展基本目标任务,再次涉及农村经济建设、政治建设、社会建设、文化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各个方面,党对农村改革发展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构想,进一步细化。

点评:世界上规模最大的农业、数量最多的农民,都在中国。

农业丰则基础强,农民富则国家盛。

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战略的提出,正是基于对此国情及城市化艰难程度的深刻认识。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无疑将成为我国现代化进程中的重大历史任务。

●农民合作经济组织——迈向中国农业产业化上世纪80年代,我国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开始在山东等沿海地区兴起。

1984年,中央关于农村工作的“一号文件”明确指出:农民可不受地区限制,自愿参加或组成不同形式、不同规模的各种专业合作经济组织。

党的十七大把“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第一次写进党的全国代表大会报告。

2007年7月1日,农民专业合作社法正式施行。

农村的合作经济组织进入有法可依的时代。

该法的颁布实施,在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

据农业部统计,目前全国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已超过15万个。

2006年加入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农户成员3480多万,约占全国农户总数的13.8%,比2002年提高了11个百分点。

点评:改革开放30年来,随着我国加入WTO,农产品贸易的自由化和市场开放,已成为不可避免的大趋势。

中国农民作为市场主体参与竞争,愈来愈受到小规模分散化生产导致的较低组织化程度的严重制约。

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发展,则提高了农民的组织化程度,解决了农户分散经营与现代大市场难以对接的问题。

组织起来的农民“抱团”闯市场,可规避风险,形成规模优势、产业优势和自己的品牌优势。

中国农业产业化的水平将因此提升。

●“扶贫”——2.5亿到1479万的攻坚自20世纪80年代中期,我国开始了有计划、有组织、大规模的扶贫开发。

1994年公布实施的《国家八七扶贫攻坚计划》,是我国历史上第一个有明确目标、对象、措施和明确期限的扶贫开发行动纲领,国家决定力争用7年左右时间,基本解决全国农村8000万贫困人口的温饱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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