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见证取样信息变更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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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规定

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规定
第四条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全区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活动实施统一监督管理,日常监督检查委托自治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具体实施。
县级以上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活动实施监督管理,日常监督检查可委托同级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实施。
各设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根据本辖区的建设规模提出检测机构数量的控制规划,作为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检测机构资质审批和登记审查的参考依据。
第十七条检测机构的资质证书有效期满后不申请延续的,其《检测机构资质证书》自行失效,其出具的检测报告无效。
检测机构在资质证书有效期有下列行为之一,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不予延期:
(一)超出资质围从事检测活动的;
(二)转包检测业务的;
(三)涂改、倒卖、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资质证书的;
(四)未按照国家有关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检测,造成质量安全事故或致使事故损失扩大的;
(五)伪造检测数据,出具虚假检测报告或者鉴定结论的。
第八条检测机构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的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许可围开展质量检测业务。
检测机构应建立检测信息管理系统,具备使用检测信息系统的设备、软件、网络等条件,检测信息管理系统应覆盖全部检测项目的检测业务流程。
第九条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业务的容分为见证取样检测项目、专项检测项目。
检测机构资质按照其承担的检测业务容分为见证取样检测机构资质和专项检测机构资质。见证取样检测、专项检测业务容见附件 ,检测机构资质标准见附件,质量检测主要仪器设备配置基本要求见附件。
第六条 从事建设工程检测活动,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技术标准,遵循科学、规、客观、公正的原则。
第七条委托自治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建立全区建设工程检测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检测信息系统”),对检测机构的检测信息实行统一管理,并定期向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监管情况。

广西建设工程检测见证取样依据及方法

广西建设工程检测见证取样依据及方法

广西建设工程检测见证取样依据及方法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是指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设计文件,对建设工程的材料、构配件、设备,以及工程实体质量、使用功能等进行测试确定其质量特性的活动。

中国文库网为大家带来的广西建设工程检测见证取样依据及方法,希望能帮助到大家!广西建设工程检测见证取样依据及方法一、专项检测项目(一)地基基础工程检测1.地基及复合地基承载力静载检测;2.桩的承载力检测;3.桩身完整性检测;4.锚杆、锚索锁定力检测;5.静力触探、动力触探检测。

(二)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1.混凝土、砂浆、砌体强度现场检测;2.尺寸偏差、钢筋保护层厚度检测;3.混凝土构件结构性能检测;4.后置埋件的力学性能检测;5.变形观测;6.建筑门窗检测;7.结构粘结强度、锚栓和植筋检测;8.结构裂缝检测;9.混凝土缺陷检测。

(三)建筑幕墙工程检测1.建筑幕墙的气密性、水密性、风压变形性能、层间变位性能检测;2.幕墙用型材检测;3.型材的镀(涂)层厚度检测;4.硅酮结构胶相容性检测;5.硅酮结构胶剥离粘结性检测。

(四)钢结构工程检测1.钢结构焊接质量无损检测;2.钢结构防腐及防火涂装检测;3.钢结构节点、机械连接用紧固标准件及高强度螺栓力学性能检测;4.钢结构的变形检测;5.钢材、钢铸件力学性能检测。

(五)室内环境检测1.室内环境污染物检测;2. 建筑材料检测;3. 土壤中氡浓度检测;(六)建筑物附属设备安装工程检测1.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水压试验)检测;2. 建筑电气工程(绝缘电阻、接地电阻)检测;3. 通风与空调工程检测。

二、见证取样检测项目(一)水泥物理力学性能检验;(二)钢筋(含焊接与机械连接)力学性能检验;(三)砂、石常规检验;(四)混凝土、砂浆检验;(五)墙体材料检验;(六)简易土工检验;(七)混凝土掺加剂检验;(八)防水材料检验;(九)预应力钢绞线、锚夹具及组合件检验;(十)沥青、沥青混合料检验;(十一)建筑装饰材料(陶瓷砖、漆、涂料、玻璃、石材)性能检验。

见证取样方案

见证取样方案

见证取样方案见证取样方案1一、见证取样和送检的目的保证试件代表母体的质量状况和取样的真实性,以确保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工作的科学性、公正性和准确性,防止不合格的材料、半成品用于本工程,保证建设工程质量。

二、见证取样和送检的范围涉及建筑工程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材料均实行见证取样送检制度,经现场监理见证取样后,应到委托人委托的通过计量认证的并具有建设工程检测资质的检测单位检测。

下列试块、试件和材料必须实施见证取样和送检:①水泥物理力学性能检验。

②钢筋(含焊接与机械连接)力学性能检验。

③砂、石常规检验。

④混凝土、砂浆强度检验。

⑤简易土工试验。

⑥混凝土掺加剂检验。

⑦《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中规定的建筑节能材料。

⑧防水材料。

⑨国家规定必须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的其它试块、试件及材料。

三、见证取样和送检的监理人员:(见证人员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四、见证取样和送检的时间:从材料或半成品进场后至该材料或半成品用于本工程前。

五、见证取样人员的基本要求及职责(一)见证取样人员的基本要求:1.见证人员必须具备见证资格。

2.必须具有见证人员所在单位出具的书面授权书。

3.见证人员名单必须书面通知施工单位、检测单位和负责本工程的质监站。

(二)见证取样人员的职责:1.见证人员应按见证取样和送检计划,对施工现场的试样取样和送检进行见证。

2.见证人员和取样人员应在试样或其包装上签字,对试样的代表性和真实性负责。

3.见证人员和送检人员应在送检委托单上签字。

4.见证人员应制作见证记录,并将其归入施工技术档案。

六、见证取样和送检对试件、试样的.要求1.见证人员应在试样或其包装上作出标识、封志。

试块采用刻划标识,否则视为无效试块,其他材料可采用标签标识。

刻划标识应包括下列内容:①砼试块类型及组号、强度等级、部位、浇捣日期。

②试块多于一组时,必须标明组号以区分不同时间段(或轴线区间)浇捣的砼。

③标养试块应在试块左上方加刻“B”,同条件试块标识加刻“T”,拆模试块加刻“C”2.标识和封志应标明工程名称、取样部位、取样日期、样品名称和样品数量,并由见证人员和取样人员签字。

广西建设工程检测见证取样员手册讲义

广西建设工程检测见证取样员手册讲义

建设工程检测见证取样员手册广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二O一一年三月第一部分常用建材取样依据及方法第一部分常用建材取样依据及方法第一部分常用建材取样依据及方法第一部分常用建材取样依据及方法第一部分常用建材取样依据及方法取样方法:1、从贮油罐中取样:贮藏无搅拌设备时,用取样器按液面上、中、下位置各取规定数量样品,亦可在流出口按不同流出深度分3次取样,将取出的3 个样品充分混合后取规定量作为试样;贮藏有搅拌设备时,经充分搅拌后用取样器在中部取样。

2、从槽车、罐车、沥青洒布车中取样;旋开取样阀,便流出至少4kg或4L后再取样;仅有放料阀时,待放出全部沥青的一半时再取样;从顶盖处取样,用取样器从中部取样。

3、在装料或卸料过程中取样:按时间间隔均匀地3次取样,经充分混合后取规定数量作为试样。

4、从沥青储存池中取样:在沥青加热端分间隔至取3个样品,经充分混合后取规定数量作为试样。

5、从沥青桶中取:可加热后按罐车的取样方法取样;当不便加热时,亦可在桶高的中部将桶凿开取样。

6、固体沥青取样:应在表面以下及容器侧面以内至少5cm处采取,或打碎后取中间部分试样。

取样方法:1、沥青混合料应随机取样,并且有充分的代表性。

在检查拌合质量(如油石化、矿料级配)时,应一次取样;在评定混合料质量时,必须分几次取样,拌合均匀后作为代表性试样。

2、在拌合厂取样:宜用专用容器在拌合机卸料斗下方,每放一次料取一次样,连续三次,混合均匀后四分法取适当数量。

3、在运料车上取样:装料一半时从料堆不同方向的三个不同高度取适量试样,在三辆上各取一分,混合均匀后四分法取适当数量。

4、从施工现场取样:摊铺后碾压前在摊铺宽度1/2~1/3位置处全层取样,每辅一车取一次,连取三次,混合均匀后四分法取适当数量。

5、取样时,应测量温度,准确至1℃。

第一部分常用建材取样依据及方法第一部分常用建材取样依据及方法第一部分常用建材取样依据及方法第一部分常用建材取样依据及方法第一部分常用建材取样依据及方法第一部分常用建材取样依据及方法第一部分常用建材取样依据及方法第二部分常用建筑材料检验指标1 水泥物理能指标备注:R为早强。

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样品唯一性标识实施细则的通知

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样品唯一性标识实施细则的通知

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样品唯一性标识实施细则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布日期】2017.06.19•【字号】桂建发〔2017•【施行日期】2017.06.1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建筑市场监管正文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样品唯一性标识实施细则的通知桂建发〔2017〕5号各市、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委(局):为加强我区建设工程质量见证取样检测工作的管理,确保建筑材料、制品、构配件等送检样品的真实性,保障建设工程质量,我厅制定了《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样品唯一性标识实施细则》,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在执行过程中如有任何问题和建议,请及时向广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反馈。

联系人:韦富灿,联系电话:0771—5846195。

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17年6月19日附件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样品唯一性标识实施细则第一条为加强建设工程质量见证取样检测工作的管理,规范检测活动,确保建筑材料、制品、构配件等送检样品的真实性,保障工程质量,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规定》及《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信息管理办法》,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广西壮族自治区行政区域内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实行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样品唯一性标识(以下简称“唯一性标识”)见证取样送检,并将其纳入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检测监管信息系统(以下简称“区监管系统”)进行管理。

第三条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对唯一性标识见证取样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日常监督检查委托广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具体实施。

县级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对本辖区内的唯一性标识见证取样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广西见证取样培训(见证取样员)

广西见证取样培训(见证取样员)

打印委托单 点击菜单【委托信息管理】打开委托信息列表页面,点击需要打印的记录后面的【 打印】按钮会打开一个新窗口(部分浏览会阻止弹出新窗口,请设置允许该网站弹 出新窗口),在新窗口中找到打印按钮打印或者通过右键菜单中的打印按钮打印( 不同浏览器可能会有区别)。
第五部分
收样方法及监管平台
委托收样 养护到期或取样后,样品送至检测机构,检测机构人员扫描样品上的二维码唯一性 标识自动获取样品的工程项目、样品信息、见证取样人员等信息。
二维码封样方法
钢筋等棒状试件应先用 铁丝或绳子捆好,然后 将扎带二维码扎紧于试 件中部,同时注意不要 污损二维码。
二维码封样方法
水泥(粉状)、涂料(水剂)、砖石 等材料,需先将试样打包好,然后用 扎带二维码封包。
门窗等整体材料使用贴纸二维码,只 需将贴纸二维码粘贴到送检样品上即 可。
第三部分
见证取样操作流程
选择工程
选择材料类别
可以输入材料名 称快速搜索取样 材料/检测项目
扫描二维码
每组只需要扫 描一个二维码
GPS定位
拍摄照片
二维码照片 人员自拍照 试件照片
填写样品信息
关键信息必须填 写完整,否则将 影响检测结果
上传成功
注意: 1.取样操作时应确保4G/3G网络信号及GPS信号正常。 2.取样操作必须在工程现场完成,偏离工程一定距离系统会自动将该次取样列为可疑对象。
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 见证取样培训
目录
第一部分
项目背景及总体介绍
第二部分
第三部分 第四部分
二维码适用范围及封样方法
见证取样操作流程 见证取样工作网
第五部分
样品送检
第一部分
项目背景及总体介绍

广西建设工程检测见证取样员手册

广西建设工程检测见证取样员手册

第一部分常用建材取样依据及方法第一部分常用建材取样依据及方法第一部分常用建材取样依据及方法第一部分常用建材取样依据及方法第一部分常用建材取样依据及方法第一部分常用建材取样依据及方法取样方法:1、从贮油罐中取样:贮藏无搅拌设备时,用取样器按液面上、中、下位置各取规定数量样品,亦可在流出口按不同流出深度分3次取样,将取出的3 个样品充分混合后取规定量作为试样;贮藏有搅拌设备时,经充分搅拌后用取样器在中部取样。

2、从槽车、罐车、沥青洒布车中取样;旋开取样阀,便流出至少4kg或4L后再取样;仅有放料阀时,待放出全部沥青的一半时再取样;从顶盖处取样,用取样器从中部取样。

3、在装料或卸料过程中取样:按时间间隔均匀地3次取样,经充分混合后取规定数量作为试样。

4、从沥青储存池中取样:在沥青加热端分间隔至取3个样品,经充分混合后取规定数量作为试样。

5、从沥青桶中取:可加热后按罐车的取样方法取样;当不便加热时,亦可在桶高的中部将桶凿开取样。

6、固体沥青取样:应在表面以下及容器侧面以内至少5cm处采取,或打碎后取中间部分试样。

取样方法:1、沥青混合料应随机取样,并且有充分的代表性。

在检查拌合质量(如油石化、矿料级配)时,应一次取样;在评定混合料质量时,必须分几次取样,拌合均匀后作为代表性试样。

2、在拌合厂取样:宜用专用容器在拌合机卸料斗下方,每放一次料取一次样,连续三次,混合均匀后四分法取适当数量。

3、在运料车上取样:装料一半时从料堆不同方向的三个不同高度取适量试样,在三辆上各取一分,混合均匀后四分法取适当数量。

4、从施工现场取样:摊铺后碾压前在摊铺宽度1/2~1/3位置处全层取样,每辅一车取一次,连取三次,混合均匀后四分法取适当数量。

5、取样时,应测量温度,准确至1℃。

第一部分常用建材取样依据及方法第一部分常用建材取样依据及方法第一部分常用建材取样依据及方法第一部分常用建材取样依据及方法第一部分常用建材取样依据及方法第一部分常用建材取样依据及方法第一部分常用建材取样依据及方法第一部分常用建材取样依据及方法第一部分常用建材取样依据及方法第二部分常用建筑材料检验指标1 水泥物理能指标备注:R为早强。

广西壮族自治区取样员建设工程唯一性标示

广西壮族自治区取样员建设工程唯一性标示

1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唯一性标示第一部分,项目背景见证取样的意义建筑材料质量的优劣是建筑工程的基本要素,建筑材料检验则是建筑现场质量控制的保障,因此见证取样和送检是保证检验工作科学、公正、准确的重要手段,见证取样在工程质量于施工控制的重要环节。

在建设中发挥重要作用政策与标准依据为规范见证取样和送检工作,保障建设工程质量,符合标准针对送检取样的法规和政策,要求各级部门大力加强工程建设见证取样和送检的相关工作,明确了见证取样的人员要求,见证取样数量与范围,取样操作方法、送检样品标示方法、检委托单填写要求广西壮族自治区颁发的文件《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规定》《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信息管理办法》《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样品唯一性标识实施细则的通知,桂建发20175号文》5号文:GPS定位互联网信息实时上传技术及互联网技术对建设工程检测样品的见证取样、封样,送检及收样全过程进行管理,见证取样员、取样地点、时间,三要素进行监控5号文的第九条:检测试样抽取成制作试块时,施工单位取样员应按用户手册的要求做好唯一性标识的锁紧,嵌入或黏贴工作见证取样员应在场见证监督第十条:取样后,取样员、见证员要及时进行样品标识,应在小时内按用户手册的要求检测样品信息,样品地理位置信息、样品照片及取样员照片录取检测样品管理系统,并建立纸质与电子取样台账,见证取样同时完成复核程序,取样与见证时间间隔不得超过10分钟第十三条:检测机构接收检测样品时应当检查样品的唯一性标识完好性,并使用唯一性标识识别损坏或取的样品信息与样品实际情况及委托信息不一致的,检测机构应当拒绝样品接收人员实名制管理通过工程项目的见证、取样人员的信息注册机制,绑定人员手机号,结合移动端照片管理,完成实名制验证物联网技术应用通过使用二维码技术,对取样进行唯一性标识智能移动终端的及与应用通过智能手机,平板电脑等移动终端,实现取样过程人员照片样品照片,GPS坐标等关键监管信息的采集互联网技术应用移动终端结合互联网技术,实现工地现场取样的关键信息与监管平台的互联互通三个关键要素重点监控检测取样人员,时同、地点三个关键要素见证取样人员在工地现场试件成型或取样,对样品进行唯一性标识封样,通过互联网移动端实名制确定取样人身份、时间,地点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唯一性标识第一小节样品唯一性标识的介绍1、二维码:托盘二维码三个一组的,主要用于抗压等试块3个为一组的的石块就用托盘二维码贴纸二维码1-5张一组:列如烧结多孔砖15块就需要贴五张,贴纸的编号分为-1到-5可以表示为一组托盘二维码6个一组:用于抗渗试块,6个一组的试块必需植入6个一组的二维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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