班车客运标志牌正反面式样
班车(包车)客运标志牌核发办事指南

班车(包车)客运标志牌核发服务指南一、事项名称:班车(包车)客运标志牌核发服务指南二、法律依据《浙江省道路运输条例》第十条、《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五十六条、五十七条三、申请条件1、道路运输管理机构依法许可班车客运、包车客运后,应当对经营者已取得车辆营运证的车辆配发规定的客运标志牌。
2、省际班车(包车)客运标志牌由省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按照交通运输部的统一式样印制,交由当地县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向客运经营者核发。
省际包车客运标志牌在一个运次所需的时间内有效。
3.从事省际班车(包车)客运的企业应按照交通运输部的统一要求,通过运政管理信息系统向车籍地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备案后方可使用包车标志牌,4.省际班车(包车)客运标志牌由省局按照部规定的式样统一印制,并按程序发放给市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
市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按程序发放给省际班车(包车)客运企业后,应当做好标志牌证领用和发放登记台账,把发放情况登记在包车客运管理信息系统中,并做好旧标志牌证的核销。
企业应当建立标志牌使用登记制度,安排专人管理标志牌的领用签发,领用人要签字确认,交旧领新,严禁将空白标志牌发放给个人。
5.标志牌必须使用与包车客运管理信息系统相联的打印机打印,手工填写无效。
标志牌打印完成后,企业应在“运输企业(章)”一栏盖章,方为有效。
印章可以是企业公章,或者是向当地市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备案的企业业务专用章,要清晰完整。
特殊或紧急情况时,需经省局批准,市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方可进行人工手写、发放标志牌,并需在标志牌中间横线上方加盖发证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印章方为有效。
6.市际、市内、县际、县境内客运标志牌由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自行印制、核发,并做好有关标志牌的登记工作。
四、申请材料1.《浙江省道路运输办事事项申请书》;(申请人提交申请事项信息,经办机构系统自动生成)2、申请班车(包车)车辆道路运输证证号(经办机构自行获取)3、道路客运班线经营许可证明五、办理时限10个工作日六、咨询途径电话咨询:七、监督投诉渠道电话投诉: 12328网上投诉:。
客运班线及其标志牌之分类

客运班线及其标志牌之分类、管理道路旅客运输简称道路客运,道路客运经营是指用客车运送旅客、为社会公众提供服务、具有商业性质的道路客运活动,包括班车(加班车)客运、包车客运、旅游客运。
(一)班车客运,又称客运班线,指营运客车在城乡道路上按照固定的线路、时间、站点、班次运行的一种客运方式。
按照起讫地、线路长度分为一、二、三、四类,按照许可权限分为省际、市际、县际、县内客运,按经营方式分为直达班车、普通班车。
直达班车,指以三级及以上客运站为起讫站点,除经县级以上交通主管部门批准可在起讫地的城区范围内的客运站上下旅客外,由始发地直达终点地的客运班车。
普通班车,指以等级客运站(乡镇含简易客运站)为起讫站点,在沿途合法站点停靠上下旅客的客运班车。
(二)客运班车的节点,指客运班线的起讫地。
(三)客运班线的所有权、经营权、使用权:1、客运班线属于国家所有的公共资源,所有权归国家。
班线客运经营者取得经营许可后,应当向公众提供连续运输服务,不得擅自暂停、终止或者转让班线运输。
2、客运班线的经营权在规定的期限内由县级及以上交通主管部门许可给具有相应经营资格的客运班线经营者,即指客运班线经营者在经营期限内拥有客运班线的经营权。
3、具有客运班线经营权的经营者可以委托其分公司或授权全资、控股子公司使用其客运班线经营,即拥有客运班线的使用权。
(四)客运班线经营期限:根据客运车辆的安全技术性能、使用更新年限、运力结构调整和客运市场发展规律等因素,客运经营的经营期限为6年。
经营期限从许可之日的季度末开始计算。
(五)客运标志牌之分类:客运标志牌是经营者经过合法程序取得经营道路旅客的标志,分为班车客运标志牌、包车客运标志牌和临时客运标志牌。
班车客运标志牌分为省际、市际、县际、县内班车客运标志牌;包车客运标志牌同理分四种;临时客运标志牌分为省内临时客运标志牌和一个运次使用的省际临时标志牌、省际包车客运标志牌。
(六)客运标志牌管理:⒈用于加班的省际临时客运标志牌只能发放给具有相应经营范围的经营者和客车。
道路客运标志牌制式规范

道路客运标志牌制式规范一、班车客运标志牌制式规范(一)尺寸:1.600mm×300mm,用于大型客车;2.480mm×220mm,用于中小型客车。
(二)材质和工艺:底版为银白色铝质材料,正面底贴白色环保反光膜,背面底色为磨砂铝本色。
(三)“×际(县内/毗邻县)”视情确定为“省际”、“市际”、“县际”、“县内”、“毗邻县”,分别对应一类客运班线、二类客运班线、三类客运班线、四类客运班线中县级行政区域内的客运班线、四类客运班线中毗邻县之间的客运班线。
(四)其他规范:1.大型客车使用的班车客运标志牌。
第一行字为黑色宋体,字高35mm×字宽35mm。
第二行字为红色黑体,字高130mm×字宽100mm—110mm,随字数多少而改变。
横线为黑色,宽度20mm,长度随字数多少而改变。
横线中间上方套印红色的许可机关专用章。
第三行字为黑色宋体,字高25mm×字宽18mm,号码为红色阿拉伯数字。
2.中小型客车使用的班车客运标志牌。
第一行字为黑色宋体,字高28mm×字宽28mm。
第二行字为红色黑体,字高110mm×字宽80mm,随字数多少而改变。
横线为黑色,宽度15mm,长度随字数多少而改变。
横线中间上方套印红色的许可机关专用章。
第三行字为黑色宋体,字高20 mm×字宽15 mm,号码为红色阿拉伯数字。
3.班车客运标志牌背面。
左侧粘贴《道路客运班线经营信息表》。
右侧在磨砂铝底板上直接印制“遵章守法”和“安全优质”,分两行排列,黑色宋体,在大型客车使用的班车客运标志牌上字高25mm×字宽25mm,在中小型客车使用的班车客运标志牌上字高20mm×字宽20mm。
二、道路客运班线经营信息表制式规范(一)尺寸:215mm×160mm。
(二)底色:白色。
(三)材质:白纸质,背后贴不干胶,正面填写后覆盖透明不干胶薄膜。
包车客运电子标志牌样式、信息、营运客车识别码样式、规格-V1

包车客运电子标志牌样式、信息、营运客车
识别码样式、规格-V1
包车客运电子标志牌是现代交通运输领域的一种新型设备。
它不仅可
以传递车辆信息,还能提高行车安全、优化路面运输环境。
下面,就
来详细了解一下包车客运电子标志牌的样式、信息以及营运客车识别
码样式和规格。
一、包车客运电子标志牌样式
包车客运电子标志牌分为下车口和上车口两种,根据功能分为广告型
和实用型两类。
广告型标志牌在车上用作商业宣传,实用型标志牌则
主要用于放置车牌和车辆信息,方便乘客和监管部门查看。
二、包车客运电子标志牌信息
标志牌所包含的信息包括:公司名称,车牌号码,驾驶员姓名和电话
号码等。
其中,车牌号码、公司名称和驾驶员姓名是必须要显示的信息,而电话号码则视具体情况而定。
此外,广告型标志牌内还可以设
置广告图片或视频等。
三、营运客车识别码样式和规格
营运客车识别码是指为了明确营运客车的车辆信息,加强监管管理而
设立的一套标识体系。
其具体样式和规格如下:
1.营运客车识别码分为一类和二类,一类为位于电子标志牌置顶位置,用于表明开通省际班线的现代化企业,二类位于标志牌二号位置正中,
用于表明运输服务单位。
2.一类营运客车识别码共12位,二类营运客车识别码共9位。
3.营运客车识别码采用数字字母混合规则,其中数字表示车辆的技术参数、使用性质等基本信息,字母表示车辆使用单位、车辆类别代号等信息。
总之,包车客运电子标志牌是行车安全和公共交通环境的有益创新。
明确的标志牌样式、信息和识别码规格不仅方便交通部门监管,也能够方便乘客获取基本信息。
客运班线及其标志牌之分类

客运班线及其标志牌之分类、管理道路旅客运输简称道路客运,道路客运经营是指用客车运送旅客、为社会公众提供服务、具有商业性质的道路客运活动,包括班车(加班车)客运、包车客运、旅游客运。
(一)班车客运,又称客运班线,指营运客车在城乡道路上按照固定的线路、时间、站点、班次运行的一种客运方式。
按照起讫地、线路长度分为一、二、三、四类,按照许可权限分为省际、市际、县际、县内客运,按经营方式分为直达班车、普通班车。
直达班车,指以三级及以上客运站为起讫站点,除经县级以上交通主管部门批准可在起讫地的城区范围内的客运站上下旅客外,由始发地直达终点地的客运班车。
普通班车,指以等级客运站(乡镇含简易客运站)为起讫站点,在沿途合法站点停靠上下旅客的客运班车。
(二)客运班车的节点,指客运班线的起讫地。
(三)客运班线的所有权、经营权、使用权:1、客运班线属于国家所有的公共资源,所有权归国家。
班线客运经营者取得经营许可后,应当向公众提供连续运输服务,不得擅自暂停、终止或者转让班线运输。
2、客运班线的经营权在规定的期限内由县级及以上交通主管部门许可给具有相应经营资格的客运班线经营者,即指客运班线经营者在经营期限内拥有客运班线的经营权。
3、具有客运班线经营权的经营者可以委托其分公司或授权全资、控股子公司使用其客运班线经营,即拥有客运班线的使用权。
(四)客运班线经营期限:根据客运车辆的安全技术性能、使用更新年限、运力结构调整和客运市场发展规律等因素,客运经营的经营期限为6年。
经营期限从许可之日的季度末开始计算。
(五)客运标志牌之分类:客运标志牌是经营者经过合法程序取得经营道路旅客的标志,分为班车客运标志牌、包车客运标志牌和临时客运标志牌。
班车客运标志牌分为省际、市际、县际、县内班车客运标志牌;包车客运标志牌同理分四种;临时客运标志牌分为省内临时客运标志牌和一个运次使用的省际临时标志牌、省际包车客运标志牌。
第二批通过续期的省际客运标志牌

本省地 本省站 广州 广州省汽车客运站 广州 广州天河汽车客运站 广州 广州天河汽车客运站 广州 广州罗冲围汽车客运站 广州 广州越秀南汽车客运站 广州 广州越秀南汽车客运站 广州 广州罗冲围汽车客运站 广州 广州罗冲围汽车客运站 广州 广州窖口汽车客运站 广州 广州罗冲围汽车客运站 广州 广州窖口汽车客运站 广州 广州天河汽车客运站 广州 广州天河汽车客运站 广州 广州天河汽车客运站 广州 广州天河汽车客运站 广州 广州天河汽车客运站 广州 广州汽车客运站 广州 广州汽车客运站 广州 广州罗冲围汽车客运站 广州 广州夏茅汽车客运站 广州 广州罗冲围汽车客运站 广州 广州窖口汽车客运站 广州 广州窖口汽车客运站 广州 广州窖口汽车客运站 广州 广州窖口汽车客运站 广州 广州越秀南汽车客运站 广州 广州越秀南汽车客运站 广州 广州窖口汽车客运站 广州 广州窖口汽车客运站 广州 广州窖口汽车客运站 广州 广州窖口汽车客运站 广州 广州窖口汽车客运站 广州 广州窖口汽车客运站 广州 广州窖口汽车客运站 广州 广州市海珠汽车客运站 广州 广州市海珠汽车客运站 广州 广州罗冲围汽车客运站 广州 广州罗冲围汽车客运站 广州 广州天河汽车客运站 广州 广州天河汽车客运站 广州 广州汽车客运站 广州 广州汽车客运站 广州 广州省汽车客运站 广州 广州省汽车客运站 番禺 番禺汽车客运站 番禺 番禺汽车客运站 番禺 番禺汽车客运站 番禺 番禺汽车客运站 番禺 番禺汽车客运站 番禺 番禺汽车客运站 番禺 番禺汽车客运站 番禺 番禺汽车客运站 番禺 番禺汽车客运站 番禺 番禺汽车客运站 番禺 番禺汽车客运站 番禺 番禺汽车客运站 番禺 番禺汽车客运站 番禺 番禺汽车客运站
广东省汽车运输集团有限公司 广东省汽车运输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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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道路包车客运标志

广西道路包车客运标志牌证管理制度(试行)一、包车客运标志牌证分为包车客运标志牌和包车证明。
包车客运标志牌按经营范围分为省际包车客运标志牌、市际包车客运标志牌、县际包车客运标志牌、县内包车客运标志牌;按材质分为铝质包车客运标志牌(样式见附件1)和纸质临时包车客运标志牌(样式见附件2)。
铝质包车客运标志牌背面左侧粘贴《包车客运经营许可证明》(样式见附件3),右侧附着《包车证明》(样式见附件4)。
铝质包车客运标志牌单独使用无效,必须与《包车客运经营许可证明》、《包车证明》同时使用才有效。
铝制包车客运标志牌有效期限为6年,《包车证明》有效期限为在一个运次所需的时间。
纸质临时包车客运标志牌有效期限为在一个运次所需的时间。
《包车证明》和纸质临时包车客运标志牌的有效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个月。
二、省际包车客运标志牌、市际包车客运标志牌由包车客运经营者向当地市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数量申请,审核后报自治区道路运输管理局核定与制作(道路包车客运标志牌证制式规范见附件5),制作完成后交市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发放;县际包车客运标志牌、县内包车客运标志牌发放要求分别由辖区市、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制定。
三、包车客运标志牌实行一车一牌制,包车客运经营者申领的包车客运标志牌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包车客运车辆数。
四、班车客运车辆临时兼营包车客运业务或铝质包车客运标志牌未制作的,使用纸质临时包车客运标志牌。
五、铝质包车客运标志牌每年审核一次,如包车客运经营者不符合使用铝质包车客运标志牌条件或存在严重违法行为造成恶劣影响的,相应收回、核减其铝质包车客运标志牌数量。
六、包车客运经营者终止经营的,应当提前30日向原许可机关提出申请;铝制包车客运标志牌有效期限届满的,应当在届满前60日向市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换发申请,重新办理有关手续。
七、纸质临时省际、市际包车客运标志牌由自治区道路运输管理局按照季度申请计划发放给各市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再由各市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核发给辖区包车客运经营者,或分发给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核发。
省际临时班车客运标志牌式样

明
经办人签字:
一、此牌适用范围:1.在特殊时段或者发生突发事件,班车客运经营者不能满足运力需求,
需要调用其他客运经营者的营运客车的;2.因车辆故障、维护等原因,需要调用其他客运经营
者的营运客车接驳或者顶班的;3.正式班车客运标志牌正在制作或者不慎灭失,等待领取的。
二、属于上述第 1、2 种原因使用此牌的,有效期为一个运次所需时间;属于上述第 3 种 具体发证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盖章)
省际临时班车客运标志牌
省际临时班车
套印设区的市级道路运输 管理机构专用章
(起点)——(讫点)
(省简称)运班临字号
-1-
经
营
主
体
省际临时班车客运标志牌背面
经营许可证 号
车牌号码
起讫地及客运站点
(起点地 客运站点) 至 (讫点地 客运站点)
中途停靠地客运站点
途经路线
使
用
原
因
有
效
期自
年
月日起至Βιβλιοθήκη 年月日止说
原因使用此牌的,有效期不得超过 30 日。
年月日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