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离岛免税商品品种及每人每次购买数量范围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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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免税政策

海南免税政策

海南免税政策海南免税政策近年来,海南省正积极推进免税政策的实施,成为我国旅游消费热点和购物天堂。

海南免税政策的出台,不仅促进了旅游业发展,也为购物者提供了更多选择和优惠。

本文将介绍海南免税政策的背景、适用范围、政策内容以及对海南旅游业和经济发展的影响。

背景海南自2011年开始试点免税政策,为了进一步促进旅游消费和商品流通,2018年4月1日,国家正式批准将免税政策拓展至全岛,打造中国特色独立海岛旅游免税购物中心。

此举对于推动海南改革开放和建设自由贸易区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适用范围海南免税政策适用于海南离岛旅游购物者,包括中国公民、外籍旅客和港澳台同胞。

在海南设立的免税店可以提供免税商品给购物者,购物者在离岛期间的购物额度可以享受100%免税,而返回内地的购物者则可享受自然人旅客出境购买免税商品的政策。

政策内容海南免税政策涉及多个方面的内容,主要包括购物政策、免税品种、消费限制以及退税服务。

首先,购物政策方面,免税政策的实施主要通过设立免税店来实现。

海南已经设立了多家免税店,购物者可以在免税店购买到各类免税商品,如化妆品、奢侈品、珠宝首饰、时尚服饰、烟酒、药品等。

其次,免税品种方面,海南免税店提供的商品种类丰富多样,购物者可以根据自己的需求和喜好进行购物。

免税店还定期进行促销活动,推出优惠折扣商品,吸引更多购物者前来购买。

再次,消费限制方面,购物者需要在免税店购物时出示有效身份证件,并遵守免税店的消费限额规定。

同时,购物者还需注意免税商品的限购规定,以免超出规定限制。

最后,海南免税政策还提供退税服务。

在购物时,购物者可以选择购买退税商品,并在海南免税店办理退税手续。

购物者在离开海南时,携带免税商品和退税签单到海关办理退税手续,即可享受退税款项。

对旅游业和经济发展的影响海南免税政策的实施对于推动海南旅游业和经济发展具有积极影响。

首先,免税政策吸引了大量游客前往海南旅游购物。

游客可以在海南免税店购买到优质的免税商品,享受到多样化的购物体验。

海南离岛旅客免税购物新政实施心得体会

海南离岛旅客免税购物新政实施心得体会

海南离岛旅客免税购物新政实施心得体会2020年7月1日至7日是海南离岛旅客免税购物新政实施的首周。

11日海关总署披露,统计显示离岛旅客累计购物已达到6.5万人次,购物总额4.5亿元,免税6571万元,日均免税939万元,较今年上半年日均增长58.2%。

此前,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发布的海南离岛旅客免税购物政策公告明确,自2020年7月1日起,海南离岛旅客每年每人免税购物额度提高至10万元,取消单件商品8000元免税限额规定,并不限次数,品种也由38种增至45种,特别是增加了电子消费产品等7类热门商品。

离岛免税是为海南自由贸易港量身打造的专属政策。

在国家大力推动海南自贸港建设的背景下,离岛免税力度不断加码,购物额度从2011年政策实施之初的5000元提高到了现在的10万元。

加之丰富的品牌促销活动、新品牌的入驻、快闪店的亮相,带来了爆棚人气。

这预示着,海南正向着国际旅游消费中心迈进。

离岛免税新政催生消费新风口。

经过多年的发展,海南离岛免税在品牌认知、品类完善和服务提升上有很大提升。

由于疫情防控因素,境外免税品购物途径基本阻断,倒逼消费回流迹象明显。

此时出台离岛免税新政,激发免税品消费热情当在意料之中,对加快海南旅游新业态、新模式发展,促进旅游业提质具有积极意义。

近几日,商家积极协调全球供应商,扩大免税商品种类,加强对海南免税品供应的支持。

同时,优化商品结构,引进高品质、高水准产品,为游客高端消费提供了更加丰富多样的选择。

一时间,新的消费热潮,呈现风云际会。

离岛免税新政助推海外消费回流。

免税是旅游业的延伸,是扩大消费的刺激手段。

2019年,中国个人奢侈品市场规模突破1500亿美元,但近七成以上的购买是在海外。

以韩国为例,2018年韩国免税店销售总额超1000亿,而中国游客消费额占到总金额的73.42%。

与之形成鲜明反差的是,同一时期国内免税行业(出入境+离岛)总业绩不到500亿美元。

长期以来,中国内地的奢侈品价格都因为高税率、高定价而缺乏竞争力。

离岛免税政策

离岛免税政策

离岛免税政策2011年3月24日,中国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开展海南离岛旅客免税购物政策试点的公告》。

离岛免税政策是指对乘飞机离岛(不包括离境)旅客实行限次、限值、限量和限品种免进口税购物,在实施离岛免税政策的免税商店(以下简称离岛免税店)内付款,在机场隔离区提货离岛的税收优惠政策。

《公告》中指出,海南将在2011年4月20日试运行“离岛免税”政策,2011年5月1日起正式实施,届时,海南成为世界上继日本冲绳岛、韩国济州岛和马祖、金门之后,第四个实施离岛免税政策的区域。

基本内容离岛免税政策,是指对乘飞机离岛(不包括离境)旅客实行的限次、限值、限量和限品种免进口税购物,在离岛免税店内付款,在机场隔离区提货离岛的税收优惠政策。

其中,离岛免税店是指具有实施离岛免税政策资格并实行特许经营的免税商店。

1.政策适用对象。

离岛免税政策适用对象是年满18周岁、乘飞机离开海南本岛但不离境的国内外旅客,包括海南省居民(即岛内居民)。

2.享受政策的条件。

离岛旅客免税购物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第一,已经购买离岛机票和持有效的身份证件,国内旅客持居民身份证(其中港澳台旅客持有效旅行证件),国外旅客持护照;第二,在指定的离岛免税店内付款购买免税商品,商品品种和免税购物次数、金额、数量在国家规定的范围内,并按规定取得购物凭证;第三,在机场隔离区凭身份证件及购物凭证,在指定的提货点提取所购免税商品,并由旅客本人乘机随身携运离岛。

3.免税税种。

离岛免税政策免税税种为关税、进口环节增值税和消费税。

旅客购物免税试点商品为18种《公告》公布了离岛免税政策的离岛免税店、免税商品品种、免税税种。

离岛免税店是具有实施离岛免税政策资格并实行特许经营的免税商店。

海口、三亚两地各开设一家离岛免税店进行试点。

其中,三亚免税店在原批准设立的离境市内免税店基础上,增加其实施离岛免税政策功能,自公告执行之日起启动试点。

海口免税店待离岛免税店经营主体、选址及相关配套设施确定并经有关部门批准后启动试点。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关于发布海南离岛旅客免税购物监管办法的公告-海关总署公告2020年第79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关于发布海南离岛旅客免税购物监管办法的公告-海关总署公告2020年第79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关于发布海南离岛旅客免税购物监管办法的公告正文:----------------------------------------------------------------------------------------------------------------------------------------------------海关总署公告2020年第79号关于发布海南离岛旅客免税购物监管办法的公告为规范对海南离岛旅客免税购物的监管,促进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根据国务院调整海南离岛旅客免税购物政策的决定,现发布重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海南离岛旅客免税购物监管办法》,自2020年7月10日起施行。

海关总署公告2015年第7号、2016年第7号、2017年第6号、2018年第221号同时废止。

特此公告。

附件:海关总署关于发布海南离岛旅客免税购物监管办法的公告海关总署2020年7月6日附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海南离岛旅客免税购物监管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海关对海南离岛旅客免税购物业务的监管,促进海南国际旅游消费中心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和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海关对离岛旅客在海南省离岛免税商店(含经批准的网上销售窗口,以下简称“离岛免税商店”)选购免税品,在机场、火车站、港口码头指定区域提货,并一次性随身携带离岛的监管,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离岛免税商店应当在海南省机场、火车站和港口码头前往内地的隔离区(以下简称“隔离区”)设立提货点,并报经海关批准。

隔离区属于海关监管区,有关设置标准应当符合海关监管要求。

第四条离岛免税商店应当在免税品入库前,按照海关要求登记免税品电子数据信息。

旅客购买免税品、提货时,离岛免税商店应当完整、准确、实时向海关传输符合海关规定格式的旅客购物、提货信息等电子数据。

第二章免税品销售监管第五条离岛旅客购买免税品时,应当主动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或旅行证件,以及海关规定的所搭乘离岛运输工具等相关信息。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海南离岛免税店销售离岛免税商品免征增值税和消费税管理办法》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海南离岛免税店销售离岛免税商品免征增值税和消费税管理办法》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海南离岛免税店销售离岛免税商品免征增值税和消费税管理办法》的公告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税务总局•【公布日期】2020.09.29•【文号】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16号•【施行日期】2020.11.0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增值税,消费税,税收征管正文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16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海南离岛免税店销售离岛免税商品免征增值税和消费税管理办法》的公告根据《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关于海南离岛旅客免税购物政策的公告》(2020年第33号)规定,经商财政部,税务总局制定了《海南离岛免税店销售离岛免税商品免征增值税和消费税管理办法》,现予以发布。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2020年9月29日海南离岛免税店销售离岛免税商品免征增值税和消费税管理办法第一条为规范海南离岛免税店(以下简称“离岛免税店”)销售离岛免税商品增值税和消费税管理,促进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以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39号)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离岛免税店销售离岛免税商品,按本办法规定免征增值税和消费税。

第三条离岛免税店应按月进行增值税、消费税纳税申报,在首次进行纳税申报时,应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供以下资料:(一)离岛免税店经营主体的基本情况。

(二)国家批准设立离岛免税店(含海南省人民政府按相关规定批准并向国家有关部委备案的免税店)的相关材料。

第四条离岛免税店按本办法第三条第一项提交报告的内容发生变更的,应在次月纳税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告有关情况,并提供相关资料。

离岛免税店实施离岛免税政策资格期限届满或被撤销离岛免税经营资格的,应于期限届满或被撤销资格后十五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告有关情况。

第五条离岛免税店销售非离岛免税商品,按现行规定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增值税和消费税。

海南三亚免税店离岛免税购物指南

海南三亚免税店离岛免税购物指南

海南三亚免税店离岛免税购物指南目录一、免税业务及免税店类型简介二、离岛免税购物政策三、三亚免税店情况介绍四、三亚免税店购物指南一、免税业务及免税店类型简介1、免税业务简介1)免税业务定义指在对外开放的机场、港口、车站、边境和市内等海关监管特定区域的免税店,向特定人员提供免税品购物服务的特种销售业务。

2)免税店经营商品1、国际进口顶级奢侈品2、本国特色精品3)免税业务特性※专营特性免税品免掉了国家关税,进口环节增值税、进口消费税,绝大多数国家均对免税采取国家专营。

※顶级特性免税店销售商品均为国际顶级奢侈品,其产品、购物环境、服务等均需达到国际顶级水准。

※价格特性免征关税和进口环节税,进口消费税后的免税品零售价格低于国内有税市场。

二、离岛免税购物政策1、离岛免税购物政策离岛旅客免税购物政策,是指对从海南乘坐飞机离开海南本岛(不包括离境)的国内外旅客,包括海南省居民,实行限次、限值、限量和限品种免进口税购物,在实施离岛免税政策的免税商店(简称离岛免税店)内付款,在机场隔离区提货离岛的税收优惠政策。

2、离岛免税购物政策细则1)适用对象※年满18周岁。

※乘飞机离开海南本岛但不离境的国内外旅客,包括海南省居民(以身份证签发机关为认定依据)。

2)享受政策的条件(离岛旅客免税购物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1.※已经购买离岛机票和持有效的身份证件,国内旅客持居民身份证(港澳台旅客持有效旅行证件),国外旅客持护照;2.※在指定的离岛免税店内付款购买免税商品,商品品种和免税购物次数、金额、数量在国家规定的范围内,并按规定取得购物凭证;3.※在机场隔离区凭身份证件及购物凭证,在指定的提货点提取所购免税商品,并由旅客本人乘机随身携运离岛。

3)离岛免税购物次数、金额、数量※限次:海南省居民每个公历年可享受1次免税购物,非海南居民最多可享受2次。

※限值:单价人民币5000元(含5000元)以下商品,累积购物金额最多不超过人民币5000元(含5000元)。

海南离岛旅客免税购物政策的公告

海南离岛旅客免税购物政策的公告

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关于海南离岛旅客免税购物政策的公告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33号 海关总署 财政部为贯彻落实《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经国务院同意,现将海南离岛旅客免税购物政策(以下称离岛免税政策)公告如下:一、离岛免税政策是指对乘飞机、火车、轮船离岛(不包括离境)旅客实行限值、限量、限品种免进口税购物,在实施离岛免税政策的免税商店(以下称离岛免税店)内或经批准的网上销售窗口付款,在机场、火车站、港口码头指定区域提货离岛的税收优惠政策。

离岛免税政策免税税种为关税、进口环节增值税和消费税。

二、本公告所称旅客,是指年满16周岁,已购买离岛机票、火车票、船票,并持有效身份证件(国内旅客持居民身份证、港澳台旅客持旅行证件、国外旅客持护照),离开海南本岛但不离境的国内外旅客,包括海南省居民。

三、离岛旅客每年每人免税购物额度为10万元人民币,不限次数。

免税商品种类及每次购买数量限制,按照本公告附件执行。

超出免税限额、限量的部分,照章征收进境物品进口税。

旅客购物后乘飞机、火车、轮船离岛记为1次免税购物。

四、本公告所称离岛免税店,是指具有实施离岛免税政策资格并实行特许经营的免税商店,目前包括:海口美兰机场免税店、海口日月广场免税店、琼海博鳌免税店、三亚海棠湾免税店。

具有免税品经销资格的经营主体可按规定参与海南离岛免税经营。

五、离岛旅客在国家规定的额度和数量范围内,在离岛免税店内或经批准的网上销售窗口购买免税商品,免税店根据旅客离岛时间运送货物,旅客凭购物凭证在机场、火车站、港口码头指定区域提货,并一次性随身携带离岛。

六、已经购买的离岛免税商品属于消费者个人使用的最终商品,不得进入国内市场再次销售。

七、对违反本公告规定倒卖、代购、走私免税商品的个人,依法依规纳入信用记录,三年内不得购买离岛免税商品;对于构成走私行为或者违反海关监管规定行为的,由海关依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对协助违反离岛免税政策、扰乱市场秩序的旅行社、运输企业等,给予行业性综合整治。

关于海南离岛旅客免税购物政策的公告

关于海南离岛旅客免税购物政策的公告

关于海南离岛旅客免税购物政策的公告公告为了进一步加强旅游消费对经济的支撑作用,促进海南离岛旅游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现就海南离岛旅客免税购物政策公告如下:一、适用范围本政策适用于在海南离岛旅游区内购买商品的除海南省居民外的其他旅客,包括境内居民、港澳台居民和外籍人士。

二、适用商品海南离岛旅客在旅游区内购买的商品应当符合海关规定的免征税品目,包括:化妆品、香水、手表、珠宝、电器、数码产品、皮具、衣着服装、鞋帽、酒类等。

三、免税购物额度境内居民(含港澳台居民)免税购物额度为每人每次限额8000元人民币,外籍人士每人每次限额30000元人民币。

免税额度以购买时的实际金额为准。

超出限额的部分不能享受免税政策。

四、购买方式海南离岛旅客在旅游区内通过免税店购买商品,需出示具有法律效力的旅游证件(如交通票据、旅游线路单、门票等),并在购买时进行实名制登记。

五、实名制登记免税店须在销售系统中录入旅客购物信息,按规定向海关申报信息,并在对外销售单据中注明购物人姓名、证件号码、商品名称、单价、数量、总额等信息。

六、实行监管旅游区内免税店须严格遵守海关法律法规和本政策要求,配合相关部门进行数据共享和联合监管。

对于未按规定实行实名制登记、有未纳税款等不正当行为,海关将依法予以查处和追究责任。

七、公告总则本政策自2018年7月1日起生效,免税购物政策实施经验将不断总结、完善,根据实际情况适时作出调整。

海南离岛免税政策的实施,将进一步促进旅游经济发展,提高海南旅游形象和吸引力,为广大旅客提供更加优质的旅游服务和消费体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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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岛免税商品品种及每人每次购买数量范围序号商品品种每人每次限购数备注1首饰不限
2工艺品不限
3手表不限
4香水不限
5化妆品30件
6笔不限
7
眼镜
(含太阳镜)
不限
8丝巾不限9领带不限10毛织品不限11棉织品不限12服装服饰不限13鞋帽不限14皮带不限15箱包不限16小皮件不限17糖果不限18体育用品不限19美容及保健器材不限
20餐具及厨房用品不限21玩具(含童车)不限22零售包装的婴幼儿配方奶粉及辅食不限
23
咖啡
(咖啡豆;浓缩咖啡)
不限
24
参制品
(西洋参;红参;高丽参胶囊及冲剂)
不限
非首次进口,即
已取得进口保健
食品批准证书
25谷物片;麦精、粮食粉等制食品及乳
制品;甜饼干;华夫饼干及圣餐饼;
糕点,饼干及烘焙糕饼及类似制品
不限
26保健食品不限非首次进口,即已取得进口保健食品批准证书
27蜂王浆制剂不限非首次进口,即已取得进口保健食品批准证书
28橄榄油不限29尿不湿不限
30
陶瓷制品
(骨瓷器皿等)
不限
31
玻璃制品
(玻璃器皿等)
不限
32家用空气净化器及配件不限
33
家用小五金
(锁具;水龙头;淋浴装置)
不限
34

(挂钟;座钟;闹钟等)
不限
35转换插头不限36表带、表链不限37眼镜片、眼镜框不限
38
一、二类家用医疗器械
(血糖计;血糖试纸、电子血压计;
红外线人体测温仪;视力训练仪;助
听器;矫形固定器械;家用呼吸机)
不限
已取得进口医疗
器械注册证或备
案凭证
39
天然蜂蜜及其他食用动物产品
(天然蜂蜜;燕窝;鲜蜂王浆;其他
蜂及食用动物产品)
不限
40茶、马黛茶以及以茶、马黛茶为基本
成分的制品
(绿茶;红茶;马黛茶;茶、马黛茶
为基本成分的制品)
不限
41平板电脑;其他便携式自动数据处理
设备;小型自动数据处理设备;微型
机;其他数据处理设备;以系统形式
报验的小型计算机;以系统形式报验
的微型机
不限
42
穿戴设备等电子消费产品
(无线耳机;其他接收、转换并发送
或再生音像或其他数据用的设备;视
频游戏控制器及设备的零件及附件)
不限
43
手机
手持(包括车载)式无线电话机
4件
44电子游戏机不限
45
酒类
(啤酒、红酒、清酒、洋酒及
发酵饮料)
合计不超过
1500毫升
注:1件商品是指具有单一、完整包装及独立标价的商品,但套装商品按包装内所含商品的实际件数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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