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法宣传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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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知识宣传资料法律知识宣传资料法就在我们身边,谱法学法也是我们作为公民的一个义务。
下面是店铺为大家整理的法律知识宣传资料,希望大家喜欢!法律知识宣传资料1. 我国公民应当享有哪些基本权利?答:我国现行宪法规定了公民的广泛权利和自由,主要有:(1)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2)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3)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
(4)宗教自由。
(5)人身权。
任何公民,非经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或者人民法院决定,并由公安机关执行,不受逮捕。
禁止非法拘禁和以方法非法剥夺或者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禁止非法搜查公民的身体。
(6)人格权。
禁止用任何方法对公民进行侮辱、诽谤和诬告陷害。
(7)通信自由。
(8)批评、建议、申诉、控告、检举权。
(9)劳动就业和获得社会保障的权利。
(10)受教育的权利。
(11)对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等特殊主体权利的保护等。
2、我国公民必须履行哪些义务?答:我国现行宪法规定了公民应履行的义务,主要有:(1)维护国家统一和全国各民族的团结,维护祖国的、荣誉和利益。
不得有危害祖国的统一、安全、荣誉和利益的行为。
(2)遵守宪法和法律,保守国家秘密,护公共财产,遵守劳动纪律,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
(3)依照法律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
(40依法纳税。
依法纳税是公民应尽的一项基本义务。
(5)计划生育。
(6)参加劳动和接受教育。
劳动和受教育既是公民享有的权利,也是公民应尽的义务。
3、者叫民事法律行为?民事法律行为的成立应具备哪些条件?答:民事法律行为是公民或者法人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的合法行为。
其成立应具备4个条件:(1)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2)意思表示真实。
即行为人表现于外部的意思与其内心的真实意愿是一致的,并未受到不正当的影响;(3)不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社会公德;(4)形式符合法律要求。
民事法律行为的形式一般有:口头形式、书面形式、默示形式。
法律规定用特定形式的,应当依照法律规定,否则该民事行为无效。
婚姻家庭法复习资料

婚姻家庭法一.单选题(共16题)1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的,办理登记的民政部门应当在登记前完成什么程序?( )。
A通知B通报C公示D公告正确答案: D2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离婚后,父母有固定收入的,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多少?( )A、30%B、40%C、50%D、60%正确答案: C3网名“我心飞飞”的21岁女子甲与网名‘我行我素”的25岁男子乙在网上聊天后产生好感,乙秘密将甲裸聊的镜头复制保存。
后乙要求与甲结婚,甲不同意。
乙威胁要公布其裸聊镜头,甲只好同意结婚并办理了登记,下列哪项说法是正确的?( )A甲可以自婚姻登记之日起1年内请求撤销该婚姻B甲可以在婚姻登记后以没有感情基础为由起诉要求离婚C甲有权主张该婚姻无效D乙侵犯了甲的隐私权正确答案: A4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作为第二序列的法定监护人是( )。
A配偶B父母、子女C其他近亲属D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组织正确答案: B5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不属于弟、妹对兄、姐有扶养义务的条件是( )。
A兄、姐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B弟、妹已成年C兄、姐与弟、妹住在一起D弟、妹有负担能力正确答案: C6甲男与乙女通过网聊恋爱,后乙提出分手遭甲威胁,乙无奈遂与甲办理了结婚登记。
婚后乙得知,甲婚前就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且久治不愈,乙向法院起诉离婚。
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法院应判决宣告该婚姻无效B法院应判决撤销该婚姻C对该案的审理应当进行调解D当事人可以对法院的处理结果依法提起上诉正确答案: A7以下哪一项不是婚姻家庭法的特点?( )A适用范围的广泛性B强烈的伦理性C崇尚意志自由D鲜明的强制性正确答案: C8从婚姻家庭的法律概念层面看,下列对婚姻的属性理解错误的是( )。
A婚姻具有长期性B婚姻具有稳定性C婚姻具有合法性D婚姻具有客观性正确答案: D张某(男)与王某(女)婚后一直不育,经查为张某无生育能力,两人思考再三后决定进行人工授精生育子女。
婚姻家庭法讲义

第一部分简版整理婚姻家庭的一般概念:婚姻,是为当时社会制度所确认的,男女两性互为配偶的结合。
家庭,是以婚姻、血缘关系和共同经济为纽带而组成的亲属团体。
婚姻家庭的法律概念:婚姻,是男女双方以永久共同生活为目的,以夫妻的权利义务为内容的合法结合。
家庭,是共同生活的,共成员间互享法定权利、互负法定义务的亲属团体。
正确理解婚姻家庭概念要注意:第一,要强调婚姻的长期性、稳定性和合法性。
第二,要强调婚姻双方与其他家庭成员间权利义务的一致性,这种权利义务是以个人为本位的。
婚姻家庭的自然属性和社会属性:婚姻家庭的本质只能取决于它的社会属性,而不能取决于它的自然属性。
社会性是人类的根本属性,也是婚姻家庭的根本属性。
婚姻家庭的社会职能:1、实现人口再生产的职能;2、组织经济生活的职能;3、教育职能。
婚姻家庭制度是社会制度的组成部分,属于上层建筑的范畴。
按我国婚姻法学界比较公认的见解,婚姻家庭制度是一定社会中经济基础对婚姻家庭的要求在上层建筑领域集中表现。
经济基础对婚姻家庭制度的决定作用;我们既要肯定经济基础对婚姻家庭制度的决定作用,又要重视上层建筑包括意识形态对婚姻家庭制度的制约和影响。
作为社会制度的组成部分的婚姻家庭制度,是以各种具体的历史形态存在于社会发展的一定阶段的。
总的说来,婚姻家庭制度的历史类型和社会制度的历史类型是一致的,我们通常以经济基础的类型作为划分婚姻家庭制度历史类型的基本依据。
如果在婚姻家庭的概念上持广义说,群婚制的出现标志着婚姻家庭制度的产生,可将婚姻家庭制度分为群婚制、对偶婚制和一夫一妻制三种历史类型。
如果在婚姻家庭的概念上持狭义说,婚姻家庭制度是随着原始社会两性和血缘关系社会形式为一夫一妻制所替代而出现的,可将婚姻家庭制度划分为奴隶制的婚姻家庭制度、封建制的婚姻家庭制度、资本主义的婚姻家庭制度和社会主义的家庭制度。
第二章:婚姻家庭法的历史发展整个奴隶制时代,婚姻家庭关系主要由维护宗法制度的礼和为统治阶级所认可的习惯来调整的。
民法典婚姻法新规和民法典婚姻法新规婚内出轨

民法典婚姻法新规和民法典婚姻法新规婚内出轨民法典具体对婚姻作出了以下新规定:1.增加了男女时的冷静期。
夫妻任何一方在冷静期内反悔的,可以在30日内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申请离婚的登记;冷静期满后三十天内,不去申请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登记。
2.明确了人民法院判决当事人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的,一方又起诉离婚的,人民法院应当判决离婚。
3.增加了结婚的撤销情形。
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及时告知,不告知的,另一方有权申请撤销。
4.增加了夫妻一方挥霍财产,离婚时法院可以给其少分,或者不分给挥霍一方共同财产。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三条【隐瞒疾病的可撤销婚姻】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2023民法典婚姻法新规是什么?2023民法典关于婚姻的新规为离婚多了三十天的冷静期,在冷静期内,有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扩展资料:《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一千零八十八条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
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新婚姻法2023年婚姻法婚假和婚姻法2023年新规定结婚婚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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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假多少天2023年新规定,中间周末算吗?2023最新国家法定婚假规定根据《婚姻法》及《计划生育法》的规定,国家法定婚假如下:1、按法定结婚年龄(女20周岁,男22周岁)结婚的,可享受3天婚假。
2、符合晚婚年龄(女23周岁,男25周岁)的,将不再享受晚婚假奖励,也只有3天法定婚假。
3、结婚时男女双方不在一地工作的,可视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
4、在探亲假(探父母)期间结婚的,不另给假期。
(在婚假和路程假期间是属于带薪休假,工作党们不用担心了。
)5、婚假包括公休假和法定假。
6、再婚者与初婚者一样,可享受法定婚假。
婚假包括周末1、根据《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规定:全体公民放假的假日如果适逢星期六天,则应在工作日补假。
部分公民放假的假日,如果适逢星期六、星期日,则不补假。
2、婚假虽然是国家统一规定的假期,但并不属于《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中的一项。
所以全体公民放假的假日,遇上周末的不用补假,也就是说婚假天数是包括周末的。
2023法定婚假多少天2023法定婚假多少天2023法定婚假多少天,每个准备结婚人士最关注的问题就是自己的婚假,婚假是劳动者本人结婚依法享受的假期,那么在2023年法定婚假具体天数是多少呢?本文内容为大家详细介绍2023法定婚假多少天。
2023法定婚假多少天12023年新规定婚假是3天。
根据《婚姻法》以及《计划生育条例》的规定,职工结婚可享受以下待遇:(一)婚假:1、按法定结婚年龄(女20周岁,男22周岁)结婚的,可享受3天婚假。
2、晚婚年龄(女23周岁,男25周岁)的,不再享受晚婚假15天,仅有3天法定婚假。
3、结婚时男女双方不在一地工作的,可视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
4、在探亲假(探父母)期间结婚的,不另给假期。
5、婚假包括公休假和法定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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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民法通则
《民法通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部基本民法,于1986年10月9日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1986年12月4日公布实施,是我国民法典的基础,共分为七编,共计9千多字,全面规定了民法的基本原则和基本规定。
2、婚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部民法,于1980年9月10日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1981年4月10日公布实施,共计十七章,全面规定了有关婚姻的基本原则和基本规定。
3、合同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部民法,于1999年3月15日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1999年4月15日公布实施,共计三十章,全面规定了有关合同的基本原则和基本规定。
4、刑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部刑法,于1979年12月2日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1980年1月1日公布实施,共计三百章,全面规定了有关刑事案件的基本原则
和基本规定。
5、诉讼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部民法,于1991年7月1日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1991年7月1
日公布实施,共计三百章,全面规定了有关民事诉讼的基本原则和基本规定。
婚姻家庭法学课程复习资料

婚姻家庭法学课程复习资料钟琳生第一期:婚姻法的定义我国《婚姻法》第1条规定:“本法是婚姻家庭关系的基本准则。
”这一规定只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这个法律本身的概念,而不是婚姻法的完整定义。
婚姻法的完整定义是:婚姻法是调整婚姻家庭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
从定义中可以看出,我国婚姻法既调整婚姻关系,又调整家庭关系,实际上是婚姻家庭法。
这个定义是广义的。
狭义的婚姻法,只调整婚姻关系。
还有些国家的法律,既调整婚姻关系,又调整家庭关系,但不称婚姻法而称“亲属法”或“家庭法”等。
婚姻法是涉及到每一个公民日常生活的基本法律,具有很强的实践性。
学好婚姻家庭法将对今后的工作实践产生重大的影响。
婚姻家庭制度婚姻家庭制度是一定社会制度下的婚姻家庭形态,它属于上层建筑的范畴。
从广义上说,婚姻家庭制度是有关婚姻家庭的规范的总和。
在无阶级的原始社会,它由有关婚姻家庭的道德、习惯而构成;在阶级社会,它则表现为一定的法律形式,并由道德、习惯等加以补充。
婚姻家庭制度,既决定于当时的经济基础,又随着经济基础的变化而变化。
婚姻法的特点婚姻法是一个重要的法律,它有独立的调整对象。
因此,和其他法律比较,它有自身的特点。
(一)普遍性婚姻法是适用范围极为广泛的法律。
因为它关系到男女老幼,千家万户;关系到社会生产和生活。
所以,婚姻法是适用于一切公民的普通法,而不是只适用于部分公民的特别法。
(二)伦理性我国法律是广大人民意志的体现,是和社会主义道德相一致的。
婚姻法调整的婚姻关系是男女两性关系,家庭关系是血亲关系,这些关系不仅由社会的经济基础所决定,而且还要受政治、道德、文化、风俗、习惯等因素的影响。
婚姻法所规定的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就是以这个社会中的伦理道德为基础的。
例如,父母有扶养教育子女的义务,子女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等。
(三)强制性婚姻法和其他法律一样,都具有强制性。
如:当事人为一定行为时(如结婚、离婚、收养等)必须依照法律的规定;这些强制性的规范是由法律预先指明,严格规定的,当事人不得违反或自行改变。
婚姻法参考书目

婚姻法参考资料:_
1、史尚宽:_《亲属法论》
2、《德国民法典》、《日本民法典》、《瑞士民法典》、《法国民法典》之亲属法部分
3、台湾林秀雄:_《婚姻家庭法之研究》、《夫妻财产制之研究》
戴东雄、林秀雄等:_《物权亲属篇》,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4、滋贺秀三《中国家族法原理》,法律出版社
5、凯特.斯丹德利(Kate Standley)著:_《家庭法》,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6、(法)菲斯泰尔.德.古郎士著:_《古代城市希腊罗马宗教、法律及制度研究》,上海世纪出版集团
7、(美)路易斯.亨利.摩尔根著《古代社会》,
商务印书馆
8、《九人美国最高法院风云》杰弗里图宾著,上海三联书店出版
9、《德国家庭法》迪特尔.施瓦布著,法律出版社
10、《公主之死你所不知道的中国法律史》李贞德著,三联书店
11、《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1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意见(一)、(二)、(三)
13、《收养法》
14、《婚姻登记条例》(2003年10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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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结婚
1、婚姻无效情形(婚姻法第十条):
(1)、重婚;(2)、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直系亲属和三代以内的旁系亲属);(3)、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4)、未达到法定年龄(男≥22,女≥20)
2、结婚登记
现实中,若未办理登记的,应该补办登记。
补办的,婚姻关系的效力从双方均符合结婚的实质要件(自愿、一夫一妻、年龄等)时起算,而非从补办时起算。
3、同居关系
(1)同居情形:A、一方或双方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法律禁止);B、双方均无配偶而同居
(2)同居之诉《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1条的规定,
A、当事人起诉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原则不予以受理,但该同居属于“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应予以受理并依法予以解除;
B、无论何种同居关系,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子女抚养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以受理,作为普通民事诉讼予以裁判。
二、夫妻财产关系
1、法定共有财产
A、工资、奖金;
B、生产、经营所得;
C、知识产权收益(婚姻
期间实际取得或已经明确可以取得的财产性收益);D、继承、受赠所得财产,但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财产除外(注意: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一般作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除非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一般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除非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E、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所得收益,也归夫妻共有;F、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养老保险金和破产安置补偿费;G、由一方婚前承担,婚后用共有财产购买的房屋,虽房屋权属证书登记在一方名下,仍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2、法定个人财产
A、一方婚前财产;
B、一方因身体受伤而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C、遗赠或赠与合同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D、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E、军人的伤亡保险金、伤残补助金、医药生活补助费。
此外,夫妻还可以在婚前或婚内自由约定财产归属(书面形式)3、夫妻债务
原则上婚前夫或妻一方在婚前成立的债务为个人债务,由个人财产为限来偿还;婚姻存续期间成立的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由夫妻共有财产偿还,但需注意:
A、一方婚前所负个人债务的,债权人不得向其配偶主张权利,除非能够证明所负债务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
B、婚姻有存续
期间夫或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原则上应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另一方能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的除外;能够证明夫妻约定分别所有财产制,但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除外;C、夫或妻一方就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后,可基于合法依据向另一方追偿;D、夫或妻一方死亡的,生存一方应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三、离婚
1、协议离婚
2、诉讼离婚
法定离婚情形:A、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B、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C、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D、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E、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离婚损害赔偿请求权:适用情形:A、重婚的;B、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C、实施家庭暴力的;D、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六、婚姻法司法解释三注意点:
1、婚姻存续期间财产分割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请求分割共同财产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有下列重大理由且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除外:A、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行为的;B、一方负有
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的。
2、亲子鉴定
妻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确认亲子关系不存在,并已提供必要证据予以证明,另一方没有相反证据又拒绝做亲子鉴定的,人民法院可以推定请求确认亲子关系不存在一方的主张成立。
当事人一方起诉请求确认亲子关系,并提供必要证据予以证明,另一方没有相反证据又拒绝做亲子鉴定的,人民法院可以推定请求确认亲子关系一方的主张成立。
3、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不动产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即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4、婚前一方购买不动产离婚处理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
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
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先协议,协议不成判决),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