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环境卫生学监测卫生标准汇总表
环境卫生学及消毒灭菌效果监测结果判定

环境卫生学及消毒灭菌效果监测结果判定
一、各类环境空气、物体表面、医护人员手卫生标准:
1、各类环境空气、物体表面、医护人员手细菌菌落总数(见下表)
2、致病性微生物:
不得检出乙型溶血性链球菌、金黄色葡萄球菌、沙门氏菌以及其它致病性微生物。
二、灭菌的物品要求无菌。
三、使用中的消毒剂的细菌总数应w 100cfu/ml,致病性微生物不得检出。
四、消毒后的内镜合格标准为:细菌总数v 20cfu/件,不得检出致病菌;灭菌后内镜合格标准为:无菌。
五、血液透析:透析器入口液的细菌菌落总数w 200cfu/ml ,出口液的细菌菌落总数必须w 2000cfu/ml ,并不得检出致病菌。
六、医疗用品卫生标准:
1、进入人体无菌组织、器官或接触破损皮肤、粘膜的医疗用品必须无菌。
2、接触粘膜的医疗用品的细菌菌落总数应w 20cfu/g 或100cm2,致病性微生物不得检出。
3、接触皮肤的医疗用品的细菌菌落总数应w 200cfu/g或100cm 2,致病性微生物不得检出。
医院的环境卫生学监测

医院的环境卫生学监测医院的环境卫生学监测包括对空气、物体表面、医护人员手、医疗器材和使用中的消毒液等的监测。
应定期对手术室、重症监护病房/室(ICU)、产房、母婴室、新生儿病房、骨髓移植病房、血液病房、血液透析室、供应室无菌区、治疗室、换药室、微生物室等重点部门进行环境卫生学监测,主要是通过细菌培养检测菌落总数。
当有医院感染流行,怀疑与医院环境卫生学因素有关时,应及时进行监测并鉴定流行菌株。
一、新的医院环境分类及菌落总数卫生标准1.1类环境为采用空气洁净技术的诊疗场所,分洁净手术部和其他洁净场所,如层流洁净手术室,层流洁净病房。
空气菌落总数应≤4CFU/皿,30分钟,≤150CFU/m3。
物体表面≤5CFU/cm2。
2.2类环境为非洁净手术部(室),如普通手术室、产房、婴儿室、早产儿室、导管室、血液病病区、烧伤病区等保护性隔离病区、重症监护病房等。
空气菌落总数应15分钟≤4CFU/皿。
物体表面≤5CFU/cm2。
3.3类环境为母婴同室,消毒供应中心的检查包装灭菌区和物品存放区,血液透析中心(室),其他普通住院病区等。
空气菌落总数应5分钟≤4CFU/皿。
物体表面≤10CFU/cm2。
4.4类环境为普通门(急)诊及其检查室、治疗室、注射室、换药室、传染病科门诊及病房。
空气菌落总数应5分钟≤4CFU/皿。
物体表面≤10CFU/cm2。
二、空气微生物污染检查方法按国标(GB 50333)方法进行。
(一)采样时间1类环境在洁净系统自净后于从事医疗活动前采样。
2、3、4类环境在消毒或规定的通风换气后和从事医疗活动前采样。
1类环境可采用培养平皿暴露法和空气采样器法。
(二)培养平板暴露法1.室内面积>30cm2者设内,中,外对角线三点,内、外点应距墙壁1m。
2.室内面积>30cm2者设四角和中央五点,四角应距墙壁1m用直径90mm的平皿采样,高度为距地面0.8~1.5m暴露时间为2类环境15分钟,3类及4类环境5分钟。
环境卫生学监测标准汇总表

环境卫生学监测标准汇总表
②怀疑医院感染暴发或疑似暴发与医院环境、物品及医务人员手等有关时,应进行目标微生物监测;
③采样后应尽快对样品进行相应指标的检测,送检时间不得超过4h;若样品保存于0℃~4℃时,送检时间不得超过24h;
④不推荐医院常规开展灭菌物品的无菌检查,当流行病学调查怀疑医院感染事件与灭菌物品有关时,进行相应物品的无菌检查。
常规监督检查可不进行致病性微生物检测,涉及疑似医院感染暴发、医院感染暴发调查或工作中怀疑微生物污染时,应进行目标为生物的检测。
医院环境卫生学监测

医院环境卫生学监测(一)内容:包括对空气、物表和医护人员手的监测(二)监测时间:医院应每月对手术室、重症监护病房/室(ICU )、产房、母婴室、新生儿病房、骨髓移植病房、血液病房、血液透析室、供应室无菌区、治疗室、换药室等重点部门进行环境卫生学监测。
(三)监测标准:各类环境空气、物表、医护人员手细菌菌落总数卫生标准致病性微生物卫生标准:不得检出乙型溶血性链球菌、金黄色葡萄球菌及其他致病性微生物。
在可疑污染情况下进行相应指标的检测。
母婴同室、早产儿室、婴儿室、新生儿及儿科病房的物体表面和医护人员手上,不得检出沙门氏菌。
医疗用品卫生标准:*进入人体无菌组织、器官或接触破损皮肤、粘膜的医疗用品必须无菌。
*接触粘膜的医疗用品细菌菌落总数应≤20cfu/g 或100cm 2;致病性微生物不得检出。
*接触皮肤的医疗用品细菌菌落总数应≤200cfu/g 或100cm 2;致病性微生物不得检出。
使用中消毒剂与无菌器械保存液卫生标准:*使用中消毒剂细菌菌落总数应≤100cfu/ml ,致病性微生物不得检出。
*无菌器械保存液必须无菌。
污物处理卫生标准:污染物品无论是回收再使用的物品,或是废弃的物品,必须进行无害化处理。
不得检出致病性微生物。
在可疑污染情况下,进行相应指标的检测。
(四)空气、物体表面、手的采样方法A 、空气采样及检查方法:采样时间:选择消毒处理后与进行医疗活动之前期间采样。
采样高度:与地面垂直高度80—150cm布点方法:室内面积≤30m 2,设一条对角线上取3点,即中心一点,两端各距墙1m 处各取一点;室内面积>30m 2,设东、西、南、北中5点,其中东、西、南、北均距墙1m 。
采样方法:用9cm 直径普通营养琼脂平板在采样点暴露5min 后送检培养。
结果计算: 空气细菌菌落总数(cfu/m 3)=式中A :平板面积:cm 2T :平板暴露时间 minN :平均菌落数 cfu/平皿B 、物体表面采样及检查方法:采样时间:选择消毒处理后4H 内进行采样50000N AT采样面积:被采表面<100cm 2,取全部表面;被采表面≥100cm 2,取100cm 2 。
医院环境卫生学监测标准及出处

无菌生长 ≤20CFU/件(CFU/100cm2) ≤200CFU/件(CFU/100cm2)
GB15982-2012《医院消毒卫 生标准》4.3.1
注:Ⅰ类环境:洁净手术部(室)及其他洁净场所
Ⅱ类环境:非洁净手术部(室)、非洁净骨髓移植病房、产房、导管室、新生儿室、器官移植病房、烧伤病房、 重症监护病房、血液病病区
出处
≤100cfu/ml ;细菌数≥50cfu/ml为干预水 平
≤0.25EU/mL;细菌数≥0.125cfu/ml为干预 水平
YY0572——2015《血液透析 和相关治疗用水》;《血液 净化标准操作规程》
培养温度宜17-23℃,培养时间宜为7天,培 养基可选择胰化蛋白胨葡萄糖培养基。
微生物
≤100cfu/ml ,真菌总数应≤10cfu/ml,大 肠杆菌应不得检出
≤4cfu(15min·直径9cm平皿)
WS/T367-2012《医疗机构消 毒技术规范》A.6.4.2
儿科病房、母婴同室、妇产科检查室、人流室 、治疗室、注射室、换药室、输血科、消毒供 应中心、血液透析中心(室)、急诊室、化验 室、各类普通病房。 普通门(急)诊及其 检查、治疗室;感染疾病科门诊和病区
周边区 1.5cfu(30min·直径9cm平皿) 手术区 2cfu(30min·直径9cm平皿)
GB-50333-2013《医院洁净 手术部建筑技 4cfu(30min·直径9cm平皿)
空气 我院Ⅰ类环境:洁净手术室 Ⅵ
6fu(30min·直径9cm平皿)
我院Ⅱ类环境:非洁净手术室、产房、新生儿 室、重症监护病房、介入导管
Ⅲ类环境:儿科病房、母婴同室、妇产科检查室、人流室、治疗室、注射室、换药室、输血科、消毒供应中心、 血液透析中心(室)、急诊室、化验室、各类普通病房。
医疗机构环境卫生学检测

三、医务人员手卫生标准a、卫生手消毒后医务人员手表面的菌落总数应≤10cfu/cm2。
b、外科手消毒后医务人员手表面的菌落总数应≤5cfu/cm2。
四、口腔科1、口腔科综合治疗台治疗用水,每季度进行生监测,菌落总数应≤100cfu/mL,不得检出致病性微生物;口腔综合治疗台第一次使用前、水路系统故障维修后、水路系统污染消毒处理后,需检测合格后方可开展诊疗活动。
2、每季度对消毒后直接使用的物品进行消毒效果监测,例如印模的消毒效果应符合 GB 15982 的“低度危险性医疗器械”,消毒后的菌落总数应≤200 CFU/ 件,不得检出致病性微生物;印模托盘的消毒效果应符合 GB 15982 的“中度危险性医疗器械”,消毒后的菌落总数应≤20 CFU/件,不得检出致病性微生物。
五、透析液及透析用水监测1、透析液、浓缩液(B液),每月进行微生物监测,菌落总数应≤100cfu/mL,超过50%应干预。
最大允许水平的50%。
每季度进内毒素检测,内毒素≤0.5EU/mL,超过50%应干预。
2、透析用水:每月进行微生物监测,菌落总数应≤100cfu/mL,干预水平:最大允许水平的50%。
每季度、设备完成安装时进内毒素检测,内毒素≤0.25EU/mL,超过50%应干预。
六、消毒剂皮肤黏膜消毒液(使用中的碘伏、酒精等)的菌落总数≤10cfu/mL,其他使用中消毒液(如含氯消毒剂)的菌落总数应≤100cfu/mL,不得检出致病性微生物。
七、检验科1、储血冰箱内严禁放其他物品,每周消毒一次;冰箱内空气培养每月一次,无霉菌生长或培养皿(90MM)细菌生长菌落数<8cfu/10MIN。
2、生物安全柜:每年进行悬浮粒子、下降风速、流入风速、照度、振动、噪声、高效过滤器检漏、气流流型、浮游菌、沉降菌检测,各项指标符合相关规定。
医院环境卫生学监测卫生标准汇总表[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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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环境卫生学监测卫生标准汇总表(根据2012新版医疗机构消毒技术规范和医院空气净化管理规范制作)1、洁净手术部(室)空气中的细菌菌落总数应符合GB50333的要求。
如下表。
医院应对感染高风险部门每季度进行监测;洁净手术部(室)及其他洁净场所.新建与改建验收时以及更换高效过滤器后应进行监测;遇医院感染暴发怀疑与空气污染有关时随时进行监测,并进行相应致病微生物的检测。
洁净手术室的等级标准和监测结果判断标准(空态或静态) (30min·直径9cm平皿)。
空气洁沉降法(浮游表面最大净度级等手术室法)细菌最大平周边区染菌密度周边区别手术级名称均浓度手术区 (个/cm2) 区 0.2个0.4个特别洁 5 100级1000级Ⅰ 净手术/30min·90皿/30min·90(5个/m3) 皿(10个/m3) 室0.75个1.5个标准洁 5 1000级10000级Ⅱ 净手术/30min·90皿/30min·90(25个/m3) 皿(50个/m3) 室4个/30min·一般洁2个/30min·9010000090皿(150个5 10000级Ⅲ 净手术皿(75个/m3) 级/m3) 室300000准洁净5个/30min·90 5 Ⅳ 级手术室皿(175个/m3) 注:1细菌浓度是直接所测的结果,不是沉降法和浮游法互相换算的结果。
浮游法的细菌最大平均浓度采用括号内数值。
2 现在均采用沉降法。
2、各类环境空气、物体表面监测结果判断标准物体表面平均菌环境类别空气平均菌落数暴露时间落数Ⅰ类符合GB50333的≤5cfu/cm2 30min 洁净手术部其他洁净场所要求如上图Ⅱ类非洁净手术部(室)、非洁净骨髓移植病房、产房、≤4cfu/15min·直导管室、新生儿室、器官移≤5 cfu/cm2 15min 径9cm平皿植病房、烧伤病房、重症监护病房、血液病病区等Ⅲ类儿科病房、母婴同室、消毒供应中心、血液透析中≤4cfu/5min·直径≤10 cfu/cm2 5min 心(室);其他普通住院病9cm 平皿区等Ⅳ类妇产科检查室、人流室、治疗室、注射室、换药≤4cfu/5min·直径室、急诊室、化验室、输血≤10 cfu/cm2 5min 9cm平皿科、感染疾病科门诊及其病房注:1、Ⅰ类、Ⅱ类环境物表(如产床表面、产房其他物表)参照2类环境标准。
医院环境卫生学监测卫生标准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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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下表。
医院应对感染高风险部门每季度进行监测;洁净手术部(室)及其他洁净场所. 新建与改建验收时以及更换高效过滤器后应进行监测;遇医院感染暴发怀疑与空气污染有关时随时进行监测,并进行相应致病微生物的检测。
洁净手术室的等级标准和监测结果判断标准(空态或静态)(30min直径9cm 平皿)。
等级手术室名称沉降法(浮游法)细菌最大平均浓度手术区周边区表面最大染菌密度(个/cm2)空气洁净度级别手术区周边区I 特别洁净手术室0.2个/30min • 90 皿(5 个/m3)0.4个/30min * 90皿(10 个/m3)5100级1000 级n 标准洁净手术室0.75 个/30mi n • 90 皿(25 个/m3)1.5个/30min •90皿(50 个/m3)51000 级10000级川一般洁净手术室2 个/30min ・90皿(75 个/m3)4 个/30min *90皿(150个/m3)510000级100000级IV准洁净 5 个/30min ・905300000手术室皿(175个/m3)级注:1细菌浓度是直接所测的结果,不是沉降法和浮游法互相换算的结果。
浮游法的细菌最大平均浓度采用括号内数值。
2现在均采用沉降法。
2、各类环境空气、物体表面监测结果判断标准环境类别空气平均菌落数暴露时间物体表面平均菌落数I类洁净手术部其他洁净场所符合GB50333的要求如上图30mi n< 5cfu/cm2u类非洁净手术部(室)、非洁净骨髓移植病房、产房、导管室、新生儿室、器官移植病房、烧伤病房、重症监护病房、血液病病区等< 4cfu/15min 直径9cm平皿15mi n< 5 cfu/cm2川类儿科病房、母婴同室、消毒供应中心、血液透析中心(室);其他普通住院病区等< 4cfu/5min 直径9cm平皿5min< 10 cfu/cm2W类妇产科检查室、人流室、治疗室、注射室、换药室、急诊室、化验室、输血科、感染疾病科门诊及其病房< 4cfu/5min 直径9cm平皿5min< 10 cfu/cm2注:1、1类、U类环境物表(如产床表面、产房其他物表)参照2类环境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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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个
/30min·90
皿(10个/m3)
1.5个
/30min·90
皿(50个/m3)
4个/30min·
90皿(150个
/m3)
注:1细菌浓度是直接所测的结果,不是沉降法和浮游法互相换算的结果。
浮游法的细菌最大平均浓度采用括号内数值。
2 现在均采用沉降法。
注:1、Ⅰ类、Ⅱ类环境物表(如产床表面、产房其他物表)参照2类环境标准。
2、Ⅲ类、Ⅳ类环境物表(如诊疗工作台面、治疗车台面、无菌柜表面、病历夹、门把手、水龙头、床头柜表面等)均参照3类环境标准。
3、空气与物表若怀疑与医院感染暴发有关时,进行目标微生物检测。
3、医务人员手消毒监测结果判断标准(无论哪个科室都是此标准,手术室按照外科手消毒标准)
医疗机构应每季度对手术室、产房、导管室、层流洁净病房、骨髓移植病房、器官移植病房、重症监护病房、新生儿室、母婴室、血液透析病房、烧伤病房、感染疾病科、口腔科等部门工作的医务人员手进行消毒效果的监测;当
5、内镜消毒、灭菌监测结果判断标准(腹腔镜、胆道镜、膀胱镜、灭菌钳等等进入人体的要求无菌,每月生物监测。
6、清洁用品的消毒效果监测结果判断标准(布巾、拖布)
怀疑被某致病菌污染或怀疑院感暴发做相应致病菌监测。
未检出致病菌为
合格。
7、消毒供应中心监测标准。
详见cssd规范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