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公害农产品认证现场检查报告
无公害农产品认证

整改或补充材料
申请人申请
整改或补充材料
县级工作机构
无公害农产品的认证
一、无公害农产品申报的程序 二、无公害农产品认证需要提交的材料 三、无公害农产品标志认证的依据
小组成员:
一、无公害农产品申报的程序
(一)县(区)级工作。县(区)级工作机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0 个工作日内,负责完成对申请人申请材料的形式审查。符合要求的, 在《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与产品认证报告》以下简称《认证报 告》)签署推荐意见,区级连同申请材料报送地级工作机构,县级 直接报送省级工作机构审查。不符合要求的,书面通知申请人整改、 补充材料。
生防疫、产品检测、产地保护等); 5. 最近生产周期农业投入品(农药、兽药、渔药等)使用记录复印件;
6.《产地环境检验报告》及《产地环境现状评价报告》(由省级工作机构选 定的产地环境检测机构出具)或《产地环境调查报告》(由省级工作机构出 具);
*7.《产品检验报告》原件或复印件加盖检测机构印章(由农业部农产品质 量安全中心选定的产品检测机构出具);
(二)地级工作。地级工作机构自收到申请材料、区级工作机构推 荐意见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对全套申请材料进行符合性审查,符 合要求的,在《认证报告》上签署审查意见报送省级工作机构。不 符合要求的,书面告之区级工作机构通知申请人整改、补充材料。
(三)省级工作。省级工作机构自收到申请材料及县、地两级工作 机构推荐、审查意见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应当组织或者委托地县 两级有资质的检查员按照《无公害农产品认证现场检查工作程序》 进行现场检查,完成对整个认证申请的初审,并在《认证报告》上提 出初审意见。通过初审的,报请省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无公 害农产品产地认定证书》,同时将申请材料、《认证报告》和《无 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与产品认证现场检查报告》及时报送部直各业 务对口分中心复审。未通过初审的,书面告之地、县级工作机构通 知申请人整改、补充材料。
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关于印发《无公害农产品认证现场检查规

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关于印发《无公害农产品认证现场检查规范》的通知【法规类别】产品质量监督农业管理【发文字号】农质安发[2005]5号【修改依据】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关于印发《无公害农产品认证现场检查规范(修订稿)》的通知(2012)【发布部门】农业部【发布日期】2005.05.24【实施日期】2005.07.01【时效性】已被修改【效力级别】XE0303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关于印发《无公害农产品认证现场检查规范》的通知(农质安发[2005]5号)各无公害农产品认证省级承办机构:为规范无公害农产品认证现场检查行为,保证无公害农产品认证现场检查工作质量,根据《无公害农产品管理办法》(农业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第12号令)和《无公害农产品认证程序》(农业部、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第264号公告),我中心组织制定了《无公害农产品认证现场检查规范》。
现予印发,请各地结合本地区、本行业实际,做好组织实施工作。
在现场检查工作中有什么意见和建议,请及时与我中心联系。
二00五年五月二十四日无公害农产品认证现场检查规范第一条为规范无公害农产品认证现场检查工作,保证无公害农产品现场检查工作质量,根据《无公害农产品管理办法》和《无公害农产品认证程序》,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所称的现场检查,是指在审查无公害农产品认证申报材料的过程中,根据需要对申请人相关情况进行实地核实确认的过程。
第三条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以下简称“中心”)负责对无公害农产品认证现场检查的统筹规划和管理,中心所属种植业、畜牧业、渔业产品认证分中心(以下简称“部直分中心”)负责现场检查的组织和安排;省级承办机构负责现场检查的实施工作。
第四条省级承办机构根据初审情况提出现场检查计划,每个月的15日前将下个月拟实施的现场检查计划分专业报部直分中心备案确认。
现场检查计划包括拟现场检查的申请人、现场检查的重点、人员构成、时间安排等内容。
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关于加强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产品认证审核工作的通知

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关于加强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产品认证审核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农业部(已撤销)•【公布日期】2009.03.09•【文号】农质安发[2009]8号•【施行日期】2009.03.09•【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食品安全正文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关于加强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产品认证审核工作的通知(农质安发[2009]8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总站)、无公害农产品工作机构,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自2003年4月无公害农产品认证工作启动以来,产地认定和产品认证数量快速增长,规模不断扩大,社会影响力不断增强,无公害农产品事业已步入一个新的发展阶段。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适应新形势发展需要,确保获证无公害农产品生产规范和消费安全,现就加强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产品认证审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建立先培训后认证制度。
严格的内部管理和熟悉质量安全的内检人员,是无公害农产品质量安全最基础的保障。
从2009年9月1日起,将拥有经培训合格的无公害农产品内检员作为申报单位申请无公害农产品认证的资质条件之一。
无公害农产品内检员培训工作由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无公害农产品工作机构)根据《无公害农产品内检员管理办法》要求组织实施。
凡已通过无公害农产品认证、尚不具备内检员的无公害农产品获证单位,应当选派人员参加有关培训,在无公害农产品证书有效期内达到内检员资质条件要求。
二、严格界定认证申请主体资质。
无公害农产品认证申请主体应当具备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资质条件,具有组织管理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和承担责任追溯的能力。
从2009年5月1日起,不再受理乡镇人民政府、村民委员会和非生产性的农技推广、科学研究机构的无公害农产品认证申请。
三、明确限定申报产品范围。
无公害农产品认证申报范围,严格限定在农业部公布的《实施无公害农产品认证的产品目录》内。
无公害农产品认证流程

无公害农产品认证流程 Last updated on the afternoon of January 3, 2021无公害农产品认证流程一、所需材料(一式三份):1、《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与产品认证申请和审查报告》(请仔细阅读申请须知)2、资质证明文件3、无公害农产品生产质量控制措施4、无公害农产品生产操作规程5、生产过程记录档案(复印件)6、《无公害农产品内检员证书》(复印件)7、《产地认定证书》(复印件)8、《产品检验报告》9、其他相应材料:“公司+农户”或“协会+农户”形式的需提供公司或协会和农户签订的购销合同范本及对农户的管理措施或协议文本2~3份、农户花名册;有商标注册证书的,提供商标证书的复印件。
10、《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与产品认证现场检查报告》其中材料1~9由申请人提供,材料1中内容由申请人、市县级、省级、分中心和部中心共同填写完成,材料10由市县工作机构提供。
二、办理程序:1、市县级工作机构受理申请材料。
申请人首先提交申请材料到市县级工作机构,市县级工作机构受理申请,进行形式审查,并组织检查员进行现场核查,出具现场检查报告。
2、省级工作机构初审。
省级工作机构对申请资料进行符合性确认,进行产地认定审核,通过则颁发产地证书,并上报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进行认定产地备案;同时对产品证书申报材料进行初审。
3、专业认证分中心复审。
专业认证分中心对申请进行复审,如果需要现场审核,委派检查员进行现场核查。
4、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终审。
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审核处对申报进行终审,并报送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主任签批。
5、制证发证。
农业部中心办公室制作并发放证书。
三、收费标准:不收取任何费用四、联系方式:邮寄地址:海南省海口市海府路59号省人民政府海府办公区1号楼1217室邮编:570204收件人:海南省绿色食品办公室咨询电话:3五、办事流程图。
无公害农产品认证现场检查报告

无公害农产品认证现场检查报告报告编号:2024-001申请单位:xxx农场申请人:xxx责任人现场检查人员:xxx、xxx、xxx一、检查目的本次现场检查的目的是对xxx农场申请的无公害农产品进行认证审查,确认其是否符合相关无公害农产品认证标准的要求。
二、检查时间和地点检查时间:2024年x月x日检查地点:xxx农场位于xxx区xxx路xxx号三、检查内容和方法1.检查内容本次检查主要内容包括申请单位的基本情况、农产品生产环境、生产管理规范、农产品质量检验等。
2.检查方法采用现场观察、访谈、查阅文件等方法进行检查。
四、基本情况1.申请单位基本信息申请单位xxx农场成立于xxxx年,占地面积xxx亩,主要从事xx作物种植。
经调查,该单位在种植过程中未使用任何农药、化肥等化学农药和合成添加剂。
2.申请人及责任人信息五、生产环境与设施根据现场检查,xxx农场的生产环境和设施如下:1.土壤环境检查发现该农场的土壤无污染、无异味,并进行了定期的土壤检测。
农场种植过程中未使用任何化学肥料,土壤质量良好,符合无公害农产品的生产要求。
2.水源环境农场的水源主要来自自然降水和井水,并定期进行水质检测。
检测结果表明,水质符合无公害农产品的生产要求。
3.农田管理4.农作物种植设施检查发现农场建有温室大棚,保护农作物免受灾害影响,大棚内环境适宜农作物生长。
大棚内使用的肥料为有机肥料,未使用化学肥料。
六、生产管理与操作规范1.农药使用检查发现,该农场采用无公害的生物农药进行害虫防治,并定期进行病虫害监测与预警。
并催化剂进行处理。
存在的问题是记录不完整,未能准确记录农药使用情况。
2.施肥管理农场使用的肥料为有机肥料,未使用化学肥料。
管理规范,记录完整。
3.采收和包装农场采用手工采收方式,采摘后立即进行包装,并在包装上标注农产品名称、产地和包装日期等信息。
七、质量检验检查发现,该农场定期进行农产品质量检验,并委托该领域的专业机构进行检测。
现场检查的要求与程序

关键项不合格 一般项不合格
0
<15%
结果 现场检查通过
0
15%-30% 限期整改,跟踪检查
0
>30%
现场检查不通过 ≥1
2、现场检查评定细则的分类
名称
关键项※ 一般项 共计
生猪屠宰加工厂
10
(
屠
宰 牛、羊屠宰加工厂
10
(二)文件要求:
无公害农产品认证现场检查规范(包括工作程序)
农质安发[2005]5号
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与产品认证一体化工作流程规 范 农质安发[2006]9号 《无公害农产品(畜牧业产品)认证现场检查评定细 则》农质安发[2007]9号 无公害农产品(畜牧业产品)一体化认证现场检查工 作补充要求 农质安发[2008]2号 关于启用2008版现场检查报告的通知农质安发[2008]10号
二、现场检查的程序
(一)现场检查前的准备 (二)实施现场检查 (三)现场检查报告的填写 (四)跟踪检查
(一)现场检查前的准备
审核熟悉申报材料; 找出需重点核实的内容; 组成现场检查组; 编制现场检查方案; 《无公害农产品认证现场检查通知单》的形式 书面通知申请人; 与申请人联系确认。
)
加 家兔屠宰加工厂
9
工
厂 肉鸡屠宰加工厂
9
蜂蜜、蜂花粉加工厂
8
46
56
48
58
32
41
48
57
20
பைடு நூலகம்28
2、现场检查评定细则的分类( 续)
名称
关键项※ 一般项
共计
山东省畜牧兽医局关于印发山东省无公害畜产品认证现场检查工作程序和产地现场检查细则的通知

山东省畜牧兽医局关于印发山东省无公害畜产品认证现场检查工作程序和产地现场检查细则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东省畜牧兽医局•【公布日期】2007.03.20•【字号】鲁牧生字[2007]6号•【施行日期】2007.03.2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农产品质量安全正文山东省畜牧兽医局关于印发山东省无公害畜产品认证现场检查工作程序和产地现场检查细则的通知(鲁牧生字〔2007〕6号)各市畜牧局(办):为规范无公害畜产品认证现场检查,促进我省无公害畜产品认证工作顺利开展,根据《山东省无公害畜产品管理实施办法》和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有关文件规定,我们组织制定了《山东省无公害畜产品产地认定与产品认证现场检查工作程序》、《山东省无公害畜产品产地认定现场检查实施细则》,现印发给你们,请在无公害畜产品认证工作中遵照执行。
执行过程中若有意见和建议,请及时反馈至省畜牧办生产科技处。
附件:1、山东省无公害畜产品产地认定与产品认证现场检查工作程序2、山东省无公害畜产品产地认定现场检查实施细则二〇〇七年三月二十日附件1:山东省无公害畜产品产地认定与产品认证现场检查工作程序为规范无公害畜产品产地认定与产品认证现场检查工作,确保检查结果的科学、公正,根据《无公害农产品管理办法》、《山东省无公害畜产品管理实施办法》和NY/T5341-2006《无公害食品认定认证现场检查规范》,制定本工作程序。
现场检查工作主要包括现场检查准备、现场检查实施、整改措施验证和相关材料提交四部分。
一、现场检查准备(一)组成现场检查组申请人的申报材料符合要求的,在收到材料20个工作日内,山东省畜牧办公室选定有资质的检查员(至少3名)组成现场检查组实施现场检查。
现场检查组实行组长负责制。
(二)制定《现场检查方案》由现场检查组组长根据申请人申请的范围,制定《无公害畜产品产地认定与产品认证现场检查方案》和《无公害畜产品产地认定与产品认证现场检查日程安排》。
无公害农产品认定审核规范

附件1:无公害农产品认定审核规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无公害农产品认定申请材料审核工作,确保认定工作质量和效率,依据《无公害农产品认定暂行办法》,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所指的认定审核,是指无公害工作机构组织具有相应专业资质检查员对无公害农产品认定申请材料是否符合规定的条件和要求所实施的技术评价活动。
第三条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负责认定审核规范制修订工作,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农业农村行政主管部门及所属无公害农产品工作机构(以下简称“省级工作机构”)负责本行政辖区内认定审核的组织和实施工作。
第四条各地可以根据本行政辖区内无公害农产品认定工作的实际需要,依据本规范制定本辖区、本行业认定审核实施细则。
第五条认定审核应遵循坚持标准、公平公正、客观独立、科学规范、确保质量和效率的原则。
第六条负责认定审核的人员应为检查员。
第七条认定审核应由2名及以上检查员完成,检查员对所作出的审核结论负责。
第八条省级工作机构应根据工作需要,制定统一的认定审核流程表,确保认定审核整个流程可追溯。
认定审核材料及审核记录应保存6年以上。
第九条应严格按照《无公害农产品认定暂行办法》中所规定的时限要求完成认定审核工作,不断提高认定审核效率。
第二章申请材料的构成第十条认定申请材料由申请人材料、产地环境和产品质量证明材料、检查员现场检查资料等组成。
第十一条申请人材料:(一)《无公害农产品认定申请书》;(二)资质证明文件复印件;(三)产地环境质量现状说明;(四)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和管理技术制度体系文件;(五)最近生产周期农业投入品使用记录复印件;(六)专业技术和管理人员资质证明材料;(七)保证执行无公害农产品标准和规范的声明。
第十二条环境和产品质量证明材料:(一)《产地环境调查报告》;(二)《产地环境检测报告》;(三)《产品检验报告》;(四)《产品抽样单》。
第十三条检查员现场检查材料:(一)《无公害农产品认定现场检查报告》;(二)省级工作机构认定审核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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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
无公害农产品认证现场检查报告申请主体全称: 现场检查结论:
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印制
填写说明
1.报告的内容用钢笔或蓝黑色签字笔填写,字迹整洁、术语规范准确。
栏目内
容应根据现场检查情况作客观描述,不得空缺,没有填写内容的填无”。
2.种植业产品不需要填写表四、表五;畜牧业产品不需要填写表二、表五;渔
业产品不需要填写表三、表四。
3.填写表三、表四、表五时,检查结论为合格的应在相应项目“结论”栏内打
“2”,不合格打“X” ;关键项(条款带“※”的)及不合格项的具体情况应在相应“情况描述”栏内作详细说明。
4.表六中“现场检查综合评价”栏应重点填写现场检查的总体情况、存在问题
和相关建议等内容。
5.检查组及参加人员签字必须由本人签署,不得代签;注册检查员应在备注栏
填写注册证书号。
6.报告格式可从中国农产品质量安全网(网址:下载后用A4
纸印制。
表一现场检查人员基本情况
表二受检单位基本情况
表五无公害农产品(渔业产品)认证现场检查评定项目
三、生产过程管理
渔药选购:选择通过GMP 认证或取得进 口登记许可证的兽药企业生产的渔药。
不得购买国家禁用兽(渔)药和其它渔 用化合物。
查:渔药包装,购买凭证、清单
渔药储存:应有专门的渔药和其它渔用 化合物存储区。
养殖区内不得存放禁用 的渔药和其它渔用化合物及其包装物。
查:现场查看
15 污物处理:及时处理养殖区域内的污水 和垃圾等污染物,保持养殖水体清洁。
查:养殖区及养殖水体清洁状况
渔药使用:不得将原料药或人用药用于水产
养殖。
不得使用国家禁用兽(渔)药和其它
渔用化合物。
严格休药期规定。
查:渔药标签、用药和捕捞记录
饲料选购:应采购有生产许可证或进口
20登记证的企业生产的饲料。
21 22查:购买凭证、饲料标签
饲料储存:应有专门的饲料存放场所,保持干燥、通风、清洁、避免日光曝晒。
变质和过期饲料应做好标识,隔离禁用, 并及时处理销毁。
查:现场查看
饲料加工:自行加工饲料的,其饲料产
品应符合相关标准的规定。
加工场所应
干净整洁,原料及成品堆放整齐、分区
有序、标识清晰。
查:饲料检验报告,现场查看加工场所
表六现场检查结论
□通过
□限期整改□不通过
精选文库 11
结果
检查组组长(签字)
不 合 格
项 目
确 年 月 日前整改完成,并将有关情况书面报告。
申请主体若不同意检查组认定的不合格项目,请填写意见: 申请主体(签字、盖章)
整改结果验证方式:□书面验证 □现场验证
整改
验证意见:
申请主体同意检查组认定的不合格项目,将按要求采取措施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