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质量自检制度
食品安全自检自查管理制度

食品安全自检自查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食品安全管理,预防和控制食品安全风险,保障消费者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对食品安全有关的管理层、各职能部门和有关人员。
第三条公司应按照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从事食品生产、销售活动,采取有效管理措施,保证食品安全。
第四条公司应建立食品安全管理组织,明确各级管理人员和员工的食品安全职责,实施全程食品安全管理。
第二章食品安全自检自查第五条公司应定期或不定期进行食品安全自检自查,及时发现和解决食品安全问题。
第六条自检自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一)食品原料的采购、验收、储存、使用等环节;(二)食品加工制作、包装、运输、储存等环节;(三)食品销售、配送、售后服务等环节;(四)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五)食品安全培训、员工健康管理等。
第七条公司应根据自检自查内容制定详细的检查计划,明确检查时间、地点、内容、责任人等。
第八条自检自查可采取全面检查、抽检与自检相结合的形式,实行层层监管。
第九条自检自查发现的问题应及时记录,由自查组长负责汇总,并提出整改措施和建议。
第十条自检自查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一)自检自查时间、地点、范围、方式等;(二)自检自查发现的问题及原因分析;(三)整改措施及实施时间表;(四)整改效果评估及后续管理措施。
第三章食品安全整改第十一条对自检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公司应立即采取整改措施,防止食品安全风险扩大。
第十二条整改措施应具体、可行,涉及多个部门的应协调一致,确保整改到位。
第十三条整改责任人对整改措施的实施效果负责,整改完成后应进行效果评估。
第十四条整改完成后,应将整改报告报质量负责人审批,并对整改效果进行跟踪监督。
第四章食品安全培训与宣传第十五条公司应定期组织食品安全培训,提高员工食品安全意识和技能。
第十六条培训内容应包括食品安全法律法规、食品安全知识、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等。
食品安全自查制度范文【15篇】

食品安全自查制度范文【15篇】食品安全自查制度(篇1)一、本市场(超市、商场)建立健全食品质量自我检查管理制度,自觉履行食品质量管理职责。
建立食品质量管理机构,配备检测仪器,设立食品质量管理岗位,指定有业务水平的人员担当食品质量管理工作。
二、根据季节变化、消费者投诉反映的热点和相关行政部门要求,及时制定检测工作计划,调整和规范检测的品种、数量、批次。
三、每日营业前对蔬菜、水发食品、腌制品、米、面、豆制品等食品的甲醛、甲醛次硫酸氢钠(吊白块)、二氧化硫、亚硝酸盐、残留农药等指标重点检测。
检测品种、数量、项目、结果等在醒目位置公示。
检测资料妥善保存,检测结果及时登记台帐,台帐保存期限不少于2年。
四、通过对食品质量进行常规抽检,发现有质量问题的食品,要立即送法定检验机构检验,同时通知柜台暂停销售,经确认确实存在质量问题的,应及时移交工商部门处理。
五、对经抽检判定为不合格的食品,立即停止销售,协助工商部门追查进货源头。
对已经销售的食品,应迅速采取措施召回。
六、有计划地邀请法定检验机构,对场内仪器进行抽样检验、质量判定,公布食品质量信息,指导消费。
食品安全自查制度(篇2)一、坚决贯彻执行《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和《餐饮服务管理办法》等法规,规范。
二、建立食品安全组织,落实管理人员,单位设立专职或兼职管理员,健全食品安全管理网络,责任到部门每人。
三、制订完善的管理制度,制度包括:环境保洁制度,食品采购保管制度,个人卫生及操作卫生制度,餐具、工具、容器洗涤消毒制度,食品粗加工、切配、烧煮烹调(加工)、熟菜加工操作等卫生制度和奖惩制度。
四、加强食品从业人员的食品安全知识教育,经常对食品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法规和卫生知识教育,定期考核,提高职工的素质。
新参加工作的人员应先经过食品安全培训,经考核合格后上岗。
五、做好食品从业人员的健康检查工作。
食品生产经营人员每年必须进行健康检查;新参加工作和临时参加工作的食品生产经营人员必须先进行体检,取得有效的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
食品安全自检自查与报告制度(4篇)

食品安全自检自查与报告制度食品安全是关乎人民群众健康和生命安全的重要领域,是国家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基础。
为了保障食品的安全和品质,我国建立了一系列食品安全监管和管理制度,其中包括食品安全自检自查与报告制度。
食品安全自检自查与报告制度是指食品生产经营者对自身生产经营环节进行定期自主检查和评估,并将检查结果报告给有关部门的制度。
这一制度旨在加强食品安全监管的主体责任、促进食品安全监管的科学化和规范化、提高食品生产经营环节的自我管理水平。
食品安全自检自查与报告制度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1. 设立食品安全自检自查机构。
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按照国家规定设立专门的食品安全自检自查机构,负责组织和实施食品安全自检自查活动。
2. 制定食品安全自检自查计划。
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根据自身生产经营情况,制定食品安全自检自查计划。
计划应当明确自检自查的对象、内容、方法、频率等,确保全面、系统地开展自检自查工作。
3. 实施食品安全自检自查。
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按照自检自查计划,组织开展自检自查活动。
自检自查的内容包括食品生产经营者的基本信息、经营场所设施、卫生管理、食品生产加工过程、质量控制、销售环节等。
自检自查可以采用现场检查、抽样检测、档案审核、问卷调查等方法。
4. 形成食品安全自检自查报告。
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根据自检自查结果,形成食品安全自检自查报告。
报告应当真实、准确地反映食品安全自检自查情况,包括问题和风险的发现、整改和改进措施等。
5. 报告食品安全自检自查结果。
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将食品安全自检自查报告报送给食品监管部门或其他有关部门。
食品监管部门收到报告后,应当及时进行评估和监督,并根据需要进行进一步的检查和处理。
食品安全自检自查与报告制度的实施对于保障食品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它可以加强食品生产经营者的自主管理意识和责任感,提高其食品安全风险识别和控制能力;可以提高监管部门对食品生产经营环节的监督和管理能力,促进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科学化和规范化;还可以增强消费者对食品安全的信心和满意度,促进消费者选择安全健康的食品。
食品安全自查管理制度最新

食品安全自查管理制度最新一、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食品安全管理,预防和控制食品安全风险,保障消费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从事食品生产、流通、餐饮服务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其他生产经营者。
第三条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建立健全食品安全自查制度,加强食品安全管理,确保食品安全。
第四条食品安全自查应当遵循预防为主、风险控制、依法依规、全面覆盖的原则。
第五条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负责全国食品安全自查工作的统一监督管理。
各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食品安全自查工作的监督管理。
二、自查内容第六条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定期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自查,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一)食品原料采购、进货查验、储存、加工、销售等环节的管理情况;(二)食品添加剂的使用情况;(三)食品生产工艺、设备、设施的运行情况;(四)食品安全风险防控措施的落实情况;(五)员工食品安全培训和健康管理情况;(六)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制定和演练情况;(七)其他应当自查的内容。
第七条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对自查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并及时报告所在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三、自查频率第八条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根据食品类别、生产工艺、销售方式等因素,确定食品安全自查的频率。
自查频率不得少于每月一次。
第九条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在每个自查周期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所在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报告自查情况。
四、自查要求第十条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建立食品安全自查制度,明确自查责任人、自查内容、自查频率、自查程序和要求等。
第十一条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根据自查情况,对存在食品安全风险的环节和因素进行评估,并采取相应的风险控制措施。
第十二条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隐患排查机制,对排查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并及时报告所在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第十三条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将食品安全自查结果作为食品安全信用评价的重要依据。
食品安全自检自查与报告制度

食品安全自检自查与报告制度:制定食品安全自检自查与报告制度,涵盖食品卫生管理的各个环节,确保食品安全一、目的与范围为了确保食品安全,保障消费者的健康和安全,制定本食品安全自检自查与报告制度,适用于本单位现有的食品卫生管理工作中的各个环节。
二、自检自查的内容1.食品购进阶段:1.1 与合法经营者建立合作关系,认真审核合法证照和产品质量信息。
1.2 严格执行验收标准,只接受优质产品。
1.3 对于进货单位提供的产品,建立进货台账,确保每批次的进货记录完整。
2.食品存储管理阶段:2.1 遵循“先进先出,有序摆放”的原则,保证食品的新鲜度和保质期。
2.2 保管制度要求每天都有定时巡查,对存储的温度、湿度等环境进行检测,保证环境符合安全要求。
2.3 定期检查食品存储设备的运行情况,并做好维护保养工作。
3.食品加工和生产阶段:3.1 进行加工或生产前必须对所有原材料进行检验,确保原材料无异常现象。
3.2 进行加工或生产时,按照操作规程和卫生标准进行操作,严格控制操作环境和操作流程。
3.3 定期对加工和生产设备进行检查,保证设备运行正常,无污染源。
4.食品销售和配送阶段:4.1 确保食品标识的准确、清晰、规范。
4.2 进行销售或配送时,执行《食品安全法》和《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规,确保食品的安全性。
4.3 食品销售和配送前必须进行质量检查,确保食品符合标准,没有病虫害或有害物质。
三、自查报告和处置措施1. 自查报告周期为一个月,第一个工作日上午之前向负责人汇报自查情况;2. 对自查发现的问题,制定相应的整改计划和措施,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
3. 整改完成后,及时对外公布整改情况。
四、制度执行和监督本制度由单位负责人下发,各部门负责人具体负责制度的执行。
制定专业人员参照相关标准和法规对各环节进行监督和检查。
对于发现的问题和违规行为,及时进行处理,建立问题处理档案。
五、附则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修订时须经单位负责人审批,并在全员会议上进行通报。
学校食品安全自检自查制度

学校食品安全自检自查制度一、目的与原则为加强学校食品安全管理,保障师生饮食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特制定本食品安全自检自查制度。
本制度旨在通过定期与不定期的自检自查,及时发现并消除食品安全隐患,确保学校食堂及食品经营场所的食品安全。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全校范围内所有涉及食品采购、储存、加工、销售、留样及餐具清洗消毒等环节的食品安全管理工作。
三、自检自查机构与职责成立学校食品安全自检自查领导小组,由校长任组长,分管后勤副校长任副组长,成员包括食堂管理员、校医、教师代表及学生家长代表等。
领导小组负责制定自检自查计划,组织实施自检自查工作,并对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监督。
食堂管理人员负责日常食品安全管理,配合领导小组开展自检自查,并负责问题整改的具体实施。
四、自检自查内容食品采购:检查供应商资质、进货索证索票情况、食品质量及保质期等。
食品储存:检查仓库环境、温度控制、食品分类存放、标识清晰度及先进先出原则执行情况。
食品加工:检查操作间卫生状况、人员健康证明、食品加工流程合规性、食品添加剂使用管理等。
食品销售:检查销售区域卫生、食品售卖时的防护措施、过期食品处理情况等。
餐具清洗消毒:检查餐具清洗消毒设施完好性、消毒流程执行情况及消毒效果监测。
留样管理:检查食品留样制度执行情况,包括留样品种、数量、时间、温度记录等。
应急准备:检查食品安全应急预案的制定、演练情况及应急物资储备情况。
五、自检自查频率与方式每月至少进行一次全面自检自查,重点时段(如开学前后、节假日前后)增加检查频次。
采用现场检查、查阅记录、询问交流等多种方式进行,确保检查全面细致。
鼓励师生及家长参与食品安全监督,设立意见箱或在线反馈平台,收集食品安全相关意见和建议。
六、问题整改与报告对自检自查中发现的问题,立即制定整改措施,明确责任人及整改期限,并跟踪整改落实情况。
重大食品安全隐患应立即上报当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态扩大。
食品安全自查管理制度word

食品安全自查管理制度一、目的为确保食品安全,提高食品安全管理水平,预防和控制食品安全风险,根据《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旨在通过定期对公司的食品生产安全状况进行自我检查评价,及时发现危害食品安全的不符合情况并立即采取整改措施,保证食品的质量以及食品安全。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对质量安全有关的管理层及各职能部门和有关人员。
食品安全自查范围包括现场检查、管理制度和质量记录。
三、职责1. 质量负责人:负责食品安全自查工作的协调、管理工作,批准食品安全自查方案和自查报告。
负责食品安全自查管理制度文件的编制、修改、更新。
向公司管理层报告食品安全自查结果。
2. 自查组长:提出自查小组名单,全面负责食品安全自查实施活动,食品安全自查审核方案和食品安全自查报告。
负责起草食品安全自查方案,组建食品安全自查小组,每年度对公司的食品安全总体状况检查评价一次,并向经理提交自查报告。
按照食品安全自查计划实施自查,起草自查报告。
对不合格项目的整改、实施效果进行确认。
3. 自查小组成员:按照食品安全自查计划及时实施自查,提交自查报告。
4. 受检部门:在职责范围内,协助自查,负责本部门不合格项目的整改措施的制定和实施。
四、实施程序要求1. 自查频率:根据食品安全风险程度和实际运营情况,确定自查的频次,至少每季度进行一次全面自查。
2. 自查内容:包括食品原料采购、储存、加工、包装、运输、销售等各个环节,以及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员工培训、设备设施、卫生状况等方面。
3. 自查方式:采用自查表格、现场查看、查阅文件记录等方式进行。
自查小组成员应按照自查方案要求,对相关环节进行认真检查,如实记录发现的问题。
4. 自查报告:自查结束后,自查组长应组织编写自查报告,对自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归纳总结,提出整改措施,并及时向质量负责人报告。
5. 整改落实:对于自查报告中指出的不合格项目,受检部门应制定整改措施,并组织实施。
食品安全自查自检报告制度内容范文5篇

食品安全自查自检报告制度内容范文5篇食品安全自查自检报告制度1为规范食品安全检测管理,及时发现消除食品安全隐患,保障食品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等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按照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从事食品销售活动,采取有效管理措施,保证食品安全,按照授权范围依法经营,在经营场所醒目的位置悬挂或放置食品经营许可证,接受社会监督,承担主体责任。
二、建立本公司食品安全管理组织,配备专业或兼职培训合格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对食品销售全过程实施内部自我检查管理记录,落实责任人,严格执行监督部门监督意见和整改要求。
三、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应认真按照职责要求,组织管理人员和员工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员工健康管理、进货检查、工具清洗消毒、综合检查管理等各种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四、制定定定期或不定期的食品安全检测计划,采全面检测、抽检与自检相结合的‘形式,实行层层监管,主要检查各制度的贯彻落实情况。
五、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应每天至少进行一次食品安全检查,检查各单位是否违反制度,发现问题,及时通知改善,做好食品安全检查记录的准备。
六、各单位负责人、负责人应服从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的检查指导,每天开展单位和部门自我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员工违反制度要求的行为。
七、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定期对单位食品安全状况开展检测评估,经营条件转变,不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应立即采取整改措施;若有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潜在风险,应立即停止食品经营活动,并向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汇报。
八、检测中发现的同类问题经过两次指出仍未改进的,按本单位相关规定处理。
九、各种检查结果记录和报告情况备案调查。
食品安全自查自检报告制度2为切实加强我公司食品安全卫生工作,预防和控制肠道传染病及食物中毒的发生,有效提高我公司的卫生水平,保障广大员工及客户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依据《食品安全法》、《传染病防治法》、《消毒管理办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和要求,我公司特制定本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