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职业道德(案例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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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职业伦理法官案例(3篇)

法律职业伦理法官案例(3篇)

第1篇一、案例背景近年来,随着我国法治建设的不断深入,法官职业伦理问题日益受到社会关注。

法官作为国家审判权的行使者,其职业伦理的规范与遵守直接关系到司法公正和司法权威。

本文将以某受贿案为例,分析法官职业伦理问题,探讨如何加强法官职业伦理建设。

(一)案情简介某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官李某,在担任审判员期间,利用职务之便,收受当事人贿赂,为当事人谋取不正当利益。

经查,李某受贿金额共计人民币100万元。

案发后,李某被依法开除公职,并判处有期徒刑十年。

(二)争议焦点1. 李某是否违反了法官职业伦理?2. 如何加强法官职业伦理建设?二、案例分析(一)李某是否违反了法官职业伦理?1. 违反了法官的公正伦理法官的公正伦理要求法官在审判过程中,做到公平、公正、公开,不受任何不当利益的影响。

本案中,李某收受当事人贿赂,为当事人谋取不正当利益,明显违反了法官的公正伦理。

2. 违反了法官的廉洁伦理法官的廉洁伦理要求法官在职业活动中,保持清正廉洁,不得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

本案中,李某利用职务之便收受贿赂,严重违反了法官的廉洁伦理。

3. 违反了法官的忠诚伦理法官的忠诚伦理要求法官对国家法律忠诚,对人民忠诚,维护国家法律尊严。

本案中,李某收受贿赂,损害了国家法律的尊严,违背了对国家的忠诚。

综上所述,李某的行为违反了法官的公正、廉洁和忠诚伦理,严重损害了法官职业形象,破坏了司法公正。

(二)如何加强法官职业伦理建设?1. 加强法官职业道德教育法官职业道德教育是加强法官职业伦理建设的基础。

通过开展职业道德教育,提高法官的政治素质、法律素质和道德素质,使法官树立正确的职业观念,自觉遵守职业伦理规范。

2. 完善法官职业伦理规范体系建立健全法官职业伦理规范体系,明确法官职业伦理的基本要求,规范法官职业行为。

同时,加强对法官职业伦理规范的实施监督,确保规范得到有效执行。

3. 强化法官职业伦理监督加强对法官职业伦理的监督,形成内外结合、上下联动的监督机制。

法官职业伦理案例

法官职业伦理案例

法官职业伦理案例一、案件背景在法院工作的法官是公正、廉洁、严谨的代表,他们应该以职业操守为准绳,严格遵守职业道德规范。

然而,在现实生活中,有一些法官因为个人利益或其他原因,违反了职业伦理原则,给司法公正带来了负面影响。

本文将以某法院一名法官的职业伦理问题为例,探讨其具体情况和相关影响。

二、案件过程该案件中的法官张某,在审理一起民事诉讼案件时,与某被告人有私人关系。

据了解,张某曾经多次接受该被告人请吃饭,并收到其送的价值不菲的礼品。

在审理过程中,张某还曾经向当事人施压,威胁其不要提出异议。

随着时间推移,这起案件最终被上级法院发现了张某的行为,并对其进行了调查处理。

在调查中发现,张某不仅违反了职业伦理原则,还涉嫌违反相关法律规定。

他被开除出司法队伍,并被追究法律责任。

三、案件影响这起案件的发生,不仅对当事人产生了不良的影响,也对司法公正造成了严重的损害。

张某的行为严重违反了法官职业操守和职业道德规范,破坏了司法公正和权威。

张某的行为也引发了社会舆论的广泛关注,加剧了人们对司法公正性和透明度的质疑。

这起案件给全国法院敲响了警钟。

各级法院纷纷加强对法官职业伦理问题的监管力度,并出台一系列措施加强对职业道德规范的教育和培训。

同时,在社会各界广泛呼吁下,司法机关还加大了打击腐败和维护司法公正的力度。

四、案件启示作为一名合格的法官,必须时刻牢记自己的职责和使命,在处理每一起案件时都要以公正、廉洁、严谨为准绳。

同时,也要时刻提高自己的职业素养和道德水平,保持良好的职业形象和声誉。

只有这样,才能真正维护司法公正和权威,为社会稳定和发展做出贡献。

法官职业道德(案例版)

法官职业道德(案例版)
当沈阳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宣布“报告经表决不予通过” 时,会场一度出现混乱,代表们、大会主席团都不知该 怎么办。情况紧急,主席团成员转身背对着500多名 代表当场开会研究应对措施。最后做出决定:“闭会后, 由市人大常委会继续审议市中级人民法院报告,并将审 议结果向下次人民代表大会报告。”
2021/10/10
在司法界,黄松有被誉为推动中国法制改革的领军人物、 前途无量的学者型官员。他还兼任全国青联常委、中央 国家机关青联副主席、中国法学会诉讼法学研究会常务 理事、民事诉讼学专业委员会副主任,清华大学、西南 政法大学、中国政法大学、国家法官学院兼职教授。
——有讽刺意味的是黄松有落马后,我国最具权威性的法
学研究奖项——第二届钱端升法学研究成果奖在人民大
2021/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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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005年1月,黄松有的校友、广东省法制盛邦律师事务所主任 陈卓伦,因代理一起标的上亿的执行案件,在北京华侨大厦宴请 黄松有,希望此案能得到执行和解。陈卓伦承诺,事成之后分给 黄院长律师费300万元,表示感谢。 黄松有给最高法院执行办公 室案件承办人打招呼,并批示:加大调解力度。2007年5月,终 于达成和解协议,陈律师和黄松有商定成立一家公司,将钱划到 这家公司账户。
8月9日下午4时,出席沈阳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 会议的439名人大代表,就《关于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整改情 况和2001年工作安排的报告》进行表决。结果,395票赞 成,赞成票比例高达89.9%,报告终获通过。
这起事件引起海内外及社会各界人士的极大关注,新华社在8 月9日的报道中称,这起事件在中国民主法制建设的进程中写下 了浓重的一笔,中国宪法学研究的少壮派代表韩大元教授总结说: “这是中国民主政治的标志性事件。”
2021/10/10

法律职业伦理真实案例(3篇)

法律职业伦理真实案例(3篇)

第1篇一、案例背景某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官李某,自参加工作以来,一直秉持公正司法、忠诚履职的职业理念。

然而,在一次涉及巨额财产的民事案件中,李某面临了法律职业伦理的考验。

以下是该案例的详细描述。

二、案件情况2018年,某房地产开发公司与某市某区居民张某因房屋买卖合同纠纷诉至法院。

张某称,房地产开发公司在未取得房屋预售许可证的情况下,与其实行房屋买卖,要求房地产开发公司返还购房款及利息。

房地产开发公司则辩称,已取得房屋预售许可证,不存在未取得许可证的情况。

该案涉及金额巨大,张某与房地产开发公司均对案件结果十分关注。

李某作为承办法官,深知案件的重要性。

在审理过程中,张某的代理律师与李某关系较好,多次邀请李某参加聚餐、旅游等活动,并提出请李某在案件审理过程中给予关照。

而房地产开发公司的代理律师则表示,只要李某公正审理案件,公司将给予丰厚的物质回报。

三、法律职业伦理冲突面对张某代理律师的诱惑和房地产开发公司代理律师的承诺,李某陷入了道德困境。

他深知,作为一名法官,应当坚守法律职业伦理,公正审理案件,维护法律的尊严。

然而,张某代理律师的关照和房地产开发公司代理律师的物质回报,对李某的职业道德提出了严峻考验。

四、李某的选择在深思熟虑后,李某决定坚守法律职业伦理,公正审理案件。

他拒绝接受张某代理律师的宴请和旅游邀请,并向房地产开发公司代理律师表明了自己的立场。

同时,李某加强了对案件的调查研究,查阅了大量相关法律法规,确保案件审理的公正性。

五、案件审理结果经过李某公正、严谨的审理,法院判决房地产开发公司返还张某购房款及利息。

张某与房地产开发公司均对判决结果表示满意,认为李某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做到了公正无私。

六、案例启示李某在面对法律职业伦理考验时,坚守公正、忠诚的职业理念,为我们树立了榜样。

以下是该案例的启示:1. 法律职业伦理是法律职业人员必须遵守的基本准则,任何违反法律职业伦理的行为都是不可容忍的。

2. 法律职业人员应当保持中立,不受外界干扰,公正审理案件。

中国法律职业道德的案例(3篇)

中国法律职业道德的案例(3篇)

第1篇一、案例背景近年来,随着我国法治建设的不断推进,法律职业道德问题日益受到社会各界的关注。

在此背景下,本文将以一起真实的法律职业道德案例为切入点,探讨我国法律职业道德的重要性和现实意义。

二、案例简介2018年,某市发生了一起因邻里纠纷引发的故意伤害案件。

被害人张某与嫌疑人李某系邻居,因邻里关系紧张,双方积怨已久。

一天,李某因琐事与张某发生争执,进而升级为肢体冲突。

在冲突过程中,李某持刀将张某刺伤,导致张某重伤。

此案发生后,引起了社会广泛关注。

三、案件处理过程1. 被害人报案案发后,被害人张某立即报警。

公安机关接到报案后,迅速展开侦查工作,将嫌疑人李某抓获归案。

2. 侦查阶段在侦查阶段,公安机关依法对嫌疑人李某进行讯问,李某对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同时,公安机关收集了大量证据,包括现场勘验笔录、证人证言、鉴定意见等。

3. 审查起诉阶段审查起诉阶段,人民检察院对案件进行审查,认为嫌疑人李某的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4. 审判阶段在审判阶段,人民法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对案件进行审理。

审判过程中,合议庭充分保障了被告人的辩护权,对案件事实进行了全面审查。

经过审理,合议庭认为嫌疑人李某的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三年。

四、案例评析1. 法律职业道德的重要性本案中,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在办理案件过程中,严格遵守法律职业道德,依法履行职责,体现了我国法律职业道德的重要性和现实意义。

(1)公正司法。

在办理案件过程中,各执法机关坚持公正司法,确保案件审理结果公正,维护了法律的尊严。

(2)忠诚履职。

各执法机关工作人员忠诚于法律事业,坚守岗位,认真履行职责,确保了案件办理的质量。

(3)廉洁自律。

各执法机关工作人员严于律己,廉洁自律,自觉抵制各种诱惑,树立了良好的职业道德形象。

2. 案例启示(1)加强法律职业道德教育。

各执法机关应加强法律职业道德教育,提高执法人员的职业道德素质,确保执法公正。

法律职业伦理道德的案件(3篇)

法律职业伦理道德的案件(3篇)

第1篇一、案件背景近年来,随着我国法治建设的不断深入,法律职业伦理道德问题日益受到关注。

法官作为国家法律实施的最终执行者,其职业道德水平直接关系到司法公正和社会公平正义的实现。

然而,在实际工作中,个别法官却因为受到各种因素的影响,违背职业道德,触犯了法律。

本文将以一起法官受贿案为例,探讨法律职业伦理道德问题。

二、案件经过(一)案件起因某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官李某,自参加工作以来,一直兢兢业业,公正司法。

然而,在担任审判员期间,李某却因为受到朋友王某的诱惑,开始走上受贿之路。

王某是该市某建筑公司的老板,因其公司在工程招投标过程中遇到了一些法律问题,便找到了李某。

王某知道李某是法官,手握审判大权,便试图通过行贿的方式,让李某在案件审理过程中给予关照。

(二)案件发展李某在王某的多次游说下,逐渐放松了对自己的要求。

他开始利用职务之便,为王某的公司谋取利益。

在审理相关案件时,李某故意偏袒王某,使得王某的公司在招投标中屡次中标。

同时,王某为了表示感谢,多次送给李某金钱和贵重物品。

随着时间的推移,李某的受贿行为越来越频繁。

他不仅收受了王某的贿赂,还接受其他当事人的贿赂。

在受贿过程中,李某逐渐迷失了自我,将职业道德抛诸脑后。

(三)案件暴露2018年,我国开展了一场为期三年的反腐败斗争。

在此次斗争中,李某的受贿行为被上级法院发现。

经调查,李某受贿金额高达数十万元。

三、案件处理(一)调查取证在案件曝光后,上级法院迅速成立调查组,对李某进行立案调查。

调查组通过查阅案件卷宗、询问相关人员等方式,收集了大量的证据。

(二)审理判决经过审理,法院认为李某的行为已构成受贿罪,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三十万元。

四、案件反思(一)法官职业道德的重要性本案中,李某之所以走上受贿之路,主要是因为他放松了对自己的要求,违背了法官职业道德。

法官作为国家法律实施的最终执行者,肩负着维护司法公正和社会公平正义的重任。

因此,法官职业道德的重要性不言而喻。

法官遵守职业道德的例子

法官遵守职业道德的例子

法官遵守职业道德的例子
以下是法官遵守职业道德的一些例子:
1. 保持中立公正:法官在审理案件时需保持中立,不偏袒任何一方,依法做出公正判断。

2. 尊重法律程序:法官需遵守法律程序,并确保受案双方有平等的机会陈述自己的观点和辩护。

3. 保守秘密:法官应严守保密义务,不泄露案件的细节和涉及当事人的隐私信息。

4. 知识和能力:法官需要具备必要的知识和技能,以便正确而有效地解释和应用法律。

5. 不接受贿赂或其他利益:法官不能接受贿赂、礼品或其他眼前利益,以确保其独立性和公正性。

6. 尊重当事人权利:法官应尊重当事人的权利,并给予其公平的听证机会。

7. 保持良好的行为操守:法官应该遵守良好的行为准则,在行为上树立良好的榜样。

这些是法官遵守职业道德的一些典型例子,以确保他们的工作公正、中立和诚信。

法官法律职业伦理案例(3篇)

法官法律职业伦理案例(3篇)

第1篇一、案例背景甲市人民法院法官李某,因涉嫌收受贿赂,被举报至市纪委。

经过调查,李某在担任法官期间,多次收受当事人贿赂,为当事人谋取不正当利益。

该事件引起了社会广泛关注,也暴露了法官职业伦理问题。

二、案例经过1. 收受贿赂2018年,李某在审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时,被告王某为了尽快胜诉,向李某送上一万元现金。

李某收下贿赂后,对案件进行了有利于王某的判决。

2. 谋取不正当利益此后,李某又陆续收受王某及其他当事人的贿赂。

在审理案件过程中,李某多次为当事人谋取不正当利益,如修改判决书、偏袒一方当事人等。

3. 举报与调查2020年,王某因李某收受贿赂的行为向市纪委举报。

市纪委成立调查组,对李某进行调查。

经过调查,李某收受贿赂的事实确凿,其行为严重违反了法官职业伦理。

4. 处理结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甲市人民法院决定免去李某法官职务,并将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同时,市纪委对李某进行了党纪处分。

三、案例分析1. 违反法官职业伦理李某收受贿赂、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行为,严重违反了法官职业伦理。

法官作为国家审判机关的一员,应当公正、廉洁、诚信地履行职责,维护司法公正。

李某的行为损害了司法权威,破坏了司法公信力。

2. 侵蚀司法公正李某收受贿赂,导致案件审理结果不公,损害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这种行为不仅违背了法官职业伦理,也破坏了司法公正,使人民群众对司法公正产生质疑。

3. 社会影响李某的行为在社会上造成了恶劣影响。

一方面,损害了法官队伍的形象,降低了法官的公信力;另一方面,导致人民群众对司法公正产生怀疑,影响了司法权威。

四、启示与建议1. 强化法官职业伦理教育法官作为国家审判机关的一员,应当具备高尚的职业道德。

加强对法官的职业伦理教育,提高法官的法律素养和职业操守,是预防和杜绝法官违纪违法行为的重要途径。

2. 完善司法监督机制建立健全司法监督机制,加强对法官的监督,是确保司法公正的重要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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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法官法》
一、制定目的与渊源 1.提高法官素质 2.加强对法官的管理 3.保障法官独立审判 4.保障司法公正 1、三大诉讼法 2、《法官法》 3、《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
法官素质结构表
政治素质 知识
识知 化 文 专业知识
法 官 素 质
业务素质 经验 工作年限
职业道德素质
《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
二、法官的权利义务 (一)义务(法官法第三条) 1.秉公办案, 2.保障诉讼参与人权利, 3.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 4.恪守职业道德, 5.保守国家秘密和审判工作秘密, 6.接受法律监督和人民群众监督。
【中院二位院长从情色到违法之路】 【贾永祥案】在基建“小金库”进行调查以期取得副院长梁福全犯 罪证据时,无意发现院长的犯罪线索。 检察机关在对贾永祥存放在银行的保管箱搜查时,竟有“意外收 获”。两个保管箱里,除了一些金银首饰和手表等物品外,装满 保管箱的竟是精心剪辑的有关女性各种姿态的图片,还有一个内 装女性私物的小铁盒。” 被审查期间,贾永祥的一个通讯录不见了。在讯问人员的追问下, 贾永祥交出了已经藏匿在房间卫生间中的一个通讯录。这个令贾 永祥忐忑不安的通讯录,记录着贾永祥生活工作常用的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等,然而当翻至空白页后,又有20个左右的联系人及联 系电话、传呼机号码。从这二十几个联系人的名字看,均为女性, 其中不少人的名字,均属于现代女孩常用的某静、某红、某玲 等…… 无奈之下,贾永祥不情愿地交代了其中3名歌厅小姐、2名女白领、 1名法院基建办的女会计。这些年来,他给这些女人买金银首饰、 手表等贵重礼物,买房子,提供经商资金、旅游、吃喝玩乐等, 共花费人民币近百万元。贾永祥承认,这些钱都是别人送给他 的……
加强法官职业伦理必要性的原因: 1.历史文化因素。德主刑辅,法律规定不细致,有不少时 候需要法官评良心审判。 2.审判方式因素。对抗式审判需要法官中立、理性、温和、 大度等品性。 3.法官素质还不很高,法科毕业背景的比例不高,而正副 院长更多考虑行政级别。 4.公民法律素质提高,批评能力增强。 5.法官制度保障因素。经济实力增强、法官待遇也提高了, 对之的要求也自然提高。 6.司法体制因素。地方法院院长由地方人大产生,副院长 由院长提名。地方法院财政受制于地方政府。 7.司法不公现象严重。司法权威不高。
(3)2005年1月,黄松有的校友、广东省法制盛邦律师事务所主任 陈卓伦,因代理一起标的上亿的执行案件,在北京华侨大厦宴请 黄松有,希望此案能得到执行和解。陈卓伦承诺,事成之后分给 黄院长律师费300万元,表示感谢。 黄松有给最高法院执行办公 室案件承办人打招呼,并批示:加大调解力度。2007年5月,终 于达成和解协议,陈律师和黄松有商定成立一家公司,将钱划到 这家公司账户。 (4)2005年5月,广东佳德利房地产公司和别的公司发生债务纠纷, 董事长肖渊韬请黄松有帮忙,判对方土地归他,黄给广州中院打 了招呼。肖于2006年至2007年分三次给黄松有30万港币。 (5) 2006年9月,四川冠宇投资公司董事长林寻东哥哥林作万因 行贿被广东佛山检察院立案侦查,该董事长找到黄松有。黄松有 给佛山检察院检察长打了电话,林作万被办理了取保候审。事后 林寻东为表示感谢,2008年2月在北京潮皇食府送黄松有30万元。 (6)2006年底,大学教授兼职律师赵民房代理一起土地合同纠纷案, 请黄松有帮忙。黄松有打招呼后,合议庭改变了原来的意见。 2007年9月,赵送给黄松有10万。 (7) 广州正大方略律师事务所律师陈文,在2007年5月代理广东南 亚房地产公司被查封拍卖执行案,黄松有提供了帮助,陈送黄松 有20万元。
【沈阳中院事件】 在2001年2月14日闭幕的沈阳市第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 上,对由市中院副院长所作的2000年沈阳市中院工 作报告,因赞成票没有超过半数未被通过。 去年以来在这个城市发生的一系列腐败案使包括原市 长、副市长、政协副主席、检察院检察长、法院院长、 副院长纷纷落马,是代表们对法院报告不满意的主要原 因。 更具戏剧性的是,原法院院长贾永祥开幕的当天上午 还坐在主席台上,下午就被中纪委审查。法院2000 年工作报告只好由副院长于波代作。 当沈阳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宣布“报告经表决不予通过” 时,会场一度出现混乱,代表们、大会主席团都不知该 怎么办。情况紧急,主席团成员转身背对着500多名 代表当场开会研究应对措施。最后做出决定:“闭会后, 由市人大常委会继续审议市中级人民法院报告,并将审 议结果向下次人民代表大会报告。”
庭审时,黄松有就此表示:“这一生没敢想过贪污法院 公款,这是我的心里话。” 辩护律师也提出这笔钱属于受贿,但没有被法院采 纳,最终定性为贪污。给黄松有辩护的是他的大学同 学、西南政法大学原校长高子程。两位校友毕业三十 年后,却在这种场合相会,见面只有痛心。
(2) “中国第一烂尾楼”中诚广场矗立在 广州最繁华商业路段,中诚广场最初的开发 商钟华由于担保的原因,自己卷入到他人在 海南一起2000万元的债务纠纷中,当时的海 南省高院执行庭庭长马升1996年派人来广州 查封了中诚广场,这才导致其最终烂尾 。 2000年,马升因涉嫌受贿、巨额资产来源不明及 玩忽职守罪被抓。 钟华提出给中诚广场解封,因此找到了广东省 高院执行局局长杨贤才 。 2002年7月,广东省高级法院指定广州市中级 法院负责解决“中诚广场”债务纠纷,对其 进行拍卖。在黄松有和杨贤才的授意下,广 州商人范骏业控制的两家名不见经传的公司 在竞拍中胜出,以超低价9.24亿元购得“中 诚广场”后,很快出手转卖,净赚4亿多元。
从黄松有案,我们也可以得出结论:作为一名司法人 员,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比具有渊博的理论知识更为 重要。黄松有法学著作等身,又兼任几家著名大学的兼 职教授,法律理论水平不可谓不高,知识不可谓不渊博。 但他却没有基本的职业操守,放弃了做人最低的道德底 线,身处高位,却腐化堕落,知法犯法、执法犯法,沦 为一个罪人。 全国人大代表、法学教育专家梁慧星指出:黄松有 案件是法学教育界的耻辱。他是科班出身的法学博士, 堕落到这种地步,法学教育界应好好反省,是不是没有 对学生进行人格、品德、道德、忠于法律的教育?法律 从业人员,一定要把职业道德放在第一位,把进德修身 作为入门的第一功课。
(4)由于黄松有业务能力卓著,有较高理论水平,受到 最高法院高层赏识,于1999年6月被调至最高人民法院 任民庭庭长。 2002年12月,被提拔为最高法院副院长、二级大法官,分 管民事审判和执行工作。 (5)黄松有善于学习,有很强的理论功底,诉讼法法学 博士,尤其在民事司法领域,著述颇丰。他在各种刊物 发表论文数十篇,个人专著有《中国现代· 民事审判权 论》《经济审判实用全书》《人间正道》等。 在司法界,黄松有被誉为推动中国法制改革的领军人物、 前途无量的学者型官员。他还兼任全国青联常委、中央 国家机关青联副主席、中国法学会诉讼法学研究会常务 理事、民事诉讼学专业委员会副主任,清华大学、西南 政法大学、中国政法大学、国家法官学院兼职教授。 ——有讽刺意味的是黄松有落马后,我国最具权威性的法 学研究奖项——第二届钱端升法学研究成果奖在人民大 会堂颁奖,他的论文《司法解释权:理论逻辑与制度建 构》获得三等奖,奖金是5000元。
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
工作报告既然提交审议,就存在通过和不能通过两种情况,而现行 法律只规定了人大会议可以审议法院工作报告,报告未获通过之 后该怎么办,却没规定。 但后来发现,这个决定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 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规定,必须由本级人民 代表大会审议本级人民法院的工作报告,而不能由本级人大常委 会审议。 8月9日下午4时,出席沈阳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 会议的439名人大代表,就《关于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整改情 况和2001年工作安排的报告》进行表决。结果,395票赞 成,赞成票比例高达89.9%,报告终获通过。 这起事件引起海内外及社会各界人士的极大关注,新华社在8 月9日的报道中称,这起事件在中国民主法制建设的进程中写下 了浓重的一笔,中国宪法学研究的少壮派代表韩大元教授总结说: “这是中国民主政治的标志性事件。”
第二讲 法官职业道德
第一节 法官职业道德概述
引言: 法官道德缺失的底线被潘华山冲破了,人们希望潘华山是 最后一个孽种,可你面对贪得无聊的你又咋办,潘华山 的行为将造成长久的司法阴影不良后果,人们若要打官 司先要考虑“这个法官要了钱还要不要我的命”,这是 中国正在发生血淋淋的司法现实。 法官在许多中国人眼里是神圣崇高的职业,我生平第 一次进法院诚惶诚恐至今记忆犹新。现在法官为了保全 自己杀人,法院在这么多年来暴露的“腐败”是不是到 了极点。如果潘华山是因其它的事情杀人我们也不感到 特别意外,而此事正是与其行使职务有着直接的关联, 因“职务”性质的特殊就不得不引起人们更加地关注。 潘华山杀人的目的是怕受贿事情败露,是采用黑道的一 样的方式“灭口”,手段残忍至极。潘华山案是个案, 但在与近几年来司法部门暴露出来的“灰、黑、毒”案 的现状对应,揭示出令人不寒而栗事件,在告诉世人什 么呢? ——某网络文章
犯罪道路回顾 (1)1997年湛江市中美化学工业有限公司破产拍卖。在 黄松有的操作下,由奥法拍卖公司和法建拍卖公司共 同承担拍卖任务,约定佣金1540万元。拍卖完毕后, 广东省法官协会通知:拍卖佣金一半由湛江中院处理。 给法建拍卖公司分支机构——奥西代办处308万元 ,负 责人与黄松有等三人私分,黄得120万。
【梁福全 案】 梁福全接受讯问时,只交代了某企业老板刘某送给他一辆轿车,以 及另一老板送给他一处住房。但刘某妻子表示,沈阳市大东区法 院有一个女人,为梁福全生了一个孩子,为了掩人耳目,这个女 人找了一个丈夫,不久便离婚了。 大东区法院办公室打字员、后来调到经济庭做内勤的张天宠与梁福 全有暖昧关系,张天宠每天开一辆白色轿车上下班,说是梁福全 给她买的。张天宠还有一个女孩,…… 辽宁社会科学院研究腐败问题的副研究员侯小丰认为,贪官往往把 女人当作一种“消费”,与“名牌消费”划上等号,这主要取决 于贪官们的生活观和价值观。 梁福全在担任沈阳市大东区人民法院院长期间,因张天宠怀孕需要 房子,便利用职务之便,向与大东区法院搞联合开发的一家工程 队索要了两套面积为107.88平方米的动迁房。通过房产部门的关 系人帮忙,在一房屋开发商处调换成面积为81平方米的住宅一套, 供张天宠居住。后来,张天宠将此房卖掉,在梁福全的资助下, 又买了一套面积为100多平方米的新房,并带有30多平方米的车 库。 为满足“女人”欲望,两“贪官”铤而走险,去贪污,去受贿,去 犯罪……这,令人深思,发人深省。 注释:二人均被判无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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