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某公司定期报告工作制度(doc 7页)
公司制度建设工作报告(4篇)

公司制度建设工作报告尊敬的领导:我向您汇报公司制度建设工作情况如下:一、目标设定:我们公司制度建设的目标是为了规范公司的各项运作,提升工作效率,保障公司的发展和员工的权益。
二、调研与分析:我们通过对公司现有制度的调研与分析,发现存在一些不完善的地方,如制度过于笼统、执行不到位、部门之间存在重复制度等问题。
三、制定计划:在调研分析的基础上,我们制定了制度建设的计划。
计划包括制定新的制度、修订旧的制度、完善执行机制等。
四、制度制定和修订:我们针对发现的问题制定了一系列新的制度。
这些制度包括公司章程、人事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绩效考核制度等。
同时,我们也对现有制度进行修订和完善,以保证其能更好地适应公司发展的需要。
五、培训与宣传:为了使员工更好地理解和执行新的制度,我们进行了相关的培训和宣传工作。
培训内容包括制度的内容和执行规定,培训形式包括线下培训和在线培训。
六、执行与监督:我们建立了制度执行和监督的机制,对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和评估。
同时,还设立了投诉和举报渠道,接收员工和外部人士对制度执行情况的反馈和建议。
七、效果评估:我们将定期对制度建设的效果进行评估,包括员工对制度的满意度、工作效率的提升情况等。
通过评估结果,我们可以为制度建设工作提供参考和改进意见。
以上是我们公司制度建设工作的基本情况。
我们将继续努力,不断完善公司制度,为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和员工的福利保驾护航。
谢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和关注!此致,XXX公司制度建设工作小组公司制度建设工作报告(二)尊敬的各位领导、全体员工:大家好!我是公司制度建设工作小组组长,现将公司制度建设工作情况做以报告。
一、工作目标根据公司发展的需要,为规范管理,提高运营效率,保障员工权益,我们制定了以下几个工作目标:1. 完善公司制度体系,确保各项管理工作有章可循;2. 提高员工参与制度建设的积极性,促进公司内外协同工作;3. 加强制度执行监督,确保制度能够得到落地执行。
安全生产报告制度范本(7篇)

安全生产报告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确保人员、设施、装备的安全可靠,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各项安全管理制度的规定,确保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
第三条所有人员必须服从本制度的规定,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并能熟练掌握本单位的工作流程和应急处置措施。
第四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内所有人员和与本单位有事务往来的外来人员。
第二章安全生产组织第五条本单位设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协调、检查和考核工作。
第六条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由单位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安全生产特别负责人、各岗位负责人、人事部门负责人及相关部门负责人担任组员。
第七条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成员的主要职责为:(一)制定和修订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二)制定和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培训计划;(三)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工作,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四)组织应急演练和应急救援工作;(五)协调处理安全生产事故和事故后果;(六)开展安全生产工作考核和奖惩;(七)组织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
第八条安全生产特别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直接责任人,负责具体的安全生产工作。
第九条安全生产特别负责人的主要职责为:(一)组织制定并组织实施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制度和操作规程;(二)组织制定并组织实施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三)负责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协调、监督和检查;(四)负责应急演练和应急救援工作的组织;(五)协调处理安全生产事故和事故后果,及时作出决策;(六)开展安全生产工作考核和奖惩;(七)组织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
第三章安全生产责任第十条本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负有最终的责任。
第十一条各岗位负责人负责本岗位的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岗位工作的安全和顺利进行。
第十二条人事部门负责人要做好人员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工作,确保员工具备安全生产的知识和技巧。
第十三条相关部门负责人负责本部门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和协调,及时汇报和解决本部门遇到的安全隐患和问题。
安全生产报告工作制度(5篇)

安全生产报告工作制度(5篇)安全生产报告工作制度(5篇)安全生产报告工作制度要怎么写,才更标准规范?根据多年的文秘写作经验,参考优秀的安全生产报告工作制度样本能让你事半功倍,下面分享【安全生产报告工作制度(5篇)】相关方法经验,供你参考借鉴。
安全生产报告工作制度篇1安全生产报告工作制度一、目的为了规范安全生产报告工作,确保企业安全生产信息的及时收集、整理和分析,以便有效地进行安全管理和采取相应的措施,特制定本工作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工作制度适用于企业安全生产报告工作的开展和实施。
三、职责分工1.企业管理层:负责制定安全生产报告的规范和要求,指导相关部门和人员开展安全生产报告工作,并审核相关报告。
2.安全管理部门:负责收集、整理、分析和汇报安全生产报告,提出相应的建议和措施,并对安全生产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
3.生产部门:负责提供安全生产相关的信息,及时汇报安全生产情况和问题,并提出改进措施。
4.其他相关部门:负责提供相应的安全生产信息,配合安全管理部门开展安全生产报告工作。
四、工作程序1.安全生产报告的编制:安全管理部门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制定安全生产报告的格式和内容,明确报告的编制要求和周期。
生产及其他相关部门按照要求提供相应的安全生产信息,确保报告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2.安全生产报告的审核:企业管理层负责审核安全生产报告,确保报告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并提出相应的改进意见和建议。
3.安全生产报告的发布: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将审核后的安全生产报告在企业内部发布,以便相关人员了解安全生产情况,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
4.安全生产报告的更新:根据实际情况,安全管理部门定期更新安全生产报告,反映安全生产工作的进展和成效,并及时向企业管理层汇报。
五、相关支持1.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标准:企业应遵循相关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标准,确保安全生产报告工作的合规性。
2.信息化支持:企业应建立相应的信息系统,以便及时收集、整理、分析和汇报安全生产报告,提高工作效率。
关于实行定期工作报告制度的通知

关于实行定期工作报告制度的通知为了进一步加强业务沟通和交流,更好地促进工作进度,及时发现和总结问题,经集团领导研究决定,自2009年2月1日起,实行定期工作报告制度,集团全体员工(司机、勤杂人员除外)均应定期按规定格式撰写。
现就工作报告制度的实施细则通知如下:一、总则目的为加强对日常工作的监督和控制,提高解决问题的速度和质量,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其目的在于:1、将每个员工的实际工作以文档形式汇报并保留,作为员工工作状况以及工作考核的依据之一。
2、为尽早发现问题与缺陷,提供文档化的汇报和交流渠道。
3、当问题发生时,提供问题追踪和责任归属的依据。
4、通过工作报告反馈,加强项目的控制。
二、工作报告内容工作报告采取标准化表格,主要内容包含如下:1、本周工作内容:本周工作内容分为近期重点工作和常规性工作两部分。
①、近期重点工作是指上级领导安排的年度或季度核心工作内容和重点项目,目标要明确。
工作报告必须汇报重点工作的进展和问题。
有多个重点工作的部门,周报表格中所列分项目必须填写。
②、常规性工作是指本部门责权范围内的各项常规性工作,要求简要精炼,无特殊情况一句话说清楚。
以上部分又各有四个分项,分别为:①、内容:是指该项工作的内容、进展和过程细节。
②、结果:该项工作到目前的最终结果总结,一句话概括。
③、问题:该项工作目前的问题和阻力,及时与领导沟通。
④、办法、建议和要求:针对项目存在的问题,提出相应的解决方案和建议,并提出与之相配套的、需要领导支持的要求。
2、业务和管理方面的建议:针对集团本系统或其他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改善建议。
3、下阶段工作计划:简明扼要地写出下一阶段准备开展的工作内容。
三、报告报送时间和流程一、报告时间:1、工作报告实行员工周报制,部门副经理及以上干部半月报制。
2、交流形式以电子邮件方式为主,确实有困难的可以书面方式递交。
董事会办公室设立周报专用信箱。
3、工作报告报送时间截止到周五16:00点,工作报告在此之前递交到上级主管领导、董事会办公室指定信箱中。
关于实行定期工作报告制度的通知

关于实行定期工作报告制度的通知各位同事:根据公司持续改进管理机制的需要,为了加强工作信息的沟通和汇报,提高团队协作效率,特决定实行定期工作报告制度。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目的与意义定期工作报告制度的目的在于促进团队内部的信息共享和交流,提高工作效率和透明度。
通过定期报告,可以及时了解各部门的工作情况,发现并解决问题,减少工作冲突和重复劳动,提高工作质量和效果。
同时,定期报告也可以为上级领导和决策者提供参考,以便及时调整管理策略和资源分配,实现目标的顺利推进。
二、报告的内容与形式1. 工作内容:报告应当包括与岗位职责相关的工作内容和重点项目,包括已完成的工作、正在进行中的工作和即将要启动的工作,确保报告的内容切实反映个人或团队的工作进展和贡献。
2. 问题与困难:报告中应当主动反映遇到的问题、困难和挑战,并提出应对措施和建议,有针对性地寻求协助和支持。
同时,在解决问题后,也要及时更新工作报告,以保证报告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3. 成果与收获:报告中应当突出个人或团队在工作中取得的成果和收获,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附上相关数据、图片或案例,以增强可信度和说服力。
4. 形式:报告可以以书面形式或电子文档的方式提交,统一采用公司规定的报告模板和标准格式,确保报告的统一性和规范性。
三、报告的提交与评审1. 提交时间:报告的提交周期为每月最后一个工作日。
各部门负责人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将各员工的工作报告汇总,并及时提交给上级领导。
2. 报告的评审:上级领导应当对报告进行认真审阅,并根据需要进行反馈,包括对工作问题的解答、对工作思路的提供建议等。
同时,上级领导也可以根据报告的情况,安排相应的工作调整和人员培训。
四、报告的保密与分享1. 保密原则:工作报告中涉及到的敏感信息和商业机密应当严格保密,报告的传阅范围应当根据需要合理规定,确保信息的安全性和可控性。
2. 分享机制:定期工作报告也可以作为经验交流和学习的平台,上级领导可以鼓励员工分享优秀的工作经验和成功案例,以促进团队内外的学习和成长。
热力公司的定期管理制度

热力公司的定期管理制度一、制度目的与原则为保证热力供应的稳定性和服务质量,提高运营效率,本公司制定了定期管理制度。
该制度旨在通过规范各项管理工作的周期性执行,确保设施设备处于最佳运行状态,同时对服务流程进行持续优化。
我们遵循的原则包括公开透明、科学合理、持续改进和顾客至上。
二、组织结构与职责本公司设立专门的管理部门负责定期管理制度的实施,其中包括日常巡检组、维修保养组、应急处理组和客户服务组。
各部门需明确各自职责,相互配合,共同维护系统的稳定运行。
三、定期检查与维护1. 设备巡检:日常巡检组负责每日对供热系统进行巡视,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记录。
2. 定期保养:维修保养组根据设备厂家提供的保养手册和实际运行情况,制定详细的保养计划,并按时执行。
3. 故障处理:应急处理组应随时待命,一旦发生故障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快速响应,及时修复。
四、客户关系管理1. 客户反馈:设立客户服务热线和在线服务平台,收集客户的意见和建议。
2. 定期回访:建立客户档案,对服务过的客户进行定期回访,了解服务效果,增进客户满意度。
五、数据分析与报告利用信息化手段收集运营数据,定期进行数据分析,评估管理成效,并形成报告提交管理层审阅。
通过数据驱动决策,不断优化管理策略。
六、培训与发展组织员工参与专业培训和技能提升,鼓励创新思维和方法,促进个人成长与企业发展的良性互动。
七、考核与激励建立绩效考核体系,根据员工的工作表现和贡献进行公正评价,实施奖惩措施,激发员工的工作热情和责任感。
八、制度的修订与更新随着技术进步和管理经验的积累,本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定期对管理制度进行修订和更新,确保其时效性和适用性。
通过以上措施,热力公司可以确保供热系统稳定、高效地运行,同时提供优质的客户服务,不断提升企业形象和市场竞争力。
当然,每个热力公司的具体情况不同,需要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来调整和完善管理制度。
2023年请示报告制度

2023年请示报告制度2023年请示报告制度1一、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必须向上一级党组织及有关部门请示汇报:1、非本部门职权范围能决策的问题。
2、半年或年度工作计划、总结。
3、政策法规不准的问题。
4、重大疑难问题。
5、重大突发事件或紧急情况。
6、其它应向上级请示报告的问题。
二、请示报告工作应视具体情况,可采取口头和书面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三、请示报告工作要及时准确、实事求是。
因请示报告的时间不准、不实,或未经请示而造成工作失误和损失的人,视情节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四、凡需上级答复后方可开展的工作和解决的问题,必须等上级有明确意见后方可执行。
并事后向上级详细报告执行情况。
五、对请示报告工作的有关材料,要做好档案立卷工作,实行规范化管理。
2023年请示报告制度21、有关办公室工作和办公室内部重大事项,均应及时请示或报告。
2、请示、报告实行逐级负责制,即:科室工作人员向科室长,科室长向分管副主任,副主任向主任,主任向县委分管书记、书记请示报告。
一般情况下不允许越级请示报告(特殊情况例外)。
3、科室工作人员向科室长请示、报告的事项:工作任务的完成情况;承办领导同志交办事项;因公需要离开办公室外出;病假或事假。
4、科室长向分管副主任请示、报告的事项:阶段性工作情况;一个时期的工作计划;各项交办任务的完成情况;本科室工作人员的思想和工作情况;涉及其他科室、有关部委办局需要统一协调的事情;失泄密事件和本科室工作的失误;因事请假。
5、副主任需要向主任请示、报告的事项:一个时期办公室工作思路和打算;县委领导安排的各项任务完成情况和进展情况;乡镇和县直部门请示办公室办理的事项和需要办公室协助办理的重要事情;需要以办公室名义对外联系工作或发布文电;人事方面的问题和建议;较大财务开支事项和办公室经费开支情况;其他重要事项。
6、特殊情况下可以越级请示、报告的事项:因上一级领导不在等原因,按正常程序请示、报告不能进行的;县委领导直接交办的事情;须在一定范围内保密的事情;非工作时间发生的重大事件;需要紧急办理的事项。
医院定期报告工作制度

医院定期报告工作制度一、总则为了加强医院管理,提高医疗服务质量,确保患者安全,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院工作规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本院各项定期报告的撰写、审核、提交和监督等工作。
二、报告分类医院定期报告分为三类:年度报告、半年报告和季度报告。
三、报告内容(一)年度报告1. 医院基本情况:包括医院名称、地址、等级、性质、编制、床位、科室设置等。
2. 医疗服务情况:包括门急诊人次、住院人次、手术人次、床位使用率、平均住院日等。
3. 医疗质量安全:包括医疗事故、医疗纠纷、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等。
4. 人才队伍建设:包括医师、护士、药师等专业技术人员数量、结构、培训、考核等。
5. 财务管理:包括预算执行、收支情况、资金管理、审计结果等。
6. 信息化建设:包括信息化设备、软件应用、信息安全等。
7. 医院文化:包括核心价值观、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志愿服务等。
8. 党建工作:包括党组织建设、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工作等。
9. 患者满意度:包括患者对医疗服务的满意度调查结果等。
(二)半年报告内容与年度报告相同,重点反映半年度内医院各项工作的进展情况。
(三)季度报告内容与年度报告相同,重点反映季度内医院各项工作的进展情况。
四、报告撰写与提交1. 各部门、科室按照报告内容要求,结合工作实际,撰写本部门、科室的定期报告。
2. 各部门、科室将撰写好的报告提交给院办,院办进行汇总、审核后形成全院定期报告。
3. 定期报告经院长审批后,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给上级主管部门。
五、报告监督与评价1. 院办对各部门、科室的定期报告撰写和提交情况进行监督,对未按时提交报告的部门、科室进行通报批评。
2. 上级主管部门对医院提交的定期报告进行审查,对报告内容不实、弄虚作假的医院进行通报批评,并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
3. 医院定期对各部门、科室的定期报告质量进行评价,对优秀部门、科室给予表彰和奖励。
六、附则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有相关规定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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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大东南包装股份有限公司定期报告工作制度(2009 年7月5日四届一次董事会制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浙江大东南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定期报告的编制和披露流程,确保公司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和公平,认真履行公司信息披露义务,维护投资者和公司的合法权益。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规以及《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定期报告包括年度、半年度和季度报告。
年度报告中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经由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在会计年度、半年度、季度结束后,公司应当及时根据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编制定期报告的相关最新规定编制定期报告。
第二章董事、监事、高管和其他内幕知情人员的职责第三条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内幕知情人员应当遵守本制度的要求,履行必要的传递、审核和披露流程,提供年报编制所需材料,并关注个人签字责任和对定期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所负有的法律责任。
第四条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内幕知情人员在定期报告编制期间,负有义务。
公司在定期报告披露前十五日内应尽量避免进行投资者关系活动,防止泄漏未公开重大信息。
不得以任何形式、任何途径向外界或特定人员泄漏定期报告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业绩座谈会、分析师会议、接受投资者调研座谈等方式,严防内幕信息泄露、内幕交易等违法违规行为发生。
公司如需向银行、税务、工商、统计、国资委、外管局等外部使用人提供定期报告统计报表的,其提供时间不得早于公司业绩快报的披露时间,业绩快报的披露内容不得少于向外部使用人提供的定期报告统计报表。
第五条公司及相关人员应加强对外部信息报送和使用的管理。
对于无法律法规依据的外部单位定期报告统计报表等报送要求应拒绝报送;依据法律法规的要求应当报送的,需要将报送的外部单位相关人员作为内幕知情人登记在案备查及时在定期报告中进行披露,登记、披露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内幕知情人的姓名、单位部门、职务、身份证号码以及获取信息的时间。
公司应将报送的相关信息作为内幕信息,并书面提醒报送的外部单位相关人员履行义务。
第六条在定期报告披露前30 日内、披露后2 个交易日内以及业绩预告或业绩快报披露前10 日内,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其他内幕信息知情人不得买卖公司股票。
公司股票期权的授权和行权、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不得选择上述期间进行。
第七条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得虚报、谎报、瞒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得编制和披露虚假财务会计报表。
第三章独立董事工作内容第八条独立董事应在公司定期报告的编制和披露过程中,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责任和义务,勤勉尽责地开展工作。
第九条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协调独立董事与公司管理层的交流,为独立董事在定期报告编制过程中履行职责创造必要的条件,公司有关人员应当积极配合,不得拒绝、阻碍或隐瞒,不得干预独立董事独立行使职权。
第十条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30日内,公司管理层应向独立董事全面汇报公司上年度的生产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
每个会计年度,公司应至少安排每位独立董事进行一次实地考察。
上述事项应有书面记录,必要的文件应有当事人签字。
第十一条独立董事应对公司拟聘的年审会计事务所是否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以及为公司提供年报审计的注册会计师(以下简称“年审注册会计师”)的从业资格进行核查。
第十二条公司财务总监应在年审注册会计师进场审计前,向独立董事书面提交上年度审计工作安排及其他相关材料。
独立董事应听取公司财务总监对公司本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汇报,并在年审会计师事务所进场审计前,与年审注册会计师交流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本年度审计重点。
第十三条公司应在年审注册会计师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至少安排一次独立董事与年审会计师的见面会,交流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独立董事应履行见面的职责。
见面会应有书面记录及当事人签字。
第十四条独立董事在召开董事会审议年报前,应审查董事会召开的程序、必备文件以及能够做出合理准确判断的资料信息的充分性,如发现与召开董事会相关规定不符或判断依据不足的情形,独立董事应提出补充、整改和延期召开董事会的意见,未获采纳时可拒绝出席董事会,并要求公司披露其未出席董事会的情况及原因。
公司应当在董事会决议通告中披露独立董事未出席董事会的情况及原因。
第十五条独立董事应当在年度报告披露同时就以下事项发表独立意见:(一) 公司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企业对公司现有或新发生的总额高于300万元或高于公司最近经审计净资产值的5%的借款或其他资金往来,以及公司是否采取有效措施回收欠款;(二) 公司累计和当期发生的对外担保事项;(三) 年度盈利但公司董事会未作出现金利润分配预案的情况;(四) 公司审计委员会对与财务报告和信息披露事务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实施情况出具的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五) 公司对外证券投资情况;(六) 独立董事认为年度报告中可能损害中小股东权益的其他事项。
第十六条独立董事应高度关注公司年审期间发生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形,一旦发生改聘情形,独立董事应当发表意见并及时向浙江证监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告。
第三章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内容第十七条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应当与会计师事务所磋商确定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的时间安排。
第十八条审计委员会应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在约定时限内提交审计报告,并以书面意见形式记录督促的方式、次数和结果以及相关负责人的签字确认。
第十九条审计委员会应在年审注册会计师进场前审阅公司编制的财务会计报表,形成书面意见第二十条年审注册会计师进场后,审计委员会应加强与年审注册会计师的交流,在年审注册会计师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再一次审阅公司财务会计报表,形成书面意见。
第二十一条财务会计审计报告完成后,审计委员会应对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进行表决,形成决议后提交董事会审核;同时,审计委员会应向董事会提交下一年度续聘或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决议。
第二十二条审计委员会在续聘下一年度年审会计师事务所时,应对年审会计师完成本年度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做出全面客观的评价,达成肯定性意见后,提交董事会通过并召开股东大会决议;形成否定性意见的,应改聘会计师事务所。
第二十三条审计委员会在改聘下一年度年审会计师事务所时,应通过见面交流的方式对前任和拟改聘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全面了解和恰当评价,形成意见后提交董事会决议,并召开股东大会审议。
第二十四条审计委员会必须重点关注公司在年报审计期间发生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形。
公司原则上不得在年报审计期间改聘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如确需改聘,审计委员会应约见前任和拟改聘会计师事务所,对双方的执业质量做出合理评价,并在对公司改聘理由的充分性做出判断的基础上,表示意见,经董事会决议通过后,召开股东大会做出决议,并通知被改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参会,在股东大会上陈述自己的意见。
公司应充分披露股东大会决议及被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陈述意见。
第二十五条审计委员会形成的相关文件均应在年报中予以披露。
审计委员会的交流情况、评估意见及建议需形成书面记录并由相关当事人签字,在股东大会决议披露后三个工作日内报告浙江证监局。
第二十六条公司内审部门在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指导下,制定年度内部控制检查监督计划,将收购和出售资产、关联交易、从事衍生品交易、提供财务资助、为他人提供担保、募集资金使用、委托理财等重大事项作为内部控制检查监督计划的必备事项。
第二十七条审计委员会应根据内部控制检查监督工作报告及相关信息,评价公司内部控制的建立和实施情况,于董事会审议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前形成内部控制自我评估报告,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司每两年应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估报告出具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第二十八条公司内审部门应在审计委员会审议内部控制自我评估报告前,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交年度、半年度内部控制检查监督工作报告。
第四章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内容第二十九条在董事会审议年度报告之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应就其年度履职情况向董事会作汇总报告,包括对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拟披露薪酬的审核意见。
如公司已实施股权激励计划,还应对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过程中的授权是否合规、行权条件是否满足等出具核实意见。
第五章定期报告编制和披露流程第三十条公司定期报告的编制由董事会秘书负责,由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具体组织编制。
定期报告的内容、格式及编制规则根据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谈判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一条年度报告应当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 4 个月内,中期报告应当在每个会计年度的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季度报告应当在每个会计年度前3个月、9个月结束后的1个月内编制完成并披露。
第一季度季度报告的披露时间不得早于上一年度年度报告的披露时间。
第三十二条董事会办公室应在征求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的意见后,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预约定期报告披露的时间,在预约得到确认后及时通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十三条董事会办公室应在定期报告披露前的合理期限内编制定期报告工作计划,并发出通知,要求董事会下设的相关委员会以及公司各职能部门或各附属企业、子公司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有关材料,上述材料提供义务人应根据通知要求及时以书面形式提供由相关负责人签字确认的有关材料。
如因提供材料不及时或者不准确,导致定期报告延期披露或者多次修正,影响公司声誉或股票价格的,公司将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第三十四条公司应当为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提供便利条件,财务总监应当在董事会办公室发出定期报告工作计划通知后,及时审核需披露的财务数据,书面确认后指定专门的财务人员配合董事会秘书填制定期报告系统等相关财务信息披露方面的相关工作。
董事会办公室接到董事会秘书的指示后应根据相关部门或企业提供的材料,及时编制定期报告草案,提交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初审,董事会秘书应以书面形式将各方初审意见汇总后反馈董事会办公室,董事会办公室根据上述意见修改后按有关议事程序分别提交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
第三十五条董事长负责召集和主持相关董事会审议定期报告。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对定期报告签署书面确认意见;监事会应当对董事会编制的定期报告进行审核,以监事会决议的形式提出书面审核意见。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对定期报告签署书面意见(非确认意见的应当说明理由),而影响定期报告的按时披露。
第三十六条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定期报告的披露工作。
董事会办公室在获得经董事长、财务总监、财务部经理配合签署的比较式财务报表及董事长签署的书面文件,并经董事会秘书审核同意后,应及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定期报告披露申请和相关文件,并及时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网上报送平台向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送经审核后的定期报告相关披露文件。